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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方案分享

2022-01-24
卫生城市创建宣传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总结 大手牵小手创建卫生城市方案

卫生城市创建宣传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荐】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方案分享”,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巩固国卫,助推发展,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工作理念,深入宣传做好迎国卫复审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充分利用文体广旅行业特色,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为持续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健康幸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工作重点及活动内容

(一)抓好职工宣传和动员。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创国卫有关知识,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和教育,定期安排志愿者到社区、景区等地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二)加强文旅市场宣传监管

1.积极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在网吧、KTV、影院等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表示,在前台、LED屏幕等投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卫复审”等公益性广告。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2.在景区、景点和游客接待中心设立监督岗和志愿者服务站(点);A级景区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可见的公益广告;建成的景区、景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告知、提醒或规劝,每隔500米至少能看见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综合股

3.星级农家乐在显著位置设有“积极开展病媒生物专项整治”“吸烟有害健康”“提升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等巩固创卫成果提示牌,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产业股

(三)加强公共文体场所宣传

1.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展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卫复审”等内容。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综合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庞统祠博物馆

2.体育场馆要在显著位置展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卫复审”等内容。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综合股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依托“两微一端”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机关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知晓度。

(二)服务大局,彰显职能。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通过将国卫复审知识融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以及依托各类青少年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提升宣传学习成效。

(三)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创新宣传发动手段、宣传载体,运用好微博、微信、QQ群、“微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提高国卫复检知晓度,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创新活动形式,将城市复检工作融入投入少、效果好、职工喜爱的活动中,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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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动员和引导全县上下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种有效载体,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组织、高密度推进,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动员和引导全县上下全力以赴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媒体宣传

1.做好新闻报道。县融媒体中心要将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与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对各地各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的动态新闻、典型新闻进行密集报道。要开设“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宣传专栏,以评论、消息、通讯、摄影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我县各地各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向上级媒体投稿,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向县创建办宣传组和县融媒体中心提供新闻线-3-索,每月报送新闻线索不少于2条。(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地各单位)2.开设“曝光”专栏。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媒体督促工作和舆论监督的职能作用,开设“诚信红黑榜”“走近文明”“曝光台”“啄木鸟在行动”等栏目,公布热线电话,对城市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每周不少于2次。要突出重点街区、公共场所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设“身边陋习连连看”等专题专栏,集中对城区重点地区、场所的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曝光。要重点对行政不作为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报道,开设“不文明行为大家谈”微评栏目,以刊播系列言论、评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引导,就一些不文明现象产生的原因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创建办)3.刊播公益广告。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抖音、快手、电视飞播和APP客户端等方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刊播一定比例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增强公益广告在广大市民群众中的感召力。要发挥优势,集中力量,从创意、制作、刊发(播)等各个环节做好工作,并保证一定的密度。《今日》报纸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1个整版;县融媒体中心每月通过电视飞播播出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20条(次)。(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二)社会宣传

1.标语广告宣传。要充分运用大型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工地围挡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城区的主要街道、乡镇圩镇、进出乡镇主要道路、小区楼宇和人群聚集较多的广场、商场、酒店、车站、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都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和公益广告,城区主要街道、高速出入口、广场、商场等地的显要位置要制作一块以上永久性标语,张贴标语4条以上;圩镇显要位置要制作一块以上永久性标语,各村委会(社区)张贴标语4条以上,自然村张贴标语2条以上,小区楼宇张贴标语2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局及各乡镇)2.创建专栏宣传。有关乡镇、县直单位以及公共文化设施场所要制作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专栏,介绍省级文明城市相关政策、动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身边好人榜,张贴公益广告和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宣传专栏要做到每周更新1次内容。(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3.LED屏幕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别是服务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及管辖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做到24小时不停刊播。(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4.校园文明宣传。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文明校园创建宣传栏、宣传牌,重点刊登“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校园创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主题公益广告;校园内醒目位置按照三个层面的倡导,制作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各个教室内也要悬挂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和《学生守则》,每名学生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电子显示屏要播放公益广告;校外培训机构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中小学校)5.流动车辆宣传。县交通局要调动利用公交车、出租车进行宣传,县城管局要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在公交车和流动宣传车的车身和车内制作张贴“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通过车载电视系统、喇叭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文明守则、“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信息;出租车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副驾驶室合适位置处张贴行业规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局)6.广播喇叭宣传。要充分发挥乡村小广播、小喇叭等作用,每日循环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文明守则、“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信息,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7.线下宣讲宣传。各单位、各乡镇要调动组织本单位、本领域的公益志愿者,每月组织一次深入社区、广场、商场开展公益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提升群众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8.短信推送宣传。移动、电信、联通每月要向中心城区所有手机用户至少发送1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9.书信手册宣传。通过印制发放《县市民文明手册》“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向辖区人民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参与、支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10.文艺展演宣传。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文艺演出,深入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孝文化公益演出等文化公益活动,积极推动剧团、文化馆等文艺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主题下乡展演,拓展公益宣传方式。(责任单位:县文联、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三)网络宣传

