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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方案大全

2022-01-06
方案范文 工作方案 防汛减灾培训方案

方案范文。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与我们的行动息息相关,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彩范文 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方案大全”,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大力实施技能富民战略,精准推进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持证就业,实现靠技能增收、凭技能致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晋办发〔20xx〕6号)、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xx年全市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进度的通知》(人社函〔20xx〕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技能富民战略和构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抓住“培训、持证、就业”三个关键环节,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统筹推进山护工等实用型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各具特色的技能培训,加快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快推进全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280人次,其中包括:山护工培训880人次、脱贫劳动力培训1700人次;其他培训任务及责任单位以市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为准。

三、培训进度

4月底前,启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争完成培训528人次,培训进度10%。7月底前,完成培训2640人次,培训进度50%。9月底前,完成培训4488人次,培训进度85%。10月底前,完成培训5280人次,培训进度100%。

四、培训项目

(一)山护工培训。主要以养老陪护、病患陪护、月嫂、育儿嫂、家政服务培训内容为主。

(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包括焊工、电工、保安、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物业管理、美容师、美发师、导游、家政等国家规定职业工种目录内的项目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工种)培训。

五、培训对象

(一)城镇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城镇未继续升学的我市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户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三)脱贫劳动力:全市16~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

(四)山护工培训:籍18~54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乡富余劳动力。

六、培训步骤

(一)选择培训机构。根据市《关于尽快启动20xx年全市建档立卡劳动力技能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技能办发〔20xx〕1号),选用近两年在我市培训任务完成好的培训学校。

(二)组织开展报名。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附件1),积极开展培训报名工作,确保应报尽报。

(三)严格培训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操作性强的教学计划、教材大纲,结合培训对象编印便于学习掌握的教材,合理配置场地、师资、实训设施等培训资源;对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可参照与其接近的职业(工种)标准开展培训;也可根据企业、行业用人需求和岗位规范开展培训,培训教学计划、教材大纲须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四)严格培训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在培训过程中要对人员到岗、教学组织、培训资料等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培训人员进行结业考试,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成绩合格的发放相应资格证书。

(五)发放相关补贴。市人社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xx〕27号)要求,认真审核补贴申请材料,规范补贴审理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xx〕1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xx〕27号)要求,执行相关补贴标准,确保及时发放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实施,确保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分解任务表按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培训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建设工作,建立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制度,以培训结果为导向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对检查中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严肃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高效推进技能培训工作。要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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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省、市、县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为指导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长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把安全生产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起来抓、贯通起来抓,抓实抓细抓到位,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实施范围

全县人社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建筑安全管理

1.现有校舍、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检查

(1)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准确公布。

(2)申请临时性教学场地的,要确保教学场地手续齐全,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制度。对学校校舍安全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属地政府和县人社局报告可能存在的校舍安全隐患。

(4)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综合考虑所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安全总体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属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消防安全管理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合格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用电、学校各类场所电线有无老化、破损、裸露情况、空调机(室内外)、电风扇、照明灯吊是否悬挂牢固等问题。

(三)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建设管理

重点整治“三防”是否到位,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以及按照规定落实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建设问题。主动对接政法、公安、文旅、住建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出租屋、娱乐场所、食品摊点、交通车辆等进行全面整治。

(四)实操实训实习安全工作

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实操实训实习管理制度;是否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教育,定期对实操实训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监管机制。

(五)食品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设有餐饮类培训的学校培训前教学设施是否经全面清洁,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各类厨具是否经清洁消杀,是否有过期、腐败变质的教学材料;采用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的学校要主动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报检学校末梢水的水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直饮水机等各类供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洁消杀;检查餐饮类培训教师各类证件是否有效,特别是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六)防疫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两案八制”,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和通风消毒制度等。

四、方法步骤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常态化开展,分为每月自查、不定期抽查、纳入年度检查等,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见效果、重质量,对效果不理想、质量不高、未达到要求的单位,要责令整改,整改期间禁止办学,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培训。

