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推荐: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2022-01-04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实施方案样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不断提升城管惠民水平,最广泛地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清爽有序、和谐共处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重点做好"三进社区",即城管宣传进社区、服务进社区、执法进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城管宣传、扎实有效的城管服务,加大对社区内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力度,有效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城管执法形象,形成城管进社区治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城管大队各监察片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城管进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信息统计、材料上报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选择县城范围内的城南社区、金盆形社区2个社区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试点工作。

(一)城南社区

1.牵头领导:

2.进驻人员:

3.社区干部:胡晖邓毓莲廖子凤

(二)金盆形社区

1.牵头领导:

2.进驻人员:

3.社区干部:

牵头领导负责各社区的进驻工作,并在进驻人员中指定一名联络员与社区对接。进驻人员要全面了解社区基本信息,建立"城管进社区"便民联系卡,落实"定人、定时、定点"挂牌联系制度,同时组建社区城管工作站,摸清社区城管工作底数,做好社区城管工作台账;要建立"部门围绕社区转、社区围绕问题转"的联动协作机制,主动融入和服务社区,加入社区干部工作微信群,参加"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市民群众、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六位一体的工作例会,做到社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好社区热点、难点问题;要开展好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收集、记录、处理社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各类信息和情况,并形成台账,要加大"城管进社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配合社区及城管进驻人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城管进社区"相关业务工作。社区、物业、居民群众每半年对城管进驻队员管理服务工作开展评议评价,评议结果纳入城管绩效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做好宣传进社区工作

1.要联系试点社区制作好"城管进社区"工作动态图,涵盖社区内各小区的分布位置、数量、进驻城管队员及每日工作动态、所覆盖的小区数量等。

2.要在试点社区设立"城管工作站",实行挂牌制度,将人员信息(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在社区范围内公开;制作便民联系卡,内容为每个小区所对应的物业负责人、社区干部、进驻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在社区各小区内设置城市管理相关内容温馨提示。

3.社区进驻人员必须加入到所进驻社区的干部工作微信群中,实时收集相关会议通知、群众投诉等信息,并安排进驻人员做好台账登记处理,同时通过微信转发各种城市管理相关案例、简讯、城管微信公众号文章等。

4.要组织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体验城市管理工作,让更多的居民深入了解城管工作,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做好服务进社区工作

1.要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组织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城市管理条例》,组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指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保护社区环境、积极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居民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习惯。

2.要认真听取社区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3.要协助社区建立健全自治管理机制,共创和谐融洽的社区氛围和整洁干净、环境优美、宜居宜人的社区环境。

(三)做好管理进社区工作

1.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管治并举、说劝执法等工作方法规范、治理社区市容秩序,破解并治理小区张贴小广告、乱堆放物品、流动商贩、流动叫买叫卖行为等难题顽症。

2.积极构建城管社区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努力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3.社区进驻人员要积极参加社区、小区的党建联建、公益文化等活动,参与小区管理。

4.加强社区范围内窨井盖、路面、人行道、车行道、排水沟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维修。

5.加强社区街道、背街小巷路灯设施的巡查力度,对破损路灯及时更换。

6.社区内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

(四)做好执法进社区工作

1.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章建(构)筑物、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占用物业公共部位等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侵占、损毁园林绿化等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乱扔垃圾、乱堆放建筑垃圾等破坏市容环境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擅养家禽家畜,撞自种植、采挖植物等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乱设摊、乱堆放物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

6.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其它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15日-6月30日)。

城管队伍进驻社区工作组,工作组人员要协同片区网格单位、社区干部联合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发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手册及相关宣传图册,提高市民对城管进社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制定一社区一方案计划,明确城管进社区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开始)。

根据工作方案,社区与城管队伍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市容市貌秩序、违法建设等查处力度,解决小区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城管队伍进社区的工作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城管队伍进驻社区工作组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书面报局综合股。树立推广先进典型,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社区城管工作室、优秀进驻队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是一项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城市管理基础工作,是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举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局工作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好试点工作。

(二)统筹兼顾,循序渐进。要把"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和各单位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牵头领导要对负责的社区,经常深入社区、深入市民、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所盼、所想、所急,及时解决"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的实际问题;派驻人员每天要到社区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整合力量,多向互动。把"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与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与城管志愿者活动等有机结合,依靠多方力量,通过组织城市管理协管员、志愿者等队伍,形成多向互动局面。

(四)创新方法,深化内涵。要加强工作创新,不断探索有效的活动载体和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活动内涵,要以活动为契机,在活动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推出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能的新举措。

