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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22-01-22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小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方案范文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彩范文 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全面加强全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宜道安办〔20xx〕50号文件精神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2.10”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省道安委20xx年全体会议的会议精神,为汲取我县“5.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结合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体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是重点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协助交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

通过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全县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整治学校覆盖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校园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对校车所有人、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师生及家长等,开展以学习《条例》《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开展督查。各校园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条例》《办法》是否宣传到位;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书是否签订;校车接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校车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等。

(三)认真抓实教育。一是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二是通过举办讲座、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形式,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等时机,协调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工作。三是做好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做到出车前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禁超员超载。五是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定期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和一些典型案例,告知和警示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坚决不安排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超员(载)车等非法运营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校园要成立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专项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查。县教育体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检查评价体系,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或由此引发校车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联动。各校园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推进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管理,形成整治合力。及时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有效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报送。各校园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有效举措,积极引导辖区内学校高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同时,为方便及时掌握开展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各校园于20xx年2月5日前报宣传工简报等报送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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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科技创安、机制保安”的公共安全工作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营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成立“20xx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牌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统一行动。

三、工作目标

紧扣主题主线,紧抓问题短板,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镇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部门协同共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打赢“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地区挂牌整治硬仗,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1.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交警队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

3.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中心校、交警中队、校车公司、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派出所要会同交警中队、住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镇区集市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镇区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

2.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车道行驶、驾乘电瓶车、

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理念。

3.集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查处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

持续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借鉴推广市、界首市“路长制”工作经验。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交通安全村”和“两站两员”交通安全阵地,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用社会的力量壮大管理队伍。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及农机专项治理。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拖拉机带病上路。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提升行动

1.创新宣传精准提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展推送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管控、路况信息的告知服务工作;要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

2.持续曝光倒逼整改。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权威交管资讯、警示曝光、安全提示。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节点,要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分层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3.强化提示积极应对。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坚持做好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

(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1.强化专项整治协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

2.强化联动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强化“以追责推动预防”工作。

3.健全事故救援应急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保证就近出现场,争取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最快、最好抢救,全力确保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挂牌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深入开展挂牌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声势。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具体责任。镇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

精彩范文 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分享


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组长:何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分管负责人,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团县委、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精彩范文 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禁止载客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安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农村交通安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查处一批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目标,即: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工信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经费保障,夯实乡镇政府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两站两员”(即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建设,建立专兼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公安局: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农村派出所负责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照《安全生产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内部通行的行为,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的亡人事故进行调查追责。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依法查处农用车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严处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的行为。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建设任务。

农业农村局:负责源头治理田间道路作业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田间道路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车辆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农业机械车辆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住建局:负责源头治理城区园林绿化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

林业局:负责源头治理荒山绿化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

工信局:负责源头治理农贸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四、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28日前)

1.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持续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在农村地区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

2.迅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季节性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9日至12月15日)

3.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监管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行政村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8月底前,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每个行政村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委会要与每个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保障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劝导工作尽心尽责。对优秀劝导员要适时予以表彰鼓励,调动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全警动员,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多发势头。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每月“逢十”为全市统一行动日。(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6.集中整治田间作业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林场、农田、果园、菜地等分布区域和作业特点,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田间行驶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公安局治安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7.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的问题。县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市监局、应急局)

8.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农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集中整治违规三轮机动车生产、销售问题。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三轮机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低速电动三轮车、三轮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坚决遏制违规三轮机动车在农村地区泛滥,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责任单位:工信局、市监局、公安局、交通局)

10.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

11.集中整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凝聚部门合力,大力解决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滞后的问题,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干部职工上下班等驾乘车辆时率先佩戴使用头盔、安全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足用好教育、警告、处罚、曝光等手段,推动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全部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全员全程使用安全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交警大队)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2.总结审视整治成效。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办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盯办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3.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注重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和农田作业运输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等易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构建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覆盖面广,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城乡差异,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农村派出所的各自优势,建立乡镇派出所和“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忙时节和农民工返乡返岗等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重点时段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将近年来,本辖区发生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要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农民群众不要搭乘农用车出行。要在农村村口、村内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农用车禁止载人”、“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农用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赔偿”等宣传标语。公路沿线的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农用车禁止载人”的广告牌,每个自然村至少三条相关宣传标语。

(六)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结果导向”的思维,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治理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严肃追责问责。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由乡镇政府通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劝导员劝导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撤换劝导员。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履职不力的,要及时追究责任。乡镇政府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两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提请对乡镇政府进行问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本行业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上下工现象多发或者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管理责任。

(八)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是7月28日前将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方案、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是7月29日前上报本辖区农用车保有量情况;三是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四是20xx年1月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精选】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xx〕10号)、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xx〕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师函〔20xx〕2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函〔20xx〕69号)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师德专题教育作为20xx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将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培训机制。要强化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二、工作安排

(一)积极动员部署(6月)

各学校(幼儿园)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级部参与的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学习内容。突出落实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师德专题教育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长为师德专题教育直接责任人,推动师德专题教育在学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间实现一体化贯通,将工作措施延伸到教师组织的最小单元和教师个体。

