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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卫健局“暧心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2022-01-18
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行动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精彩范文 卫健局“暧心行动”实施方案范本”,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以下简称特殊家庭)经常性关怀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关于印发〈市“暖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暖心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暖心服务、扶助关怀”的工作理念,以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为核心,以精神慰藉、生活关怀、健康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推进多形式、多元化扶助,倡导全社会关爱,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所有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全周期的扶助保障制度,减轻计生特殊家庭后顾之忧,着力解决其“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问题,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感受到党委政府关怀和全社会温暖,为富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引导。以精神慰藉为重点,与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相结合开展扶助工作,助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出心里阴霾,重新融入社会。

(二)坚持上下联动、多元关怀。以全覆盖为基本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会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规范发展、体制创新。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经常性工作上下功夫,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妥推进,推动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以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需求和困难为出发点,开展精准帮扶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扶助能力,力戒形式主义,主动担当作为,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实事,解忧愁,用心关怀,争取实效。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暖心行动”工作,巩固帮扶活动阵地,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计生特殊家庭长效帮扶工作机制,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服务,让计生特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心和关怀。推动基层计生协会围绕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扶助工作制度和务实高效、丰富多元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

(一)健全完善精神慰藉机制、打造精神关怀服务体系。

1.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依托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养老服务或家庭服务机构等资源,逐步建立完善县乡二级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组建县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专家资源库,指导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镇(街道)建立由家庭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计生专干、计生协会会员、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咨询、疏导、抚慰等服务工作。(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2.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各级计划生育干部、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等要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专项培训,增强心理健康知识和沟通服务技能。提供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专业人员,要了解掌握关于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掌握计生特殊家庭群体的特点、心理变化特征、心理健康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支持、引入有资质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检测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等服务。(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3.加强心理健康促进教育。通过发放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品、举办专家心理讲座、微信、手机APP等途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提升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素养。(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4.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干预。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计生特殊家庭进行摸排,按照自愿原则,为有需求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有关心理健康状况检测评估服务,了解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积极探索开展符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特点、可接受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缓解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依托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服务平台,在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或者重大变故等情况时,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5.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全县计生特殊家庭对象心理健康服务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档案(作为健康档案的组成部分),做好动态更新维护和跟踪管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镇(街道)心理咨询点建设,开展好心理健康服务,由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定期上门巡诊、健康知识宣传、护理保健、康复指导等基本医疗服务,了解目前精神状况,发现心理状态不佳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或将情况上报,专门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或帮助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

6.精心打造“暖心家园”项目。充分发挥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各地开展“暖心家园”项目试点,在镇(街道)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较多的社区,以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社区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或养老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建立一批标识统一、管理规范、服务全面的“暖心家园”,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谊交流和其他宣传服务的主要阵地。(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二)健全完善走访慰问机制,打造生活关怀服务体系。

7.完善帮扶联系人制度。为每户计生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制作暖心联系卡,明确联系职责,畅通联系渠道,确保帮扶责任到人、服务到位、帮扶有效。根据联系对象的需求,以“镇(街道)联系人+村(居)联系人+志愿者”的“l+l+N”团队联络模式,通过入户、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其身体精神状况及利益诉求,持续落实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其日常生活管护,并帮助其安排好日常生产、生活。(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保健股)

8.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帮扶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组织动员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者、会员、家庭医生、党员、志愿者、爱心企业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对联系人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政策的培训,准确及时地把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最新政策,确保其在入户走访时能够准确解答,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生活、生产扶助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9.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台账,各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要深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服务。(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0.重大节假日走访关怀。统筹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对扶助对象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和“暖心行动---送温暖”活动,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1.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联络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村(社区)、镇(街道)报告情况,并由村(社区)、镇(街道)对其进行紧急救助。(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保健股)

12.畅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卫妇幼字〔20xx〕7号)文件,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凭借《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的优惠政策。各定点医院要制定优先就医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保健股)

