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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2022-01-28
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志向是前进的驱动力,计划是前进的路线图。按照公司对工作目标的要求,我们免不了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撰写方案时思路要清晰,层次要分明。如何为自己的方案润色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方案范文: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落实上级下达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盘活存量,促进聚集,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村庄整治秩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和利用,逐步改善农村与矿山生态环境全面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具体任务

镇自然资源所结合镇情实际,在各村(社区)寻找可复垦土地,并实地与各村(社区)对接,形成申报材料后组织实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的时间复垦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区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由镇统一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房屋进行丈量登记,测量时户主必须在场签字确认,由镇自然资源所同志指导、初审,镇分工干部、村干部审核,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庐政〔20xx〕22号文件执行。项目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款,由村(社区)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书、自然资源所签字证明,分工镇干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拆除,经镇验收合格后,由村统一到镇办理补偿款打卡发放手续,房屋拆迁补偿款由镇负责结算支付。严格实行“一户一宅”,项目区涉及拆迁户仅此一处住房的,原则上统一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宅基地。对于拆迁中确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严格审查把关,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原则上留地安置与美好乡村建设的中心村和永久性居民点结合,并报镇审批后方可安排宅基地。涉及一户两宅情况的,一律不予安置,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五、补助与奖励标准及处罚措施

(一)补助与奖励标准

项目区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工程,由所属村(社区)负责按照项目区设计图纸实施,镇自然资源所技术指导,直至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镇政府按照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依据测量规划批复面积)将资金补助到村(社区)。

1、补助标准:村庄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工矿废弃地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占补平衡、旱改水项目每亩补助5000元(视工程量可适当增加);有主房屋拆迁任务的项目区最高按5000元/户工作经费另行补助。

2、补助方式:村庄复垦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10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拆迁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2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补助资金用途:

(1)工程经费:主要包括施工机械作业费、房屋拆除费、土方工程款、人员工资、地表附着物补偿款等款项;

(2)工作经费及绩效:主要用于拆迁、复垦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通讯、误餐、矛盾协调等费用及绩效的发放。项目所属村(社区)成立以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组,按照项目区补助资金的10%用于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最高每年每人不超过1.2万元);

(3)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各村(社区)补助资金平均数予以考核发放;

(4)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补助资金较高的前三名村(社区)平均补助资金予以发放。

(二)处罚措施

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村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周督查一次,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导致工程滞后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区责任人进行调度约谈;对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上级验收的,扣发所有补助资金,同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镇工作组成员必须明确分工,认真履职,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镇成立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部长为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分工联系镇干及自然资源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白山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导、项目入库、立项报批、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拆迁房屋测量及各类附属物登记确认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村(社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项目所属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组,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镇政府统筹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征地拆迁小组、工程施工协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全程协助指挥部做好土地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规划,狠抓落实,所有项目由国土所负责测量、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入库、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报验材料等,直至验收通过。特别在规划设计和项目施工时镇村干部、国土所业务人员和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深入现场,按照省市验收标准,科学规划,指导施工,直至验收。所有拆迁及土方平整复垦全部由村自主招标自主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复垦任务,复垦结束后需在第一时间内复种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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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某镇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某镇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之年,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20xx年安全度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减灾意识

