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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2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荐】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39号)要求,切实做好市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全省"三件大事",围绕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凝聚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解读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全市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帮扶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等。

(二)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市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和生态经济等"四种类型经济",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等。

(三)坚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退倒十";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污水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栾城、赵县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等重大政策。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国资国企、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等重大政策。

(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宣传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激发金融活动,畅通金融血脉,促进金融与现代产业、民生建设、科技创新、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重大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开展重大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特色园区招商,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重大政策。深度挖掘传统消费潜力,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的重大政策。

(五)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行政体制、综合执法体制、国资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诚信"城市品牌等重大政策。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综合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六)抓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市新地标塑造,城市会客厅规划建设,文化街区修复,正定古城保护,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城市管理,以及巩固提升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重大政策。

(七)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三农"工作全面进步的重大政策。

(八)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民生实事、就业优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建设健康、增强文化涵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大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市政府公报全文刊载重大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市政府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专项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建设政策宣传专栏,集中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省政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我市预留的端口,分类推送、宣传解读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召开新闻会。对涉及全市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必须以例行新闻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市政府各部门承担新闻首要责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新闻年度计划,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备。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新闻"4+2+1.N"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政府新闻办进行新闻。(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开展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政府各部门)wWW.03KKk.cOM

(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起草部门要进行集中宣传解读。积极探索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明确专人联系对接。

(三)提升业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政策宣传和解读培训,积极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宣传解读专业素质。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组建由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宣传解读队伍,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

(四)强化监督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情况和单位负责人参与宣传解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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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卫生健康工作转型发展,深化优质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根据省、市、县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群众卫生健康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证件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实行首接责任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办证满意度达100%。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孕期、产后、术后随访到位率达100%。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二、主要内容及宣传对象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全面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生殖健康、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对象包括期内出生、在孕、新婚、节育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四证”办理对象,流入人口对象。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面收集宣传对象的手机号码。电话获取方式为:①期内出生对象、在孕对象、新婚对象、节育对象,通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在统计年度内发生出生、在孕、新婚、节育行为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20xx年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③“四证”办理对象,统计年度办理计划生育证件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④流入人口对象,全员流动人口系统中省内跨县流动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培训师资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和要求,加强镇、村卫健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素养66条等内容的培训,为提升卫健服务水平提供坚实后盾。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村要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强化宣传。要树立“宣传就是服务”的理念,认真谋划,多措并举,力求在宣传方式上多渠道、在宣传内容上全方位、在宣传对象上全覆盖,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要不断拓展计生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利用公开栏、宣传单、宣传品、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健康素养66条宣传要结合问答的方式,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如20xx年市政策知晓电话调查内容有:预防感冒的办法是服用消炎药是否正确,有病后首先选择输液治疗是否正确等。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做好育妇的孕期、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工作。不断简化计划生育四证办理程序,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全面落实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腿”“少走弯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三)调查验收阶段。釆取电话调查方式,对各村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效果进行调查验收。调查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整改巩固阶段。查摆问题,进一步巩固成果。各村根据自查情况、镇调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调度。镇卫计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专项调度,限期整改。

【荐】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模板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有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需求,依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修订)》(政发〔20xx〕119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补助的通知》(医保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原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待遇的要求实施。

1.坚持以收定支、适度保障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3.坚持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分病种、按比例和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补助范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范围为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实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高龄医疗补贴是指参加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没有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80周岁及以上人员。

三、补助病种和标准

(一)补助病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病种为四大类50—2—种。I类(6)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II类(16)种:慢性肾脏病并发肾功能不全、膜性肾病、恶性肿瘤免疫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乳腺癌靶向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活动性肝炎抗干扰素治疗(含乙、丙型肝炎的抗肝素治疗)、重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焦虑性抑郁症、耐药性结核病、结缔组织病并肺间质纤维化、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重症肌无力、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III(19)种:脑出血及脑梗死后遗症、颅内外血管狭窄血管内治疗术后、颅内外动脉血管中重度狭窄、癫痫、重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老年痴呆症、血管性痴呆、高血压病(II级及以上)伴并发症、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冠心病冠脉介入治疗术后、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源性心脏病、血友病、糖尿病伴并发症、紫癜。IV(9种):痛风、骨关节炎、布鲁氏菌病、黑热病、包虫病、砷中毒、普通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甲亢。

