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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2020年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2022-01-05
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行动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需要不断得完善好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分享】2020年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做好20xx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林区安全稳定,根据省防火办、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全镇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树立森林火灾防治理念,打造生态文明旅游示范镇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全面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一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看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二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看防火氛围是否形成;三查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看违规用火是否管住;四点区域是否排查,看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五查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是否增加,看防火设施是否加强;六查扑火预案是否完备,看火灾处置是否有效;七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看扑火能力是否提升;八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看装备更新是否到位;九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看火情政令是否畅通;十查火灾案件是否配合侦破,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二)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浓厚氛围。确定3月份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一是各村要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各村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小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课堂、进村入户三是组织村党员干部学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等,并签订承诺书,春节、清明期间带头文明祭祀,遵守和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四是县电视台要滚动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微信推送、村级广播站等的作用,弘扬先进,曝光陋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五个禁止"规定,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和文明祭祀意识。

(三)强化森林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各村要充分利用瞭望塔、望远镜、护林员等,加大巡护监控力度,及早监测发现森林火情;发现森林火灾,各村必须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火情热点和火场面积等行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推进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加快推进我镇森林防火正队伍规化建设理顺专业队管理体系,加强装备和训练设施建设,规范教育训练,提升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同时,立足于"一专多能"定位,加强实战训练和抢险演练,着力打造专业扑火队伍。高火险期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各村扑火应急队必须相对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各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夺取20xx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镇林区安全稳定。"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将评选3个村为森林"三防"平安村,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活动期间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的村,一律不予评选森林"三防"村,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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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2020年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确保我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如期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省健康促进县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三)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使我县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四)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县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制定配套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将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二)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

1.建立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各乡镇、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和相应工作制度。(责任部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各单位确定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特别是在医改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发展"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岗位,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乡、村各医疗机构)

(三)实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确定优先领域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2)确定目标任务。结合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我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我县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定期开展干预效果评价,可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2.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全县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每乡镇达到10户以上健康家庭;城镇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各乡镇)

(2)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3)全县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4)全县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责任部门: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5)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经开区管委会)

(6)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责任部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爱国卫生和公共卫生指导站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

(7)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8)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9)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3.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全县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认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县宣传推广,定期开展媒体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旅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成立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健康促进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20xx年8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乡镇、县直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监督指导,确保健康促进县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组织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县标准,并向省有关单位提交创建材料资料,迎接评估验收。

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合集


春季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要期,也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春节、清明期间走亲访友、祭祀活动增多,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也将集中开展,全国“两会”也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压力较大。为贯彻落实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街道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呵护绿色家园。

二、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0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春节、清明、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要求所有进山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林区。二是林长制“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是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经县林业部门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上传至全省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备案。四是强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监控,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监护职责,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五是对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全力开展调查,迅速查明原因,尽快破案,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在春节、清明等火灾多发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深入林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二是要通过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各村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警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行动。按照省、市、县有关部署和《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要求,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开展。

街道成立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纪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各村书记、、。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相应也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一是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副科级干部及驻村干部要现场核查,2小时内向县防灭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

5.开展基础设施完善行动。要抢抓春季造林的黄金期,大力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好已建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管理,确保生物防火林带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切实发挥阻隔林火发生与蔓延的作用。

6.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一是防灭火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二是要推广应用“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将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的文档、图片等材料上传至系统,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督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街道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或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春节、全国“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段的专项预案,做到火情处置有序。二是开展扑火安全培训。按照实战化要求,对辖区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开展全覆盖的扑火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扑火意识和技能。三是落实应急准备。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启动应急预案,街道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调动专业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五是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森林经营单位要按照《省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

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街道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由街道应急管理办、林办组织核查。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精选:2020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粮食生产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调动全镇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稳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20xx年,我镇粮食生产按照"强化责任、依靠科技、扩面提质"的要求,力争全面完成县下达的2.1万吨粮食生产任务,争创全县粮食生产工作标兵乡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20xx年,全镇粮食生产总的目标是:稳定种植面积,全面遏制抛荒,努力扩大双季稻,淘汰落后的直播方式。具体任务是:全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6.8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6.3万亩,其他粮食作物0.5万亩),总产2.1万吨(其中水稻产量2万吨,其他粮食作物产量0.1万亩)。

