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精选方案_区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022-01-10
工程实施方案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日常生活中,根据上头委派的任务,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精选方案_区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区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五大发展美好和“五高地一示范”建设,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全面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广泛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目标任务

全区1个文化馆、14个综合文化站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资金筹措

20xx年,全区1个文化馆、14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年20万元,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市级财政负担5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惠民工作领导机制,建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财政、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区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管理。

(三)加强督导。要依据《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xx〕66号)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管。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使文化惠民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

03kkk.coM编辑推荐

【荐】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公服〔20xx〕3号)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财政部及我省相关部门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送戏进万村、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考察对民生工程提出的要求,围绕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建议内容,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实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目标任务

1.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不少于153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实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所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场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体育服务。

4.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农村应急广播终端覆盖所有行政村,并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实现对接。

三、实施内容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4.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举办展览及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等。美术馆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少数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

5.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免费讲解以及讲座、宣讲、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免费提供包裹寄存柜、参观路线图、宣传资料等。

(二)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由县文旅体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1.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2.县体育中心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

3.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4.县体育中心体育馆每年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四)农村应急广播建设

全县按照省广电局批复的应急广播建设技术方案建成县、乡、村三级前端,部署应急广播户外终端,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加强灾害易发生区域等重点区域覆盖,实现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应急信息机制,发挥应急广播在政策宣讲、乡村振兴、灾害预警中的重要作用。

四、资金筹措

1.20xx年,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21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由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按照6:2:2比例承担。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2.全县153个行政村,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省以上和市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

3.20xx年,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馆补贴标准为每馆每年100万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县财政按照5:5比例承担。

4.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由省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县文旅体局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文化惠民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文旅体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各乡镇政府须根据上级指示安排,精准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挪用文化惠民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强督导。要依据《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xx〕66号)和《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3号)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管。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使文化惠民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

精彩方案: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根据《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孙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的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通过分类分级、纵横交织的网格单元,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机地固化到各网格单元,既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又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员(网格长)。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实行区、镇(街道办、管委会)、村(社区)三级网格监管,并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划分到“三级”网格内,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一级网格”:区安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级网格”,针对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属企业和中省驻当地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站(点、场),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各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二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

“三级网格”:村(社区)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管理网格。

(二)“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区安委会。区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按照《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领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区安委办监督、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办、管委会),辖区景区和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监管履职情况,负责全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网格化督查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按照专委会(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具体部门,部门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具体到每一个监管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的职责。

(1)制定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编制《监管企业分布图》。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对重点监管单位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企业为点、部门为线、政府为面”的原则,企业每月对本单位涉及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形成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会委员(部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会,对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风险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专委会主任。

(5)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6)不断提升监管网格信息化水平。积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智慧社区等综合信息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分布、隐患上报等逐步实现在线操作,不断提升本级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黄堡镇(各街办、管委会)镇长(主任)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到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1)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责任区明确分管领导和各村(社区)委会包村站所长、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辖区企业分布图》要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企业、主要道路、建筑、场所、地理特征等相关内容,所管辖的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5)推进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社区)委会在所属黄堡镇、街道办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划分本辖区安全管理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配合联村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安全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所属镇(街道办、管委会)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主体责任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5.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厂(矿)、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6.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2月8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基础台帐和档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图》。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域、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全面启动网格化监督管理,确保网格有序运行。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水平,保证网格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运行,收到明显效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是新形势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对于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意义重大。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可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区安委办对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适时进行协调、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精选方案_2020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因人事分工变动,我镇调整了镇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围绕专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将工作情况向领导反馈,并及时反馈给部门,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落实到部门,同时做好检查工作。

(二)镇宣传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形式,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三)镇综治办: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四)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暑假期间防溺水的相关专题宣传。

(五)镇安监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六)镇农业农村口: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科普防溺水知识,发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利用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途径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各村(居、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的池塘、溪流、河道、沟渠、水库等易发生溺水地段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树立警示标志,放置救生杆。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三、工作重点

重点以宣传教育为主,突出做好预防工作;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库、积水坑低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居、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废弃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中小学利用校园广播和主题班会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专栏、板报,每学期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节假日及放学前做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不停的加大力度宣传安全教育工作,扩大学生的安全知识面,对安全知识理解更深刻;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要在暑假期间会同团委、妇联、关工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假期间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制度。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居、场)、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全镇各村(居、场)、学校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做好关于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15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xx年6月16日—10月31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场)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各村(居、场)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推荐: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落实"20xx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xx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xx]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危房改造,重视程度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时介入,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各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策,掌握规范程序,逐户宣讲政策。要因户施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获得群众支持理解,动员其主动改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精选:2020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大全