(一)每月自查。即日起,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对照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坚决堵塞漏洞。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不定期抽查。即日起,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要履行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学校安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县人社局报县政府或应急局挂牌督办。县人社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对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三)纳入年度检查。县人社局将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一项进行考核。根据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日常开展情况、抽查情况、实地检查等项进行年检评分。对于年检结果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且拒绝整改的取消办学资格;年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取消办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岗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指导力度。县人社局统筹推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查立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及师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工作时限;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学校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监管机制,严肃严格责任追究。县人社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抓好信息报送,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狠抓落实,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月末形成本月《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表》并自行归档以备抽查和年检;每月30日前填报《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表盖章扫描后以邮件报送我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精彩范文 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大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精彩范文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保护广大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7月下旬至9月底。

二、整治对象

全镇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防疫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办学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房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办学场所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办学资质

1.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办学;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2.有照无证。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限期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3.证照核查。全面审核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情况;是否存在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情形。

(三)办学行为

1.培训对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衔接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招收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2.培训内容。严肃查处以“国学”为名,传授封建糟粕以及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未成年人学业负担的违规行为。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

3.培训师资。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不具备教师资质的人员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开设时间不得早于培训学员所在学校对应学段上课时间,线下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

5.培训收费。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及家长合同签订、收费标准公示和收退费制度落实等。严肃查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每科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违规行为。

6.培训合同。推广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7.信息公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师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8.招生宣传。严禁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构背景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虚构课程报名人数、虚构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xx〕49号)、《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郓编〔20xx〕21号)精神,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中负有具体职责:

镇中心校负责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综合执法。

镇民政办负责按管理权限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及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公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指导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负责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镇应急办、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救援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监管工作。

镇党政办、镇经委、镇文化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细化措施。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成立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联动监管、有效落实。

2.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坚持边摸排边整改的原则,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排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结果运用,将日常检查情况与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制度相关联,对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坚决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3.加大宣传,强化引导。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将辖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面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校外培训风险预警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理智参加假期培训,选择有资质、管理有序、诚信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避免盲目报班参训。

精彩范文 迎接省级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方案大全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组于20xx年11月前对我县进行复评。为全面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坚持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的工作理念,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综合评分表(20xx年版)》为依据,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等行动有机结合,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探索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全县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出台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完善覆盖全县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和专业网络。

(二)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前提条件。

(三)居民健康素养高于我省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低于我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32%,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四)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建立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五)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动员阶段(20xx年9月上旬)。成立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和网络,召开复评工作会议。

(二)综合干预、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9月中旬-10月)。各成员单位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上报各种复评材料,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及支持性环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复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

(三)考评督导、效果评价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准备迎审。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健康促进县复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责任部门:由县健康促进县复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实施)

1. 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县复评领导小组,部门职责明确。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2. 完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县级设置健康教育机构,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完善以健康教育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3. 组织开展针对重点健康问题和重点人群的多部门联合行动。

(二)复评项目评估督导。(责任部门:由县健康促进县复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实施)

1. 负责复评各阶段工作督导。

2. 负责完成健康促进县评估人群健康调查。

3. 负责组织对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开展复核、表彰和命名。

4. 负责健康促进县复评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培训及能力建设。(责任部门:由县卫健局牵头,县疾控中心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采取理论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各级各部门健康教育人员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健康素养、烟草控制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四)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责任部门:由县卫健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1. 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

2. 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健康专家委员会或健康领域行政人员和专家参与相关部门提出、起草、修订、等政策开发环节。

(五)建设健康文化。(责任部门: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1. 开展媒体合作。在我县及上级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复审工作进展以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2. 设立有专人维护、定期更新的健康类新媒体平台。

3. 开展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增强宣传效果。

(六)开展健康场所建设(责任单位:由县卫健局、教体局、工信局、妇联牵头,县疾控中心、各乡镇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1. 全县30%的社区/村达到健康社区/村标准。

2. 全县6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3. 全县60%的医院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4. 全县60%的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5. 全县3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6. 创建100户健康家庭。

(七)健康公共场所建设。(责任部门:县卫健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1. 建立无烟环境工作机制,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2. 各主要商场、银行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各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各小网吧、小美容院、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3. 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改善健身条件。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开放利用率;完善村(社区)健身场地和健身设施,实现城乡村(社区)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4. 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无烟环境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5. 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结合全国卫生县城创建,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推进垃圾分类,做到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

