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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2022-01-27
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无废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到20xx年,全县“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推动源头减量。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开发区)。扎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到20xx年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8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经信局)。

建立健全分类贮存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转运规范化体系,合理布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鼓励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建设。到20xx年底前,建成1座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到20xx年底前,至少建成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模式,采用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警大队)。建立实验室废物统一收运模式,利用危险废物平台,加快推进全县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规范化管理。到20xx年6月底,全县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强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废泥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石材污泥10万吨/年、建筑垃圾50万吨/年)建设并投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20xx年底前完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危废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10万吨/年)和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的建设,并完成约4.9万吨飞灰的填埋,确保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国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桐君街道)。

加快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实施绿色开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尾矿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其余部分制砂或作为建筑原材料处置(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石材加工行业石粉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石粉污泥历史堆场综合治理。20xx年年底前,钟山乡、莪山乡4个石粉污泥堆场全部完成整改(牵头单位:钟山乡、莪山乡,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利用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对垃圾总量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各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垃圾减量任务,将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到20xx年6月底,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县内所有超市、商场全面推广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购物方式,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县城3个街道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到20xx年底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两定四分”投放方式,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县城区、四个中心镇住宅小区按标准配置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到20xx年底,全县生活小区垃圾厢房布点建设完成率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支持配套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设施,到20xx年6月底,完成一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推进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置,建成完整的有害垃圾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县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减少有害垃圾危害性,到20xx年6月底,建成1个有害垃圾转运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城区由物业公司、小区工作人员或环卫工人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小区集置点,再进行统一转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村集置点统一转运[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确保稳步进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易腐垃圾末端处置项目(50吨/天、预留50吨/天)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加快县垃圾焚烧厂项目(处理能力500吨/天)改造并投入运行,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投集团)。

探索绿色快递包装减量化与资源化。注重源头管控,减少快递包装废物产生,全面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物。推广快递使用电子面单,降低运单纸张耗材用量。到20xx年底,主要快递品牌协议客户电子面单使用率达到90%以上。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箱、环保袋和环保胶带,20xx年底前,全县邮政快递企业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以上。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推动落实邮政快递绿色包装整治,要求寄递企业对其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并重复利用。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鼓励包装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扩大产能。20xx年底前,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三)推行绿色建筑,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加快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筑提标。20xx年6月,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分拣、分类装修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木材、塑料、废纸、废金属,由废品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再利用,装修废油漆桶等作为有害垃圾处理,其他不可再生利用的如废皮革、织物等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利用相关设备对建筑垃圾粉碎、加工再资源化利用,将生产出的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砖类产品以及道路基层材料,循环应用于市政、交通、城市建设和装配式施工等领域。到20xx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

规范运输管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收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工程类散装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做到“四统一”,并到县城管部门备案及核查,符合资格的予以核发《工程渣土准运证》,根据准运路线实行密闭化运输。成立建筑垃圾整治专班,实现固定队伍负责查处建筑垃圾产、运、消环节的违法运输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

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贮存、分拣、转运及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系统管理全县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协调乡镇属地范围内建筑垃圾临时贮存与分拣工作,加强农村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理的登记备案监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

(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深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推广使用有机肥,施用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示范推广用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统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项目,推进免费测土配方服务,完善县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构建规模生产主体信息和土壤养分数据库,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的精准施肥模式,推进精准减量。到20xx年底,对全县104个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服务,完成落实22个田间试验,实现规模主体、乡镇(街道)智慧施肥APP软件县域全覆盖。20xx年完成农药减量10.3吨,推广有机肥1.8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落实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途径,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翻耕还田技术、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秸秆加工有机肥、加工生物质燃料等适合县的秸秆利用技术,建立健全秸秆收贮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场所,实现秸秆产出大户就地自行收贮或处置利用秸秆,到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支持、相关部门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废旧农膜分类回收方式。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建立规范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偏远地块或农膜集中使用区域由村民委员会设置必要的废旧农膜回收站点(临时堆放点),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到20xx年底,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做好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持证排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继续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经费保障,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助。20xx年6月底前,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健全回收处置体系,落实医疗废物智慧监管

