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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方案(模板)

2022-02-22
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总结

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

遇到开心的事情了我们通常会开展活动,在活动开展以前我们都会先准备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那活动方案需要怎么写好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方案(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呼安委会发〔20xx〕1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布小林主席关于锡盟"223"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此次检查从3月26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单位自查和局机关督查同时进行。各单位要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制度、预案、年度方案等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完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一)检查成立安全领导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科室和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二)检查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应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

(三)检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情况。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抓安全工作有方案、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和突发事件演练情况。

2.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相关应急措施制度。

3.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对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和职业健康标准,建立完善工职业健康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相关制度进行检查。

4.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五)检查各单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根据各单位的特点,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情况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等相关台账记录,涉及执法业务的部门要有巡查记录和驻场管理记录。

(六)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

1.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监管领域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对驾驶人员和道路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七)检查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健全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及所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机制,对物业管理部门和垃圾处理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八)检查各办公区物业责任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对锅炉房、食堂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九)检查信息反馈工作情况。按月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按要求上报各种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1.针对城市执法要素复杂、矛盾突出等问题,强化执法行为监督,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相关执法安全工作检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

2.针对执法车辆维护不及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不确定因素,结合住建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治安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驾驶人员和执法车辆检查,保证车辆规范安全运行。

针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暖及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得到及时整治。对南区办公楼因地铁施工造成的局部下沉,导致墙面裂缝,要求在地铁施工期间建立日观察和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协调地铁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开展"六乱"治理检查,对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洗车、乱堆乱放,违章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突出问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2.针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无证饮食摊点、静态停车等安全问题,开展与食药、交通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进行集中整治相关情况检查,保证周边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3.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检查,重点对全市户外广告、店招标牌、阅报栏、路名牌、指示牌、立式广告牌等设施的设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匾锈蚀、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及时督促设置者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同时督促权属单位采取拆除、修复、加固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所有建筑工地拉网式排查情况以及建立台账、实施"驻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工地各类围墙、围挡进行严格规范设置,未取得行政许可以及凡不符合工地文明设置条件的一律不准施,针对破烂围挡和危险隐患围挡等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严禁私自破路施工。对履行许可程序报批、建立审批台账情况进行检查;对已报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回填修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破路施工的单位要加强破路监管,杜绝发生煤气泄漏、跑水等重大安全问题发生。同时,对建筑工地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建筑、私搭乱建、临时工棚等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1.开展环卫作业、渣土清运车辆、机械性能、使用和保养情况,加强卫星定位、出场检查等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带病上岗、酒后上岗等违规作业行为发生,彻底消除超载超重超高和超速运输,以及违规现场加油等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设备使用安全。

2.针对环卫作业工作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环卫工人配备了安全防护服装、环卫工人作业反光背心、不与车辆争抢等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1.针对垃圾处理场、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作业场站等重点安全区域进行常态化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针对西郊生活垃圾堆体安全、渗漏液处置、雨污分流、沼气排放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对京城固废、锦江两个垃圾焚烧厂不定期抽查情况时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对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卫生间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1.对环卫部门健全完善除雪除冰应急预案情况开展检查,保证一有雨情、雪情,立即出动处置,确保对道路安全通畅。

2.针对市政道路井盖缺失、道路损坏、路灯不良等政基础设施破损、丢失,以及市区积水点等涉及安全问题,督促权属单位落实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1.针对城环便民市场、停车场、自行车等各类便民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针对伊利广场、新华广场、成吉思汗广场的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破损的道路和设施进行及时修缮,保证安全使用,防止游人触电、摔伤等安全事故发生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排查住宅小区内各类因私搭乱建造成的消防通道不畅、楼梯堆物、存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杜绝私自破路和挖掘地下管道,防止煤气泄漏和跑水形成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机制有效落实。

(一)加强领导,立即行动。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各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各分管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分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务必做到摸底清、检查细、整改实。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分管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填写《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大检查情况记录表》,4月12日前交由局办公室汇总。

