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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工作方案分享

2022-01-05
工作方案 街道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工作方案分享”,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管理,有效减少施工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函〔20xx〕57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严格规范我县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职责,落实严管措施,促进建筑渣土运输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我县大气污染指数“退后四十”目标。

二、整治措施

(一)车辆采用精密封闭厢体,做到车箱不漏水、车顶无扬尘。厢体采用U型结构货厢,全部贴密封条,外表面平顺光滑不易残留渣土;车厢顶部安装自动软篷全密闭覆盖装置(即自动平移折叠式全密闭装置),覆盖材料采用具有耐磨损、耐高温、防雨防尘、抗拉性强的帆布软篷等材料,定期更换厢尾密封条,车厢与门板衔接处无缝隙。

(二)严格管控空车行驶以及装载运输。车辆要装有定位系统,接入交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筑垃圾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10厘米以上,不得超载运输。车辆空车行驶、停放时,必须按照全密闭运输标准苫盖厢体。定时维护全密闭运输装置,确保精密封闭运输。

(三)落实分时段运输。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建筑渣土车辆运输时间为20:00至24:00,其余时间段严禁运输作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按有关要求执行。

(四)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县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倾倒地点消纳建筑垃圾。管辖范围的建筑垃圾倾倒点由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定和监管,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建筑垃圾倾倒点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定和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动员。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公告,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开局。

(二)摸排底数,建立台帐。综合执法局、高规划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地建筑渣土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排查;住建部门全面排查在建工地扬尘检测设备设置数量和使用情况,并保证完好运行。

(三)全面整治,常态化管理。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全链条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夜间监管力度,对在专项整治期间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

1.建设局、综合执法局、高规划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为辖区内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包联制度,对辖区内每个出土工地进行分级包联,责任到人,对出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日常检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严禁驶离工地。

2.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工地的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台帐包括出土工地、建设种类(房屋建设、市政道路施工、拆除作业等)、写明开工时间、建设方、施工方和渣土承运方,做到日常管控的“精准发力”。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运输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交通、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水利、、高等有关部门是自身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日常管理,施工方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运输车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

(二)落实监管责任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条件,核发《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核准文件》,明确运输企业及车辆等各项内容。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时,要逐车查看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2日内车身影像资料,发现未使用精密封闭厢体、密闭装置破损、密闭不严等问题车辆,不予核准;负责将核准车辆车牌信息、出土量、运输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同步传送至交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2.建设局、高规划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导管辖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单位选用精密封闭厢体的运输车辆及企业,在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有效正常使用;督导落实进出工地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冲洗干净、车身整洁等各项要求;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中明确的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规定;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工地现场盯守,同步向相关执法部门传递违法线索信息。

3.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工作,规定运输时间、路线;设置违法车辆查扣停放场所。安排警力上路执法,从严从重查处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及超速、闯红灯、逆行、沿途飘撒、放大号不清晰、遮挡污损号牌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将渣土运输车辆接入“交管APP”系统,实行常态化管理;安排警力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上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查。

4.综合执法局、高规划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辖区内巡查检查、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车身不洁、带泥上路、密闭不严、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从事渣土运输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建筑渣土核准手续,擅自从事渣土运输的行为。

5.各乡镇(街道)负责查处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撤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以及在河道湖泊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的行为。巡查检查中发现车身不洁、带泥上路、密闭不严、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向相关执法部门传递违法线索信息。

6.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对尾气不达标和OBD远程在线监控不能正常使用的,依法予以查处。

7.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超载等违规运输行为。

8.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扰乱专项整治执法行为;对扰乱建筑渣土运输市场、乱倾乱倒、私设垃圾点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立案侦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整治开展,成立县建筑渣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工作。

组长:副县长

副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二)加强备案管理。建设局、综合执法局、高规划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要对辖区所有建设工地进行排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实开工前的渣土备案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制定渣土防治污染措施,建立管理台帐。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建筑渣土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加强联合执法。县大气办组织交管、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道路上行驶的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对未取得建筑渣土核准手续,擅自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依法予以查扣,并顶格处罚。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渣土运输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定期通报。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于每日8:30前将前一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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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混凝土等重点运输车辆治理行动方案范本


