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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2-01-04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精选: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化"的工作思路,拓展网格管理,加强常态管理,彻治城市管理顽症,探索建立精细化、标准化、法制化城市管理体系,努力打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加强城市常态化巡查,加快建立城市管理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城市管理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工作任务

树立标准化城市管理理念,按照规范、服务、便民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的原则,精心制定城区道路分级管理、城市容貌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将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一)市容市貌管理

1.开展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残破等进行整治。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建筑物、构筑物,其屋顶、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市容貌的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结构;外立面不得搭建雨棚、遮阳棚帐,安装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擅自设置外置式烟道、防护栏(网);不得使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或者树木拉绳、搭架晾挂物品。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2.开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按照规格统一、美观大方的标准,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告牌匾进行集中整治,达到整齐划一、视觉美观的效果。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3.开展"空中蜘蛛网"整治。按照"三线入地"相关要求,实施城区主要街道强、弱电入地工程,进一步消除"空中蜘蛛网"。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4.开展占道经营整治。探索城市道路层级化管理,量化店外经营管控标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实现临街商店无店外经营和跨门经营,无未经批准的店外促销,无非法占路修车、洗车。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交巡警大队

5.开展小广告小张贴整治。加大对公园、广场、主要街道、住宅小区、背街小巷、报刊亭、早餐车、路灯杆、电线杆、各类专用变电、弱电等城市设施小广告、小张贴管理力度,整治小广告、小张贴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6.加强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擅自在城市道路设置路沿斜坡、台阶等现象进行整治。对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设置商亭、候车站棚、固定摊点的,拆除或者降低路缘石、道路开口的,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私设户外电梯、步梯或者封闭临街一楼敞开式走廊的,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7.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在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市政设施管理

1.修缮城区道路设施。及时对破损街道路面进行修补、罩面,确保城区道路平整完好;及时更换街道两侧破损路牙石和便道砖;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加强对街道两侧市政设施的巡查,对各类破损的市政设施,应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确保无道路积水,窨井设施无破损、无丢失、无污水外溢。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

2.提升城区亮化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设置路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及太阳能灯;及时清理灯杆广告和悬挂物,及时更换破损路灯,确保亮灯率达到98%以上;采取分控照明方式,增加街道照明时间,主要街道实现"智慧照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提升公共设施及清洁维护水平。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加强公交站牌、候车亭、道路指示牌、护栏等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干净整洁、完整美观;建立公共设施定期擦洗制度。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投公司

4.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在县城所有主次干道路口合理规划设置交通信号灯,规范完善标志、标线,方便人车出行;增加电子监控装置,加强交通违章监控。

责任单位:县交巡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5.保持城市河道、人工湖等景观水系干净整洁。净肠河、玉带河、龙兴湖等景观水系水面保持清洁,水体无发绿、发黑、发臭等污染现象;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无定置渔网、渔箱,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安全、整洁、完好;各类临水建筑保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

1.规范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延长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主要道路保洁"以克论净",每平方米浮尘不超过10克,垃圾落地10分钟内清理;作业标准达到"十净十无"。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规范垃圾分类管理。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已打造完成的垃圾中转站、农村村庄、公共场所智能环保吧、乡镇所在地分类回收中心等示范试点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试点引领、序时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林站、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3.规范垃圾清运管理。加强生活垃圾收运闭环式、密闭化管理,完善垃圾清运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周围清洁无外溢,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4.规范公共厕所管理。加大公厕管理力度,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及精细化服务水平,做到"六净五无",即地面净、墙面净、门窗净、隔断板净、便器净、洗手器具净;无便迹、无尿垢、无水锈、墙面及隔断板无积灰、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杀保洁,逐步配置完善手纸、洗手液、热水等。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5.严格建筑垃圾和渣土车运营管理。严格渣土车辆标准,严禁黄标车、无密闭条件等不合格车辆运输渣土。严格渣土车运行时间、运行路线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沿街门店、住宅小区、居民户、市政工程等"零星"四小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查不按要求密闭运输渣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行为,严厉打击渣土车无核准手续、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巡警大队