为缓解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保障用电负荷高峰情况下居民生活、农业生产、重要用户正常用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依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20xx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全市供用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

(二)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重点用电需求放在有序用电工作的首位,常态管理、动态调整,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减少限电影响。

(三)按照"四定"原则(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将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到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制定有针对性的有序用电措施。

(四)有保有限,区别对待。

优先保障以下用电:

1.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

2.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看守所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4.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5.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6.国家重点工程。

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五)属地管理

将调控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开发区),实行分层分区管控,对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

(六)技术控荷

加强技术手段控制负荷,对在规定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仍未按要求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用电企业,电力主管部门授权供电公司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限电或全厂停电。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预案编审、任务分解、工作督导、成效评估、奖惩考核等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根据电网供应能力和负荷预测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决定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及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指导全市的电力有序供应工作。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由发改局与供电公司联合办公(办公电话:发改局,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郑海成和李梁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体旅游局、供电公司主管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市有序用电协调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有序用电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实施用电高峰期间有序用电指标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落实属地有序用电工作。职责分工

1.市发改局:会同供电公司编制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分解下达负荷调控指标,并督导电力用户落实负荷调控指标。制定方案时,应充分分析供电薄弱环节,增强有序用电方案的可操作性,采取多组别、多轮次等方式优化有序用电策略,尽量减少对用户生产影响。负责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分析和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及参与错避峰和停限电能力,指导此类用电企业制订《内部负荷应急控制方案》。

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引导、倡导商业、餐饮、城市综合体等用户在大负荷期间降低空调负荷。

4.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在大负荷期间停止一切生产用电。

5.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在大负荷期间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

6.市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在大负荷期间减少娱乐场所用电。

7.各乡镇(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分解下达的负荷调控指标,支持配合供电公司开展可调节负荷控制等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8.市供电公司:根据工业用户具体情况、用电性质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包括参与企业明细,执行批次,压降负荷,远程负控轮次),据此进行用户梳理,组织用户签订《有序用电责任告知书》和《需求侧管理协议》。开展负控(远程费控)等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企业、商业制冷负荷的精准控制,与用户协商确定负控终端(远程费控装置)安装位置、跳闸轮次和安装调试时间,签订《需求侧管理协议》。对暂不具备安装负控终端(远程费控装置)的大用户实施精准调控,与用户协商确定错避峰措施、调控负荷、可拉限线路/开关和设备,签订《需求侧管理协议》。

9.有序用电参与企业:签订《有序用电责任告知书》和《需求侧管理协议》;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配备合格电气人员;确认机台设备、压限负荷和负控轮次,编制《内部负荷应急控制方案》,执行有序用电指令,保证有序用电方案有效落实。

10.配售电公司和参加市场化售电的企业:公平履行有序用电工作义务,应按规定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有序用电措施。因执行有序用电导致的交易合同偏差电量,可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免考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预警及解除工作

1.市供电公司要根据上级供电指标密切跟踪电力需求走势,精准预测市电力供需形势。预判将出现供需缺口时,根据供电公司安排,市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启动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并向社会预警信息。建立分级指挥机制,根据分级负荷预警情况,随着预警等级升高,依次由市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市发改局副局长、政府常务副市长坐镇指挥,统筹调度。

2.市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送达有序用电通知书等方式,提前对企业履行告知义务,指导企业妥善安排生产。相关企业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要立即响应,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内部负荷调控指标落实到位。

3.当电力供应矛盾缓和后,供电公司及时解除有序用电信息,通知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预警解除后一天内,供电公司要将有序用电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书面上报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监督检查

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监督检查责任单位有序用电工作。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和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监测企业负荷控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落实调控目标。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政策的供电企业,要责令改正。对电力用户基础信息弄虚作假、不签订有序用电告知书、不执行限电指令、客户侧设备改造达不到负荷控制要求的、不配合供电公司跳闸功能测试、接入的、破坏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行政约谈,情节严重的列为失信主体,取消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直至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三)提高节约用电水平

当启动Ⅱ级以上有序用电方案时,要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景观照明22:00前一律暂停亮灯用电(招牌照明用电除外),晚间城市路灯延时亮灯,在亮度适当的情况下,道路两侧错开启用;控制减少娱乐场所用电,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指有中央空调)、城市综合体,公共楼宇、娱乐场所等商业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建筑工地减少施工,直至停工。

