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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2022-01-04
方案范文 全面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方案范文。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方案范文: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汇编,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3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事管发〔20xx〕8号)以及《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入节能市场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做出表率。

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对象

科技局机关及各中心、股、室。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底,科技局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职责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中心、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局各中心、股、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系,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审核。要加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中心、股、室要及时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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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发展和改革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


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政办发〔20xx〕65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突出节约型机关创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营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工作环境,形成人人讲节约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政办发〔20xx〕6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机关办公区域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践行绿色出行,严禁公车私用,在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外,尽量不开汽车,以步行、自行车等形式上下班。

(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食”“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文明餐桌”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引导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执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发改发〔20xx〕68号)文件,按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投放等相关工作开展。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相关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创建节约型机关的自觉性。利用周一例会学习,干部讲业务等活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成立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夯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效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此次创建行动为契机,推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成效,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养成绿色办公习惯,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局综合股要加强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精选】科技局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3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事管发〔20xx〕8号)以及《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入节能市场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做出表率。

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对象

科技局机关及各中心、股、室。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底,科技局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职责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中心、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局各中心、股、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系,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审核。要加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中心、股、室要及时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参考方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到20xx年底,总结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力争区35%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重点在理念、行为、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部门联动、制度管理与自觉参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格局。

(二)积极引导、广泛参与。积极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创建行动,不断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小区管理、社区文化等绿色化水平,避免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成为少数对象参与的评优选先活动。

(三)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创建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要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合理确定创建范围和创建内容,充分考虑社区自身特点,明确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住建、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指导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指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措施,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街道办

配合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分局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推动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持续推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公安局、发改局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住建、发改、民政等部门指导做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住建、发改、公安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停车场,改造小区内停车场配套统一充电处,安装智能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从源头上清除飞线充电安全隐患。住建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路规整,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肺炎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住建、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监察,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以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面提高小区风险隐患的预知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打造无刑事发案、无邪教、无传销、无涉毒、无涉黑涉恶、无命案、无群体性事件、无治安灾害事故的“八无”小区。全面提高小区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利用“爱玉门”APP、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信息化媒介,定期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编制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融媒体中心、区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区街道办、发改、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健等单位积极参与,成立工作组(附件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共同指导各社区开展创建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单位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创建目标和时序,科学制定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城市社区结合创建行动,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环境、培育绿色文化。

(三)抓好示范引领。街道办事处要对所辖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切实掌握社区底数和基本情况,为开展创建工作奠定好基础。工作组根据各街道办摸底调查结果进行研究分析,20xx年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做法的基础上,再选择所辖社区总数20%—30%的的社区开展创建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xx年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再选择所辖社区总数20%—30%的社区开展创建行动,建设一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创建活动。到20xx年底,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已实施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应全部纳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试点。“十四五”期间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四)做好评估总结。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和评估内容(试行)》,对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总结创建进展成效,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市住建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加强与住建、财政等上级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二)强化技术支撑。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三)加强宣传动员。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优秀方案:农业领域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为加强农业领域内环境治理,降低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业领域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

立即行动,排查隐患。各农村社区、村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本辖区相关区域,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农村的垃圾堆、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等部位,是否有废弃农药瓶、罐、桶、袋等包装物,一经发现要及时做好回收工作,防止污染环境。积极大力推广农业有机肥,减少农药使用量,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开展农用地膜回收利用。

认真按照农用地膜回收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抢抓农业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健全协调机制,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务求转出实效。做好工作计划,全面查摆农用地膜回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引导督促农民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捡拾回收田间、田边、棚边等处残留的地膜。在果树主产区聚焦苹果采摘关键期,开展废弃农用反光膜专项整治。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创造条件,在重点社区、村因地制宜设立临时废旧农用地膜储存场所,方便农用地膜回收。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收集整理后,及时清运至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点。

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

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农业生产中的秸秆问题,紧紧抓住生产过程中秸秆还田、秸秆加工利用等方式,确保全镇范围内小麦、玉米秸秆、农业蔬菜秸秆等不乱堆乱放、不露天焚烧等。合理有效的综合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最大效益。

畜禽粪污处理。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养殖场、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建立督查整改台账,严禁粪污乱排乱倒现象发生,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全镇畜禽养殖环境运行良好。

渔业养殖污染处理。

组织辖区内渔业养殖户(企业)开展养殖区域垃圾清理工作,对渔业养殖生产区、生活区、进排水渠道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收集清理渔用投入品包装、生活垃圾等养殖副产物及废弃物,收集的废弃物集中放置在自己仓库或者其他废弃物存放安置点。

加强监管,规范行为。

各农村社区、村要认真摸排线索,严厉查处不履行破坏农业生产环境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规范破坏农业生产环境的处理行为。对拒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要及时将线索移交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各农村社区、村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督察考核办公室等将进行抽查督导,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底对社区、村庄农业考核内容。同时要引起高度重视,合力推动我镇农业领域环境大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工作的责任感

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农业生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请各社区、村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农用地膜回收清理专项行动,留存好影像资料。

【荐】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至20xx年底,对全县小餐饮进行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明显提升,业户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小餐饮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符合《条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基本达到“六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小餐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年底前对小餐饮业户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建成1-2个餐饮特色聚集街区。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各监管所要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小餐饮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做好精准摸排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是实施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监管所要组织开展精准摸排,摸清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的总数、持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更新小餐饮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精准掌握小餐饮监管底数。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结合小餐饮监管实际针对性设定培训考核内容,提升培训考核精准度。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学习运用,全面提升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四)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动态监管,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将小餐饮业户划定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小餐饮业户的集中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小餐饮业户,督促其选择卫生健康部门公示的合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购买产品。对近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涉及餐饮具投诉举报答复不满意的,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检。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冷链食品、畜禽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腌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小餐饮店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加大小餐饮抽检覆盖率,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以人员健康、食品储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推动小餐饮示范创建。结合全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按照“食安”示范企业(餐饮服务领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表C.3餐饮服务街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6),大力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镇街小餐饮整治提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示范创建、社会共治,不断推进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八)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规范提升过程中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业户应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充分运用约谈、告诫、建议等行政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对未取得、未公示登记(备案)资质,违法添加制售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大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三、保障措施

(一)精准摸排,掌握底数,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监管所要开展精准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准责任、定准时间、找准问题,确保提升行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积极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集中整治,分区划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

各监管所要按照规范提升行动要求,采取网格化监管,分区划片、包干到人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分类梳理,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档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重点,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同时,以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为引领,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三)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各监管所要做好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认真研究规范提升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规范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成果。

【方案精选】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xx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20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4月31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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