推进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可回收医疗废物分类体系,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统一收集处置,其他类别废物分类收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补齐医疗废物转运短板。持续全域推广“小箱进大箱”,合理制定回收费用标准并由政府专项资金统筹支付,建立“大箱”单位回收、凭证登记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政府监管,补齐“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转运短板,配备数量充足的转运车辆,确保每2天到基层中小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到辖区定点中转站(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

促进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合作。探索与周边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合作可能,形成竞争机制,缩短盐水瓶、袋回收周期,确保辖区可回收医疗废物及时、高效回收处置(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实施全流程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采用视频监控、数据跟踪的方式,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接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平台,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六)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结合“五水共治”,继续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狠抓工业污水防治,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工作。20xx年底完成镇、镇、镇和街道4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镇、街道)。

整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建设管理短板,健全排水管理体系,填补排水户管理空白,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到20xx年底,完成富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3万吨/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七)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落实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实施计划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扬尘灰气”治理,全面加强工地、工程、矿山、砂场、码头等扬尘防控,对暂不开发的场地实施绿化覆盖,工地拆除实施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密闭化。[牵头单位:县八清办,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力争到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稳定达到95%,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与20xx年相比保持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污染防治“八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与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积极联动,根据指标体系和建设任务分工做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评价考核。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全程跟踪、动态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三)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无废城市”建设。

(四)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的联动监管,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五)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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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商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绿色商场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参业参与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推动流通领域绿色发展。

(二)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LED屏、条幅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宣传绿色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设备;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二)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节水提示和宣传标识。

(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理念,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

(五)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在商场、超市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优秀方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精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城市建设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填补城市安全漏洞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燃气场站规范化管理,突出"四个问题"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倒装的违法经营问题;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联合对街头巷尾的餐饮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1.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指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2.指导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落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选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设计图要求,压实各村监管农村建房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过程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责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精选】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加快推进我县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2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xx〕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载体,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水质提升为突破口,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开展区域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到2030年,县城建成区6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一)近期目标(20xx年—2025年)。编制(修订)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内涝治理系统实施方案、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继续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四河三渠”等水系整治,新建安置房、太岳一号院、禧樾府、裕泽苑小区和西环路丁城渠生态治理工程、胜利路改造工程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逐步实施。

(二)远期目标(2026年—2030年)。按照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持续开展新建建筑、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建设和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对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综合考虑降雨、洪涝、排水、水系、径流、土壤、植被等因素,科学布局,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修订完善我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确定我县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在推进新建建筑、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切实提高县城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编制和修编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和内涝治理系统实施方案、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建立全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结合我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编制海绵城市年度建设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城建计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园林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海绵型生态水系。逐步实施县城内河、县城段沁河、南小河、狼尾河、丁城渠、齐泉渠、梁家沟渠等“四河三渠”生态修复排水工程,严禁随意填埋侵占水体,修复受损水系,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消除积水区域。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增加河道排放能力,增强行泄洪水能力。合理设置人工湿地生态修复措施,对排入自然水体的尾水和雨水进行净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城市绿地系统是重要的海绵体,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审批的施工图进行建设。按照规划和海绵城市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对现有人民公园、日月广场和人民路绿化带、沁河县城段两侧绿化进行改造,实施沁河沿岸生态修复项目河西段、西山公园建设项目,注重植物配置的生态性和结构合理性,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和蓄滞周边区域雨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园林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海绵型道路。逐步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审批的施工图建设,提高城市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实施胜利路改造、西环路、小河东街、商业街(胜利路—西环路)、E17街、沁运街(东段)、谷近街(东段)道排工程,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和透水路面,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绿化带,逐步推行道路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六)建设海绵型小区和单位。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收集与利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自然地表的扰动,保持地表自然排水系统,降低不透水区域的面积比例,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在安置房、太岳一号院、禧樾府、裕泽苑小区建设中逐步推进海绵型小区建设,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铺装,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要规划建设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湿地等集雨型绿地,并配套蓄水设施,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设项目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齐泉苑等老旧小区改造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与排水设施能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七)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控。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相一致。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各管控环节,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单位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积极主动联系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快落实各项规划建设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报道。同时,积极推广利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产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营造全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任务考核。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年初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核,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及《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抢抓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中国的历史机遇,对照试点建设标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1.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省、市一体化云、网监管要求,做好政务云资源统一编码工作,确保新增信息系统“应上尽上”,系统上云率达到100%。确保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均接入省统一身份系统,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推进城市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部门梳理,凡是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不予共享的数据,均应按照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方式提供共享。到20xx年底,县级信息资源共享率要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22个方面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水平。到20xx年底,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4.高质量建设5G网络。强化5G基站与组网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到20xx年底,城区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乡镇驻地达到50%以上,并积极推动规模商用。全面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5.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骨干网、接入网、电子政务外网的IPv6升级。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到20xx年底,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支持IPv6。(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6.提高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精度和广度。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制作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满足智慧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项目高精度、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成果更新的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开展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分阶段推进智慧灯杆试点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设施,在重点区域推广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xx年底,完成智慧灯杆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推进智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气象智能网格自动监测布局,提高监测精度。挖掘气象大数据,开展面向区域联防、城市运行保障、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9.建设多网格融合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全要素”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乡“多网格融合”。依托政务网,“建立社会资源池”,搭建以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核心,覆盖城乡、分级应用的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解决网格化系统众多、政府投资过高、网格数据共享不到位、网格员队伍重复浪费等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到20xx年底,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

