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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农村面源污染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汇编

2022-01-04
方案范文 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方案范文:农村面源污染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汇编”,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打好全镇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斩污清零”突击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集中力量开展“斩污清零”整治行动,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没有我镇典型案例,确保上级下达的20xx年生态环境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确保我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5日至8月25日

三、整改措施

1、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一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作物缺什么就补充什么的原则,实现各种养分平衡供应,满足作物的需要,提高作物产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二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优选实施区域、技术模式和实施主体。在化肥使用强度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基层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集成示范肥料高效利用“四新”技术模式,科学合理减少化肥投入,实现化肥双减。三是机械化深施肥技术。主要推广深施底肥、深施追肥,减少化肥损失,提高化肥利用率,节省成本,增加效益。四是积极推广农家肥与化肥混合施用。坚持化肥与农家肥混合施用,改良土壤合理化性状,增强土壤肥力,使迟效与速效肥料优势互补,减少化肥的挥发与流失,增强保肥性能,提高供肥能力,减轻环境污染。五是水肥一体化技术。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导施肥与灌溉同步进行,控制灌水量和施肥量,提高水肥利用率。六是推广新型施肥技术。提倡施用高含量的多元复合肥,减少施用低含量的复混肥;积极试用高能有机无机复合肥;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配施高含量有益微生物的肥药兼用肥;加快高效缓释肥、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新型肥料的应用;精准投放化肥,避免过度使用;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滴灌的方法均匀施用液体肥料。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行政村

2、农药减量控害工作一是加强实施农药减量控害采取的技术手段。一围绕“控”,继续大力开展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各项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二围绕“替”,继续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三围绕“精”,继续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加强病虫害抗药性监测和治理,力争做到精准施药。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科学用药意识。加大对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药经销人员和广大农民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着力提升他们的病虫害防治技术水平,帮助他们掌握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及植保机械的使用技术等。

3、积极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危害的认识,让他们及时捡拾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

二是加大巡查处罚力度。镇农技站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店每月巡查一次,督促农资店依法回收包装废弃物,对执行政策不积极的,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履行的义务的,上报县农业执法大队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行政村、各农资经销商

4、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加大秸秆回收力度。鼓励养殖户增加秸秆收储加工力度,镇设置3-5个季节性收储服务站点,建立收、储、运服务体系,发展镇、村站点村庄秸秆收储经济人,每个站点收储半径相互接壤,实现整县制全覆盖,对收储站点统一管理。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积极性。一是对购买、使用先进实用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械的农民群众,加大“双重补贴”,减轻机手或农户的负担;二是对合理利用秸秆的企业实施政府奖励。三是鼓励引导科技创新。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开发秸秆利用的新科技新方法,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和优先条件。

三是集中开展秆秸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开展秆秸清理行动,确保房前屋后、村头村内、田间、路沟无散乱秆秸堆放,提高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率。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举办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组织农业专家到镇、村、田间地头讲解焚烧秸秆对环境和地力的影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及生态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好处,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行政村

5、废旧农膜回收工作

一是抓好组织管理,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区域特点和作物种类,指导各行政村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引导农户、志愿者、新型经营主体、回收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等共同做好地膜回收工作。系统总结地膜回收工作的好模式、好做法,探索完善地膜回收的利益链条及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农户共同参与的地膜回收多元化体系。

二是加强源头防控,大力推进地膜使用标准化减量化。要切实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GB13735-20xx)有关要求,全面推广标准地膜。因地制宜推广抗旱性强、地膜依赖度低的作物品种及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技术,减少PE地膜用量。

三是紧抓项目落实,确保财政投资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带动是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主引擎,要积极争取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在争取资金和项目落实上狠下功夫。统筹整合,加强政策资金引导,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废弃农膜台账。完善农田地膜残留和回收利用监测点,加强地膜使用和回收统计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镇农膜使用情况核定表,建立农膜回收台账。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树立明显的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相关政策,让群众深入认识到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农膜回收的必要性和废旧农膜作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价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膜回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旧农膜回收的良好氛围,引导形成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行政村、各农资经销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管区、各行政村、各经销商要密切协作配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强化队伍建设。明确镇农技站、环保所、环卫办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3、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绿色信贷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

4、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督导,为关键技术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科技活动,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督导,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5、强化监督工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考核标准。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6、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明白纸、条幅、公开栏等,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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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分享


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破坏耕地、违法用地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规范用地审批程序

全乡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都必须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总体规划,按规定、按程序申请报批,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按有关要求报送县相关部门备案同意,乡下达有关用地申请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杜绝未批先用、乱占耕地等违法用地现象发生。

