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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2022-01-18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选】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xx-20xx年)》、《县水利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全县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空气质量改善中心目标,进一步压实各在建水利工程工地打赢蓝天保卫战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综合施策,举全局之力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歼灭战,提高工程区域空气质量。

二、整治重点

水利工程扬尘治理,重点是使施工道路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堆场料场规范整治等。

三、整治要求

(一)建筑物工地和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建筑物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

(二)土方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对进场道路定期洒水,施工机械及时清洗,且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土方开挖尽量湿法作业,施工效果保持河流堤坝整洁。

(三)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施工企业物料堆场,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的标准建设扬尘防控措施,易起尘物料堆场应采取防风抑尘网与喷淋相结合的措施,火电、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密闭储存场所。

(四)加大项目部及周边的保洁,加大清扫、洒水频次,重点路段做好道路深度保洁。加强各自工程扬尘防治监管。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完成阶段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确保3月份空气质量排名明显改观,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我排查梳理阶段(3月13日-3月16日)。对水利局负责领域的大气环境污染情况认真分析,利用4天时间,对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实施台帐管理,逐项整治落实。

(二)综合整治阶段(3月13日-3月25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所有发现问题同步开展综合整治。3月25日前,列入清单的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对未按期完成的责令相关企业停工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对水利领域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检查工地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对突出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做好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推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李爱民同志为组长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抽调基建工管科、水资源科、安全生产科、局办公室等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与集中办公,对发现问题逐一梳理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号管理。工作专班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行动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科室、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检查发现大气污染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管重罚。

(三)加大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治。充分利用微信群、横幅等各类媒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引导施工企业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使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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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xx〕5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査、细查、严査、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安全发展水平,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推进反光贴使用,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各类台账与清单。三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发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淘汰报废,争取到20xx年全省多功能拖拉机保有量减少70%以上,四是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重要农时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六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农机应急演练"等。七是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在乡村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二)饲料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贵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xx〕142号)要求,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备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治理。以α-淀粉、鱼粉、血粉等生产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在全省范围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推动企业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引领我省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沼气安全整治。一是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数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转变功能和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确实无法盘活再利用的,按程序及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12316农业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和夯实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土肥站

(四)农药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査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企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屠宰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监管服务和对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检査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规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记录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

(六)农业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实验室不按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农机中心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4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上旬前)。各有关科室(站所)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城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12月)。结合20xx年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排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査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分年度汇总总结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局综合科,并按照省市处室要求同时报送给上级对应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贵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重业务轻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业消防等6个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各专班班长,局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协调推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细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整出实效。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督促各类涉农涉安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或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査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肃追责问责

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负责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方案精选】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监发〔20xx〕27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市监发〔20xx〕3号)要求,结合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执法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自然村、农村学校周边、农村庙会、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食品摊贩。

(二)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

(三)重点品类。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节假日及季节性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猪肉及肉制产品、调味品、奶制品、水产品、酱卤肉制品、散装白酒、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

(四)重点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来源渠道不明,实物与标签不符,质量安全不保;生产销售食品以次充好、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食品假货(假羊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局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饮流通股,负责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信息的汇总、负责流通经营检查信息汇总。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2日-4月底)。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便下一步清理整顿。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1日-7月底)。根据前期摸底排查结果,区别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质量;对不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整改,直至吊销许可;对非故意出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责令其即期补办许可手续,拒不补办的,予以取缔;对蓄意从事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规范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底)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深入乡村、街道、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加工业户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尚未登记的食品小作坊责令限期登记,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小作坊加工条件或逾期不登记的坚决予以取缔。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含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集中生产,引导其规范发展。确保生产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的监管和规范提升,积极防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2.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鼓励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电商精准对接,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要求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建立完善经营者档案,对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二是集中排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店等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情况和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加大对日常消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的检查力度和产品质量抽检,指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保持干净卫生的经营环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配备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坚决杜绝出售侵权仿冒、来源不明、“三无”和过期、腐败变质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的抽检;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对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

