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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方案汇编

2022-01-18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专项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方案汇编,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9月30日上午,县纪委杨书记和组织部王部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约谈后,党组高度重视,于当天下午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局党组一致表示完全接受领导和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整改方案如下:

1.发现主要问题一:生态环保政治意识不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只是把成品油监管作为一般性的日常工作来看待,20xx年以来一直未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没有站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高度进行谋划和推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股股长、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将成品油监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按照县委要求做好成品油市场质量监管工作。

整改措施:

(一)加强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论述要求,坚决落实整改县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查反馈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召开党组会,将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决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对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安排。

(三)加强督办落实。根据上级部署和县局工作计划按月调度相关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会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予以全系统通报。

2.存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个别科室负责人在煤炭销售点抽样检查工作中,发现结果不合格后,没有及时送达告知书,导致该批次不合格煤炭全部售罄;应当事人请求,违规调低煤炭销售价格,减少了处罚金额。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管理,举一反三,做到各岗位切实履职尽责。

(一)对问题涉及的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其提高业务能力,杜绝出现工作漏洞。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在全系统倡导自学和培训相结合,节后立即安排各业务科室和基层所执法办案培训;组织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参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法律法规的的学习,集中培训每季度至少一次,以此提升业务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履职尽责的观念和认识。对近两年来有关生态环保的案件进行梳理,对办案程序、使用法律和处罚裁量等重点检查,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全面落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县市场监管局案件集体讨论工作意见》等制度文件,促进全系统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再提升。

(四)强化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加强同公安、环保、商务、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措施,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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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精彩范文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好打胜“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改善全区环境综合质量,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市20xx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油煤气环境综合整治、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等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助推全区涉水、涉气、涉危、涉放射源等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助推全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水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规范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4月底前,完成20xx、20xx年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建设后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狠抓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重点对钻井泥浆废液、钻井上液、压裂返排液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石油采出水全部处理达标同层回注。

(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改到位。全区不再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求10月底前对现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拆改。对已实施煤改气的锅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5月份,开展全区加油加气站挥发性气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部达标排放;要求各油气开发企业7月底前轻烃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建筑工地、储煤场、灰场、渣场、商砼站等治理工作。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三)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煤炭开采、采石等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加快受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任务,6月底前,全区在产煤矿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油气开采企业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95%以上。

(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油气开采过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泥浆岩屑、上清液、固废危废等污染物必须做到集中收集,统一转运,综合利用处置;同时,加强输油输气管线、运输车辆等日常管理,确保油气管道、运输车辆等污染隐患及时消除。规范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地块按规定实施风险管控和生态修复。

三、重点任务

(一)以“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为重点,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1.强化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统筹公开企业排污口、厂区管网、产治污环节责任人,上传运污车辆轨迹等信息,开展治污设施、排污口监控设备建设并联网。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及时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对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进行分析认证,并纳入监管范畴。实施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一口一档”等规范化建设。完成第一批、第二批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建设情况后督查,4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回头看”,实现涉水涉危企业信息全公开。

2.规范油煤气开采中的废水治理。油气开发企业建设联合站和集输站时,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装置,推进生产废水达标同层回注。同时,在注水站点周边建设地下水观测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控制雨水与煤尘同流造成地表污染,配套建设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完善煤炭洗选废水处理设施,提倡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同时,生产基地生活污水需配套建设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回用,切实提升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利用率。

3.继续推进企业驻地生活污水治理。企业驻地具备入网条件的要将生活污水并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无法覆盖和导致生活污水不能入网的,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作人员相对分散,生活污水不能收集的工作站点,要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处理等有效措施。年底前,全区企业驻地或大型站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4.深入推进企业尾水排放“减量化”治理。各相关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推进尾水回用,提高尾水资源化利用率。6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厂尾水油区回注试点建设。

5.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加强石油化工、煤化工、制药、烟草、果汁、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涉水行业企业配套治污设施建设,选用先进工艺,实现企业用水节约、排放达标、循环利用。现有治污设施的企业要实施提标改造,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8月底前,要求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完成治污设施建设。

(二)以燃煤燃气锅炉改造为重点,继续深化大气环境治理

1.深入开展燃煤气锅炉整治。各相关企业要加快推进锅炉和炉窑改造,强化大气环境管控。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拆改任务,6月底前拆改率达到80%以上,8月底前拆改率达到90%以上,10月底前拆改率达到100%以上。开展燃气锅炉自行监测,对不达标的,按照“不达标一台,改造一台”的原则,10月底前全部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