为全力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道路货物运输行车事故发生,结合我区道路货物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总基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开展全区重点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堵塞安全监督管理漏洞,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构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区渣土、混凝土等重点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区交运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联络员。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工作

引导渣土运输企业和混凝土运输企业科学制定驾驶员的工资分配方式,避免因多拉快跑形成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措施,坚决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杜绝野蛮驾驶,增强防御性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技术改造工作

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区渣土运输车实施技术改造,实现车身360度可视可见影像,坚决杜绝因车辆盲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执法大队要全力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法定职责履行、配合消除安全隐患。

(四)开展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联合区交管大队、城管执法局、市支队四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随意变道、抛洒扬尘、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实施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四、整治时间

区渣土、混凝土等重点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从20xx年9月24日起至20xx年10月24日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渣土、混凝土等重点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也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尽职履责。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隐患较多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全覆盖,及时掌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要上限处罚。

(三)强化部门协作。执法大队要积极联合市支队四大队、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分享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从根本上依法解决停车场审批程序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明晰、停车难、收费乱,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资源等系列问题,按照《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摸清停车场(泊位)底数,全面排查整治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占用公共资源违纪违法行为,解决管理领域的“微腐败”、群众关心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加强执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加快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竟争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坚持统筹人、车停车场、停车环境四个要素,注重群众出行体验,增设免费停车场(泊位),减少占用公共资源收费停车场设置。疏管结合,着力解决停车难点痛点,打造与建设美丽相适应、人民群众满意的停车管理格局。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共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明晰管理职责,实现高效统一的停车场管理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打击规范并重。对乱收费、“微腐败”监管缺位等重点问题实行“零容忍”,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既要对违法设置、违规收费等问题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又要严肃惩处背后存在的利益链条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停车场规划、建设、设置、审批、收费和监督管理新机制。

(四)坚持目标导向,实施规建统筹。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停车设施效能。

(五)坚持分类施策,提升管理效能。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从解决制约停车管理深层次问题入手,明确停车管理主体和设施建设运主体权责,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服务水平,构建规范高效的停车管理新模式。

三、任务措施

(一)全面摸排停车场设置情况(7月底完成)

一是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泊位(含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

二是街道办负责组织社区对建成区内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进行摸排统计,梳理汇总后报市公安交警大队,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上报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长寿街道)

(二)全面清理规范占用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8月底完成)

一是清理规范占用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根据道路通行和停车需求情况,统一规划、科学调整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条件下,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施划。(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

二是对私有产权停车场部分占用公共资源的(跨越道路红置线、占用广场、绿地等),清退占用公共资源停车泊位;原规划为停车场的要重新科学调整停车位设置,原规划为绿地、广场的要限期恢复原功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所属门前广场、空地设置的停车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错时对外开放,实行免费停车。(责任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产权单位)

(三)依法依规整治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待《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后,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9月底完成)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或私自圈地设置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侵占公共场所违规设置私人停车位(场)。

2.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开具正规收费票据、不按规定程序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合理、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法定收费信息、收费停车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向社会公告等违法行为。

3.依纪严肃查处停车费未依法纳入监管、被截留挪用或违规支出使用、不符合设置标准停车场违规审批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利用停车场审批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是加强停车场运营监督管理。全面解决违规低价出租、出让、转分包占用公共资源停车场,非公共资源设置收费不合规等问题。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停车场设置、备案、收费、公示等方面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规范运营。

三是大力整治配建停车场违规挪用问题。对规划配建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改变使用性质、用途或者缩减停车泊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挪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功能;不能恢复的,按照“占一还一”的原则补建停车设施。

(四)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增加停车泊位

一是深挖资源提高停车供给。

1.在保障道路安全通行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市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2.推动老旧小区和有条件的单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3.单位、居民住宅区闲置的土地,广场、公园绿地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可以采用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4.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自用停车场或者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5.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在闭店后,以非定时价格对社会车辆开放。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局)

