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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推荐: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

2022-01-08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实施方案该怎么写?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方案推荐: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民生底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的通知》(人社〔20xx〕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发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开发的岗位和对象:

㈠开发岗位: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如: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

㈡开发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公益性岗位分配指标

乡镇、街道各分配2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自文件下发之日起20日内未提交《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指标名额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籍户口;

㈡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㈢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㈣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熟练操作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语言沟通能力。

四、公益性岗位期限

㈠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㈡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㈠对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如有调整按最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自行确定。

㈡对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按其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生育等保险费。

六、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具体程序:

㈠方案上报。用人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交《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由市人社局作出审核意见,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

㈡信息。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在网络或乡镇(街道)、社区(村)公告栏张贴招聘信息,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㈢组织报名。乡镇(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要求,积极推荐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应向市人社局提交《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㈣推荐应聘。市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㈤拟用公示。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机制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㈡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㈣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自然减员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市人社局,并立即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如确有需要,可按规定流程聘用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八、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的拨付

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由市人社局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至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以上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

㈠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

㈡经费往来结算票据;

㈢为公益性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效凭证(首次申请无需提供)。

九、公益性岗位的监督检查

㈠在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做到“公开公平”。

㈡市人社局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虚设公益性岗位、冒名顶替、空岗挂岗、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并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同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㈢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确定其工作职责,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

㈣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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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加群众收入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村级光伏电站收益的合理化分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增加群众收入作用。强化岗位规范管理,依据“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有序设置公益岗位。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助力群众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保证现有38名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电站管护员现有管理机制稳定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村内公益性事业实际务工需求,设置村级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公益岗位。各村根据到村光伏收益资金总量及分配使用计划,按村内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类别和数量。在本乡镇内可根据各村岗位实际需求和符合岗位要求人数的实际情况,各行政村之间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二)以岗定员。各乡镇负责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核准和核算,科学审核上报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别和数量,确保各村岗位不漏不重,确保聘用人员发挥最大效能。各乡镇要对各类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核,确保人员到位、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效果明显。

(三)统筹整合。各乡镇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各村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数量统筹、职责统筹、监管统筹、资金统筹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岗位考核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不滥设、虚设岗位,不与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不搞平均分配、一刀切,最大限度提高村级光伏到村收益的使用效益。

(四)报酬控制。坚持按劳定酬,同工同酬的原则,设置的村级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公共安全管理员等公益岗位,参照人社部门公益岗位补贴标准,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合理确定用工报酬,统一乡镇之间、村之间光伏扶贫公益岗位报酬标准。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1.2万元/人.年核定报酬。

(五)属地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指导本乡镇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聘和管理,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乡镇各村村委会具体负责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别和工作职责

(一)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别

各乡镇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村级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公益岗位。

(二)工作职责

1.村级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道路情况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抢修。

2.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农户及时清理自家门前垃圾,及时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4.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组)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5.照料护理员。负责为本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孤儿、独居老人、生活不便的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6.公益设施管护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材、路灯、公厕、垃圾箱等公益设施巡查管理。

7.公共安全管理员。协助掌握本村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和群防群治等工作。协助做好本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积极预防溺水事件发生。协助做好公共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疫情排查统计等工作。

四、选聘对象条件及流程

根据《县20xx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规范分配实施方案》(清扶开办函〔20xx〕9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甘开办发〔20xx〕117号)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甘开办发〔20xx〕222号)文件精神,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适用范围是除黄门镇樊家村、新城乡谢山村之外的全县121个脱贫村村集体和31个村级光伏电站关联的9089户脱贫户。受益对象可适当延伸至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一)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选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村级光伏电站关联的9089户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3.选聘者的身体状况能胜任岗位要求;

4.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5.1户只能选聘1人,不能与“八大员”等其他公益岗位重岗选聘;

6.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已实施易地搬迁进城进镇安置的农户劳动力不能选聘,村干部及家庭成员不能选聘。

(二)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选聘程序:

1.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在确权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范围、程序、方式,岗位职责、岗位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个人资料等。

2.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户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乡镇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组织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乡镇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村内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人员确定后,各乡镇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应参与公益岗位人员聘用议事讨论,加强指导。

