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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汇编

2022-01-13
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与我们的行动息息相关,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精彩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汇编”,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xx〕10号)和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委农办〔20xx〕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力争到20xx年,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0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60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0家;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规范的“三会一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和完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电算化;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到20xx年10月,对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全部纳入农产品可追溯平台管理。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4月)。成立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制定《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部署任务,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召开全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同时对现有合作社示范社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对试点发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验收,同时总结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级示范社评选、项目申报和“千人带千社”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盈余分配和利益联结制度,强化资产、财务和成员账户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合作模式和服务手段,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力。

(二)实行项目倾斜。对列入规范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各类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改善合作社的生产、管理条件,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

(三)加强培训辅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培训组织体系。争取专项培训经费,依托科教股,分期分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辅导员进行培训,为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人才提供支持。

(四)推进联合社发展。推动合作社的行业性、区域性的纵向和横向联合,发展一批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注重在产业规划、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发挥联合社作用,突破目前一些单体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强、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

(五)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支持力度,灵活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依法取得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可以作抵押办理贷款。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保险产品。

(六)增强营销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精准选择目标市场,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特色产品直销店(点),加快构建少环节、畅通高效的线下自主品牌农产品营销。发展农村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合作社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推动“电子商务+地方特色产品”、“电子商务+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品牌农副产品”的深度融合,借助电商网络资源,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拉长电商产业链条,不断拓宽合作社营销渠道。

四、职责分工

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发改科技、财政、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税务、供销、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引领我县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

(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

(三)县发改、财政、林业、水利、供销、金融等部门:分别负责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或领办创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对有不规范行为的合作社加强指导。

(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合作社试点工作宣传报道。

(五)各乡镇(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合作社清理整顿及各项监测申报工作。

(六)税务部门: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为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报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定期播放报道合作社专题节目,面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扶持政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利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统一建立“一社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合作社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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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方案实用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印发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准确把握清理范围和工作步骤,严格依法分类处置,做好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助力“10+N”特色产业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合作社发展迅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合作社发展、促进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助力“10+N”特色产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良好环境的客观要求。据统计,我区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合作社3008家,各镇摸排上报合作社仅2577家,其中未运营合作社846家,存在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等问题,给合作社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谋划,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清理整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合作社发展、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的部署要求,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目的,以集中清理“空壳社”为重点,坚持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做好统筹安排,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整顿及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社组织机构有效运转,不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厘清产权关系归属,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作用持续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到20xx年10月底,力争运营规范及较规范的合作社达到60%以上,引导“空壳社”开展注销登记。

三、清理整顿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清理整顿内容。各镇各部门要对合作社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摸排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清理整顿主要包括以下六类:(1)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2)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3)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4)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5)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6)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二)分类处置

1.指导规范办社。对依法办社、守法经营、实际运作、辐射带动能力强,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尚有欠缺的合作社,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虽达不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合作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规范整治,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引导注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一是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二是没有开展年报申报工作、不按时申报纳税的。三是已过整改期限,仍未进行整改的。四是对缺乏农民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家庭农场等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可劝导其自愿注销合作社,依法登记为其他市场主体。五是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清算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可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

3.依法撤销吊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社,由区市场监管局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且情节严重的。二是登记事项变更后未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满6个月、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或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经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连续两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是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

4.依法严厉查处。一是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区财政局或区发改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二是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由金融部门会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查处。

(三)职责分工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将应当撤销、吊销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作出相应的处置,并反馈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对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合作社注销程序及所需资料等反馈各镇,并对各镇组织提交的注销申请,尽最大限度简化合作社注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开展“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

2.区税务局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将未正常报税合作社名单反馈各镇,引导其注销。

3.区林草局、供销社负责对各业务领域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对未运营合作社进行登记,并反馈各镇。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合作社辅导员培训、政策宣传,指导各镇做好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及时掌握全区合作社基本情况及“空壳社”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同时,向省市区汇总上报合作社月调度情况。