1.网站宣传。政府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设置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宣传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在首页位置长期-7-集中宣传展示、制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页或新闻链接。(责任单位:县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2.微信宣传。要利用政务微信持续报道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态、亮点,推动线上线下互动,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和效果。(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3.视频宣传。要运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创新方式策划宣传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与群众网上互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提升网上宣传效率。(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

三、工作要求

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的重要途径,也是测评指标内容,各地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宣传工作方案的标准和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落实,确保每项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共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今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关键年。各地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足自身职能,发挥单位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切实配合,主动作为,对照任务分工,于4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并进行常态化保持。二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地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本地本单位宣传实施方案,并对现有的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及时更新,新增的地方要及时布设到位。县融媒体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题宣传报道活动方案,细化新闻报道安排,提高新闻宣传频率,确保创建工作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公益广告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冲击力。创建办要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不断巩固和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三要内容规范,形式多样。去年中央文明办明确各地公益广告刊播主题要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的公益广告宣传,请各地各单位制作的公益广告,务必涵盖“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3个方面的主题,并在相应画面左上角打上标志。

【荐】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方案范本


为加快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管理水平,促进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等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申报名单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村镇创建工作开展自查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文明进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完善无障碍建设管理体制,确保“十三五”末成功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编制《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纳入城市管理。

2.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法规政策技术的培训。

3.广泛征集残疾人、老年人等相关群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并做好改造落实工作。

4.加强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宣传和创建工作评比活动,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

1.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康复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商业服务建筑、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汽车加油加气站、室外公共厕所等建筑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楼梯、电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增加无障碍客房、轮椅席位;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及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

2.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主要包括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及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楼梯、电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区域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设置扶手、低位灶台等设施。

3.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主要包括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化处理。

4.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市广播电视台应逐步在播放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各有关部门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

5.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主要包括道路人行道铺设盲道和缘石坡道;主要区域道路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修建轮椅通道。

6.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主要包括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楼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标识、行进路线图;火车站站台及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车站等候区设置提示盲道无障碍标识。

7.公共停车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按照标准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五、职责分工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及《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照“谁建设、谁改造、谁维护”和“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跟踪督办”的原则,对市区内各类建筑、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等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广普及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财政局。

负责将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筹措拨付无障碍环境建设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筹措与核付公共基础设施及各街道、市直各单位办公建筑及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建成后的日常维护经费;管理和监督财政投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经费的使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二)市发改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在立项的审批过程中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审批关;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列入我市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三)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组织编制《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审批管理。

(四)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人社局等市直各单位。

负责新建办公楼、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包括各类大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70%。

(五)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1.组织编制《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新建、改建、改造的道路和建筑物按规定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2.市区新建和扩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人行道、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不低于70%;市区主干道公交车站站台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城市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按规定设置盲道,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的道路和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与道路盲道合理衔接;城市公园、广场、商场及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口应设提示盲道;市区新建、扩建公交车站等候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3.新建、扩建室外公厕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的室外公厕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4.新建、扩建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的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5.新建的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的居住区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

6.高铁站北站和火车站站前广场全面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改造率达100%。

7.落实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规范停车秩序,合理布设停车位,取缔占道经营等压占盲道、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六)市公安局。

负责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提示装置率达100%。负责三个城区派出所对外服务窗口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率达100%。对机动车占用盲道及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七)市交通局。

负责新建汽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已建成的汽车站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改造和新增无障碍公交车、出租车。

(八)市卫体局。

负责新建综合、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已建成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九)市教科局。

负责新建的学校和托幼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30%。具体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积极推进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从小培养无障碍意识,形成全社会尊老爱幼、尊重和帮助残障人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商业总公司、市人民银行。

负责新建的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星级饭店、宾馆、旅游景区、电信营业所、银行营业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新建的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负责在行业中推广和应用手语、盲文,方便残疾人交流;负责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对持证的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

