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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10
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建立更高水平平安。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公共安全专项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小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和安全发展示范城镇创建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风险评估与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四提升,加快建成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和杜绝事故升级引发社会风险、政治风险事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共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xx年,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初步形成,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辨识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20xx年,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20xx年,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完善成熟,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适应,形成特色。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公共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村依法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属地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各项保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各村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属地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在实施业务管理的同时,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促进行业政策、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督执法形成合力,健全和完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格局。认真落实《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责任单位:各村、公共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实行公共安全目标管理,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将公共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各办局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公共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大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力度,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4.加强城镇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泰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城镇运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5.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落实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大力推进危化企业和危化品减量,全面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全面加强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寄递物流、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建筑)等安全以及群租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集中治理。(责任单位: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6.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立足于源头管理,将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重点行业要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监管和评估。全面排查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风险源、隐患点。坚持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制定排查辨识、登记建档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辨识,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切实摸清风险底数。要坚持固定时间全面查、因事因需随机查、敏感区域重点查,确保全面排查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敏感节点要适时开展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对排查辨识出的风险要开展专项评估,综合分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触发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风险清单。(责任单位: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7.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公共安全形势会商制度,完善监测预警功能,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创新预警信息机制,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提高预警信息传递实效。(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社会事业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8.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快建设专业型应急管理信息人才队伍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测平台,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全部接入危险源监控数据。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9.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增强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提高事故灾害处置水平。建立军地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健全镇、村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镇建立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村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上下衔接、统分结合。强化应急处置新闻和舆情导控工作。(责任单位:宣传科、经济发展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五)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

10.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等,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文化培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建立健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在企业试点设立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安全港湾”,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5日前)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将实施方案于11月5日前报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对照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推进,督促指导各企业和场所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辨识,及时做好分析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公共安全风险清单。12月20日前,各村、各办局中心将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20xx年3月20日前,报送公共安全风险清单。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各村、各办局中心组织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专题开展对公共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巩固提升(20xx年6月前)

各村、各办局中心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评估。

(五)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6月以后)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落实责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方面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公共安全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办局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把公共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制度保障。一是风险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研判,每季度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汇总研判,并分别于每月底前和季度末次月2日前报送书面材料。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将根据部门报送情况,不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工作部署,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从决策的可行度、认可度、规范度、可控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事件性风险、系统性风险评估。三是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进行分层级和全过程管理,强化协同联动。四是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党委政府、机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履责考核。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前至少报送1条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导致处置不当、发生严重后果的,相关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六是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材料和信息的报送工作,请相关部门在11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

(三)强化工作融合。要将公共安全工作与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和安全发展示范城镇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整合工作力量,构建以村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基层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新型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各类安全监管与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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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乡镇公共安全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安全防控的总要求,在县应急办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州委和县委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镇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处置办法,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办法衔接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各村(社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公共安全防控

(一)安全生产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农牧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标语、微信公信号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搞好安全生产的社会化宣传工作,把安全生产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各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委员会书记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增强处置和预防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加强对所管区域的安全监管。

3.镇辖区各单位,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各驻镇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

5.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目标管理和奖惩机制,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6.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煤气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肇事等为主要内容,镇各相关负责单位要认真展开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7.加大“元旦”、“春节”等节庆期间的烟花爆竹物品的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形为。

8.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全镇农用车、小四轮进行全面登记,严禁农用车、小四轮无证驾驶、小四轮载人、超速超载,规范公共汽车的停放。

9.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对重点区域(刷马路口、原军分区、原生药厂、原州牧校、吊脚楼)及社区范围内的危房进行排查;对各村(社区)委员会公共设施安全性能进行排查。

10.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护林防火工作,严格加强挂牌值班制度,确保零火情发生。

11.完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道路交通安全

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加大排查监管力度,对各村车辆(包括拖拉机、摩托车、私家车、客运车等)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掌握其基本情况;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要求所有车辆在行车前必须检查车况,保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严禁车辆脱保、漏保及驾驶员配备不符要求。三是加强公路沿线牲畜的管理,防止因牲畜突然出现而引起交通事故和矛盾纠纷。四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易发交通事故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装限速牌,在汛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并及时清理,力争将事故发生率降低至萌芽状态,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五是在镇区协调安装减速带,设置停车位,派出所人员随时对镇区街面进行交通指挥。六是对各种植户随意在公路两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管控,减少事故发生率。七是对部分人员进行指挥交通相关的技能培训,安排其在各个交通要道建筑工地指挥交通,保障过往车辆安全通行。