二、明确监管责任

(一)国土所:负责乡域内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土地违法问题,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复垦到位,每月25日书面向乡报告巡查情况。1、责任区划分:代波涛同志负责、缪岗、凤楼、凤群四个村(居),杜娟同志负责宋岗、陈刘、宗旱三个村(居),代恒柱同志负责双丰、双河、六方三个村(居),何海明同志负责许圩、联合、马塘三个村居;2、工作职责:(1)全域动态巡查工作每周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行为,倒查村(居)管理责任是否落实;(2)指导村居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有关工作;(3)宣传国土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有关政策。

(二)城管中队:负责乡域内日常巡查工作,查看在建工程有无合法用地批文和规划建设批文,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及时报告乡并当日组织有关人员消除违法建设。每月25日书面向乡报告巡查情况。1、责任区划分(城管队员):乡城管执法中队长负责13个村(居),其他队员具体为:葛磊同志负责社区,刘斌同志负责陈刘社区,徐兵同志负责缪岗、马塘、联合三个村(居),刘永立同志负责凤楼、双丰两个社区,徐庆义同志负责凤群、双河两个社区,崔合同志负责六方村,崔亚春同志负责许圩村,荣加周同志负责宗旱村,徐建国同志负责宋岗社区;2、工作职责:、陈刘和双河等三个村(居)街道范围内每天巡查一次以上;此外,13个村居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并倒查村居日常巡查责任是否落实。

(三)村(居):土地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居)为辖区内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发现问题当日要报乡国土所和规划所,并当场制止土地违法行为,7个工作日内消除土地违法状态,土地复垦恢复原貌。1、责任区划分: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村(居)范围内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村两委其他干部按包组范围负责落实土地监管网格责任;2、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土地和规划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土地违法和规划违法违规等行为,并及时报告乡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宣传政策,动员和组织人员按土地管理要求及时纠正处置到位。

(四)联系村干部:由主联系村干部牵头,主、副联系村干部负责,包保到村,主联系村干部每周汇报所联系村有关日常巡查工作情况。

三、严格兑现奖惩

(一)村居责任人奖惩:1、村(居)在乡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前,没有及时上报或制止的,每宗处罚村(居)书记500元、网格责任人1000元;2、一周内未消除违法状态并复垦到位的,再处罚村(居)书记1000元,网格责任人停薪停职处理;3、一个月内未消除违法状态并复垦到位的,村(居)书记停薪停职、网格责任人免职;4、如被上级部门巡查或卫片督查中发现违法用地的,视情节给予村居书记党纪处分,处罚2500元,村(居)网格责任人免职。5、当月发生土地违法行为且在月考核前土地未复垦到位的村(居),当月土地管理考核不得分;6、全年全村(居)没有发现一宗土地违法行为的,年度考核时村居书记奖励5000元,相关村居网格责任人奖励1500元。

(二)城管责任人奖惩:1、所包联村居被上级督查或卫片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之前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按月统计,每宗处罚责任人100元,如一个月发生3宗及以上的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2、乡自查发现、上级督查或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协助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复垦到位的,按月统计,每宗给予100元奖励,如不积极配合乡村相关部门,每宗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当月辞退。3、全年所联系村(居)未被上级督查到或卫片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并积极上报数据和协助复垦到位的在年度考核时,给予包联城管队员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乡责任人奖惩:1、被上级督查或卫片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之前乡责任人未及时发现的,按月统计,每宗分别扣相关乡主、副联系村干部和国土所等网格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2、上级督查或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未在一个月内或上级有关规定时间内复垦到位的,按月统计,每宗分别扣相关乡主、副联系村干部和国土所网格责任人500元、400元、300元;3、全年所联系村(居)或网格未被上级督查到或卫片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相关乡主、副联系村干部和国土所等网格责任人在年终目标考核奖励中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1500元。

精彩范文 非法取用地下水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大全


为全面贯彻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取水的长效机制,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持续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地下水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形成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取用水必须依法缴纳水资源税、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的水资源管理格局,切实保障水资源持续供给、高效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落实水资源管理属地责任,党政领导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取水单位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建立台账。区水利局切实履行水资源管理监管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对我区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整治效果。

2.主动作为,厘清边界。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和区自来水公司、融创水务集团之间紧密配合,强化监管、明确具体职责和范围,防止工作脱节断档,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排点及职责分工

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排查整治重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服务业等行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非法取水行为进行起底式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1.城区内:各街道要主动加强与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对辖区内非法取水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2.城区外:各乡镇与区水利局建立联动机制,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3.供水覆盖范围:各乡镇(街道)供水中心、区自来水公司、融创水务集团要如实提供管网覆盖分布区域,确认供水覆盖范围。