2.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以建材、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为重点,加快水泥、砖瓦、石灰、防水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4月份启动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工业炉窑污染减排治理,确保工业炉窑管理规范,达标排放。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坚决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本企业内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GB36886—20xx)规定Ш类限制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要降低使用频率,确定淘汰时限,及时退出。进一步规范非道路机械的使用,开展工程机械排放监测,严防工程机械超标排放。

4.继续开展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完成厂区内外道路扬尘治理。各类储煤场、灰场、渣场必须采用筒仓、封闭煤棚等方式,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所有物料运输车辆须全覆盖后上路。

5.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有关要求,对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定期开展复检复测;要求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要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检测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辖区油气开发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场站内轻烃类废气回收治理,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新建、在建的VOCS排放项目,必须建设VOCS治理设施,达标后投运。

(三)以绿色矿山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治理

1.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新建露天矿山加以控制,对现有企业要求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确保对受损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及时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2.推进保护区、景区矿业权有序退出。严格落实《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建立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机制,分类处置,推进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和生态恢复治理。

3.严格落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要求,在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不触线、不越线。

(四)以固废集中处置为重点,扎实推进土壤环境整治

1.深化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大整治。油煤气开发企业要认真贯彻《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落实《市油气开发清洁井场建设标准》要求,强化对老旧井场治污设施的维修管护,新建井场必须在投产前建成清洁井场,改扩建井场必须及时完善清洁井场,特殊井场要达到整洁卫生,做到井场内污染物不出井场。6月底前,清洁井场建成率达到95%。全区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严格落实《市煤炭开采清洁矿井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清洁矿井建设,建设生产废水分类处置系统,煤矿雨水收集和废水应急设施,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储煤区、煤泥晾晒场、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强化临时堆放场的运行管理,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确保10月底前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

2.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油气开发企业要结合我区油气开发区地形特征、油(气)区分布以及开发单位油气开发计划,合理规划油气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地点、覆盖范围以及政策实施期限,全面完成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对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综合利用。原则上一个采油厂(作业区)建设一个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使用年限一般要满足3年以上。煤炭开采企业规范建设矸石临时堆存场,煤炭洗选企业要规范煤炭洗选废弃物的处置,所有产生煤泥全部综合利用。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过程监管。继续规范油煤气开发、石油化工、煤化工、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的含油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油煤气开发企业要以区(队、站)为单位,按危废处置要求建成危险废物暂存点。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所有含油污泥处置企业要达到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即达到《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xx)标准,且场内贮存泥渣不得超过一年,定期汇总经营情况,每月10日前报生态环境部门。

4.推进重点企业土壤污染整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配合做好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制定土壤监测方案并实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污染地块实行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已经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要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时,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先报备后实施。

5.提升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能力。辖区油气开采企业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重点风险源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贮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安全防范能力。要对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输油管线及时更换,确保隐患管线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要开展重点风险源点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辖区内所有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同于危废管理,需分类集中处置。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资料必须保存3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中省市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申领、方案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执行报告上传等工作,做到全过程管控。8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发证率、登记率均达到100%,形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实现本辖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对20xx年至20xx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证后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求企业承诺整改时限,按期完成各项整改,真正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自证守法,坚决杜绝无证排污。

(二)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优化企业布局和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推进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部分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加强与部门和地方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推进将环评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积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各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清洁生产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治理,通过清洁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减轻污染和保护环境。纳入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要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上报审核评估资料,年内完成审核评估任务。

(四)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要按照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经费,及时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上传监测数据,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要及时与中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真实准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五)建立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制度。电磁辐射使用和建设单位(如移动、联通、国电、地电和铁塔公司)在建设基站的过程,要确保生态植被恢复到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应管控制度。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建立完善台账,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根据企业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见附件)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按季度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使用上限处罚、强制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手段,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要采取扣除退税、区域限批、限贷等措施,在银行、环保、税务等诚信系统留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部门联动机制的运用,加大执法监督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追究力度。

(三)坚持科学引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要围绕“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精准治理,及时落实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并及时采取监督监测、交叉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企业排污口监测监管,分析数据变化趋势,追根溯源,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治理,推进企业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强化督察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结合各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制定问题清单,健全验收销号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排名抄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着力报道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行动迅速、推动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方案精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实用