10.实施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提升。对初步完成数据汇聚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井盖监控预警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智慧城管实景指挥平台等内容,推进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再升级,让城市管理变得更便捷、更智慧,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xx年底,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1.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建设环境质量智慧监测系统,通过综合性监测平台,创新运用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智能监控云平台等,对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信息进行智能化监控。到20xx年底,实现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2.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决策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安全态势进行全面掌控,实现应急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析决策、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人性化的现代智慧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13.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进一步完善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服务应用,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到20xx年底,实现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大力推进“爱”APP的应用推广。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政务大厅宣传等线上线下推广措施,结合已上线应用服务,将“爱”建设成为政府提供政务服务主渠道之一,切实发挥“爱”APP效能。到20xx年底,“爱”APP日活跃用户数量不少于全县人口总数的2%,分厅新增一链办理事项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在已实现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爱APP”接入,实现社保业务的网上服务、移动APP服务、微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通过部署即时制卡设备促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加快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和线上结算、缴费、认证、应用等场景服务;通过积极使用市级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及可信电子签章平台等项目,为全县参保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人社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居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将社区与医疗、养老相结合,为社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形成“互联网+社区”的智慧化社区治理创新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安全、自治和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17.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在农业生产领域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通过大数据计算等手段,科学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温室智能管控,智能施肥等新型农艺技术。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普及农业网络化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8.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传统制造向高端、绿色、服务转变。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工程,以护栏板、纺织服装等制造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建设,加快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扩大自动化设备比重,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改造现有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产品设计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9.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专业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促进电子商务向一、二、三产业全面渗透,加快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及农旅特色产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深度融合发展的电商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大数据赋能品牌建设,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培育一批涉农电商企业、涉农网商、涉农网店。到20xx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实施“本地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上云。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县上云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积极培育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四大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持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省级、市级部门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投资与运营,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助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增强公众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并争取打造1-2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亮点特色,在市级以上平台推广展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四)保障信息安全。完善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目录,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建设电子政务网等大型网络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法人数字证书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防护、计算机病毒攻击、数据库脚本注入攻击的防护技术措施,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方案范文: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分享


自党中央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来,我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了根本性好转,但是传销活动仍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隐蔽性、流窜性、长期性特点,为巩固我区近年来打击传销成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方针,积极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

设立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领导组,组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副区长和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公安局分管打传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宣传部副部长、各乡镇办镇长或主任、区直相关单位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负责协调打传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提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质量和数量,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引导和监管,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领导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协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达到创建城市辖区内打击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

