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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22-01-18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精选】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年。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市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肺炎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为重点,扎实推进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健全住房安全信息档案,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保障对象。居住在C级、D级房屋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保障方式。坚持分类施策,采取危房改造、亲属赡养、周转房安置、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对实施危房改造的,根据危房现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对亲属赡养等方式安置的,要确保安置房屋无安全隐患,并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督促其签订长期安置合同;针对部分安置户因各种原因返回危房居住出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发现并拿出方案妥善解决,坚决杜绝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对采取临时板房安置的,要统筹解决好板房安全性、保暖性等问题,除整村迁建项目外,临时周转板房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半年,县、乡党委政府要负责指导农户及时予以拆除。对尚未安置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妥善解决。

(三)改造要求。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级或D级危房的,需进行危房改造;无房的,需进行房屋新建。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可修缮加固的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改造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注意节能保温。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对新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要细化危房改造协议,明确新房建成后及时拆除D级危房等内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效解决建新不拆危等安全隐患问题;对危房改造后仍居住或使用原有危房的贫困户,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做好危房拆除劝导工作,避免发生危险。

(四)时间安排。优先实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危房改造,确保5月底前完成,其他3类重点群体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动态改造。结合住房安全情况排查,对20xx年新发现的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应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应改尽改。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加强对贫困户B级房屋的动态监测,发现疑似危房的,由乡镇汇总上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和住建部门,县级住建部门及时组织安全鉴定,对确实属于危房的,立即纳入危房改造台账实施改造,确保不落一户、动态清零。

(六)完善档案。加强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全纸质档案文档。危改农户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书、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区镇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三方危房改造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对20xx年前纳入计划并已实施改造的农户,各镇要抓紧录入相关信息,并梳理已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20xx年实施改造的,要随改随录,及时准确录入住建部信息检索系统。

(七)质量管理。各镇要按照《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房建设管理的“五个基本”,县域范围内做到“五统一”,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各镇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好竣工验收。

三、扎实做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管理

(一)全面排查住房安全情况。区镇两级住建和扶贫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的比对共享,确保所掌握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口径一致。在20xx年底全面鉴定基础上,5月10日前,各镇要再次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安全情况全面排查一遍,重点摸清住房安全鉴定情况、住房安全解决方式、住房安全信息档案情况,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改造,确保一户不漏、全面覆盖。

(二)健全住房安全档案。各镇要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名单,采取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要逐户建立住房安全档案,将住房鉴定结果纳入贫困户纸质档案,做到户户精准、户户可查。原住房经鉴定为安全住房的,要明确住房安全认定结果;认定为危房的,要明确现住房安全的解决方式,对于实施危房改造的,要明确关键改造信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他方式的,要做好标识。要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检索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加快信息录入,加强信息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镇要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按时实现平台数据省级可查询。区住建部门将加强抽查核实,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资金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各镇要积极争取,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住房安全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员的再提高1000元。

(二)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对农户自行组织建房的,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原则上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新建翻建、修缮加固,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住建、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防护知识普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身体健康安全。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镇组织开展自查和互查,广泛动员镇村等各个层级的力量,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第三方核查,对住房安全信息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测。区住建部门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督查、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由各镇组织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对各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各镇每月底前汇总上个周期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五)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宣传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等基本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成效宣传,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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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住房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市住建部门《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确保新增危房及时排查和保障安全,逐步提高金川区农房抗震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危房改造成果

区住建局要统筹做好全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组织工作。以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为重点,将宁远堡镇白家嘴村六七组、新安村和双湾镇天生炕村等存在较多生土住房的重点区域作为关注对象,兼顾区域内其他农户住房安全,组织镇村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农村住房安全状况。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初排、区住建局组织认定鉴定,持续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确保新增危房排查鉴定及时准确、不错不漏。坚持实行危房动态监测月报制度,由两镇于每月23日前向区住建局报送《20xx年金川区农村新增危房动态监测统计表》,区住建局建立农村新增危房动态监测统计台账,经认定(鉴定)确认的新增危房,由两镇、区住建局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逐户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分类建立整改台帐。由镇村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其中:

1.经鉴定为C级的农村住房,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两镇配合区住建局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其中重点对象的危房由两镇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维修加固;其他农户的危房由两镇指导农户自行维修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采取直接拆除、拆除重建或置换的方式进行。对本人无意愿进行重建的,另有安全住房或经子女同意可搬入子女安全住房的,督促农户拆除整宗旧宅后,可按照《金川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残垣断壁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字〔20xx〕2号)文件中关于拆旧不建新政策对旧宅拆除进行补助。

2.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村房屋,采取直接拆除、拆除重建或置换方式改造。短期内不能拆除也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按暂停使用或在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确保不再居住。有保护价值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专门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3.对自筹资金不足或经济条件差的困难农户,可采取入住扶贫周转房、幸福互助院、村内闲置住房等方式解决农户住房安全,并督促农户拆除整宗旧宅。

4.对因灾导致的危房户,要做好统筹,通过争取灾后重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等项目,保障其住房安全。

5.协调推进宁远堡镇白家咀村六七组等成片老旧生土住房规划重建工程。宁远堡镇、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等部门要持续沟通协调,全力推进白家咀村六七组等成片老旧生土住房的规划重建工作,区住建局要全力做好建设中的技术指导。

对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确认程序、改造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参照《省社会救助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及20xx年《金川区农村危房“冲刺清零”筛查问题整改方案》(脱领办发〔20xx〕9号)相关规定,实行差异化补助。

(二)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根据省市住建部门支持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稳步有序推进我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1.确认程序

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两镇审核、区住建局鉴定、区政府审批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以户为单位,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一卡通”复印材料及《农户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2)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的申请材料后,尽快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审议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认定,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原因后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3)审核。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议定对象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区住建局组织鉴定。

(4)鉴定。区住建局接到镇政府的初审认定材料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进行认定鉴定。其中:对已鉴定为危房、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建成超过40年及拟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拆除重建的房屋,无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拟加固改造的房屋必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

(5)审批。对拟改造加固的房屋,区住建局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制定加固方案,报区政府审批,经同意后组织两镇实施。

(6)验收。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竣工后,两镇组织各村、包村部门按照《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上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方可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2.建设方式和标准

针对待改造房屋的具体情况、农户意愿、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引导农户采取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抗震改造。改造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xx)、《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标准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两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支持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统建农房。区住建局协调设计单位编制符合抗震标准的农房设计推广图集,引导农户选用规范通用图集或有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积极推广适合我区农村特点的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新型节能建造保温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3.质量安全管理

区住建局通过采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督促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农房建设合同管理等措施,探索加强农房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有效办法,以此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指导。特别在农房抗震改造施工过程中,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要求,适时到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建房户落实农宅改造“上下圈梁构造柱”的基本抗震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和施工安全检查,建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告知建房户并提出整改建议,做好记录。

镇村要主动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并制止农户在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不良行为。

4.补助标准

对被确定为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的农户,视情况进行差异化补助。其中,仅有一套住房且未曾享受过农村危房补助政策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1)新建房屋并拆除原有整宗旧宅的,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加固改造的房屋,由区住建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量,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按审核值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5.档案管理

区住建局要指导两镇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档案应包括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鉴定、施工协议、竣工验收意见和资金拨付等材料,加固改造的还应包括加固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等材料。对集中连片统建的,可按整体建设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在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补助资金由两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改造对象,或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二)强化工作调度。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改造对象审核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指导调度督促制度落实。两镇负责做好改造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原则上应于当年年底前完成,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最晚不得超过次年6月底前竣工。

(三)加强培训管理。区住建局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组织村镇管理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水平及业务素质。两镇要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并指导农户与工匠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由工匠按责任书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施工方责任并纳入“黑名单”,切实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

(四)严肃监督问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区住建局和两镇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改造对象,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截留挤占、挪用变相使用补助资金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须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化推进农村户厕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以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沿黄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连片示范区、示范村为重点,通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3000座改厕任务,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组实施”的要求,分级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并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摸清底数,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

(二)鼓励引导整村推进。各乡镇在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时鼓励引导整村推进,优先选择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沿黄和沿山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沿线村、重要水源保护地所在村和中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粪污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后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切忌“一刀切”。在排污管网覆盖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优先采用水冲式户厕改造模式;在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对缺水、储粪池难以改造的行政村推广“通风改良+集中处理”模式;在高寒地区,可选择深埋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