二是继续推进建设新停车场(泊位)。在严格按规划设计建设停车场(泊位)基础上,以城区和重点区域为主,将边角余地及暂未出让储备地块、现有停车场挖潜改造,选择部分尚未建设的规划绿地地下空间作为补充,在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增设地下或立体停车位。(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人防办)

(五)建立健全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编制完善停车规划。坚持“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城市,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善停车场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xx年8月底前完成)

二是停车场设置实行统一审批。在满足规划前置条件基础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停车场由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停车场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三是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对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由市政府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运营,收费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停车场管理、严厉打击停车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统筹安排,压实责任,坚决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及长寿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三)压实属地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和长寿街道要成立工作机构,保障人员力量,制定专项子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抓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进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一环扣一环抓好落实,一招跟一招狠抓推进,形成有力有序、高质高效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

(五)严肃工作纪律。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全程督办落实,持续踪效,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甚至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荐】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办关于冬春火灾防控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筑牢消防安全基础,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持续保持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xx年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交通运输行业之中,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职能作用,动员全行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责任制,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火灾防控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维护全行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职责及内容

按照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领域的冬春火灾防控督促指导工作。

(一)开展风险研判,抓好重点领域预防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单位内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建立隐患及整改台账。

2.逐级压实火灾防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易发点位或场所,根据规模、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推动各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督促人员密集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火灾防控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组织人员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二)深入推进火灾防控专项治理

4.强化消防教育和培训。20xx年底前,相关单位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管控能力,对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安排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5.突出重点、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元旦、春节前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排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全面开展交通运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办公区域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设置微型消防站等综合治理。二是强化道路运输领域营运车辆、公交车辆火灾防控工作,按规定足额配备灭火器材、应急锤等设施设备,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强化驾驶员火灾应急技能培训。重点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火灾防控工作,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规定要求,抓源头、重防范、强管控、严处罚,确保运输环节安全可靠。三是强化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站等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进站人员和行包安检,配备沙箱等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落实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四是强化交通建设项目(含涉林区)特别是绵茂公司要加强对工地动火、用电,驻地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紧盯施工动火用电各项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公路管理所、路政管理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林区防火道路的隐患排查,持续开展涉林沿途居民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提高安全用火意识。

6.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及“进博会”期间的火灾防范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火灾防控方案,作出部署,广泛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检查、分析通报火灾隐患问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重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股,具体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也要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防范等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将火灾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将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抄告有关管理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在检查或日常工作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做好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要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全面参与消防安全创建活动。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冬春火灾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绷紧严防火灾事故这根玄。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人员在岗、设备可用,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荐】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至20xx年底,对全县小餐饮进行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明显提升,业户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小餐饮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符合《条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基本达到“六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小餐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年底前对小餐饮业户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建成1-2个餐饮特色聚集街区。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各监管所要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小餐饮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做好精准摸排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是实施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监管所要组织开展精准摸排,摸清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的总数、持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更新小餐饮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精准掌握小餐饮监管底数。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结合小餐饮监管实际针对性设定培训考核内容,提升培训考核精准度。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学习运用,全面提升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四)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动态监管,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将小餐饮业户划定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小餐饮业户的集中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小餐饮业户,督促其选择卫生健康部门公示的合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购买产品。对近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涉及餐饮具投诉举报答复不满意的,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检。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冷链食品、畜禽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腌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小餐饮店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加大小餐饮抽检覆盖率,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以人员健康、食品储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推动小餐饮示范创建。结合全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按照“食安”示范企业(餐饮服务领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表C.3餐饮服务街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6),大力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镇街小餐饮整治提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示范创建、社会共治,不断推进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八)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规范提升过程中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业户应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充分运用约谈、告诫、建议等行政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对未取得、未公示登记(备案)资质,违法添加制售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大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三、保障措施

(一)精准摸排,掌握底数,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监管所要开展精准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准责任、定准时间、找准问题,确保提升行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积极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集中整治,分区划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

各监管所要按照规范提升行动要求,采取网格化监管,分区划片、包干到人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分类梳理,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档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重点,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同时,以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为引领,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三)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各监管所要做好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认真研究规范提升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规范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成果。