(十一)市民政局、市残联。

负责新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福利院、老年公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主要街道盲人标识站牌的设置达到100%。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培训、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二)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传媒中心。

负责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制作播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爱护、保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氛围。市广播电视台要逐步在播出电视节目和电视新闻栏目中加配字幕,公开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要配备字幕等。

(十三)城东、城西、城北街道办事处。

负责新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已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六、实施步骤

按照“十三五”末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的总体目标,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15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标准及职责分工,对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底前)。

各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各项建设改造任务。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9月底前)。

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单位整改完善。

(四)申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领导小组向省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组提出验收申请,认真准备工作台账,做好迎接国家、省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领导小组要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分工协作;各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增强宣传实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社会理解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无障碍有关法规政策知识,增强全民无障碍环境意识,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尊重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创建考核。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政、卫体、残联、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部分老年人、残疾人代表,对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标准,对建设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布局是否合理、改造是否到位、改造任务是否完成及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使用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步骤,采取多种形式,对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要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切实把创建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精选】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实用


为切实推进春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3月19日前将名单上报至县扶贫办。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县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乡镇要加强与县直有关单位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县扶贫办,并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消除风险。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和乡村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随来随办制度,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县住建局要对全县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水利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乡镇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乡镇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3月22日前,县扶贫办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103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4月底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组织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定,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审定,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县委、政府研究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力度。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在原有产业差异补助政策基础上,拓宽产业奖补覆盖面,提高产业奖补标准,优化产业奖补程序,充分调动脱贫户和边缘户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实现产业增收致富目标。(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乡镇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乡镇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对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提供上门信贷服务,不得设置贷款条件和门槛,做到应贷尽贷。对已获得贷款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严格核实贷款用途,防止出现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各乡镇要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县人社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乡镇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县扶贫办、县人社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乡镇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发电收益金额,制定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xx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xx年光伏发电收益。(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乡镇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xx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县领导挂乡帮村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申请报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拓展帮扶工作内容。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之计在于春,挂点县领导要深入帮扶乡村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推进乡村振兴调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一方面要协助乡村做好脱贫群众防贫监测、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乡村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县领导每月到挂点乡镇和村调研指导不少1次,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5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纪委监委、县直定点扶贫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强化搬迁群众后续帮扶。3月15日前,有关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凤安佳苑、阳光小区等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要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服务、有氛围、有队伍”要求,制定社区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场所、配齐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加强安置区卫生室、社区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安置小区扶贫车间建设。凤安佳苑、阳光小区安置点要积极招引园区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利用仓库、店面等资源,引进劳动密集型、手工加工型企业进驻小区或在小区附近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吸纳易地搬迁人口务工就业,进一步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编制

“十大工程”责任单位要在总结20xx年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新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在3月1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出台和项目安排上,要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新政策,精准确定项目资金规模、细化项目清单,做到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好工作力量,抓紧做好工作方案编制,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大工程责任单位;完成时限:3月底前)

(八)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中央和省市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县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县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施工表。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加密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街道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区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区20xx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共建共享、城乡融合、务实创新,重点开展“六提升、三整治、三聚焦”行动,防反弹、保成果、促长效,推动文明建设由“创建模式”向“建设模式”转移、由“精准对标”向“全面提标”提升、由“文明城市”向“全域文明”迈进,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明风尚提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时代新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进”活动,组织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唱响“好人之城・文明”。二是认真落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社区制定具体落实的细则,引导市民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和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四是持续开展文明养成教育,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实践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培育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五是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做好辖区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加强创建工作协调和指导。深化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向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延伸,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传承红色基因,完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结合第十届省艺术节、第四届市艺术节,打造更多文艺精品。

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二)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双修”“三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实施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缓堵保畅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路、二马路提升改造工作,完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打通外贸巷“断头路”、畅通城市路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护,及时修补道路破损及塌陷。二是抓好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作,硬化道路、维修破损路面、更换破损路灯、饰新墙面等,确保改造到位。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套餐集成服务模式,落实“一窗办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二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信用修复。三是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行业新风,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文明素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街区、诚信经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相关办(站、所)牵头,各社区负责落实

(四)开展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树立生态环保理念,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控制环境污染,增强城市宜居性。一是全面推进漆水河七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做好河道巡查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城市声环境治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75%。二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化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三是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结合城市“三疏”抓增量、打造精品抓提升。强力推进拆墙透绿、破硬增绿、拆建还绿,建设开放式街区,开展增绿、补绿、添绿行动,美化城市环境,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相关办(站、所)牵头,各社区负责落实