(四)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把好农村改厕质量关,农村户厕改造的结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一是把好厕具产品质量关。严格厕具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选择正规有资质且能提供后续服务的企业,要严格查验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合格证书等,防止一味追求低价,杜绝质量低劣产品。二是把好施工质量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应当安排专人或者村民代表对户厕改造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队伍对户厕的施工质量负责。鼓励以农村工匠为骨干,组建农村改厕专业队伍,采取“专业队十农户”的模式进行改厕,培育一批改厕“土专家”。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要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补助资金。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厕所维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积金、公益金中设立农村厕所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住建局、文旅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全面领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改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厕所改造;村委会要做好改厕农户的摸底和群众参与改厕的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县、乡、村、户合力推进农村改厕机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二)细化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做好检查验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及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县文旅局负责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县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负责本区域改厕实施方案的制定,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证资金投入。省级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按照省、县1:1的比例配套,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中央安排资金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且厕所粪污经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进行奖补,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通过卫生宣传栏、刷写改厕宣传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卡,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经验做法、成效等,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基础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各行政村要对已完成的新改造户厕农户,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改厕模式、厕所编号以及改厕前、中、后相关图片等,实行台账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提供采购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施工资料、影像资料齐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调度表和相关信息。

【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为提高全区地震易发地区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国开发〔20xx〕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建村〔20xx〕83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通知>》(晋建村函〔20xx〕19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农民自愿、区级指导的原则,以抗震改造与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逐步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镇镇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所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同志兼任。

三、任务范围

全区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xx〕115号)文件精神实施,本次原则上以信义镇为改造试点先行开展,其他乡镇、街道后续开展。

四、任务对象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的对象是住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镇(村)汇总上报、区级审批的程序,优先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实施改造。已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试点范围。

五、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0户。

六、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2种方式为主。农房抗震改造尊重农户意愿,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七、工作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下列流程开展:

1.农户申请。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一户多宅的不予改造、认真填写《省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身份证、房屋现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村(居)乡镇、街道公章。

2.评议公示。村(居)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各有关乡镇、街道。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核准上报。区住建局对各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由设计鉴定单位作出设计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房每户享受1.4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政策,个户工程量计价不达1.4万元的以实结算,改造工程验收达标后予以一次性补助。

4.组织实施。建设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对象认定、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5.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房屋证明、农房抗震改造协议等材料,资料要全面、真实、有效。

6.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开工;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省市区党委、政府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地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农房抗震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将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竣工验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农户自建,但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住建部门可根据晋建村函〔20xx〕387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采取“三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统一建设,确保改造质量和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区住建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改造户,待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对象认定、档案建立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监管,确保符合规定、群众满意。

(四)落实责任。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农房抗震改造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宅基地计划指标及相关事宜;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负责对抗震改造农户的资格申请把关,并负责本区域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宣传惠民政策,对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优秀方案:2021年农村厕所改造推进方案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厕所革命”工作的最新要求,确保完成全年农村厕所改造任务目标,巩固改厕后粪污收集利用长效机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标省、市农村厕所改造目标要求,坚持“整乡推进、分类施措、严格标准、质量优先”,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地区如厕卫生条件和疾病防疫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政府补助、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的推进方式,多方筹集改厕后续管养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推动、乡镇具体实施、村户抓好落实”县、乡、村、户农村厕所改造联运运行机制,责任到人,逐级推动。

(二)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立足村情民意,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保障农户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改厕户的选择上优先照顾贫困户。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疾病流行特征和农户用肥习惯等,农村厕所改造以“双瓮式”改造为主。

(四)示范带动,整村实施。通过示范村、示范户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改厕,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做到应改尽改,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三、任务目标

(一)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为28000座,各乡镇任务数见附表。

根据省市改厕要求,建制镇及国省干道沿线、高速沿线的乡镇,力争20xx年底所辖区域内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其它乡镇20xx年底所辖区域内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20xx年底前,确保全县区域内农村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整村推进优先选择村民改厕积极性高的、村容村貌好整洁干净的村实施,要求改厕户任务大于1000座的乡镇,完成改厕整村推进的村(无害化改厕户占常住户的比率为85%)不少于2个;改厕户小于1000座的乡镇,完成1个改厕整村推进村。