5.各镇具体负责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及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一是摸清辖区内合作社底数,按照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空壳社”的标准,逐社建立台账,引导“空壳社”自愿注销,进行清理整顿,并将属于撤销、吊销、注销、列入异常名录等形式的合作社提供给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理。二是按照“一社一辅导员”的要求,落实辅导员责任,对辖区内合作社逐个指导规范。三是按照省市“合作社月调度”工作要求,各镇要确立专人,将合作社规范化提升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步骤

全区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从20xx年4月6日开始,到20xx年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林草局、供销社于4月10日前向各镇反馈梳理后的合作社名单。各镇成立合作社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召开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以合作社辅导员为依托,依据前期排查情况及有关单位反馈名单,逐社进行查证核实,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6月30日)。各镇通过实地检查合作社基本信息,准确掌握其成员出资、合作方式、经营规模、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分析、甄别其具体运营情况。对整顿后基本能正常运行的,各镇要加强指导,下达“整改通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规范合作社运行,助力乡村振兴。对整顿后仍无法正常运行的,各镇要督促、引导其自行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完善提升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要按照“一社一策”原则,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能规范运营的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完善。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镇通报批评,积极营造规范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区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各镇清理整顿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查漏补缺,在认真总结清理整顿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各镇总结报告进行抽查,分镇排列名次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按照《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整顿工作在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进行,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结合各自职责强化指导服务,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供销社、区税务局、区金融办要组织力量对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及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推动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工作推进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和进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定期汇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清理整顿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积极指导服务。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从严核查,不留死角。各镇要对本辖区内注册的合作社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组织合作社辅导员对合作社进行指导服务,指导合作社规范经营或引导注销。合作社辅导员入社指导时要严格对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加强回头督促检查,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

(四)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强化合作社质量提升长效措施,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

【荐】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方案合集


近年来,我镇通过大力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据统计全镇现有家庭农场97家,合作社62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合作社10家,初步形成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各类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农民增收的基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xx〕20号)、《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东农办〔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为目标,实现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规范、财务社务管理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到20xx年底,实现镇域内所有自然村家庭农场全覆盖;所有社区围绕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创建运行规范、引领带动的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镇级动态名录,定期清理监测不达标的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比例达到30%。

二、创建任务

(一)引导培育家庭农场

1.适度规模。在我镇范围内,现有一定规模产业基础,优先培育粮食种植。种植业面积50亩以上;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50亩以上;或年出栏家禽达1000只以上;或设施栽培达20亩以上。在缺水易旱地区以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或养殖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引导规模适度种植农户培育成家庭农场,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步伐。禁止在县域内国、省、市道路及县主干道沿线、城市待建设区等发展新家庭农场。

2.鼓励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家庭农场。鼓励乡村能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技术员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小农户向现代家庭农场转变。

3.系统管理。将全镇已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推进完善名录系统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依托名录系统做好指导服务、运行监测等工作。

(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

1.引导农民合作社集聚各类要素资源。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开展民宿经济,抱团发展;位于镇中北部社区发展粮食生产订单收购,签定收购合同,开展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或在有建设性用地条件下开展农产品加工等,打造市场品牌。

2.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开展病虫防治服务、农资合作社开展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或半程化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县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科学分配盈余,建立档案台账。

4.及时上报更新系统。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和填报新农直报系统。

三、创建举措

(一)落实相关政策。一是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三是组织实施《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二)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和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立县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动态名录,镇域内运行正常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全部录入,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示范引领。根据《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扎实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评定和监测活动,每两年监测一次,对监测不合格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取消示范资格。

(四)做好清理整顿。各社区在镇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对镇域内所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做到逐个排查,一个不漏。在全面普查基础上,重点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场)”、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挂牌社(场)”、注册后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僵尸社(场)”进行清查。经镇领导组认定后予以上报清理注销。以后每年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对新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进行清理。