(四)建筑施工管理

1.严格市政施工审批管理。每个施工项目必须严格完善施工手续和作业流程,并有完备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挖掘道路下埋管线施工要提前规划,并经县住建局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变更位置、扩大面积施工;对每条道路的占用、破路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批先挖、超面积和超期限开挖、施工现场不符合要求等现象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2.严格建设工地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砖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设置围挡,进行封闭式施工。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在周边工地设置围墙(挡),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设置"文明城市创建"有关标语。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3.严查违法施工行为。加强各类建筑工程手续监管,对违法使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等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五)交通秩序管理

1.加强运营车辆管理。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车辆管理,杜绝不合格车辆运营;严厉打击非法出租客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遵照"边使用、边建设"原则,科学规划设置机动车位、停车场,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及时疏导交通高峰期车流,解决车辆拥堵问题;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商场、超市门前停车管理,专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巡警大队

3.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通过设置道路隔离护栏、特殊时段限行、取缔店外经营、增加人员疏导交通等措施,对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学生平安顺畅上下学。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教体局、县交巡警大队

(六)园林绿化管理

1.提升公园游园建设水平。完善公园、游园的配套设施,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持园内清洁,符合观赏标准;广场绿地建筑、道路、游乐设施及园林设施完好;植物、草坪修剪合理,养护到位;地面、路面和服务设施周围无垃圾污迹;坐凳、公厕、健身器材等设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提升道路绿化水平。主次干道绿化普及率达到100%,根据植物生物习性合理修剪,达到自然、大方、美观的效果;绿地内无裸露地面、无枯黄,无杂草、无杂藤攀绕树木,无树木死亡、倒伏、枯枝,树木保存率99%以上;按照标准规范栽植绿化,当年植树成活率达到98%;绿地环境卫生整洁,无污物、垃圾,无焚烧垃圾、树叶、草皮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对各住宅小区绿化进行提档升级,达到市级以上园林式庭院标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4.提升绿化养护水平。加强公园游园、古树名木、行道树、树木植被、街头绿化的维护管理,按时做好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清理绿化带死株,开展补植补造,确保整齐美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03kKk.cOm

(七)专业市场管理

1.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加大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力度,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消防设施完善、地面硬化平整、保洁及时到位,加强市场内车辆管理,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畅通有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2.加强集市、马路市场管理。对自发形成的集市、市场进行规范化整治,在集市日安排人员疏通人流车流。统筹设置临时集贸市场、特色经营区、早市、夜市、经营摊点等,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经营场地整洁,不影响群众出行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危害公共安全。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马路劳务市场管理。对城区迎宾大道、文化路、君文路等散乱劳务集中点进行整治,采取蹲点把守,宣传教育、疏通引导、合理谋划指定临时劳务市场等措施,规范劳务市场非法占道乱象。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餐饮业管理

1.加强城区餐饮业管理。对城区范围内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包括机关、企业、宾馆、酒店、茶楼、餐馆等)的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必须安装并使用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加强露天烧烤管理。按照全部入室规范经营的原则,对在政府规划设置的临时餐饮经营摊区外的露天烧烤进行取缔。临时餐饮经营摊区的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应使用无烟烧烤设备或油烟净化设施,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九)单位小区管理

1.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公司管理,制定出台物业服务标准,突出抓好小区卫生清扫保洁、设施管护和环境美化,做到垃圾清理及时,车辆停放有序,治安防范措施到位,健身设施完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

2.拆除小区私搭乱建。及时清理小区内私自建设的车库、车棚、储物间等违章建筑,按照创建要求,巩固精品小区、根治脏乱小区,杜绝私搭乱建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3.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完善沿街单位、小区硬件设施,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宣传栏和信息张贴栏;整治破墙开店、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行为;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教育宣传,提高居民素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十)噪音污染管理