(三)食品安全

1.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培训。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三无”、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第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保证人身安全;对于街道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消防安全

一是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年度单位综合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三是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落实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四是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对所属的消防工作开展督导。

(五)水利、地质灾害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程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双组长责任制。各驻镇单位积极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筑施工

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等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对的企业。大号全镇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攻坚战。二是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的引火线、黑火药、组合烟花企业。

(八)森林草原防灭火

1.落实工作职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民大会、村级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将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群众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镇森林防火办要通过贴标语、挂横幅、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等方式搞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

2.积极预防,强化火源、重点人员管理。一是各村(社区)要对进出山道路严格管控,严禁今冬明春带火进山,对田间地头用火要做到人走火灭;二是在农历“十一”、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刻,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的祭祀方式,严防因烧香烧纸发生火灾;三是专职巡查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巡察密度,缩短巡察时段,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扑灭,不酿成火灾。

3.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确保发生火灾能拉得出、扑得灭。一是为适应防灭火工作需要,各村(社区)要设立村级扑火队伍,是各村(社区)火灾先期处置力量,由各村(社区)自行管理,镇政府统一指挥调配;二是镇民兵应急排30人为应急处置力量由镇武装部管理;三是扑火队伍由各村(社区)基干民兵组成,为确保人员的在位率和扑火队伍的稳定性各村(社区)民兵连长为扑火队伍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拉得出、扑得灭。

4.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各村(社区)和林业工作站要坚持每天将开展的巡查工作上报至镇防火办。二是坚持每天报平安制度,各村(社区)每天下午5:30分前在微信工作群上报平安;三是防火办负责收集汇总工作信息行成工作简报上报县级防火部门。

五、工作措施

(一)细化责任,加大隐患排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责任确实到位,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项目,以危险化学品行业为点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对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从实从细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将集中整治内容落实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在广播、发放宣传单、微信工作群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强化整改,加大督办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督查,严肃考核问责。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防控阶段性工作

第一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围绕确保全国、全省、全州“两会”和元旦、春节、“十一黄金周、羌历年安全做好今冬明春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1.抓紧整改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xx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第二阶段(20xx年4月至9月):结合汛期和行业特点,持续抓好汛期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所发频发的特点,把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化工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作为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方溃堤等各项措施,严防应发事故灾难。对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出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检查排查整改力度。危化企业、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和酒驾,毒驾。

第三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极端天气的特点,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取得实效,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检查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道路防滑、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管理制度,实现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第四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1.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属地管辖、隐患排查、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成立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设五个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村级巡查组、专职巡查组、应急处置组。

2.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群、走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全方面的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常识,强化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

3.广泛开展防火隐患排查。排查林缘边、公路旁、林地内电力线路、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规范。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时组织人员开展辖区本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二)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开展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推诿。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主动加强配合与协作,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注重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事故隐患生产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确保安全生产。

(四)完善台帐,及时上报。各村(社区)居委会、驻镇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隐患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分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例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北发(20xx)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环保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全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打造投资成本洼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1、确定包联名单

确定20xx年生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口包联帮扶企业名单,分局科级干部每人包联2家企业,其他人员每人包联1家企业,参加对口帮扶人员32人、共帮扶企业37家。

2、全面走访帮扶

自20xx年3月开始,帮扶人员每半月至少走访1次包联企业。一要送"法"进企业。送政策法规进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环境守法自觉性;送解决办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各生产环节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送方法进企业,为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二要放"心"在企业。切实做到真为企业着想、真为企业谋划、真为企业做事。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调解决。关心企业生产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严禁"一刀切",实现环境监管与生产发展良性互动。三要齐心协力建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使企业污染防治无漏洞。推行企业检查正面清单制度,引导企业争创绿色环保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四要回应企业诉求。倾听和收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困难,制定帮扶措施并积极落实。

3、健全台账制度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帮扶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面对面沟通,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全面详实的问题台账及整改明细表,撰写调研报告,为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成果台账。各帮扶人员认真开展帮扶工作,每月13日、27日前将"帮扶记录"报环境执法大队,由大队总结活动阶段性成果。三是建立一企一册。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方案,建立一企一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制度,帮扶人员定期督促企业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开展制度建设。帮扶过程中制定建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建立的自律性规定措施,及时向环境执法大队反馈。

(牵头科室: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办公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二)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

1、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此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对全区供应热力的保障民生企业;二是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电子制造企业。

2、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如发现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并立即将其调出"正面清单"。

(牵头单位: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局长冯立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姚超颖担任,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2、强化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相关责任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督促落实。相关责任人要严格督促落实,建立跟踪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对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建议,对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反映,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妥善解决。