工作措施是:①区域规划,突出重点;②依靠科技,加强示范;③目标管理,明确责任;④分类考核,奖优罚劣。

二、工作进度要求

(一)摸清底数(3月12日至3月15日前)

各村要立即行动摸清家底:一是摸清粮食生产土地潜力情况,各村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及村小组长要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对全村田块种植情况及抛荒撂荒情况开展地毯式摸排;二是摸清粮食生产对象情况,各村要入户开展农户粮食生产意愿调查摸底,对本村农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了如指掌;三要对辖区内农机情况和劳动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保障早稻种植工作开展有序推进。

(二)宣传动员(3月12日至3月25日)

各村要召开党员组长会和户主会,组织全民积极参与,每村要张贴粮食生产标语不得少于5条,把早稻生产的补助标准宣传到千家万户。既要将上级文件精神传到到每家每户,也要将县级及我镇出台的奖励措施向农户讲清楚,通过向农户算好一笔账,积极引导群众利用抛荒撂荒土地发展粮食生产(尤其水稻生产),鼓励农户实行水稻种植单扩双,提高群众粮食生产积极性。

(三)土地流转(3月12日至3月31日)

各村要立即启动土地流转工作,迅速流转土地,将示范片内所有土地统一流转到相关村委会或大户手中,确保不耽误粮食生产,尤其是早稻农耕生产工作。

(四)翻耕秧田(根据早、中、晚稻育秧时间确定)

翻耕秧田,选择土壤肥沃,排灌方便,交通便利,背风向阳的稻田作为秧田,在3月底前完成早稻育秧、5月15日前完成中稻育秧,6月底前完成晚稻育秧。抛秧按1:10至15,机插按1:80至100,洗插秧按1:8标准备足秧田,各村需在3月底前完成育秧工作,种子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

(五)农资准备(3月12日至12月31日)

各村在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时,要积极了解农户粮食发展所需农资情况,将需求及时报陈瑜处汇总,由陈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协调解决种子、农膜、软盘(1亩60个)、基质、农药、化肥等,各种植大户应按每亩秧田500根标准准备竹弓。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全镇粮食生产工作的调度、指导及考核,督促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育秧和抛荒复耕扶持力度降低农户种粮成本,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在县里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我镇再配套10万元左右经费,用于奖补各村早稻集中育秧和抛荒地复耕使用,按秧田面积(将早稻实际种植面积折算成秧田面积)和复耕实际面积予以奖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差异化奖补,具体奖补标准由党政联席会另行讨论。

(三)强化领导带头基地示范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全镇领导必须带头开展早稻生产种植,按照每人10亩的标准分配任务(未驻村或无耕地的村,各自对接有耕地的村进行种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根据所驻村情况自行安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评先评优,通过领导带头示范,干部及村干部积极参与,带动更多农户参与早稻生产;二是做好基地示范,各村必须根据耕地实际情况,采取村干部带头种植、发展种粮大户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抓好一个50亩或100亩以上的双季稻种植示范基地,以降低种植成本,吸纳更多农户参与种植,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对村级考核。

(四)强化农技推广

1.搞好办点指导。对全镇农技人员按照包片原则进行责任区域划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尤其是农忙时节,农技人员必须开展临田一对一指导,并通过微信方式将粮食生产各项关键增产技术普及入户到田。

2.落实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农户闲暇时间,聘请县局技术骨干对种粮农户进行培训,开展软盘育秧、机械育插秧、统防统治术、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突出抓好"选用良种、集中育秧、增加基本苗、安全齐穗"等四项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3.推广新型模式。一是积极推广优质水稻品质,改普通品种为优良高产品种(具体品质由农业农村局确定);二是大力推广"旱改水""单改双""莲田套种"模式,增加粮食产量和农田利用率,积极引导群众实施"旱改水",切实改善基础设施,做到有水源的地方改种水稻,水源条件好的地方要种植双季稻。

4.提倡科学育秧。坚持改迟播为适时播种,采取村组集中育秧和农户分散育秧相结合的方式,3月15日前,各村、组要因地制宜开展集中育苗,具体面积根据各村水稻种植面积确定,开展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做到"良种、良法、良田、良质"。