(三)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多元关怀服务体系。

13.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健康生活志愿服务,招募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医护人员、各行各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引导大学生加入志愿者行列,注重吸收走出心理阴霾、热心公益、热心帮扶工作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成为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发挥其影响、带动和示范作用。建立县乡二级志愿服务网络,构建“专业化、网格化、个性化、常态化”的志愿者服务体系,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扶助关怀。(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4.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优势和作用,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中心,建立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机制和服务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点对点”“手拉手”“心连心"的亲情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援助、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生产帮扶、看病就医、权益维护、后事料理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计生特殊家庭积极参加健康知识讲座、节日主题活动等,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5.倾力打造活动品牌。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管理平台和激励机制,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星级认证和评比表彰,为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通过“时间银行”“服务积分”、评选“最美志愿者”,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作为“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等候选人、加强线上线下宣传等方式,给予志愿者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激发志愿者队伍的活力和动力,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塑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四)建立完善政策保险机制,打造养老关怀服务体系。

16.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保障前移,实施“家庭安康工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不断拓展险种,丰富保障内容,扩大保障范围,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受到意外伤害时及时送去关爱。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逐步提高赔付标准,鼓励各级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现全县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全覆盖,减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后顾之忧,提高其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7.提升险种的普惠度。充分开展市场调研,计生协会与承保单位组织开展市场调研,深入了解群众的保险需求,并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设置贴近计生特殊家庭需求的保险方案。加强保险目的和意义的宣传,提升群众保险意识。在积极推动政府出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尝试引进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之外的有效补充。(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8.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开展健康检查,以身体健康促进心灵健康。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项目,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活动,建立健康档案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对象的身体状况,心理变化,确保生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促进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的身心健康。(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

19.协调落实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通过不同服务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通过组织志愿者、社工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为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家政、事务代办服务。(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20.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对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对象,优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注重分类施策。保障落实签约服务费,有条件的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专项经费,用于补助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提高签约服务履约率。(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

21.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积极争取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国家试点,督导项目点做好摸底调查和评估分类,按照评估分类实施相应的干预策略。(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22.加强老年权益维护。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优势,进村入户,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暖心行动”作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成立“暖心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和会议协调机制,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凝聚更多爱心力量参与“暖心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要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怀方案,将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排查摸底,实行建档立卡,对新增人员给予及时慰藉,跟踪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关怀扶助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服务机制,通过搭建交流互助平台,设立“爱心银行”等方式,开展更多富有成效的帮扶工作。

(三)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共青团、教育、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扶贫办等部门、机构以及信誉良好的公益组织合作,推广“计生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更具专业性的社会服务力量,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孵化和培育专业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组织,动员慈善机构和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各方面资源,发挥各类组织作用,形成关怀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各级财政落实所需资金,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基数和相关资料,争取按照人均每年投入一定数额的办法,将“暖心行动”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确保关怀扶助工作持续开展。利用人口关爱基金、老龄事业发展基金、慈善基金等多渠道筹措社会捐助资金,拓宽基金募捐的社会募集渠道,优化各类基金的支出比例,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暖心行动”相关项目。动员开展“一日捐”等爱心捐助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健康、养老等公益项目,凝聚更多社会爱心力量,为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爱活动提供资金支撑。

(五)注重宣传倡导。要树立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发掘工作中的典型,通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依托乡镇(社区)文化广场、便民服务大厅、文化宣传长廊等载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系列优惠政策,使特别帮扶政策家喻户晓。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主题宣传活动、群众性宣传活动、各类公益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暖心行动”的意义、成效和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怀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在宣传推广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和尊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隐私,随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及时关切,及时回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正确引导。

(六)强化监督指导。县卫生健康局和计划生育协会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暖心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将“暖心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综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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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人社局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


人社局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26号)及省人社厅有关部署,决定20xx年在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强化组织实施,结合我局部门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人社服务高频事项,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㈡基本原则

——坚持集成服务。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办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一件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坚持简约服务。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坚持创新服务。依托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和运用“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体系,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一网通办。积极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画像、智能审核、主动服务。

——坚持规范服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事项规范、指引规范、流程规范、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

二、行动目标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围绕打造“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张网络、一朵云”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流程再造攻坚,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xx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

