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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农产品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范本

2022-01-09
方案范文 工作方案 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方案范文。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优秀的实施方案是什么样子的?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精彩范文 农产品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和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区20xx年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同时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以区级以上农业农头企业、区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以及“两品一标”生产企业为主,全部纳入追溯体系管理。同时提高追溯标识加贴率,对追溯系统内,有包装农产品的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

二、职责分工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全区统一样式,统一印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宣传、培训,负责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开具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涉农镇办负责做好发放备案和检查等工作;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按照企业生产实际,如实填写出具。

质量追溯应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平台的完善和维护,企业纳入平台的审核,辖区内企业的宣传培训,信息现场核查,清理“问题”企业等;各涉农镇办负责使用指导和现场检查,加强平台内企业管理;企业对其录入追溯平台企业简介、检测信息、生产过程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

1.开展辖区内生产者调查。各涉农镇办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生产主体名单报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由区农产品质检中心建立健全辖区生产者名录数据库,包括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主体全面覆盖。

2.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各涉农镇办要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将一图看懂合格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给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做好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积极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合格证制度宣讲和业务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农产品认证等相关业务与合格证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生产主体质量意识。

3.强化监督检查。将开具并出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对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合格证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严格产地准出,推动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码、“两品一标”标识等作为农产品外销的必要条件。对未能开展合格证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质量抽检力度,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将移交农业执法部门,并纳入诚信管理。(“两品一标”农产品,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耳标,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同合格证证明,不必重复开具)。

(二)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工作

1.扩大追溯范围。各涉农镇办在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争取把规模化以上的生产者(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区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以及“两品一标”企业)纳入进来,实现追溯全覆盖。同时积极督促和支持有包装农产品的生产者,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

2.做好追溯应用服务指导。各涉农镇办要组织辖区内生产者参加追溯应用培训。深入生产者实地,指导督促生产者如实填报主体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记录、认证情况等基本信息。积极通过系统培训、到点指导、远程协作等方式整体推进追溯系统应用能力。

4.落实挂钩机制。加大《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通知》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四挂钩”工作机制以行政推动和挂钩倒逼等手段推动追溯应用。

5.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各类博览会、推介会等展销活动,宣传展示追溯产品,促进优质优价,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要大力宣传追溯理念,提高追溯影响,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培训宣传阶段(20xx年1-3月)。各涉农镇办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种植、养殖大户参加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培训,利用科技之春、3.15等活动,借助网络、短消息等平台,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追溯应用宣传。

(二)全面落实阶段(20xx年4一10月)。各涉农镇办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合格证制度开具和追溯应用指导服务。

(三)总结归纳阶段(20xx年11月一12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各涉农镇办11月底前将总结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落实力度。落实合格证制度,加快追溯推广应用目标已明确,工作方法和路径清晰,各涉农镇办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人员,确定时间进度,落实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的。

(二)强化督促检查。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等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加强追溯信息在线监控实地核查,重点对主体管理、信息采集、标识使用等有关情况实施监督,确保生产、流通信息及时准确上传。

(三)健全奖罚机制。各涉农镇办要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落实“挂钩”机制,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填报追溯信息不真实的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追根溯源,找出原因,进行整改。区级今年将对各涉农镇办进行督查指导,对于工作滞后的涉农镇办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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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20xx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按县域整体推进,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镇(街道)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茶叶、粮食、果蔬、食用菌、生猪和水产养殖等农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均需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特色产业茶叶、果蔬、稻花鱼、鳗鱼、百年蔗、生猪、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28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9个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要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全县102个行政村、7个社区各配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能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乡镇(街道)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项目建设,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能实用。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三是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四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五是巩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和“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示点县”建设成果。

(五)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执法范围,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队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四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五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七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八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媒体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强化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良好经营规范的实施,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四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七)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茶叶、粮食、果蔬、食用菌、水产品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借助申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机遇,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贴码销售。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一是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政策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品一标”企业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二是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一批影响力、带动力较强的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字仪式,加强对承诺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管,督促其率先履行责任,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道德使命,走质量为本、诚信至上的生产经营之道。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农产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五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依托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依托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大力推广市欣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葵无露”、“牛奶酵素”等生物防治技术,提升产品绿色品质和产品质量安全。参照县南坡湾生态园葡萄产业、稻田养鱼示范基地产业,力争打造一批实施标准种植、水肥一体化、化肥零增长的示范基地。

(十二)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一是推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综合整治。三是发展绿色经济,将其作为区域经济的主导。四是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作为发展生态农业重要措施和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

(十三)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动特色经济发展。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通过打造“绿茶”、“红茶”、“万前百年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四)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我县主要农产品:茶叶禁限用农药、肉鸡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等的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十五)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费,并将尽快落实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县里政策,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分享】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样本


当前,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农业生产全面恢复,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今年我县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闽农发明电〔20xx〕12闽机发号)执行)。

一、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突出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重拳出击,深挖根源,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利剑1号"行动

整治对象: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小农户(特指农业专业化生产村小农户,下同)。

整治行为: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限用农药(附件1)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

主要措施:

(1)规范种植行为。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采用各种形式,依法告知农药使用者的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药使用记录档案;指导种植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指导推动种植大户、小农户试行合格证制度,促进诚信生产经营。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将农药科学使用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农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科学选药、合理用药、不使用禁用农药。各部门要整合资源力量,采取挂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用药指导。要用好微信、网上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一步普及农药科学使用知识,要针对当地主栽作物、常用农药品种开展专门培训,并做到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以及种植业产品生产专业村农药使用培训全覆盖。要建立一批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强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集成应用,加强示范宣传与推广,有效降低农残超标风险。三是推进减药增效。大力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植保机械、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科学用药技术集成应用,努力实现农药减量增效。20xx年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2%以上,基本实现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全覆盖。

(2)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突出检点,以重点关注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产主体为主要对象,以农业农村部风险监测和省、市近年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大的地方为重点检查区域,着重检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规范性情况、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以及未按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安全隐患情况。市县两级至少开展2次以上暗查暗访,省厅将视情况不定期开展。县本级若在检查中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采取措施严厉处置,并向当地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汇报。

(3)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对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方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提高监督抽查比例。整治期间,抽检品种以韭菜、芹菜、柑橘、茶叶、茶树菇等为重点品种,县级抽检10批次以上。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问题产品,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信息公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通报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种植业与水产渔业科牵头,经作站、质监科、农业执法大队、科教与产业推进科、经管站、植保站、质检站配合。

(二)"利剑2号"行动

整治对象: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

(1)整治行为: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使用未批准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兽药安全使用宣贯指导。加强《兽药管理条例》宣传,积极向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推介宣传我国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品种目录,引导养殖场合理、规范、科学用药;督促养殖场完善用药记录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等有关规定,防止滥用、乱用兽药,有效提升养殖企业科学规范用药水平。二是加强蛋禽养殖企业监督检查。严格检查蛋禽养殖场的生产记录和用药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核查用药记录,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兽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人用药、超兽药标签适用范围使用在非标耙动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依法查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牵头,质监科、畜牧兽医科、屠管中心、动监所、质检站配合

(2)整治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管。督促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做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并保留相关凭证。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强对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日常巡查,开展不定期、全覆盖的"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二是加强屠宰环节监管。督促定点屠宰厂(场)落实"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制度,监督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检查入场牲畜的畜禽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完善牲畜来源、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号码、畜主(经纪人)、运输车辆等信息记录,确保入场牲畜证物相符、全程可追溯。同时,严格落实"设区市月月抽检、县级天天抽检"的屠宰环节"瘦肉精"日常抽检制度,营造严打高压的"瘦肉精"监管氛围。三是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县一级要对本辖区内的中介贩运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档案,实行备案管理,督促建立《无"瘦肉精"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交易记录制度,并要求其做出不教唆、不兜售和不收购贩运"瘦肉精"活畜的承诺。

责任单位:动监所牵头,质监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屠管中心、质检站配合。

(3)整治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回头查"工作。按规定标准向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督促屠宰企业按农业农村部的规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大屠宰违法打击力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范生猪屠宰生产活动,严禁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责任单位:动监所与屠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根据农业农村部风险监测和省、市近年来监督抽查情况,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不合格样品进行了深入分析,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注的重点农残药残参数,详见附件2。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6月中旬前)。县一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利剑"行动方案,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及时启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部门组织力量,围绕"利剑"2个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指导督促阶段(20xx年8月下旬)。开展指导调研,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部门将"利剑"行动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中旬至11月底)。对"利剑"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精彩范文 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工作方案模板


为全面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现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和不当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百姓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项目、高风险区域等问题,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按照省厅要求,我市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要达到1批次/千人,普通食品要达到0.5批次/千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抽检重点。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紧盯肉、蛋、奶、蔬菜、水产品、食用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品种,紧盯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紧盯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区域,开展抽检并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开展对以往抽检不合格企业及品种的跟踪抽检,查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

(二)坚持广泛覆盖,突出重点任务。对所有食品品种,对城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生产、流通、餐饮和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合理确定抽检重点,进行广泛全面覆盖抽检。主要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便利店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在保障完成省厅、市局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地专项抽检任务。

(三)坚持检管结合,推行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

础上,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任务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市20xx年度国家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任务为400批次、普通食品200批次。由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实施,市局相关科室、各基层分局予以配合。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特殊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开展。

(一)抽检品种和项目

应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以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主要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以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酒类、煎炸过程用油、餐饮具等普通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必检品种的必检项目外,还要完成自检项目至少2个。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全年均衡开展,每月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酒类等普通食品;对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餐饮店等单位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抽检。

(三)抽检场所

在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餐饮店等场所进行抽样。

四、抽检的具体实施

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决定由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牵头,办公室、财务科配合,综合考虑检验能力、参数资质、检验质量等因素,选取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20xx年国家食用农产品抽检及普通食品抽检任务。同时市局决定成立食品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食品抽检工作的统筹、汇总、上报、公示等工作。

五、抽检的费用

由市局统一向政府申请,由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食品抽检,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支出。

六、抽检的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国家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不得在开展抽检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确保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任务。

七、检查处置

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监督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于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检测,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厅、市局。核查处置工作由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填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省、市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信息公布