(五)强化政策执行

各村在加强水稻生产优惠政策时正面宣传时,也要向农户讲清楚法律法规对抛荒撂荒地处置规定,并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杜绝抛荒撂荒地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10号)规定,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推进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开展生产。

(六)强化督促检查

在水稻种植季节,采取日通报、周调度、月考核的办法,由各村自行上报粮食生产进度,每天将排名情况发群里通报,同时,镇采取督查组专项督查和片区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对种植主体及田块上报数据真实性、秧田田块及集中育秧落实情况、示范连片落实及翻耕情况、抛荒撂荒地上报数据真实性及复耕复种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弄虚作假由镇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每周由倒数3名的村书记作表态发言,连续3次作表态发言的村书记降为副书记。

(七)严格考核奖惩

全面分解目标任务,压实村级粮食生产责任,对镇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及扶贫工作队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同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

1.对镇驻村领导、干部及村干部考核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一是将粮食生产考核列入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和加分制,根据月工作内容,对各村按完成比例情况计算分数,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分制,加分标准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村集体奖励力度,开展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和粮食生产先进村集体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完成镇下达水稻种植任务60%以上的个人和村集体才能参加先进评选,奖励名额及标准由党政联席会根据资金情况讨论确定。(2)惩罚措施:一是对食生产检查中受到省、市、县点名批评的村,年终绩效分别扣10分、8分、5分绩效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二是每出现1处抛荒撂荒田,扣除年终绩效分3分,被上级督查且未上报的抛荒撂荒田,每发现1处扣年终绩效5分,到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三是未完成50%任务的村进行处罚,每少10%扣转移支付1000元。

2.对驻村工作队奖惩措施:根据县级考核内容开展考核,并进行排名,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在收官之年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第一方阵、力争位次前移”的考核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目标任务,确保任务圆满收官

1.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市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抓好核心指标全面达标。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受灾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因灾受损房屋修缮改造,确保11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3.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做到见底清零、提升质效。抓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受灾贫困群众暗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受灾贫困群众专题走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x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4—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以排查情况为基础,深入分析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5.抓好疫情灾情应对成果巩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持续抓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消费扶贫等工作。认真做好因灾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因灾导致的损失开展针对性帮扶,把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坚决防范致贫返贫情况。6.抓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围绕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内容,全面梳理排查,抓紧补缺补差、完善提升。切实抓好市际交叉考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县域结对帮扶等考核评估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全面巩固拓展成果,确保质量好成色足

7.狠抓防返机制健全完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5—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及时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再排查、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大对非贫困村、低收入的“非贫困户”支持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持续抓好4个城区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8.狠抓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推深做实“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提高各类园区、企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能力,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受益度。发展特色种养业,努力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瓜果蔬菜等十大特色扶贫产业经营效益和防范风险能力。切实发挥村“两委”、帮扶责任人、产业发展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一线帮扶干部帮扶指导作用,持续加强产业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强化冬季作物田间管理。统筹抓好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9.狠抓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帮扶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实现因人设岗、人岗相宜,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带贫减贫成效。提前谋划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就业工作,及早收集就业信息,及早计划实施技能培训,及早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10.狠抓消费扶贫常态长效。围绕“三专一平台”建设,持续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加快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和“三专”销售数据直连直报,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继续开展好交通领域消费扶贫、地铁“消费扶贫专列”、电商直播带货等消费扶贫特色活动,积极对接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销售扶贫产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11.狠抓金融扶贫高效安全。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围绕“贷得到”,进一步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围绕“用得好”,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围绕“还得上”,进一步做好跟踪监测。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应贷尽贷”。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确保资金用于发展生产。12.狠抓光伏扶贫规范管理。规范运维管理,用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云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生命周期监测,促进电站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及时足额拨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规范收益分配,落实全年光伏扶贫80%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贫困户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