(八)培育健康人群。(由县卫健局牵头,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1. 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

2. 成人吸烟率比本省平均水平低20%。

3.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32%。

4. 95%以上的学生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九)广泛营造健康促进县复评宣传氛围。(由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配合实施)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髙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县复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将复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复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复评迎查工作方案的制定、信息报送、资料的收集整理、申报,以及迎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县健康促进县复评任务分解表》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工,周密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推进表,强化目标任务分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确保迎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县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利用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健康促进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导,严格奖惩。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综合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定期督查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落实经费,加大投入。健康促进县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专项经费,县财政也要将健康促进县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健康促进项目配套经费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复评工作必要投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审验收。

精彩范文 镇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大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村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全村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1、户外宣传。村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永久性宣传牌,并制作一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标牌。

2、专题宣讲。组建宣讲员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活动要求覆盖各家各户。

3、典型宣传。评选村道德模范和新乡贤,开展“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当代价值”活动,宣传助人为乐、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

(二)建设村精神文明阵地。成立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充分发挥农村精神文明阵地作用。

1、建立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制度和开放制度,健全志愿服务项目,年度组织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10次。

2、管好农家书屋。加强村农家书屋的常态化管理,落实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借阅制度、管理员岗位职责等三项管理制度,实行免费借阅和免费开放。

3、管好用好村广播喇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制教育、科技普及、道德教育等,每天安排一定时段,传播以上内容。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广场舞秧歌舞及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组建培训队伍并参加上级比赛。

2、建设文体骨干队伍。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文体队伍培训,培养我村的文化示范户、民间艺人,建设农民身边不走的文化队伍。

3、发掘村文化资源。发掘整理村历代保留下来的乡规民约、族规家训、文史典籍,延续传统乡村文脉,培育富于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

(四)健全“一约四会”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破除大操大办陋习,倡导红白喜事简办新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开展科普教育,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做好反邪教工作,摸清涉邪人员底册,做好教育转化。开展禁毒禁赌宣传,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道德评议会,传播道德模范事迹,评议身边的文明行为与不文明现象。

(五)抓好村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普法宣传。利用村活动室等阵地,以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重点,采取“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落实农村普法目标任务,培养农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2、做好信访维稳。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

3、坚持好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六)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

1、队伍建设。逐步扩大志愿服务队伍,建立覆盖到各组的志愿服务工作网络。

2、活动开展。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疾人作为关爱帮扶重点,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抓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七)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好“好媳妇、好婆婆”、“四德”人物、“美丽庭院”评选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包含家居生活、伦理道德、亲子教育和身心健康等内容的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努力提高群众素质。

(八)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抓好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组建义务清洁队伍,对本村道路、胡同、房前屋后、沟渠等开展清洁行动,治理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堆乱放,村干部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加强和完善党支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一要健全完善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做到村支部亲自抓,各方面分工协调的领导机制;二要按照镇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考评内容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三要充分发挥全体村民各自优势,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增强工作的整体效应,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精彩范文 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经研究决定,采取“395”的工作模式,保障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站(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努力实现由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着手,有序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公共服务站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总接待员、总协调员、总服务员,将解决农民群众现实需求作为第一任务,从查缺补漏的角度出发,明确“3+N”工作职能,采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方式,积极补齐在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不足和短板,切实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三项基本服务职能

1.农村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基层网格员要掌握、接收群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需求,以市客运公司为服务载体,采取“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保证农村客运需求常态化。一是实行农忙时节包车制度。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提前24小时预约,也可以联系基层网格员进行预约。二是延伸农村客运班线路线。将原有农村客运班线,由乡、村延伸至自然屯和田间地头。三是推行“定制客运服务”。利用现有的客运班车,根据群众的需求,在规定的线路内,就地就近调剂车辆,适时为农民群众提供客运服务。群众需求上报网格员后,由网格员及时上报乡镇公共服务站;公共服务站汇总服务需求上报市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调配车辆并将信息反馈公共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将调整后的农村公共交通运输信息推送给基层网格员,基层网格员组织用车群众有序乘车,达到安全出行的目的。