1.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整治城区建筑工地、企业生产活动等方面的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住宅楼及其配套商业用房、商住综合楼内、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周围)从事金属切割、石材木材加工、开设卡拉OK等商业经营活动和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商业经营活动中设施设备噪声管理。对沿街商店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住宅楼及其配套商业用房、商住综合楼内、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周围)举行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促销活动等行为进行整治,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公共场所噪声污染管理。对在邻近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道)等公共场所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进行控制,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十一)烟花爆竹管理

1.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生产、储存、经营、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消除安全、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隐患。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林站、办事处)

2.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单位和个人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林站、办事处)

(十二)畜禽、犬类养殖管理

1.严禁在城区住宅小区、庭院内养殖鸡、鸭、猪等家畜家禽,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2.坚持"宣传整治并进、联合联动推进、长效治理跟进"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对因违规养殖造成扰民、伤民的行为,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十三)"八小"单位管理及病媒生物防治

1.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法对"八小"单位(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食品作坊、小旅馆、小理发店、小浴池、小酒吧、小网吧)实施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防治人员、防治措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区防鼠、防蝇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地;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确保"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鼠、蟑螂密度达标,蚊、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

(十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1.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在学校开辟文明创建专栏,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每学期举办两次文明创建知识班会或知识竞赛,以学生带动家长的方式宣传创建理念,组织学生开展"环境卫生义务清扫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

2.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在城区医院和街道、社区标准化卫生室内设置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医务人员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把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医院常规工作制度,每年组织街道、社区群众开展健康卫生教育知识宣讲。

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十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

1.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手机台等媒体开辟创建宣传栏,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力度。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城市文明公约、"文明行为在身边"等宣传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城市居民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创建意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2.组织开展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十六)实施城市现代化管理

1.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我县城市管理由数字化向智慧化升级。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2.理顺智慧城管涉及的应急、公安、交通、市政、环境等工作机制,依托智慧的城市智慧运营管理中心,实现物联网络与信息沟通渠道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3.实施网格化管理,以辖区为单位进行及时、主动、高效的城市社会治理,促进城市社会治理从被动应付到主动解决、从粗放管理到精确管理、从处理滞后到快速敏捷、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从单兵出击到协同作战、从冗员浪费到精简效能的转变。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4.创新改革城市治理机制,打造城市治理新体制,有效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对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及渣土管理等功能进行拓展和扩容整合,切实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理顺层级权责,合理划分管理边界,解决和避免职能交叉等问题。在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共同巡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互为见证等多位一体的城市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二)完善考评机制。建立"月考核、季奖惩、年总评"的督查考核机制,县委城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乡镇、社区考评1次,并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奖补资金,根据日常考评情况排出名次、兑现奖惩,并在媒体进行通报,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引领,比拼四季"擂台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三)加大经费保障。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加大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外来资本与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新格局。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道路""标准化示范社区""标准化示范岗亭"等示范点位,组织专家组对城市管理标准化示范点位实施阶段性验收。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卫生死角、管理盲点等脏乱差现象,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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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规划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规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争创“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为目标,创建精神文明。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地税团队文化”建设。二是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基层分局(所)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全员经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学习机制,加速“五型机关”共同愿景建设的步伐。三是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和宣传力度,要善于挖掘、总结、推广和启用典型,用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各项工作。四是选准载体,虚功实做。要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成立业余文化体育协会、举办包括系统首届田径运动会在内的文体活动等作为有效载体,促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法治”建局方针,以“创新活力”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数据管理为重点,强化宏观责任意识,扩大征管改革成果,建立“有效执行”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两基”建设标准,搭建素质教育平台,培育地税团队文化,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为促进我市地方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力。

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围绕“创新活力”这个主题。突出“数据管理”这个重点,着眼“两基”建设需求,构建素质教育新体系;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收征纳新秩序。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职能税收意识,淡化数字税收观念。高质量地完成税费收入任务

一)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和阶段工作目标。今年,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二年,税费收入受大环境影响较大,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同存,但不利因素给收入任务完成带来的难度和风险,不可忽视,必须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主要矛盾和阶段工作重点。