优秀方案: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福鼎“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控工程运输车辆事故多发态势,维护我乡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道安办〔20xx〕7号)、县道安办《关于开展全县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道安办〔20xx〕5号)开展全乡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原则,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载体,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管控,加强部门联动等措施,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工程运输车辆上路前、行驶中、违法后全流程管控,人、车、路、工地全链条监管,有效遏制工程运输车辆严重违法和事故多发态势,切实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车辆。渣土砂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建筑用料和废料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运输车辆。

(二)重点违法行为。工程运输车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者其他车辆号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逾期未审验、使用报废车、不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喷涂反光放大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问题。

(三)重点区域。土建工地、料场、建筑垃圾处理站周边道路,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主干道,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其它重点道路。

(四)重点人员。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处理或其他案件前科、吸毒史、精神病史等情况。

三、行动措施

(一)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源头管理

1、完善基础信息。做好工程运输车辆普查,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全面采集、摸清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施工工地、通行线路、运输企业等各类基础信息。

2、严格车辆检验管理。加强车辆检测站监管,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动态清理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及时清除报废不合法合规车辆,坚决防止、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

3、严格通行证的审核发放。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坚持凡发必查、凡发必核原则,现场审核、确认车辆及驾驶人资质、号牌和放大号等情况,明确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不得在禁行线路和禁行时间通行。

4、推广应用有效措施。根据实际,推广安装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四周预警雷达等设备,营运车辆将行驶信息接入相应的信息平台,精准掌握行驶路线和时间,监控违法行为。

5、对驾驶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分类落实重点监管措施,比对驾驶人案件前科、吸毒史、精神病史等情况,依法注销相关人员驾驶资格,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八类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吸毒史和精神病人员驾驶岗位,加强对其他重点驾驶人的日常监管,消除肇事肇祸风险隐患。

6、督促落实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在发包运输任务给运输企业时,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的运营资质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承接工程运输任务的单位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纳入绩效管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驾驶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工程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标准化、每日例行保养制度化,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工程运输车出场前必须经过称重,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严防遗洒、飘散载运物。

(二)加大执法管理,形成高压态势

7、调整勤务统一行动。组织开展工程运输车辆管理专题调研,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剖析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汇总掌握工程运输车通行线路、集中通行时间、车辆外观特征等,调整勤务模式,集中优势警力,采取联合各部门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综合执法等形式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工程运输车辆野蛮驾驶行为。自20xx年2月起,每月的第一个周一为集中整治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日,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加强部门联合和民警协作,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8、网上网下联防联控。依托交警指挥中心,通过交通监控、查缉布控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工程运输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组织路面执勤民警拦截处罚,提高现场处罚率。

(三)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协同共治

9、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乡道安办要组建联合检查组,深入运输企业检查车辆和驾驶人基础台账、动态监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并约谈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0、健全抄告通报制度。建立违法告知、事故通报、警示约谈、“黑名单”停运等机制,严格执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将工程运输车违法、事故信息报送上级有关单位。

11、加强联动监管惩戒。按照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xx〕419号)的要求,集中清理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并通报运输企业,督促其限期接受处理。对违法、事故多发的企业,要通知并监管企业限期整改、培训,同时减少通行证发放数量或暂停通行证使用;对交通违法突出、屡犯不改的驾驶人,要督促运输企业解聘;对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一律倒查所属企业,落实停运整顿,在行业准入、招投标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四)坚持宣传先行,加强舆论引导

12、前置宣传教育。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工地,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上交通安全教育课、通报交通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工程运输企业、工程运输车驾驶人精准宣传教育,着力宣传超速超载、无牌无证、拼装改装等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工程运输车驾驶人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

13、强化媒体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统一行动等方式,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公布企业违法“红黑榜”,讲解货车违法行为危害,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行动要求

(一)迅速组织部署。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措施,全力部署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道安办牵头派出专门人员,深入重点道路、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勤务安排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每月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布控车辆查缉情况。