据省气象部门初步预测,今年汛期气候年景总体是一般到偏差,全省洪涝干旱灾害并存,中小河流洪水多发,区域性、阶段性洪旱灾害明显,防汛抗旱形势严峻。各镇及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按照分级负责和安全度汛责任要求,提早全面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全镇防汛抗旱主要任务:一是河道防洪安全。二是滑坡地裂山洪等灾害防御。三是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四是汛期全镇农村危房危窑及排水安全问题。五是加强镇村组防汛责任体系,健全群众抢险队伍。六是抓好抗旱工作。各村要正视防汛抗旱任务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二、精心准备,切实落实防洪各项措施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抓紧防汛抗旱工作准备,确保河道和主要交通干线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一是抓好防汛责任制落实。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和夯实防汛抗旱责任。调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见附件1),实行防汛工作分包责任制(见附件2),各包村领导要加强对分包区域防汛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要逐项梳理和分解落实防汛工作任务,明确职责,任务到人。要提早落实河段、山洪灾害区、中小学校、危房危窑的防汛包干责任制。要切实落实局部暴雨和超标准洪水防御组织指挥责任制,把避险预警、清滩撤离、组织抢险、物料供应、救灾安置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完善技术服务责任制,将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服务的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修编完善防汛抗旱预案。各村要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泾桥发〔20xx〕117号)文件要求,修订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的防洪抗旱抢险预案。防汛抗旱预案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务必达到任务明确清晰、措施严密完备、操作规范有序的要求。各村要根据本辖区防汛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以上单项预案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预案修编任务详见附件3)

三是抓好防汛抗旱物资准备。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补充和储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和下达的任务,足额完成各类防汛抗旱物资,特别是重点部位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并做到种类齐全,分类存放。(物资储备任务详见附件3)

四是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建。要高度重视防汛队伍的组建工作,按照各自任务,认真安排、精心组建防洪抢险队、专业技术抢险队,抓好业务培训和汛前演练,提高防汛抢险能力。(抢险队伍组建任务详见附件3)

五是做好防汛值班准备。各村要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加强防汛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防汛规章制度。要严格做好防汛值班工作,进入汛期后,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

三、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河道和山洪地质区备汛工作

一是抓好河道清障清滩工作。沿河四村要严格按照《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加强河道管理,于5月30日前彻底清除河道内一切行洪障碍,确保行洪畅通。要狠抓临洪前的清滩工作,细化工作责任,逐河段落实行政领导包抓和干部负责的清滩责任制。沿河四村对本辖区内的河滩作业人员全面摸底排查,造册登记,确保在洪水到来之前快速有效的进行撤离,严防“洪水围人”事件发生。

二是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危害大、预测难的特点。北部沿塬四村务必高度重视山洪防御工作,抓紧组织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工作,摸清底子、掌握情况,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等,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有计划、有秩序地按预案迅速撤离人员。沿塬四村要妥善保护好防御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相关设备,确保信息畅通。要大力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切实强化镇村组干部群众的防洪避险意识。要建立完善山洪灾害预报体系,特别要重视镇村组预警人员的落实,做到早预报、早转移、少损失。

三是全力以赴抓好抗旱工作。各村要以保证村镇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水需求,分阶段、分地域,有针对性地采取抗旱措施。

四、提早动手,全面深入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

要通过汛前全面检查,提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把隐患消除在汛期来临之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在汛前对可能遭受大风、暴雨、洪水、滑坡、地裂危害的村庄、街道、厂矿、企业、学校、仓库、河道、鱼池等以及危房危窑的安全度汛准备情况进行一次细致摸排和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突出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物料储备、队伍组建、预警预报等重点措施的落实,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要实行检查登记制度和复检回访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一事一表或一事一卡的办法逐一登记,并由带队领导与相关责任人签字,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解决。各村、各单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汛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前检查任务详见附件3)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齐心协力确保汛期安全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根据本辖区防汛工作实际,对清滩撤离、农村排水、危房危窑、山洪防御等进行认真排查,造册登记,落实分包责任,制定应急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险情发生,及时组织人员落实防、抢、撤方案,确保安全度汛。中心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漏校舍的改造工作,汛期内要撤离所有危漏校舍内的师生,并妥善安置,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方案范文:某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某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根据省、滨州市、市关于秸秆禁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保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指挥。各责任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同规格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农户(业主)为家庭承包(流转)土地所种植作物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职责,实行领导干部包责任区、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各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每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不留任何死角。镇政府与各责任区、各村签订责任书,村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层层传达压力。镇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农业办、环保所配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环保所牵头,镇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农业办做好秸秆禁烧和相关执法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公路沿线、各村居、重点区域张贴秸秆禁烧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印发《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做到一户一张;组织宣传车和村内大喇叭循环播放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包村干部到各村、各地块宣传政策,做好群众工作,要让农户形成乐于利用,不愿烧、不想烧、不能烧、不敢烧的思想意识。努力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积极做好秸秆制作有机肥技术推广和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二是积极做好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和秸秆栽培食用菌技术推广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秸秆发电企业和农户的衔接工作,做到能用尽用,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专人包村负责制,包村干部全天驻村蹲点,为所包村第一责任人,村主职干部作为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24小时昼夜巡查,在出现火点后能够立即到达现场处置。各责任区成立督查组,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要到所辖区进行督导巡查,并在每日下午17:00之前,将督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追究