【精选】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加快推进我县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2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xx〕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载体,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水质提升为突破口,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开展区域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到2030年,县城建成区6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一)近期目标(20xx年—2025年)。编制(修订)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内涝治理系统实施方案、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继续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四河三渠”等水系整治,新建安置房、太岳一号院、禧樾府、裕泽苑小区和西环路丁城渠生态治理工程、胜利路改造工程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逐步实施。

(二)远期目标(2026年—2030年)。按照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持续开展新建建筑、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建设和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对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综合考虑降雨、洪涝、排水、水系、径流、土壤、植被等因素,科学布局,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修订完善我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确定我县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在推进新建建筑、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切实提高县城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编制和修编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和内涝治理系统实施方案、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建立全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结合我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编制海绵城市年度建设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城建计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园林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海绵型生态水系。逐步实施县城内河、县城段沁河、南小河、狼尾河、丁城渠、齐泉渠、梁家沟渠等“四河三渠”生态修复排水工程,严禁随意填埋侵占水体,修复受损水系,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消除积水区域。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增加河道排放能力,增强行泄洪水能力。合理设置人工湿地生态修复措施,对排入自然水体的尾水和雨水进行净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城市绿地系统是重要的海绵体,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审批的施工图进行建设。按照规划和海绵城市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对现有人民公园、日月广场和人民路绿化带、沁河县城段两侧绿化进行改造,实施沁河沿岸生态修复项目河西段、西山公园建设项目,注重植物配置的生态性和结构合理性,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和蓄滞周边区域雨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园林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海绵型道路。逐步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审批的施工图建设,提高城市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实施胜利路改造、西环路、小河东街、商业街(胜利路—西环路)、E17街、沁运街(东段)、谷近街(东段)道排工程,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和透水路面,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绿化带,逐步推行道路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六)建设海绵型小区和单位。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收集与利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自然地表的扰动,保持地表自然排水系统,降低不透水区域的面积比例,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在安置房、太岳一号院、禧樾府、裕泽苑小区建设中逐步推进海绵型小区建设,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铺装,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要规划建设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湿地等集雨型绿地,并配套蓄水设施,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设项目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齐泉苑等老旧小区改造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与排水设施能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七)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控。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相一致。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各管控环节,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单位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积极主动联系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快落实各项规划建设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报道。同时,积极推广利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产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营造全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任务考核。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年初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核,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荐】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发〔20xx〕5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将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点,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维持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使广大农民工在就业创业中积累财富、体现价值、展现风采、幸福生活,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县实现稳定就业7万人。其中,全县城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县新增企业(经营实体)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

(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00万元;

(四)大数据平台劳动力就业信息实现精准化、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产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1.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创新开发“惠农”产品包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县“菌果药畜烟”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计划,优化信贷资金投向,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围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农林产品加工业、农林产品物流冷链和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依法有序开展森林公园经营活动及林区森林旅游+活动,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开展导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创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的重要考量。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开办家庭农场,发展蔬菜种植、食用菌栽培、药材种植、中蜂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扩大劳务用工规模。

2.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加强小型水利、高标准农田、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3.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师资班,提升创业培训师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各级创业创新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作用,组织协调创业研究人员、创业投资人、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和跟踪指导、专题会诊等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和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1000万元,个人贷款不超过20万元,并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加强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示范引领。各级政府投资开发、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开放。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

1.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新吸纳劳动者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资助以训稳岗,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2.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支持一批投资大、促消费、扩内需的项目建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交通、农田水利、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深入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行业岗位,有组织实施劳务对接,定向输送农民工上岗就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共享出行、社区团购、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对农业、林业生产端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和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落实新增产能项目流贷贴息政策,促进项目达产达效,稳工业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享受灵活就业政策。推动发展建筑装修、批发零售、保洁绿化、养老护理家政等行业,增加钟点工、临时工、短期工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岗位,优化计时工时,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合作,对劳动者务工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及时介入提供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共享、岗位信息共用,帮助企业调剂余缺共享用工。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三)加大帮扶力度援助就业

1.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组织开展就业帮扶系列活动,优先组织脱贫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加大岗位归集和劳务对接力度,按规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力争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实现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下降。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已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对企业确需裁员的,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数据对接,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施分类帮扶,帮助失业脱贫劳动力转岗就业。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托底安置。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行技能培训全覆盖。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作为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