(二)补助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在相应确定的病种年度补助限额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报销。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报销比例为90%,其它病—3—种报销比例为80%,超过年度限额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各病种年度最高报销补助限额:I类疾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0000元,其它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Ⅱ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Ⅲ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Ⅳ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经鉴定患有两个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职工,在单一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可在其它病种中选择一个病种增加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三)高龄医疗补贴高龄医疗补贴每人每年度补助3000元。

(四)待遇享受期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待遇享受期限为三年,期满后重新报备并复检。不申报的,待遇自动终止。对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通过申报、鉴定,符合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的人员,可连续享受待遇不再复检。

四、申报程序

(一)在市参保的职工慢特病门诊补助可随报随备。原则上由本人或近亲属持社保卡复印件和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资料,填报《市职工基本—4—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附件1),向市民中心医保经办大厅窗口报备。

(二)高龄医疗补贴。高龄医疗补贴免个人或单位申报程序,由市医疗保障局于每年11月从职工现运行信息系统提取符合条件数据并由工作人员核查生存状态及缴费信息,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发放。高龄医疗补贴与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五、准入原则和鉴定程序

对提交申报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资料,市医疗保障局聘请二级以上医院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精良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组成鉴定小组,鉴定小组每月集中时间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资料依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中签署鉴定意见。医学鉴定专家组一般为3-5人,鉴定结果须科学真实,专家独立签字确认,并负有鉴定责任。鉴定结果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报联系人。

六、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

1.当年鉴定符合的从鉴定符合之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2.鉴定为I类和Ⅱ类疾病的,其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于当年11月1日至12月5日前持就医购药检查治疗等费用发票及病情诊断和处方,统一到市民中心医疗保障局服务窗口审核报销。所提供发票须为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机打发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票不予报销。

3.鉴定患有Ⅲ类、Ⅳ类病种的人员,每人每年按照病种定—5—额补助4000元、3000元,于每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由市医疗保障局通过职工医保就医结算信息平台一次性划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4.患有多种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须带病历资料或者诊断证明提交医保局,经鉴定符合后增加病种并增加补助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5.慢特病医疗费补助范围为确定补助病种治疗相关的药品、检查、治疗和相关材料费用。

6.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人员,未达到年度最高限额的,次年不累加。出现以下情形的终止享受资格:未足额缴费、中断参保的;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情形的。

7.鉴定为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人员,期间变更备案病种的,需重新申报备案。

七、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

1.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凡伪造病历,骗取医疗费的,取消待遇享受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已享受待遇的追回补助资金。

2.医学鉴定专家小组的医务人员在填写专家组审核意见及建议时,应结合参保人的医治经历,做到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享受对象而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治疗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的人员,治疗处方或者所购药品须与确定的补助病种相符,购药量与药品所规定使用—6—剂量相符,且一次购药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剂量;凡在治疗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基金一律不予支付,且严肃追究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责任。

4.市医疗保障局要认真审核处方和药品目录,不得将不符合治疗病种的药品等费用进行结算。

5、各单位应积极宣传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政策,尤其是要向退休职工宣传解释好医保政策,确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95号)同时废止。已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95号)享受门诊医疗费补助的人员,享受起止日期按原确定的期限享受,患有多个病种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申报增加病种。

方案范本_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20xx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xx〕4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云农牧〔20xx〕2号)以及《市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保农通〔20xx〕3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疫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积极整合资金和争取地方财政安排疫苗经费,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犬类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其中: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羊痘、犬类狂犬病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70%以上,4个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区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0%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

(二)时间要求

全区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季集中免疫2月中旬开始、3月30日以前结束,秋季集中免疫8月上旬开始、9月20日结束,每季集中免疫45天以内全面完成。

二、免疫病种、使用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一)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2.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犬类狂犬病。

3.非强制免疫病种: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圆环病毒、细小病毒、牛出败、牛羊梭菌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养殖户自愿有偿免疫。

(二)禁止免疫病种

动物布鲁氏菌病及其它禁止使用疫苗免疫的病种。

(三)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1.家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