三、行动任务

㈠推进打包办。

重点围绕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见附件1),按照“应包尽包”标准,坚持“不完全对应、但完全包容”原则,分别将涉及人社部门内部及外部的关联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整合材料,优化流程,着力打通科室“内循环”、部门“外循环”、流程“微循环”,使服务对象在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只需按照“一组流程”,通过“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次办理”。

㈡推进提速办。

聚焦面对企业群众的高频服务事项,梳理确定《人社“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暂不具备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㈢推进简便办。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推进“秒办”、“免办”服务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按照“应包尽包”标准,坚持“不完全对应、但完全包容”原则,自我加压进行任务布置,分步推进打包办理服务事项时间推进。

㈠6月底前,针对“打包办”10个办事场景所涉及86项服务事项、“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25项清单事项及登入省网上办事大厅65项人社服务事项全面梳理事项清单,完成整合优化经办业务流程。

㈡7月底前,对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养老保险中心、机关养老保险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完成内部窗口综合柜员整合,实行人社各项业务的无差别办理。个别事项因信息系统等客观原因不具备条件的,可暂单独受理,待条件具备时尽快实现全业务“一窗通办”。对暂时不具备信息系统支撑条件的,通过强化“柜员”现场帮办、批量代办,变群众跑腿为“柜员”跑腿,通过股室间、部门间“体内循环”,实现快办目标。

㈢9月底前,完成人社局窗口前台人员人社全业务经办事项轮岗业务办理。

㈣10月底前,结合“快办行动”,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

㈤12月底前,启动“好差评”工作;启动“一窗通办”综合柜员无差别办理“一件事”事项;完成“快办行动”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四、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成立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局办公室主任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社会保险股负责人

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负责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局审批股牵头,并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中分设工作任务专班人员(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专班人员统筹协调牵头分工,定期督导调度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聚

㈠动员部署

1、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及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结合中央、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专题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6号)学习活动。

2、开展研讨活动。建立“快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每周开展集中研讨活动,研究贯彻思路和工作措施及分解任务,及时发现行动推行中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快办行动”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集中分解。

3、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人社部“人社服务办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讨收获,组织草拟《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行动实施方案。

㈡组织实施

1、制定标准文件。按照企业、群众在办理“一件事”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和“提速办”等工作要求,组织制订《人社“打包一件事”服务清单》《人社“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印发配套的办事指南、工作手册及有关标准文件。

2、推进系统开发。各工作任务专班牵头,细致研究梳理任务要求,结合业务规程,办事指南和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要求,协调推进专项开发,应用测试和上线运行等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根椐任务事项的业务规程和操作要点,制定业务操作指南和工作手册,及时加强窗口单位人员培训,开展相关实操演练。

4、开展验收评估。“快办行动”领导小组,对行动任务“打包一件事”“提速办”等服务事顶,从群众维度、经办维度、技术维度等层面开展服务验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持续跟踪服务落地时效。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当前人社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行动,是自我加压、自我革命的创新举措,从“便我”向“便民”服务理念的转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将初心使命融入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生动实践。快办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股室和各直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各任务专班成员加强协作,抓紧抓实全力推进工作行动落实。“快办行动”领导小组,按制定组长责任制每周开展通报工作进展,定期跟踪督促检查。

㈡强化窗口服务。依托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和运用“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体系,结合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可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根据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求,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窗口大厅、网上平台、网站等醒目位置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未履行承诺的问题,要件件有核实、有反馈,按规定追究责任。

㈢强化业务协同。进一步发挥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优势,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注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办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率先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㈣强化风险管控。在大力推行“快办”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

㈤强化服务评价。广泛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对“快办”相关事项的感受和诉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加强对我市事项整合数、快办“提速”量、材料精减数,以及窗口优化、服务规范承诺、系统整合等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对实施“快办行动”的典型经验、取得成效和相关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局办公室。把“快办行动”纳入20xx年度各窗口单位综合考核体体系。

㈥强化宣传推广。局办公室要协调各事项专班小组牵头涉及股室和直属单位,把加大对“快办行动”的信息宣传作为营造工作氛围、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举措,积极通过新闻媒体、部门媒介、政务信息、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力求尽快形成影响,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哓度和满意度。