2.拓宽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培育“菌果药畜烟”特色农业产业增长极,实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做优做强特色蔬菜、食用菌、药材、中蜂等特色产业。加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为返乡留乡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健康发展,引导脱贫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合力团”和产业项目吸纳作用,优先安置失业回流脱贫劳动力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充分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等情况,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统筹用好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

3.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帮助搬迁群众了解、享受政策,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动态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创业。联系江苏南京对口支援地区和集中输入地,归集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形成清单定向投放至大型搬迁安置区,集中输出一批搬迁脱贫劳动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省内外点对点劳务对接,及时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就业

1.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设,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互联网+精准就业平台等工具,免费向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帮扶等精准化、不断线服务。广泛收集本地、外地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下沉基层送岗位、送服务,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摸底登记,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精准帮扶。做好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监测工作。

2.提升职业技能。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新吸纳农民工就业,按规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开展建筑、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技能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围绕县域内行业产业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直通车”、农民夜校等形式深入开展线下培训,在职业培训云平台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落实高职扩招任务要求,开展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人员的高职扩招工作,做好考试测试、招生录取、分类教育管理等工作,按照不同类型的生源特点,因材施教,做好农民工人才培养工作。

3.加强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3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4.保障劳动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对欠薪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关注涉农民工案件,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对农民工开辟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支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持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科学合理界定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维护平台就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是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实行镇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履行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合力促进全县就业创业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加快发展、扩大就业要求,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精心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思路清晰、安排扎实、过程真实、工作落实,严禁泛泛安排、弄虚作假。各镇办要集中力量,精准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底数,精准掌握每个家庭就业适龄人员的身体状况、技能特长、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要主动向进驻本辖区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为开展劳务招聘、派遣输送提供一切便利。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责任和任务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调配得力干部,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查问责。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和促进创业、实现稳就业目标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狠抓落实。县委(政府)督查办要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各镇办、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对于领导重视、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嘉奖,对于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镇办和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年底考核奖惩兑现。

推荐:行政审批局一流营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例文


为深化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行政审批局"三创四建"活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作出承诺,接受监督,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增加市场主体获得感,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向纵深延展。

三、重点任务

(一)政务环境优质高效

1.提高招投标便利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开展根治欠薪活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其中,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由杨阳负责,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由杨秋锦负责,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天由贺宏伟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在开发区推进区域评估替代项目逐一评估,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3.强化督导推进。针对不足补齐短板,区直责任单位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市级层面支持;抓好工作责任人,强化服务意识;区直各部门密切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每月开展1次面对面为企业解难题活动。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二)市场环境公平有序

1.加强市场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数据共享、监管全覆盖并强化结果运用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落实国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开展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专项治理。

其中,开展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专项治理由戴文军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3.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用地指标优先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区级组卷时间压缩至2个月以内。

其中,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由贺宏伟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法治环境公平正义

1.加快诚信建设。建设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打造诚信体系建设"平台"。

责任人: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要凝心聚力,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将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各股室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及时晾晒。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广泛征求各界对我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大力宣传好的事例典型,工作亮点,及时晾晒工作方案和进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管理,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版)的通知》(来政发〔20xx〕1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本次年度复核核查对象为20xx年已进行实物配租且至20xx年12月底租赁合同到期的1778户保障户(主要分布在小区)。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区住建局为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运营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为市城区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

(三)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合同签订和管理及小区管理工作。

(四)各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年度复核保障户的材料受理、审核、公示工作。

(五)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以上涉及单位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共同抓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27日)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复核计划、复核工作开展及清退整改等。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人员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资金筹措到位。

3.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期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8日—20xx年3月31日)

进行实际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具体情况,切实做好保障户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争取被核查对象理解、支持、配合核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四、受理地点

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办理流程

(一)初审

本市保障范围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非本市保障范围户籍的,向务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街道办提交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所属街道办(城东街道办、城北街道办、河西街道办、来华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公示,低收入家庭需由区民政部局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二)审核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审核各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年度复核申请材料。

(三)复核

区住建局负责复核区住房保障办报送的年度复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在区住房保障网和主流媒体上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办退回给对应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退回给当事人。

(四)续签合同

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户进行续租、合同签订和后续小区管理工作。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现成立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住建局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副组长: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来华街道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城北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员: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部专员

街道城建办助理

街道城建办办事员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员

街道城建办办事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完善后续管理,加强舆论监督

1.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实现税务、金融、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以核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要突出抓好准入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退出机制,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对象档案,防范、严查骗租骗保及以权谋私等行为。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及先进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抓好信息公开,提高住房保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联合行动,多重保障

1.坚持责任制度。住建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牵头,街道、民政等单位为协办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对各自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单位要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快速通道。各单位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办理,保证工作畅通。