(二)抓实学习教育(6月至11月)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制定方案系统学、党员干部带头学、结合活动重点学”的总体要求,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学习。可参考《县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配档表》(附件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推动师德专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人心、全员参与。

1.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研读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通过座谈交流、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体会、深化认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2.开展师德政策宣讲。各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开展系统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将准则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开展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3.实施师德教育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国情教育培训和高层次人才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等。突出抓好“75后”等中青年教师、新进教师等群体师德专题教育,注重发挥党员教师、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等示范带动作用。县教体局将按照市局要求组织遴选第二批省市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各学校(幼儿园)要用好优质培训资源,深入挖掘运用当地红色资源,充分发挥我县党性教育基地、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辅导、网络课堂、观看影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县教体局将组织师德师风校本培训优秀案例评选,组织遴选成立县级师德师风巡回报告团,开展巡回报告。

4.强化师德典型选树。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度挖掘宣传富有时代性的师德楷模、优秀教师、最美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先进人物事迹将择优推荐到广播电视台《教育》栏目播出。各学校(幼儿园)通过师德标兵评选、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推选等,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县教体局将继续组织20xx年度县“四有好老师”评选活动,通过典型选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三)全面系统总结(7月、11月)

各学校(幼儿园)于7月1日前,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于11月3日前进行全面总结,将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督促指导。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师德专题教育进行调研指导,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电话随访等方式,对各校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师德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县教体局将通过“教育”、“园丁之窗”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反映各校师德专题教育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方案精选】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工作方案模板


按照省政府“7.16”和市政府“7.23”关于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乡政府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把握适度,维护稳定。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要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和农业运输的影响,避免形成网络舆情及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的问题。

1.摸清农用车及驾驶人底数,逐村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行政村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交通安全状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2.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每个行政村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委会要与每个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进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发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问题。

3.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员考核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农村网格员与交通安全劝导员互相兼任,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员、劝导员源头防控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作用,明确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原则,结合本地生活习俗、农忙务工等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适时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劝导和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路面管控,深化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农用地区道路“两违”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下半年暑期暑汛、秋季秋收、冬季运输等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营造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以下简称“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等严重违法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每周三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

5.加强科技应用,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及时发现、劝导、查纠“双违”等重点交通违法。年底前,要打造2个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路口或路段。(责任单位:公安局)

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相对滞后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管理、查纠劝导和宣传引导力度,发挥网格员、“两站两员”作用强化日常劝导提示,常态化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

7.集中整治非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林场、农田、果园、菜地等分布区域和作业特点,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公安局)

8.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的问题。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1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四)集中排查治理农村源头交通安全隐患。

9.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段分工负责)

10.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理。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特别对面包车加大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提醒,努力实现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责任单位:公安局)

11.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五)深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警示行动。

12.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集中组织下发“农村大喇叭”广播稿、墙画等适应农村地区工作需要的宣传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年底前,所有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国省道沿线乡(镇)至少选树一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农民群众不要搭乘农用车出行。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农用车禁止载人”、“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农用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赔偿”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局)

(六)强化农村出行保障,充实交通管理力量。

14.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5.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15日前)

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迅速将省公安厅、应急厅等四厅局联合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城区)、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6大工作任务及15条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总结审视整治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和农田作业运输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等易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职责任务分工

乡镇(城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助理员、网格员等现有的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农用车违法载人移交处置流程办法》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局: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农业农村局: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局:负责城市新建或改建道路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综合执法队:负责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以及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工信局:负责指导识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

自然资源局:严禁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积极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融媒体中心: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项整治期间,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管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一地一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将组建督导组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整治措施。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通报村委会,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网格员、劝导员,对村委会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两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各乡镇于9月10日前上报本辖区农村地区五类重点车辆台账;二是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是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方案精选】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县政府办《全县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37号)精神,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在我乡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4.25辛家塔路段农用车亡人事故教训,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行驶的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不发生的“两降一不”目标。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

乡政府出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村交通出行特点,针对春播、秋收、看戏等农用车违法载人易发多发时段,田间路、乡道等事故易发路段,出台本村的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

各村要通过微信群、大喇叭、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学习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4部门联合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充分发挥全乡33名劝导员、45名安全预警员作用,利用庙会进行集中宣传,引导群众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2月15日)

1.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村“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明确村“两委”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各村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建立本村农用车(包括有牌无牌车辆)、农用车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台账。8月底前,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村与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报乡分管领导。

2.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建立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对拒不听从劝导的,劝导员及时报告乡分管领导,由乡分管领导报送公安机关。

3.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农村交通“六见”(见醒目警示宣传、见村支两委和乡主要领导干部承诺保证、见农用车驾驶员教育警示培训、见摸底排查基础台账、见农村劝导员“两站两员”到位、见交警分片包村措施到位)活动,各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悬挂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标语条幅,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化排查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强宣传、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工作重点,乡政府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领导小组,组长由秦荣勤担任、成员由乔进杰、闫志远、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推动此项工作,针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确保整治实效。