(三)规范执勤执法。要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时刻提醒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加强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严防发生伤亡事件。既要严格依法管理,又要防止以罚代管、刚性处罚,严禁违规给运输企业、驾驶人增加登记手续资料,严禁擅自增加许可条件要求,严禁参股或者参与经营,努力实现执法目的、治理目标、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方案精选】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规范提升行动,实现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生产,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出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基本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全县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争取20xx年底前,发证食品小作坊监管覆盖率100%,从业者食品安全必备知识知晓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50%;到20xx年底,全县打造1-2个小作坊示范点。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提升标准。督促食品小作坊按照省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DB37/T3841-20xx)组织生产,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检验验证、标签合规“八项要求”。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二)完善督导档案。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日常监管。

(三)实行区域整治。县局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推动提档升级。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精准帮扶,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运用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理念,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逐步做大做强。

(五)严查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健全退出机制。对于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通知》(市监食生字〔20xx〕3号)文件精神规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对已经按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退出机制,逐步将其纳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七)构建诚信体系。加快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奖惩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引导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行业自律,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年底前确保实现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小作坊进行检查。

(二)加大培训力度。对食品小作坊业户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食品小作坊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三)强化监督抽检。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20xx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50%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优秀方案:集中整治规范村牌子多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社区治理组〔20xx〕1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发〔20xx〕36号)、《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规范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社区治理组〔20xx〕1号)及20xx年1月12日会议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解决村办公服务场所机构、制度等牌子数量多、种类多、形式多、虚名多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顿、规范准入、减负增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据;精简实用,方便群众;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基本原则,对村办公服务场所的机构、制度等牌子过多过滥进行纠治,集中解决好“强行挂牌、考核挂牌”问题,坚决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提上去”,从源头上遏制村挂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地为基层松绑减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控机构牌子。在村办公服务场所门口,可保留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民兵连、村党群服务中心4块牌子。在村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可保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中心、集体经济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4块牌子。对工作性质相似、涵盖内容相近、服务对象相同的内部牌子,进行合并整合(见附件)。对标识与功能不符,无实质性业务,或者已经失效的,一律摘除撤销。

(二)清理制度牌子。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如活动须知、注意事项等)外,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职责制度等牌子一律不准上墙。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与义务和发展党员程序,悬挂在开展党员活动的功能室内。有关村规民约、业务公开内容或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可统一进入公开栏、宣传栏,或者编印服务手册、折页等“政策一本通”“明白纸”,有条件的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或展示。

(三)规范挂牌样式。在村办公服务场所门口悬挂的4块工作服务机构类牌子,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确规范制式要求的外,样式一般以长条型竖牌为宜,牌子的尺寸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合理确定(大小在200cm×30cm以内为宜)。党组织牌子为白底红字,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牌子为白底黑字,字体以宋体为宜,牌子上下字体大小要协调。对于内部允许保留的4块牌子,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部门)确定牌子样式,提倡在村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制作集合式标识牌或功能性指引牌,可注明联系人和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可按照统一规格样式,组织逐步替换、次第更新,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标准的牌子,不再进行更新撤换,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负担或造成新的浪费。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牌子样式遵照主办单位规定,挂牌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村级组织和群众意见,做到简明、规范、有序,确保村民服务活动空间最大化。

(四)严格清单准入。严格落实《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治办〔20xx〕1号)有关要求,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非清单内事项,不得转嫁给村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向村派任务、下指标、挂牌子,不得以部门文件、系统会议部署、领导讲话、“一票否决”、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变相向村下派职责事项,从根本上减轻村委会行政工作负担,增强自治服务功能。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按照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把集中整治、规范村“牌子多”问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等,切实抓好此次集中整治规范组织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摸清所有村各类牌子的底数,立即着手清理所有应该清理的牌子,同时,按照市《集中整治规范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工作方案》(社区治理组〔20xx〕1号)要求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匾。

【方案精选】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工作方案模板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总理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州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精神,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盛延势头,保障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项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协助做好日常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其他股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道路运输:汽车客运站、班线客运、包车、公交、出租汽车等(汽车客运站、班线客运由当州泽让具体负责,交警、疾控中心、交通运输局派驻车站工作人员及车站工作人员配合;包车、公交、出租汽车由吴小宏负责)