四、创建标准

(一)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

(二)建立健全“联、防、宣、打”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对新出现的传销活动能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无因传销发生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社区(村)。两年内无传销活动行为。确定人员开展工作;宣传、摸排等日常工作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完整、规范;积极密切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乡镇(办事处)。辖区村(居委会)一年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活动;各项制度有效运行(打传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摸排等活动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完整、规范)及历年来有效组织打击传销行为情况;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六)广大群众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协调机制。由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部署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办公室具体承担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细化措施,精心实施,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办全面负责本辖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对重大传销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成立相应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领导组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本辖区的“打传”专项行动,要按时向区政府打传办公室报送宣传发动、摸排窝点、申报无传销社区(村)等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信息交流机制。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以微信圈、邮箱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线索搜集、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及时发现有效线索,及时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办负责建立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和“微信打传信息交流平台”,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状态,及时把管辖区域传销活动情况及窝点到信息交流平台。各村(社区)和辖区基层派出所要对外来暂住人员的活动、工作、居民反映、重点线索等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登记造册,及时建立查询档案,有条件的可输入网络。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传销人员、案件信息库,完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制度,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参与者的姓名、数量、动向、违法犯罪事实及其他有关资料登记造册。

(三)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互动联防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成立由公安、市场监管、村(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协管人员、打击传销志愿者代表等组成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及时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监控预警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切实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着重解决部门之间协作不畅、沟通不力等问题,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强大打击合力。加快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对传销重点区域实行联动不定期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对照《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重点加大对传销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商场显示屏、手机等媒介,深入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立场、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揭示传销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五进”活动。加大对传销参与者的教育力度,跟踪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考评问责机制。将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范围,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共同部署,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区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采取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们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要进一步教育和发动群众,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局面。

(二)摸排窝点。各乡镇办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要根据辖区特点,在传销人员易聚集、授课、居住的地点,特别是闲置楼房、老房屋、宾馆实行重点摸排,并建立《传销窝点摸排台账》(出租业主黑名单)。

(三)集中打击。各乡镇办、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排查出的传销窝点进行集中打击,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查封传销场所,严惩传销头目。

(四)全面创建。各乡镇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具体工作,完善工作资料,积极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念。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深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战心理和畏难情绪,倾尽全力,尽职尽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打好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攻坚战。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科学策划,精心安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艰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和长效监管的思想,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我区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顺利开展。

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充满活力、富有品味的现代化新城市,有序有效推进20xx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市计划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功能设施、房地产等三大类共计86个项目,总投资298.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1.27亿元(市级财政资金28.51亿元、社会资金等52.76亿元)。其中,计划续建项目38个、新建项目37个、拟出让地块项目11个。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40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0.6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4个,新建项目26个。年内计划完工项目26个,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7个。

1.市政道路项目。实施1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7.49亿元。主要是市平宁路(含美一城至锦江道段截污管道)道路改造工程、芦州大道二期工程及锦江道西段工程、紫云片区纵二路(南段)、市紫云新区接S208道路工程、市龙江大道连接线道路工程、锦江大道(三期)A段排水沟、树人路连接线及村道提升改造工程、市福利院道路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紫云公园东大门入园路、月港新区观海路、月港新区普贤路(南段)、市海澄镇区路网工程—隆源华府北侧(规划一路)道路、内社村(世贸北侧、建发东侧)城市支路、后港路路面改造工程、X514一期(沉屿路)改造工程、海澄镇镇区(解放路)、海澄镇镇区(九二一南路)等项目。

2.绿化景观项目。实施3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21亿元。主要是街头绿地绿化提升工程、紫云公园东大门广场、月港公园扩建提升等项目。

3.供水项目。实施5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47亿元。主要是市中心城区多层住宅楼消防给水改造工程、市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市中心城区旧水表改造工程、市政给排水管道配套工程(市宝博智谷物流项目)、市紫崴路与龙翔路交叉口给水管道接通工程等项目。

4.污水处理项目。实施5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9.44亿元。主要是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榜山镇、海澄镇、东园镇、紫泥镇)、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浮宫镇、港尾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市海澄片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工程、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市康桥路污水干管工程等项目。

