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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商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27
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总结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总结 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总结1400字

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总结。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彩范文 商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国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政规〔20xx〕19号)、《关于印发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署办规〔20xx〕35号)要求,20xx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要逐步改进(淘汰)城市建城区内燃煤小锅炉,利用生物质锅炉、电锅炉和燃油锅炉等环保锅炉进行替代,为实现减排目标,20xx年我市将开展推进重点镇(北极镇)燃煤小锅炉、非建成区商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各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燃煤小锅炉改造(淘汰)的主体,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拿出适合自身实际的方案和办法,对正在使用的燃煤小锅炉进行改造或淘汰,实现达标排放。

(二)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原则

市建成区和非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按用途主要分为三类,分别为商用锅炉、工业锅炉和供热锅炉,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供热行政主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工业锅炉、供热锅炉、商业锅炉淘汰的具体工作”的规定要求,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

燃煤小锅炉,即每小时产生10吨及以下蒸汽量的燃煤锅炉,自20xx年省生态环境部门下达了全省各市县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任务后,我市热源改造加大了供热管网建设力度,将所有能够并入供热的全部纳入集中供热,对于供热管网无法铺设到达的区域,通过改造的方式,使用清洁能源锅炉替代,完成淘汰任务。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现已完成建成区燃煤小锅炉能源替换20台,20xx年完成淘汰剩下2台燃煤小锅炉任务。20xx年开始推进重点镇(北极镇)燃煤小锅炉及非建成区商业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20xx年年底前完成。

二、以奖代补办法

(一)资金奖励原则

按照工业、商业、供热企业自行承担和政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完成锅炉淘汰及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的单位,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资金奖补对象

建成区内今年8月末前完成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重点镇(北极镇)燃煤锅炉、非建成区商业燃煤锅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淘汰改造的单位或企业,为资金奖补对象。

三、奖补标准

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的,按照原燃煤小锅炉的额定容量,对产权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奖补标准为工业、商业和供热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换或改造的:1蒸吨以下的锅炉,每台补贴5万元;1蒸吨以上的(含1蒸吨)、2蒸吨以下锅炉每台补贴10万元,2蒸吨(含2蒸吨)以上的锅炉,每台补贴15万元。

四、相关规定

(一)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业主作为主体要制定改造(淘汰)方案,按行业管理权限分别报生态环境、工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期限内完成改造(淘汰)任务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二)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要做好现场拆除及拆除后的影像资料收集并上报生态环境、工信、住建部门备案。

(三)受奖补的产权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银行卡账户等合法资格材料。

五、奖补资金申请、项目验收程序

(一)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单位在改造(淘汰)项目完成后,到生态环境、工信、住建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燃煤锅炉验收审批表》,提供相关原用和现用锅炉的基本信息,燃煤锅炉拆除前及拆除、安装施工的影像资料,以上资料齐备后提出验收申请。

(二)生态环境、工信、住建、财政部门根据申请,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由生态环境、工信、住建部门根据分管类别分别发放朴贴资金。

(三)奖补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事宜,分别由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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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街道上下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抓总负责,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广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加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的力度,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

二是建立研判机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到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舆论热点及时专题研究、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党委要及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要求、形式判断、目标任务等在全街道范围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纪工委要立足职能,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二是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部署。党工委书记应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反xx、反渗透斗争的第一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职能,管好守好阵地。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感恩教育、法治宣传教育。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一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

二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重点人群。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建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道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其中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分别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把这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村、各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协作,及时沟通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对重大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并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形成合力,落实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精彩范文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乡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xx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县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深入推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全乡落实落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集中选优配强村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优配强村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民理事会;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立健全村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时间安排。原则上20xx年1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1.确定班子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按3至7人配备。全面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村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

2.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农村干部。

在坚持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落实“十不选”要求,列出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要以促发展、促和谐作为基本导向,优先提名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好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优先提名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党员干部群众。力求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干部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乡党委研判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决定。