四、改建标准

(一)双瓮式农村户厕改造。

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在改造户厕的同时,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根据我县实际,城镇供排水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其他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双瓮漏斗式或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化粪池容积要达到1.0立方米以上。参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xx)、《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xx)标准。

本方案农村厕所改造类型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组织制定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确定的双瓮式改造模式和图纸规范。具体改造施工标准见附件2(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标准及施工方法)。

卫生厕所改造。针对院落较小,伙巷吸粪车不能通行的住房,可按照卫生厕所标准进行厕改。卫生厕所改造以农户自有材料为主,自行施工建设,财政不进行补贴。卫生厕所改造标准如下:

1、厕屋有墙、有顶。

2、清洁无蝇蛆、无臭。

3、储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

4、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资金补贴

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资金统筹使用。目前,省级已下达资金为1567万元,其中:农村户厕改造资金为1400万元,新建公厕资金167万元,待中央、市级资金下达后继续用于今年的厕所改造工作,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或整合资金承担,上级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监理、验收等费用。

(一)补贴标准匡算: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双瓮式”改造标准建设,每座按900元匡算,各乡镇在确保改建数量、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调整补贴标准。

(二)资金拨付: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先期由财政部门按照各乡镇的任务数所需资金的30%拨付到乡镇,剩余资金待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资金使用范围:中央下达资金部分用于农村户厕改造且只能用于农户改厕的地下部分,且需形成固定资产,剩余的中央资金用于新建农村公厕或改厕后的长效机制建设;省、市、县资金主要用于户厕改造,为确保改厕率也可用于部分厕室屋顶搭建。采购剩余资金一并用于户厕改造。

六、推进步骤

(一)启动阶段(1月1日—2月28日)

1、将厕改工作任务下达到各乡镇。

2、制定本乡镇改厕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改厕工作的宣传并逐村逐户发放改厕明白纸,讲明厕所改造补贴标准等政策,开展全面摸底,初步确定改厕户,建立拟改厕户台账,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留存影像资料。

3、预算评审:根据20xx年改厕标准施工方法将预算报财政部门进行评审,其结果将作为各乡镇政府采购“打包施工”最高限价依据。

(二)采购阶段(3月1日--4月1日)

各乡镇依据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严格按资金使用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采购确定施工单位或改厕物资,签订采购合同。

(三)实施阶段(4月2日-11月15日)

1、完成厕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2、全面铺开改厕工作,自4月2日起,各乡镇要每周上报改厕推进情况、改厕完成数量,同时,按程序填报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中的改厕信息,确保改厕数据准确,上报完成数据要与平台数据一致,将对各乡镇改厕情况每半个月进行排名,工作进度报县主要领导传阅后,县政府酌情进行通报。确保11月15前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改厕任务目标。

3、改厕户公示。各乡镇根据改厕进度将最终的改厕户、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本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公示表由乡镇自行设计)。

(四)验收考核阶段(20xx年底前完成)

1、乡级验收:乡镇对本辖区的改厕数量、质量进行逐村逐户100%验收。根据施工进度,每村改厕施工完成并经乡镇验收合格后,提请县级验收。待乡镇全部改厕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报告。

2、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聘请第三方公司方式,对乡镇改造施工中对项目村改造厕所按比例进行抽检。县级部门将对各乡镇改厕完成情况进行逐村逐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进行复验。对乡镇改厕村全部抽验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到乡镇。

3、上级验收:接受国家、省、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验收、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厕所革命”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为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县改厕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同志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农村改厕具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资金筹集,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协调推进、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考核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农村厕所改造标准、厕所改造质量监督,厕所改造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引导群众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共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是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调度、统筹推进等工作。对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全程管理,对厕改质量全程把控,确保改厕工作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目标,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农村厕所改造质量监管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督查。建立和完善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召开会议、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乡镇农村改厕项目实施进度;县卫生健康局对改厕工程质量要加大日常督导力度和现场指导频次,对于不按技术及规范要求施工的坚决叫停,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改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对农村改厕工作采取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强化工作监督与考核,强化资金监管,推动我县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延误工期、资金管理不善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八、绩效目标