(五)认真履职,规范执法。要坚持依法履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提升城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坚持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城管队伍形象。

03kkk.CoM小编推荐

推荐: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方案样本


为贯彻落实《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xx-2025年)》(冀政办字〔20xx〕9号),加大《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全面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新华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规上工业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700家,

创新条件更加优越。建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孵化器1家,院士工作站6家。

创新产出大幅度提升。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升。
创新管理持续优化。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类项目和奖励。建立科技创新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区科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科技政策并制定配套实施措施,开展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形成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区域创新发展顶层设计。

1.完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特色和优势,结合本区资源、产业、生态和创新基础,完善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创新创业平台和特色楼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2.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

3.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围绕落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工作组织谋划,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强力抓好落实。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1.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聚焦产业变革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创造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具有一定创新优势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引导行业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端人才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加强组织指导,以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申报省级备案联盟。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作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协助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鼓励企业通过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技术评价、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业务,鼓励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建设。加强与省、市相关创投基金沟通合作,争取联合设立子基金。加强与省、市级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主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协调或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五)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在生活补贴、工资待遇、住房支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加强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合作,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战略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研究完善人才交流支持政策,为引进人才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3.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加大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本土化、专业化技术人才。

(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

1.推进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升级版,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为"双创双服"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把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2.强化民生科技保障。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水平。充分利用蓝川科技环境精治可视物联网大数据中心,构建"一网、一图、一报告"治理格局,实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形成"科技支撑、网格引领、全民参与"的大气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科技惠民项目,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3.推动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基地、科普大讲堂、科普长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条件。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校园科普和"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活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七)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1.推进重大科技政策落实。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2.制定区域性创新政策。根据全区创新发展需求,衔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在科技投入、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金融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及时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科技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3.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帮助企业、科技人员更好享受优惠政策。

范文资料: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推进县境河水域禁捕工作,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4号)精神,依照《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和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实施禁捕政策,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共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统筹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境河水域途经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禁捕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协助等工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相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根据禁捕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压实基层组织的工作责任,确保禁捕政策落到实处。

(三)坚持公开透明、确保稳定。规范有序推进禁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健全矛盾排查机制,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禁捕区域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体目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县境河重点水域所涉高田镇、丰山乡、镇、屏山镇、大由乡等五个乡镇禁捕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xx年1月1日0时起,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全面禁捕;20xx年1月1日0时起,县境河水域全面禁捕;禁捕时间暂定为十年。

四、主要措施

(一)禁捕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水生生物保护区由省政府统一禁渔公告,水生生物保护区坐标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县境河水域禁渔公告呈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后,由县人民政府。

(二)建立禁捕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支持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积极引导公益组织投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加大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健全河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和评估机制,全面掌握水生生物资源动态变化情况,为制订禁捕后续管理配套政策提供科技支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和高田镇、丰山乡、镇、屏山镇、大由乡等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县境河重点水域所涉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推进本区域禁捕工作。

(二)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统筹安排禁捕资金,加大禁捕宣传、奖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与禁捕直接相关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管理。

(三)强化渔政执法。切实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禁捕水域偷捕、"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禁捕效果;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的禁捕联合巡查执法机制。

(四)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禁捕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渔霸"等黑恶势力;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禁捕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让禁捕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民关注和支持禁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预计和严密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强化群体性事件舆情导控。

(五)落实绩效考核。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必须把水生生物保护区、县境河水域禁捕工作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河(湖)长制等考核体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予以问责追责。

推荐:民政局2020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根据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民字[20xx]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我局20xx年度禁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的新挑战,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结合民政业务实际,推进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结合基政职能,推进社区禁毒。将社区禁毒工作纳入全县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指导基层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无毒社区(村)"创建纳入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落实。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指导村(社区)将禁毒内容编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二)结合救助职能,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深入村落社区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及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基本情况,

有针对性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开展救助,将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局,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各级民政干部要从维护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我县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全县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责任分工事项,要注重工作落实,做好工作台账及档案、图片资料的留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本部门推进禁毒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禁毒工作已纳入全县民政系统整体工作规划,纳入全年综治考核内容,各责任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未按分工履责或分工项目严重影响局禁毒工作年度考核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方案范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实施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保障全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作用,特制定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领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以下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二)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三)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四)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五)相关企业范围按照全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政策执行期限

1月26日至3月31日。

三、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依法取得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所属地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全日制用工、也可以是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在相对固定的岗位工作,也可以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等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员名单;

(三)相关证明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3.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

4.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劳动者薪酬的证明;