实行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3.突出配强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要通过换届,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升到30%以上、致富能手比例提升到75%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至48岁以下。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xx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由乡党委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4.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5.优化班子结构。坚持做到“两个优化”,确保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学历水平提升、专业素质提升、整体功能提升、平均年龄明显下降,确保村干部队伍更加适应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要求。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新进村“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优化性别结构,积极动员女性参加选举,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的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

6.拓宽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采取“六个一批”的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从现任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从村后备干部中充实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型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注重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三、方法步骤

整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1月上旬)

1.强化组织机构。乡本级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民政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村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强化调查摸排。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乡党委,采取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逐一摸排,做到“七个摸清”,摸清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特别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

3.强化分析研判。要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要充分了解现任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的评价,掌握一批换届合适人选。在此基础上,要提前分析研判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人选,做到心中有数。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在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之前报县换届办审核。

4.强化集中整顿。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等办法,“一村一策”集中整顿,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顿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整顿措施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乡班子成员要结对联系、包干整顿;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县委、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

5.强化离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各村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村“两委”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督促指导下,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要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渎职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先培训再换届,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乡级层面要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政策要求。乡党委与所有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

7.定实工作方案。根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各村要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有换届选举重点难点的村,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积极稳妥的实施方案,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前,要报乡换届办审核备案。

(二)组织选举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3月底)

1.村党组织选举(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党委。(2)进行资格联审(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按照乡初审、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候选人资格。(3)组织考察(20xx年1月2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反馈村党组织。(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根据审议反馈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报乡党委批准。(5)党员大会选举(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月8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9人组成,以奇数为宜。依法依规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精心选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制定村民委员选举工作方案,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月25日前完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细致做好选民登记,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民登记工作中,外出村民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或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不在本村,但在该村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自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选民登记可采取居民主动登记和选举委员会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00户以下的社区登记选民应不少于全体选民的50%,1000—3000户的不少于40%,3000户以上的不少于30%。(3)依法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选民填写提名票、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居民小组会议提名、个人自荐等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式产生,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初步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人选,按照村、乡、县联审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乡党委进行考察。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情况,按照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2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缺额人员,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4)投票准备工作。有条件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由村统一组织候选人在村民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或通过公开候选人基本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增进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5)组织投票选举(20xx年3月24-26日前完成)。召开选举大会实行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并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冲击会场、破坏票箱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县乡指导小组人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提票箱和监票、计票、唱票人员。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只公布得票情况。

3.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任命为监察联络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4.加强配套组织建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加强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按照有关规定推选村民代表,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民理事会成员,提倡村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三)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底)

1.组织好班子交接(20xx年4月上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要统一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工作。要关心爱护离任、落选干部,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妥善保管。县民政局要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建立完善相关机制(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管理监督。新一届村“两委”要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工作规程、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主协商等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建立完善村“两委”干部个人档案。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加强对村干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村干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验收工作成效(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将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自查验收。对没有开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依规进行选举;对选举中存在严重违法情节的,要坚决纠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要责令其认真改正。

4.抓好教育培训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以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纪检委员、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严肃换届纪律。要加强纪律教育,做到有案必查。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广大党员群众的依法选举意识,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村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四必查”: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

2.加强全程监督。对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纪实,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3.强化风险防范。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足、隐患排查清、风险防控好,重点强化四类风险防控:强化各类干扰风险,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强化信访矛盾风险防控,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合村并居的村要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强化舆论炒作风险防控,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换届工作有关信息由换届办负责统一。强化疫情风险防控,针对选举工作中人员杂、人流大等特点,做好常态化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到响应及时、防控到位。对相关风险,要事前摸排,早发现、早关注、早化解,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区换届办,并及时妥善处置。