方案范本_科技局禁毒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科技局禁毒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区禁毒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办发〔20xx〕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逐人逐户过筛子、户户签订承诺书”为工作主线,力争通过有效的措施,细致的工作,做实整体防范、落实人民战争,抓实禁毒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力争发现一批隐形吸毒人员,全面夯实禁毒工作基层基础,推动禁毒攻坚战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毒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局禁毒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负责局禁毒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专门会议,对当前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及、吸毒、贩毒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进行讲解宣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禁毒意识,为做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员”和“战斗员”奠定思想基础。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所包村、社区及相关企业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确保在5月底前同所包村、社区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识、抗拒、防止的能力,形成抵制、拒绝的良好氛围。

3.深入排查,确保实效。从现在开始到6月15日,积极配合区禁毒办开展禁毒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在所包村、社区进行地毯式的滚动排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出隐形吸毒人员和复吸人员,并登记上报。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保大庆、保安全、保稳定、零发生”专项行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调处综合机制,及时稳妥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隐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清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

1.围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的村居和街巷以及党政单位、车站、学校、医院、广场、商场、水电油气、铁路、公交、客运汽车等重点单位、重要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2.围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以涉众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退役军人、老教师、上访老户等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医患关系、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涉法涉信访、涉众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开展大化解,及时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全面摸清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根据《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名称、印章、标识等基本要素,落实人民调解组织情况报送和登记备案要求。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司法所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摸排登记表(见附件)报促进法治科邮箱。【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5.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6.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三)开展大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7.全面推进试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司法局推进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实施项目化管理,序时推进,各责任科室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深做实扫黑除恶“六清”“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双提升”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矛盾排查中,登门入户、做实末端。纠纷调解前后,严格调解工作程序,开展案件回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扣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挖掘、培育、宣传工作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科室、司法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抓紧抓实抓细、强化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和督促等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大排查要做到动态排查、不留死角,大化解要抓早抓小抓细,大治理要管当下、管长远。要把重点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上来,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注意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及时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切实开展督促指导。结合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市局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彩方案: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提高我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经济发展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标准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顾客满意度达到我市领先水平,培育二家服务名牌企业。

——区域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均衡,现代农业发展走到全国前列,地区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些由我区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在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等重点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优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加强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

服务业増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围绕日用瓷、日用玻璃、绿色造纸、洗涤产品完善轻工日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新型家具设计和开发,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家纺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特色高端纺织品。加快推进文体用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妇幼、老年人和残疾人用品功能设计和安全标准化,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名牌产品达到5-1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三)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农产品、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围绕蔬菜、干鲜果、杂粮、食用菌、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振兴发展传统食品、特色食品、现代食品三大食品产业。指导帮扶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以二维码为追溯标识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餐饮品牌建设,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塑造工程品牌形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新增省建筑工程汾水杯3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区乡道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质量水平。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决策,保证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质量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从规划设计、建材及部品生产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管理体系升级。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筑部品、绿色产品、绿色建筑认证和相应检验检测,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2-3家服务品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扩大服务质量升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演艺、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一些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店,培育1-2个左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引导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创建家政企业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制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物流业智慧发展,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构建立体式现代物流产业格局。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会展业提速发展,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推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综合效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接文化旅游板块产业集聚、品牌塑造,办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生态等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全城旅游理念和“旅游+”“+旅游”的思路,建设国际一流、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娱乐休闲、康养度假设施,拉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旅游供给结构,带动深度旅游,促进全城旅游。加强旅游教育、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教育名师”“旅游工匠”“金牌导游”“旅游服务明星”评选推广,全面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影响力。在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单位,推动旅游景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发优秀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念好“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旅游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智慧化、数字化、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建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对象广泛、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房地产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八)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入中部城市群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质量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九)开展生态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生态质量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严控大气污染。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健全污染土地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生态体建设。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物种资源丰富度和综合植被覆盖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xx年下降2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十)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深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全面强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等新技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与促进,全面提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服务牵引、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开发党政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监测预警、工业控制安全、加密类信息、信息安全终端及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新架构、新应用和新模式,结合II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需求引领、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共同推进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覆盖服务质量评价、数据(信息)保护、运行维护、云计算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测评认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质量创新攻关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战略发展,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提供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依托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积极优化“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形成集科研教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军品生产于一体的国防工业集群和军民融合板块,努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立创新攻关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质量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质量培训和会商会诊,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单个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些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对接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度融合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加快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民生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工程标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网络安全、行政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品牌创新建设

