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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实施方案

2022-01-04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参考方案: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

建设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0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城镇的发展,市场附近居民日益增多,原有农贸市场配套设施老旧,服务管理能力滞后,存在市场摊位布局不优、风貌陈旧驳杂、车位等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周边群众及业主迫切希望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

三、项目建设内容

市场内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整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智慧化系统一套。

四、预期效益

市场改造完成后,交易环境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更完善,将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消费引力,促进农贸市场“流量”提升、收入增加。此外,该农贸市场将划置专门的自产自销区,为流动商贩提供交易场所,以此促进商贩增收,促进农产品交易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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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5号),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坚持标准指引、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xx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区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税收管理、扶贫等25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据”里下载),要按照市级对口部门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方案,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建立健全区本级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参与编制区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全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待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建立各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内容。(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建立我区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有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工作、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政府公报工作、解读回应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工作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届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xx年11月底前,涉及25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出台推进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完成时限。

(二)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区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xx年4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对25个试点领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政府标准化公开目录由区政府相关领域部门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与上级部门要形成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取得实效。

精彩方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xx〕36号)文件精神,深入扎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基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标准目录,规范工作流程,增强互动实效,健全公开制度,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20xx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年底前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20xx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与政府工作融合发展,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决策透明度,促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

(三)20xx年,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国务院部门、省级部门及市级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修改完善,可对国务院部门、省级部门及市级部门的标准指引的一级和二级子项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随意删减,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未编制完成的基层政府务必于5月13日前编制完成。县级各有关单位要对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目录编制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于5月18日前在县门户网站以文件汇编形式向社会公开。其他领域标准目录,在国务院部门标准指引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经发局、审批局、财政局、应急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司法局、扶贫局、民政局、市场局、城管局、人社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局、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涵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到业务工作流程中,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公文主动公开机制,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拟定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部分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滥用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修订公布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运用我省统一答复示范文本,不断提高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并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五)健全公众参与解读回应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通过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运用新闻会、政策吹风会、访谈栏目、图标图解、案例说明等形式及时传递党和国家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报告、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出现误解误读,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标准化。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提供申请材料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凡在办事指南中未注明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积极推进数据开发共享,通过“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凡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供。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建立政务服务热线县、乡两级办理机制,实现群众投诉迅速接收、及时办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

(七)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提高原创性政务信息数量,20xx年6月底前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县政府及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县政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向县网信中心备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增强政务新媒体内容、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把信息审核程序,不得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言论,不得刊登任何商业广告或链接广告页面。县政府办公室要落实主办和监管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八)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利用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和公共服务单位要落实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的要求,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各有关部门定期将各领域公开内容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的政策性文件要及时投放至政务公开专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确定一位分管同志具体负责。

(二)加强经费人员保障。县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经费保障,配齐专职人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职培训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不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各镇、街道办主要领导。

精彩方案:厕所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厕所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社函〔20xx〕143)号《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美丽组〔20xx〕1号)及《县20xx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20xx改厕工作安排

(一)明确改厕目标任务。各村(社区)按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改厕户数,重点是五化两改村庄、整村推进等村(社区)。今年我镇计划完成改厕900户,各村(社区)进一步摸清核准本地农村总户数、常住户数、应改户数、已改户数等基本信息。对审核确认的改厕户,通过村内公示的方式,确认今年改厕对象,并做好人员登记花名册。

(二)详细登记改厕户。对应改农户要逐户上门,通过发放改厕明白纸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对申请参与当年度改厕的农户,要确认农户详细信息并填写改厕申请表,包括常住人数、厕屋地址、水冲条件、农户对厕具的个性化需求、粪污处理方式及农户义务等,改厕申请表要经过户主签字确认。将进院入室、厕屋自(改)建、选好化粪池安装点,拆除老旱厕等内容作为今年农户申请改厕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和符合改厕条件但不愿意改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由镇举办培训班,让镇村干部把握政策、学会方法,成为抓农村改厕的行家里手;让施工队伍掌握技术、提高质量,达到建一个、成一个;村(社区)负责加大有关使用厕所知识的普及,让农民会用、会修、会掏。

(四)选择适宜改厕模式:严格论证改厕模式,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自来水条件,在实地勘查、民意调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确定技术路线,防止凭主观臆断盲目决策。(1)三格式PE一体化;(2)联户砖砌式化粪池;(3)进污水管网;(4)其他模式。特别是具备上下水条件的地方,应当选择推广连通户用自来水的水冲式厕所。

(五)严格改厕流程。按照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四个工程化”理念,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监管验收、资金拨付等全链条的实施方案和标准化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设计:对实施改厕的户,厕屋要求进院入室;每户要有一张简易改厕平面图,标明厕房、化粪池位置。厕屋有门、有窗、有水冲式便器、有地面硬化,面积不低于1.2平米;化粪池所选位置应确保安全,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粪液直接排入水体。