扩大收入规模,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提高收入质量。注重收入结构,做实各级财力”阶段性工作重点是上半年加大基础税源管理力度,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下半年加强对新增税源监控,确保收入规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税费收入任务。

二)加强有效税源监控。今年将继续实施双重计划管理模式,转变计划管理重点。以税源模拟计划为主,以基数计划为辅,逐步取消税收计划调度会,定期召开税种税源管理分析会,认真落实“五变”要求,实现动态调度;调整计划考核方式,重点加强税源管理能力考核;突出对数据结果的分析、比较和运用,完善区域经济和税收分析预测制度,建立税收进度和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税收风险预期判断能力。

二、实行税源精细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税费源转化为税费收入的能力

一)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今年。进一步明晰税源管理责任。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解释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要建立下户巡查、信息采集、资料上报、工作考评、能级管理、廉政督察和定期轮岗等制度,开展责任区达标、评优活动。激励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一般税源分级监控;区分、界定税源管理科与地税所(分局)税源管理范围和责任;根据税源规模和区域分布及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实行税源分类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方法和标准;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中,全面推广应用网上报税系统;建立个体税收征管责任区制度,完善定期定额软件管理系统,规范持卡纳税管理办法;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ABC三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三)实现税务登记同城网上办理;简化报表,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地税外网。积极推广“持卡”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继续做好税务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工作,以经纬网将税收征纳活动锁定到点,实现网格化税源管理;适时在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场所强力推行税控装置,遏制税款流失;建立征管要素管理制度和规程,满足实现税源要素管理要求;建立“时点形成、阶段归档、电子档案按户、纸质档案分类”档案资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和税收票据的管理,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实现发票领、供、存的全程监控;进行户籍管理复查,细化普查录入登记表;坚持“三个淡化、三个强化”考核原则,以“要素”为依据,以税源转化税收能力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征管质量动态考核机制。

四)实施盐业资源税核定征收,转变税费政管理职能。两级税费政部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税费源调查、监管和制定办法、堵塞漏洞上来。巩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核定征收成果。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做好取消审批项目后的管理工作;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调研,加大矿产资源税征管力度;研究契税应税行为全程控管的细化管理措施;完善旅店业税收管理措施,挖掘该行业税收增量;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收办法,落实联动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扩面征收,提高征缴率,切实加强费源管理。

五)实施规范、效能、威慑稽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以“开放式稽查”为主线。积极探索电子稽查新路子,基本实现“文书标准化、底稿要素化、卷宗电子化、过程规范化、全程数字化”目标。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和业户的稽查,彻底根治无效稽查,坚决杜绝“白板件”要坚决遏制稽查执法“放水”开展案件复查,提高稽查质量。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检查重点行业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服务(包括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采矿业以及经营周期短、获益高、税源不征即失的行业。当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刮奖发票,遏制相应行业税收下滑势头。加大对游离于正常征管范围以外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要通过稽查透析征管质量,每个稽查组每年至少要写出2篇有质量的分析报告。要重点分析研究大型超市和大型餐饮、娱乐、洗浴业的管理、核算软件,不断增加税务稽查的科技含量。同时,要以查处举报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恶意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要完善举报奖励兑奖办法,重奖举报人。

方案推荐: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城市管理工作,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县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让城市管理成果为人民所共享,让城市治理效能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增强上。

二、工作目标

坚持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责任化管理方式,以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综合整治为重点,充分发挥“三长三员”作用,全力落实各项整治项目和整治任务,建立“发现及时、调度有力、解决有效”的问题销号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自我约束、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精致县城。

三、工作举措

(一)主次干道设立“三级街长”,发挥街长作用

1.一级街长。为总街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承担总指挥总督导职责。

2.二级街长。由镇班子成员担任,承担街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日常督查职责,协调解决网格内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三级街长(街长)。以网格路段为基础,按照“一路段一街长”原则,由社区干部担任,引导督促沿街商家、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在每个网格路段树立街长公示牌,街长名单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二)按照“一巷一人”,落实“巷长”制