疫苗: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Re-11株+Re-12株+H7N9H7-Re-2株)或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1Re-11株+Re-12株+H7N9H7-Re-2株)。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250ml/瓶,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14—35日龄鸡0.3ml/羽,35日龄以上鸡0.5ml/羽;2—5周龄鸭鹅0.5ml/只,5周龄鸭鹅1.0ml/只,5周龄以上鸭鹅1.5ml/只。

抗体检测:全市统一在免疫后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2.猪:免疫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3种疫苗。

口蹄疫: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100ml/瓶,剂量2ml/头份;合成肽疫苗50ml/瓶,剂量1ml/头份,均为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猪瘟:使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

猪蓝耳病: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

实施“321”免疫,首先将猪瘟、猪蓝耳病疫苗用配发的稀释液按1:1:1稀释成混合疫苗,然后与口蹄疫疫苗同步免疫,颈部两侧深部肌肉注射。

抗体检测:“321”免疫的生猪统一在免疫后45天采血,分别进行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单一疫苗免疫或者猪瘟、口蹄疫同时免疫的生猪,猪瘟统一在免疫后30天、猪口蹄疫猪瘟统一在免疫后45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猪抗体转阳率≥70%判定为合格。

3.牛免疫口蹄疫。

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ml/瓶,金宇的剂量1ml/头份,中普、必威安泰的剂量2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抗体检测:牛口蹄疫全市统一在免疫后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牛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4.羊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痘。

口蹄疫:我市为边境州市,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ml/瓶,金宇的剂量0.5ml/头份,中普、必威安泰的剂量1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小反刍兽疫: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5℃以下储存,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头份/瓶,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ml,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颈部皮下注射1ml,春秋“两防”普免,注射时疫苗稀释后40分钟用完。

羊痘:使用山羊痘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按照瓶签说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2头份/ml,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尾根皮内注射0.5ml(1头份),每年对应免羊只全免1次,注意怀孕母羊不能注射。

抗体检测:小反刍兽疫、口蹄疫全市统一在免疫后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羊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5.犬免疫狂犬病。

使用狂犬病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6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5头份/瓶、10头份/瓶,用注射用水稀释成1头份/ml,2月龄以上的犬,每只犬肌肉注射1ml,以后每年注射1次。

(四)疫苗订购和调供

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由区动物疫控中心向市级调供,按历年免疫情况免费定量供应。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疫苗由区级筹集经费向相关供应商集中订购,根据各乡镇(街道)历年免疫情况限量免费供应。

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圆环病毒、细小病毒、牛出败、牛羊梭菌病、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常规疫苗由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提出用苗计划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向市动物疫控中心订购发放,疫苗成本由养殖户自行负担。

凡国家强制免疫病种和地方财政支持经费购买疫苗的病种均不得向养殖户收取疫苗费。疫苗应做到冷链运输储存,市级统一调供和订购的市级负责安排冷链运送到县级,县级应负责运到乡级,不得收取疫苗运输、保管费用。

三、免疫模式和免疫技术

(一)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

国家和省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从20xx年开始,中央动物防疫疫苗补助经费下达时,省级财政已经将“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打包下达各县(市、区),各地要落实经费,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鸡场应落实“先打后补”政策,不能再挤占用于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使用的疫苗。

(二)推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

一是建立一个定点联系。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建立动物卫生监管机制,实行定点联系、责任到人,一个养殖场、小区、大户确定一名官方兽医负责防疫监督,消除监管盲区。

二是制订一个免疫程序。一个养殖场、小区、大户确定一名分片包干责任人,负责指导畜主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抗体监测计划。

三是达到四化防疫目标:免疫程序化、免疫档案规范化、免疫效果监测科学化、防疫监督常态化。

四是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三)坚持散养户“整村推进”免疫

坝区、养殖密集区和交通沿线的乡村: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以分管副乡镇长为队长,区乡分片包干人员、乡级动物防疫人员、村组干部、村防疫员为队员的动物防疫队,并分成若干个免疫小分队,即以相邻2—3个村的防疫员和1名村组干部组成免疫小分队,对散养户逐村逐户实施免疫;山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闭塞的村:采取以村干部发动,社干部协助村防疫员进行逐户实施免疫。

(四)继续推广生猪“321”免疫技术

对小户、散养户继续实施“321”免疫。猪瘟、猪蓝耳病疫苗混合稀释要领:用猪蓝耳病疫苗稀释液20毫升1瓶稀释20头份蓝耳病活疫苗1瓶,再稀释20头份猪瘟活疫苗1瓶,每瓶疫苗至少用稀释液冲洗3次。