(三)常态管理,建立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涉及领导责任机制,确保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有人查,有人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本次结束后各单位要针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完成整改情况形成正式报告报局机关。

(四)广泛宣传,总结经验。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这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4月2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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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安排部署,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党建+信访”为基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为主线,以信访工作“四无创建”、“四重攻坚”、“创人民满意窗口”为载体,扎实开展以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问题大化解为主要内容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领导带头,带头查摆存在问题、带头研究工作思路、带头排查矛盾纠纷、带头接访下访、带头包案化解、带头整改落实,又要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走村串户、进厂驻企,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困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把心思放在基层、把力量沉到基层、把功夫下到基层,凝聚智慧化解矛盾、集中力量解决困难。

二是坚持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核心,最大限度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加大人文关怀,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尽最大努力做好帮扶救助、教育疏导工作,实现“事心双解”。

三是坚持依法处理与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要运用法治思维,把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统一起来,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政策为准绳,客观公正处理好群众诉求,又加大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坚持各负其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县直部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本领域的信访工作。同时,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信访突出问题高效解决。

五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既要以务实作风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得到全面优化,又要以改革精神完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健全诉求表达、分类处理、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涉众型金融、城建房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扶贫、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解决久拖不决疑难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解决国家、省、市、县交办,省、市、县委书记,省、市、县长批示,领导信箱来信中的重点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干部作风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实际成效惠民生、谋民利、分民忧、解民难。

(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书记(县长)信箱,巩固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强化12345民生热线电话,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范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完善信访事项“全程跟踪、公开评价、回访督办”机制,压实有权处理责任单位的办理责任,实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完善基层群众工作机构,落实有场所、有人员、有保障、有效果的“四有”标准,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有温度、能办事、有效率、现代化、信服力强的“人民满意窗口”;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防控后社情民意动向,加强风险预警;持续深化“四无”创建,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基层信访、综治、司法等资源力量,组织“五老人员”、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形成源头预防化解合力。

(四)有效减降非正常越级上访。加大依法逐级走访推进力度,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初信初访事项办理,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积极开展信访事项第三方回访核实工作,以回访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化解;开展越级访专项治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攻坚化解,加大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到市赴省进京越级重复上访。

(五)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和完善适应形势需要、符合我县实际的信访工作源头预防机制、阅信接访机制、约访下访机制、包案化解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比总结三个部分。

(一)动员部署(3月21日—3月26日)

1.成立领导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的开展。

2.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乡镇、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效果。

3.召开动员大会。3月26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3月27日—9月16日)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3月27日—4月23日)

1.组织千名干部下基层。以党员干部进村入户、驻企驻厂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生产等工作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下村组、进厂矿,面对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下访排查梳理信访问题。

2.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厂矿,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摸底,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分析涉众型金融、城建房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涉法涉诉等带有部门和行业特点的群体上访事件以及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

3.实行台账备案管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要注明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工作预案等要素,分门别类、逐人逐案建立台帐,梳理汇总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案件台账实行逐案销号制。

第二阶段:攻坚化解(4月24日—8月27日)

1.分解任务,领导包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先党委后政府”、“先正职后副职”,“管行业管信访”的各级领导包案原则,县信访联席办对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要明确好包案县级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措施,逐案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稳控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2.公开接访,案情研判。开展“三级书记大接访”和“千名党员干部解民忧”活动,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基层巡访相结合,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多方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定期召开案情研判会,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案件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采取的措施和化解矛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化解稳控方案。县信访联席会议的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要开展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工作,掌握化解专项信访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3.集中攻坚,推动化解。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重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按处理的责任范围逐级调处,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乡镇、基层单位不能解决的信访突出问题,县级包案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化解。对县内涉及面广、关系全局、单个地方和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信访问题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报请县级领导包案,集中开展“疑难案例集中攻坚”活动,统筹协调推动化解;对涉及县外难以解决的信访事项,县信访联席办要及时报请市信访联席办,争取市级领导包案统筹协调推动化解。对越级访突出的城建房产、涉众型金融领域等重点领域,要成立高规格联动处置专班,由信访联席会议相关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做到县乡镇联动、部门协作,集中攻坚、依法处置。对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多次处理,但当事人仍不服的疑难个案,开展“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化解”活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上访人及亲属代表公开听证,出具结论,通过听证推动终结一批。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对已经化解的矛盾和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经包案领导、责任人、信访人签字后,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账销号。对已经多次出具处理意见,但信访人仍继续上访的疑难复杂案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查是否符合结案标准。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8月28日—9月6日)