(五)抓好风险排查。建立镇、社区风险排查机制,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领域排查发现的金融风险和问题,建立登记在案制度和化解处置台账,及时了解化解处置情况。对排查出疑似有非法集资风险和问题的,及时报告镇政府上报县政府,通报县金融等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识别认定和风险化解工作。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重点排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垄断农业资源、侵犯农民群众合法财产、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问题。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将线索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并上报。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对设施农业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坚决做到不予项目支持。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申报审批时,实行一票否决,在各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中不予支持。

(六)继续健全辅导员队伍。依托县镇农技、农机、农经技术人员,建立完善县镇辅导员制度,采取定期巡查走访等形式,督促辅导员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给予指导服务。

(七)开展业务培训。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结合,委托县农广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通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素质及经营管理水平,系统掌握农业种植、养殖、经营合作等方面的最新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4月底前)。根据《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和认定条件(试行)》《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条件(试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各项规范文件。成立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任务,各社区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本社区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部署。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从20xx年1月在全县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行动。对县域内所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对不合格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行动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培育规范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一是加大培育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动员,实现镇域内所有自然村家庭农场全覆盖。二是强化规范建设。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加强财务及台账规范记录,推进农民合作社盈余科学分配,统一制度、档案、台账建设,进行检查、规范。三是抓好示范管理。在全面指导的基础上,重点对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按照建设任务目标进行规范指导,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行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探索新道路。四是提升经营能力。引导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绿色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品一标”认证等。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面、全方位对全镇辅导员、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培训,完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20xx年底迎接试点工作中期评估。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镇将对各社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下,建立镇级联审工作机制,镇领导组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把试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量化指标,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镇农经站牵头抓好具体创建工作落实,健全镇、社区两级辅导员队伍,制定辅导员工作制度。镇市场监管局负责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市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建设,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等。镇财政局负责落实政策扶持措施,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并做好相关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成立的领导小组,要完善体系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推进力度。把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落实分解责任,加强指导检查,促进各项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性质、发展规模、运营管理等进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注重总结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培育典型,强化示范推广,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努力营造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精彩范文 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乡村振兴“三步走”为主线,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创新培训方式,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为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重点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

20xx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继续按省、市、县分层分类开展。项目资金111万元,全县共培训407人(含增加10%培训任务),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见附件。其中省级培训共47人,由省农广校组织,重点开展各类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市级培训共34人,由市级农民培训机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共青团、浙大农研院等部门共同组织,重点开展退役军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长三角城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带头人创新创业等专题培训;县级培训共326人,其中282人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广校)组织培训,44人(骨干农机手)由县农业机械促进服务中心组织培训。

(一)聚焦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围绕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管理水平,促进粮食丰收。围绕经济作物生产,因地制宜开展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围绕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加强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操作和安全使用水平,促进丰产丰收。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围绕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推进产业“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以规模化种植、集约化栽培、机械化管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头人培育,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

(三)大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重点面向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返乡入乡群体,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产业格局、乡风民俗等为重点,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了解掌握“三农”政策,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创业创新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以电商营销、直播带货、农村文旅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培训内容,大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围绕市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以强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为导向,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物联网+”智慧农业、对外贸易、产业化联合体打造等为内容,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民企业家创业展业能力。

(四)强化乡村建设行动人才支撑。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妇幼工作、文旅体育、环境整治、乡村康养、卫生防疫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三、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杯子、笔记本、笔、包、服装、口罩等)购置、在线教学资源费(每人费用标准120元)、资料印制、组织招生、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以及培训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遴选培训对象。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精准遴选培训对象,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参训农民的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宣传力度,做到有愿望参加培训的农民应知尽知。

(二)创新培育内容与模式。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订单式”“差异化”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要顺应农民需求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同时将转基因科普、党史学习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实地学习外地先进典型和模式。加大在线教学力度,探索利用天天学农新平台开展线上教学试点工作,把利用天天学农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学习作为培训跟踪服务阶段(总学时30学时)的内容,培训课时12学时,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

(三)大力强化培育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积极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实施、系统管理、项目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教育资源,构建多元化培训载体。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鼓励利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四)注重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培训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遴选优化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巩固管理者队伍,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加强线上线下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政方针、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纳入培训课程。支持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的作用,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有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大人才培养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金融信贷,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农商银行面向农民开展相关信贷业务,帮助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支持并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妇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严格培训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要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肃财务和培训工作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县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等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履行资金监管责任,保障资金使用有力有效。