(四)及时修订有序用电方案

市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具有错避峰能力的工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和梳理,及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并报经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确保有序用电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装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中;对永久性减容或销户企业,要及时调减指标或从方案中删除。

精选:2020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粮食生产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调动全镇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稳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20xx年,我镇粮食生产按照"强化责任、依靠科技、扩面提质"的要求,力争全面完成县下达的2.1万吨粮食生产任务,争创全县粮食生产工作标兵乡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20xx年,全镇粮食生产总的目标是:稳定种植面积,全面遏制抛荒,努力扩大双季稻,淘汰落后的直播方式。具体任务是:全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6.8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6.3万亩,其他粮食作物0.5万亩),总产2.1万吨(其中水稻产量2万吨,其他粮食作物产量0.1万亩)。

工作措施是:①区域规划,突出重点;②依靠科技,加强示范;③目标管理,明确责任;④分类考核,奖优罚劣。

二、工作进度要求

(一)摸清底数(3月12日至3月15日前)

各村要立即行动摸清家底:一是摸清粮食生产土地潜力情况,各村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及村小组长要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对全村田块种植情况及抛荒撂荒情况开展地毯式摸排;二是摸清粮食生产对象情况,各村要入户开展农户粮食生产意愿调查摸底,对本村农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了如指掌;三要对辖区内农机情况和劳动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保障早稻种植工作开展有序推进。

(二)宣传动员(3月12日至3月25日)

各村要召开党员组长会和户主会,组织全民积极参与,每村要张贴粮食生产标语不得少于5条,把早稻生产的补助标准宣传到千家万户。既要将上级文件精神传到到每家每户,也要将县级及我镇出台的奖励措施向农户讲清楚,通过向农户算好一笔账,积极引导群众利用抛荒撂荒土地发展粮食生产(尤其水稻生产),鼓励农户实行水稻种植单扩双,提高群众粮食生产积极性。

(三)土地流转(3月12日至3月31日)

各村要立即启动土地流转工作,迅速流转土地,将示范片内所有土地统一流转到相关村委会或大户手中,确保不耽误粮食生产,尤其是早稻农耕生产工作。

(四)翻耕秧田(根据早、中、晚稻育秧时间确定)

翻耕秧田,选择土壤肥沃,排灌方便,交通便利,背风向阳的稻田作为秧田,在3月底前完成早稻育秧、5月15日前完成中稻育秧,6月底前完成晚稻育秧。抛秧按1:10至15,机插按1:80至100,洗插秧按1:8标准备足秧田,各村需在3月底前完成育秧工作,种子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

(五)农资准备(3月12日至12月31日)

各村在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时,要积极了解农户粮食发展所需农资情况,将需求及时报陈瑜处汇总,由陈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协调解决种子、农膜、软盘(1亩60个)、基质、农药、化肥等,各种植大户应按每亩秧田500根标准准备竹弓。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全镇粮食生产工作的调度、指导及考核,督促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育秧和抛荒复耕扶持力度降低农户种粮成本,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在县里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我镇再配套10万元左右经费,用于奖补各村早稻集中育秧和抛荒地复耕使用,按秧田面积(将早稻实际种植面积折算成秧田面积)和复耕实际面积予以奖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差异化奖补,具体奖补标准由党政联席会另行讨论。

(三)强化领导带头基地示范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全镇领导必须带头开展早稻生产种植,按照每人10亩的标准分配任务(未驻村或无耕地的村,各自对接有耕地的村进行种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根据所驻村情况自行安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评先评优,通过领导带头示范,干部及村干部积极参与,带动更多农户参与早稻生产;二是做好基地示范,各村必须根据耕地实际情况,采取村干部带头种植、发展种粮大户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抓好一个50亩或100亩以上的双季稻种植示范基地,以降低种植成本,吸纳更多农户参与种植,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对村级考核。

(四)强化农技推广

1.搞好办点指导。对全镇农技人员按照包片原则进行责任区域划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尤其是农忙时节,农技人员必须开展临田一对一指导,并通过微信方式将粮食生产各项关键增产技术普及入户到田。

2.落实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农户闲暇时间,聘请县局技术骨干对种粮农户进行培训,开展软盘育秧、机械育插秧、统防统治术、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突出抓好"选用良种、集中育秧、增加基本苗、安全齐穗"等四项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3.推广新型模式。一是积极推广优质水稻品质,改普通品种为优良高产品种(具体品质由农业农村局确定);二是大力推广"旱改水""单改双""莲田套种"模式,增加粮食产量和农田利用率,积极引导群众实施"旱改水",切实改善基础设施,做到有水源的地方改种水稻,水源条件好的地方要种植双季稻。

