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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实施方案范本

2022-01-02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精选】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实施方案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政办发〔20xx〕101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56号)、《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60号)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管好用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加强项目稳步推进,强化项目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实施,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本方略,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一三三五”总体发展思路,准确把握“富裕、文旅、实力、开放、宜居”五个建设,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精准衔接整体合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努力实现社会的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要求,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格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稳步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衔接引领。按照全县20xx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

(二)坚持应整尽整。根据省文件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要做到应整尽整,同时要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方式,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政策要求,完善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

(三)坚持精准使用。围绕年度目标,严守有效衔接底线,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并优先用于有助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四)坚持动态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要根据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情况和县级财力状况量力而行,项目和资金安排实行动态调整。

(五)坚持绩效优先。深入推进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六)实行负面清单。纳入20xx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晋财农〔20xx〕56号文件要求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负面清单》范围内的项目等。

四、整合内容

(一)整合资金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有16项资金: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水利发展资金;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1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5、旅游发展基金;16、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地方财政资金具体包括9项:1、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6、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已整合的资金规模

根据目前资金已到位情况,20xx年我县初步纳入整合范围资金总规模为16048.3403万元。其中:

1、纳入中央财政16项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12990.5063万元。具体为:(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20万元;(2)水利发展资金2283万元;(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62.85万元;(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10万元;(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9万元;(6)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7万元;(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9.8563万元;(8)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8.8万元。

2、纳入省级财政9项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3057.834万元。具体为:(1)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0万元;(2)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536万元;(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88.09万元;(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7万元;(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62.7万元;(6)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376万元;(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044万元。

(三)20xx年项目安排情况

围绕县委“一三三五”总体发展思路,瞄准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严格项目筛选程序,重点安排了73个项目,总投资16048.3403万元。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要切实编制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方案的编制,实现部门方案与全县方案的有效衔接。各部门、各乡镇要区分轻重缓急,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和建设任务。

(二)规范整合流程。涉农资金整合的关键是严格资金管理和选准项目。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做好澄清整合范围、摸清资金规模、及时调整资金、按时下达指标和按进度拨付资金等5个环节的工作;在项目安排方面,按照村组织向乡镇申请、乡镇向职能部门申报、职能部门初审、发改部门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禁止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实现项目申报全县一盘棋。

(三)落实管理费用。各项目管理单位可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需要,从安排的衔接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该费用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严禁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四)创新衔接机制。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强化以巩固脱贫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与相关已完成前期工作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协同推进、齐心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全县“三农”工作的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优化工作机制。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及时解决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乡村振兴局和发改局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并加快项目审批;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整合和筹措力度,创新管理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效益为出发点,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农业农村、交通、水利、住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产业发展、道路、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审查、建设与管理工作;各乡镇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摸底调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征地拆迁等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以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做到资金分配、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公开公示,保证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支出进度。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项目一线,督促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以拨代支”或“资金等项目”。纳入当年实施方案的涉农资金原则上应当年完成80%以上支出,并于次年6月底前全部支出。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支委和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项目进展缓慢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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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脱贫摘帽后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xx]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对年初方案(天政办发[20xx]17号)进行调整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和县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xx〕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类29项资金。

(二)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经省财政厅调整后的6类56项资金。

(三)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发[20xx]1号)文件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目录所规定的7项资金。

(四)县级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要求,我县20xx年统筹整合资金共计35519.41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094.7988万元、省级资金7408.9014万元、市级资金7061.96万元、县级资金1953.75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情况

(一)用于产业类扶贫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23502.9761万元。其中:用于黄花种植项目502.8万元;用于黄花种植基地配套2468.5万元;用于大伟嘉育肥猪场建设产业项目3835万元;用于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产业园伟嘉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特色产业种植补贴450万元;用于现代农机推广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305万元;用于设施农业建设150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园屋顶式光伏扶贫配套项目200万元;用于装配式内装部品生产基地5835.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茶饮料无菌冷罐装生产建设项目6662.0261万元;用于安家皂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89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扶持、辅助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我县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形成我县特色精准脱贫产业,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0016.4341万元。其中:用于逯家湾镇李二口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工程366.48万元;用于袁家皂村乡村提质工程82万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3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项目3095.5727万元;用于20xx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0万元;用于油房夭村饮水安全工程50万元;用于20xx年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程30万元;用于20xx年饮水安全水源及管道改造配套工程390万元;用于20xx年农村维修养护工程50万元;用于20xx年农村饮水管道路面恢复40万元;用于宣(家塔)—贾(家屯)线(西黑石—贾家屯段)路基、路面以及防护工程767.6814万元;用于20xx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万元;用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150万元;用于农田基本建设项目4319.7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145万元;用于马家皂乡安家皂移民新村护地坝工程100万元;用于谷前堡镇水磨口村道路硬化工程1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农民生产运输难、群众出行困难等问题,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质量。