1.跟踪回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2.后续管理。对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有继续上访苗头的,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已经落实“三到位”仍然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公安部门要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对重访人员,要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名部门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和一名公安民警负责稳控,防止赴省进京滋事。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将后续管理稳控责任分解情况汇总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9月7日—9月16日)

1.总结提炼经验。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重从加强源头预防、完善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加强基层基础、落实工作责任等方面,逐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工作机制。

2.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修订完善信访工作有关制度,建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评比总结(9月17日—9月30日)

1.形成总结报告。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重点是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开展考核评比。县委、县政府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抽点基层单位、回访重点案件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县表彰通报,并推荐至市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酌情延期补课;对工作软弱无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组织调整。

3.召开总结大会。县委、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通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主要经验,对加强信访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长效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为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县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督查督办工作组。县委办副主任组长,由县委办牵头,县信访联席办、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规范秩序工作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理、信访秩序的有序规范等工作。

(三)制度建设工作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任组长,由县信访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建设信访工作新机制、新制度。

(四)责任查究工作组。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任组长,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联席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在信访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联席办,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评、案件审理、制度建设指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明确工作责任,级级抓好落地落实。各乡镇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县领导将联点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也要针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领导接访包案情况和信访问题攻坚化解情况,确保活动程序严格、不走过场,并及时进行“回头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要突出干部考核。县组织部门全程参与“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注重工作成效的考核和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发现一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对活动中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引发上访、处理信访问题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对行政乱作为、社会负面影响大、甚至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干部,严肃查处。

五要抓好依法处置。公安部门要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对煽动策划非正常上访、聚集滋事的组织者,对事实清楚、处理到位而又长期闹访缠访的非正常上访人员,依法采取训诫、警告、拘留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六要坚持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要做到“六个结合”,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相结合;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培养和考核干部相结合;与全面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方案【例】


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的通知》(漳司〔20xx〕27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党和国家大事喜事多、敏感节点多、风险挑战多,做好今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县委县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司法部、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思维,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市《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及我县《实施方案》,凝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力量,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战略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以及本地区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属地管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发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充分依靠和调动群众力量,使矛盾纠纷发现在小、处置在早,实现矛盾不上交。要着重排查辖区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土地资源权属等民间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当事人过激言行,研判隐患端倪,及时妥善化解处置或上报;要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调联动,健全基层婚姻家庭调解组织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调解化解工作;要紧盯主要交通干道、城乡结合部等人流物流密集地区,聚焦新时代背景下本区域劳资、民间借贷、房产物业、医疗、金融、生态环保、互联网电商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深入开展排查化解行动,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要把各类涉民营企业、信访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要充分运用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家组或专班,会同有关司法所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合力攻坚化解。