(二)主动协调,强化监管。要加强与交警、交通、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对劝导工作开展不力的,乡政府将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政府将每月对各村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3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专项整治将作为各村年度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汇总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掌握本村工作情况,明确专人做好数据统计、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报送1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优秀方案: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为贯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乡实际,制订《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乡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在短期内达到在校生家长户户知晓。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家长群及时向全体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家长不违章,要向全体学生宣传,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不搭违章车。各村要在辖区内张贴宣传画报,横幅等,要在学校路线设置警示标志。各村要利用干部会议,农民夜校,群众大会,微信群等平台大力宣传。

(二)加强上学放学时间学校路段交通管理。学校要安排专岗老师,派出所要安排专岗警察,各村要安排专岗劝导员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三)在学校路段设置禁停、慢行、禁鸣等提示牌。加强对违反车辆的实时处罚。

(四)加强督导,长期坚持。

三、部门责任

(一)学校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宣传与教育;安排上学及放学时段交通值班教师,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负责维护好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二)派出所负责校园路段交通秩序维护;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现场维持秩序;设置道路禁停等标志;及时处罚违反车辆及人员;建立处罚台账。

(三)各村负责村内校园路段交通劝导;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学校路段交通秩序;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建立相关劝导台账。

(四)交管办负责全乡学校交通安全劝导安排及督查;负责全乡主要干道及场镇宣传;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乡内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相关制度;设置相关标示;建立相关台账。

方案范文:交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迅速落实中、省、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及9月18日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9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深刻汲取11月11日叙州区赵场街道居民小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行业领域火灾防控严峻形势,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态度抓实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借鉴结合《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强化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夯实行业消防设施基础配备,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行业不发生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以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储存为重点,紧盯车站、施工驻地、集中办公区等重点场所,突出元旦、春节、元宵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严管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抓牢车辆、公路桥隧等行业火灾防控难点重点,全面排查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环节,特别是穿越林区的公路以及林区施工的在建工程,要进一步落细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履责行为,确保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设施检测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火灾防控能力,降低各类火灾风险,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

三、主要措施

(一)公路运输企业,车站、城市公共交通场站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一是督促公路运输企业、客运场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及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并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公交站台安全员检查及签单发班等安全制度,把好“三品”检查关口,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二是突出消防设施配备检查、检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客运场站、停车场等火灾风险较大场所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可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三是严禁候车大厅人员较密集场所,火灾危险等级较高的经营场所以及功能性用房,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等夹芯板材,堆放可燃、易燃材料。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救援场地,严禁私自改变消防安全结构设施,确保防火分隔措施、火灾警报措施、安全出口数量、防排烟措施等符合相关要求。四是对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客运站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处于自动状态。五是城市公共交通电动汽车充电站要确保充电系统安全、可靠,充电机、充电桩等充电设备、欠压保护、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齐全有效,配电线路电缆选型正确,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公路运输车辆、城市公交车辆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管理,严把车辆例检关,按规定落实车辆日常及一、二级维护,及时维修车辆,严禁带病运行。要确保客车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等配置有效,全面排查电路、油路、气路管线,防止电路、油路、供气系统出现老化或故障。二是加强驾驶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及火灾应急逃生自救能力。

责任单位:运管所。

(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储运及喷漆、电焊作业场所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一是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准入关,严排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环节是否按规范进行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船舶是否安装了必要的紧急切断装置和消防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储存场所内严禁使用电散热取暖设备、严格落实防静电措施。同时加强审查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监督电子运单、车辆动态监控申报审批制度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排查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状况。严格排查易燃易爆液体储罐是否符合必要的安全间距,是否按照要求采用专用的仓库、储罐或其他设施进行储存、隔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静电、防火措施和相关的禁用制度,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要确保排气火花熄灭器、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技术措施有效。三是督促车辆维修企业加强焊接、喷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将修车场、修理车位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地下停车场、人员密集场所等贴邻设置,严禁违章操作,确保乙炔、氧气瓶等摆放正确。

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及已有公路桥梁、隧道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施工场地检查。重点注意施工乙炔、氧化物的堆放要符合安全间距。二是加强施工临时用电的排查,严禁私拉乱接。三是督促落实施工驻地防火管理,“两区三场”平面布置满足防火要求,配备足够消防设施。四是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五是工程宿舍区活动板房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严禁采用彩钢瓦等易燃物品搭建,强调注意生活用电、用火安全。六是加强桥梁定期检测,突出对桥梁、隧道的机电设备及电气线路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有效可用。加强公路巡查,严禁在边沟内焚烧垃圾。

责任单位:局工程股、农村公路项目处。

(五)部门、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二是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封堵前室、楼梯间等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三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四是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严禁圈占、遮挡、擅自关闭消防设施。五是加强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操作使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动员、部署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25日)

组织分行业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底)

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完善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务必充分认识冬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整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落实,强化指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局属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分析研判一次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坚持反复全面覆盖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清单,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强宣传。局属各单位、各企业要着重分析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并积极向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高度重视消防舆情应对,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及时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防止不良媒体恶意炒作,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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