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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范本

2021-12-31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精彩范文 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范本”,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圆满完成清洁取暖任务目标,根据《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生物质取暖等多元化改造,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年度任务目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县确保完成市级清洁取暖改造任务3224户,同时按照查缺补漏、应改尽改的原则,基本实现我县清洁取暖全覆盖。对20xx年实施清洁取暖以来的设备设施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清洁取暖工程正常运行。

三、改造方式

(一)气代煤。在已整建制实施气代煤的村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改造,群众迫切要求改造,5年内无拆迁计划的村居,由燃气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燃气壁挂炉取暖。

(二)生物质。在3-5年内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居、已经整建制实施生物质改造的村居、不适宜其他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全面进行查缺补漏,开展生物质取暖改造。

冬季取暖改造任务是自然村整建制改造,气代煤的自然村改气比例应不低于80%,不具备进行气代煤改造条件的常住户,全部以生物质采暖等方式改造。

四、补贴政策

对列入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用户或项目,实施财政补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其余资金由市、县按3:7比例分担。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一)气代煤

1.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的标准补贴燃气企业,所需补贴资金按照市级以上、县、镇58:32:10比例分担。由燃气企业先行垫付,燃气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建设费用。

2.燃气壁挂炉按照购买价格的70%(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的标准补贴用户,县政府每户追加补贴700元,共计最高补贴3400元。所需补贴资金按照市级以上、县、镇、金捷46:34:10:10比例分担。

3.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按照3:7比例分担。

(二)生物质取暖

1.生物质炉具补贴。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85%(每户最高补贴3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所需资金按照比例使用上级资金,剩余资金由县财政按比例补贴。付款方式继续执行20xx年付款政策。

2.生物质燃料补贴。对取暖用生物质燃料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吨,购买生物质燃料量不足2吨的据实补贴。

(三)延续运行费用补贴

对列入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用户,运行费用实行连补6年的补贴政策。

(四)困难群体

对参与清洁取暖工程的特别困难群体补贴政策,执行《县特别困难群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补助工程实施方案》。

(五)公服机构

20xx年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清洁取暖改造的,按照采暖面积15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数,不享受财政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建设实施。各镇办结合实际,按照应改尽改、查缺补漏的原则,确定建设推进计划。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督促供热、供气等企业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二)设备选购和服务保障。各镇办根据各自实际选择适合的取暖方式,组织各村居从市级招标入围的采暖设备中择优选购,壁挂炉设备由金捷天然气公司与供货商签订协议;生物质取暖设备由各镇办与供货商签订协议;对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等,按照要求进行招标。

(三)项目验收。清洁取暖工程完工后,各镇办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初验,形成验收报告后,向县清洁取暖指挥部书面提交县级验收申请,县住建局委托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进行综合验收。各镇办做好用户信息统计工作,切实规范台账录入和管理,确保台账真实准确。

(四)时间安排。各镇办尽早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20xx年度工程建设,同时各镇办牵头完成对20xx年实施清洁取暖以来的设备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组织企业与群众进行交底,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既“清”又“暖”,改一户、满意一户,如期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任务。要重点对虽已列入三年搬迁改造计划、但无法实施搬迁的村庄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补贴政策,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三)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单位、各部门尽快开展设备选购、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供暖模式、服务质量、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避免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等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调试验收。

(四)扎实抓好安全管理。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继续实行“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气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县清洁取暖指挥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各镇办、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并督促限期整改。

(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和使用常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让清洁取暖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形成推进建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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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好我县20xx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市政府下达我县20xx年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任务为4086户,根据我县实际,集中在镇进行实施。

二、改造方式

(一)设备采购。“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设备采购采取“统招分签”的办法。市级负责设备的统一采购、资金的统一结算,县能源局代表县政府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并负责设备安装。

(二)设备选型。全县“煤改电”统一选用空气源热泵类电采暖设备。

(三)设备补贴。用户分单位用户和居民用户两类进行。居民用户,设备统一按每户三匹标准执行设备和配套工程政策性资金补贴,财政资金按照132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700元/户(含末端改造费用2000元/户),市本级财政资金3000元/户,县(市、区)财政资金5500元/户;单位集体用户,财政资金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0元/户。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