五、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各村党组织要把村“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履行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担负起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2.精心精细指导。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紧扣换届关键节点,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乡村两级上下畅通、反应及时的换届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换届引发的重大事件。实行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向每个村派驻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合心合力落实。乡人大主席团要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乡换届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乡纪委监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乡经济发展发办公室要落实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费;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荐】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落实《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安徽省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方案》和《六安市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发挥绿色信贷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导向作用,推动乡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探索构建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有限信贷资源科学配置到乡村绿色发展的项目与领域,最大限度满足生态发展与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霍山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霍山县信贷支持农业农村绿色项目与领域创新升级,构建支持乡村绿色发展综合信贷服务体系,按照绿色发展总体要求,推动霍山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有限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实体产业,基本扭转信贷资金脱实向虚被动局面,探索出一条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的良性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发改、财政、税务、生态环境、农业、林业、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创新设计合理高效的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流程,有效开展对农业农村的;三品一标(有机、绿色、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及林产品加工、环境保护、节水、节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信贷支持。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又要统筹好短期和中长期效益关系,使金融业自身发展和乡村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政策扶持基础上,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方式。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确保新产品简约明快易于操作,合理减少企业或农户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中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使金融机构主动融入霍山县乡村绿色发展进程。强化过程监督,防止绿色信贷资金投向与绿色发展无关的项目和领域。

坚持稳步有序、风险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按照;规划先行、先易后难、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思路,把握积极稳妥、有力有序、精准务实工作总基调,稳步推进组织体系、产品工具、机制体制和配套措施等各项创新,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绿色信贷领域新发风险识别能力,同时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确保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稳步、安全、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确保霍山县绿色融资规模年增长率不低于20%,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率0.5个百分点,贫困乡村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速。通过5至6年努力,建成组织体系完备、产品服务丰富、政策协调顺畅、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信贷体系,绿色信贷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形成服务乡村振兴主体有力、路径特色鲜明的绿色信贷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基本实现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总体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制定《霍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方案》,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绿色银行评选重要依据。把绿色信贷开展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把握试点工作的政策机遇,设立或争取设立绿色信贷业务部(业务中心),配备专门的绿色信贷产品经理(岗位可兼职,部门可合署办公)。通过改进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信贷审批效率,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依据《霍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自评。(责任单位:县人行、银保监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排污权、水权、林权、节能环境保护项目特许经营权、黑臭水体整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等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排污权、未来收益权等作为合格抵质押物,创新针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及其产业链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保证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有效得到绿色信贷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绿色信贷服务。针对不同主体特点,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林业经营主体绿色信贷支持体系。通过信贷资金投入,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林(竹)木加工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林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绿色农(林)业供应链金融,将小农户个体经营纳入绿色农(林)业生产体系,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形成金融服务体系化联结链条。(责任单位:县人行、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通过绿色信贷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绿色信贷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节能低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及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及厕所革命,优化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通过绿色信贷资金撬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县全域茶谷、西山药库、江淮果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地特色产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园区实施绿色生态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掘县域特色资源,支持绿色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文旅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将企业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及活体畜禽、仓单、应收账款、农业保单和其他动产作为抵质押品融资,扩大绿色信贷业务抵质押品范围。创新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推动绿色信贷支持农业农村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推进林业资源评估机构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解决绿色农业发展中的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资金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机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实施绿色贷款贴息制度。因生产经营;三品一标农产品或其他绿色环保低碳项目申请的绿色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初审并提交,县人行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给予适当利息补贴,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三品一标农产品、其他绿色环保低碳产品或项目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人行)

(七)兑现绿色贷款税收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贷款,涉及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文旅康养产业、节能减排项目、绿色融资租赁、碳金融产品、排污权和林权抵质押、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可再生能源融资等,形成的各项税负由贷款主体按季度集中提交,由县人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审核后提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程度减免。(责任单位:县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人行)

(八)建立健全绿色贷款担保体系。开办绿色贷款融资担保业务,由省银政担体系成员或大别山担保公司为我县绿色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积极与安徽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办绿色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信贷对象,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以缓解绿色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金融服务中心、各担保公司)