(一)对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出现火点的责任区、村,每出现1处着火点,扣罚村干部补贴1000元,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扣罚所在责任区工作经费500元,通报批评。对出现2个及以上火点,或在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将约谈辖区负责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上级督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镇政府将依据上级通报和督察组督查情况,按照《关于对工作不落实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台办发[20xx]7号),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各包村干部或执法队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xx)26号)的规定,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在人口集中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款500—2000元。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当地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

按照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要求,20xx年度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以预防为主。按照我镇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为周边山区,以及切坡段,发生类型主要有山体的蠕变滑坡,周边山区的崩塌、滑坡、小型泥石流,工程切坡引起的滑坡塌陷,我镇的地质灾害主要以小型滑坡为主,通过前期排查,将我镇20xx年度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监测范围。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

按照区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避险要求,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和应急治理,20xx年对齐心村及文明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整治,投入资金40余万元,高玉村杨家山治理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完成对文明、安平、锦屏、联丰、广安村9户村民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xx年度我镇的重点监测防御的范围为建国村九组天台寺,拟通过工程项目实施对隐患点的治理。

(三)20xx年度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来的降水资料及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特征分析,我镇地质灾害的高发时间段,降水多集中在梅汛期(4-7月),故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为梅汛期(4-9月)。

二、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体系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结构,我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防灾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坚持以群测群防为主。

(一)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无雨季非雨季之分,监测工作应为常态化。

(二)加强各监测人员工作预见性,及时观察村中危房、村内村边的地面、山塘井泉有无异常变化,雨天的雨势情况,以及检查危房户转移避让情况。

(三)加强重点时间监测,一般雨天根据各村内雨势情况自行决定,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3级(含)以上,每天必须有1—3次监测巡查,雨止后3天内每天巡查1次以上。

(四)监测巡查及时上报情况,巡查中如有异常应立即向镇国土建环所报告。

(五)各村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村防灾抗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地质灾害易发村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规及我镇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

(二)切实开展汛前险情巡查工作。在汛期来临之际,各村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工作。在汛期特别注意建房、挖土等破坏地层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有条件的村要开展植被保护、开沟排水等工作。

(三)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各村在整个汛期要坚持值班制度,纳入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各驻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立即将灾情速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应急调查,加强抢险救灾。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各村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须要立即速报灾情,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五)加强合作,作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通过电话、通知、手机短信群发等手段,及时将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发送给各防灾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来确保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转。同时创造条件开展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积累雨情资料,为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打好基础。

(六)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审批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

精彩方案:某镇田长制工作方案


某镇田长制工作方案

为了防止耕地抛荒及非农化,稳定粮食生产,强化秸秆禁烧及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田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耕地(含水田、旱地、果园地)。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镇村组联动、覆盖全镇”的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田长制”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加大耕地抛荒整治力度,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水稻双改单,稳定粮食生产,提升粮食总产;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文明素养,改变不良习惯,强化秸秆禁烧及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减少大气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干净、整洁、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组织机构