(四)推广培育成果。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挖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故事,大力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精彩方案: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提高我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经济发展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标准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顾客满意度达到我市领先水平,培育二家服务名牌企业。

——区域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均衡,现代农业发展走到全国前列,地区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些由我区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在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等重点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优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加强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

服务业増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围绕日用瓷、日用玻璃、绿色造纸、洗涤产品完善轻工日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新型家具设计和开发,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家纺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特色高端纺织品。加快推进文体用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妇幼、老年人和残疾人用品功能设计和安全标准化,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名牌产品达到5-1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三)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农产品、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围绕蔬菜、干鲜果、杂粮、食用菌、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振兴发展传统食品、特色食品、现代食品三大食品产业。指导帮扶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以二维码为追溯标识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餐饮品牌建设,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塑造工程品牌形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新增省建筑工程汾水杯3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区乡道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质量水平。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决策,保证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质量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从规划设计、建材及部品生产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管理体系升级。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筑部品、绿色产品、绿色建筑认证和相应检验检测,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2-3家服务品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扩大服务质量升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演艺、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一些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店,培育1-2个左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引导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创建家政企业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制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物流业智慧发展,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构建立体式现代物流产业格局。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会展业提速发展,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推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综合效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接文化旅游板块产业集聚、品牌塑造,办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生态等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全城旅游理念和“旅游+”“+旅游”的思路,建设国际一流、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娱乐休闲、康养度假设施,拉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旅游供给结构,带动深度旅游,促进全城旅游。加强旅游教育、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教育名师”“旅游工匠”“金牌导游”“旅游服务明星”评选推广,全面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影响力。在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单位,推动旅游景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发优秀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念好“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旅游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智慧化、数字化、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建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对象广泛、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房地产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八)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入中部城市群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质量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九)开展生态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生态质量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严控大气污染。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健全污染土地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生态体建设。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物种资源丰富度和综合植被覆盖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xx年下降2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十)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深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全面强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等新技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与促进,全面提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服务牵引、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开发党政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监测预警、工业控制安全、加密类信息、信息安全终端及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新架构、新应用和新模式,结合II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需求引领、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共同推进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覆盖服务质量评价、数据(信息)保护、运行维护、云计算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测评认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质量创新攻关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战略发展,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提供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依托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积极优化“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形成集科研教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军品生产于一体的国防工业集群和军民融合板块,努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立创新攻关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质量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质量培训和会商会诊,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单个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些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对接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度融合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加快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民生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工程标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网络安全、行政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品牌创新建设

以产业集聚地为龙头,开展品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地方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推选和培育保护,开展“中国品牌日”、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打造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荐机制,引导我区优秀的组织和人才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对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统筹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推进计量检测资源军民共享,开展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打造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市标准云平台、标准孵化基地、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等省级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秀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企业。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与高等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共同建设,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组织一支质量培训和管理咨询的专家队伍,强化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匠心传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探索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重点,提高执法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要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积极探索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开展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研究,积极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健全完善质量综合统计分析制度,围绕区域经济、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通过信息汇集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质量发展建议。推动我区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反映区域质量发展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实现质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强化数据信息分析运用,建立集信息、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推广实行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行业服务监管、服务质量及用户申诉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九)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步伐。推动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质量信用报告。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强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积极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増强行业协(商)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开展质量首负责任制承诺试点,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把增强竞争优势的重点放在以质取胜上来,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走出“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之路,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发展统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提升职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各乡(街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质量提升情况报告制度,区乡两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狠抓督察考核

建立完善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和质量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把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纳入督办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健全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优先采购各级质量奖获得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区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把质量理论纳入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精彩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农发改投资〔20xx〕1351号)文件精神,为了扎实做好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用生态发展理念引领畜牧业,通过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粪污治理设施、粪污循环利用设施的“填平补齐”建设,构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全县域种养结合发展新格局,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提高县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促进县畜禽养殖合理布局,建立种养结合、绿色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通过项目的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符合条件的若干个县域内正常运营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负责实施。实施主体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