(九)开办绿色贷款保险业务。国元农业保险公司霍山支公司开办绿色农业保险业务,设计符合实际的绿色农业保险品种,有效分担绿色农业项目贷款风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绿色贷款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各商业性保险公司)

(十)实施绿色贷款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统计数据信息,对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较好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限时整改,相关情况列入绿色信贷工作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同时,绿色信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县政府对金融机构年度业绩考核。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标准、规范流程,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绿色信贷业务有序稳健推进。(责任单位:县人行、金融服务中心)

(十一)加快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设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平台,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营造公开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减排项目,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科技经信局)

(十二)加快推进农村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贷款信息共享制度,形成部门间共享机制,将企业依法纳税情况、执行环保政策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节能减排情况等,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共享,利用该数据库覆盖面广、共享度高、时效性强优势,为农村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其他涉农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绿色贷款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无抵押绿色信贷业务创造条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电商专属绿色信贷产品,发挥网络优势,拓展本地农特优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数据局、人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三)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提升贷款主体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制度体系,增强环境效益与成本定量分析能力,合理控制绿色项目的融资杠杆率。加强绿色信贷领域风险防控的组织和管理,制定绿色信贷审核标准和程序。引导企业提高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对环境敏感企业实行贷后环境风险评价并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动态,开展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实现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备的绿色信贷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分散风险功能作用。有力有效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促进绿色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人行、银保监组、金融服务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霍山县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试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深改办、政府办、人行、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人行、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组、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住建局、商务局、发改委、数据资源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大别山担保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行。

(二)加大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增强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内生动力。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公共服务定价、特许经营权。将绿色信贷工作开展情况与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发展、高管人员提任挂钩。为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实行差异化管理,适度提高绿色贷款不良容忍度。

(三)加强分析监测。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为试点工作提供可靠数据基础。形成常态化绿色信贷统计信息披露机制,年度统计报告对信贷支持绿色乡村振兴进行一个全面、客观、深度分析,准确评价绿色贷款变化特点、原因、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绿色信贷能力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大对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有力开展。

(四)加强调查研究。发挥部门联动的机制作用,定期调查收集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或农户执行绿色信贷、产业发展政策情况,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工作的制度措施。对国家重大环保或产业政策调整,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把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政策机遇,局部调整绿色信贷支持方向和领域。调研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定期发布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录,关注;两高一剩行业、低质低效企业信贷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有序退出上述企业或领域。政府风险补偿、贷款奖补资金要按照规定执行到位,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工作积极性,有效降低企业或农户绿色信贷资金使用成本。扎实做好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将绿色信贷的新要求融入到既有的信贷体系中,提升绿色信贷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绿色信贷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对传统金融观念的改变和发展,是金融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方式,构建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标准是实现其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强调的是一种科学发展思路。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银行识别界定;两高一剩企业贷款

对于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长期以来各商业银行趋之若鹜,一旦严格控制其贷款,商业银行就会失去一块利润丰厚的信贷市场,这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产生矛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环境和资源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年,我国加快了产业升级的步伐,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高一剩企业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环境风险以及政策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清晰的信贷环境管理政策,明确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前瞻性地规避环境风险和政策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密切跟踪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关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方面的信贷政策以及绿色信贷的相关标准,同时按照绿色信贷标准的要求,对;两高一剩产业进行识别和界定,压缩退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内落后生产能力以及对资源环境负面影响较大的企业和项目的贷款。

(二)有利于银行避免贷款审查标准不统一和随意性

虽然我国逐步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但是绿色信贷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都不完备,迫切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规范银行操作。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制定和完善绿色信贷相关的审查标准,根据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价标准以及绩效评价指南,对每个贷款企业进行严格统一的贷款审查,保障每笔贷款都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符合国家发展方向,避免银行贷款审查标准的不统一和随意性。20xx年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制订符合中国实际的;绿色信贷环保指南,明晰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在执行绿色信贷时有章可循。