全镇所有耕地实行“田长”负责制,建立辖区内镇、村、组三级“田长制”组织体系。由镇党委书记杨彪云担任全镇“总田长”,镇长曾晓文担任“副总田长”,镇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牵头“田长制”实施工作,各挂点班子成员为各挂点村田长,其他挂点镇干部为责任人,各村书记为村副田长;村“两委”成员为挂点组田长,各村小组长为各组副田长。各级人员在“田长制”组织体系架构下,落实“田长制”工作,田长、副田长、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设立镇“田长制”办公室(在原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刘海雄兼任,镇干部黄建群、刘亮具体负责“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本辖区“田长制”组织体系,明确辖区内“田长制”责任分工,并将分工安排于4月6日前报镇“田长制”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一)“田长”职责

1.“总田长”、“副总田长”负责全镇“田长制”工作的总指挥、总督导、总调度职责。镇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做好“田长制”工作上下衔接,组织开展全镇例会、评比、督查等活动。

2.“田长”负责指导、协调责任辖区耕地综合管理工作,督导“副田长”、责任人履行职责,协调督促村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治工作。

3.“副田长”负责本辖区内耕地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田长”和镇“田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指导下级田长及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

(二)“田长制”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田长制”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检查评比和考核。

五、主要任务

“田长制”是在“总田长”、“副总田长”的总指挥、总督导、总调度下,对责任范围内粮食生产、耕地抛荒、耕地非粮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秸秆禁烧、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各级“田长”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1.稳定粮食生产。大力整治耕地抛荒及制止耕地非粮化。各级“田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对利用水田种植经济作物、挖养鱼塘或占用耕地建房等耕地非粮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耕地抛荒现象要现场勘察,摸清抛荒地底数,并上门上户签字确认复耕方式和责任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本人能种的尽量引导本人耕种;因缺劳力或耕种条件差本人不种的,要引导流转;流转不了的由村组干部或村组集体耕种;对既不同意流转又抛荒两年以上的耕地收归村组重新发包,并停发原承包户耕地地力补帖,确保耕地不抛荒。要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认真抓好春耕备耕,把粮食生产任务、种植面积逐级分解到位,细化到田间地头,责任到人。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群众能种双季稻的水田坚决不能种一季,严禁”双改单”,提高粮食总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各级“田长”要加强辖区内排涝站、抗旱井、渠道(排水沟)、机耕道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检查维护,强化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该修复的修复,该清於的清於,确保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安全有效,正常运行。

3.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镇村组三级巡察机制,加强宣传巡察,严禁秸秆焚烧,确保辖区内耕地不点一把火,不黒一块田。

4.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利用生物技术防病防虫,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瓶(袋)等废弃物管理,田间地头水塘水沟不能有农药瓶(袋)、废旧秧盘、塑料膜等废弃物,鼓励群众用农药瓶(袋)、废旧秧盘、塑料膜到村委会换肥(香)皂、牙膏(刷)、毛巾等日用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实施“田长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耕地综合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人,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会议、标语、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党员干部带头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及时宣传管理动态、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田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村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自觉服从“田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田长制”工作的运行。要在村组与村组之间建立“田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田长”管理体系。

(四)加强督查考核。把“田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挂点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实效。平时,由镇田长制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暗访,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根据情节轻重扣除1-5分;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检查得分数与平时暗访扣除分数相结合,连续两次得分倒数第一名的村书记作表态性发言;年终考评得分由几次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折算。按照考评结果,在全镇三级干部大会上表彰一、二、三等奖各1名,考评排位后两名的村在有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方案范文: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着力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生产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明确问题导向,梳理全区食品生产薄弱环节,查清食品生产环节主要风险隐患,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提升全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边远山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较为集中的区域中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以及违法违规接受委托加工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风险。

(二)重点问题。对四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疫情可能导致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处置情况,严防使用变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过期食品出厂或经返工后出厂的风险。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风险。

3.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重点检查油脂类、酒类食品生产者塑化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等环节是否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严查食品包装材料和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含有塑化剂。加强风险监测,发现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问题的,要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彻底整改。

4.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以糕点、休闲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岁末年初、节假日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三)重点品种。根据20xx-20xx年度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重点对十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1)。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6月15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月16日-10月31日)。以企业自查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开展包装饮用水、小作坊和“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其中,“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市局另文下发;小作坊专项整治按照《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组织开展),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25日)。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20xx年11月25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

