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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分享

2022-01-20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宣传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宣传工作方案。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分享》,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和《市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局关于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决策部署,细化监管职责,优化监管结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落实

全区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按照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级指导、风险优先、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和风险评定工作。

三、评定方法

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尾矿库企业自查情况和专家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遵章守法等情况,将尾矿库风险等级评定为A、B、C、D四级,风险等级从A到D依次增加,具体标准和要求按照《省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实施。

四、监管方法

1、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或较好的A、B级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20%。

2、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现场安全条件存在较多问题的C、D级企业,全部纳入年度随机抽查名录库,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60%。

五、工作要求

1、科学评估,准确定级。根据评定标准,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安全业绩等多方面因素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定级准确。

2、及时评估,动态调整。根据尾矿库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其风险级别,实施动态化评估分级。

3、差异监管,严格执法。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尾矿库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点等方面体现差异化。

4、狠抓落实,及时上报。认真组织开展好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评定工作,及时将尾矿库风险分级评定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03kKK.Com延伸阅读

疫苗流通使用监管工作方案大全


为全面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关于联合印发《加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监发〔20xx〕6号)要求,制定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做好疫苗储运接种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疫苗全过程追溯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违法犯罪活动,防范疫苗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县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要严厉打击涉疫苗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做好疫苗药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及时受理、处置涉疫苗的投诉举报,查处涉疫苗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虚假宣传,查处涉疫苗违法广告。

二是开展涉疫苗质量监管。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并结合工作要求,督促疫苗接种单位尽快建立健全疫苗储运和预防接种监管档案和台账,对涉及疫苗储存配送单位、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进行检查。

三是加强疫苗追溯监管。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及时上传疫苗追溯使用信息,提高扫码上传时效性、准确率和覆盖率。

四是做好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各单位按照疫苗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处置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疫苗的安全。配合同级卫健部门做好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置、风险控制、信息等工作。

三、检点

(一)疫苗储存配送环节检点。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疫苗配送企业开展全过程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储存配送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及GSP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是否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是否定时监测并建立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的接收、储存、配送记录;储存运输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必要时,可以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等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检点。各单位要重点检查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储存运输疫苗的冷链设备设施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疫苗储存配送全过程温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实时监测记,数据是否真实、原始、完整、准确;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发现质量可疑和不合格疫苗是否严格按《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疫苗质量管理和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并按《疫苗监管职责及检查任务》(见附件)开展相关工作。

(二)做好舆情防控引导。各单位要通过网络、媒体宣传疫苗安全科普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置重点热点舆情,正面引导舆惰,未经授权不得疫苗安全等相关信息;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置,并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及可疑线索,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的进行严肃问责并通报批评。

(四)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局药械保化股。

优秀方案: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及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筑牢安全防控基础。按照区安委办印发《市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确保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经开区辖区内各企业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对网格内企业实施分层级、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现事故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管委会主任是经开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班子成员,各部室、办站,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一)制定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企业、建筑工地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二)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网格区域明确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排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按照辖区内28家企业、5家建筑工地的分布情况,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及时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地所处的位置和生产运营状况。管委会分管领导每月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1-2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按照逐企逐厂过筛子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要求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改立销。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五)推进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辖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一)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车间、班组、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二)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五)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六)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制订印发《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企业基础隐患台帐和档案,合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示意图,并落实网格单元相关人员及责任。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网格责任部、室、办站及责任人按照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周检查、日巡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将立即向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上报。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网格化监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进行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经开区主任杨斐担任组长,经开区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各企业、建筑工地要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鼓励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要推动本企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上报月度风险分析报告。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建筑工地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难点,并于每月20日前将(附件7)月度风险分析情况报经开区管委会103室。

【精选】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方案合集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安全为核心,严格执行《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推进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有效助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范围和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通过加强宣传、依法审批、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等,全面提高从业者守法意识,规范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行为,有效提高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界定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含义。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按照兽药监督管理。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水产养殖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按照饲料监督管理;在水产养殖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按照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市售所谓“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产品中,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按照兽药监督管理。各地对无法界定的相关产品,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明确。

(二)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指导养殖生产者合法使用白名单中的投入品,发现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养殖食用水产养殖动物的,依法查处并公开其养殖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警示信息。

