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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2022-01-24
行动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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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方案精选】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用”,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近期州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印发《州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决定联合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州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州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要求,通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注册备案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序衔接,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堵疏结合,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逐步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局面,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有效净化我县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为筹备启动(20xx年5-6月)、全面清理(20xx年6月-20xx年10月)、抽查检查(20xx年10月-20xx年12月,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和规范提升(20xx年1月-10月)四个阶段,重在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固化措施。

三、任务内容

1.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的行为;

2.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委托生产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未经审查保健食品广告以及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6.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7.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四、行动分工

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评估考核;开展品种管理、价格监管、广告审批,监测监管,消费维权,科普宣传等工作;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实体店进行排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对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信息,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县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涉嫌犯罪以及利用保健食品进行传销等行为的侦查。县经信局负责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提请商务部吊销直销经营许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赠送”“抽奖”“会员活动”等方式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县卫建局负责协助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利用广播电视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及相关商业广告播放进行监管,对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停播并进行处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委托生产监管,切实提升保健食品质量水平。

1.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证企业委托生产情况,对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证企业建档立户,档案内容包括企业注册地址、注册品种、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收集企业委托生产指令、批次、数量、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督促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证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生产许可等要求委托生产;确保标签、说明书内容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并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或其他非食用物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自查评价,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县监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加大保健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加强我县九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保健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对20xx年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加强核查处置力度,及时做好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跨区域协作,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3.落实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引导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经营环节监管,着力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

围绕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焦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和健康权益。

4.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保健食品广告前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未经审查,不得。依法严格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严把广告准入关。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媒介平台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重点监测未按审查批准内容或未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等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虚假保健食品广告重点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未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加大网络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入网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督促网络保健食品经营者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保健食品的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并链接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以及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6.落实专区专柜销售。以“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账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虚假宣传)为基础,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资质合法、经营场所规范、经营产品合格、索证索票齐全。重点解决保健食品专区专柜经营不落实、标签标识混乱、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等问题,促进全州保健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7.严格规范营销行为。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形式,对保健食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和普通食品违规宣称保健功能的行为;通过传单、海报等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其内容必须与省级监管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一致。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赠送”“抽奖”“会员活动”等方式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直销市场准入,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商务部门直销许可准入审查和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直销许可协助审批工作,把好准入关。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未获直销经营许可,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的名义推销保健食品和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产品招商会、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形式,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以保健食品为载体,采取“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打击。(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受理关于保健食品方面的投诉举报,强化投诉举报的分流转办和处理,确保投诉、举报快速分办、全程跟踪、限期办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0.深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扎实开展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持续深化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突出重点消费人群和消费场所。创新科普方式方法,对保健食品来源、功能、选购等进行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党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行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治旨在联合相关部门从保健食品品种、生产、经营、消费等多个环节共同入手、全面清理,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共中央委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发,将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作为县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门股(室)牵头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围绕“整治行动”任务内容和工作分工,健全联动执法和协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县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和《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竟争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治理“保健市场”乱象,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要按“谁产生、谁负责、谁处罚、谁公示”的原则,将相关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推进“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查处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以及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将编辑工作简报,印发各成员单位。请各部门每季度最后一周汇总本地前期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市场监管局。20xx年10月10日及20xx年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和全面工作总结。报送的阶段性全面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请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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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督导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检查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场所)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小麦粉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虛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配合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实施整治,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报上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股)

(八)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同时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荐】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为全面贯彻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精神,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全市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有效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维护茶叶市场秩序,推动整治“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富农惠民的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我市前期“天价茶”专项整治基础上,持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整治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抓起,加强茶叶生产、加工、营销等全过程监管,全力规范岩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吊销一批严重违反食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超承诺价销售搭售茶叶、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市场恶意炒作、价格虚高、恶俗花名等问题,有效遏制天价岩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武夷岩茶市场秩序,助推武夷岩茶市场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涉茶产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包括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包装生产经营企业、包装设计单位、各类茶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和高端茶馆,以下简称“茶企茶商”),特别是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茶叶生产经营者。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食药总监)