(二)促进持续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参考方案:创建省级卫生镇工作方案


创建省级卫生镇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镇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创建省级卫生镇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级卫生镇创建为契机,认真对照省级卫生镇创建标准,着力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镇品位,着力提升全镇居民健康意识,培养健康卫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使创建卫生镇活动成为镇环境建设和文明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二、创建目标

创建省级卫生镇的目标是: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工作生活环境质量,建设健康乡镇、和谐乡镇,全面提高我镇地区整体卫生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建设生态平衡、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商贸型、旅游型城镇。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从20xx年7月份开始,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力争达到省级卫生镇。

三、创建内容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为进一步确保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卫健中心,处理卫生镇创建日常工作。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创建卫生镇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创建卫生镇活动,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多样。

4、积极组织开展“六清六建”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健康教育

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网络健全。

2.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4.医院、村卫生室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5.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在主要街道、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5%,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6.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镇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镇区道路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道管网覆盖率≥90%,无堵塞现象。

2.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

3.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95%,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清运率达100%。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垃圾集中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并有专人管理。

5.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镇区河道、湖塘等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90%。路灯亮灯率≥95%。

9.镇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环境保护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经区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2.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其它镇生活污水要通过适宜有效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规划目标要求。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

(五)病媒生物防制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和复训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95%。

3.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

4.餐饮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餐饮单位信用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工作,将我镇餐饮业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度划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并制作成安全信用度等级公示牌向社会公示,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不同层面打造餐饮单位信用等级评价、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诚信经营餐饮单位等多个荣誉品牌,营造餐饮单位重诚信、人人讲诚信、顾客认诚信的良好氛围。在中心街道、交通要道沿线或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管理规范餐饮作为“餐饮规范行动”示范店,以组织参观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引导其他餐饮单位向示范店学习,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全面改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6.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

7.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镇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8.镇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公共厕所均设有洗手设施。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8%;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八)社区和单位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九)镇辖村卫生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

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30%的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4.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

5.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0%,其中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

6.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

7.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8.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

(十)群众满意度

1.设立群众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2.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四、工作步骤

自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7月10日—7月25日)。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居民创卫意识和责任感,掀起创卫新高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7月26日—8月30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做到逐项落实,完成一项、巩固一项,全面达到各项考核指标要求。

(三)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在做好达标自查基础上,向县爱卫办书面提出创建省级卫生镇申请,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四)审核验收阶段。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接受上级爱卫办专家组的现场检查,并根据暗访和明查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评审顺利过关。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开展创卫宣传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争创省级卫生镇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持久、广泛地进行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使卫生镇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完善组织协调制度

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省创建级卫生镇、村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把创卫目标责任纳入各村(居)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形成全镇总动员、社会齐参与、干群齐动手的创卫良好局面。

(三)理顺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理顺镇村管理体制,使镇、社区和村、居民小组体系更加完善顺畅。对一些动态特征明显的项目(主要是“门前五包”、除“四害”、“五小”行业、城区秩序、农贸市场及马路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在组织全社会突击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发展创卫成果,防止反弹。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要严格对照创卫定量指标和要求,加大资金投入,以完善环卫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如:道路、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无害化粪便处理场等)和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为重点,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镇、村卫生功能各项量化指标在创建申报时间内全面达标。

参考方案: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方案


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方案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政发[20xx]31号),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地区发[20xx]51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通知》(财预[20xx]70号)具体要求,区政府于20xx年5月召开《采煤沉陷区拆除复垦工作推进会》(区长办公会议[20xx]5次会议纪要),为加快推进全区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后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结合我区搬迁安置和村庄腾退的进度,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相关政策,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后腾出的旧房屋、院落等及附属用地,进行土地复垦的治理工程,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耕地优先原则。旧房拆除后的占地和复垦,按照土地复垦相关原则,优先复垦为耕地。

(二)分类实施原则。旧房拆除后的治理,要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田、水、路、林综合设计理念,因地制宜进行实施。