招投标:三格式PE一体化粪池、厕具由县统一招标,安装由厕具中标企业与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并负责做闭水试验。

施工:工程量清单包括:基槽开挖、砂石垫层、填、分层夯实、盖板、蹲便器坐便器安装、粪管安装、自来水连接、厕房地坪、自来水管(15米以内,超出部分由农户承担)等;联户砖砌式化粪池或进污水管网的由镇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抽签,具体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监管:户主监管:将县住建局印发的《农村改厕监督须知》发到今年所有的改厕户,让改厕户知晓如何监督;村级监管:村干部要对包保村民组的改厕施工图纸、改厕质量、进度等严格把关;镇级监管:各镇(台创园)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到改厕现场监督施工质量,调度施工进度等;监理监管:各镇(台创园)要确定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全程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县级监管:抽调专人定期开展巡查,主要巡查施工中闭水试验、基槽开挖、垫层、盖板等几个重点环节。

验收:由抽调人员全面组织逐户自验,监理单位全程参加,同时验收人员、现场监理、改厕户主、村包片干部要签字确认。自验合格后,以村为单位申报县级验收,县成立验收组织,每月或每季度验收一次,严格按照验收办法,逐户验收,主要是通自来水、厕门、排气管、进院入室、旱厕拆除、满意度等。

资金拨付:20xx年改厕省、市、县按2300元/户,需要用县级招标化粪池的,按各级补助资金扣除化粪池费用剩余部分全部拨付到镇,不需要用县级招标化粪池(砖砌式化粪池)的按2300元/户补助到镇,由镇按规范程序统筹使用。

移交:改厕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户使用、入站管理。交付农户使用时,要到户讲解使用和清掏基本知识,张贴维修维护服务明白卡。移交改厕管护服务站管理后,实行检查维修、定期清运、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正常化、常态化。

二、多元化做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完善技术路径。通过截污纳管、联户或单户收集处理方式,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工作体系。以农户自行清掏为主,鼓励相邻农户互助清掏,发展“五小园”,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对不具备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条件的,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台帐,村管护站要对清掏服务兜底,可以利用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等进行清掏服务,有意愿的种植大户也可以与村签订有偿服务协议,定期组织清运。

(三)多元筹措经费。在建立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收费,市场化运作,不搞“大包大揽”,对贫困户、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等可以适当补贴或减免收费的方式实现粪污清掏。

三、系统化完善建立管护服务体系

由镇建立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各村(社区)建立管护服务分站具体承担厕具维修、粪液清运和科学利用等工作。服务站专门负责各村(社区)农户厕所的后期管护、维修、清掏等服务,要明确服务站主体责任,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时限和服务电话,真正达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清、清走之后有效用”长效管护目标。

四、管护资金保障

各村(社区)管护服务分站正常运行的给与1000元/年管护经费;配备的信息员履行按月巡查职责的按照每人30元/月补助到个人;清掏服务人员按照《帮助清掏“三方”协议》约定,给与每年1000元补助经费,同时按照约定在每户享受两次清掏后,按照清掏一次给与10元报酬;维修服务站点对照《委托农村改厕厕具维修协议》约定按年结算,通过政府奖补和村民付费相结合费用分担机制,确保管护服务体系稳定运营。

优秀方案: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全面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绩效等项目,推进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争取全县15家医院复审达标。

三、组织保障

(一)县卫健局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及指挥。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专家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工作。

组长:

成员:

评定专家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健局安办,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0日)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评审标准》的精神、目的和要求,对照《评审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订本单位《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方案》,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评审标准》进行责任分工,将所有评审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与各责任科室签订创建目标任务责任书。

(二)自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该阶段是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的重点阶段,是弥补差距、全面提高的重要阶段。

1.各单位要按照《评审标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加大管理力度,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好具体创建各项工作,做到每周有工作重点,每周有检查考核。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审标准》,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对差距较大的项目,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各单位对照《评审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资料,并有详实的原始材料作支撑,作好医院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材料的准备。

(三)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

1.各单位应按《评审标准》边自评边整改,不断地查缺补漏。

2.各单位要召开自评总结大会,通报自评情况。院领导小组和各科室对自评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责任到人。

3.自查评分情况及时上报县卫健局安办,一式三份,并申请复审验收。

(四)迎检复审阶段(20xx年6月16日-7月15日)

县卫健局将根据各单位申请的复审验收报告,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医院标准化建设是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对全面提升医院整体实力,以及对“十四五”规划和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全县各医院必须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及行动上要保持高度一致,将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医院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职工绩效相结合。