按照“谁组织谁抽检、谁公布信息”的原则,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公布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布信息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合格\不合格项目及结果等产品信息。公示信息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精彩方案:2021年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


20xx年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互联网+”优势,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现代农业“10+2”产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工程建设,用3一5年时间,力争创建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1个,建成和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10个,培育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秀产品品牌6个,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社示范社,全州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平均增长率达15%以上,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反馈应用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把握市场运行趋势和消费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特色产品。积极推进果蔬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场(站)等生产条件建设,切实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装备等信息技术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强化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和智能决策调控,提高良种繁育、种养业生产管理、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产地环境监测等环节管理效能。围绕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特色产品,制定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级分等、包装储运、质量追溯等各环节标准,推动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和一致性。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将信息监控平台、信息化场景应用、农产品电商销售、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等作为重点建设内容,并将其纳入星级评定指标。(州农牧农村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中心、州通信发展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体系依托快递物流、邮政、供销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现有条件,健全州县乡村四级物流体系,支持多站合一、服务同网,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强化烘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加快消杀、烘干、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查验等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县级农产品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和乡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推进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村电商和农产品流通市场聚集。支持鼓励商贸物流企业采用“自主运力+社会运能”“自有投入+政府支持”“自有渠道+社会揽收渠道”等方式,提升寄递服务能力。完善农产品州内冷链物流绿色通道建设。强化城市社区配送终端冷藏条件建设,做好产、销两地冷链衔接,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数字化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推动菜市场、社区菜店等零售市场建设改造,完善末端销售网络。推广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化包装,提高农产品包装保鲜技术水平。(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着力培育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多样化多层次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加快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村电商(物流)站点,基层供销社网点等。推动示范县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电商孵化基地、双创实训基地作用,提供电商培训、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网店运营、商标注册、营销推广、小额信贷等服务。着力培育一批县域电商示范企业、网红品牌、创新创业带头人。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拓展线上业务。鼓励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各类电商平台,有效对接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产销有机融合。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促进农产品上线销售。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订单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模式。(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构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入网销售农产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范围。(州农牧农村局牵头负责)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建立实施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督促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网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推进农产品品牌向互联网品牌延伸。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和价值链提升。挖掘农耕文化,提升“圣洁”区域公用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互促互动。积极组织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菜博会、茶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在市场和电商平台设立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专柜、专区,推进在县城、市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努力实现优质优价。强化品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圣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州农牧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州级有关部门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程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相关工作,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形成财政投入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鼓励电信企业制定落实资费优惠方案。鼓励县(市)采用保险费补贴等形式,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保障。落实农产品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完善基层创业就业人员支撑服务,加强农村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州通信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县(市)要积极争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以试点县建设为抓手,引领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改变革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激发农村创业创新人员积极性,努力营造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良好氛围。(州发展改革委、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荐】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镇、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为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流通量、信息化水平、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降低农产品损耗,保障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根据我县在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产业的生产、流通优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按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鼓励引导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省《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详细内容参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省农产品仓储保鲜技术规程》:

(一)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要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实施主体

申报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20xx年1月1日后农产品仓储保鲜项目完工的主体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服务和交易服务,或在同县域内多地点、多数量、多类型冷库配套建设的申报主体。

四、资金支持

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以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自筹建设为主,中央财政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依照限定补贴比例、限定补贴额度的“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符合农业信贷担保政策的项目,省农担公司将按“仓储保鲜设施贷”规定的优惠政策给予信贷担保支持。

五、组织管理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参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本着设施建设与信息自动化采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

(一)项目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于8月1日前后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网络申报方式(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等相关内容。全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申报于8月10日正式启动,我县申报主体要在启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主体申报和项目申报,申报主体要同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8月20日前完成设施建设申报。8月31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审核公示。

(二)建设管理。设施建设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实施主体参照省《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三)项目验收。参照省《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项目建成后由建设主体向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申请,根据项目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委托相关技术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在全县进行仓储保鲜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资金补贴办法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要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

(四)强化监督。一要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不再安排承担其他农业项目。二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调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指导,根据情况委托相关技术专家组或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评估,促进实施过程全程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工程领导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推进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扶持政策。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将设施农业项目范围内与农业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用地需求;对符合规划、集中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应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探索通过租用、入股等方式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同时,协调落实好保鲜仓储设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探索金融支持。支持银行、信贷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发专用信贷产品,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提供优惠贷款、担保等政策,落实好省农担疫情期间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开辟绿色申请通道,简化审批流程,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积极性,放大中央补贴政策效应。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沟通,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充分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工具,创新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投入方式,统筹用好专项债与中央补助资金,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体系。

(四)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等多种渠道,公开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设施验收结果、补贴资金、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参照部、省级《技术方案》、《技术规程》规范仓储保鲜技术和操作规程,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中的问题,确保设施使用安全;严格规范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

(五)强化信息采集。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配置完善农产品产地信息数据采集设备,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数据,加强分析与预警,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产品销售。

(六)加强宣传引导。多样化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政策宣贯活动,充分调动实施主体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总结推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先进经验、创新模式,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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