按照社区网格责任,社区网格员担任小街巷巷长,负责小街巷的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该网格的镇城管队员上报,由城管分局制定解决方案。同时对保洁员的工作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巷内居民的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爱护环境,主动参与城市创建。

(三)开展“门前三包”评比,落实“店长”制

广泛宣传发动沿街店铺参与到街道整治活动中,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内容附后),明确门前三包范围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加强商户自我管理。每家店铺悬挂“店长”公示牌,店长由本店的负责人担任,根据“街长”每日巡查情况,实行每月一评比,对“门前三包”落实到位的,授予“文明示范店”称号。

(四)问题“处理员”,确保问题及时处置

问题处理员由网格内的镇城管队员担任,负责“街长”“巷长”上报及市民反映问题的协调处置。同时,加强网格内的巡查排查。对于能在现场处置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处置;对于不能在现场处置的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报,并跟踪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五)建立交通“协管员”制度,宣传引导文明通行

主要路口安排交通“协管员”执勤。负责宣传、引导文明行路,劝阻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扶助老、幼、残疾人员安全通行,热情为不熟悉县城路线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六)发挥群众“监督员”作用,强化社会参与

群众可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传发现问题,也可向“街长”直接反映问题,以便“街长”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内容

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具体化的原则,结合《市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数字城管事、部件问题大类、小类、子类分类及标准》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制定了我镇城市管理“街长制”具体内容,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的巡查和解决:

(一)环境卫生。有无生活垃圾、废弃垃圾、装潢装修垃圾;有无卫生死角、污水;保洁是否及时;绿地有无明显垃圾(纸屑塑膜、果皮或其它垃圾)、杂物等脏乱现象;垃圾桶是否干净整洁完好;有无乱倒乱排污水;公厕设施是否完好、干净。

(二)宣传广告。是否合理设置公益性广告;有无随意设置招牌(灯箱)广告、桁架广告、护栏广告、灯杆旗广告;工地围挡广告设置是否规范;有无“一店多招”、违规楼顶店招、破损残缺店招、脏污招牌;有无非法小广告;有无各类条(横)幅、彩虹门、空飘、彩旗、布幔;有无流动广告。

(三)街面秩序。有无违规经营;摊点群经营是否符合管理规范;有无占用公共场地乱堆放物品、材料等行为;有无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及腌制品等行为。

(四)交通秩序。有无车辆及行人不按交通秩序行驶;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包括道路乱停放、占绿地停放、人行道乱停放等;有无随意设置护栏(或栏杆)用于圈占场地停放车辆、堆放货物或其它用途行为。

(五)城市设施。各类井盖、箱体(柜)、立杆、路灯、户外健身设施等公用设施是否整洁完好。公交站亭(牌)、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地名牌、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有无破损脏污。绿化树木有无折断、倾斜、枯死等现象;行道树树池是否脏乱,池内有无砖瓦、垃圾、杂物;绿化护栏是否整洁完好。

五、工作流程

“街长制”实行“巡查、反馈、处置、督查”四步工作流程。

(一)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原则上二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三级街长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时段、节假日安排值班巡查,问题“处理员”在网格内循环巡查。巡查内容包括:部件问题的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权属部门;事件问题简易处置(制止、劝阻等)。

(二)反馈:不能现场处置的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报,迅速反馈部门网格处置人员,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将通过数字城管平台逐级反馈至各级街长、县直部门、县“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三)处置:在乡镇层级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镇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制定解决方案,处置完毕后及时向平台反馈结办;需要县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将问题上报给县直部门、县“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四)督查销号:对照问题清单,镇“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督查,对没有及时处置和处置不到位的,再次通过平台上报,对处置完结的进行销号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镇“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分管城市管理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城管分局、宣传办、纪检办、组织办、村镇规划建设办、环保所及各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各类复杂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分局,主任由城管分局负责人兼任。

(二)完善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反馈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对于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商,拿出解决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建立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有回音。

(三)明确责任。各级街长、巷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本级街道管理措施,定期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镇“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清单销号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抓细抓实。