(三)协作推进原则。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的乡镇(街道)是项目实施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推进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明确拆除的旧房及所复垦的范围和工期,周密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按时按工期按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项目实施。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由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统筹辖区项目实施,确保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位置准确,四至边界清楚,工程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相一致,复垦地块质量要达到:“净”—复垦地表上的建筑物要拆除清除彻底;“平”—自然坡度不得超过10°以上;“厚”—翻耕深度和耕作层厚度至少要达到50厘米,耕作层土壤应满足耕作条件;“全”—复垦地块护坡、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要齐全;“管”—复垦后,要尽快明确耕种和管护主体,加强后期管护。

(三)项目验收

1.验收程序。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程全部竣工后,乡镇(街道)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验收。

2.验收方法。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听取汇报、审查和查阅有关竣工结算、审计等资料的同时,结合实地外业核查,听取复垦地块农民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评价。验收标准为:复垦整理后的耕地田坎牢固、耕地复垦平整度达标,土壤满足耕作要求(土体厚度在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在30厘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乡级政府的项目实施主体职责,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全面推进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整理上报有关资料、数据,并保存相关图片(拆除旧房及土地复垦的影像等),做到痕迹化管理。

(二)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负责协调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有关事宜,并做出技术指导,指导督促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

(三)强化检查指导

1.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是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的后续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在搬迁安置和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工作中对接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要形成搬迁一个村,复垦一个村的工作格局。

2.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要求高、技术强,对承担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有明确的专业技术资质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方案范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变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小、散、乱格局,解决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生产环境;通过严格整治,夯实监管基础;通过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履行“四个最严”要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监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安排,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督查通报、新闻报道等工作。

二、整治重点

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对企业内外卫生环境(厂区内外、生产车间地面、墙壁、顶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加工、贮存、出厂检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生产环境脏乱差的企业,检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检查产品检验不合格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内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证照和健康管理情况,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三、工作分组

(一)分局片区整治组(责任单位:各分局)

分局片区整治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长任组长,分局全体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要全面排查、重拳出击,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生产环境脏、乱、差,各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企业坚决要求立即停产整顿,涉及违法行为坚决处罚。

(二)执法检查整治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成立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整治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食品监管科、食品协调科、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交办,由属地分局落实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案件线索,迅速立案查处,高限处罚。

(三)督查巡查组(责任单位:督查室)

由局督查室牵头,邀请局派驻纪检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整体进展、整治结果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不力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察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局党委按规定予以纪律处理。

(四)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办公室)

由局办公室牵头,邀请电视台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单位坚决曝光,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分局表态发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取得优异成绩的予以宣传、表扬。要加强氛围营造,积极邀请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升我局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项整治组要从守底线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从部署开始到9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抓出成效,抓出实绩。

(二)问题导向,闭环管理。专项整治组对照检查表格细致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闭环管理,避免“带病生产”。

(三)重拳出击,从严查处。专项整治组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关停一批。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障水环境安全,确保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水环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治、用、保”系统推进的科学治污策略,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采取“一河一策、一套班子、一套方案”工作制度。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整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确保我县三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度,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及其他河流断面水质COD浓度优于20mg/L,氨氮浓度优于1.0mg/L,总磷浓度优于0.2mg/L,其余18类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严格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职责任务。县“河长制”办公室从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办公,督促指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协调做好全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建闸、导流、疏通;整治河道岸坡种植,做到河道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农作物,杜绝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直接进入河道;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在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开关各类水闸,最大限度维持河道生态水量(水位),保障河流、湿地生态用水需求,杜绝各类超标废水进入河道。(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二)发挥湿地水质净化作用

委托第三方对湿地进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五里河湿地、渔沃河湿地的水质净化作用。同时,对五里河实施生态补水,彻底解决五里河湿地水质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三)完善水环境应急体系

在(东圈头断面上游附近)、(106国道西)、南底河(入河口上游附近)分别新建主干闸、截污闸、南底河闸,同时对夏营河夏营闸、幸福河幸福河闸、渔沃河王庄闸等进行维修、加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四)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措施