协助管理:(市管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市管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市管干部、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分工:全面负责整治行动;负责督促、指导、参与各市场监管所整治行动的开展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整治期间有关茶企茶商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整治期间发现的案件办理和督促;负责整治期间的材料收集和工作信息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协调股,具体负责协调整治行动,为联络员。

四、整治工作专班

经研究决定,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股:

党委办:

知识产权股:

安全协调股:

食品安全股:

产(商)品质量安全股:

市场服务股: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

景区\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要专门负责整治行动,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服从调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推进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五、整治重点

(一)开展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涉茶企业信用监管档案,重点核查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茶企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责任股室:市场服务股、食品安全股、审批股)

(二)开展茶叶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专项检查。突出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检查茶叶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茶叶原料来源和产地不明、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香精色素和其他非茶类物质、未按照要求开展产品检验、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茶叶产品、未有效落实“一品一码”等问题,督促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茶叶产地来源,如实标注产品信息,如实宣传产品信息。(责任股室:食品安全股)

(三)开展茶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对生产企业直营、连锁经营等重点茶叶销售者的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质量等级虚标乱标等违规行为,督促重点茶叶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股室:产(商)品质量安全股、食品安全股)

(四)开展茶叶市场价格巡查。对茶叶市场开展价格巡查。认真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上架销售“非卖品”“品鉴茶”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天价茶”现象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不良商家通过炒作、销售“天价茶”进行非法获利,扰乱茶叶市场秩序,损害武夷岩茶品牌形象。(责任股室:安全协调股)

(五)开展茶叶虚假广告专项检查。开展茶叶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加大对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宣扬低俗庸俗媚俗等“恶俗花名”以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虚假广告监管,聚焦重点平台,加大对辖区内传统媒体、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茶叶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责任股室:市场服务股)

(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茶叶市场虚假宣传、过度炒作等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非广告宣传形式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虚假宣传行为。(责任股室:安全协调股)

(七)开展“武夷岩茶”“大红袍”等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引导鼓励茶业生产企业、经营户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指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权利人,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的使用许可和授权;指导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被使用许可人和被授权人,规范地理标志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查处未经“大红袍”商标注册人使用许可或未经“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权利人授权的违规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使用“大红袍”地理标志商标或“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行为;查处假冒、仿冒“大红袍”地理标志商标或“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行为。(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八)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茶叶专项行动。开展茶叶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办、督办重大、特大、有影响力的案件,重点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奖信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稽查大队)

(九)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茶叶市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受理各类扰乱茶叶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分流至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六、整治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至2月底)

立即开展调查,约谈核心茶企,实地检查媒体报道的茶商、茶企,落实媒体报道反映问题;摸清全市茶企、茶商底数,准确掌握茶叶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行动。

(二)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月初至4月中旬)

工作专班所列各部门应从经营许可、食品质量、价格、广告、地理标识保护等十个方面入手,对本辖区内价格排名靠前、名称恶俗、高端知名的茶企茶商予以重点综合检查,对核心茶企直营、连锁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发现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天价岩茶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问题线索和在营销中渲染享乐奢靡、特权思想的不良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置。同时,综合运用舆论宣传、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约谈重点对象等手段,集中开展政策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规范定价,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加强行政指导,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各办案机构要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基础上,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七、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天价岩茶市场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武夷岩茶”的品牌形象,助长了不良风气,甚至有可能诱发“四风”和腐败问题。茶叶是我市重要的富民产业之一,关系到整个市茶农和茶企的可持续发展。开展茶叶生产加工的专项整治是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所在、是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有利时机,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茶产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思路。同时,要将整治行动的开展与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支持、服务和促进茶企茶商发展相结合、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相结合等,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达到最优效果。

(三)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一是要强化内部沟通。各股、直属单位要强化业务协作和沟通,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的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主动按要求向局食品安全股报送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工作的衔接。二是要强化协作。要注重加强同茶业局、农业局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研究解决对策、强化共管意识,形成监管合力。