【荐】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补齐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xx〕3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城镇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城市管理在基层乡镇缺位现象,为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机制和执法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城管执法为辅的原则,推行“乡镇吹哨,城管报到”共治共管机制,由市城市管理局抽调执法力量,配合乡镇政府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乡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执法区域

参与配合管理执法区域为乡镇政府驻地主要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并逐步向乡镇全域延伸。

四、工作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围绕乡镇街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执法人员配合乡镇政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镇(乡)容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二)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影响镇(乡)容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三)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四)对在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挂、张贴宣传品等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五)对不按规定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六)对擅自在道路上设置斜坡、台阶等影响镇(乡)容或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七)对街道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八)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乡镇的执法行为(涉及部门为执法主体,文书票据由涉及部门出具),市城市管理局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协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宣传乡镇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借助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的契机,加强镇(乡)容秩序管理,打造规范有序、环境优美的镇(乡)环境;公安部门在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提供执法保障。

(四)强化机制保障。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章立制,严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经费保障,依法落实下乡补助等政策,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方案: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实施方案


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不断强化街(镇、开发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提质、提速、提品、提效,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职能下放。坚持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双重管理、街(镇、开发区)为主、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要求,通过明晰区、街(镇、开发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和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具体内容

1.理清区、街(镇、开发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突出街(镇、开发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业务培训、行政许可、渣土运输管理、指导协助各街(镇、开发区)对违法建设提请自规部门认定,以及其它重大案件查处等职责;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状态进行督查、考核,牵头组织跨区域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综合、复杂重大问题,执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其他任务。各街(镇、开发区)实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负责本辖区内除区城市管理局行使职责外的其它城市管理事务。

2.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力量向街(镇、开发区)下沉,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下沉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必须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未经区城市管理局同意,

不得调离城市管理岗位。下沉执法队伍的负责人兼任街(镇、开发区)城市管理部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提名,街(镇、开发区)党工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根据工作需要,人员可以交流轮岗,区城市管理局在征求下沉街(镇、开发区)意见并会商一致后,可以调整下沉队伍人员。下沉执法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入属地单位。

3.加强街(镇、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街(镇、开发区)负责本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指挥调度、学习教育等。区城市管理局不断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按照“强基层、转作风、树形象”工作要求,努力夯实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基层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

4.完善经费和福利待遇保障。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20xx年已由区财政核定的下沉人员工作运转、人员费用,扣除已开支部分,划转到各街(镇、开发区)。下沉队伍工作场所、误餐费、加班费和使用车辆的维修保养、油耗、执法装备及其它后勤保障事宜由下沉街(镇、开发区)负责,纳入所下沉街(镇、开发区)财政预算保障。

下沉执法人员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转入所在街(镇、开发区),并与划入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街(镇、开发区)负责绩效考核。工资以及绩效、工会福利等各项福利待遇按照街(镇、开发区)同类型人员标准执行,由所在街(镇、开发区)负责发放。

5.强化配合统筹联动。区城市管理局与各街(镇、开发区)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如遇全区重大保障、重大执法行动或集中整治活动等,街(镇、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服从区城市管理局统一调度开展工作。

三、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城市管理局为主体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和各相关街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成立纪律保障、组织人事、宣传三个政策业务组,各政策业务组要细化职责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周密部署,顺利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职能关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周密组织安排;编制、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强化考核,加强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统筹谋划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各街(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积极探索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机制和模式,建立健全责任制。

原区下发各类文件与此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由区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精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城市建设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填补城市安全漏洞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燃气场站规范化管理,突出"四个问题"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倒装的违法经营问题;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联合对街头巷尾的餐饮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1.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指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2.指导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落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选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设计图要求,压实各村监管农村建房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过程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责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优秀方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央政法委提出分批次在全国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市申报参加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简称“创建试点城市”),获得中央批准。为全面推进全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同意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具有亨通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平安亨通建设在上新台阶,为我镇创造更家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镇域社会治理此种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县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镇域社会治理放到镇域经济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镇域社会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xx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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