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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市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

2022-01-27
创建文明市工作方案 震情跟踪工作总结 工作方案范文

创建文明市工作方案。

事在人为,而方案规划也需先行。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方案,好的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方案范文:市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市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有效做好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根据省、市地震局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我市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和应对准备等各环节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对准备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成立市震情跟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办。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震情跟踪和应对准备工作的日常协调、管理和督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地震和地震前兆监测

1、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市地震监测中心(皖14井)的测震、流体、电磁和形变等监测设备的日常观测,提升监测预测能力。配合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子项目市基本站和一般站建设任务,配合省局开展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改造工作。

2、提升观测质量效能。严格按照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细则和各学科组的要求,提升观测资料质量和效能,加强对台网观测质量监控,强化台网产出和服务,积极参加全省监测预报观测资料质量评比和业务交流。

3、加强观测环境保护。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的要求,加强市地震监测中心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妥善解决现存及新出现的台站观测环境保护事宜,确保观测数据连续稳定。

4、做好台网运维保障。加强观测系统软硬件的检查和软件升级工作。定期对台站前兆仪器观测系统、数据服务器开展检查,解决台站在服务器基本维护及前兆软件系统日常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前兆数据的产出与应用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加强震情趋势会商研判

1、跟踪分析观测异常。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局《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

密切跟踪测震、前兆学科观测资料动态变化,及时核实新出现的异常变化,新出现异常至少现场核实1次并及时上报,利用多种方法对异常进行分析,深入研究异常变化与地震关系。

2、加强宏观异常核实。严格执行《省地震局异常核实工作程序》和宏观异常及地震谣传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开展宏观异常核实的调查、走访,加强相关资料收集、分析与对比,加强异常核实设备的运用,保证异常核实资料充分,异常核实结论科学合理。

3、认真组织各类会商。坚持日常会商制度,编制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提高震情会商研判工作水平。

4、规范“三网一员”管理。加大对全市“三网一员”的检查力度,强化宏观测报网的动态管理,根据检查结果优化布局,进一步规范“三网一员”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做好全市群测群防网点的互联互通和地震信息、灾情的速传速报,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效能。

(三)加强地震安保信息服务

1、做好地震安保工作。做好“两会”、中高考、低温雨雪和汛期等重要时期或特殊时段的地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职守,做到实时监控震情,提供24小时震情保障工作,稳定社会秩序,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支持。

2、加强网络运维管理。定期组织进行网络巡检,保障数据链路稳定。加强全市各类信息节点运行管理,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做好网站安全保障和信息工作,做好局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相关硬件升级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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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市工业企业防汛工作方案


市工业企业防汛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防汛工作指示精神,为了增强企业防汛排涝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企业安全度汛,根据相关防洪抗汛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各企业要及早做好防汛准备,把防汛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责任到人,严肃纪律,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企业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防汛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完善防汛预案,严格实行有关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主要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二、强化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调度,确保防汛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市工信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鲁维新局长为组长,杨松、肖雷为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工业企业防汛指挥协调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工业企业抗洪救灾行动。防汛期间,工信局机关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对企业防汛工作的调度,对企业出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对市防汛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到每个企业。 

各工业企业要分别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工作突击队,并认真组织防汛演练。在汛期,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做到一遇险情及时出动,确保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

三、落实六项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一)做好企业产成品的防灾和转移。产成品仓库应加强防雨水透漏等防护措施,处于低洼地带的车间、仓库提前做好设备、产成品的架高或转移。

(二)做好在建项目工程工地的预防工作。重点关注在建项目工程设施、建筑物并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做好建筑原材料、建筑设备的保存。停工工地应切断水电总闸。

(三)做好职工人身安全预防。要加强进水企业的电器安全,防止漏电伤人。如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受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企业职工上下班路途注意安全防范。

(四)健全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根据汛情需要加强值班力量,在防汛期间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定时上报企业防汛最新情况,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并上报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五)开展隐患排查,备足抢险物资。各工业企业要随时开展防汛设施及隐患排查,对存有隐患的区域及早进行加固修缮,对排水沟做好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监控。