(五)坚持“适时补针”免疫制度

采取“一次普免、适时补针”免疫制度,在春秋“两防”普免之后,每月的20日至30日为“补针日”。由乡镇(街道)兽医站督促各村防疫员对普免时不能免疫的、新生的、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针,要积极探索养殖户与防疫员互动的“适时补针”免疫制度,以提高群体免疫密度。

(六)统筹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目前全国32个省区都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省报告9个州市12起非洲猪瘟疫情,但全省生猪养殖、流通、屠宰、猪肉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污染较为严重。我市与全省一样,点发、散发风险较高,一触即发。非洲猪瘟病毒有较强的抗逆性、多变性、隐蔽性,病猪潜伏期长、症状与其它疫病雷同,疫情早期难发现。非洲猪瘟病毒一旦定植,短期难于根除,以及无疫苗可供免疫。非洲猪瘟防控是一场没有选择的持久战。因此,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时,一定要统筹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组织强制免疫,防疫人员进出养猪场所一定要做好人员、器械消毒,免疫注射之前一定要了解生猪健康情况,发现生猪异常发病、死亡,应立即停止免疫,并报告区、乡非洲猪瘟排查机动队伍,采样监测排查,切忌因强制免疫而传播非洲猪瘟疫情。

(七)落实动物防疫分片包干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防疫工作责任制,将春秋“两防”作为中心工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领导亲自组织春秋“两防”,抓实畜禽基础免疫工作。采取区级分片包干乡镇,乡镇分片包干村。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防疫督导组,在春秋“两防”期间督促指导乡镇防疫工作;将相关防疫人员挂片到乡镇,负责监督指导乡镇开展防疫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将相关动物防疫工作的干部和专业人员挂片到村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负责督促指导村级开展免疫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

区、乡动物防疫机构建立全省统一固定格式的疫苗台账,记录每一种每一批疫苗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数量等。严格按照《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云疫控〔20xx〕6号)进行调供、储存、运输、接收、发放、使用、评价、报废。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疫苗储备工作。由于疫苗经费一次性打包下拨(各级按比例负担:中央80%、省级10%、市级5%、县级5%),县级的5%难于落实,经费紧张,疫苗没有多余的,为减少疫苗浪费,要求区、乡两级不要将到位疫苗一次性地分发到乡到村,而是采取区级将到位疫苗数的80%分到乡,乡级将到位疫苗数的80%分到村,区乡各储备20%,用于应急使用和调剂乡村的余缺。

二是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为保护环境和督促防疫员节约使用疫苗,要求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乡镇兽医站发放疫苗时,以“瓶”为单位填写疫苗领用表,春秋“两防”结束后回收疫苗瓶,并填写疫苗瓶回收表,计算每位防疫员每种疫苗的疫苗瓶回收率,汇总全乡镇疫苗瓶,计算乡镇回收率,疫苗瓶由乡镇兽医站或区动物疫控中心统一登记、集中销毁处理。

三是做好疫苗使用情况核查工作。区动物疫控中心要加强疫苗使用情况和储存条件检查,做好调剂和储存管理工作,严格杜绝浪费和因保管不当造成疫苗失效。疫苗出现余缺,各乡镇之间可以协商调剂。确实无法调剂再向区动物疫控中心申请追加调供。

(二)加强免疫档案规范化建设

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建立《省规模养殖免疫档案》;在村民小组建立《省散养户免疫档案》,同时在饲养户建立《省免疫户口册》。“两档一册”要做到规范填写,《免疫户口册》加盖乡兽医站公章,填写时防疫员签字,《免疫档案》加盖区动物疫控中心公章,填写时畜主签字,方能有效。以纸质档案为基础在乡镇兽医站建立全区统一、到村到户、有自动汇总功能的免疫档案电子文档。区动物疫控中心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乡镇兽医站按照规范建立和使用免疫档案。

(三)加强畜禽免疫技术培训

通常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技术培训,即市负责县(市、区)、县(市、区)负责乡镇、乡镇负责村,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免疫技术规范和省、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组织开展免疫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免疫注射操作、免疫反应治疗、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档案填写和免疫电子文档建立使用,不断规范畜禽免疫工作,提高技术水平和免疫质量。防疫技术培训要覆盖到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小区和合作社。