(二)强化责任意识,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基层司法所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和"守土尽责"意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协助做好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紧盯重点任务,及时研究具体细化县局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责任传导到位、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县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帮助商会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促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发挥。重点加强涉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纠纷多发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要指导民营企业集聚且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民营企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要大力推动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年内,县局要从现有个人调解工作室中评定1个以上县级品牌调解工作室或金牌调解工作室。市局将从各地评定的品牌调解工作室或金牌调解工作室中考核、验收、命名3个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并从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中向省司法厅推荐申报创建1-2个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全面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争创典型示范点。要注重吸收退役军人参加人民调解工作,打造一批老兵调解工作品牌。二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机制。要在开展专项活动的同时,更加重视长效化、常态化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实现派驻公安派出所、法院(法庭)、信访局调解室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各类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网上枫桥""海上枫桥"等共建共治共享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机制,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触角灵敏、眼睛雪亮、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提高预防、控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各"访调对接工作室"要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闽信联发〔20xx〕2号),下大力气协助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隐患,力争实现信访矛盾"四下降一好转"(信访总量、越级上访、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团体上访下降,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和确保"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规模团体上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负面舆论炒作)。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联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三要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加快推进人民调解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创新信息预警分析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坚持完善全县矛盾纠纷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切实发挥预警研判功能实效。要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在线调解、远程调解,大力推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四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依据我县已出台的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各项工作,特别是村居调委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经费的落实,并逐步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督促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谁设置谁保障"原则,落实好调委会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及专兼职调解员的补贴费用。

(三)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素质结构。各基层司法所要严格落实培训责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委政〔20xx〕31号),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分期分批重点开展对乡镇、村(居)调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的集中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上级部署要求,讲清如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稳控重点群体等实用管用的业务知识,以及扫黑除恶有关知识要点。在培训方法上,要结合基层工作特点,采取灵活丰富的教学方法,科学安排培训学习。在具体实践中,要突出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要求,让人民调解员真正弄清"做什么、为谁做、怎么做",推动培训成效向实践转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至中旬)。各基层司法所要依据县级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第一时间将部、省厅、市局的相关要求精神迅速传达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部、省厅、市局、县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并投身到专项活动中去。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基层司法所要按照县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企事业单位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普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等突出的矛盾纠纷以及本地区长期积压的、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开展重点排查,切实做到乡镇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做到排查"全天候""零死角"。要严格落实分级排查工作机制和责任制。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至少每周开展一次,乡镇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县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一般性、常见性、多发性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村(居)、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坚持及时就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以及信访案件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法治轨道解决,最大限度防止民案转刑案、刑案转命案。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县级相关科室及各基层司法所要坚持完善矛盾纠纷季度分析研判制度,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研判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势提供参考和依据。要积极动员引导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推动专项活动向纵深推进。今年,市局将通过驻在式蹲点、调研的方式,了解掌握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认真做好省厅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各阶段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把专项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要积极争取信访、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开展专项活动的强大合力,帮助解决影响和制约专项活动开展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市局将把专项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项目内容,推动专项活动落地见效。

(二)注重统筹推进。县局要严格落实挂钩督导机制,采取定期督导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深入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一线,察实情、找问题、提建议,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局主要领导、各司法所主要负责人要围绕辖区内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态势,深刻剖析、找准病灶、提出措施、制定方案。要把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和《关于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司〔20xx〕16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漳司〔20xx〕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促进品牌调解室建设的暂行办法》(闽综〔20xx〕60号)等文件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请示报告。各基层司法所要采取简报、信息、专刊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总结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要根据专项活动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各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县局基层股邮箱,以便县局基层股汇总上报市局基层科。

各地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县局。

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冶金、机械、建材行业等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患排查治理、“三类人员”持证上岗、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时间

(一)企业自查(4月1日-10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照集中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留死角。

(二)街镇、工业区经发办抽查(4月11日-19日)。各街镇、工业区经济发展办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25日)。由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经促局组成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业企业督查小组,对全区工业企业自查、街镇和工业区抽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覆盖面不低于20%,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全区各街镇、工业区经济发展办要将集中检查行动作为上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将集中检查行动落实到辖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同时要结合所辖工业企业的特点,制定工作部署和集中抽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责任。严肃检查纪律,行业抽查、政府督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并建立图片等资料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各街、镇、工业区经济发展办要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检查报告于4月25日前报区经促局办公室。