为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斩污清零”突击月活动,根据县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5个专项行动方案。

一、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围绕重点区域道路保洁、渣土运输等方面,全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遏制反弹趋势。

(二)整改措施:

1.优化道路保洁方式。一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区设一名经理,配备洒水车2辆,扫路机1辆,吸尘车1辆,负责路面保洁、绿化带保洁、人行道保洁、河道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道路洗扫、垃圾桶(箱)清洗等,做到城区保洁无缝隙全覆盖。每个保洁区。二是开展全城清洁行动。对城区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清洗;增加洒水频次,充分利用环卫作业车辆,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水平,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主次街道坚持每天不少于6次洒水作业。实行错时清洗,早上7:00以前、下午6:00以后进行清洗,确保清洗效率和清洗质量。三是加强重点路段治理。对监测点周边道路重点清洗,实行“人工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高压冲洗”四位一体的作业体制。(责任科室:环卫中心,责任人:王福海)

2.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车辆。严肃查处渣土违法运输行为,彻底杜绝“抛、洒、滴、漏”现象。一是严格出入口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大各出土点位巡查力度,确保运输车辆平槽运输、苫盖严密,车轮车体干净上路。要求渣土公司运输前必须落实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设施,硬化运输道路,做到对出入车辆100%进行冲洗,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和洒水车,施工工地达不到出车条件的严禁渣土车辆参与运营。二是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渣土运输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督促建立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培训管理机制,强化渣土运输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责任主体意识,并完善渣土公司运输车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三是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实行定点盯守、动态巡查并与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实时信息相结合,对运输线路进行拉网式执法巡查,无盲区、无死角,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一旦出现沿途撒漏等情况能够及时进行处置。四是加大处罚力度。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建设、交运等执法部门,开展对建筑渣土处置管理的日常检查和联合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处置渣土行为。(责任科室:渣土办,责任人:刘常超)

(三)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二、国省道路扬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县三处国省道路在线监测点颗粒物浓度在全市排名中游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开展道路大清理、大清扫活动。集中人员、机械彻底清理道路路面及两侧积存的杂土、煤尘、垃圾、粉尘、石屑等,清理过程中采取抑尘措施。并根据车流量、路面扬尘污染程度等因素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建立重点整治清单,加强日常清扫、洒水等保洁工作。

2.加强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机械作业采取“三机四步法”,每天对所有路段至少清扫、洒水各两遍,保洁员全过程巡回保洁;实行定人、定路段、定时间,全天候洒水降尘,合理制定洗路计划,定期进行道路清扫与冲洗联合作业,抑制路面扬尘,确保每条道路都能保持路面见本色,路面无明显泥痕、污物,做到“路面净、不起尘”。

3.实行道路保洁作业分级管理。每日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不低于两次,清扫和洒水覆盖到每个车道,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落实细化道路洒水、洗扫措施,提升洒水、洗扫作业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能力。除在国省公路干线进行常规的降尘作业外,重点路段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加大洒水量,实现污染防治整治常态化管理。

4.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对国省道环境治理情况全方位进行督导,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全天候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同时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保洁公司按时整改到位。

(三)责任科室: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四)责任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区内无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整改措施:

1.全面取缔建成区内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和占道经营;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厨具、桌椅、板凳等经营工具、物品,有固定门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禁止在店外烧烤、煎炒食品,要全部进店入厅,烧烤一律进屋、进院。引导烧烤经营者进入已建成的舜耕烧烤广场,使用无烟烧烤设备。

2.餐饮服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标准安装餐厨油烟净化设施。设施须与厨房风机相匹配、净化率在95%以上,油烟排放必须稳定达标。油烟排放管道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设备噪声不能超标,不得扰民。

3.加强现有餐饮饭店油烟污染治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的要正常开启使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必须符合《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未正常使用或超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的,责令限期安装。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治理或关闭。按照《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气体检测,对油烟净化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需经再次检测,直至检测达标后方可正常运行使用。

4.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清洗维护记录。油烟净化设施原则上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芯一次,说明书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禁止城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高污染燃料,督促、引导餐饮经营者改用清洁能源。