4.工业供水管网建设:区水利局协调区政府落实引调水项目资金,尽快解决企业用水问题,对全区工业供水管网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并尽快完成铺设。同时,加大工业用水供应量,尽量满足需水要求,解决关闭自备井后企业的用水问题。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一)集中排查阶段(8月15日—9月5日)

1、清查范围。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服务业等取水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

2、签订“承诺书”。为确保全面摸排辖区内存在的自备井,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层层签订“承诺书”。

3、建档立卡。严格按要求登记自备井所在行政区域、有无取水手续、是否具备管网供水条件等信息,建立健全了取水行业档案,各乡镇、街道要把各自辖区内的非法取用地下水排查情况表报送到区水利局,由水利局统一汇总并制定相应管理方案。

(二)整改阶段(9月6日—9月30日)

1、对排查出的机关事业单位自备井,9月30日前完成封填,并入供水管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城区及区限采区没有取水许可证企业,受管网供水能力所限无法满足供水需求(首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辖区内年用水量较小类,必须于9月30日前联系供水单位,签订供水协议接通供水管网并封填自备水井。年用水量需求较大企业,经研究,建设工业供水管网,水源为东邢水库调入的长江水,工期为一年,建成后,解决城区及限采区内企业用水问题。对私自凿井无证取水的行为,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缴水资源税。(责任单位:振兴街道、信发街道、冯屯镇、胡屯镇,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对排查出的服务业(洗车、餐饮、住宿、洗浴)自备水井,必须于9月30日前完成封填,并接通管网供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来水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4、未划入限采区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无证取水企业,到9月30日前完成取水许可手续的补办或者接入供水管网并安装节水设施,逾期未完成又没有接入供水管网,对其自备井全部予以强制封填。(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水利局、区融创水务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

5、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使用地下水问题,由住建部门结合城区污水处理厂研究增加中水供水地点来满足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使用中水问题,并严禁使用地下水,对其使用的自备井全部予以强制封填,由行政执法局监督执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

6、14个乡镇街道排查出的其他非法取用自备井,必须于9月30日前关停,接通公共供水管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7、全区有取水许可证的共93家(深层井自备井34眼, 浅层井自备井118眼),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底对城区自备井全部关停,替代水源由长江水解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8、对取水批复水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要安装节水以及废水回收循环再利用设施,对超出取水计划及用水量的单位按照《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累计加价收缴水资源税并处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周密部署,积极担当作为。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各乡镇、街道和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合理开展好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扛起行业监管责任。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敢于动真硬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及时移交,暴力抗法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做好紧密配合和跟踪督促,确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定期巡查、加强监管。区水利局要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封填或封存的自备水源井每月不少于1-2次的的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再次擅自偷打地下水水井非法取水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五) 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非法取水问题应建立问题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逐一销号。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附表一)经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区政府及区水利局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区级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抽调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分局等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按照部门职责,分别对排查出来的违法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对于阻挠执法检查、甚至围攻检查人员等严重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分享】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助力脱贫攻坚。根据省、市、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和脱贫攻坚要求,集中力量,创新举措,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经乡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关之年,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围绕脱贫摘帽,以全面综合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的村庄"脏乱差"问题,集中力量,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解决村庄垃圾清理、污水治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整治、抓好"五净一规范"、改善路域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为脱贫摘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1.清理垃圾。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突出房前屋后、村组巷道、树丛草丛、河塘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积存垃圾、无乱倾乱倒,达到大街小巷干净、房前屋后干净、河塘沟渠干净、村庄田头干净"的"四无四净"要求。

2.清理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村庄、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水域漂浮物和淤泥,治理生活生产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削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废弃物。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全面实行家禽圈养,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4.清乱堆乱放。对公共区域、房前屋后和户巷村道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旧农机具、砖沙木料等建筑材料进行整治,科学安排农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及时清理长期闲置的建筑材料,做到房前无堆放物、房后及空地无乱堆物,村庄整齐美观。

5.清乱搭乱建。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村庄内私搭乱建、违法占地及侵街占道的房屋、厂房、棚舍、临建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和拆除。

6.清残垣断壁。对长期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老旧房屋院落及村外厂房、畜禽棚舍等进行清理和拆除,加强危旧"空心房"拆后清理平整,改建花园、果园、菜园,美化环境;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或刷新。

7.抓好"五净一规范"。按照庭院内干净、卧室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标准,结合"赣南新妇女"清洁家园行动,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改善庭院环境。

8.改善路域环境。集中清理农村道路路障、占道堆放、僵尸车、路肩边坡垃圾、边沟堵塞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现象。对主要干道沿线路肩两旁乱倒、乱堆的建筑垃圾和沙石、土堆进行清理平整。