(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行动

现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成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一是积极发挥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家长学校作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活动室提质升级。二是建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六)开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公共安全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公共安全监测预警防控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和应急管理体系,规范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责任科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安监站、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抓好环境卫生长效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提升改造城市公厕,落实公厕管护经费,提高公厕管理水平。二是开展春季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三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八)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

以市场、社区、背街小巷、车站、校园、医院等周边老旧小区为重点,积极争取中、省、市政策支持,针对整体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物业服务缺失等难点问题,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集中解决小区环境卫生差、楼梯脏、设施陈旧、野广告多、架空线缆凌乱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谐、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九)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落实长效管护措施,规范市场环卫秩序、安全秩序、交易秩序,配合做好大同桥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对路面、地下排水、公共设施等进行修缮维护,对车辆乱停、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市场内外环境。开展“五小门店”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整治,监督引导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开展夏季早夜市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摊点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未落实“五统一”标准要求等问题。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宣传倡导“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杜绝市场内野生动物销售、活禽宰杀行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科室:市场所

(十)聚焦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聚焦停车乱、停车难的难题。盘活城市空闲场地,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研究制定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探索潮汐停车机制,推行机关单位、沿街小区停车场对外开放。加大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逐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二是聚焦物业服务水平低、不规范的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即将制定出台的《市物业管理工作办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开展优质服务物业评选,每季度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淘汰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发挥文明单位共建帮扶机制,宣传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群众自革除陋习,共同维护生活环境。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办(站、所)、各社区要保障人员稳定,协同配合,抓好落实。完善联创联建包片包抓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包抓镇办、社区,区级部门单位包抓路段、社区。要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社区要对照测评指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制度,明确完成时限。结合《20xx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化做好资料上报工作。经常性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倾听群众心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问题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常态化督查督办,构建测评、反馈、整改的工作闭环,形成常创常新、长效常态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街道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成效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实行责任追究。

【荐】(先进村)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州委、县委、乡党委关于“乡村分类转化提升”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逐一研判、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原则,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乡村转化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县城西北部,距县城25公里,平均海拔2400米,农户202户577人。全村有耕地1979亩。常年种植大白菜、莴笋等蔬菜作物。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以种植蔬菜为主,虫草等中药材采掘、青红脆李种植、中蜂养殖、外出务工为辅。村支部现有党员56人,其中:60岁以上的13人,30岁以下的9人,大专以上学历11人,中专及高中学历5人,初中以下学历40人,男性党员45人,女性党员11人。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村分类转化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以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和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集中整顿与“发展民生稳定”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争取在先进的基础巩固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个别党员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活动阵地利用率不高。党员居住地分散,组织生活开拓创新不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初心教育成果。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契机,创新党员服务载体,将服务群众落到党员的日常行为,通过“吉祥先锋”、“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引导广大党员守初心、担使命,加强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服务意识;对个别党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及专题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二是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对村级建制调整后,对活动阵地内“两委”班子信息进行及时更换,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程序,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每月及时更新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开明”。三是加强党员意识的培养。丰富教育强化阵地意识发挥好党员学习交流“加油站”的作用,结合党员居住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四是严肃执行“积分评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发展“七项规定”,对标“五九”行为规范,按月对党员进行积分评星,年底分数在8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党员,考虑将其列为村后备干部;年底分数在60分-80分的评为合格党员,要求他们再接再厉,力争下一年度列入优秀行列;年底得分低的由乡党委和村支部书记谈话,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分数低于40分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置,屡教不改的,村支部上报乡党委,建议对其进行处理。

方案范文: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分享


自党中央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来,我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了根本性好转,但是传销活动仍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隐蔽性、流窜性、长期性特点,为巩固我区近年来打击传销成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方针,积极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

设立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领导组,组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副区长和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公安局分管打传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宣传部副部长、各乡镇办镇长或主任、区直相关单位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负责协调打传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提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质量和数量,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引导和监管,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领导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协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达到创建城市辖区内打击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