5.燃气项目。实施1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30亿元。主要是城市燃气管网配套项目,完成8公里燃气管道建设。

6.停车设施项目。实施3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57亿元。主要是后港片区停车场、市四馆一中心东侧南园路及地面停车场工程、市建成区智慧停车场改造管理工程等项目。

7.其他市政投资项目。实施1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05亿元。主要是市石码镇部分背街小巷提升工程。

8.其他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实施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1亿元。主要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市城市核心绿道网规划、石码老城区更新改造规划研究、月港历史风貌区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市中医院新院区设计等前期工作、芦州小学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等项目。

(二)社会功能设施项目

实施16个社会功能设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8.8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1个、新建项目5个。年内计划完工项目6个。主要是“四馆一中心”、市“四馆一中心”二次装修、后港片区改造工程——旧城风貌修缮改造、云都人防工程项目、市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二期)、二中提升工程、福门国际酒店项目、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市东煜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回收项目、海澄卫生院建设项目、市第一医院三期、海新丹夫国际中心项目、明发豪生大酒店装饰工程、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处理工程、石码中心小学龙翔校区等项目。

(三)房地产和安置保障房项目

实施30个房地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1.7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3个、新建项目6个、拟出让地块项目11个。年内计划完工项目15个。

1.一般商品房。实施24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8.8亿元。主要是中梁玖号院、世茂璀璨悦府、建发珑玺(市20xxP01地块)、世茂大唐云璟、市天空之城云都文创综合体、明发中央城二期(B21-1、B21-2地块)、泰禾闽南院子、金域滨江花园项目(万科)、中骏丽景府、隆源雅居、明发三期项目(20xxG16、20xxG13、20xxG14地块)、腾海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文璟苑)、腾海地块房地产项目二(古龙·书香嘉园)等13个一般商品房项目以及市区规划区-鞋业项目、后港片区(20xx-02B)、长途汽车站改造项目、平宁路龙良宾馆改造地块、海澄镇月港新区商住5个地块项目、月港片区-英埭居住用地、月港片区B02、月港片区C09、月港片区A27、月港分区C05A/B、月港片区企业总部用地等11个拟出让地块项目。

2.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实施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95亿元。主要是亚细亚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工程、山后新村三期、罗锦拆迁安置小区、榜山(芦州大道)安置房工程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一江滨两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中心城区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协调和指导,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要主动作为,从横向、纵向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分析、筛理各审批环节之间的矛盾并努力解决,全力支持、全力服务、全力保障好中心城区城市建设。

(二)加快项目进度。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开工竣工时间节点,实现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问题及时掌握及时解决,强力推进,确保项目按时动工和建成落地。二是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相关审批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快速办理,加强事前指导。本实施方案清单中的项目可直接作为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和在发改部门立项等手续的依据(或作为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的依据)。三是加强工作协调。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跟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及时突破难点,力求问题在一线协调解决;要保重点,下大决心保证按时间节点、形象进度计划完成任务。建立城建项目月调度机制,各项目责任单位应于每月14日、28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和需协调解决问题报送至“一江滨两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应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及相关协调工作,涉及多部门、跨乡镇的疑难问题,对协调意见一致的,直接实施;对无法立即协调解决的,及时汇总并上报指挥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四是促进项目动态更新。各单位除认真落实年初既定项目任务外,还要积极谋划和生成新项目,条件成熟的立即组织实施,形成项目的动态更新,原则上每季度统筹研究项目调整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项目的常态、动态管理。

(三)加强资金筹措。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项目政策性贷款,并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开拓思路,采用PPP模式吸引有投资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确保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采用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项目业主要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建设项目支付协议,以便支出责任方财政根据支付协议和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明确项目进度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年底总考核”制度。“一江滨两新区”指挥部办公室要负责每半月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工作进度,定期组织现场巡查。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展或项目开展形象进度成效差的单位进行督办、通报;对项目落实较差的,指挥部领导小组将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

(五)强化成效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强力造势,及时各项目进展信息和动态,展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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