(三)雨露计划项目600万元,用于资助大中专技校职高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缓解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四)金融扶贫类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400万元。其中: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用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带贫主体贷款贴息400万元。

绩效目标:以政府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和贴息,撬动大量的金融信贷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扶持,金融资金助推,破解产业扶贫贷款难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投入保障,加快我县产业发展步伐。

四、项目管理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认真推进落实,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项目建设任务。

(二)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应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村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协调,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监管、督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精彩范文 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56号)、《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政办发〔20xx〕10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及任务

(一)资金整合目标

20x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20xx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754万元。

(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产业振兴。坚持发展“特优”农业产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加快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格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人才振兴。结合“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产业有奔头,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制定人才、财税等优惠政策,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的创新活力。

——文化振兴。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要发展产业、壮大经济,更要激活文化、提振精神,繁荣兴盛农村文化。要把乡村文化振兴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

——生态振兴。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组织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培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总规划,围绕年度任务目标,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载体,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改革创新、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形成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简单重复。

(三)坚持分工负责、责权统一原则。在资金整合使用中,要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三、资金统筹范围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xx〕56号)和《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的通知》(晋统筹办〔20xx〕2号)精神,20xx年纳入我县统筹整合范围的上级专项涉农资金包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统筹资金投向

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可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发展、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项目与资金安排详见附表)。

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要占到全部整合资金的50%以上,将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和支持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等项目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资金统筹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协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批复”自下而上的形式,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批复至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实施,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可整合资金情况,审批确定纳入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资金,依据乡镇(主管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项目引领资金,初步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县财政局负责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预算整合资金;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联合签字盖章后的《县整合资金使用审批单》对资金申请单位核拨整合资金。

乡镇(主管部门)是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依据县乡村振兴总规划编制本乡镇(本部门)的乡村振兴规划。确定备选项目并对项目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同时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纳入项目库;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审定的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时间进度计划);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乡镇(主管部门)实施方案的批复,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

(三)严格资金监管。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9.村级办公场所、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

等公共服务设施;

10.医疗保障;

11.各类保险;

12.“雨露计划”中“两后生”补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13.注资企业;

14.设立基金;

15.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各级统筹资金管理及使用部门要认真编制资金管理台账,围绕整合方案中的项目如实反映资金的渠道来源、指标调整、科目列支及支出情况等要素。县级与乡镇、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资金台帐要互相衔接。台账将作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进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安排等要在各行政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主管部门(乡镇)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做实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督导检查,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重大项目实施专项督查,跟踪审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县乡各级部门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做好整合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县乡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方案范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户施策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户施策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10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的《县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根据脱贫户自身意愿,精准施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概况

项目区所在地主要实施在镇村、村、村、村,项目区镇位于县东大门,东与瓮安县接壤,南临乡,镇相连,北与米坪乡毗邻。距离县城35公里,黔南瓮安县城50公里,是县东部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全镇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76个村民组,共有9319户28057人,常年流动人口4583人,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少数民族人口725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7%。建档立卡巩固提升脱贫户136户435人。国土总面积133.8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26925亩,其中田8743亩、土18182亩,土地肥沃,多分布于河谷、山川地带,林地面积86640亩,有大片的低海拔丘陵和荒山。

二、指导思想

以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将扶贫开发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覆盖农户

1.项目建设地点:镇村、村、村、村。

2.项目覆盖农户情况。项目涉及建档立卡固提升脱贫户10户41人,其中:村3户10人,村2户10人,村4户15人,村1户6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房屋漏水维修235㎡,内墙水泥清光100㎡,木房换瓦和加固1户160平方米,修建水池4立方米,购买及安装水塔1个,购买及安装水泵1个,老旧电线线路改造2户240平方米,生猪养殖3头。