五、资金来源

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到村收益中支付,即省电力公司结算到县的总收入,在支付土地流转费、扣除运维费、缴纳税金及附加、预留光伏电站日常管护员工资、缴纳电站下网电费等必要费用后,由县级结转账户拨付到村集体账户的收益。按照国扶办财政部要求,村级光伏扶贫到村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岗位工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等方面的支出,村级光伏收益资金分配原则上是,村集体留存20%,公益岗位补贴40%左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30%左右,奖励、补助不高于10%。资金分配比例按照省市有关指导政策可以适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扶贫办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各乡镇负责任务落实。县扶贫办牵头统筹并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做好选聘审核确认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业务情况对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好岗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纪律意识,推动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二)靠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负责村级光优扶贫公益性岗位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对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乡镇做好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选聘审核确认考核等工作;乡镇要加强对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管理,抓好日常考勤、考核、数据统计报送等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扶贫办督促指导乡村建立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使用账簿和科目,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补贴审核发放程序,做好各类公益岗位信息汇总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审计监督。乡镇对岗位人员选聘、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做好公告公示,加强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实行公益岗位全程记录和归档备查制度。县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村级光优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开展检查审计,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推荐:街道办事处公益性服务岗位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公益性服务岗位实施方案

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办事处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办公益性服务岗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防止再次返贫。

二、目标与计划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用于安置我办具有劳动力和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

三、岗位职责

1.遵守村里各项管理制度;

2.听从支书、主任的统一指挥,保证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工作;

3.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在对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对于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各村上报人社中心,人社中心请示相关部门后进行问责;对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岗的,必须向支书或主任请假并获批;

5.各村负责做好本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台账,台账包括每天的考勤、上班的图片,上班图片每个星期上报人社中心一次,签到册一个月交人社中心一次(每个月15日前交);

6.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统筹安排,若有人不服从管理或不愿做此项工作的,各村在当天上报人社中心;

7.已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更好工作的,可以申请退出;

8.安全方面,各村每天必须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强调上班时的人身安全相关注意事项。

【方案精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方案合集


为了有效缓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县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就业确有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下岗、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

3、长期失业人员(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复退军人、两劳(劳改、劳教)刑释解教人员;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调配

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表》,向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掌握的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公益性岗位的数量、类型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调整情况表》,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三、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1、公开报名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则取消其资格。

3、面试考核

通过面试和调查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符合条件人员情况。

4、集体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人员。

5、双向选择

研究决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根据各单位的空缺岗位选择自己的岗位,空岗单位根据需要选择自己所用人员。

四、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劳动就业中心可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2、工资待遇。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县人社局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

(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4、工龄计算。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合同期内或期满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工龄合并计算。

5、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和合同权限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提供就业援助。

五、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1、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权限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调整其它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安置。就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自动离职的,以后不得再享受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

2、用人单位将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调整至不属于原招收的公益性岗位工种范畴之内的,不得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按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就业机构应建立基础档案及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并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其《就业创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4、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检查,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把就业资金挪作他用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5、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方案精选】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扶贫开发志》《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的要求,从20xx年4月,全面启动《县扶贫发志》编纂工作,为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编纂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历史性伟大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艰苦努力、不断探索的生动实践,用真实、系统、翔实的史料,全方位记述党领导全县人民在艰苦环境中战胜一切困难,坚持夯实基础、积极培育增收产业,实现从缺吃少穿到全面实现脱贫的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方式,实现从单点扶贫到连片开发的历史性转变;强化培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实现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致富的历史性转变;动员各方、注重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现从单纯的专项扶贫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的历史性转变,用史实讴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

二、目标要求

20xx年4月,启动《县扶贫开发志》编纂的前期工作;20xx年3月完成初稿,20xx年2月全志定稿,20xx年3月出版印刷。

三、体例架构

(一)志名:《县扶贫开发志》

(二)断限:上限迄于1982年1月,下限至20xx年12月底。为保持记述内容、事件的完整性,部分内容可作适当上溯和下延。

(三)架构:设篇、章、节、目四个层次,以时为序,直陈其事。

(四)体裁:述、记、志、传、图(照片)、表、录并用,以志为主。目录前设序言、凡例,书后设索引和编后记等。

四、任务分工

编纂《县扶贫开发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编纂《县扶贫开发志》,县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住建、卫生健康、医保、水务、发改、交通、民政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承担编纂工作任务的主要部门。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同志牵头,同时确定熟悉业务、文字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做好资料搜集及整理上报工作,及时与编辑部沟通联系确保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除上述成员单位外,凡涉及全县及本部门本单位有关扶贫开发方面的内容,都要积极配合,按时上报材料,不得出现遗漏。

五、质量要求

(一)紧扣主题。《县扶贫开发志》记述内容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广,覆盖面大,在资料收集、初稿撰写和编纂过程中要紧扣扶贫开发主题。志稿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人民群众的艰苦奋斗,重点记述全县扶贫开发的艰难历程和巨大变化。

(二)详今略“早”。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大体经历了开发式扶贫、深度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阶段。志稿编纂在坚持全面系统的总体要求下,要重点突出记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脱贫攻坚的历史进程和取得的卓越成就。

(三)资料翔实。资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内容全面、系统,详略适宜,相关的部分内容可以合理交叉,但不能重复。