2023年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和年度脱贫任务完成,实现连战连胜目标,经研究,决定从9月中旬到10上旬在全乡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六看六确保""四单""四严""四覆盖""四个过得硬"的总体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紧盯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和现行扶贫标准,在全乡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查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边查边改,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3人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实现连战连胜的目标。

(一)排查范围:全乡6个村,192贫困户、485贫困人口(国办系统内所有建档立卡对象)。

(二)时间安排: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 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全面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脱贫成效等方面的不足与短板。

实行分级负责、以村为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乡级自查。

(一)乡级自查。成立XX乡脱贫攻坚大排查领导组,促进大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指挥调度全乡的大排查工作,各包村领导带领包村干部、党员及驻村工作队联系各帮扶单位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各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要按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排查内容,逐项逐条、逐村逐户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调查走访,切实做到不漏一项一条、不落一村一户。按照乡方案制定的时间表,确定责任人,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各单位按照排查内容和责任清单开展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于10月3日前完成。

(二)省级抽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采取县际交叉督查方式,于10月6日至9日对各市、县(县、区)大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从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16个督查组,由各市扶贫办副主任任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级干部和所在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每个县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 其中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2个),每个村随机点调1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非贫困户2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排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举措,是对各地落实政策、推进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检查。各村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突出问题排查。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市、县、乡20xx年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和市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脱贫攻坚专项排查整改工作自查自纠的问题,全面对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的大排查内容,逐项逐条梳理,进村入户排查,找准核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乡扶贫办加强对村的指导和检查,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深入剖析主观客观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排查任务。要结合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大排查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村要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要全面梳理汇总大排查问题清单,形成脱贫攻坚大排查报告。大排查实施方案和大排查报告分别于9月21日和10月3日前上报乡扶贫办。大排查报告内容要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意见建议、下阶段工作打算四个部分。乡扶贫办根据各村报告的情况,形成全乡脱贫攻坚大排查报告,并上报县扶贫办。

2023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广元市脱贫攻坚总结推进会议精神要求,深入落实全市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安排部署,结合xx工作实际,特制订xx县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准确把握落实省委和市委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脱贫攻坚“两个确保”“两个稳定”目标,聚焦提高脱贫质量、落实精准方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扎实起底排查、强推问题整改、探索创新实践,补齐在思想站位、思维理念、目标要求、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考评机制等方面的弱项短板,有力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今年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继续位列全省优秀等级方队”和“年底基本达到全县脱贫摘帽标准”。

1.明确工作目的。锁定全县脱贫攻坚“两年建设任务一年完成,年底基本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目标,通过开展“大起底”活动,对全县所有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退出进行全面摸排,实现“摸清情况、明确家底”目标,为后期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和高质量完成县“摘帽”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2.明确工作对象。本次“大起底”活动主要对全县39个乡镇、214个贫困村、27055户贫困户91457名贫困人口(20xx年底系统最新库数据)对照现行标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情况,找准差距,明确短板。

3.明确摸排重点。39个乡镇主要对照“乡三有”县摘帽标准,摸清中心校、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情况;214个贫困村主要对照“一低五有”村退出标准,摸清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通村硬化路、通信网络、村级文化室和卫生室建设达标情况;27055户贫困户91457名贫困人口主要对照“一超六有”户脱贫标准,摸清家庭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达标情况。