(三)明确责任,有效落实。医院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医院院长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干部要在创建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职责,真抓实干,保证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对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力、不作为、复审评定不合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院长年度考核评定不及格,并进行约谈、通报,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降级处置。

(四)齐心协力,全员动员。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需要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要立足本职,加强自律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学习《评审标准》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为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秀方案: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全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为切实规范镇综治工作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时间节点安排,我镇在11月末全面完成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名称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场所建设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其他相关工作室。

1、信访接待室。镇群众接待室设立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处室。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法律政策及宣传资料,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动态及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当地联系点研究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和指导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4、网格化办工室。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格长及时参与调解,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落实联系走访制度,了解掌握网格内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缓助工作。

5、心理咨询办公室。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场所与调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对矛盾突发、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治疗或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人员组成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政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坊组织功能,每个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综合治理办公室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社会治安联防。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六)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精选:新型城镇化示范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圩镇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水平,以小松示范镇建设为引领,提升圩镇品位,推动我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标准,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示范镇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圩镇"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圩镇秩序、提升圩镇品质,逐步建设成布局合理、交通畅通、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的乡镇。

二、工作目标

切实把卫生乡镇创建作为创优环境、助推发展、造福群众的"民心工程",以"网格化"分区管理模式为抓手,通过政府、社会、市民的共同努力,力争到20xx年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小松镇创建卫生乡镇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各站办所、学校、单位,镇机关干部职工及三居委会所有干部。

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网格化管理组

组长:

成员:居委会全体干部及各网格业委会成员。

重点抓好网格化分区管理及市容环境整治。按照路段、小区划分网格(见附件1:小松示范镇建设管理网格化分片责任表),全镇成立组建14个网格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配合所属居委会做好以下工作:

1.网格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对所辖居民信息采集,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居民提供生活便利服务,征求、收集居民诉求,让业委会成员成为居民的贴心人。

2.加强圩镇环境卫生治理。进一步提升卫生环境、道路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促使居民文明指数、安全指数、幸福指数大幅提高,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3.深入开展乡风文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本网格不良风气,持续开展移风易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推动居民养成良好生活新风尚。

4.社会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以创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的,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为重点的"四防"工作,积极协助调解居民之间纠纷,防范处置各类应急事件,防止或尽量避免网格内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居民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

5.弘扬关心关爱下一代和尊老敬老助老美德。聚焦服务重点人群,参与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居委会开展各种志愿者活动、送温暖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示范镇创建组

组长:

成员:镇直各单位、城管中队、首创公司保洁员。

城管中队负责对圩镇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及油烟污染、噪音污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各镇直单位落实"三城同创"责任,对重点路段进行监管(见附件2:小松镇圩镇路段环境整治责任划分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和激励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目标任务;各组、各责任单位、网格片区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3月)。

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目标任务;建立经常性督促检查机制,并通过召开调度会、下发整改通知、现场会等形式及时部署整改;

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以后)。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迎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圩镇管理是全镇各部门乃至全镇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要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各组、各网格在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先进经验。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同时,扎实推进和完善片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机制,建立"业委会",优化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网格化"工作纳入镇年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镇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督导检查工作职责,对分配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将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校车公司化运营推进实施方案


镇校车公司化运营推进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校车公司化改革,保证校车整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9月11日《关于印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xx〕6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4日-7日)

镇政府组织召开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管区书记、相关校车管理部门负责人、县校车公司负责人、镇教育办主任、校车服务学校校长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进行发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管区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宣传发动,并对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8日-8月20日前)

1、组织校车评估工作。非国标(平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进行补偿,完成相应车辆手续注销工作;县校车公司参与国标(尖头)校车评估工作;国标(尖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校车车主与校车公司完成相应车辆的过户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补偿的视为放弃。

2、各管区、县校车公司、学校协调做好校车安全运营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形成良好氛围。20xx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校车整合工作。

(三)实施运行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

镇校车公司化正式运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力协作,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维护正常的校车运营秩序。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教育办、镇财政所、镇交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成立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改革推进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财政所、镇教育办、镇交管所及镇宣传办、镇司法所、综合执法办、镇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教育办: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注意留存、登记校车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发放收回校车标牌;指导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镇财政办公室:对接县财政局,做好平头车和尖头车补偿款发放工作。

交管所: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积极开通农村寄宿学校周末班车,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整治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校车服务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校车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管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校车公司化过渡期间的动员、协调,车辆的评估、补偿、注销、回购以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乡道、村道及学校附近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建设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镇教育办要会同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交管所、镇城建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整治保障机制,加强校车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路检巡查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学生现象。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加强研判,全力化解。要建立健全约谈见面、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学生接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纪依规给予处分,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营过程中学生人身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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