(四)宣传引导,舆情监测。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报道我局加强茶叶市场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树立“平价也能喝好茶”的消费理念,消除“以价论质”等错误认知,维护武夷茶清新、清亲的品牌形象。督促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规范宣传,引导形成理性消费的市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全面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言,维护茶叶市场价格秩序。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综合股负责收集当日、每周及整治行动各阶段的检查成果和检查图片,形成经验材料和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2日内要及时将阶段性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行动小结报送至综合股,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方案精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 深化食品安全监管改革

(一)落实党政同责。局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会会议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二)加强机构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有关科室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落实、评议考核等职能,完善专题会议制度。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新招录人员原则上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一线,落实激励基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关政策。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向乡镇延伸,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农业执法专业力量、装备建设。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

二、 深化食品安全监管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许可改革,实行“证照分离”,提升全程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水平。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衔接,严格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三、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一)开展产地环境治理行动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力争20xx年年底前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能源环保站负责)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完善农兽药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台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实施化肥农药、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增效和兽药抗菌药治理,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台账,规范使用行为。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整治。防治地膜污染,加快农膜回收综合利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健康养殖模式,分期分批淘汰现存高毒农药。力争20xx年年底前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率达到100%。(农兽药管理站、种子管理站、能源环保站负责)

(三)开展示范创建行动。深化“食安”建设,推行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持续开展品牌引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对标、第三方评价的管理机制。深化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标准,强化督导检查,完善退出机制,推进全域创建。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创建活动。20xx年持续保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水平,完成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质监股负责)

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标准引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鼓励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依托我省国家级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推广平台,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强化标准跟踪评价,推广“标准十认证”模式。20xx年年底前申请立项地方标准或生产技术规范30项。(质监股负责)

(二)强化全程严管。严把农业源头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督促生产经营者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过程控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可追溯。20xx年年底前,县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全部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质监股负责)

(三)强化抽检监测。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抽检覆盖所有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农产品品种和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评估。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通报。全县主要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不合格食品问题发现率、案件处置率达到100%。(质监股负责)

(四)实施严惩重处。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和信息共享。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食安护佳节”等整治活动,加大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治理,联合开展专项打击,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政策法规股负责)

五、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等按标准生产,抓好畜禽养殖、蔬菜果品种植等领域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展品牌农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培育种植养殖场园综合体。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集约化服务。20xx年年底前“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15个,区域公用品牌2个;齐鲁放心果品品牌达到1个,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达到1处。(质监股、乡村产业促进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二)强化技术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六、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实施信用监管,将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实施“智慧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质监股负责)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培训,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能力。(政策法规股负责)

(三)深入开展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鼓励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深化普法宣传与科普教育。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行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精选: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xx〕5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査、细查、严査、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安全发展水平,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推进反光贴使用,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各类台账与清单。三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发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淘汰报废,争取到20xx年全省多功能拖拉机保有量减少70%以上,四是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重要农时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六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农机应急演练"等。七是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在乡村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二)饲料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贵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xx〕142号)要求,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备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治理。以α-淀粉、鱼粉、血粉等生产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在全省范围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推动企业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引领我省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沼气安全整治。一是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数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转变功能和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确实无法盘活再利用的,按程序及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12316农业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和夯实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土肥站

(四)农药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査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企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屠宰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监管服务和对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检査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规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记录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

(六)农业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实验室不按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农机中心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4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上旬前)。各有关科室(站所)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城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12月)。结合20xx年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排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査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分年度汇总总结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局综合科,并按照省市处室要求同时报送给上级对应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贵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重业务轻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业消防等6个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各专班班长,局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协调推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细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整出实效。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督促各类涉农涉安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或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査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肃追责问责

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负责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方案范本_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区安委会决定组织四个综合整治组,对街道格林社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综合整治行动,达到对格林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整治一批”的目标,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推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时间

8月4日---11月3日

(二)整治对象

街道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防火要求较高的生产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3.“九小”场所及老旧区域消防安全整治。