2.农村婚丧嫁娶保障服务。在基层网格员主动发现和搜集婚丧嫁娶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基层群众主动报告婚丧嫁娶情况制度,网格员及时上报乡镇公共服务站,由乡镇公共服务站联系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场地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乡镇公共服务站要掌握车辆需求信息,提供车辆服务信息,帮助供需双方对接,宣传鼓励使用大巴车,营造便捷、简约的交通环境,达到杜绝攀比、移风易俗、方便群众、节能减排的目的。

3.农村农事节庆安全服务。组织基层网格员开展集市、庙会、节庆等人员聚集时段及地点的信息采集上报;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办农事节庆活动时,要主动向基层网格员报告相关情况;基层网格员将采集到的情况向乡镇公共服务站报告,由乡镇公共服务站负责提前一天通知公安、交通、消防、卫健、市场监管、农业执法、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安保、防火、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及疫情防控等采取防范措施,保障各类农事节庆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提供九类延伸服务

为弥补公共服务覆盖面不足,探索以公共服务站为纽带,将各职能站所的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村屯,做到能在村里解决的不进镇、能在镇里解决的不进市,重点开展以下服务:

1.畜牧业防疫指导服务。对于畜牧业养殖大户防疫需求,由镇畜牧站安排人员直接对接养殖大户,现场帮忙指导防疫工作;对于畜禽散养户,由网格员接收畜禽散养农户的防疫需求,公共服务站向畜牧工作站提出服务要求,畜牧工作站派出防疫员与散养户对接,满足防疫需要,畜牧工作站向公共服务站反馈工作结果,公共服务站与散养户确认结果,登记备案。

2.灾害防御气象信息服务。公共服务站从气象部门或相关信息源收集气象灾害信息,及时掌握台风、冰雹、暴雨、洪水、干旱、城市积水等情况,并将情况通过工作群把信息推送给基层网格员,由基层网格员将信息给群众,提醒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减少群众损失。

3.农村涉法涉诉援助服务。由镇矫正工作站收集法律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针对群众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团队服务人员信息,协调法律服务人员与群众点对点对接。

4.农村务工供求信息服务。由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收集群众务工需求;由镇劳动保障所联系就业部门,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供给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采取点对点方式推送就业信息,帮助双方进行对接,形成双方按需对接的双向工作模式。

5.农村“一老一小”日间照料服务。组织基层网格员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统计农村“一老一小”日间照料需求,拟选定一个村试点,建设一座可提供临时休息、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多功能的养老大院、幸福大院、文化大院,让农村“一老一小”有人照料。

6.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统计服务。采取群众主动上报与网格员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方式,统计收集土地流转信息并及时上报公共服务站,由公共服务站汇总后上报农经站,由农经站组织人员上门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帮助办理土地流转备案手续。

7.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与市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在每个村增设服务站点,安装POSS机,方便群众存取款及缴纳各项费用。基层网格员收集群众贷款、保险等相关服务需求后,上报镇公共服务站,由镇公共服务站联系金融、保险等机构上门服务。

8.农村其他信息接收推送服务。对上接收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指派任务及相关服务信息;对下推送其他与群众相关的服务信息;联络员接收群众需求并上报,接到上级反馈后,再推送给有需求的群众,实现上传下达,建立沟通桥梁。

9.农村安全隐患预警服务。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检查作用,对农村道路安全、水上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信息搜集及上报,做好隐患预警工作,尽最大能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五项补贴机制

为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保护和调动服务提供者积极性,建立相应的补贴机制。

1.农忙时节包车补贴机制。对农忙时节为农民提供免费客运服务车辆,由市客运站提供费用清单,经市审计局审定后,每公里给予6元补贴。

2.公共交通线路延伸补贴机制。对提供延伸班线客运服务车辆,客座率低于50%的,在退坡资金中给予补偿,低于50%部分每人每公里补贴0.2元。

3.“定制客运服务”补贴机制。网约车平台建成前,作为过渡措施,建立“定制客运服务”机制。对提供服务车辆客座率低于50%的,在退坡资金中给予补偿,低于50%部分每人每公里补贴0.2元。