建立健全雨季排污协商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对国、省控断面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达标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1.东鱼河北支(万福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各入河排水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水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坚决杜绝超标废水入河。(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

(2)对106国道至黄河路段生活污水排放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生活污水入河情况。若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立即关闭闸门,同时进行取样监测,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对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南园区企业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其外排废水稳定达标。若发现水质超标,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督促采油六厂和恒世中学完善污水管网,减少管网“跑、冒、漏”现象,提高污水收集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6)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暗访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强化南园区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一企一管”建设,彻底解决企业废水混排及废水与雨水混流问题。督促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8)强化城区管网建设,彻底做到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2.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入河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菜园集镇)

(2)对106国道西侧路沟内的废水定期输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设,集中处理超标废水。(责任单位:菜园集镇)

(3)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陆圈镇污水处理站、镇污水处理站、石化、玉皇化工、华宇橡胶等,每周检查、监测不少于2次,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对垃圾发电厂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杜绝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外排。对其他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垃圾处理厂现场积存的垃圾渗滤液尽快处置到位,并取缔其雨水排放口。同时,进一步完善其渗滤液治理设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6)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7)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彻底解决、幸福河、南底河积存的超标废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3.东渔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2)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3)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五)整治重点工业企业

1.巩固小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取缔成果,坚决杜绝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开展涉水企业环保问题大排查快整治行动,重点对项目“三同时”落实、水质例行监测、治污设施运行、在线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各乡镇(街道)、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

4.严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四家集中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市政府要求的排放限值,即: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六)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

1.对水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要运用行政处罚、追究刑责等手段,以“零容忍”的决断态度予以严厉打击,并将违法企业列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红黄牌”管理,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水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高浓度废水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水务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同志、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同志、县河务局局长边一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河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河流综合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各企业、河流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监测、监管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三)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畅通河流保护沟通渠道,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各乡镇(街道)承担着辖区内治理水环境的重要任务,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入河排水口进行检查,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五)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加强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交办的问题清单是否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水质超标的,要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直至追责问责。

方案范本_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20xx年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意见,切实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对全区“散乱污”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品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界定“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分步治理,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市区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企业,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污”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大气等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三、方法步骤

全面排查、逐户建档阶段

各乡(镇)街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本行政区“散、乱、污”企业底数,逐户了解情况,建立综合整治清单(附表2),逐一明确存在的问题、处置方式、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对排查整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不瞒报。以乡(镇)街为单位,20xx年3月15日前将整治清单报区生态环境分局。

分类处置、分步实施阶段

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1、关停取缔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布局。无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并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相违背的企业,达到法律法规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列入关闭取缔的,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2、整合搬迁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未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各类工业园区。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域外对接,帮扶企业限期整合搬迁到位。

3、升级改造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完成升级改造,加强排污监管,限期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发改、工信、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帮扶企业提标改造,限期达标排放。

总结评估、长期管控阶段

20xx年11月底,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总结、评估工作,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已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清单制、台账制、网格化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或转移。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街道。各乡(镇)街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间进度表,淘汰关闭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并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按产业布局有序外迁。

(二)区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按照新的开放理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发展和产业协同联动,支持整合搬迁和梯度转移。

(三)区工业信和息化局。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负责确认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负责对涉案企业实施断电(气)、断水等强制措施,负责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排放达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环境问题及时移送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处理。

(五)区自然资源分局。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涉案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六)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负责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企业专项整治的联合执法。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须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散乱污”场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区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依法及时吊销营业执照或核准注销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散乱污”企业(场所)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严肃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对不具备食品药品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场所)的整治查处;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负责支持按产业布局落户的整合搬迁企业,转移、完善相关手续。

(八)区营商环境局。负责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提出解决意见,并对治理提升类、搬迁改造类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九)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查处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移交的案件。负责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营商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压实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逐个网格明确网格员和巡查员,切实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严格执法。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决将综合整治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以及逾期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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