(三)有利于提高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

除了绿色信贷标准的不统一和随意性,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进还存在一些技术难题,其中之一就是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亟待提高。因为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这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应对我国节能减排融资的需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尽快成立相关金融服务部门,专门负责碳金融、能效金融、环境金融等可持续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和营销统筹工作。这将为今后一段时期内银行绿色信贷的大力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尽快制定绿色信贷项目的准入标准,为银行深入拓展节能减排的绿色信贷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提高绿色贷款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标准制定的实施对策

(一)尝试采用;赤道原则确立环境风险评级标准

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将这些融资项目按照潜在的环境社会风险和影响程度分为高(A)、中(B)、低(C)三类,即A类:严重改变环境原状且产生的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不易消除的项目;B类:产生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但较易通过缓释措施加以消除的项目;C类:不会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的项目。银行要结合项目分类审查其环境和社会风险,在借款合同中嵌入承诺性条款。聘请独立外部专家审查项目的社会和环境评估报告、行动计划以及磋商披露的记录等资料,对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持续监管,并定期披露银行在赤道原则方面的实施情况。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往往会结合具体情况,按贷款项目环境风险高低进行分类,不同环境风险类别的授信项目。其风险识别和评估、内部研究及外部专家认证亦有所不同。如果贷款项目落入表内所列的范畴,则贷款申请将提交至地区分行或总行,视具体情况请外部咨询人员进行评估。对于A类项目,商业银行有选择地请外部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B类项目需请外部专家提出行业的具体风险;C类项目则需请资深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调查。此外,赤道原则认为,在社会和环境评估文件中会涵盖以下潜在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对基准社会和环境状况的评估:对环境和社会有利而可行的替代方案的考虑;东道国法律和法规、适用的国际条约和协议的规定;对人权和社区健康和安全(包括项目使用保安人员的风险、影响和管理1的保护;对文化财产和遗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包括濒危物种,以及改造过的、自然的和关键栖息地内的生态敏感区域1的保护和保存,以及法律规定的保护区的识别;可持续性管理和使用可再生自然资源(包括通过适当的独立认证系统进行可持续资源管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危害的评估和管理;劳工问题(包括四个核心劳工标准),以及职业健康和安全;防火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影响;土地征用和非自愿搬迁;对受影响社区和弱势或易受伤害团体的影响:对土著居民和其独有文化体系和价值观的影响;对现有项目、拟建项目和预计日后兴建的项目的累计影响;就项目设计、评审和执行向受影响人士进行咨询;能源的有效生产、运送和使用;污染防治和废弃物最少化、污染(污水和废气)控制、固体和化学废物管理。

商业银行根据这些项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贷款提交、贷款审批或贷款发放。首先,判断项目或客户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型行业、项目选址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环境敏感意味着部门产品、生产流程以及生产排放物实际或潜在地威胁环境。其次,将环境因素纳入评级指标体系,评估间接风险大小。商业银行应对环境风险可能导致客户生产中止、成本提高、环保资本支出增加、声誉受损、产品市场萎缩等情景预估,进而判断由此对客户偿债能力的影响。再次,加强信贷产品的风险定价。在信贷产品的风险定价时应充分考虑授信企业和项目与耗能、污染有关的授信风险,按照风险与收益相称的原则,合理确定节能减排授信定价。在确定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和分配经济资本时,应充分考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的企业和项目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影响。最后,审查抵押情况,规避直接风险。如果采取了土地或房地产抵押的担保方式,应深入分析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复原能力等影响抵押物价值与变现难易程度的因素,综合考虑抵押土地或房产被污染的可能性与程度。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生态环境也不断受到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敲响了环境治理的警钟,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与此同时,在我国金融界也出现了绿色信贷的意识与行动,绿色信贷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推行绿色信贷无疑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践行绿色信贷的道路上尚有诸多荆棘,涉及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企业的违约成本过低及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等诸方面。