遴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连续稳定的畜禽养殖规模;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齐全;

3、企业运行良好,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

四、建设内容

20xx年实施19家规模养殖场4大类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县昌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1320㎡(20m*8.25m*8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5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干粪堆肥场200㎡;粪污贮存池1个1000m³;液体肥贮存池500m³;6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采购1台干湿分离机;2台粪污泵,1辆30铲车。

2、县富百苹果专业合作社(母猪扩繁场+育肥场)

土建工程:包括4000㎡(250㎡*16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4600㎡(100m*46m)有机肥加工车间屋面及维护结构改造;500m³果园液体肥贮存池的建设;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5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

3、县京兆盛荣果畜专业合作社(石家庄养殖场+京兆村养殖场)

土建工程:包括石家庄场8栋7200㎡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0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干粪堆肥场100㎡;粪污贮存池1个1000m³;液体肥贮存池500m³;10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京兆村场1620㎡(30m*9m*6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0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干粪堆肥场100㎡;粪污贮存池1个1000m³;液体肥贮存池500m³;4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采购2台干湿分离机。

4、康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2070㎡(35m*9m*4栋,18*36*1,,18*9*1)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干粪堆肥场100㎡;液体肥贮存池500m³;6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采购1台液体肥运送车;1台固体肥运送车;4套自动清粪设备;1台干湿分离机。

5、县明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4200㎡(30m*10m*14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5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液体肥贮存池500m³;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6、田野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蒲荣养殖场+上珊瑚金猪崽养殖场)

土建工程:包括12695m³(63m*31m*6.5m)氧化塘的建设;4500m³(30m*30m*5m)晾晒池的建设;液体肥贮存池500m³;6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1台干湿分离机。

7、本源旧县基地

包括500m³果园液体肥贮存池的建设;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8、新希望本香集团(将该项目调整给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混合收集池1座,1000m³;发酵设备基础1项,3000㎡,设备间与控制中心,350㎡,输送设备间1座,800㎡,垫料暂存间1座,1700㎡。

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固液分离进料设施1套;固液分离机1套;二级分离系统1套;智能发酵设备1套;装载机2台。

9、县畅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5400㎡(72*75)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建设。

仪器设备:采购2台铲车;2台叉车;5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3台固体有机肥运送车。

10、水渭川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2400㎡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建设。

仪器设备:采购6台铲车;4台叉车;10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

11、果畜结合示范点4个(黄章上草地陆地源、槐柏镇东头李飞飞家庭农场、杨舒便民服务中心秦康果畜有限公司、交口河镇崾蚬甜透心苹果专业合作社)

此模式仅限20xx年6月底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代养模式,分别配套与设计规模相匹配的地上太阳能沼气设备1套。

12、县琦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1万吨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建设。

仪器设备:1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13、绿佳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新建贮存池1座、有机肥贮藏库房、贮存池封顶加固、猪场出风口改造及150亩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等。

仪器设备:采购2台大型液体肥运送车、6台小型液体肥运送车、1台干湿分离机。

五、工程及物资采购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土建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招投标、议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实施;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招标采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实施方案的补贴范围和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解决。自筹资金比例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六、专项资金补贴方向

该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列支1060万元。其中规模养殖企业1007万元(含20xx年果畜结合示范点4个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其中规划、工程勘察设计费1%,建设单位管理费2%,工程建设监理费2%。)5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液体肥田间输送及施用管网、改造或新建有机肥加工厂并配套补齐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及其他设备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勘察设计、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招投标及监理费用等。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10月16日-12月15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

第三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做好总结验收、整理汇总资料、进行工作总结,建立档案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施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陈全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督查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项目技术指导、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等。

(二)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厅要求,分别在11月20日、12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二是建立项目定期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半个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1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强化资金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出现骗补和挪用,严禁截留和超范围支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由财政局、纪工委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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