各企业按照各自的情况,分别足额备齐沙袋、沙子、铁锨、水泵、照明设备等必需的防汛物资,以备急用。在险情发生时,企业抢险救灾的同时做好备用物资统计工作,如物资不足要及时与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由领导小组沟通协调,保证防汛物资及时到位。

(六)积极抢险救灾,降低企业损失。在险情发生时,企业负责人现场指挥,并第一时间联系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市工信局积极调配人员,赶赴受灾地点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赶赴现场。

险情发生后,受灾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报送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实用范文: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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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培训开设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级)

营销师(三、四级)

物流师(三、四级)

物业管理师(三、四级)

心理咨询师(三、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四级)

以上课程均为200个课时。

二、报名对象:

1、拥有河北省户籍的人员;

2、16至48周岁,有工作意愿,暂无工作的社会待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就业局免费办理。)

2、一寸免冠照片8张。

3、身份证复印件8张。

四、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

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获取证书

(一)经培训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结业证书》;

(二)经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任职资格证明。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311室

联系人:张老师

方案范文: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落实上级下达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盘活存量,促进聚集,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村庄整治秩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和利用,逐步改善农村与矿山生态环境全面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具体任务

镇自然资源所结合镇情实际,在各村(社区)寻找可复垦土地,并实地与各村(社区)对接,形成申报材料后组织实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的时间复垦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区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由镇统一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房屋进行丈量登记,测量时户主必须在场签字确认,由镇自然资源所同志指导、初审,镇分工干部、村干部审核,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庐政〔20xx〕22号文件执行。项目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款,由村(社区)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书、自然资源所签字证明,分工镇干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拆除,经镇验收合格后,由村统一到镇办理补偿款打卡发放手续,房屋拆迁补偿款由镇负责结算支付。严格实行“一户一宅”,项目区涉及拆迁户仅此一处住房的,原则上统一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宅基地。对于拆迁中确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严格审查把关,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原则上留地安置与美好乡村建设的中心村和永久性居民点结合,并报镇审批后方可安排宅基地。涉及一户两宅情况的,一律不予安置,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五、补助与奖励标准及处罚措施

(一)补助与奖励标准

项目区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工程,由所属村(社区)负责按照项目区设计图纸实施,镇自然资源所技术指导,直至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镇政府按照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依据测量规划批复面积)将资金补助到村(社区)。

1、补助标准:村庄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工矿废弃地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占补平衡、旱改水项目每亩补助5000元(视工程量可适当增加);有主房屋拆迁任务的项目区最高按5000元/户工作经费另行补助。

2、补助方式:村庄复垦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10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拆迁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2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补助资金用途:

(1)工程经费:主要包括施工机械作业费、房屋拆除费、土方工程款、人员工资、地表附着物补偿款等款项;

(2)工作经费及绩效:主要用于拆迁、复垦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通讯、误餐、矛盾协调等费用及绩效的发放。项目所属村(社区)成立以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组,按照项目区补助资金的10%用于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最高每年每人不超过1.2万元);

(3)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各村(社区)补助资金平均数予以考核发放;

(4)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补助资金较高的前三名村(社区)平均补助资金予以发放。

(二)处罚措施

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村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周督查一次,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导致工程滞后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区责任人进行调度约谈;对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上级验收的,扣发所有补助资金,同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镇工作组成员必须明确分工,认真履职,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镇成立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部长为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分工联系镇干及自然资源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白山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导、项目入库、立项报批、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拆迁房屋测量及各类附属物登记确认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村(社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项目所属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组,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镇政府统筹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征地拆迁小组、工程施工协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全程协助指挥部做好土地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规划,狠抓落实,所有项目由国土所负责测量、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入库、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报验材料等,直至验收通过。特别在规划设计和项目施工时镇村干部、国土所业务人员和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深入现场,按照省市验收标准,科学规划,指导施工,直至验收。所有拆迁及土方平整复垦全部由村自主招标自主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复垦任务,复垦结束后需在第一时间内复种庄稼。