4.对各类产生噪声、粉尘、生产废水的企业集中整治。

5.对未取得企业主体资格的相关企业综合整治。

6.对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投入使用进行综合整治。

7.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进行整治。

8.对各企业存在的“三违”情况进行整治。

三、分组安排

(一)综合整治一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家俱生产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二)综合整治二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光学镜片加工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三)综合整治三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汽车修理、陶瓷加工、餐饮、食品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四)综合整治四组,整治以上三组整治范围外的其余各类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二)各整治组要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突出查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监管盲区。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纪律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油品危害性的认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管理,取缔非法,打击违规,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3号)精神,通过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查处证照不全、违规建设、偷逃税款、计量造假、质量低劣、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严肃整治清理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构建合法经营、监管有序、责任明确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新格局。

二、监管重点

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厂矿物流运输企业为重点区城,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建设、非法储用、非法运输、非法买卖为重点对象,依法依规查处瞒报收入、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清理企业自备储备油设置。重点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违法行为;

(四)超越经营范围、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六)私自建设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行为;

(七)违反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八)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

(九)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十)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以次充好、计量造假、偷逃税款、黑站黑点、擅自设立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强化职能部门配合协作。

(二)部门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三统一”落实情况,证照是否齐全、参加年度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非法对外营业等行为进行查处、清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油品的质量、计量、价格等违法行为;牵头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县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申报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实际工作推广安装税控机。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等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檀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及处置查扣违法运输成品油的道路运输车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进行双层罐改造,未安装油气回收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等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未取得消防验收、审核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规划认可书擅自建设行为。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取得规划确认后超过规定年限未动工建设加油站进行全面清理。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8日开始,到8月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召开本辖区、本领域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会议,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黑加油窝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及分布情况,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行动安排,并将工作方案报县商务局,

(二)扎实推进,全面治理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是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偷税漏税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对未按照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进行全面清理。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包联督导,确保实效

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赴各乡镇开展指导检查,督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县商务局(邮箱)。

(二)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线索移交牵头部门处理,做到专项整治尽责到位、应对重要事件相互补位,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检查

要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加大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已取缔的站(点)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举报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报社、电台、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消费者形成索要发票的健康消费习惯,形成全社会支持专项整治、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投诉举报。

(五)做好总结评估,加强信息报送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周五12:00前填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并于8月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精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城市建设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填补城市安全漏洞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燃气场站规范化管理,突出"四个问题"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倒装的违法经营问题;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联合对街头巷尾的餐饮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1.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指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2.指导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落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选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设计图要求,压实各村监管农村建房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过程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责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精选】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xx-20xx年)》、《县水利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全县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空气质量改善中心目标,进一步压实各在建水利工程工地打赢蓝天保卫战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综合施策,举全局之力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歼灭战,提高工程区域空气质量。

二、整治重点

水利工程扬尘治理,重点是使施工道路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堆场料场规范整治等。

三、整治要求

(一)建筑物工地和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建筑物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

(二)土方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对进场道路定期洒水,施工机械及时清洗,且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土方开挖尽量湿法作业,施工效果保持河流堤坝整洁。

(三)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施工企业物料堆场,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的标准建设扬尘防控措施,易起尘物料堆场应采取防风抑尘网与喷淋相结合的措施,火电、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密闭储存场所。

(四)加大项目部及周边的保洁,加大清扫、洒水频次,重点路段做好道路深度保洁。加强各自工程扬尘防治监管。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完成阶段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确保3月份空气质量排名明显改观,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我排查梳理阶段(3月13日-3月16日)。对水利局负责领域的大气环境污染情况认真分析,利用4天时间,对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实施台帐管理,逐项整治落实。

(二)综合整治阶段(3月13日-3月25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所有发现问题同步开展综合整治。3月25日前,列入清单的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对未按期完成的责令相关企业停工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对水利领域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检查工地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对突出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做好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推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李爱民同志为组长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抽调基建工管科、水资源科、安全生产科、局办公室等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与集中办公,对发现问题逐一梳理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号管理。工作专班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行动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科室、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检查发现大气污染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管重罚。

(三)加大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治。充分利用微信群、横幅等各类媒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引导施工企业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使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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