(三)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四)责任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四、城区粪污无害化处置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加强城区化粪池日常管理,定期对化粪池进行巡检,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抓紧实施提升改造,确保做到雨污彻底分离、防渗到位,避免降雨时雨水汇入。

(二)整改措施:

1.安排专人负责公厕管理。定期对化粪池进行巡检,确保防渗到位,公厕化粪池每季度清理疏通不少于1次。

2.明确作业标准。化粪池内粪便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经吸粪车转运处置,确保无外溢。化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

3.严格作业程序。一是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再用长竹杆(8m)搅散化粪池内杂物结块层。二是把吸粪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5m长,备3条)放入化粪池内。三是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至化粪池内的化粪结块物吸完为止,防止弄脏工作现场和过往行人的衣物。四是盖好化粪池井盖,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和所有工具。五是在化粪池井盖打开后15秒,人不站在池边,禁止在池边点火或吸烟,以防沼气着火烧伤人。六是化粪池井盖打开后工作员不能离开现场,清洁完毕后,随手盖好井盖,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

(三)责任科室:环卫中心、公园广场管理办公室

(四)责任人:王福海、赵广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五、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过程规范化,切实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整改措施:

1.规范垃圾处理。一是原垃圾填埋区已全部用橡胶膜覆盖封场,为有效消除垃圾堆体产生的沼气,经导气石笼进行收集沼气,传输至火炬燃烧(去除甲烷气体)系统。二是新产生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强化垃圾集中处理过程规范,建立日常进场记录,进场检测—过磅计量—倾倒--平铺—压实—堆体—覆土,严格按照程序运行。

2.规范垃圾渗滤液处置。采取MBR(硝化+反硝化+外置式超滤)+纳滤+反渗透膜处理工艺,租赁移动式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做到当日产生的渗滤液当日处理完毕。建立生活垃圾渗滤液问题台账,建立销号管理工作体系,有效解决垃圾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3.严格日常管理。定期清理截洪沟,保障排水畅通;坚持对填埋库区进行长期消杀工作,做好周边环境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责任科室:振兴垃圾填埋场

(四)责任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精选】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积极发动乡村两级干群力量,群策群力排查风险隐患,抓牢抓实整改,严防各类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放在当前首要位置,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完成安全风险排查问题整改。

(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排查。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废物混堆混放、台账不清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企业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进行固废(危废)鉴别,并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责任人:吴隆、杨建华)

(二)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及辐射安全管理。对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3家二级医疗机构、8家乡(镇)及松源社区医院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查,加强对三维利纸业有限公司辐射源的监管。(责任人:吴隆、杨建华)

(三)开展饮用水源地、垃圾、污水等环境风险排查。对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乐松矿业和三和矿业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责任人:罗荣政、吴隆负责)

(四)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方面的排查。深化整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工作制度。(责任人:罗荣政、吴隆负责)

(五)开展机关内部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合办公室做好消防、用电安全检查;监测站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董昌鉴、王暾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5日)。成立环境安全领域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县环境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根据分工,全面开展排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处置及辐射是否安全管理;饮用水源地、垃圾、污水和2家尾矿库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办公场所消防、用电是否安全;实验室是否安全。各责任人要在3月底前完成现场摸底,填好环境安全检查表,及时报送排查情况,办公室要统一将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将整改自查表上报县安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检查人员及时跟踪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给办公室,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安全风险排查对象,明确责任主体,组织现场排查。各责任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原则,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领域检查。

(二)强化督促整改力度。要统筹推动,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问题单位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逐一整改到位,防止环境安全领域的事故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生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领域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领域检查工作。

【精选】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方案分享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监督作用,全面收集生态环境问题相关线索,实现我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和集中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切实解决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员: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监控中心副主任

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科科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宣教科科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三、工作时限

与市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同步,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日。

四、设立热线电话

市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开通两部生态环境问题民情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

县级开通两部生态环境问题民情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

五、组织方式

(一)加强宣传

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布热线电话,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让群众知晓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渠道,制定并固化宣传模板。

(二)优化流程

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市督导调度指挥中心接听案件的接收、转办、回复;

督导信访科负责局信访科电话的接听、转办、闭环等;

执法大队及属地镇街负责转办案件调查及处置案件后督导;

宣教科负责热线电话的宣传等。

(三)强化督导调度

依托市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将民情热线推进情况纳入“三级六长”调度内容,每天对热线反映问题办理情况、销号情况等进行汇总,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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