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参考)


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20xx——20xx年计划共投入资金6.6456亿元,其中利用中央、河南省和郑州市资金1.7323万元,采用PPP模式投资4.9133万元,支持扩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1、幼儿园建设。

20xx——20xx年投入资金7800万元,其中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2600万元、采用PPP模式投资5200万元,新建幼儿园3所,有效扩充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总投资43298万元。

一是扩充城镇教育资源项目,20xx——20xx年计划投入资金31500万元(其中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2525万元、采用PPP模式投资28975万元),新建6所小学、3所初中。

二是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xx——20xx年计划投入11798万元(均为上级资金)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含校舍维修改造和教学设备更新配置)。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3、普通高中建设。

20xx——20xx年计划投入资金15000万元(全部采用PPP投资模式),建设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扩充普通高中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体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基础资源,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培养能力。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20xx——20xx年投入资金358万元(上级资金),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宿舍楼,提高我市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方案范文:区药品抽检工作方案


区药品抽检工作方案

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xx年市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镇市监食药检〔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xx年药品抽检工作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现可疑药品,突出打击市场假劣药品的针对性;及时掌握辖区内经营、使用环节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分级监管和科学抽检效能;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及时控制不合格产品和存在隐患的产品;培养药品抽检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创新药品抽检工作机制。

二、抽验任务

(一)任务分工。市局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为保底完成65批次,抽样工作由各分局执法人员负责实施。任务分解详见《20xx年药品抽检任务分解表》(附件1)。各分局可结合辖区药品监管实际对抽检批次进行调整,实施精准抽检,提高问题产品的发现率。

(二)重点抽检品种

1.上一年度在国家药品抽检、专项执法抽检或年度常规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品种;

2.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以及涉及违法广告的品种。

3.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以及涉及违法广告的品种。

4.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确定的评价性检验品种(罗红霉素片、胶囊,金胆片)。

三、经费保障

药品抽检任务经费由市财政预算保障,购样费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统一向被抽样单位支付。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药品抽验任务的抽样截止日期为20xx年10月31日。

五、抽验原则

(一)经营环节覆盖原则。根据事权划分,区级抽检对象为单体药店、连锁药店门店和使用药品的各类医疗机构。综合药品经营单位性质、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批次和抽检频次。要根据不同药品品种的储运要求,选取代表性品种进行抽检,全面考察零售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掌握辖区内药品贮存状况,及时排查化解风险点。各分局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

(二)使用环节覆盖原则。结合医疗机构的性质、规模、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近年来涉药案件情况、药品采购来源情况,以及药品类别、给药途径、剂型等品种特点,开展针对性抽检。对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品种、2年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品种,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以及涉及违法广告的品种要加大抽检力度,减少公众用药风险。

六、抽验要求

(一)程序要求。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履行抽样任务时,药品抽样人员应首先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如对被抽样单位依法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药品储存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再按规定进行抽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可停止抽样,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样品购样要求。根据《市药品质量抽检样品购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购样费用采用“非现场结算”方式支付。经营、使用环节一般以抽样时的实际销售价为准。收款单位开具的票据应当与《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一一对应。

(三)样品抽取要求。抽样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有关规定实施,并运用“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实施现场数据录入。要严格按照样品标示的储存条件保存样品,并及时送至承检机构。

(四)不合格药品的处置。对在药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送达检验报告时须同步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并及时做好核查与追溯。要督促被抽样单位及时查找不合格原因,限期整改,杜绝风险隐患。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同时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查处结果同步上传“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

(五)信息录入上报工作。药品抽检任务必须纳入“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实施线上同步流转与管理。抽样单位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应加强合作,严格按照录入要求,认真做好抽样信息录入、受理检验信息核对、检验结果上传、检验报告传递、不合格药品查处、复验受理等情况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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