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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区药品抽检工作方案

2022-01-29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药品营销方案范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免不了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方案该怎么写才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方案范文:区药品抽检工作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区药品抽检工作方案

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xx年市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镇市监食药检〔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xx年药品抽检工作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现可疑药品,突出打击市场假劣药品的针对性;及时掌握辖区内经营、使用环节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分级监管和科学抽检效能;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及时控制不合格产品和存在隐患的产品;培养药品抽检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创新药品抽检工作机制。

二、抽验任务

(一)任务分工。市局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为保底完成65批次,抽样工作由各分局执法人员负责实施。任务分解详见《20xx年药品抽检任务分解表》(附件1)。各分局可结合辖区药品监管实际对抽检批次进行调整,实施精准抽检,提高问题产品的发现率。

(二)重点抽检品种

1.上一年度在国家药品抽检、专项执法抽检或年度常规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品种;

2.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以及涉及违法广告的品种。

3.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以及涉及违法广告的品种。

4.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确定的评价性检验品种(罗红霉素片、胶囊,金胆片)。

三、经费保障

药品抽检任务经费由市财政预算保障,购样费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统一向被抽样单位支付。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药品抽验任务的抽样截止日期为20xx年10月31日。

五、抽验原则

(一)经营环节覆盖原则。根据事权划分,区级抽检对象为单体药店、连锁药店门店和使用药品的各类医疗机构。综合药品经营单位性质、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批次和抽检频次。要根据不同药品品种的储运要求,选取代表性品种进行抽检,全面考察零售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掌握辖区内药品贮存状况,及时排查化解风险点。各分局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

(二)使用环节覆盖原则。结合医疗机构的性质、规模、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近年来涉药案件情况、药品采购来源情况,以及药品类别、给药途径、剂型等品种特点,开展针对性抽检。对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品种、2年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品种,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以及涉及违法广告的品种要加大抽检力度,减少公众用药风险。

六、抽验要求

(一)程序要求。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履行抽样任务时,药品抽样人员应首先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如对被抽样单位依法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药品储存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再按规定进行抽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可停止抽样,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样品购样要求。根据《市药品质量抽检样品购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购样费用采用“非现场结算”方式支付。经营、使用环节一般以抽样时的实际销售价为准。收款单位开具的票据应当与《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一一对应。

(三)样品抽取要求。抽样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有关规定实施,并运用“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实施现场数据录入。要严格按照样品标示的储存条件保存样品,并及时送至承检机构。

(四)不合格药品的处置。对在药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送达检验报告时须同步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并及时做好核查与追溯。要督促被抽样单位及时查找不合格原因,限期整改,杜绝风险隐患。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同时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查处结果同步上传“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

(五)信息录入上报工作。药品抽检任务必须纳入“省药品抽检管理系统”实施线上同步流转与管理。抽样单位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应加强合作,严格按照录入要求,认真做好抽样信息录入、受理检验信息核对、检验结果上传、检验报告传递、不合格药品查处、复验受理等情况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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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推荐: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发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园区范围内实行包括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工业和生活垃圾等在内的全域、全年、全时段、全方位秸秆禁烧,力争秸秆禁烧工作保持全县先进行列。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办和巡查督查组。禁烧办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各责任区域联络员为成员。巡查督查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

三、网格化管理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体制,监管范围包括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工业和生活垃圾等行为,不留死角;监管时间无“空白期”,严防死守,做到地域不留死角、时间不出空档,保证任何时间、每个企业、地头都有专人负责。

(二)划定包保区域及责任部门。

1、和责任区:纬三路以南,纬二路以北,经二路以西,丰乐大道以东;纬二路、纬三路之间、丰乐大道以西企业。责任部门:综合办、开发区派出所、党建办。

2、责任区:纬三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西干渠以西,经二路以东,到纬二路与高速公路闭合处。责任部门:建设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

3、责任区:纬二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经二路以西,丰乐大道以东;高速公路、纬二路之间、丰乐大道以西开发区企业。责任部门:经济贸易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4、责任区:纬四路以南,纬三路以北,西干渠以西,丰乐大道以东;纬三路、纬四路之间、丰乐大道以西企业。责任部门:帮办中心、城管执法分局、政策兑现办。

