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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创优机关服务活动方案(共3篇)

2022-01-20
护树活动方案 经典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

护树活动方案。

在大型节日中一般都会开展一些活动,因此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准备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到每个人,你对活动方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政局创优机关服务活动方案(共3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财政局创优机关服务活动方案(共3篇)

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创优机关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计划方案: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扎实开展调研。紧紧围绕事关全区财政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安排调研工作,确定1-2个课题调查研究。

2.改进调研方式。注重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调研中不搞形式主义,可采用事前不打招呼、不专门布置调研点,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企业的实情,检查财政政策的实效。通过调研搞清问题,提出对策思路办法,科学推进财政改革发展。

二、进一步坚持密切联系群众

3.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和完善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加快推动建立“三解三促”长效机制。要结合财政自身工作特点,更加关注民生问题,特别是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等方面;要更加贴近民生,多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实事、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好事,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安排开展驻点调研,深入做好交流沟通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至少结对帮扶一户困难家庭。

4.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运行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办事群众。加强内部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水平。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宣传财政政策,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交流,定期和不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确有必要召开的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应严格控制数量、规模和时间。简化会议活动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活动实效。全区财政所长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全区财政系统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每2年召开1次,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严格控制临时性会议活动,从严控制各类培训班和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未经局长批准,局领导同志不得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四、进一步精减文件简报和完善新闻报道

6.规范精减公文。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对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区文件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直接转发、无补充内容的转发文件,原则上不再转发。凡已通过媒体及时公开的文件,不再印制下发文件。凡能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的,不再制发纸质文件传递。凡能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反映的材料,原则上不以制发文件的方式上报。

7.精简简报资料。清理规范各类简报内刊资料,按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精减简报内刊以及上报核准备案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内部简报资料,凡是未经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核准备案的简报内刊资料,一律不得上报。

五、进一步规范出国(境)活动

8.严格执行出国(境)规定。局领导及其他人员因公出国(境),要严格按区有关领导干部出国(境)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控制费用。要从严控制参加其他部门出访活动。

六、进一步简化公务接待

9.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局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就餐安排在职工食堂或定点场所,不上高档菜肴,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安排宴请,工作餐或自助餐要注意节俭。来局办事人员确需用餐的,在区食堂凭券就餐或安排工作餐。市财政局和兄弟地区财政部门领导和有关同志来,按照中央、省、市、区简化接待工作的要求执行。

七、进一步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经费。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规模和规格,严格按照范围和标准开支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经费。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制作背景板,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材料袋,不发笔和记录本。会议用餐一律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不宴请与会人员。不组织会议活动代表游览或与会议活动无关的参观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凡可以在区会议所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到宾馆酒店租借场地。一律不得到以外的地方召开工作研讨会等务虚性质的会议。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培训,从严控制培训时间和人数。严格审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从严控制礼节性纪念品的数量和标准。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送礼、旅游、健身和参与高档娱乐活动。03KKK.Com

11.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处置,指定专人管理。开展节能降耗活动,提倡循环利用。厉行节约,合理控制印刷、邮寄、通信、报刊杂志等公用经费。

八、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

12.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和社会交往,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第二篇

各街道财政所,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我区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两基”建设,提高街道财政改革、发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抓手,对积极推动基层财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必将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向基层延伸,有利于强化基层财政职能,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有利于促进基层财政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能,完善基础设施,树立基层财政良好的“窗口”形象,全面提升基层财政服务能力。

二、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把我区基层财政所建设成为财政职能定位更准确、机构队伍更健全、设备条件更完备、内部控制更完善、基础工作更规范、收支管理更科学、监管措施更有力、服务发展更高效的规范化财政所。

三、创建工作部署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局成立“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街道财政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财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规范化财政所”创建的推进工作,检查和督促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协调创建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建立本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各街道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包括创建台账的建立,创建指标的完善。

2.加大动员,推动创建。召开街道财政所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动员会,积极组织动员,形成区局紧密配合协调、街道财政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组织落实好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创建的各项工作。

3.建立联系点制度。创建工作做到区、街道联动,建立联系点制度,区局每个职能科室与一个街道财政挂钩结对建立联系点,共同围绕创建中心工作。联系工作职责,对照考评内容承担相应工作,把各项具体考评项目落实到每个人,工作中帮助协调关系,出谋划策,每月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进度,帮助解决困难,提意见、出注意和想办法。

4.坚定目标,常抓不懈。“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的内容多、时间长、任务重、范围广,需要全体财政干部的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常抓常新。一是在创建期间实行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自查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二是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式,征集意见和建议。三是研究完善创建工作办法。四是把“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纳入各岗位量化考核项目,严格考核。