4.提倡科学育秧。坚持改迟播为适时播种,采取村组集中育秧和农户分散育秧相结合的方式,3月15日前,各村、组要因地制宜开展集中育苗,具体面积根据各村水稻种植面积确定,开展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做到"良种、良法、良田、良质"。

(五)强化政策执行

各村在加强水稻生产优惠政策时正面宣传时,也要向农户讲清楚法律法规对抛荒撂荒地处置规定,并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杜绝抛荒撂荒地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10号)规定,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推进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开展生产。

(六)强化督促检查

在水稻种植季节,采取日通报、周调度、月考核的办法,由各村自行上报粮食生产进度,每天将排名情况发群里通报,同时,镇采取督查组专项督查和片区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对种植主体及田块上报数据真实性、秧田田块及集中育秧落实情况、示范连片落实及翻耕情况、抛荒撂荒地上报数据真实性及复耕复种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弄虚作假由镇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每周由倒数3名的村书记作表态发言,连续3次作表态发言的村书记降为副书记。

(七)严格考核奖惩

全面分解目标任务,压实村级粮食生产责任,对镇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及扶贫工作队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同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

1.对镇驻村领导、干部及村干部考核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一是将粮食生产考核列入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和加分制,根据月工作内容,对各村按完成比例情况计算分数,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分制,加分标准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村集体奖励力度,开展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和粮食生产先进村集体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完成镇下达水稻种植任务60%以上的个人和村集体才能参加先进评选,奖励名额及标准由党政联席会根据资金情况讨论确定。(2)惩罚措施:一是对食生产检查中受到省、市、县点名批评的村,年终绩效分别扣10分、8分、5分绩效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二是每出现1处抛荒撂荒田,扣除年终绩效分3分,被上级督查且未上报的抛荒撂荒田,每发现1处扣年终绩效5分,到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三是未完成50%任务的村进行处罚,每少10%扣转移支付1000元。

2.对驻村工作队奖惩措施:根据县级考核内容开展考核,并进行排名,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优秀方案: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全区水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努力建设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部署要求,以“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景色优美、管护到位”为目标,系统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构建水系相连、河网相通的健康水循环体系,切实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为打造“四个”提供水环境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2024年,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216条,总长706.17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于50%。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20xx年建设任务: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3条,总长201.33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15条、总长62.3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8条、总长139.0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5条、总长135.0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3条、总长4.0公里)。

(二)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6条,总长219.82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7条、总长61.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59条、总长158.7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50条、总长144.6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9条、总长14.1公里)。

(三)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52条,总长177.2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54.82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7条、总长122.44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0条、总长107.24公里;整治村级沟塘7条、总长15.2公里)。

(四)2024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35条,总长107.7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23.3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30条、总长84.46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5条、总长75.06公里;整治村级沟塘5条、总长9.4公里)。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自20xx年9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20xx年9月)

动员部署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24年10月)

20xx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级下达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报区水利局备案,启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每月10日前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进展情况报区水利局,20xx年度工程按照两批分别于11月15日、12月30日前完成,20xx-2024年度工程最迟于每年度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20xx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需于10月下旬进场施工,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生态河道24条70.35公里,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

2.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第一季度需完成方案编制及招标工作,第二季度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总体工程量的50%,第三季度完成总体工程量的65%以上,每年度10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每年10月—11月)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主要考核区级下达的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对建成的农村生态河道,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省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修订)》《省农村生态河道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于每年10月底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自评,自评达标的,及时报区水利局申请复核,区级复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份申报省级最终认定,经最终确认的年度达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长度将作为上级财政安排各乡镇(街道)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资规分局、城管局、工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分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着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同时对一些破坏河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成果。

(三)强化责任分工。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牵头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标准制定、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整合多方资源,系统推进本辖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拓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小河道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筹集保障,上级财政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同时要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发动农村居民筹资筹劳,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查考核。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立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财务管理安全。要跟踪督查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及时通报整改存在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通报问责。

精选方案_2020年阳光助业驿站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阳光助业驿站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无毒村(居)的创建工作,促进我乡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认真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不断创新工新机制,加强就业援助,强化职业培训,落实“三优先、三个一”政策措施,促进我乡村(居)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提升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回归自我”的信心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实现“专业戒管”,向“科学成管、长期联动”管控模式的转变,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为加快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成员:

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乡人社中心,负责本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就业推荐:根据扶持对象的意愿,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实施分类就业帮扶。分别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方式,或开发岗位的方式帮助实现其实现就业。

(二)开展就业援助:1、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免费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2、就业扶持“三优先”。一是对城镇登记失业,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的戒毒康复人员,免费为其提供至少3次(舍3次)以上的职业介绍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二是对农村未转移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农村“零转移家庭”就业援助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优先”就业援助。三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戒毒康复人员,非本人原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实现就业的,实行公益性岗位“优先”托底安置。3、专项创业就业服务。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多方采集用人信息,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戒毒康复的就业创业工作。

(三)开展技能培训:针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培训意愿和创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参加既适合就业创业见效快的餐饮、美发、家政、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创业培训帮扶戒毒康复人员较快掌握就业技能,实现就业创业。

(四)开展创业扶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村进社区,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重点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到企业就业奖励、社保补贴政策;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两项奖补政策;落实创办微企“三个20万元政策”以及其他有利于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

四、工作职责

1、乡党政办、财政所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作好村(居)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所需要的相应物力和财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戒毒康复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发动等工作。

2、乡人社中心负责阳光助业驿站建设,指导督查各村(居)分站建设,统筹并指导全乡落实好戒毒康复人员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社保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及场地经营租金补贴,为有创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创业项目推荐、融资担保、咨询服务等。

3、乡禁毒办要协调人社中心做好培训、就业工作,指导村(居)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援助。

4、乡司法办负责对刑满释放、释放的吸者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村(居)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5、乡农业中心负责协调规模以上康复人员就业,对成功创业且符合有关扶持政策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要优先安排落实好创业帮扶政策。

6、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建筑行业企业安排吸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7、乡民政办负责将村(居)戒毒康复人员纳入村(居)建设和村(居)管理,将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8、乡卫生院要做好村(居)戒毒康复工作的医疗服务,确保村(居)戒毒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9、乡中心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开设预防教育法制课,提高学生防、禁毒的自觉意识。

10、各村(居)委会要主动开展戒毒康复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在村(居)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并配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乡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将给予重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扎实有序推进全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二)部门联动,促进就业。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大对各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动员和鼓励更多企业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等落实就业岗位,按月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报乡阳光助业释站,以便统筹安排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三)强化目标管理,强力推进帮扶工作。将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帮扶纳入单项目标考核管理,乡人社中心、禁毒办负责落实好考核工作,定期通报考核情况。

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在收官之年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第一方阵、力争位次前移”的考核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目标任务,确保任务圆满收官

1.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市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抓好核心指标全面达标。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受灾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因灾受损房屋修缮改造,确保11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3.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做到见底清零、提升质效。抓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受灾贫困群众暗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受灾贫困群众专题走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x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4—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以排查情况为基础,深入分析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5.抓好疫情灾情应对成果巩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持续抓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消费扶贫等工作。认真做好因灾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因灾导致的损失开展针对性帮扶,把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坚决防范致贫返贫情况。6.抓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围绕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内容,全面梳理排查,抓紧补缺补差、完善提升。切实抓好市际交叉考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县域结对帮扶等考核评估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全面巩固拓展成果,确保质量好成色足

7.狠抓防返机制健全完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5—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及时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再排查、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大对非贫困村、低收入的“非贫困户”支持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持续抓好4个城区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8.狠抓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推深做实“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提高各类园区、企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能力,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受益度。发展特色种养业,努力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瓜果蔬菜等十大特色扶贫产业经营效益和防范风险能力。切实发挥村“两委”、帮扶责任人、产业发展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一线帮扶干部帮扶指导作用,持续加强产业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强化冬季作物田间管理。统筹抓好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9.狠抓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帮扶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实现因人设岗、人岗相宜,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带贫减贫成效。提前谋划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就业工作,及早收集就业信息,及早计划实施技能培训,及早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10.狠抓消费扶贫常态长效。围绕“三专一平台”建设,持续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加快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和“三专”销售数据直连直报,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继续开展好交通领域消费扶贫、地铁“消费扶贫专列”、电商直播带货等消费扶贫特色活动,积极对接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销售扶贫产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11.狠抓金融扶贫高效安全。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围绕“贷得到”,进一步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围绕“用得好”,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围绕“还得上”,进一步做好跟踪监测。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应贷尽贷”。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确保资金用于发展生产。12.狠抓光伏扶贫规范管理。规范运维管理,用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云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生命周期监测,促进电站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及时足额拨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规范收益分配,落实全年光伏扶贫80%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贫困户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