以产业集聚地为龙头,开展品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地方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推选和培育保护,开展“中国品牌日”、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打造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荐机制,引导我区优秀的组织和人才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对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统筹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推进计量检测资源军民共享,开展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打造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市标准云平台、标准孵化基地、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等省级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秀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企业。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与高等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共同建设,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组织一支质量培训和管理咨询的专家队伍,强化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匠心传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探索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重点,提高执法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要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积极探索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开展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研究,积极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健全完善质量综合统计分析制度,围绕区域经济、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通过信息汇集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质量发展建议。推动我区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反映区域质量发展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实现质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强化数据信息分析运用,建立集信息、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推广实行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行业服务监管、服务质量及用户申诉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九)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步伐。推动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质量信用报告。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强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积极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増强行业协(商)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开展质量首负责任制承诺试点,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把增强竞争优势的重点放在以质取胜上来,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走出“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之路,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发展统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提升职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各乡(街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质量提升情况报告制度,区乡两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狠抓督察考核

建立完善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和质量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把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纳入督办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健全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优先采购各级质量奖获得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区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把质量理论纳入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精彩范文 林业局林地造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绿化江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和《市20xx年“绿化金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清收林地为基础,以停耕还林为根本,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林地造林工作稳步前进,切实提升还林成效,巩固还林成果,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工作原则

在林地造林工作中主要坚持以下七条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坚持依法清收和尊重历史相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六是坚持农户造林和合作造林相结合的原则;

七是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局林地造林面积9671.5公顷。其中:清收还林新建任务103公顷;清收还林欠账整改任务385.01公顷;清收还林补植补造任务9183.49公顷。

苗木筹措

清收还林新植林地苗木由林场负责提供。补植补造苗木由农户自筹解决,费用自理,林场负责监督苗木质量。

五、方法步骤

林地造林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林场要在制定林地造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明确目标任务,协同属地乡镇(街道)召开林地造林动员会议及村社社员大会,层层分解林地造林工作任务,加大对林地造林政策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农民全面了解和掌握林地造林工作政策法规。此项工作要在3月20日前结束。

(二)调查摸底。各林场要依据森林资源档案、国土三调最新调查结果和土地确权最新调查结果对本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数;根据20xx年清收还林自查结果,对清收还林补植补造地块建立工作台账,为春季造林和补植补造提供科学依据。林地造林调查摸底工作要在20xx年3月30日前结束。

(三)准备阶段。各林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属地乡镇(街道)协商后,及时确定还林地块。还林地块一经确定,要及时进行公示,下达事先还林告知书、补植补造告知书,组织签订造林合同等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各林场要在属地乡镇(街道)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做好苗木质量监督、技术指导、跟踪检查等工作,严把造林质量关,确保苗木成活达标。在4月30日前结束。

(五)验收阶段。5月中旬,各林场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地造林地块进行自检,自检验收要认真负责,自检结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自检结果。于5月30日前上报自检结果,林业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林场林地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核实林地造林任务面积保存情况,造林成活(保存)率等情况等。