各村分别主要建设内容:1、村3户10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房屋漏水维修150㎡,内墙水泥清光100㎡,木房换瓦和加固1户。涉及补助资金2.5万元;2、村2户10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房屋漏水维修85㎡;水塔1个,水池2m³,水泵1个。涉及补助资金0.67万元;3、村4户15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老旧电线线路改造240㎡;新建水池2m³,生猪2头。涉及补助资金0.77万元;4、村1户6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生猪1头。涉及补助资金0.1万元。

(三)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概算

1.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产业化扶贫项目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开扶领办通〔20xx〕6号)文件执行。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2.补助标准及投资概算

①产业化扶贫项目

按照品种进行补助,生猪1000元/头,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0.3万元。

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

主要针对贫困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危房改造(建档立卡户住房紧张新建住房,换瓦、维修加固)、安全饮水、屋内老旧电线线路改造等方面进行改造,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74万元。

3.总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4万元。

四、项目实施的方式

巩固提升脱贫户“因户施策”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巩固提升脱贫户在结对帮扶干部和村支两委的指导下与市场对接,自行按要求、按标准组织实施,超出补助部分由农户自筹。对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贫困户无力承建的,由所在村委会与贫困户共同协商,落实施工人员进行代建,代建完工验收后,其项目补助部分直接发放给项目代建方。

项目完成后,镇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镇级验收,并及时申报县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对巩固提升脱贫户进行补助,补助款直接打在农户“一折通”账户上或代建方。

五、项目实施进度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xx年6月宣传政策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

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实施。

(三)验收总结

20xx年12月组织验收。

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项目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执行《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筑财农〔20xx〕59号)相关的规定。

(二)项目实施管理

1.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项目批复后,在行政村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栏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2.建立监管的常态化,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利用行政村基层组织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实行全程监管。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的同时也要负责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七、调度、检查、验收、管护

(一)强化项目调度

结对帮扶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将项目落到实处,镇扶贫工作站全程做好指导工作。

(二)强化项目检查

镇政府成立检查督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镇督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项目按要求按时完成。

(三)强化项目验收

镇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对项目进行组织验收、完善资料,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对项目能否达到验收标准作出公正结论,形成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四)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完成后,结对帮扶干部要积极引导和指导农户搞好生产发展,当好农户发展生产的好参谋,提升农户脱贫致富信心,加快同步小康的步伐。同时,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巩固提升脱贫户所养殖的家畜、家禽作好技术指导,严防疫情疫病的发生,确保巩固提升脱贫户的财政安全。

八、效益分析

(一)扶贫效益:

项目实施一是可大大拓宽巩固提升脱贫户增加收入的渠道,提高巩固提升脱贫户自主创收能力,加快同步小康步伐。二是可大大改善该户的住居环境条件,加快同步小康步伐。

(二)社会效益:

一是采取“因户施策”产业发展项目,对巩固提升脱贫户实施直接到户帮扶模式,鼓励探索大干大帮、小干小帮、不干不帮等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致富意愿,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巩固提升脱贫户内生发展动力,着力解决巩固提升脱贫户“等、靠、要”等思想,组织巩固提升脱贫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发展脱贫产业,提升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攻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二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巩固提升脱贫户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积极性,通过产业项目的发展,实时提供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等方面培训,进一步提升巩固提升脱贫户与结对帮扶干部关系,增强了巩固提升脱贫户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初步形成;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而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省财政厅以财农整指〔20xx〕34号文,为县下达了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7万元。根据国家财政部20xx年修订的《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xx〕778号)精神,结合当前生猪养殖实际,对20xx-20xx年奖励资金制定如下使用方案: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制度的重大意义

作为生猪养殖大县,要充分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在加快生猪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作用,增强生猪养殖场户抵御市场和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能力,加大对生猪产业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支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与农村生态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提高我县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保证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扩大市场供应,为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奖励资金用途

根据财建〔20xx〕778号规定,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为切实做好生猪保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决定将县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9万元用于生猪保险县级财政部分补贴,将县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7万元,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重点支持除臭设备、吸污车购置。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如下:

(一)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9万元用于生猪保险县级财政部分补贴。

(二)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7万元用于除臭设备奖励(37万元)、吸污车奖励(70万元)。

三、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生猪保险

1、保险公司条件

牧计财字〔20xx〕11号文件规定的8家保险公司。

2、补贴标准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24号)文件中规定: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保险费率6%;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保险费率6%。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中央财政补助40%,省财政对直管县第一档、第二档分别补助35%、30%,对市级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补助25%、20%、15%。其余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我县被列入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第一档,县级财政应补贴承保保险公司能繁母猪3.6元/头,育肥猪2.4元/头。承保公司应得承保费补贴金额按照实际承保头数计算。补贴标准如有变动,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3、实施要求