(一)社会效益: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并有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改厕后大大降低了蚊蝇密度,农村居住环境更加整洁卫生,改造户厕28000座,受益人口近100000人。

(二)生态效益:我县改造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已顺利运行,农村改厕有效降低了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我们利用农业废弃物如秸秆、有机垃圾、坑泥等为材料的垫料,设置成海绵体吸附粪污堆沤发酵成有机粪肥,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节约了肥料、燃料等费用支出且生态效益显著。

(三)可持续影响: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群众改变了不良卫生习惯,提升了农民文明卫生素质,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个人卫生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落实好惠农利民改厕项目,改厕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相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台账体系。在现有各类改厕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台账,认真核实各类改厕任务,做到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各项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在改厕的同时,各项基础数据,部、省、市信息管理系统要应录尽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精准管理,做到全程可跟踪、随时可查询、事后可追溯。村级台账应包括:村级改厕统计表、村级改厕平面分布图,并在村内显要位置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存档,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把工程质量。把好产品准入、施工队伍培训、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四关”,提升厕所改造质量。乡镇聘请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管,发挥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的作用。工程结束后,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要依法依规逐项进行,要坚持好字当头、质量第一,凡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加强资金监管。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厕所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分配。在资金分配使用环节,做到任务目标清晰明确,分配程序规范严谨,使用方式简洁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二是严格使用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验收、审计等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流向和使用结果准确。三是搞好绩效评价。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资金使用做好年度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保证农民工工资。各乡镇要加强对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议农民工工资实行“一金三制”管理制度。(一金,即工程项目实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三制,即工程项目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银行工资支付制度、农民工工资储蓄账户制度。)从而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精彩范文 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要求,科学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根据全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求,经调研评估后决定,我县20xx年农村户厕建设改造项目以整村推进改造为主,重点在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农村户厕改造事关农民生活质量和品位、文明和健康、权利和尊严,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并统筹谋划,切实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这件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中农户改厕这块短板,为建设美丽夯实基础。

二、改厕任务

20xx年全县农户改厕任务1000座。

三、实施范围及任务分解

以我县确定的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为重点,以整村推进兼顾分户实施的原则,在镇实施改厕任务400套,在镇实施330套,在镇实施220套,在镇实施50套。

四、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三)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自主选择改厕类型和模式,建设改造适合当地又能更好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坚持“为用而建”,对验收合格的厕所建档立卡,强化管理。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抓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等工作。

五、实施办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确定改厕项目村和改厕任务。此项农村改厕工程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由中标公司统一对项目范围内农户改厕进行施工,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进行,建立改厕台账,实行挂牌销号,施工时要有前、中、后影像资料(人像作为参照物)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图纸、统一施工、统一调配、统一建档立卡。

六、改厕类型及标准

(一)改厕类型

结合我县实际,农村改厕项目建议农户以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宜水则水、应改尽改、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从本地实际出发,大力创新改厕模式、产品、工艺和技术。

(二)改厕标准

1、化粪池、厕具及配套材料须坚固、耐用、结构安全,坚持质量第一,要求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2、化粪池一定要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厕所包括地下部分化粪池、便器、厕屋地面(坑面)水泥硬化、排气管等,由工程队具体实施;老厕所地下部分瓮体清理、地上墙和顶的建设、地面和墙面的彩砖铺砌由农户自筹解决,便器水泥台面积不小于1.5平米。

七、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全县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工程招投标、宣传培训、监管督导、建档立卡、验收评估、资金发放等工作;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

乡镇政府职责:确定本区域改厕示范村,并对改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机构、专人管理、协同做好检查、验收及各类表格的上报工作;要强化“厕所革命”政策宣教和改厕技术使用,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白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区域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厕所后期管护服务的长效机制。

村委会职责:负责本村农户改厕登记、施工排序及施工队的住宿安排;配合县、乡两级督导、检查及验收工作;要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自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可以“一村一策”,探索建立完善的农村户厕管护服务机制,做到有人员,有制度,可持续、规范化,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了有人疏、粪污满了有人抽,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八、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确定示范村和任务数,召开协调会、培训会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建设改造,定期召开改厕工作推进会,加强督导考核,对已建成的农户分批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开展检查考评、资金发放等工作。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调度、督导、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农村改厕作为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督导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完善调度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

(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新进展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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