六、具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动。各乡镇(街道)是林地造林工作的责任主体,但也是林业部门的主责和主业。各林场要积极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关于林地造林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林场要成立林地造林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林地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思路等,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各林场要在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林地造林工作,要做好参谋和助手,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林地造林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村、社、到户、到山头地块,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使林地造林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政策宣传贯穿于林地造林工作的始终。利用村社大喇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实施林地造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措施,提高成效。补植补造是今年全局林地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障补植补造工作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补植补造上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努力破解新形势下补植补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林场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是林地造林的主体责任这个杠杆,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按照“谁造谁有”和“谁还林、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还林农户是补植补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补植补造义务。对收回的林地还林后违反规定间作或者连续三年达不到保存率标准的,放弃林地经营权、拒不缴纳林地承包费或不履行补植补造义务的,均由林地所有权单位收回林地重新发包造林;对于收回的林地,如农户再有承包意愿的,没有缴纳林地承包费的,要缴纳林地承包费、苗木费和人工费后,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由承包者负责经营管理;对于缴纳林地承包费的,要补交苗木费和人工费后,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由承包者负责经营管理;对于收回的林地,可以采取由林场先行垫支的方式,先造林,在造林成活(保存)标准达到相关规定后,按照程序申请支取造林补助。要建立明细账目,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推敲。由于今年红松苗木居高不下,如果一律补植红松,会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造林积极性,补植补造的树种,可以适当放宽,要求在不改变林种情况下,树种不限,栽植乔木林的,补植树种可以为落叶松、云杉、樟子松、杨树、桦树、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等乔木林树种;栽植经济林的,补植树种可以为任何经济林树种(但刺嫩芽和刺五加不是经济林树种除外),也可以为乔木林树种。特别是个别乡镇以发展大榛子产业为名,造成个别地块林种不符,设计与现地不符,凡是造林设计上明确为乔木林树种的,现地栽植经济林的,都必须补植补造乔木林树种,否则经济林活的再好,都视为不合格。

(四)严厉打击,加强管护。今年以来,粮食价格居高不下,部分农民受利益驱动,不惜铤而走险,蚕食造林地块或毁林复耕,如果监管不到位,极易造成复耕反弹。各林场要高度重视,对于在还林地内强行种植或复耕的,要依法强制铲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问题严重的,要移交森林公安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点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从重判决,真正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要落实管护机制,建立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谁造林、谁负责、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造林地块的后期管护,建立和完善管护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重栽轻管”问题,确保还林一片、成林一片。

(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林场要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认真做好涉林信访和矛盾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严厉打击涉林缠访、闹访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强化管理,严格奖惩。在林地造林过程中,各林场要派驻技术人员深入林地造林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还林成效。林业局将在6月初对各单位林地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林地造林工作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林地造林工作开展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务指标、造林质量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或岗位调整。

优秀方案:卫健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根据《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消联〔20xx〕32号)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卫健系统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履行消防安全承诺制或履职是否到位;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标线;电动车是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门厅处停放、充电,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地点、场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各项规定要求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停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等。

(三)管道竖井和保温材料。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等。

(四)应急力量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

(五)其他整治内容。是否存在违建建筑及违法装修;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供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二)完善消防设施。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保障供水不间断;排查解决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等问题,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定期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轿厢内消防电话、防水及排水设施等功能,聘请质量检测机构在电梯定期检测中实施重点检测。

(三)严密防火分隔。对占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拆除。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对避难层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以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等处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

(四)减少致灾因素。高层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时,对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排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或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五)畅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高层公共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六)建强应急力量。每栋高层公共建筑要建立一支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依法治理。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提高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或业主、使用人的违法成本,促进守法自觉。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计划、方案、责任、措施和资金,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

(八)广泛宣传培训。大力宣贯《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实施细则》,分类分级培训重点人群。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宣传栏等媒介,提示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注身边的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五、整治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1月)。各医疗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同时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见附件2),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认真研究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各医疗机构应按照三年整治计划,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20xx年6月底前,县卫健局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12月底前,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内容)得到有效整改。20xx年,高层建筑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专项整治结束后,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卫健局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和扣分。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积极探索,鼓励创新。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思路、新办法,及时总结固化治理经验,健全火灾防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精彩范文 教育局产教融合优化升级实施方案范本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产改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20xx年重点项目突破计划》要求,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市产教融合优化升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聚焦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目标,以“工匠精神”为引领,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提高全市职技院校专业与产业匹配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全市职技院校专业与主导产业匹配度达75%以上,年开设本地企业“订单班”“冠名班”200个以上,培养、输送技能人才6000人以上。扩大社会化培训规模,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年培养人数达2000人以上。省四星级职业学校全面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承担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专业达20个以上。建设高水平生产性(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7个以上,建成校企合作示范组合8个以上。全市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70%。