(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支撑保障有力

13.持续巩固“双基”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等问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认真谋划20xx年“双基”项目,不断提升农村整体面貌。14.持续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快未完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20xx年项目建设。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拨付、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移交等自查工作。积极谋划20xx年项目,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用好扶贫资产摸底核查数据,落实落细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15.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认真谋划推进全市第七批、第八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深入推进园区带动、镇村结对、消费扶贫等模式,引导帮扶重心下沉到贫困乡村,着力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继续推进“百企—8—帮百村”“巾帼脱贫”“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劳动竞赛”等扶贫行动。16.持续抓好数据质量巩固提升。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完善核查规则,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查得出、改得掉”。开展季度数据质量核查,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四)全面总结宣传谋划,确保衔接扎实有效

17.着力营造决战决胜攻坚氛围。加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市脱贫攻坚成果。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总结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普查成果。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8.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典型示范,在全社会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广“扶贫夜校”“积分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9—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19.着力做好后续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三、保障措施

20.强化攻坚态势。冬季攻势是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是脱贫攻坚期关键一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全市上下必须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21.强化攻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22.强化攻坚监督。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深化—10—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优秀方案:2021年县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执法保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社、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省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信局、供销联社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违反农资生产经营规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备春耕和田间管理、渔业生产、畜牧春秋集中防疫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动物疫病高发期为监管重点时段,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为监管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种养殖生产基地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为监控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流动销售、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一)重点监管事项

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切入点,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监管巡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建立保存农资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备案农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业户、农村农资流动商贩等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农资品种

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非法转基因种子以及无证生产经营、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行为。

农药:以禁限用农药以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种子包衣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为监管重点,重点抽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问题;严厉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流动销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水溶肥、微生物肥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养份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质量不合格、标识虚假、标签标识不规范、侵权及虚假宣传以及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毒有害成份等行为。

兽药:以兽用生物制品、兽用抗菌药以及兽用毒麻类药品等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非法改变兽药组方、制售假劣兽药、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违禁药物和其他药物成分以及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金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药物添加为监管重点品种,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

农机:以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等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产品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获证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不符合规定的变更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相关证照跟踪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和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无证无照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严厉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照经营活动。加大对未按规定建立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行为查处,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问题农资流入农户。工信局按工作职责,对肥料生产企业进行行业监管。供销联社加大对供销系统所属农资经营商店进行管理。

(二)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执法巡查,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监管服务并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规范经营,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及识假辨劣知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指导农资用户科学选购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依法维权能力。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专项治理。结合农资生产、销售、使用不同时段和淡旺时节,适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重点农资产品,严查制售假劣、侵权假冒、非法添加、含量不符、成分不足、计量不足、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种子执法监管年活动”工作部署,开展春季用种、夏季制种、秋季收种、冬季加工种子等时节种子监督抽查行动。开展农药、肥料、兽药等重点农资专项整治,对市场需求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四)强化执法办案。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从严从实从快查处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和专项治理中,要积极拓展案源渠道,深挖案件线索,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行刑衔接,采取联合、挂牌督办等形式,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假劣农资频发地的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严处。杜绝有案不立、有违法不查、以罚代管等问题发生。县公安局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犯罪行为。

(五)推进农资打假信息化。充分利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等执法监管信息手段,实时掌握农资执法监管情况。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共享,提升农资打假执法监管合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信息共享,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建立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多区域共享、联动联查机制,实现假劣农资一处发现、多地通报、多点查处。完善农资打假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间情况通报、案情会商和执法信息共享,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2-4月,联合制定印发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组织收听收看农资打假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开展备春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联合督导调研;组织开展“20xx年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

(二)5-9月,落实“种子执法监管年活动”工作部署,开展夏季制种基地检查,开展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添加剂、农机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开展果、菜、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

(三)10-12月,开展入库种子质量、农药质量抽检抽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监督检查;总结全年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农资打假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农资打假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岗位责任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建立完善农资打假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发挥农资打假绩效管理作用,对照农资打假、“双打”有关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要求,扎实做好农资打假相应考核指标事项落实工作。

(三)加大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迎接由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调研组的专项督导督改。

(四)强化执法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信息报送机制,指定执法信息报送人,按照农资打假统计报送要求,继续认真做好相关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执法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实行县级申报、市州初审汇总、省级审核报送制度,对各类农资打假信息填报平台上的周报、月报、季报和大要案信息,要及时准确统计,逐级按时上报。要认真做好我县典型案例季度总结推送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全年农资打假统计数据和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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