(三)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从业者依法生产经营。开展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宣传单、明白纸等,将相关政策宣传到生产、经营和使用一线,运用微信、QQ、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要求及白名单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进口)企业、经营门店依法经营,教育并指导水产养殖者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四)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规范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研制、生产、进口、经营、广告和使用等行为,以及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审定、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等行为,禁止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农药。20xx-20xx年,连续三年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和产地水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产地水产品质量检验监测,配合国家和省级组织开展的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为相关执法活动提供依据,对发现问题的产品依法进行跟踪处理、警示信息。

四、落实责任

落实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监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充分发挥调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渔政)机构在投入品使用指导、执法及专项整治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问题隐患不解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管工作,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规范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设立举报电话。为提高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现设立举报电话:

精彩方案: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根据《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孙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的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通过分类分级、纵横交织的网格单元,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机地固化到各网格单元,既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又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员(网格长)。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实行区、镇(街道办、管委会)、村(社区)三级网格监管,并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划分到“三级”网格内,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一级网格”:区安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级网格”,针对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属企业和中省驻当地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站(点、场),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各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二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

“三级网格”:村(社区)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管理网格。

(二)“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区安委会。区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按照《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领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区安委办监督、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办、管委会),辖区景区和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监管履职情况,负责全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网格化督查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按照专委会(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具体部门,部门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具体到每一个监管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的职责。

(1)制定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编制《监管企业分布图》。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对重点监管单位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企业为点、部门为线、政府为面”的原则,企业每月对本单位涉及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形成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会委员(部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会,对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风险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专委会主任。

(5)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6)不断提升监管网格信息化水平。积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智慧社区等综合信息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分布、隐患上报等逐步实现在线操作,不断提升本级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黄堡镇(各街办、管委会)镇长(主任)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到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1)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责任区明确分管领导和各村(社区)委会包村站所长、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辖区企业分布图》要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企业、主要道路、建筑、场所、地理特征等相关内容,所管辖的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5)推进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社区)委会在所属黄堡镇、街道办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划分本辖区安全管理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配合联村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安全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所属镇(街道办、管委会)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主体责任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5.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厂(矿)、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6.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2月8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基础台帐和档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图》。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域、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全面启动网格化监督管理,确保网格有序运行。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水平,保证网格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运行,收到明显效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是新形势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对于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意义重大。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可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区安委办对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适时进行协调、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参保群众医保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及《20xx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皖医保秘〔20xx〕14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xx〕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严”的总基调,敢于亮剑,勇于斗争,深挖彻查,持续整治,严厉打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全力守护好广大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深挖彻查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惩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机构和个人,确保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存量问题见底清零,严防发生并持续处理新的增量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监管重点

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坚持清存量与遏增量相结合,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在全

面治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重点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和定点专科医院、一级综合医院等医疗乱象。

监管和治理的重点为:

(一)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问题

1.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2.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4.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

5.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6.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7.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二)一般违法违规问题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扩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欺诈骗保问题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条例》,推进依法监督管理

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下大力气,做到宣传、培训、执行全覆盖,全面落实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县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广泛宣传解读。20xx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系统宣传解读,实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管执法机构、经办服务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和医药企业等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全覆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2.开展全员培训。分类组织开展对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经办机构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采取权威解读、专家授课、以案说法、实践教学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3.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规范基金监管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文书、处理基准等标准。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度审核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加强常态化监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行使基金监管执法权。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金日常监管

针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点多、面广的现状,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监管工作氛围。

1.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20xx年,继续将全覆盖现场检查作为重点任务,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现场检点为:对20xx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违规问题,如串换项目、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费用、门诊转住院等,以及国家谈判药品、耗材中选产品使用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全覆盖检查时间为:20xx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20xx年底;检查方式为: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方法为:通过信息数据筛查、现场检查、抽取病案评审、走访调查、电话回访等方法实现检查全覆盖。检查人员为:县级检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协同,组织有关信息、医疗审核、财务、法律、价格检查执法等专业人员,积极引入、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的第二次抽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对上一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按不低于10%、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2.开展重点检查。继续重点检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做到“三个必查”。一是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确保高质量办理举报案件。二是对医保基金支付额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上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开展检查。三是对医保信息疑点数据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以数据筛查、病历审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入户随访患者等方式,对医保信息疑点数据较多,尤其是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随机,检查方式、方法、人员同上)。

3.专项整治“三假”。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案为镜鉴,聚焦“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即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结合日常稽核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举报核查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打击,坚决做到调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4.全面开展“清零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20xx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主要包括自县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至20xx年12月底,经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进行“销账清零”。做到逐项、逐个梳理,建立台账,逐项清查,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人员、时间表和路线图。20xx年6月20日前,要全面总结历史问题清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对于6月20日仍未能完成“销账清零”的,如进入司法程序等,逐项说明原因。