县人民政府是我县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安装实施责任主体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级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核后执行。

县人民政府根据我县“煤改电”具体数量等情况,自行选定设备安装主体及方式,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具体负责“煤改电”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并协调“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和后期电网逐户连接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原则上镇及各乡村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县直相关单位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设备仓储安装及监理单位的招标,负责全县“煤改电”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等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修订和完善我县“煤改电”电价政策等相关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向上级争取我县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健全完善并落实清洁取暖“煤改电”财政支持政策,会同县能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的下达工作。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供电公司支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确定收费方式;

2.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我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3.监理中标企业负责对设备中标企业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对电采暖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全程监督,负责工程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完成,保障供暖设备正常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20日前)

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市20xx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本行政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目标任务,在逐村逐户摸清清洁取暖“煤改电”居民和单位的数量及对应的各类设备型号、数量过程中,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

(二)组织实施(7月20日—10月15日)

1、县能源局要立即确定施工方案,需要进行招标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要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2、县人民政府“煤改电”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供电公司和各中标企业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解决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和居民户内设施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三)验收总结(10月16日—10月31日)

县“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对“煤改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五、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煤改电”项目工作专班和“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机构附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煤改电”工程既是一项造福老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好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煤改电”项目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清洁取暖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细化工作方案。县能源局要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指标化、目标台账化、责任清单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工。

(四)建立调度制度。县“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工作调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以旬报形式上报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五)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结合“煤改电”改造计划组织设备供应合同,优先保障全县改造居民温暖过冬;县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六)做好群众工作。县“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煤改电”工程真正成为“学党史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精彩范文 县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进一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县各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部署,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乡风文明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以清洁村庄的扎实行动改善村容村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具体要求

紧紧围绕“三清一改”,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分门别类制定处理措施,确保村庄清洁行动有实实在在的效果。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污染问题。

2、清理村内坑塘沟渠。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4、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5、打造“美丽庭院”。引导群众开展“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活动,建美丽庭院,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6、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讲、评、帮、乐、庆”献爱心、送温暖,自愿、无偿向社会上的老弱病残提供公益服务活动。宣传疫情防控生活常识;宣传“三清一改”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搞好门前“三包”,使清洁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自觉成为根植于内心的良好修养,多角度、多措并举,努力打赢打好一场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的攻坚战。

三、组织实施

1、工作部署。20xx年4月开始启动实施。各行政村要明确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利用广播、微信、明白纸、标语、条幅、公示栏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明确标准。明确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通过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3、集中整治。结合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抓住关键节点,集中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持续推进。实行阶段部署、常态保持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环卫、环保部门和管区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村庄开展清洁行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工作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吸纳社会名人、在外成功人士出钱出力,支持村庄清洁行动。建立一支了解农村、热爱农民的志愿服务队伍。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努力把问题整改的过程变为组织农民、引导农民的过程,变成教育农民、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改善乡村治理的过程。

4、强化宣传引导。群策群力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明白纸、墙体标语、条幅、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集中力量扩大声势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村容村貌,乡风民风,助推村庄清洁行动。

方案范本_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20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以“生物质能引领农村能源革命”为抓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户数3000户,计划在卅里铺乡孙家店村实施600户、谷前堡镇袁才庄村实施320户、南河堡乡南河堡村实施625户、王进堡村255户、季冯夭村400户、东沙河村800户。

三、补贴政策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资金补贴主要用于炉具和燃料补贴,按照户均2898.3元实施,主要由市级奖补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每户补贴1台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以及2—2.5吨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备一个CO报警器。

四、确村确户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以整村推进为主,优先在秸秆资源丰富、贫困村实施。生物质取暖改造确户对象为在村常驻农户,户在人不在村,长期在外生活的农户不得享受生物质取暖补贴,已享受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要把生物质取暖与乡村提质工程相结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能源革命尖兵。推进生物质清洁取暖,是进一步贯彻践行关于能源革命重要论述,推进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争当“能源革命尖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改造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全县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安洪涛为组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张策、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林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能源局负责推动规范生物质清洁取暖的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各乡镇负责确村确户和补贴物资的发放。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演示,专题宣讲,把清洁取暖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革氛围,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能源革命。