4.婚丧嫁娶用车补贴机制。鼓励婚丧嫁娶群众使用大巴车或10座以上的车辆,按照50公里以内、100公里以内,100公里以上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补贴,减少车辆聚集,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5.网格员奖励补贴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一职多能的作用,将村屯环境卫生监督、农用车辆劝导、疫情防控、土地流转信息收集等职能集于一身,实施“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组成的工资制度,即给予5000元/年基本工资,半年一发放;设立2000元/年绩效工资,按季度进行网格考核,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季绩效,年终统一核算;年终考核全部合格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四、工作措施

为将农村公共服务做细做实,尝试建立“五办”工作模式。

1.即时办。群众需要了解的用工信息、办事流程、办事要件等能够即时解答或办理的,由网格员即时办理。

2.预约办。群众身在外地需要到镇村办理的事项,以及节假日期间急需办理的事项,群众向网格员提出办理事项及预约时间,由网格员帮助联系镇内相关工作站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网格员将预约情况反馈给有需求的群众,避免群众跑瞎道、办不上的情况发生。

3.办。群众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事项,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由网格员接受委托后,代替群众办理;

4.协调办。群众需要在非镇属单位办理的事项,如贷款、就学、就业、养老等事项,由网格员帮助群众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5.上门办。群众因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电费等网上操作事项,可由网格员上门帮助办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需要上门服务的,网格员联系乡镇服务站,由相关部门提供上门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农村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探索建立镇、屯直通的扁平化联络服务体系。

1.成立组织。公共服务站隶属于镇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站站长1名,兼任总联络员,工作人员2名;负责群众供求信息的接收与反馈,负责协调相关站所受理群众需求,统计汇总相关站所服务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2.组建队伍。每村设立1名网格长,由村会计兼任。以自然屯为单位划分64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1名网格员。网格员负责本屯公共服务工作,接受网格长的管理,业务上接受镇公共服务站的指导。网格员采取镇聘村管方式管理,基本工资由村级发放,绩效工资由镇公共服务站考核后发放。

3.明晰职责。乡镇公共服务站负责统一管理、培训、考核网格长及网格员,负责建立网格员工作群、网格员名册,工作任务和相关信息。各网格长和网格员负责落实镇公共服务站安排布置的工作,调查、接收群众相关服务需求,网格员须将情况汇总后上报给网格长,由网格长上报镇公共服务站,也可以由网格员直接上报镇公共服务站后报网格长备案,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清晰的服务网络。

4.建立平台。依托市级热线,设置镇级服务热线,接受群众需求;建立微信平台,各类服务信息,对接部门、企业和群众。

5.强化考核。为加强网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对网格员每日巡查情况、工作记录情况、群众需求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与考核绩效奖挂钩,兑现奖惩。

精彩范文 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和考试保障工作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5月24日省安委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市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保障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学校及考点周边、宾馆、小摊点、小作坊、小经营店,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到位;采取集体培训、监督检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全县各乡镇农贸市场、学校及周边、餐饮街区、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畜禽、水产品集中经营区食品经营环境持续改善,食品消费环境明显提升,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对主观故意违法、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群防群治、共治共享。着力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顺利开展。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监管力度。以这次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排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证照持有率,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地毯式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内无证照经营的户数、以及经营类别、地址与证照内容不符的经营户数。对无证照经营户进行证照办理提醒,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对责令整改后仍未办照的经营户,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加强源头控制。根据县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暨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会上的安排部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销售记录等台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使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强运输与交付控制管理,将食品仓储、配送车辆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实施全程控制,确保食品源头能追、过程能控、去向可查。加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力度。