二、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

绿色信贷的理念已经暗示了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动机之一,即商业银行是逐利的。很显然,商业银行在追求商业利益时难以兼顾社会责任。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环境下,虽然对;两高行业的贷款已经被谨慎投放,但是贷款余额依然占据了商业银行信贷的相当比例。银监会的调查显示,截至20xx年3月末,五大行(工、农、中、建、交)发放的;两高行业贷款余额达13,326.39亿元,占五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1%。正因为商业银行是逐利的,所以它不得不去做这些大项目,否则就是哪家银行执行政策越彻底,其客户资源、市场份额流失越快,其受到的损失越大。如此一来,我们一味地责备商业银行助纣为虐造成了;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膨胀和大规模的扩张无疑显得有失公允。另外,各银行均实行分行制,管理链条较长,且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无视总行关于实施绿色信贷要求的可能。20xx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显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累计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4.1%,均呈逐季加快趋势。

笔者认为,要扭转此局势,一方面必须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提供一个出口。现在除了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也要引导和鼓励新的资金投向,这比堵住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扩张可能更有效果。这一方面必须由国家的产业政策提供支持,尤其对那些有利于环保的大项目(如风力发电、垃圾发电),除了在信贷上给予支持,国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另外,给予创新型的、技术自主革新的商业项目支持,因为之所以造成现在这么严重的污染,除了企业趋利的原因以外,还在于处理成本太高,或者技术水平太低,所以导致了许多企业在这一方面不作为了,因此要鼓励商业银行在这一方面给予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这方面,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

三、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采取多种方式争夺银行的信贷资源。那些污染大户往往是纳税大户,是当地政府的经济支柱,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提升政绩,会千方百计地保住企业。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期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地方银行把压力转移到银行上,而地方银行与政府之间的特殊利益关联,往往会使得银行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何况,银行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银行,往往也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负担,以及;多贷增效的企业盈利性目标。不少污染企业的利润产值并不低,还贷及时,还有地方政府做风险担保,符合银行信贷追求;大客户、高信贷的利润导向性。故逐利动机驱使得银行只看重信贷结果而不看其过程。因此,绿色信贷单纯依赖于银行自律是不够的,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以人大审核为首的财政监管,对地方;污染政绩的经济约束是最硬的,银行信贷的约束则软得多。

四、企业的违约成本问题

长期以来,企业放任污染,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尽管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必然反应,但其根源还在于政策的不规范、不合理。企业放任污染攀利,只承担了自己企业内部的成本,没有承担由于外部不经济而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即社会成本。企业没有因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应程度的惩罚,即违约成本过少。现行法律允许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罚款的额度只有10万元,这样的处罚与企业偷排结余的成本相比是杯水车薪。在这方面,我们不仅要加重惩罚力度,加大违规违法成本,还应该提倡企业的社会责任,从经济上、环境上、形象上、政治上等多个角度加以分析。只有企业意识到违规成本高昂到承受不起的情况下,我们的政策才能体现出效果。再者,过去我们的政策引导不够,好的典型支持不够,没有起到示范和推广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应让那些尽到绿色责任的企业,取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长期的经济效益,唯此社会上才会形成这样一种自发的、内在的治污动力、技改热情、环保趋势。但是,现在的情况恰好相反,因为电力、能源等行业能够带来暴利,导致我们大规模的资本进入和项目上马,企业由于有原始的冲动,赚钱效应促使它就往这个方向走。只有看到了做治污或者风能发电等这样一些好的、有利于社会的项目的前景,他才能选择这些项目。

五、企业环保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20xx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发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环境信息系统。银行可以多方面了解企业环境方面的信息,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还可以向环境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客观分析企业的环境信息,了解企业有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企业认识到环境信息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得到银行贷款,因此企业就有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银行获取的信息就不充分,也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要始终坚持;三位一体,即贷前检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管理。银行要随时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掌握贷款的去向和用途,检查企业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监督企业是否专款专用。比如,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说明贷款将用在环保项目上,贷款发放后,企业是否真正把贷款用在了环保项目上,银行要进行跟踪检查,等等。