四、具体工作步骤

对照省、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目标要求,依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区力争在3年内将六个街道财政所全部创建到位。具体计划为:20xx年申报创建单位:青龙街道财政所、茶山街道财政所,20xx年申报创建单位:雕庄街道财政所、兰陵街道财政所,20xx年申报创建单位:红梅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

具体安排:

1.创建申报阶段(每年1-3月)。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财政所各岗位人员作为主要责任人,各负其职。主要工作任务,首先对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四项内容,梳理规章制度,整理资料。第二步,细化工作内容,整改完善提高,查漏补缺。第三步,做好申报资料归集和有关申报上报。

2.区财政初审考评阶段(每年4月前)。依据申报申请,上门考评,对照考评内容,量化打分,查验资料,提出问题,整改提高,接受市财政局考评。

3.市考评提升完善阶段(每年月6前)。上报区申报报告,接受市财政考评小组查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进一步进行再完善,写好创建汇报,迎接省级考评。

4.迎接省级考评。依据省“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意见,基层财政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结合市、区两级财政考评的要求,各项工作细致再细致、精确再精确,完善再完善,以完美的工作迎接省级考评。

5.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把“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新高。

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对20xx年度我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教师培训经费、教师住房补贴等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部署时间

20xx年6月底部署。

二、组织形式

(一)由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财科,负责绩效管理日常工作。

(二)根据区财政局《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操作流程》和《财政绩效管理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各相关科室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试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三)根据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纳入试点项目范围的部门(以下简称“试点部门”),应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以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具体名单报区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行财科),负责项目绩效目标可行性研究、组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实施项目绩效跟踪管理、完成项目绩效管理自我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业务培训

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试点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参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申报与审核

1.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与申报

试点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程序等,组织20xx年度选定项目的申报,完成《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行财科。

2.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与确定

区财政局收到试点部门报送的《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后,由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初审。

行财科复审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试点部门。试点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后,报送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行财科。

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及绩效目标的可行性、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项目,退回调整、修改。

3.项目绩效目标的下达与调整

区财政局下达试点项目绩效目标,下达的绩效目标作为试点部门开展试点项目绩效管理及区财政局组织开展绩效跟踪管理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绩效目标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于每年9月30号前,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二)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管理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试点项目实施绩效跟踪管理。

区财政局每半年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跟踪,并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试点部门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管理。对不接受意见,并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暂停拨付资金。

试点部门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提高预算执行效力,保证项目按预定的绩效目标完成;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落实整改意见,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效益与绩效目标的偏差。

(三)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项目实施完毕后3个月内,试点部门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xx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自评价报告〉的通知》(常天财〔20xx〕50号)要求,完成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自我评价工作,撰写项目绩效管理自评价报告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收到试点项目自评价报告后3个月内,视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再评价,出具再评价报告。

绩效管理评价报告作为预算安排等相关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按规定反馈试点部门,报送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从而促进财政及相关部门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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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关于20xx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送戏进万村”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通过“送戏进万村”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建设成果。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以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推动基层文化发展。

二、活动目标

综合考虑我县特点和农村群众实际需求,统筹使用农村文化活动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实行统一集中采购,为全县217个村各送一场正规文艺演出。

三、时间安排

“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至12月底全部结束。(具体镇、村安排情况见附表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精心实施。县文旅局负责“送戏进万村”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方案、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演出监管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绩效评估,推动信息公开。各镇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服务(包括提供演出场地、协调水电和维护现场秩序等具体工作)。各镇以“送戏进村”为契机,认真做好本镇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民生项目的知晓率。演出单位要与镇、村做好演出时间、地点等对接工作,结合传统节庆假日、农村喜事等活动,以周为时间单位初步排定各镇演出时间表(演出计划表见附表三)。各演出团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送戏进村”的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确保组织精细、安全到位。

(二)突出主题,把握内容。文艺演出要以突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主题,结合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出节目既要有群众喜闻乐见的老节目,又要编创一批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群众的新节目,特别是要创作以民生工程、法制建设、扫黄打非、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建设大美等为题材的节目。各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上规定的2套节目单组织演出;节目内容不得擅自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节目内容的,必须报县文旅局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更改演出内容。

(三)对照要求,强化监管。县文旅局按照采购场次计划、合同,加强管理,强化绩效,有序推进,保证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期间将不定期对各中标单位的演出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没有按演出相关规定执行的,第一次责令整改,第二次扣除保证金,第三次中止演出合同。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场演出后演出单位需提供5段演出视频、3张演出照片及演出回执单。录制演出视频的具体要求为:1、提供两套完整演出视频(整台节目在不同行政村重复演出的,只需录制1个完整视频即可,不需要重复录制);2、每场演出均要录制5个1分钟左右的短视频(演出全景、演出开场、演出中间、演出结尾、观众场景视频各1个);3、回执单(见附表二)须经演出村村委会盖章。演出视频、回执单、演出节目单报县文旅局存档备查,并作为对各演出单位考评和支付演出经费的依据。