四、创建标准

(一)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

(二)建立健全“联、防、宣、打”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对新出现的传销活动能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无因传销发生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社区(村)。两年内无传销活动行为。确定人员开展工作;宣传、摸排等日常工作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完整、规范;积极密切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乡镇(办事处)。辖区村(居委会)一年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活动;各项制度有效运行(打传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摸排等活动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完整、规范)及历年来有效组织打击传销行为情况;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六)广大群众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协调机制。由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部署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办公室具体承担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细化措施,精心实施,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办全面负责本辖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对重大传销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成立相应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领导组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本辖区的“打传”专项行动,要按时向区政府打传办公室报送宣传发动、摸排窝点、申报无传销社区(村)等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信息交流机制。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以微信圈、邮箱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线索搜集、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及时发现有效线索,及时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办负责建立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和“微信打传信息交流平台”,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状态,及时把管辖区域传销活动情况及窝点到信息交流平台。各村(社区)和辖区基层派出所要对外来暂住人员的活动、工作、居民反映、重点线索等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登记造册,及时建立查询档案,有条件的可输入网络。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传销人员、案件信息库,完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制度,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参与者的姓名、数量、动向、违法犯罪事实及其他有关资料登记造册。

(三)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互动联防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成立由公安、市场监管、村(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协管人员、打击传销志愿者代表等组成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及时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监控预警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切实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着重解决部门之间协作不畅、沟通不力等问题,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强大打击合力。加快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对传销重点区域实行联动不定期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对照《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重点加大对传销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商场显示屏、手机等媒介,深入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立场、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揭示传销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五进”活动。加大对传销参与者的教育力度,跟踪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考评问责机制。将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范围,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共同部署,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区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采取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们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要进一步教育和发动群众,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局面。

(二)摸排窝点。各乡镇办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要根据辖区特点,在传销人员易聚集、授课、居住的地点,特别是闲置楼房、老房屋、宾馆实行重点摸排,并建立《传销窝点摸排台账》(出租业主黑名单)。

(三)集中打击。各乡镇办、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排查出的传销窝点进行集中打击,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查封传销场所,严惩传销头目。

(四)全面创建。各乡镇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具体工作,完善工作资料,积极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念。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深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战心理和畏难情绪,倾尽全力,尽职尽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打好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攻坚战。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科学策划,精心安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艰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和长效监管的思想,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我区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顺利开展。

方案范文:数据资源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分享


为切实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省市县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和结对共建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县对外服务的窗口,也是展示我县文明形象的窗口,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县数据资源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窗口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

二、工作方案

1.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周和厅内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文明创建标牌(重点要突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明创建、文明旅游、文明服务、社会公德、行业规范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二是建立动态宣传机制。制作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创建宣传PPT资料在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重点内容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明创建、文明旅游、文明服务、社会公德、行业规范、服务礼仪、文明用语及服务规范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三是建立文明创建工作简报。定期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文明创建中各窗口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对创建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曝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

2.加强环境整治,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一是大厅外围要做到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垃圾乱堆乱放,无烟头、纸屑,花草定期修剪,无枯枝、死树;大厅内部公共部分做到清洁卫生、无垃圾堆放、无水渍;所有内外部垃圾桶摆放有序,确保每处有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赵修江负责,物业公司)。二是大厅内部做到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按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绿植新鲜有生机;大厅内无吸烟现象、无烟头、纸屑等;查是否存卫生死角,纠治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现象;查物品摆放是否规范,纠治便民服务用品、服务告知单缺失,有闲杂物品的问题(赵修江负责,督查科落实)。

3.强化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文明服务氛围。各服务窗口要严格落实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效能建设和窗口工作纪律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实行统一着装,注重文明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强化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倡导“五心”服务(热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询问、诚心解答、用心办事),推行“亲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拖等现象;提供便民服务,各窗口要提供五小物品方便办事群众(老花镜、胶水、印泥、钉书机、笔);发挥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开展佩戴党微、亮身份、作表率活动;查现场秩序是否有序,纠治不守“一米线”、插队、聚集等行为;查窗口形象是否良好,纠治脱岗、聊天、抽烟、吃东西、打盹、购物、带小孩、炒股、刷手机、看非工作网页、不转换台牌等各类不规范行为;查亲情服务是否到位,纠治不说普通话和“您好”等服务敬语,与办事人争吵,微笑服务、延时服务不到位等行为(赵修江负责,督查科落实)。

4.加强办件管理,提高群满意度。各服务窗口做优做强“网上办”“掌上办“,拓宽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切实为“高频刚需”事项提供贴心、高效、最优办事体验。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办理”,提升服务效率。深化“三减三增”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以“好差评”倒逼“好服务”,实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设立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赵修江负责,项目审批协调科落实)。