精彩范文 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56号)、《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政办发〔20xx〕10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及任务

(一)资金整合目标

20x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20xx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754万元。

(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产业振兴。坚持发展“特优”农业产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加快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格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人才振兴。结合“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产业有奔头,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制定人才、财税等优惠政策,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的创新活力。

——文化振兴。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要发展产业、壮大经济,更要激活文化、提振精神,繁荣兴盛农村文化。要把乡村文化振兴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

——生态振兴。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组织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培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总规划,围绕年度任务目标,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载体,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改革创新、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形成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简单重复。

(三)坚持分工负责、责权统一原则。在资金整合使用中,要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三、资金统筹范围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xx〕56号)和《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的通知》(晋统筹办〔20xx〕2号)精神,20xx年纳入我县统筹整合范围的上级专项涉农资金包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统筹资金投向

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可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发展、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项目与资金安排详见附表)。

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要占到全部整合资金的50%以上,将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和支持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等项目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资金统筹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协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批复”自下而上的形式,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批复至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实施,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可整合资金情况,审批确定纳入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资金,依据乡镇(主管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项目引领资金,初步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县财政局负责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预算整合资金;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联合签字盖章后的《县整合资金使用审批单》对资金申请单位核拨整合资金。

乡镇(主管部门)是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依据县乡村振兴总规划编制本乡镇(本部门)的乡村振兴规划。确定备选项目并对项目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同时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纳入项目库;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审定的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时间进度计划);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乡镇(主管部门)实施方案的批复,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

(三)严格资金监管。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9.村级办公场所、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

等公共服务设施;

10.医疗保障;

11.各类保险;

12.“雨露计划”中“两后生”补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13.注资企业;

14.设立基金;

15.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各级统筹资金管理及使用部门要认真编制资金管理台账,围绕整合方案中的项目如实反映资金的渠道来源、指标调整、科目列支及支出情况等要素。县级与乡镇、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资金台帐要互相衔接。台账将作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进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安排等要在各行政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主管部门(乡镇)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做实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督导检查,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重大项目实施专项督查,跟踪审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县乡各级部门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做好整合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县乡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精彩范文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合集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精彩范文 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力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定政办发〔20xx〕27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20xx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4万吨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要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抓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运,确保供应有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好耕地面积。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扩大粮食复种和轮作倒茬面积,努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17万亩以上,力争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34万亩以上,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62.3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积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联社)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全面完成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重视保护耕地质量,推广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复垦复耕行动,摸清撂荒地存量,建立信息台账;加大整治复耕力度,做到边整治、边销号,提高耕地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耕地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提升供种保障能力。要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建设全国区域特色种子种业基地为核心,编制完成种子种业发展规划。发挥好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作用,加强老品种提纯复壮、新品种引进驯化和濒危品种抢救繁育。抓好马铃薯、特色小杂粮等特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促进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打好种子种业翻身仗。(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五)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将粮食耕种收机械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补贴标准,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6个,实施农机深松整地5万亩,加大代耕、代种、托管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托管半托管”等农机化生产和服务模式,提升粮食生产效率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落实好6万亩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任务,推动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在粮食作物上的推广应用。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重点推广小麦宽幅匀播、玉米全膜双垄沟播和马铃薯黑膜全覆盖垄作栽培技术。推广抗旱优良品种和旱作节水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抗旱能力。继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19万亩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5%以上;大力推进精准施药,积极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完成耕地轮作试点任务1万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

(七)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受中等强度“拉尼娜”气候事件影响,旱涝极端天气发生概率增大,马铃薯晚疫病、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等病虫害预期多发重发。要及早谋划和安排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力争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大农业保险、信贷等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八)延长粮食产业链条。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粮食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促进全县粮食综合效益提升。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搭建粮食贸易合作平台,支持粮食市场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粮食储存、粮食加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等粮食生产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县上将围绕耕地保护建设、撂荒地整治、扶持政策落实、粮食储备等工作开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对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保障,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的积极性。要优化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拓宽投融资渠道,努力增加粮食生产投入。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有序流转土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经营化生产组织积极参与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管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粮食产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指向性,做好粮食生产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结推进粮食生产的进展成效,及时报送粮食稳产增产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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