(三)全面整顿卫生环境。基本解决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卫生环境恶劣、农家乐就餐条件落后、餐馆卫生杂乱、餐饮具洗消不彻底、商场超市乱堆乱放、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环境脏乱差等安全隐患;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大检查,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安全、整洁、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严查制假售假行为。以乳制品、含乳饮料、功能性饮料、高档白酒、茶叶、保健食品等为重点,严查随意标注“地方特产”、“指定用品”、“零添加”、傍名牌、夸大宣传、欺诈消费,以及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或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紧盯过期食品处置,严查从事过期食品回收使用、重新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五)严打食品非法添加。以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禽蛋乳、米面油、水产海鲜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餐饮街区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严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原料、伪造生产经营记录、标注虚假信息、开展非法销售和虚假宣传,严厉惩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六)严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底线。对考点周边及考场进行全面检查,要对所有的招待所,饭店及个体饮食摊点等进行一次大整顿,重点对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集中食宿的招待所和饭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考生和监考教师的饮食安全,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提前做好住宿房间、后厨、就餐点、厕所、电梯、楼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切实规范考点附近门店,个体摊点及考点周边市场秩序,在考前对销售考试用具的文具商店进行检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严格落实县校园周边社会综合治理调度会的安排,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管理,严格私立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严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小饭桌)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校园周边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麻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隐患排查,严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确保全县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七)加快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广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应用,实现全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电子追溯平台全覆盖,加大陇上食安APP融合管理进度。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加强网络订餐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乡镇餐饮经营门店、乡镇机关内干部职工食堂规范操作检查,严格餐饮关键环节管控,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流动厨师备案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聚餐手机APP报备审核管理。

三、检点内容

(一)食品生产环节。以库房管理、食品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生产厂区及生产车间卫生状况、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运行状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健康管理、产品销售及不合格产品召回管理、产品标签标注等为重点内容,严查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加强食品塑化剂、生物毒素、污染物质、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治理,关停、清理整顿一批硬件设施差、卫生环境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差的食品小作坊。

(二)食品销售环节。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条件、仓储运输、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以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方面情况,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经营“山寨食品”、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山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大宗食品、大型企业、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过期食品进农村等顽疾问题。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开办方批发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确、布局不合理、卫生脏乱差、产品出入无手续等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场管理、环境整顿、产品准入、信息公示、产品快检等各项制度,营造安全、整洁、卫生、舒适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全面排查冷藏冷冻食品仓储,逐一核对冷藏冷冻肉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票据,对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一律下架封存,查源头,打窝点。加大对水、禽产品销售环节监管,通过产地追溯和查验养殖合格证,加大检测力度,精准打击水、禽产品销售环节使用违禁兽药行为。

(三)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及其周边、餐饮一条街等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查验、加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加快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运用,提高陇上食安手机APP的应用率,深入排查整治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禁用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小餐饮经营者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细化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打造安全、卫生、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四、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食品市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27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具体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7日-20xx年5月31日)。按照全县的实施方案,各乡镇结合监管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识,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集中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5日)。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集中培训、约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自查自纠。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及时研判潜在的风险和隐患,对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风险程度、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等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6日-20xx年6月20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摸底排查,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力求尽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要依法坚决没收、召回、下架、快速处置问题食品。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城区各执法检查组、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要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务必于每日16:00前将本组、本乡镇,本股室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清单报送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6月21日-20xx年6月30日)。各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提炼经验做法,剖析仍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以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食品安全监管股、综合协调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这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原乡镇食药监所所长为牵头负责人,原工商所所长和全体抽调人员按所在辖区全力参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集中排查整治期间信息的收集和汇总。领导小组设立县城区检查组、考点食品安全保障和检验检测组和乡镇督查指导组。

精彩范文 2021年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工作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20xx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紧紧围绕卫健局党委中心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努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卫生健康法制环境。

二、学习目标

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不断增强领导班子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逐步实现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同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学习对象

1、市卫生健康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人员。

四、学习内容

(一)公共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裁决)、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

(二)专业法律知识: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医药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献血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省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五、学习安排

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学法采用自学或局长(院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形式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在正式议题开始前进行,每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授课人员由本单位有关业务科室科长、有关单位卫生健康与法律方面专家担任。各授课人提前做好授课准备,确保授课质量。局机关干部除自学外,每季度在全体机关大会上集中学习。基层单位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学习由各单位结合法制建设活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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