(三)巡查督查到位。园区成立禁烧巡查督查组,派出所配备一辆禁烧专车作为巡查督查车辆,对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

(四)源头控制。要求种植户采用符合统一作业标准的农机进行作业,并及时与收割机驾驶员进行对接,明确作业人员身份信息,落实限茬措施,确保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四、严格落实奖罚政策

禁烧工作结束后,对园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兑现奖惩。考核工作分午、秋两季进行,午季考核在8月份进行,考核1~7月份禁烧工作;秋季考核在次年元月份进行,考核8~12月份禁烧工作。

(一)全面实行保证金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派出所长执行县政府秸秆禁烧保证金规定,区域包保责任人每人每半年5000元,其他人员(含部门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和派驻人员、派出所干警、辅警等)每人每半年3000元。保证金由财政分局收取,根据县政府有关政策等额配套奖励。

(二)严格依法处罚。对区域内不顾禁烧令而焚烧秸秆等的种植户、企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包保处罚措施。

1、被卫星监测到有火点的区域,按季取消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的配套奖励,扣除区域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全部保证金;其他人员取消配套奖励,退还保证金;

2、对上级督查发现的火点并有文字通报的,取消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的配套奖励50%;被通报2次及以上的,取消全部配套奖励;

3、园区督查发现的火点,每出现一例,对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处以100元罚款,累计3次以上取消配套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禁烧政策宣传。利用宣传车、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全年、全域禁烧政策宣传;宣传“点对点”,包保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人员对责任区范围企事业单位、种植户要上门宣讲。做到宣传覆盖无死角,宣传内容全告知。

2、对发现有火点或黑斑的,要立即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做到一天内处罚到位,一天内黑斑处理到位,一天内通报到位,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在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沐浴场所卫生安全管理,督促沐浴业经营者切实履行卫生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经营公共浴室的相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情况;卫生许可监督信息公示情况;浴池清洗和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室内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符合集中空调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要求情况。

(二)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场所空气、公共用品用具、沐浴用水等项目开展卫生检测。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具体工作由区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联络协调、业务咨询、资料汇总;所内各相关科室按方案要求做好责任片区检查工作和卫生信誉量化评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秋冬季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做到规范执法和专业指导并重,发现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各责任部门要按时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录入工作信息,更新完善管理相对人本底信息,做到情况明、本底清、数据准。

(三)各责任部门在专项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总结和附件报送至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联系人:胡龙超),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亮点特色、主要存在问题、建议与思考等。

(四)本次专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科室要在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引导公众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区司法所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区司法所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20xx年起在全区常态化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督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部署要求,努力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区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加强区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经研究成立区司法局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员: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导内容

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的对象为区各司法所。根据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1),围绕司法所党的建设、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所务管理、基础设施保障、职能发挥、信息化应用等七个方面开展具体督查,确保督导工作质量。

四、督导方式

司法所建设督导工作以实地督导为主,市局每半年对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督导,区司法局每季度对各司法所进行督导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登记制度。区司法局将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各司法所共性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

(二)建立通报制度。结合市局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区各司法所在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具体实施情况,提出督导工作意见。

(三)建立工作制度。按照市局司法所建设督导工作督导组,成立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督导组。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职尽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体现。特别是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为导向,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和力量配备,建立健全本地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监管对象信息库,明确具体负责人员,高质高效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产品监测。

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实现监测品种项目地域不留死角全覆盖的原则,各单位要在常规农产品监测基础上,突出将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生产基地纳入全面监测。坚持随机抽样,创新监测方式,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强化沟通协作,确保齐抓共管。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等情况,及时报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联合防控和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级抽检

并对辖区内种养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的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出现阳性样品立即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后为阳性样品的,立即通报县农业农村局并送有资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确证性检验。

五、检测结果报送。

各单位每月应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并及时报送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为了做好全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普法规划检查指导要求以及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全面考核评估各街道(镇)各部门各单位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等情况,推动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落实;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具体对策,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努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群众基础,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以下方面:

(1)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特别是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及社会规范的宣传教育情况;

(2)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3)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情况;

(4)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5)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情况;

(6)媒体公益普法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7)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情况;

(8)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工作情况;

(9)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保障措施情况;

(1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对照本方案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逐项抓好整改,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7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提交区普法办(20xx年8月份以后至年底前拟开展的工作计划请列明)。报告要全面客观总结“七五”普法以来的做法、经验、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要求数据准确详实,案例典型(可做报告附件),突出本单位特色和品牌(各单位至少须报送一项普法依法治理特色亮点工作)。

(二)考核评估。采用印证材料申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月26日前,各单位对照《考核评估细则》,将相关印证材料做好台账备查。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在10月前组成考评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具体考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区普法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三)总结通报。区普法办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报告、考评情况等对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按程序上报。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和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有序推进,把总结验收过程变为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提质增效的过程,确保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结合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创新总结验收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认真总结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成功做法和成效,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客观准确地反馈真实情况。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大力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加大先进典型的挖掘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七五”普法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全面展示普法工作成果,讲好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为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各街道(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推荐典型材料,并于8月21日前报区普法办;各单位推荐典型材料不少于1篇。

方案推荐: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的指示和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对我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xx年是我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节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进一步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与培训,开展农药使用技术的推广与培训,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全覆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化肥负增长行动。在全区范围内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一系列相关技术,加快推进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行动。我局已配合市农业局,在全区所有耕地取测土配方土样500余份。根据不同地块土壤条件、作物产量潜力和作物肥料需求,合理确定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做到土壤缺啥补啥、缺多少补多少,不缺不补,避免化肥用量过大,减少盲目施肥行为。

(二)实施农药负增长行动。根据我区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在全区草地贪叶蛾、玉米螟、玉米大斑病、稻瘟病常发重发区,粘虫间歇暴发区,蝗虫偶发危害区做到绿色防控与化学防治相结合、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在园艺、蔬菜作物上推行灯诱、性诱、、食诱“四诱”措施,优先选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促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

(三)着力解决农田残膜及农业废弃物污染。一是积极宣传和推广0.01mm以上地膜的使用,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建立残膜和农业废弃物(包括废弃农药瓶、农药袋等)回收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扶持地膜和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加工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地膜和农业废弃物的回收与再利用机制。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加快可降解地膜的示范推广,减少白色污染。二是加快区畜禽粪污转运项目的建设,加强畜禽粪便管控综合治理,减少畜禽粪便对水源的污染。

(四)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一是推广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技术。将作物秸秆切碎还田后,用免耕施肥播种机直接进行播种作业。二是推广实施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以免耕播种出苗后田间留置的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为基本要求。三是推广实施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技术。采取联合收获机械收割,将玉米秸秆粉碎并覆盖地表,调节碳、氮比施用秸秆腐熟剂,采取机械旋耕、翻耕作业,将粉碎玉米秸秆、尿素与表层土壤充分混合,及时耙实,以利保墒。在秸秆翻入土壤后,需浇水调节土壤含水量,保持适宜的湿度,达到快速腐解的目的。

(五)开展化肥、农药试验田。与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在城东乡下三台水源地保护区,山门镇水源地保护区,二龙湖水源地保护区所属的7个村开展化肥与农药试验田、示范田耕种推广。为农民提供相应技术,相应的化肥、农药等农资资料,与普通种植的大田作对比,向农民宣传新技术、新方法,减少农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减少我区农业面源污染。

(六)大力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按照省市的要求,在我区大力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调减玉米的种植面积,增加大豆等杂粮作物的种植面积。尤其是在山门水源地保护区、下三台水源地保护区、二龙湖水源地保护区所在的村,增加杂粮种植的同时,也要相应调减果蔬种植面积,使农药的用量也相应减少,从而减少径流水入库农药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上下联动推进。结合实施延伸绩效考核,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作用,鼓励开展技术推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服务指导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受今年疫情的影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科普群等新闻媒体,以及各村部宣传栏,组织面源污染宣传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让农民群众理解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并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方案范本:区2020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区20xx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持续做好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切实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根据《区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年)》(政发〔20xx〕26号)、《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政办〔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水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水环境治理从攻坚战、破难题、高速发展向持久战、提质效、高质量发展迈进,推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全区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2条省、市控入江支流断面水质、4个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主城污水处理厂进水前池水位晴天基本下降至控制范围,进厂COD浓度较20xx年明显提高,城市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