承保公司要合理拟定保险方案,改善承保工作,加强宣传,便于养猪场户了解保险费补贴政策、保险条款等;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生猪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

4、验收要求

验收以承保公司提供的承保合同及原始单据为依据进行统计,同时要采取到参保养殖场户核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对保单的真实性及承保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时间节点拨付程序,及时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二)除臭设备及吸污车购置

1、申报条件

现有生猪养殖场:

(1)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在农业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

(3)符合镇街规划要求,经镇街同意方可纳入奖励范围。

新建生猪养殖场:

(1)已办理营业执照、土地备案手续;

(2)养殖场占地面积不低于10亩;

(3)符合镇街规划要求,经镇街同意方可纳入奖励范围。

2、奖励标准

(1)除臭设备: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圈舍的除臭雾线安装,并按规定配置相应的高压雾化设备。按照每200—300米管线配置一套高压雾化机,依据高压雾化机数量进行奖励,每台最高奖励0.5万元,所有项目场共享37万元奖励资金。

(2)每辆吸污车奖励资金最高5万元,每个项目场限购一辆,所有项目场共享70万元奖励资金。

(3)除臭设备、吸污车购置标准。

3、申报程序

(1)安装除臭设备的项目场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户。

(2)购置全新吸污车的项目场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户。

4、验收要求

项目按时间要求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完善相关手续。购置除臭雾线、吸污车均要附具购销合同、发票、车辆合格证等,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职责分工

县畜牧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拨付;各镇街负责项目规划建设的可行性确认。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生猪保险

实施期限:20xx年1月1日—12月20日

(二)除臭设备及吸污车购置

实施期限:4个月,20xx年8月1日—11月30日。

1、20xx年8月10日前,完成方案编制;

2、20xx年8月10日—10月31日,完成项目实施;

3、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县财政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20xx-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镇街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场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强化奖励资金全过程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要按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四)规范考核验收。项目建设结束后,将组建专门的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逐项进行核查验收,并由社会中介机构或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

【方案精选】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模板


随着全面小康向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落实好《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深刻把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守初心、担使命,通过政策、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乡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纵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建设黄河流域美丽乡村示范带,打造美丽乡村“循环圈”,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树起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标杆,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让人民群众乐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依托借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品位,全方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绿色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夯基垒台,积厚成势。

(三)产业发展

产业是后续发展的根基,是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源泉。坚持产业项目优先,在增强粮、果、药等基础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香菇产业种植,通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引领、扶贫车间带动、农户承包或自主经营等方式,做大、做优、做强香菇优势特色产业,帮助农民(特别关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在乡村振兴领域,坚持资金倾斜,政策特惠,落实好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的红利,强化全方位、多领域的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增技赋能,就业增收,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

三、项目资金管理

本次共整合资金4614万元,涉及67个项目,15家单位。严格落实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要求及《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搞项目论证入库,建好整合资金项目台账,规范资金整合范围,遵循负面清单要求,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压实项目实施各方责任,严格按实施进度与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资金投向哪里,监管的探头就伸向哪里,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资金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整合资金政策的利好功能,珍惜整合资金政策的历史机遇,在资金上形成合力,目标上形成合力,监管上压实责任。

(二)统一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调

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深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形成协调有力、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整合工作能够因需而整、资金整合到位、实施项目到位、监管责任到位、绩效目标到位。

(三)兼顾行业规划,明确职责分工

注重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部门行业规划的协调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和分配资金,研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的具体问题,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资金整合方案;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论证入库项目,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项目完工验收;发改部门做好重大项目立项审批;财政部门监督资金使用、依据领导小组批复拨付项目资金、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审计部门强化资金项目审计;项目主管部门抓好项目实施与绩效监控评价;县考核办督查、考核,为圆满完成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精彩范文 特困群体精准帮扶救助实施方案


全面提高我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建立信息畅通救助及时、解决急难的救助格局,经研究,确定成立县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对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体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加快构建统筹衔接、功能完善、精准实施、兜底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二、明确救助对象的范围