1.围绕“两个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对标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确保到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目标,在建立脱贫攻坚“大起底”台账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县摘帽“乡三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围绕“两个稳定”,全面排查梳理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脱贫攻坚期内稳定实现贫困人口lsquo;两不愁、三保障rsquo;,稳定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目标,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7月底基本完工”统一要求,认真排查项目启动迟缓、进度滞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项目实施质量监管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3.围绕“两度提升”,全面排查梳理驻村帮扶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目标,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确保真帮实扶,帮出成效。认真排查“六个一”帮扶力量统筹不力、管理松散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群众教育引导不够、内生动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4.围绕“两个满意”,全面排查梳理非贫困户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既要让贫困户满意,又要让非贫困户满意”目标,在做好贫困户问题排查梳理的同时,还要针对非贫困户开展问题排查梳理,重点排查精准识别、“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个别意见较多、心存不满、对脱贫攻坚工作不认可不满意的非贫困户,要逐一走访摸排问题原因。要认真排查已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将“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户纳入台账管理,拟定帮扶措施,强化帮扶实效,阻击致贫返贫。

5.围绕“三个落实”,全面排查梳理政策落实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工作推诿扯皮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到户产业发展、住房建设、医疗救助、教育保障、政策兜底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工作深水作业不够、令不行禁不止等方面的问题。

1.坚持台账销号管理抓整改。要认真开展前期省、市、县督导暗访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将本次活动收集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分乡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准确问题表述,认真分析原因,逐条逐项提出解决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逐项整改销号管理。

2.坚持分类分层分级抓整改。对排查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乡镇层面能够整改的问题,由联挂县级领导督促即知即改;乡镇层面不能整改的问题,由联挂乡镇县级领导签字后报县脱贫办,经县脱贫办对全县问题梳理汇总后,提交相关行业扶贫分指挥部研究解决;行业扶贫分指挥部不能解决的,提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坚持统筹压茬推进抓整改。要将问题整改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同步推进“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在对标开展情况摸排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建立问题台账;同步推进“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对部分乡镇和帮扶部门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及时有效。

本次活动开展为期1个月,即日起至6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县级领导挂帅。本次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由各乡镇联挂县级领导干部挂帅带队负总责,主要负责联系乡镇相关活动的力量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该乡镇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乡镇村组主体。本次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主动对接行业部门和帮扶部门,组织好一切可统筹的力量,全力推进活动开展。各村组干部要全面参与,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

(三)行业部门指导。各行业扶贫牵头部门,特别是负责“乡三有”、 村“一低五有”和户“一超六有”的行业部门,要明确业务指导工作团队,主动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调,指导乡镇开展好问题对标排查,帮助乡镇研究解决问题,特别要针对各乡镇反馈的涉及行业扶贫的共性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四)帮扶单位参与。各驻村帮扶部门全程参与,负责联系帮扶村的“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开展。驻村工作队要负责做好村级层面情况摸排、问题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帮扶责任人要迅即进村入户,围绕工作要求,对照相关表册,逐一核实填报,并负责联系户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统筹,精心组织。各联挂乡镇县级领导要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深入一线统筹指挥,推动活动落实。26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各帮扶部门(单位)和39个乡镇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工作统筹,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标准,明确时限。要严格比照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和县摘帽“一低三有”标准,逐村逐户逐项认真查摆达标情况,找出差距和短板,做到有的放矢、对标补短。要及时报送活动成果,“大起底”活动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于6月15日前报县脱贫办;“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相关资料(附件6、附件7以及提请县级层面研究的问题事项)于6月20日前报县脱贫办;问题整改情况(包括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于6月30日前报县脱贫办,届时还未整改到位的按照整改方案既定时间安排报送相关资料。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乡镇定点督导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查和指导,要重点督查前期各级督查暗访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重点督导行业部门、帮扶部门和乡镇村组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要重点指导情况摸排、问题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行业部门、帮扶部门和乡镇脱贫攻坚考核考评,倒逼工作落实。

(四)强化作风,严肃纪律。要严格落实“作风纪律深化年”相关规定,严禁虚于应付、弄虚作假,严戒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摸排情况、排查问题必须脚到、眼到、手到、心到,体现严实作风,不能人云亦云,确保情况真实、活动实效。本次活动收集的数据情况将作为脱贫攻坚基础资料归档保存,凡发现问题排查不实,影响今后省市督查效果和年底考评结果的,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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