3.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对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不断改善卫生状况,保证食品原料合格,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规范使用添加剂,进一步提升农村现场制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不断探索村民自办宴席监管新举措,落实农村红白喜事监管的备案和登记工作、现场卫生、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厨师健康证明等各环节的监管,严防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4.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和“运邮合作”。鼓励供销、邮政和商贸连锁企业加快在农村布局。加强农商互联,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衔接新模式新业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要素双向互通的格局。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探索农村物流与农产品冷链物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5.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督网络,建强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做到群防群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查办案件要从生产环节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彻查涉案食品的来源和去向。涉及外市的,应及时通报或者移送;需要协助调查的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协助做好检验检测、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专项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将不定期开展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典型案例、宣传视频等,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辨识能力,维权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强化社会共治。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进行排查整治,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并于20xx年11月5日前上报整顿工作总结(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局餐饮流通股。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办[20xx]21号)和《关于开展事故多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办[20xx]1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2.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促进“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规范化,有效降低高处坠落风险,坚决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处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实施。

2.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处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方案内容,是否定期开展相应应急演练。

3.培训教育交底情况。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警示。

5.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雨、霜、雾等天气,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防滑、防冻措施;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是否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三)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1.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封,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是否小于2000目/100cm2。

2.临边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作业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孔洞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口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门;电梯井道内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和隔离防护设施。

4.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是否坚实、是否存在垫高情况。

5.悬空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处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6.操作平台防护情况。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检查验收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铺板是否严密,连接是否牢固,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可靠连接,是否有限载标识,铺板是否严密、牢固。

7.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区域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的构造、材质、搭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

各在建工程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项目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底—20xx年6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按照本文第三条“整治重点”的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质安站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受监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束后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整改不到位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月—6月)

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形成隐患整治的闭环。

(三)加强引导,认真履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区开展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饶林资字〔20xx〕80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检查、打击和防范相结合,上下联动,认真摸清天然林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强有力的整治成效实现天然林最严格的管制目的,为建设大美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行动取得成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从事天然林保护工作的同志负责日常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区林业局森林资源股股长

区林业局林长办主任、设计队长

区林业局灾害防治股股长

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股股长

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执法队队长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中旬结束。重点整治范围为纳入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商品林。

四、整治内容

纳入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林商品林中存在的经营活动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

五、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核查、整治打击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历时30天)

1.宣传发动。印发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区林业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2.摸排核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如实填写《天然林问题摸排情况表》(见附表1),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填报《天然林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毁林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二)整治打击(时间从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历时25天)

根据核查结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整改打击。其中:一般性违规问题的督促整改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其他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历时25天)

检查和打击处理完成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表格于12月5日前报市天保中心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开展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是贯测落实《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也是加快推进“廉洁”“大美”目标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结合本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核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排查纳入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商品林,认真摸清天然林领域存在的经营活动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问题,并及时予以查处。

(三)严肃整改,完善机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分类整治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时限和整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严格天然林管护和用途管制,促进天然林保护工作健康推进。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使开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监管体制更加健全,责任分工更加明晰、监管力量更加强化;规划、建设及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真正把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到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整治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企业和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上来,为推进全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特别是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和工作台账,实施诚信管理并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安监科报备。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也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2.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派驻机构要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备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使之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依法或经授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职责。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讯、执法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企业间安全生产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同类企业间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3.推进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制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开发区规划布局。加快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统筹开发区行业区域布局,明确企业数量、规模、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根据全区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清理退出开发区。

5.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省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和开发区产业目标,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要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要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结合产业特点,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与产业发展、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经济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要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四)加强区内高风险区域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区内冶金有色等产业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木材加工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区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年来仓储物流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开发区安全基础

13.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将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工艺、产品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创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融合发展,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第三方物流、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做精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着力推进“腾笼换鸟”,淘汰低端落后、高风险、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通过产业的调新调优、企业的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开发区本质安全水平。

14.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开发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智能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15.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开发区所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与其他部门、单位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编排工作计划,制订考核办法,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8月至12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摸排梳理工作,全面落实开发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开发区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开发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开发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开发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开发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责任,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参与,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将开发区布局和相关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的开发区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园区专项整治责任落实,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区联动、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支持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结合开发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支持开发区专项整治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破解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典型做法清单,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五)强化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六)加大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借助县广播电视台、日报等媒体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优秀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相结合,倒逼企业对标找差、自觉整改。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切实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精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城市建设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填补城市安全漏洞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燃气场站规范化管理,突出"四个问题"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倒装的违法经营问题;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联合对街头巷尾的餐饮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1.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指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2.指导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落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选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设计图要求,压实各村监管农村建房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过程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责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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