(四)体例规范。合理归类,层次清晰,排列有序,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

(五)文辞严谨。文风朴实,用语准确,行文简洁,标点、数字、计量、注释、引文、纪年、称谓等符合规范标准。

(六)核校准确。校对认真细致,纠正失误,消除差错,符合出版印刷标准。

六、编纂步骤

(一)20xx年3月—5月,编制实施方案、篇目大纲阶段。在学习研究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县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和篇目大纲。

(二)20xx年6月—8月,安排部署阶段。成立《县扶贫开发志》编纂委员会,印发《县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编纂工作启动大会。

(三)20xx年9月—20xx年3月,资料收集及初稿撰写阶段。成立《县扶贫开发志》编辑部,确定撰稿人,搜集资料,细化完善篇目细目,撰写初稿并进行资料、图表、数据的补充考订。20xx年3月31日前,各撰稿人完成初稿并提交编辑部。

(四)20xx年4月—8月,初稿修改及总纂阶段。编辑部主编组织人员统稿,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评议,根据统稿人员意见建议,各撰稿人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较为成熟的审定稿。

(五)20xx年9月—20xx年2月,评议审定、复审、终审阶段。编纂委员会评议审定志稿,修改后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行复审。

(六)20xx年3月,出版印刷阶段。交付出版社“三审”定稿,出版印刷。

七、经费保障

《县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经费(包括人员聘用费),由县乡村振兴局向县财政局申请。

八、组织领导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各负其责,把编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提供可靠保障。

(二)成立编纂委员会。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县扶贫开发志》编纂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编纂工作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三)成立志书编辑部。《县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实行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童僖任主编,任副主编,县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务、发改、交通、民政等部门各抽调1名熟悉扶贫开发工作、且文字编辑能力较强的干部组成编辑部。编辑部为志书编纂的具体实施机构,主要承担资料收集、志稿编纂、统稿修改、出版印刷等日常工作。编辑部主编、副主编负责确定志书的总纂、编审、责任编辑、编辑等人员。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该项工作的同志替补。原单位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由承担其工作职责的单位承担志书编纂的相关工作。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使开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监管体制更加健全,责任分工更加明晰、监管力量更加强化;规划、建设及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真正把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到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整治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企业和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上来,为推进全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特别是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和工作台账,实施诚信管理并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安监科报备。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也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2.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派驻机构要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备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使之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依法或经授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职责。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讯、执法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企业间安全生产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同类企业间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3.推进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制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开发区规划布局。加快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统筹开发区行业区域布局,明确企业数量、规模、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根据全区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清理退出开发区。

5.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省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和开发区产业目标,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要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要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结合产业特点,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与产业发展、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经济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要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四)加强区内高风险区域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区内冶金有色等产业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木材加工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区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年来仓储物流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开发区安全基础

13.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将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工艺、产品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创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融合发展,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第三方物流、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做精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着力推进“腾笼换鸟”,淘汰低端落后、高风险、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通过产业的调新调优、企业的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开发区本质安全水平。

14.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开发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智能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15.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开发区所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与其他部门、单位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编排工作计划,制订考核办法,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8月至12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摸排梳理工作,全面落实开发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开发区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开发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开发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开发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开发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责任,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参与,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将开发区布局和相关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的开发区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园区专项整治责任落实,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区联动、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支持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结合开发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支持开发区专项整治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破解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典型做法清单,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五)强化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六)加大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借助县广播电视台、日报等媒体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优秀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相结合,倒逼企业对标找差、自觉整改。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切实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方案范本_县审计局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县审计局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社系统的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对象

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四、各类岗位竞聘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即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聘用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竞聘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技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需分别在六级、七级、九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端正,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三)工勤技能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优先聘用条件

若符合上述条件人数大于岗位设置中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将符合条件人员对照《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相应岗位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选。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现任行政职务高者优先;

2、所获表彰层级高者优先(注:所获表彰须为现聘岗位期间获得的表彰);

3、年度考核优秀连续次数多者优先。

六、聘用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原位职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职级安排:

1、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被上级通报、査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讨价还价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七、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

八、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岗位聘用工作;

2、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岗位聘用的意义及实施步骤;

3、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4、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经考核竞聘提出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填写《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报局办公室备案;

6、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7、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从起聘日起的下月起根据所聘岗位核定岗位工资。

本实施方案由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精彩方案:开发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开发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压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开发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20xx年电信网络诈骗有效遏制,力争实现发案率和群众损失“双下降”,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委有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广泛发动群众联防联治,促进各部门、各社区、驻区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力争20xx年开发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同比持平或有所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丁守保任第一组长,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付颖任组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开发区综治、司法、建设、城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人,派出所分管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副主任范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维稳办袁帆、吴兆斌和派出所刘辉、张璨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举措

针对市委政法委对开发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挂牌督办的严峻形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从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发案情况深刻剖析,找准工作短板和不足,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日通报制度