5.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推荐成功上岗人员进行情况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20%),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及时快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把握审核标准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审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精选方案_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xx〕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阜政办发〔20xx〕17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有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2.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

4.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县政府领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5.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按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再逐步覆盖全县城乡,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发展目标

20xx年开展试点工作并稳步推进工作;20xx年到2025年,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5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1.落实休假政策。积极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产假、奖励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措施,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服务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保障工作权利。用人单位应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的权利,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各乡镇政府要对无稳定就业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着力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

3.营造适宜的婴幼儿照护环境。用人单位按需设置育婴室、哺乳室、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等设施。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哺乳时间,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无障碍设施、母婴室(哺乳室),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4.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利用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互联网等硬件软件平台,以及儿保专家、儿保教师、社区医生等人员,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性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重点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妇联、各乡镇政府)

5.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婴幼儿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二)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统筹城乡发展。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新建居住区时视需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建设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视需求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完成。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2.选址安全适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选择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便利、居民相对集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的地带,远离污染源,不得临近加油(气)站、输油输气管道,高压供电走廊不得穿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3.设计符合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等应以保障安全为先,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4.场所面积适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建筑场所由婴幼儿生活用房(用餐区、睡眠区、母乳喂养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等)、服务管理用房(保健室、办公室、安保室等)和后勤保障用房(厨房、库房、消毒房等)三部分组成,以满足开展婴幼儿照护的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5.配套设施齐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按照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器村。要配备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基本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

1.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社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式、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2.发挥市场作用。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形成多元化为导向的市场参与格局。各乡镇政府要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3.利用公共资源。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之家以及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实现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4.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壮大婴幼儿照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卫生健康工作者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通过社区(村)平台与有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或困难的家庭,就近建立帮带照护关系,提供公益性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

(四)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

1.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拖育问题。政府要优先支持同一园区内、同一商务楼宇内的多家社会组织和机关、大型企事业等青年劳动斩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公共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团县委、各乡镇政府)

2.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3.探索建立“托育联合体”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幼儿园在管理、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新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结对共建“托育联合体”。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五)规范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规范准入管理。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制度。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由县编办或民政局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由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2.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3.加强卫生监管。县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县妇幼保健院要每年组织一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卫生保健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组织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4.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超标准、管理规范。配备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存在虐童等行为的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确保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对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收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托育机构有关收入,可以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子女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按税法规定计算扣除。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鼓励保险机构承保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倾斜。引导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局要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保障日常办公、监管与指导、专业研究等工作。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签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积极做好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婴幼儿照护培训基地,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家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教育培训。要建立专家咨询队伍,为婴幼儿照护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强化部门协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编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局、税务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参考方案:县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切实落实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下简称“药具”)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具服务工作,做好药具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管理工作,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免费避孕药具育龄人群获得率≥40%。

(二)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

(三)药具发放信息系统个案录入率≥50%。

(四)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40%。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二、服务对象

全县辖区内的育龄人群。

三、服务内容

按照《省免费提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管理等工作。

(一)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药具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网络推送宣传文字或视音频信息、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避孕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药具使用知识、获取免费药具途径等进行宣传教育。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应通过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媒介进行药具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实物的宣传展示,每年面向辖区育龄群众开展不少于2次的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活动。

(二)加强咨询指导工作。一是药具发放机构要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咨询方式,向服务对象介绍避孕方法,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难问题,提供有效避孕措施;二是县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其它医疗机构应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点,由医技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情况介绍2-3种适宜的避孕方法,说明其优缺点、基本原理和避孕效果,结合当事人情况,提出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的建议;三是介绍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适应证和禁忌证,展示药具样品、讲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发放宣传品;四是告知随访目的、时间、地点及形式;五是完善咨询档案,处理和记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

(三)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公益服务。一是以群众领取便利为原则,设立一定数量的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二是拓展多种渠道、不同模式的人工或自助发放网点,以适应群众获取免费药具的需求。三是推广应用二代身份证智能发放机等能采集领取信息的智能药具发放方式,逐步取代无记录式发放。四是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术、输精管结扎(吻合)术、输卵管结扎(吻合)术八项免费手术,由县妇幼保健院免费提供服务。五是鼓励通过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方式进行发放,可在城区医院、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点等地开展人工和自助相结合的发放服务,力求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四)做好避孕药具随访工作。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使用免费药具正确性、适应性、避孕效果及副反应等结果进行跟踪,并继续给予适宜的指导服务;了解育龄夫妇对更新药具的需求,征求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是随访服务的主体,主要以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或微信随访等方式开展随访工作。