5.加强志愿服务,推进便民暖心服务。一楼中庭三个服务咨询台为局志愿服务点,各分厅由相关窗口在设立志愿服务点。服务站点做到有标牌、有人员,能提供正常服务(有制度、有活动、有项目、有便民物品【雨伞、药箱、五小物品等】),在提供引导服务的同时,做好咨询解答(赵修江负责,项目审批协调科落实)。

6.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创建基础工作。做好中心各出入口车辆道闸系统安装,确保从源头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积极做好无障碍设施及消防设施检查,确保完好;对母婴室进行常规维护,按照标准化母婴室要求及时做好硬件设施更新及维护(赵修江负责,物业公司、办公室落实)。

7.加强结对共建,推进社区创建发展。积极对接共建的和平社区,每月到水岸花园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劝导和环境整治及创建宣传等工作,每月向社区报送创建资料(宋娜娜负责,各科室落实)。

三、精心组织,严格责任落实

20xx年是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各创建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围绕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落实。局文明创建领导组将定期组织专题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窗口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方案精选】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实施方案合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发〔20xx〕1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市发〔20xx〕11号)和我县《实施方案》(发〔20xx〕13号)精神,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乡振发〔20xx〕20号)要求,健全完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扎实做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动脱贫群众生活改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坚持有效防范风险与应对突发事件相结合,结合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常态化排查、及时性整改、责任化保障,着力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瞄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科学制定应对预案,逐项研究并提出预警和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静态清零、动态保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质量成色经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进一步拓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拓展乡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拓展饮水安和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三、工作重点

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跟踪监测其“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科学分析原因,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着力补齐短板不足,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有效解除返贫致贫风险和隐患。

(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聚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易地搬迁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重病适龄儿童、厌学学生等人群,外出和流入人员较多村、偏远村和人口较少的自然村等区域,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对新发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及时劝返,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坚持“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构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为农村地区补充优秀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二)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聚焦农村长期用药支出较大的慢病患者,突发大病的患者,完善落实健康扶贫、慢病诊疗等帮扶政策,对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监测对象做到“应管尽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患者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大病保险继续对困难群众进行倾斜支付。夯实县乡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逐步提高村医补偿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乡村医疗机构设备、药品的配备和定期更换,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乡村两级设备使用率低、药品配备少、更换不及时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三)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聚焦居住条件差的六类重点人群,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村庄,常年有人居住且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受损,成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及时动态跟踪解决出现的问题。实施农房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安全宜居示范农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聚焦农村居民居住相对分散、水源条件较差的重点区域以及易受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和冰冻影响的供水工程,加强工程维修养护,解决好水源性、灾害性、季节性等缺水问题。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问题。开展规范化工程建设和老旧工程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体制机制,深入落实“三个责任”,持续完善“三项制度”,高位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提高群众的节水意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措施及方法

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瞄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各行业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有的放矢,及时整改。压实整改责任,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拿出举措和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妥善解决,动态清零。

(一)常态化排查响应。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要紧盯重点人群,加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常态化风险排查,主动发现隐患;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查核实渠道,执行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1.排查“135”制度。“1”即: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1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3”即:乡镇干部3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确需帮扶解决的,提交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在5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办法措施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

2.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重点排查响应

1.强化开学前后学生信息排查。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开学前后数据比对,摸清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学生的去向,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应劝返尽劝返,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单位:县教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2.强化大病重病医疗支出排查。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在治疗出院后,及时掌握支出情况,对支出较大引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医疗帮扶政策。(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3.强化因灾受损农户住房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因灾导致住房受损农户,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给出针对性改造建议,并逐户建立改造台账,及时采用租住借住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方式,对住房受损严重不能居住的进行过渡安置,迅速组织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修缮,确保一户不落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4.强化饮水设施旱涝冻灾排查。对不同季节可能出现的水源水量不足、水管冻堵、强降雨引发饮水工程损毁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饮水设施进行排查,建立县级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农村供水工程产生影响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机制,按照制定的供水应急预案,由应急抢修队伍按照灾情的轻重缓急情况,对损毁工程进行维修恢复。同时要在工程未完全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送水等方式,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将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夯实筑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致贫返贫的底线。

(二)增强工作合力保落实。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要牢固树立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明确工作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排查严密到位,响应解决迅速,对号销账及时并持续巩固。

(三)保障资金投入促落实。要切实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申报实施巩固拓展“三保障”衔接项目。

(四)加强责任追究督落实。要将落实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情况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办理或造成不良舆情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确保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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