三、推进步骤

全年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实行每周五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全体帮扶干部参与整治活动。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3月15日-3月31日)。各村要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集中力量攻坚,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整治到位,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清爽有序"的目标。

第二阶段:攻固提升阶段(4月1日-6月31日)。各村在完成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死角"和盲区清理整治,进一步提升攻固。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管护阶段(长效坚持)。7月份起,各村要按照"五定包干"要求,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四、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乡镇负总责、村组抓具体、全民共参与"的原则,各村要组织乡村干部、农民群众以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为突破口,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村书记负总责、村主任抓具体、帮扶工作队协助抓的责任机制。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组织发动,抓好村域所有自然村组整治工作;乡环卫所要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各结对帮扶单位要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内容和措施。乡团委和中、小学要印发倡议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乡妇联要发挥好"赣南新妇女运动"作用,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抓好"五净一规范"整治、卫生评比等活动;各村要通过群众会、座谈会、宣传标语、黑板报等方式,加大宣传动员,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突出农民主体。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义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设立光荣榜、红黑榜,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五、督查考核

1.实行双向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各村负责具体实施,村委会负责招聘与管理清洁员,乡环卫所负责指导与督查,如果在日常检查与每月督查中发现清扫不到位的,扣除清洁员50元工资/次,扣除村委会工作经费200元/次;而被县级以上督查中发现清扫不到位的,扣除清洁员200元/次,扣除村委会工作经费500元/次。

2.进行每月督查。从4月至12月,实行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组由乡班子成员与环卫所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每月督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各村采取积分制方式进行排名(即排名第一名得11分,排最后一名得1分),全年累计得分前三名的村,乡党委政府给予评优评先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

3.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将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每月专项奖励,其中第一名(1个乡镇)奖励3万元、第二名(2个乡镇)各奖励2万元、第三名(3个乡镇)各奖励1万元。每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从农村生活垃圾经费中各扣3万元、2万元、1万元。因此,我乡每月迎检县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查中,如获得先进或落后,被迎检村则与乡政府同奖同罚。

4.严格惩处制度。每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由乡主要领导对村书记进行约谈,村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在乡村两级干部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且平均分数低于80分的村,对村书记和村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名且平均分数低于80分的村,对村书记和村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进行组织处理。

【精选】农村饮水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饮水保障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经研究决定,从11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查得清、改到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大整改,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动态清零。

二、排查目标

以山区及边远地区、水源条件及供水薄弱地区为重点,以各级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以及巡视巡查、督导检查等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为线索,开展全面排查,对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进行复核,认真梳理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专项排查,全面掌握我县农村饮水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农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三、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内容为:

1.检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2.历来农村饮水安全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完成,是否完成用水户回访、销号等“闭环”管理、问题清单、整改资料台账是否规范齐全;

3.乡镇村级饮水管理长效机制是否形成,农村饮水宣传工作是否有效开展;

4.有无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情况,制定有效整改方案,边查边改,并及时向县农饮办反馈。

四、排查时间

立即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水利局(联系人:钱曌曦,电话:2838,邮箱:3@qq.com)。

五、排查方式

排查采取先乡镇自查后县级复核的方式进行。

1.乡镇自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次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结合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反馈问题,迅速组织逐村逐组开展自查,切实做到不漏一处,确保所有问题排查到位。自查结束后要详细梳理并形成整改台账于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水利局。

2.县级复核

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照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查看整改台账,并随机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科学组织人员走入基层,了解群众饮水难处,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发现-解决-举一反三-自验复核”的一套完整管理体系,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2.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责任明确到人,时间明确到天,不断夯实工作硬性指标,严格考评考核,逐步建立一支想干能干的农村饮水保障队伍。

【方案精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要求,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水字〔20xx〕15号)安排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施治、轻重缓急、村民满意”的原则,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含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村庄,不含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城中村)村民主要集聚区适当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利用1年时间,到20xx年完成现有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其中稻庄镇1处,花官镇1处(详见附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动态更新清单,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清单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追本溯源。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源解析,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工业污水、底泥淤积及其它污染问题等,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污染类型。对于多种污染原因形成的农村黑臭水体,明确主要污染类型。(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配合,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控源截污。

1、农村生活污水类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区域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农村延伸;对人口聚集度高、具备管网铺设条件但市政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的村庄,加快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小规模拉运模式,就近运送至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强化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配合)对不具备规模化生活污水治理条件的村庄,重点抓好厕所粪污治理。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2、畜禽养殖污水类黑臭水体。采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措施,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推行种养结合,鼓励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推行干清粪、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鼓励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实行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各镇街配合)加大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县畜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配合)