(四)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评价

各县(市、区)兽医实验室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好辖区内的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注意按照各种疫苗免疫后天数要求进行采血,采血范围应将重点放在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和实施“整村推进”、推广“321”技术免疫的散养户。

(五)加强动物防疫宣传工作

各级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宣传牌、布标、墙标等多种形式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培训指导防疫人员利用开展免疫、走村串户的机会,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病防控知识,强制免疫疫苗免费提供、免疫反应死亡有补偿等防疫政策。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宣传舆论氛围。

(六)加强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实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防疫责任制要求,继续实行市与区、区与乡、乡与村要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与乡镇兽医站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与畜禽贩运大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加强动物防疫督促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以分管副局长、兽医科、疫控中心、动监所组成春秋防疫督导组将随机对21个乡镇(街道)防疫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免疫工作到位。

(八)加强动物防疫信息报告

春秋“两防”期间,每周(周一8:30以前)报送一次免疫进展情况,每季防疫结束后,逐级上报免疫反应治疗、反应死亡补偿报表,以及整村推进报表。各乡镇(街道)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区动物疫控中心,以便汇总上报市动物疫控中心。

【精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合集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农机字[20xx]7号)及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农发[20xx]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深入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原则,启动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等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我县所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乡镇(街道)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规定,20xx年我县报废农机确定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以后年度,报废补贴农机种类可根据省厅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我县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补贴的报废农机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二是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具。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列支。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详见附表1)。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五、回收企业确定

根据省市关于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规定等有关要求,20xx年我县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华阳、善勤、祥瑞农机合作社三家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合同期2年。中标农机合作社已按规定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通过市媒体和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表2,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回收企业要严格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探索远程监控回收拆解机制,督促回收企业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资料。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县农机监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县农机监理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规定申请补贴。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10台,县域内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

(四)信息公示。将享受报废补贴的信息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仍可享受报废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要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作为我县推进农机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将回收企业的位置、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以方便机主报废旧机。

(三)强化服务便民。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方案精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和支持农业发展,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四)协同推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

3.省级传统品种:核桃、花椒、仔猪、种公猪、农房保险。

4.省级创新品种:苹果气象指数保险。

5.市级品种:生猪价格指数、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鸡蛋期货、樱桃保险。

(二)试点规模

根据《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我县的20xx年省级补贴资金规模,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市级《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和召开市县两级级联席会议,确定20xx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和承保机构(详见附表2)。

(三)保费保额及财政补贴比例

20xx年,奶山羊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保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保费由40元提高到60元,费率保持5%不变。

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附加地震责任)的补贴。市、县财政参照省级补贴范围,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元的补贴。农房保险按照愿保尽保的原则办理。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参照《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樱桃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樱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鸡蛋期货的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区县农业、林业、果业、气象等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保险品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扎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结算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资金。气象部门应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及时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减轻灾害损失。县金融办应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不断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资料初审要严格审核、要进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预拨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分级次单独记录核算。承保机构按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报送经乡镇审核确认后的补贴资金审核确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开公示的险种承保规模相关信息资料)。承保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应在承保机构提交齐全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在承保机构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保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xx年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承保险种完成时限:小麦四月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五月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玉米为五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六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核桃为三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四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八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九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为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苹果为四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五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市级险种生猪价格指数和奶山羊价格指数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

以上险种未在规定期限月底内完成承保任务并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规范经营行为。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从今年起,各承保机构资金申请资料要附乡镇政府签字盖章证明承保险种资料。

(五)将绩效考评、灾后赔付与次年承保资格挂钩。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承保进度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险种承保是否真实发生、险种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是否一致、险种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险种审核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险种承保是否合规性、理赔是否及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险机构的承保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竞争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手段,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保费标准、赔付标准和理赔事项一一宣传到位,全力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七)严肃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将联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检查,对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的各项承保业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未完成、险种承保资料与实际完成不符、参保群众未真实参保投保或是群众对承保险种相关政策条款不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承保资料弄虚作假、承保资料审核不严格等等现象,按问题严重程度叫停、整改、取消各承保机构承保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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