1.实施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龙袍街道山里撇洪河、庄圩排水河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提高水体感官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龙袍街道)

2.持续改善入江支流水质。强化已整治河道日常管养和雨污水设施管控调度,确保省、市控入江支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3.巩固“消黑消劣”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河道水环境长效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具体责任,加强水面、岸坡环境保洁和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办和整改,全面完成已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评估,积极开展劣V类水体销号工作,持续巩固“消黑消劣”整治成效。(牵头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4.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开展暗涵排口整治、涵内清淤、涵身修补等系统整治,力争实现污水纳管、清水出涵;持续开展问题排口整治,消除污水直排,完善沿河排口电子档案,分类设置明显标志;突出“挤外水”整治,开展低浓度污水截流入管以及拦河入管整改,合理控制河湖水位,完善防倒灌设施,加强临时排水监管,严防河水倒灌、建筑工地基坑排水和河道引流补水进入污水系统。(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5.科学实施活水保质。进一步优化补水水源及补水路径,合理调配引补水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尾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因地制宜恢复已覆盖的水体,连通“断头河”,逐步恢复水体的自然连通。(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二)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6.加快开展管网排查与修复。实施古棠大道(龙湖天街段)、十二折巷、园林东路西、白果路南段等管网修复工程,查明管道破损、雨污混接、河水倒灌等情况,完成局部点位封堵、修复等即查即改;全面梳理需实施工程性措施改造的问题管网,逐一建档,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研究提出分期、分批整改计划。同步推进开展雨水管网排查修复及溯源整改,促进雨污水系统清污分离,完成1个以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交运局、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7.强化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新集东路(北侧)、戴陈路等道路污水管网和城西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等建设任务,年底完成10.1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力争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交运局、经开区、新城办、各相关街镇)

8.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对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加快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至20xx年6月完成雄州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建设任务;至20xx年底,完成雄州街道台商工业园污水站等12座街镇污水处理厂(站)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前期立项、设计、施工招标工作,20xx年底完工。年度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以上。(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公用集团、各街镇)

9.提高片区雨污分流质效。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片区存量雨污水管网管养体制,分步骤开展破损管网修复,整改私拉乱接问题,提升片区污水收集效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片区雨污水管网养护清疏任务,进一步巩固片区雨污分流建设成效,发挥存量雨污水管网收集效能。(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

(三)加强农村污染治理

10.推进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实施890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区规划布点村、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设施运行率达95%以上。疏浚农村河道土方425万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1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利用。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开展沿江5公里化肥与化学农药“两减”工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2.完善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已建成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原则上全部退出市政管网。开展工业企业利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情况排查、评估,对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开展限期整治或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等)

13.强化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排放污废水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建立常态专项检查机制,督促其严格按证排污,禁止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定期公开企业排污情况。深化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针对排入水体水质达标要求,强化达标排放和进一步提标改造。(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等)

(五)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

14.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管理。按照“查、测、溯、治”步骤,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形成“一口一策”,逐一明确整治要求,分类推进规范整治,健全排污口管理制度,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5.强化排水许可监管和执法。完善部门、区域联动执法和定期巡查机制,组织开展违法排水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在建工地、酒店、餐饮、洗车、垃圾中转站、地铁等重点排水户建立监控设施,每月开展专项检查,查明排水去向,加大执法频次与违法排水行为惩罚力度,防止垃圾倾倒、污水直排入河。整治“小散乱”排水,开展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处置。(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6.强化河湖长制管理。分级细化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把断面水质达标、河道日常养护、河湖岸线侵占清理情况纳入河湖长日常考核;建立联合河长制,推动区域界河的联防联治。进一步落细落实管理养护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队伍落实、考核落实、保障落实。(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7.强化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制定污水收集系统“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并加快实施,推动污水处理厂年平均进厂COD浓度较20xx年明显提升。进一步落实“片管长制”,健全管进水、管设施、管运行的精细化管护机制,实现排水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清管行动,强化市政及小区、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检查井、闸站定期清掏养护,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的1/5,并对污泥进行妥善处置。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充分保障设施运行资金需求。(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发改委、城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公用集团、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8.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有效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加大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区港口码头的污水纳管或自处理达标率达100%。(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工信局、各街镇)