精彩方案: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纪委推进廉洁上饶建设和区委、区纪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办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廉洁建设具体工作中,以惩治和预防基层微腐败为主线、以促进全乡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乡镇权利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洁工作,为乡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廉政基础;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体引导党员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综合素质,激发干事活力;一方面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开展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2、压实一岗双责,完善一套有效、精准的乡村监督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廉情档案,完善村级干部负面清单,重大事项报告。乡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运用好四支监督队伍,乡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乡工作的监督、问责、执纪,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负责监督村里的三重一大及村务公开工作,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村两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委员对村两委及各站所实行网格化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3、推进村级廉政工作,构建一批廉洁农村先进点。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依托,通过举办文艺汇演、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办廉政讲堂等形式,加强农村廉政教育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强化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等。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纪检监察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要自觉把廉洁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理论支撑,加强廉洁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打造、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保障廉洁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分步推进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实施。到20xx年底,廉洁建设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果;到20xx年,全乡各党支部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廉洁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社会道德体系等初步建成;到2025年,廉洁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若水廉洁建设阔步迈进。

4、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廉洁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精彩范文 林业局林地造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绿化江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和《市20xx年“绿化金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清收林地为基础,以停耕还林为根本,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林地造林工作稳步前进,切实提升还林成效,巩固还林成果,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工作原则

在林地造林工作中主要坚持以下七条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坚持依法清收和尊重历史相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六是坚持农户造林和合作造林相结合的原则;

七是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局林地造林面积9671.5公顷。其中:清收还林新建任务103公顷;清收还林欠账整改任务385.01公顷;清收还林补植补造任务9183.49公顷。

苗木筹措

清收还林新植林地苗木由林场负责提供。补植补造苗木由农户自筹解决,费用自理,林场负责监督苗木质量。

五、方法步骤

林地造林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林场要在制定林地造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明确目标任务,协同属地乡镇(街道)召开林地造林动员会议及村社社员大会,层层分解林地造林工作任务,加大对林地造林政策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农民全面了解和掌握林地造林工作政策法规。此项工作要在3月20日前结束。

(二)调查摸底。各林场要依据森林资源档案、国土三调最新调查结果和土地确权最新调查结果对本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数;根据20xx年清收还林自查结果,对清收还林补植补造地块建立工作台账,为春季造林和补植补造提供科学依据。林地造林调查摸底工作要在20xx年3月30日前结束。

(三)准备阶段。各林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属地乡镇(街道)协商后,及时确定还林地块。还林地块一经确定,要及时进行公示,下达事先还林告知书、补植补造告知书,组织签订造林合同等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各林场要在属地乡镇(街道)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做好苗木质量监督、技术指导、跟踪检查等工作,严把造林质量关,确保苗木成活达标。在4月30日前结束。

(五)验收阶段。5月中旬,各林场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地造林地块进行自检,自检验收要认真负责,自检结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自检结果。于5月30日前上报自检结果,林业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林场林地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核实林地造林任务面积保存情况,造林成活(保存)率等情况等。

六、具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动。各乡镇(街道)是林地造林工作的责任主体,但也是林业部门的主责和主业。各林场要积极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关于林地造林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林场要成立林地造林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林地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思路等,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各林场要在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林地造林工作,要做好参谋和助手,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林地造林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村、社、到户、到山头地块,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使林地造林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政策宣传贯穿于林地造林工作的始终。利用村社大喇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实施林地造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措施,提高成效。补植补造是今年全局林地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障补植补造工作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补植补造上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努力破解新形势下补植补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林场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是林地造林的主体责任这个杠杆,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按照“谁造谁有”和“谁还林、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还林农户是补植补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补植补造义务。对收回的林地还林后违反规定间作或者连续三年达不到保存率标准的,放弃林地经营权、拒不缴纳林地承包费或不履行补植补造义务的,均由林地所有权单位收回林地重新发包造林;对于收回的林地,如农户再有承包意愿的,没有缴纳林地承包费的,要缴纳林地承包费、苗木费和人工费后,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由承包者负责经营管理;对于缴纳林地承包费的,要补交苗木费和人工费后,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由承包者负责经营管理;对于收回的林地,可以采取由林场先行垫支的方式,先造林,在造林成活(保存)标准达到相关规定后,按照程序申请支取造林补助。要建立明细账目,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推敲。由于今年红松苗木居高不下,如果一律补植红松,会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造林积极性,补植补造的树种,可以适当放宽,要求在不改变林种情况下,树种不限,栽植乔木林的,补植树种可以为落叶松、云杉、樟子松、杨树、桦树、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等乔木林树种;栽植经济林的,补植树种可以为任何经济林树种(但刺嫩芽和刺五加不是经济林树种除外),也可以为乔木林树种。特别是个别乡镇以发展大榛子产业为名,造成个别地块林种不符,设计与现地不符,凡是造林设计上明确为乔木林树种的,现地栽植经济林的,都必须补植补造乔木林树种,否则经济林活的再好,都视为不合格。