5.开展专题检查。针对举报反映强烈、违规行为易发生、违规行为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和病案评审工作,开展专题检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或采取县际互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多方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异地互查,确保查深、查细、查透。

6.严格协议管理检查验收。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县医保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于20xx年6月底启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新一轮协议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资格条件的医药机构,按规定予以签订服务协议;对不符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资格条件的医药机构,严禁降低标准办理,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三)多措并举,拓展基金监管方式

以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挖掘部门内部潜能,利用社会外部力量,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条块结合、一体推进”的强大监管合力。

1.加快智能监控建设。市是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试点市,县医疗保障局要加强与市医疗保障局对接,积极推进我县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医保费用结算从人工抽查审核向全面智能审核转变,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事中监控转变,力争从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组织实施好县总医院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运行。

2.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举报查实必奖并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规范举报线索处理流程,提高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人员、镇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制度,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监管实效。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定期打击欺诈骗保进展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3.实施派驻督导。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派驻督导、驻点监督制度,由县医保中心向县总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县总医院)派驻2名医保基金监管督察员,驻点、现场监督,督促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正确执行医保政策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4.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县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医保业务经办规程等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各岗位、各环节要科学配备人员,形成机构、岗位、人员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制定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5.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监测、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县医保中心规划财务、基金结算和信息征缴等岗位要按季度做好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评估;遇有基金运行异常情况,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干预,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

6.完善基金预算动态调整机制。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健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执行医保政策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适时调整增加基金预算;对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适时调整核减基金预算。

(四)加大投入,推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责任主体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把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1.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基金监管执法体系、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专职化基金监管机构,打造专业化基金监管队伍,配置标准化执法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明确医保行政监管职权范围,理顺医保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夯实监管基础,压实监管责任,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权责对应、纵向贯通的行政监管体系。

2.强化部门协同。县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协同县纪检监察、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分工协作制度。强化基金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向县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和纪委监委移送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3.用好第三方力量。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在医保经办服务特别是医保基金监管上,探索建立和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购买服务质量,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贯穿于基金监管工作之中,突出“四看四促”,深刻对照整改,坚持完善法制、依法监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坚持改革创新、协同高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做到真抓严管、彻查彻改,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医疗乱象,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二)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监管基础,压实监管责任,促进履职尽责,提升监管能力,公平公正执法。统筹开展好医保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和卫健系统“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县医保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工作专班,县医保局和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医保中心、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和县医保局、县卫健委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加强联合惩戒。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要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对疑似违规违法案件,积极商请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查处。对查实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辖区内相关部门,按规定吊销执业资格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强化公开曝光。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对重大案情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方案范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普查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国家、省、市、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综合防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完成全县农村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县道路交通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道路交通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县委县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主要任务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的空间属性数据调查、质量检查,形成调查成果并按要求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

成员:办公室主任

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公路股股长

规划股股长

质监站站长

运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运管股,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五、公路设施调查

(一)调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二)调查内容

1、农村公路空间属性数据。

2、农村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农村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主要包括:公路路线、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高边坡信息。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应反映公路设施特征的内容,包括公路技术等级、路面类型、路面宽度、车道分类、车道数量等基础属性信息,路基、桥梁、隧道、防护设施、排水设施等构筑物信息以及相关设防标准等信息。

(三)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

应用“公路普查数据采集系统”,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完成公路承灾体的数据采集与成果质检工作。

1、数据整理

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中的调查指标,收集整理公路基础设施已掌握的基础数据信息,录入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采集系统。

2、数据采集

在以录入数据基础之上,开展现场采集工作,由基层管养单位,以公路路段为单位,根据普查技术指南,采用内外结合方式,应用采集系统填报公路设施属性信息、灾害风险点信息。并逐级上报。

3、数据成果质检

由局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内业与外业结合方式,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逐级检查。具体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执行。

4、数据汇交

由局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成果质检的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

(四)数据质量控制

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开展。局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

(五)成果

1、数据成果。农村路线、桥梁、隧道、高边坡调查成果数据库。

2、文字报告成果。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报告。

【荐】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实用


一、监测目的

收集我县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以及风险管理等提供支持。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收集、汇总和分析医疗机构报告的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和孕产妇等病例,由预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等。

2.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通过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