(四)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县文旅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演出单位演出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见附表四),对演出活动中群众满意度、演出质量、演出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演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且作为以后政府采购评审的加分项目;对于绩效考核末位的,扣罚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作为以后政府采购评审的减分依据。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擅自变更演出内容或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公开招标。县文旅局将会同县民生办对各镇“送戏进万村”组织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文化工作目标考核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估。

文明人活动方案(共2篇)


文明人活动方案(共2篇)

第一篇

为认真做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按照《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交通局工作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目标

(一)道路名称与道路基础设施完好,无缺失、无损坏、无侵占。

(二)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无拥挤、无争抢座位。

(三)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

(四)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组建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特成立区交通局“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分别设置统筹督导、安全巡管、交通、市政行政执法巡管、城乡道桥巡管、交通运输行业巡管5个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指导督促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1、统筹督导组

成员:办公室、纪检科、党群室

职责:负责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计划、总结、协调、督促指导、资料组卷、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科室工作推进督查督办。

2、安全巡管组

成员:安全法制监督科

职责:负责督导考核相关科(室)、所、队、处、中队安全监管考核按“一岗双责”制度,督导在建工地、整治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施工打围、扬尘治理的督查、督办等工作。

3、交通、市政行政执法巡管组

成员:执法大队

职责:负责区域内交通秩序监督管理和联动市、区执法部门加强区域内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维护交通行业企业的规范经营秩序。

4、城乡道桥巡管组

成员:公路所、养护处

职责:负责区域内城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巡管和整治维修等工作。

5、交通运输行业巡管督导组

成员:交管所、执法队

职责:负责辖区内交通行业企业、公交场站、地铁、客运站监督指导,配合市交委及相关部门做好车站码头秩序管理。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明确目标(6月15日—6月25日)

1、召开迎接全国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布置会,讨论研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

2、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集中整治(6月26日—7月25日)

各责任科、室、所、队、处、司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手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和各项工作目标及职能职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迎接测评(7月26日—8月30日)

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成果,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迎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督查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分管领导要带头研究部署,督查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指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把握标准,注重细节。各督查组要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各项工作从严要求,严格按标准办,严格按程序办,确保工作质量。收集资料要充分齐全,能够全面反映实际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效。测评现场要整洁有序,宣传标语、宣传牌、文明提示等设施要设置整齐规范。各单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职责内指标的完成情况,耐心接受询问,对测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回答,不推托、不转移。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我局迎接全国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小组要采取集中督导和日常督导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被动、措施不力,脏乱差现象突出又整改不力的单位坚决实行效能问责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根据区文明办《“文明文明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交通系统范围开展“文明文明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培育文明市民,大兴“五讲四美”之风,从强化道德观念、树立道德楷模、倡导文明言行、培育文明习惯、塑造良好心态、营造浓厚氛围六个方面,深入开展“文明文明人”系列活动,引导全区交通人及其行业企业职工树立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诚信互爱、邻里和睦的文明风尚,有效提升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有力推动宜人建设。

二、活动主题

“五讲四美”新风尚、文明文明人

三、主要活动

(一)倡导文明言行,践行“市民文明公约”。

开展文明公约进局机关、交通服务窗口、行业企业等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争做文明人。

牵头科室:办公室、党群室责任科室:行审科、执法队、交管所、协会

(二)服务交通先行大局,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1、采取发放文明交通提示语等多种形式,对局公务车驾驶员和行业企业等重点人群强化文明交通宣传。

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党群室、协会

2、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在辖区内重要路口、路段和上下班高峰时段,对乱停乱放、跨越隔栏、不走斑马线等违规的车辆和行人进行抓拍并曝光,促进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牵头科室:局工会责任科室:执法队、协会

3、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对主干道、重要路口、路段和主要公交站点,对接对口联系街办和社区,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开展的文明交通现场宣传和劝导活动。

牵头科室:局工会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培育文明习惯,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

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重点针对插队、闯红灯、随地吐痰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吸烟和高声喧哗、路口乞讨、乱发卡片、乱张贴、电动车交通违法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以及财富论坛举办的周边地区和相关线路,广泛开展文明排队、文明乘电梯、文明观赏等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科室:局工会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启动。4月至5月,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在全交通系统形成争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进。6月至年底,抓住6月财富全球论坛和9月世界华商大会的两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公共文明引导等工作,展示“文明文明人”的良好形象,促进全交通系统形成“五讲四美”新风尚。

(三)资料报送。各牵头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把握财富全球论坛和世界华商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于5月23日、8月23日和12月23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并附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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