(四)严厉打击,加强管护。今年以来,粮食价格居高不下,部分农民受利益驱动,不惜铤而走险,蚕食造林地块或毁林复耕,如果监管不到位,极易造成复耕反弹。各林场要高度重视,对于在还林地内强行种植或复耕的,要依法强制铲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问题严重的,要移交森林公安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点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从重判决,真正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要落实管护机制,建立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谁造林、谁负责、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造林地块的后期管护,建立和完善管护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重栽轻管”问题,确保还林一片、成林一片。

(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林场要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认真做好涉林信访和矛盾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严厉打击涉林缠访、闹访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强化管理,严格奖惩。在林地造林过程中,各林场要派驻技术人员深入林地造林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还林成效。林业局将在6月初对各单位林地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林地造林工作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林地造林工作开展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务指标、造林质量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或岗位调整。

精彩范文 特困群体精准帮扶救助实施方案


全面提高我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建立信息畅通救助及时、解决急难的救助格局,经研究,确定成立县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对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体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加快构建统筹衔接、功能完善、精准实施、兜底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二、明确救助对象的范围

救助对象为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鳏寡孤独老人是指其子女均属低收入家庭、赡养能力较弱且实际生活困难的60岁以上农村人口;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精神病人是指具有本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特困人员、孤儿、精准扶贫对象的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者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精神疾病专业医疗机构诊断确诊的精神病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排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能力较弱无法提供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证明的,由村民代表民主评议认定为事实生活困难的,经公示无异议可参照单人户依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二)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工作排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做到“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要做到愿进全进,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要提高到50%以上。全面推行照料服务卡制度。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落实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对于因病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救助标准;对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额度。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等困难群众,可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全面公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夯实镇(街)、村(居)主动发现责任,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有效性。

(四)做好特困群体生活照料服务。积极配合县扶贫办,对摸底排查出的特殊困难群众,聘请专业服务人员进行每个月不少于两次的走访、打扫卫生,不少于一次理发。广泛动员社会公众依托社会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关爱困难群众,投身社会救助。通过爱心捐赠款物和提供以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努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县民政局印发《对特困群体精准帮扶救助实施方案》,成立县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各镇街对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并报镇街党委政府备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依托镇街对现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台帐,逐户建立工作档案,确保一人一袋一册;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核查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单位监测发现的以及当地通过全面排查、信息共享发现的特殊困难人员,及时掌握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精准帮扶阶段(20xx年8月-9月)。各镇街对照工作台账,逐一分析原因,精准研究救助措施并组织实施,上下联动,确保排查出的所有人员全部帮扶到位,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依规发放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2月)。依托镇街深入开展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于需要政策层面解决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措施,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富有成效的整改落实成果迎接各级评估验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负责统筹推动各项政策精准高效落地,研究解决精准帮扶和资源统筹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特困群体精准帮扶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救助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我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经验。要牢固树立获得社会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是政府应负的重要责任的观念,让困难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大落实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各级部门要对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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