二、工作举措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格局。优化专业设置。以服务“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企业,进行专业动态调整。打造专业集群。按“专业建在产业链、需求链上”的建设思路,指导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针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推动职业院校统筹规划重点专业集群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职技院校学生信息库和企业需求信息库,实时职技院校学生数量及就业意愿和企业人才需要数量、工种、岗位等,推动供需有效对接。

(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创新发展方式。强化行业指导,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或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职技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含产教融合型二级学院),共建高水平生产性(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创新办学模式。以主导产业、先导产业和学校优势专业(群)为纽带,建设辐射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创新育人方式。推动职技院校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培育一批校企合作示范组合,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主动对接企业人才培养标准。

(三)提升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在职技院校开设“订单班”“冠名班”合作培养,为企业定向输送紧缺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强化技能培训。支持职技院校联合企业面向企业员工、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开展技能培训,把培训班办到企业、办到车间、办到岗位上,让企业拥有更多、更好的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提高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强化职技院校学生技能培养、创新和创业能力训练,引导学生热爱家乡、回馈家乡、建设家乡,努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及就业质量。

三、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间

1.优化专业设置、统筹规划重点专业集群,6月底前完成。

2.搭建校企信息共享平台,6月底完成。

3.建设高水平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1月底完成。

4.组建职业教育集团,10月底完成。

5.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持续实施,12月底完成。

6.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培养,10月底完成。

7.开展技能培训,持续实施,12月底完成。

8.本地就业统计及分析,10月底完成。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分管职业教育领导为组长,职能处室具体牵头的工作组,将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重点突破项目列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推进,确保任务落细落实。

加大经费保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加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等重要文件中关于产教融合项目实施的激励,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精彩方案: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兜底保障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托底之网、最后防线。如期完成兜底保障任务,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动员、尽锐出战,集中攻坚、善作善成,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监测摸底、比对排查(2020年4月-5月)

1.县民政局牵头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县民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开展一次全面信息比对,重点掌握我县尚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家庭状况;会同残联、教育、住建、医保等部门开展一次信息核对,汇聚我县残疾人帮扶、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人员信息。同时,各乡镇(园区)民政办要加强信息整合,按照“凡救助必用库,凡受助必入库”的要求,做好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

2.各乡镇(园区)走访排查,摸清保障需求。发挥村(社区)民政、扶贫专干作用,充分调动村民组长、网格员等基层工作力量,针对前期信息核查时发现的未纳入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范围的上述困难群众开展排查,可充分利用疫情期间特殊困难群众访视数据成果,实现主动发现,及时帮助申请相关的救助政策。

3.建立兜底保障工作台账。视疫情防控情况,县民政局会同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分4个组,深入各乡镇、园区,对通过信息共享、日常走访发现的困难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及时掌握困难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先行救助,对符合其他救助条件的及时开展相关救助。

(二)动态管理、落实政策(20xx年6月-7月)

1.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聚焦“脱保”、“漏保”、“错保”、“关系保”、“落实政策一刀切”等问题,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畅通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有访必查。县民政局会同乡镇(园区),开展一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应纳尽纳,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2.全面落实救助政策。镇村两级民政和扶贫工作人员要根据前期排查结果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确保贫困人口能够稳定脱贫。对其他不符合民政救助的困难对象,由县民政局及时转介相关部门。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防控,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三)监督检查、巩固深化(20xx年8月-11月)

8月底前,各乡镇(园区)开展本级自查工作,县民政局、扶贫办重点就比对摸排是否全面、入户调查是否全覆盖、救助保障是否精准、救助资金及措施是否及时到位、相关工作台账建立是否完善等内容开展抽查。9月底前,完成前期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迎接市级监督检查。10月底前,县、乡两级民政、扶贫部门进一步查缺补漏,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做好工作总结,迎接省级暗访督查。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一)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

各乡镇(园区)要及时将符合低保政策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致贫返贫户、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申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对于新申请低保的贫困户和在册低保贫困户,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最高扣减金额不超过当月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政策养懒人。