3、水产养殖类黑臭水体。减少冰鲜饵料投放,实施水生态修复。加大水产养殖尾水及底泥污染排放监管力度,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各镇街配合)

4、农村生活垃圾类黑臭水体。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因垃圾乱堆乱放导致周边下游水体受到污染。清理农村黑臭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在彻底清理沿岸垃圾的基础上,对水面漂浮垃圾定期清捞。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严禁向河塘沟渠倾倒垃圾。(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5、农业面源污染类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沟渠、自然水塘,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推广水肥一体化,减少化肥、农药,推广有机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各镇街配合)

6、工业污水类黑臭水体。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潜在环境风险,选择科学合理的治理技术,实行工业污水、黑臭水体协同治理。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和治理力度,引导企业集中入园。(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配合)

7、其他类型黑臭水体。科学选取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治理方式。多种污染造成的黑臭水体以污染贡献率大者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底泥处置。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合理确定底泥处置方式和去向,安全处理处置底泥,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四)水体净化。对经济条件较好的镇街,可对破损、垮塌的沟、塘、渠及时进行生态岸坡护理,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曝气方式,有效提升水体溶解氧水平和流动性。采取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投放滤食性鱼类和贝类等措施,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对计划搬迁撤并的空心村和过于分散、生态脆弱的村庄,在满足防洪和排涝要求的前提下,维持渠道、河道、坑塘等农村水体自然岸线。禁止采用简单粗暴方式破坏生态系统。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配合)

三、20xx年度治理顺序和实施步骤

1、方案编制。花官镇、稻庄镇5月中旬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具体整治方案编制,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资金来源。

2、实施阶段。6月份陆续开工,11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级自检。

3、市级复核阶段。12月初前提请市级复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形成工作合力。县综合执法局要强化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黑臭水体控源截污牵头部门负责相应黑臭水体的监督管理,各镇街是本辖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农村黑臭水体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做好项目统筹、资金使用、治理工程实施、长效管理等工作。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等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健全运行维护长效机制。鼓励各镇街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

(三)确保项目落地。各镇街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逐一制定工程方案,落实工程投资,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调度台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建管,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开展模式试点推广。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时梳理总结治理经验,因地制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治理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五)强化评估考核。依托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制度,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县级验收、市级复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对镇街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范畴,纳入乡村振兴和水环境工作考核,杜绝表面整治、敷衍整治、虚假整治。

(六)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细化落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农村河湖黑臭水体治理到位。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治理动态监管体系,建立县级负责、镇级实施、村级参与的管理及清理维护制度,县综合执法局定期组织开展现场巡查抽查。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和村集体投工投劳参与整治。强化运维管理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机构参与治理和运行管护,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依效付费制度。

参考方案: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了我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了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了全县、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了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生态环境决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但由于本次普查时点是20xx年度,较当前最新的污染源情况已相距两年,普查数据信息不能有效反映“十三五”末期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排放状况。因此,需要通过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进一步掌握全县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处置变化情况,更新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科学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奠定基础。

二、调查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时点

调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二)调查对象

本次更新调查主要调查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对象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新建或关停企业。农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不纳入此次更新调查范围。

1.工业污染源。调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三)调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生产工艺、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氟化物、汞、镉、铅、铭、碑。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铭、碑。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氟化物、汞、镉、铅、铭、碑。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铭、碑。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三、调查技术路线

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基础上,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填报的技术要求进行。填报表格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格一致,表格指标解释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填报依据需留档备查。

四、调查工作步骤

调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全面调查、汇总审核、成果应用等4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落实调查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落实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经费;编制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开展培训及其他准备工作。该项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调查阶段

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新建企业、剔除关停企业,形成最终20xx年度调查单位名录库。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录入等工作。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15日底前完成。

(三)汇总审核阶段

汇总、审核、分析全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建立全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编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等。该项工作于20xx年3月15日底前完成。

(四)成果应用阶段

组织开展动调数据的挖掘和成果应用开展工作。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15日底前完成。

五、组织和实施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髙、工作难度大。各股室、队、站要认真做好衔接配合。对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为加强工作领导,切实有效做好此项工作,由环境管理股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实施本地区更新调查工作。

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年度监测结果。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填报工作。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项调查成果,可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参与调查工作,提高调查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调查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负责开展本区域内调查培训。

(二)经费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应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报表印刷、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校核、审核、总结、成果应用等。

(三)质量管理

建立数据动态更新调查质量控制责任制。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对所辖区域动态更新数据负总责,组织力量核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质量,对动态更新调查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审核。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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