派出所每日对电信网络诈骗警情认真梳理,由开发区综治维稳办、社区、网格长、物业通过物业群、业主群、网格群、QQ群、群防群治APP、短信等通报告知广大群众,物业公司及时将案件在小区公开栏予以张贴,综治维稳办每日对警情进行回访登记备案。

(二)建立即时启动制度

所在小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警情,立即启动一级即时行动,由社区网格长牵头,小区物业为主体,开展扫楼宣传行动。小区居住1000户以下的,物业公司制作20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横幅;小区居住1000户以上的,物业公司制作30条横幅,悬挂在小区出入口等点位置,小区内所有电子屏循环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内容,小喇叭每天早中晚在小区出入口循环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音频,每个楼栋单元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和温馨提示单,小区出入口张贴警情通报;社区发生三起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启动二级即时行动,由社区书记牵头,所有网格长组织小区物业开展扫楼宣传行动;社区发生三起以上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启动三级即时行动,由联系社区的开发区班子成员牵头,社区、网格长、物业开展扫楼宣传行动。管委会根据辖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情况,统筹各级力量,实时开展“百人进万家,爱民防网诈”集中扫楼行动。

(三)建立调度制度

1、随时调度: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范成清牵头,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高发案、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较广的小区,随时调度该社区和小区物业负责人。

2、周调度: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张言波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范成清牵头,结合每日警情发案情况,针对案发警情率高的城中村、小区召开周调度会议,社区书记、社区民警、小区物业负责人、网格长、居民组长(楼栋长)等参会。

3、月调度: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每月开展一次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分析调度会,通报上月发案情况,派出所主要领导、社区民警、开发区相关部门、小区物业负责人、电诈案件受害人和部分居民代表参会,案发高的小区物业负责人在会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电诈案件受害人,以身说教。通过月调度会把本月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发案原因分析到位,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建立督查制度

由开发区综治维稳办牵头、开发区纪工委、督查办、派出所配合,针对发案率高的重点社区、小区、城中村开展督查督导,督查条幅悬挂数量、电子屏是否全部循环播放防电诈内容、小喇叭是否按时播放、入户抽查扫楼宣传情况、单元楼温馨提示单、警情通报和宣传海报张贴情况等。

(五)建立警告制度

由派出所、综治维稳办牵头,对每季度发案率排名前三位的小区实行挂牌警告,悬挂《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案重点管理小区》黄牌并通报批评,根据案发情况,一个月内未新增案件的,予以摘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党的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给开发区广大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已成为制约开发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重要因素。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属地和职能责任,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见实效。

(二)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严格督导,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沟通,联动发力。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发区综治维稳办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注意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提升,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

【方案精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和支持农业发展,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四)协同推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

3.省级传统品种:核桃、花椒、仔猪、种公猪、农房保险。

4.省级创新品种:苹果气象指数保险。

5.市级品种:生猪价格指数、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鸡蛋期货、樱桃保险。

(二)试点规模

根据《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我县的20xx年省级补贴资金规模,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市级《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和召开市县两级级联席会议,确定20xx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和承保机构(详见附表2)。

(三)保费保额及财政补贴比例

20xx年,奶山羊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保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保费由40元提高到60元,费率保持5%不变。

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附加地震责任)的补贴。市、县财政参照省级补贴范围,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元的补贴。农房保险按照愿保尽保的原则办理。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参照《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樱桃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樱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鸡蛋期货的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区县农业、林业、果业、气象等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保险品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扎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结算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资金。气象部门应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及时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减轻灾害损失。县金融办应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不断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资料初审要严格审核、要进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预拨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分级次单独记录核算。承保机构按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报送经乡镇审核确认后的补贴资金审核确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开公示的险种承保规模相关信息资料)。承保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应在承保机构提交齐全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在承保机构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保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xx年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承保险种完成时限:小麦四月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五月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玉米为五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六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核桃为三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四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八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九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为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苹果为四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五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市级险种生猪价格指数和奶山羊价格指数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

以上险种未在规定期限月底内完成承保任务并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规范经营行为。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从今年起,各承保机构资金申请资料要附乡镇政府签字盖章证明承保险种资料。

(五)将绩效考评、灾后赔付与次年承保资格挂钩。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承保进度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险种承保是否真实发生、险种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是否一致、险种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险种审核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险种承保是否合规性、理赔是否及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险机构的承保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竞争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手段,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保费标准、赔付标准和理赔事项一一宣传到位,全力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七)严肃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将联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检查,对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的各项承保业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未完成、险种承保资料与实际完成不符、参保群众未真实参保投保或是群众对承保险种相关政策条款不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承保资料弄虚作假、承保资料审核不严格等等现象,按问题严重程度叫停、整改、取消各承保机构承保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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