(二)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

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升救助时效性;按照低保标准2倍到10倍不等的标准分类发放救助金,有特殊重大困难的可“一事一议”提高救助标准;积极运用“先行救助、后补材料”方式缓解急难型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在24小时内将急难救助金发放到位。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四)做好与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

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力度,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寡老人、重残人员等对象的访视,确保因疫情出现监护缺失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深入了解掌握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及时足额按规定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一)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

加强信息系统的综合运用,对扶贫人口中的残疾人进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双残补贴范围,与残联定期对接,将每月新办理残疾证的符合两补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实现应补尽补。配合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二)做好农村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

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兜底责任履行和安全风险防范。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高标准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养育机构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妇女情况。

(三)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

加快完成全县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签订率达到60%)、走访探视三项制度。做好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启动实施志愿公益服务项目,为贫困户提供助学、心理疏导、成长增能以及就业援助等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鼓励引导我县特色农业社会组织做强自身发展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送就业岗位、送生产物资、送技术知识等方式帮助所在地贫困户增收致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县、乡两级民政和扶贫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影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适时调整完善实施方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1+8”体系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对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各相关救助管理部门要及时纳入专项救助;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部门要给予受灾人员救助;遭遇意外事故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

(三)深化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要持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四)强化督促调度。县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监督考核,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定期督促调度我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县民政局、扶贫办将定期汇总整理各地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宣传典型经验。

精彩方案: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10月13日全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规划目及市下达我区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48号)和市能源局《关于做好市秋冬防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长能源电发〔20xx〕194号)文件,迅速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辖区内燃煤电厂使用硫分1%、灰分16%以下的煤炭,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责任科室:电力科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燃煤发电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秋冬防重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煤质化验管控制度,建立燃煤使用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梳理建账、逐项施策理帐、逐项销号交账。每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首报时间为10月27日。

(三)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判预警,建立日报告工作机制,掌握各燃煤发电企业进煤情况。每日报送秋冬防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强化内部沟通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跟踪问效,如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四)强化督查检查。区局将启动秋冬季攻坚行动督查检查工作,围绕秋冬防重点任务进行全面督查,切实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精彩范文 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力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定政办发〔20xx〕27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20xx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4万吨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要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抓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运,确保供应有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好耕地面积。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扩大粮食复种和轮作倒茬面积,努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17万亩以上,力争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34万亩以上,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62.3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积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联社)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全面完成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重视保护耕地质量,推广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复垦复耕行动,摸清撂荒地存量,建立信息台账;加大整治复耕力度,做到边整治、边销号,提高耕地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耕地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提升供种保障能力。要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建设全国区域特色种子种业基地为核心,编制完成种子种业发展规划。发挥好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作用,加强老品种提纯复壮、新品种引进驯化和濒危品种抢救繁育。抓好马铃薯、特色小杂粮等特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促进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打好种子种业翻身仗。(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五)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将粮食耕种收机械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补贴标准,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6个,实施农机深松整地5万亩,加大代耕、代种、托管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托管半托管”等农机化生产和服务模式,提升粮食生产效率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落实好6万亩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任务,推动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在粮食作物上的推广应用。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重点推广小麦宽幅匀播、玉米全膜双垄沟播和马铃薯黑膜全覆盖垄作栽培技术。推广抗旱优良品种和旱作节水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抗旱能力。继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19万亩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5%以上;大力推进精准施药,积极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完成耕地轮作试点任务1万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

(七)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受中等强度“拉尼娜”气候事件影响,旱涝极端天气发生概率增大,马铃薯晚疫病、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等病虫害预期多发重发。要及早谋划和安排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力争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大农业保险、信贷等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八)延长粮食产业链条。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粮食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促进全县粮食综合效益提升。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搭建粮食贸易合作平台,支持粮食市场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粮食储存、粮食加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等粮食生产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县上将围绕耕地保护建设、撂荒地整治、扶持政策落实、粮食储备等工作开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对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保障,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的积极性。要优化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拓宽投融资渠道,努力增加粮食生产投入。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有序流转土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经营化生产组织积极参与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管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粮食产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指向性,做好粮食生产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结推进粮食生产的进展成效,及时报送粮食稳产增产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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