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更好推动我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相关精神,我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以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为基础,全面掌握我县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形成乡村振兴工作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实现乡村建设工作能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为更好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村〔20xx〕6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县农村建设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完成乡村建设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数据整理、收集及上报,配合省专家团队完成现场实地调研、部门座谈及问卷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加大评价宣传,全力配合,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充分掌握我县乡村建设的问题和短板,为下步我县乡村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决策依据,不断提高县乡村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水务管理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制定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行动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开展工作;履行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统筹调度各部门对乡村建设评价指标数据的采集和资料收集,协调各乡镇配合省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开展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县住建局代章。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该领导小组不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各部门、乡(镇、街道),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采集基础数据,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调度,认真研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指标体系,加强与专家团队对接协调、全力支持调研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职能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落实。

2.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进一步全面掌握我县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乡村建设水平,为我县科学统筹乡村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3.各乡(镇、街道办)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采集村景照片等工作,做好调研服务。

三、工作任务

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的指标体系共18个分解目标,71个指标进行评价。按照指标体系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提供给专家团队进行分析,配合专家团队现场调研。

(一)乡村建设发展水平目标方面。主要收集农民收入指标,政府财力水平,就业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水平,治理水平,生态环境等19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2项。(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务管理局、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农房建设方面。主要收集住房现代,风貌特色等12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5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村庄建设方面。主要收集村级公共服务质量,环境宜居等11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3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县城建设方面。主要收集县城建设密度强度,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生产服务,交通服务,住房服务,市政设施服务等29项。(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发动宣传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村民和村干部参加完成问卷调查,村景照片采集,以及涉及所在乡镇的相关指标的填报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和发动工作,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实地开展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按照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安排部署,我县需要配合完成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村景照片采集工作,配合专家团队完成实地调研,座谈等工作。

(一)数据采集。主要对乡村建设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和县城建设4个方面,71个指标要求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信息系统填报。

(二)问卷调查。积极配合专家团队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对指标体系中的问卷调查项对村民和村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查找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短板。

(三)现场调研及部门座谈。配合省专家团队对乡镇和村庄开展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对农民群众、村干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农村和村庄建设管理、乡村风貌等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信息数据的填报和对接。

(二)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开展数据采集,整理及信息填报,确保数据有效、真实、准确。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现场调研等工作确保20xx年8月25日前完成。

(三)强化培训指导。聘请省专家团队到进行动员和专业的培训指导,掌握评价内容和方法,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评价问题及时对接专家,尽快解决,做好专家座谈记录。

(四)引导群众评价。要把县乡村建设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精选】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xx〕10号)、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xx〕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师函〔20xx〕2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函〔20xx〕69号)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师德专题教育作为20xx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将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培训机制。要强化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二、工作安排

(一)积极动员部署(6月)

各学校(幼儿园)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级部参与的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学习内容。突出落实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师德专题教育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长为师德专题教育直接责任人,推动师德专题教育在学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间实现一体化贯通,将工作措施延伸到教师组织的最小单元和教师个体。

(二)抓实学习教育(6月至11月)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制定方案系统学、党员干部带头学、结合活动重点学”的总体要求,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学习。可参考《县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配档表》(附件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推动师德专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人心、全员参与。

1.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研读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通过座谈交流、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体会、深化认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2.开展师德政策宣讲。各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开展系统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将准则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开展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3.实施师德教育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国情教育培训和高层次人才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等。突出抓好“75后”等中青年教师、新进教师等群体师德专题教育,注重发挥党员教师、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等示范带动作用。县教体局将按照市局要求组织遴选第二批省市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各学校(幼儿园)要用好优质培训资源,深入挖掘运用当地红色资源,充分发挥我县党性教育基地、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辅导、网络课堂、观看影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县教体局将组织师德师风校本培训优秀案例评选,组织遴选成立县级师德师风巡回报告团,开展巡回报告。

4.强化师德典型选树。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度挖掘宣传富有时代性的师德楷模、优秀教师、最美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先进人物事迹将择优推荐到广播电视台《教育》栏目播出。各学校(幼儿园)通过师德标兵评选、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推选等,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县教体局将继续组织20xx年度县“四有好老师”评选活动,通过典型选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三)全面系统总结(7月、11月)

各学校(幼儿园)于7月1日前,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于11月3日前进行全面总结,将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督促指导。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师德专题教育进行调研指导,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电话随访等方式,对各校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师德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县教体局将通过“教育”、“园丁之窗”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反映各校师德专题教育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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