3.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主动监测掌握本辖区食源性疾病地区和人群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疾病负担、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开展常规和专项风险监测。

2.开展食品放射性物质污染监测。根据《20xx年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有铀(钍)矿山、核设施周围食品放射性本底进行监测,监测样品种类:蔬菜、粮食、茶叶、奶粉、家畜家禽肉类等类。。

三、监测方法

具体检验方法及要求参见《20xx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四、报告和通报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详见附件1)。

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信息报告与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对辖区内可疑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并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填写可疑聚集性事件处置意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提交分析报告。

(二)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详见附件2)。

我县监测机构在完成样品监测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测数据,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在核实后2小时内报送,并及时告知上级技术机构和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研判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承担我县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的地方技术机构采取网络直报方式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辐所。县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县疾控中心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州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优先采集本地产样品,科学设计采样方案,避免集中采样。

(二)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收集并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监测任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监测任务,加强监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并应当对本单位承担风险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培训和督导检查。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县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以及质量管理。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要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信息完整无误,并按照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五)监测工作人员可以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精彩范文 全乡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平安和平建设,现就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将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消除风险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1.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明确风险点查找、辨识工作的范围和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领域、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准、找全安全生产风险点。

2.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本辖区、责任区、监管行业领域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明确安全风险查找的具体依据和标准,并作为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风险点查找的依据,解决“查什么”“怎么查”等问题,提高发现安全风险的能力。

3.各村、有关单位,要依据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本辖区、责任区及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查清风险点的分布情况,摸清各类风险点的底数,并建立完整台账。鼓励运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安全风险排查,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4.各村、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机制,并负责汇总编制本地的安全风险点清单,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筛选、确认提交的风险点信息,并根据风险点变化情况,做好动态实时更新。

(二)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科学应对安全风险

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体系。各村、有关单位,要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科学评估,综合考虑起因物、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合理进行风险分类,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并结合本地区、责任区、监管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提供依据。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

2.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常识教育培训。各村、有关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常识培训,提高风险研判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指导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数据库。各村、有关单位,要在风险点信息采集、分类分级基础上,建立每一处风险点的分布、状态、现场管理和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管控数据清单。依托全省统一的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风险状况的实时分析和动态管理,绘制风险点空间分布、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

1.加强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加强预测预警,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增强风险管控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2.建立安全风险预机制。科学实行预警分级,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安全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3.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对各类风险点特别是高等级风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害因素、风险预防、事故后果、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各村、有关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根据风险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的条件。

(四)构建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1.针对不同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风险差异化处置。突出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2.制定事故初期处置的程序和基本步骤,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坚持抢早抢小,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3.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点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技能竞赛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救援技战术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

4.按照预案和响应等级,统筹调度救援力量,准确应对险情,科学组织施救,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加强舆情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5.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加强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专业化培训,提高风险处置的保障能力。结合全镇高危行业分布情况,采取政企共建、企业联合等模式,建设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基层专业救援队伍专业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把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和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有关单位,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村、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和处置,分层级、分行业领域组织培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能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六项机制”的内涵,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工作保障。镇政府统筹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构建“六项机制”;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实现数据及时更新,为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供技术支撑;要配齐配强技术装备,提升发现、防范、处置风险的能力。

(四)强化激励考核。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推动构建“六项机制”。将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精彩范文 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卫健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美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省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提升政务服务和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1.加强机构审批监管。单位或个人申请举办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开设医疗美容科室,必须按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办理或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相应诊疗科目核定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关”,对医疗美容机构(含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人员、设备等基本准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对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注销。

2.加强违法行为查处。综合执法监督所应设立医疗美容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强线索收集,落实网格化、属地化监管,严肃查处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移交的生活美容机构、其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师超范围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医疗美容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将违法犯罪的机构(个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杜绝零办案。

3.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美容服务广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审核,仅限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对未经批准和篡改广告审查样本或证明文件内容违法医疗美容服务广告的医疗美容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4.健全监管执法机制。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

5.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积极培育医疗美容相关协(学)会等行业组织发展壮大。各级医疗美容相关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度修订和宣贯落实工作,推进行业自律制度化。

6.形成部门合力。网信、教育、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成员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部门间联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部门整体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20xx年7月17日、12月1日前,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和总体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电子版及附件4报送区卫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将附件2、3汇总后,报区卫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处理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做好内部综合协调和外部工作联动。

(二)加强检查督导。区卫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适时对我区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进行抽查,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医疗美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警示信息,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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