(五)规范避孕药具信息管理。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信息乡级起报,县级统一应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对避孕药具调拨、储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管理

(一)县妇幼保健院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的政策、法规,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2.负责全县药具的计划编制、发放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药具发放管理工作,组织药具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对各乡镇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具出入库调拨工作,并及时做好分类、分户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5.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新药具推广普及工作,并做好药具零售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的药具计划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本乡(镇、街道)避孕药具需求数量及使用药具人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道)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和帐、表、册的登记工作。

4.负责所辖村居的药具知识普及和基层药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乡(镇、街道)使用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

6.负责组织对村级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村卫生室及其他发放点

1.负责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2.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登记、随访登记工作,并将随访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逐级上报。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免费提供药具服务的乡村卫生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要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村(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

2.按照《省免费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需求计划乡级起报制度,同时上报需求编制说明。规范出入库管理,根据库存周转和发放情况,合理安排计划分配,提高调拨效率。

3.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咨询、随访、发放、技术服务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护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或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

4.强化避孕药具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服务队伍,从事避孕药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积极参加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县级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师资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5.提高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率。县、乡服务机构在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优先推广使用免费避孕药具,充分保障育龄人群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避孕节育成本,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满意度。

6.加强督导检查。避孕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内容,县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为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六、经费保障

1、基本避孕项目资金:项目相关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统筹安排。

2、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印发的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xx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荐】森林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实施《森林生态建设规划(20xx-2027年)》,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为抓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年增绿山川平原,十年建设森林"的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建设目标,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林下、林木、林果"三林经济快速发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法治林、生态立林、改革强林、创新兴林、经营富林。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君文省级湿地公园步伐,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扩容量、提质量、调结构、增效益,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

二、建设目标

20xx年,全县安排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总规模4.25万亩,其中新造林2.7万亩,森林抚育1.2万亩,栽植花卉苗木0.35万亩,建设森林乡村12个。

三、重点工作

(一)生态廊道绿化完善提升工作

1.结合全县1200公里扶贫通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和万村通客车工程,继续做好20xx年原规划立项项目区内的通村廊道建设,对20xx年未完成通村廊道绿化建设的乡镇路段,按照原可研和规划设计完成补植完善工作,对去冬今春没有栽植的廊道断档部分进行栽植,对去冬今春已经栽植的廊道死亡树木要补植补栽到位,实现通村公路生态廊道无缝连接和全覆盖。林业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严把廊道建设进度质量关,各乡镇政府要做好项目区内所需土地的流转工作,原建设单位县发投公司、荣泽水利公司、文投公司、宝新公司、金地公司要立即行动,春节前所有新栽植的路段和补植地块要大头落地,春节后,各公司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完成1200公里通村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2.做好去年实施的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等11条主干路网生态廊道和赵庄镇、肖旗乡通村廊道的补植补造工作。推进省政府提出的"三纵五横"等主要廊道绿化,特别是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生态廊道20xx年实现全面提升。要科学规划,优化树种、品种结构,多设计混交林,积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以大径级用材林为主,落叶与常绿结合、防护与美化亮化结合,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外来树种,实现由绿化向美化升级。由县发投公司牵头,县林业局配合,继续做好廊道的补植工作及围网、水井、管道的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廊道建设补植补造任务,确保廊道提档升级工作顺利完成。各国有公司要吸取去年重栽轻管的教训,对20xx年栽植后仍出现苗木大量死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建设单位,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标段负责人的责任。

(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5万亩。农田林网是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之一,也是粮食稳产、增产的必要保障。要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全县平原区农田林网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乡镇是建设主体,各乡镇要坚持林、田、水、路统一规划,村庄、道路、河流、沟渠、农田统筹考虑,按照"一路无沟两行树、一路一沟三行树、一路两沟四行树,不大于300亩一个网格"的建设标准进行科学规划,农田林网道路两侧应恢复拓宽路肩、整理边沟,并进行科学栽植。重点抓好各乡镇空档、断档农田林网建设,提升平原绿化档次和农田防护能力。树种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和优先栽植高大乔木的大径级乡土树种(主要包括楸树、白蜡、泡桐、榆树等,胸径大于4公分)。

(三)"四项创建"工作

1.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坚持以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积极改变城乡生态建设二元结构,逐步消除城乡人居环境差距。在城区,重点要通过拆旧建绿、拆违增绿,实现森林进城、森林绕城、森林围城,形成城市绿芯、城区绿网、城外绿带,并积极推进森林步道系统、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建设,让居民共享森林生态建设成果。在乡村,重点要抓好"四旁"(村旁、宅旁、坑旁、路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提升生态宜居水平。确保20xx年,我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森林城市。