救助对象为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鳏寡孤独老人是指其子女均属低收入家庭、赡养能力较弱且实际生活困难的60岁以上农村人口;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精神病人是指具有本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特困人员、孤儿、精准扶贫对象的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者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精神疾病专业医疗机构诊断确诊的精神病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排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鳏寡孤独老人、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能力较弱无法提供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证明的,由村民代表民主评议认定为事实生活困难的,经公示无异议可参照单人户依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二)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工作排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做到“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要做到愿进全进,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要提高到50%以上。全面推行照料服务卡制度。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落实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对于因病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救助标准;对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额度。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等困难群众,可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全面公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夯实镇(街)、村(居)主动发现责任,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有效性。

(四)做好特困群体生活照料服务。积极配合县扶贫办,对摸底排查出的特殊困难群众,聘请专业服务人员进行每个月不少于两次的走访、打扫卫生,不少于一次理发。广泛动员社会公众依托社会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关爱困难群众,投身社会救助。通过爱心捐赠款物和提供以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努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县民政局印发《对特困群体精准帮扶救助实施方案》,成立县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各镇街对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并报镇街党委政府备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依托镇街对现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台帐,逐户建立工作档案,确保一人一袋一册;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核查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单位监测发现的以及当地通过全面排查、信息共享发现的特殊困难人员,及时掌握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精准帮扶阶段(20xx年8月-9月)。各镇街对照工作台账,逐一分析原因,精准研究救助措施并组织实施,上下联动,确保排查出的所有人员全部帮扶到位,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依规发放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2月)。依托镇街深入开展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于需要政策层面解决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措施,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富有成效的整改落实成果迎接各级评估验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负责统筹推动各项政策精准高效落地,研究解决精准帮扶和资源统筹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特困群体精准帮扶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救助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我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经验。要牢固树立获得社会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是政府应负的重要责任的观念,让困难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大落实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各级部门要对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困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方案范本] 实施方案范文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优秀的实施方案是什么样子的?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方案范本] 实施方案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学生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市校园足球活动,在我校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发展体育教育和特长教育。

二、工作方针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兄弟学校的协作配合下,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提供好后勤保障,确保校园足球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其华

副组长:杨跃、查兰林、黄发泽

组 员: 李万云、王洪成、陈远亚、吴振翔、邵选兵、

(二) 体艺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训练与联赛工作。

四、职责分工

1.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

2.体育老师负责组建各班级足球队,班主任协助;

3.黄发泽负责组建学校男子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织校内竞赛,负责带领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

4、查兰林负责组建学校女子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织校内竞赛,负责带领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

5.查兰林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黄发泽负责将每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图片、信息上传至校园足球QQ空间,其他教师也应积极参与。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足球队教练查兰林、黄发泽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4、利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年级间比赛,各级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5场比赛。

六、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工作运行、奖励等。

七、鼓励措施

1、所有体育教师均有机会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所发培训证书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2、校园足球三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足球运动水平较好的学生依靠足球特长进入高校继续深造;足球运动水平一般的学生依靠文化课或其他特长进入高校,并走向社会。

3.训练教师、带队参赛教师给予相应的课时补贴,每训练一次训练教练计3课时,主教练和参与教师每人计2课时;外出参赛按加班计算。

八、其它

1、校园足球的各项工作从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有序开展;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兴义市敬南镇中学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方案精选】某街道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明电〔20xx〕66号)和《市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街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从4月1日起对符合接种人群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重点地区优先、重点行业优先、重点单位优先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先后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需求性,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

按照“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应接尽接”的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可能实现全民接种,目前疫苗接种人群年龄范围18-59周岁,确保在6月底之前完成常住人口的40%即18456人的接种任务。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准备工作阶段。按常住人口40%的接种任务制定接种工作方案。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试运行阶段。各村(居)继续做好接种对象摸底、动员、登记。

第三阶段,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接种阶段。各村(居)动员组织本辖区内的接种对象有序到接种点接种。4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4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5月31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5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和4月份的第二针剂接种。6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40%约18456人的接种任务(6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1962人、社区3902人、社区3498人、社区2126人、社区1328人、社区2132人、村858人、村1492人、村1158人。

20xx年7月之后,继续做好应种未种对象的摸底、接种工作,做到12月底之前,全街实现符合接种人群全民接种目标。

三、建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对目标人群中有接种意向的人群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定本辖区的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设定分月接种计划,倒排进度、压茬推进。认真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好辖区疫苗接种摸底统计,要明确专人负责接种人群摸排、信息收集和报告,对报告人员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继续倡导接种疫苗后个人防护措施不减,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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