19.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河湖水质检测,合理增设跨区域交界断面,科学评估来水水质影响,建立水污染联防共治机制,推进市控入江支流控制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强化流域性、调查性监测,及时水质异常信息预警,为快速查明原因、分析研判和及时处置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调整优化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20.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完善主城排水收集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并逐步整合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口、河道基础数据和监测数据,建立重要节点液位、流量、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形成“一张图、一个库、一个平台”,逐步实现主城厂—网—河可视化、智能化信息系统和运行调度系统,为水环境治理保护科学决策、高效监管、有效调度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公用集团)

21.加快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按期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省、市人大执法检查等各类交办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加强长效管理,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加快办理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反馈问题以及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的水体污染、污水漫溢等突出水环境问题,及时处置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各街镇是水环境整治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水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管护资金,扎实做好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各级河长办与水升办要加强工作融合,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办推进,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街镇和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项目时间节点、项目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逐月对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区级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例会、约谈等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重点督办。

(三)加大公众宣传。积极做好水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广泛宣传整治成效,采用形式多样、喜闻乐见方式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水环境治理成果。积极回应群众需求,限期办理投诉举报,以街道、社区为依托,统筹民间力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热情,创新水环境治理方式,实现水环境共治、共建、共享。

参考方案: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方案


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方案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政发[20xx]31号),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地区发[20xx]51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通知》(财预[20xx]70号)具体要求,区政府于20xx年5月召开《采煤沉陷区拆除复垦工作推进会》(区长办公会议[20xx]5次会议纪要),为加快推进全区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后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结合我区搬迁安置和村庄腾退的进度,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相关政策,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后腾出的旧房屋、院落等及附属用地,进行土地复垦的治理工程,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耕地优先原则。旧房拆除后的占地和复垦,按照土地复垦相关原则,优先复垦为耕地。

(二)分类实施原则。旧房拆除后的治理,要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田、水、路、林综合设计理念,因地制宜进行实施。

(三)协作推进原则。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的乡镇(街道)是项目实施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推进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明确拆除的旧房及所复垦的范围和工期,周密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按时按工期按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项目实施。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由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统筹辖区项目实施,确保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位置准确,四至边界清楚,工程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相一致,复垦地块质量要达到:“净”—复垦地表上的建筑物要拆除清除彻底;“平”—自然坡度不得超过10°以上;“厚”—翻耕深度和耕作层厚度至少要达到50厘米,耕作层土壤应满足耕作条件;“全”—复垦地块护坡、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要齐全;“管”—复垦后,要尽快明确耕种和管护主体,加强后期管护。

(三)项目验收

1.验收程序。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程全部竣工后,乡镇(街道)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验收。

2.验收方法。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听取汇报、审查和查阅有关竣工结算、审计等资料的同时,结合实地外业核查,听取复垦地块农民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评价。验收标准为:复垦整理后的耕地田坎牢固、耕地复垦平整度达标,土壤满足耕作要求(土体厚度在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在30厘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乡级政府的项目实施主体职责,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全面推进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整理上报有关资料、数据,并保存相关图片(拆除旧房及土地复垦的影像等),做到痕迹化管理。

(二)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负责协调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有关事宜,并做出技术指导,指导督促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

(三)强化检查指导

1.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是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的后续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在搬迁安置和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工作中对接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要形成搬迁一个村,复垦一个村的工作格局。

2.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要求高、技术强,对承担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有明确的专业技术资质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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