全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绿色发展。

2.创建君文省级湿地公园

力争用一年半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上半年,完成君文省级湿地公园相关建设工作,确保20xx年下半年申请省级验收,并投入试运行;要把湿地公园建设成集保护、宣教、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型公园,让保育区得到良好保护、重建区得到快速恢复、宣教展示区发挥宣教功能、合理利用区得到合理开发,构建起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关系,为20xx年申请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打下坚实基础。

3.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

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xx〕2号)精神,以赵庄镇大黄村为中心,以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荣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20xx年完成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工作。

4.创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创建12个国家森林乡村。

(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

由县林业局和县发投公司负责我县11万亩的国家储备林前期准备工作,共同推进国储林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今冬明春的国储林建设项目主要放在大营镇西部山区和汝瓷两馆、汽车拉力赛表演场地周边,重点建设2万亩,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动员村组及群众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部门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储林树种目录的规定,造林树种包括银杏、楸树、泡桐、刺槐、榆树、油松、杜仲、侧柏等。

(五)优质林果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2万亩。主要在虎狼爬岭区域因地制宜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推广优质林果品种,加强产业化经营。利用虎狼爬岭特殊土壤条件、地理位置和欣荣种植专业合作社比较成熟的梨树种植管理技术,以商酒务镇北部虎狼爬岭为核心区,大力发展秋月梨产业。从今年冬季开始,把大力发展秋月梨种植纳入20xx年的重点工作发展目标,通过公司+农户+产业的模式建设和经营,打造梨特色名片,加快林果经济发展,形成支柱产业乃至全国高品质梨产品基地,助力我县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森林抚育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1.2万亩。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通过森林抚育,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对近年来新成林的幼林地,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方式进行抚育,改善幼林生长条件;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不断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的多样性。

(七)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35万亩。相关乡镇政府应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苗木产业,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区域优势、技术支撑的苗木花卉产业基地。

(八)廊道管理运营和发展林下经济工作

加强生态廊道项目的管理运营,加大林地林木管护力度。同时利用资源优势在林下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提高林下资源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生态廊道管理运营模式,最大限度为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创造最大化收益,促进国土绿化提速提质提效工作高效开展,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今冬明春至少开展2次大型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林业局要及早规划、选择区域、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县财政局要将义务植树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今冬明春义务植树任务科学分解,并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要规划建设本乡镇的义务植树基地,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确保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十)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1.实施最严格的林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按照全国林地一张图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林地占用审批制度,确保森林面积不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而减少;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森林督查规定,做好林业卫片执法和案件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杜绝无证乱砍滥伐林木现象。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任意毁坏野生植物,促进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断丰富,维系生物多样性。

3.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火灾24小时内扑灭达到100%。各乡镇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的扑火队伍,定期培训。森林防火紧要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加强火源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堵塞火灾漏洞,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特别是做好香山景区周围历年来市级、县级义务植树基地的防火工作。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林区内的杂草,消除火灾隐患,保护造林成果。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森林防火经费,为森林防火工作做好保障。

4.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监测,严防侵入我县。一旦侵入,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治,避免扩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加强对国土绿化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要完善国土绿化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自然资源局要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用地工作,抓好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落实好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绿化项目区内的用水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乡镇政府要做好本辖区生态廊道的抗旱、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生态廊道内禁止栽植任何农作物,特别是小麦等对树木生长有致命影响的农作物,对已经栽植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全部予以清除,确需发展林下种植的,由廊道所属公司规划种植方案,有计划的进行林下种植。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造林绿化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开展,形成林业生态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倡导"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新风尚,营造人人关心生态建设、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多元融资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完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在荒山荒地、双违拆迁腾出的土地上栽植新造林,加大对围村林和公益林的建设。对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大面积新造林,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完成建设的森林乡村,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村5万元的奖补资金。历年已享受造林补助的造林地块,因后期天气、灾害等原因,造成保存率低于40%的,重新造林后,可申报20xx年国家、省、市造林补助资金,经国家、省、市核查验收合格的,均可享受20xx年县级造林补助政策。

(四)加强管护,确保成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新栽幼树和成材林管护力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制度,认真做好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涉林犯罪,确保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五)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本乡镇生态建设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注重成效。要将造林工作任务列入擂台赛观摩内容,计入打擂成绩。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成立由县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督查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20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推荐: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落实"20xx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xx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xx]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危房改造,重视程度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时介入,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各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策,掌握规范程序,逐户宣讲政策。要因户施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获得群众支持理解,动员其主动改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