(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支撑保障有力

13.持续巩固“双基”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等问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认真谋划20xx年“双基”项目,不断提升农村整体面貌。14.持续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快未完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20xx年项目建设。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拨付、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移交等自查工作。积极谋划20xx年项目,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用好扶贫资产摸底核查数据,落实落细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15.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认真谋划推进全市第七批、第八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深入推进园区带动、镇村结对、消费扶贫等模式,引导帮扶重心下沉到贫困乡村,着力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继续推进“百企—8—帮百村”“巾帼脱贫”“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劳动竞赛”等扶贫行动。16.持续抓好数据质量巩固提升。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完善核查规则,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查得出、改得掉”。开展季度数据质量核查,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四)全面总结宣传谋划,确保衔接扎实有效

17.着力营造决战决胜攻坚氛围。加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市脱贫攻坚成果。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总结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普查成果。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8.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典型示范,在全社会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广“扶贫夜校”“积分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9—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19.着力做好后续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三、保障措施

20.强化攻坚态势。冬季攻势是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是脱贫攻坚期关键一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全市上下必须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21.强化攻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22.强化攻坚监督。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深化—10—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推荐:全镇2020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共计40天。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对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为保障春运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今年春运新形势新要求,全力以赴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减少拥堵区域、路段、节点,缩短拥堵等候时间;坚决防止发生执勤执法问题引发负面舆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调整充实了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综治、道路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道安办、综治办、工作站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道安办,具体负责全镇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排查整治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以镇道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立即开展春运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因素。一要检查企业。1月20日前,镇行政派出所要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及客运场站,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客运驾驶人警示谈话、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等措施,重点检查客运车辆日趟检、凌晨2至5时停运、安检、动态监管等制度落实情况。二要审查资格。1月20日前,派出所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排查参加运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限期上报基本信息,联合开展资格审查,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三要摸排车辆。1月20日前,镇派出所、安办、道安办等部门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确保检验率、报废率达100%。重点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驾驶人、押运员是否会正确操作;大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是否配备乘客安全带、灭火器、限速装置等安全设施;校车是否取得有效使用许可;农村面包车是否粘贴核载提示牌、是否从事非法营运。四要排查路面。镇道安办、工作站等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易结冰、易积水、团雾多发、事故多发路段,通行营运客车、校车的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隧道等路段隐患整改情况,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是否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标志牌。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相关单位应立即增设临时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五要清除隐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人员、车辆、道路等问题隐患清单,并上报镇道安办,逐一督促整改。同时,加大对"车闹"、"霸座"、"阻挡车门"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从严管控路面秩序,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一要严点违法。春节、元宵节期间,全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要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醉驾。国省道、景区道路要严查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严管货车通行秩序。各村(社区)要全面启动辖区劝导站,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镇行政派出所要在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指导、协同派出所加大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要严管重点时段。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是影响春运安全畅通的最大因素,要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大雾能见度低、道路积雪结冰等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要及时提醒,设置禁行等标志,果断采取封闭道路等措施。三要严管重点路段。结合今年春运交通新特点和往年道路通行情况,提前研判春运期间辖区易拥堵路段,深入分析运行不畅原因,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春节期间,原则上除政府重点保障施工项目外,停止占道施工作业,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严防因施工造成严重拥堵。

(三)加强宣传诱导提示,引导安全文明出行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用好各种宣传渠道,精心组织宣传工作,提供优质出行信息,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一要策划开展主题宣传。大力开展"平安春运"活动,利用"双微"平台,开设"春运出行安全"微话题,组织"爱心温暖返乡路"等活动。制作春运文明出行宣传单页,印发宣传折页挂图,建立完善举报平台,鼓励利用车载记录仪、手机、相机等方式记录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扩大宣传效果。1月20日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二要强化出行引导提示。围绕春运启动日、摩托车返乡和节前自驾出行高峰、春节和元宵节后返程等重点时间段,通过互联网和"双微"平台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密集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恶劣天气行车常识等资讯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合理出行。三要突出源头重点宣教。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典型违法、事故案例。深入工厂、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提醒自驾返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提前做好车辆保养、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开展学生放假、返校前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知危险、会避险"安全防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部署。各村(社区)要借鉴历年经验教训,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春运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要求,责任到岗到人,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春运工作。

(二)规范执法,热情服务。注重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持严管和服务相结合。集中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和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培训,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落实岗前安全防护检查提示,坚决防止发生执勤执法安全事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