主要工作内容: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者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要求,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司乘人员口罩防护、重点地区人员信息排查,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等规定。特别是在早晚发车收车等重点时间段对来至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工作,平峰时期由车站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

(二)建设项目(由刘新旭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杨桂香负责久马高速建设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继续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制度预案,加强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实行实名制管理,结合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合理组织施工。

(三)寄递物流行业(由朱小洪负责)

主要工作内容:督促快递企业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运输(投递)车辆、营业(作业)场所通风消毒和一线人员健康防护等防控措施,严防行业从业人员交叉聚集感染,有效降低寄递渠道疫情传播风险。重点是:1.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2.做好运输工具防控,每天对寄递物品运输车进行消毒,确保车辆厢体内外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对寄递物品承运车辆及驾乘人员要进行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要求随车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消毒剂和纸巾,对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进行趟次消毒;3.做好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日常防护,做到“愿检尽检”、“能检尽检”及“一周一检”;4.实行全面货物信息登记,按照“三不承运”的要求做好投递物品的揽收,对揽收的物品严格执行“三个100%”规定,并全面进入寄递系统进行登记,寄递物品全面纳入系统登记进行追溯,对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进口冷链食品运输领域(由执法中队负责)

主要工作内容: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总质量4.5吨以下冷藏车辆的监管(道路冷藏运输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范畴,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冷藏车从事道路货运经营需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许可证》,并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无需办理从业资格证。

(五)交通系统各单位食堂、办公区、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局机关由张月负责,其他单位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办公区域、单位小区楼道消毒,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通风。在公共洗手间、会议室、食堂准备洗手消毒液,引导职工勤洗手。严把宿舍区进出口,做好宿舍区公共场地集中消毒。食堂实行分餐制,错时分批用餐。组织开展人员信息排,建立完善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台账,严防国内外重点地区疫情输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高度警醒,从严、从实、从细贯彻落实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抓好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活生产秩序的稳定。

(二)统一思想,确保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在县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在汽车客运场站设置旅客体温测设施及做好交通工具和汽车客运场站等场所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检测等工作,客运车辆原则上不得在中途上下客,并做好公众健康的宣传教育。

(三)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一旦发现疫情,按规定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搜寻、调查等工作,将疫情监测排查、联防联控、疫情处置及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负责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四)做好值班和疫情信息工作。各单位要时刻保持警戒状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在每天中午12时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处,严禁私自上报相关资料。

【精选】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统[20xx]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建设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圆满完成20xx年度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的规定,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着力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着力保证基础资料准确完整,着力加强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着力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打造高质量统计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区部分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内所有“四上企业”。截至20xx年5月31日,全区“四上企业”单位总数为99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3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88家,房地产企业58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12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2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55家。

(二)实施内容。本次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和“四上企业”三个层面推进,重点突出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基础“六有六化”和“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六有八化”建设内容,实行整体推进。

1、区直部门要细化统计职责分工,完善统计工作台账,重点是劳动工资报表。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应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负责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及时参加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分布与管理。

2、各级统计站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六有六化”。六有即有阵地、有标识标牌、有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六化即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

3、“四上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六有八化”。六有即有办公场地、有标识标牌、有统计制度并上墙、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及统计负责人、有联网直报专用电脑等设备、有专用统计档案资料柜;八化即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三、实施方法与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6日至7月20日)。区统计局拟定《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明确任务和要求,抓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0日至9月15日)。区统计局召开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培训会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员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区统计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分组分批前往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严格按照省“三个规范”要求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9月16日至10月30日)。市统计局相关科室、区统计局对所有联网直报单位按照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区“四上企业”的5%;市统计局对我区部分乡镇、街道(园区)进行抽查。检查得分高于90分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整改期限,区统计局负责督促整改,持续跟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切实把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抓紧抓实抓严,抓出成效。

(二)坚持常态长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详细掌握基层基础建设进展情况。要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辖区内统计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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