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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劳务派遣协议收藏

2024-03-19
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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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或乙方下设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人力资源派遣需求,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提供劳务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

(三)“服务费”是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费用,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各项:

1、派遣员工的相关劳务费(含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提成与劳务付出有关的收入、社保福利费用等)。

2、派遣员工的月服务管理费人数在10人以下时按人民币1000元/月/全部人员定额收取,人数大于等于10人时按人民币100 元/人/月收取(服务管理费按当月实际在职派遣员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

3、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派遣员工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时的劳动补偿金、工伤后依法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生育期的相关费用、抚恤金等。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于每月付款通知中明确列举,并由甲方于当月付款过程中支付。

第三条 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则应遵照国家及所在地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派遣员工签订有确定补偿金额或补偿方法的协议,并送乙方备案。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贰 年。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对乙方首次派遣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甲方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的派遣员工,及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七)因乙方或其职员(乙方的派遣员工除外)、代理人的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六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保证派遣员工合法的带薪假期,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乙方派遣员工给予医疗期的相关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派遣员工(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等。

(三)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四)为乙方派遣服务的员工提供和甲方公司在职员工同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甲方将乙方派遣员工转为第三方正式员工,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服务管理费作为乙方的补偿,转正人数不得超过总派遣人数5%。

(六)每月按时、准确、足额地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七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三)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甲方或其职员、代理人等的原因或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招聘、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三)乙方应督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同意甲方对派遣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疏忽、过失、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应当依约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与指示要求进行相应调节;当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七)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甲方给予积极协助,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及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各地省市政府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的政策、法规等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员工福利及保障方面的咨询服务与相关规划建议等。

(九)甲方同意本合同劳务人员由乙方分公司派遣,由乙方分公司承担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四章 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一)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甲方用工期间因甲方用工原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三)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四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派遣员工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引致乙方与其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关于辞退员工规定的情形,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助金,发放金额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四条 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派遣员工的工资(仅在派遣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进行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调整服务费标准。

第十五条 服务费结算流程:

(一)每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上月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乙方应在 2个工作日根据上月派遣员工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确认,逾期不确认或答复视为认可乙方的数额,并于当月 15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及当月的《社保增减员变动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银行帐号:8250 6325 4808 0930 01

单位名称: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乙方收到甲方盖章确认的《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服务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服务费发票并送达甲方,发票的抬头为理有限公司 ,发票内容:人才租赁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之后为派遣员工在社保部门购买社保,并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五)乙方在服务操作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收取费用的,乙方事先说明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由甲方支付。

第十六条 甲方停工期间、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甲方按当地工资支付条件支付给乙方。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当地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八条 女性派遣员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医疗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社保不予承担而应由甲方承担的,甲方将其计入当月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直接支付给该女员工。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后,无须向乙方支付该女工当月的服务管理费;乙方应在提供派遣服务人员前向甲方申明派遣员工的婚育状况。

第十九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相关赔付按乙方注册地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事件处理由乙方负责。规定由单位负责的经济补偿由甲方负责。

第六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条件如对特殊情况未作规定,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有关规定订立补充条款,经双方审查同意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第二十一条 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40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期限视为自行延长一年,自动延续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期满前4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第七章 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 双方合作期间发生风险后的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办社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按法律规定需要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风险发生的以及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除外。

本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退换机制、劳动合同管理风险、劳动纠纷处理与应诉主体、残疾人保障金、职工权益保护(包含但不限于工伤、医疗、生育、重大疾病),因甲方费用支付时间约定原因导致乙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事故等。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迟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1‰的比例加付滞纳金。逾期两个月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乙方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佣金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1‰比例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乙方并保证足额补缴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劳动争议等纠纷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条款、条文、句子、短语或词语或其适用于某种情况下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部分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而且不影响该条款、句子、条文、短语或词语适用于其他任何情况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第二十九条 无论双方的文件是否有“保密”字样,合同双方需为对方的所有信息保密,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手段确保其董事、职员、股东、雇员、代理人和/或顾问等同样对信息进行保密。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取消或到期后三年内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乙方声明,其在本合同下提供服务的价格不违背可适用和有效的价格管理法律和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保证,对于乙方已知的、或确信的,在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的任何潜在危害或特殊要求,或任何与此有关的信息,应当及时地告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将甲方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而提供所有信息和资料作为甲方的专有知识来保护。乙方应负责对这些信息和资料进行妥善处理、保管和储存,并且,若甲方要求,应将这些信息和资料归还甲方。

第三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应定义为:合同双方不可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的控制范围之外的天灾,火灾,地震,意外事故,罢工,国内或国外国家政府的、地方政府的或任何政府机构的法律、法令、规章或命令,战争行动(宣战或未宣战)或因为战争导致的情况,或其它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发生不可抗力之后,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尽可能详细地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乙方,使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当尽其所能地采取一切合理的办法,尽力寻找替代渠道提供本合同下的服务;如甲方因企业破产、倒闭、清算、转让等,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要求,甲方以企业方身份解决乙方派遣员工离退职补偿和赔偿金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然而,本段中的规定,并不影响甲方取消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甲方可以提前4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不须对乙方承担责任或罚款,但乙方有权就合同解除前已完成的服务得到合同约定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三十七条 如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导致本协议下的服务内容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双方皆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毋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 篇2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

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协议有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四、劳务人员招聘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五、劳动保护1.乙方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六、劳动报酬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七、工伤处理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劳务派遣协议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因 需要,需由其他公司完成部分工作。乙方承诺有合法的资格派出员工承担甲方的相关工作。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1.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以及甲方《职务分析报告》中规定的岗位人员任职要求,招收或直接向甲方派出相应的服务岗位人员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每次派出人员的具体人数及素质标准,以及工作的内容、时间要求由甲方确定。 1.2乙方负责完成的甲方工作内容为: 1.3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数量及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考核条款详见附件。该服务费由乙方人员酬金、乙方为派出人员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乙方的管理费、物料费等部分组成。 乙方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乙方决定,但应维持在便于员工数量稳定、素质提高的标准,并应根据甲方的考核结果进行一定比例的浮动,以配合服务质量的提高。 人员培训上岗 2.1乙方根据本协议派出到甲方完成指定工作的人员,应与乙方具备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人事档案并经过乙方的考核。 派出人员仅与乙方发生劳动法律关系,其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福利、工伤待遇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人员在派出前应按甲方任职要求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使之达到甲方所需的上岗标准。与岗前培训的有关的授课、教材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授课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如需自派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授课人员的授课费用、授课场地由乙方负责解决。 2.3乙方所派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后,需经过甲方相应的考核后才能上岗工作。考核未通过的由甲方通知乙方召回。 2.4甲方从乙方人员进入试岗期开始向乙方支付试岗期服务费,试岗期一个月。期满能够胜任的进入工作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工作期的服务费。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召回。工作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甲方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召回。召回后的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工作条件、要求 3.1甲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工作设备等必备的工作条件。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等相关规定,以及工作性质所决定的的必须标准。 3.2乙方为派出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金,缴纳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同时应根据派出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乙方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分配工资和奖金。 3.3乙方派出人员在从事甲方的业务活动时完全受甲方的领导和约束。乙方人员必须全面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服从甲方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乙方同意甲方在发现乙方派出人员有违规行为时有权当场指正。 3.4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保密义务,相互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乙方特别承诺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以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3.5乙方派出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均应在离开甲方前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和其他工作用品、用具,办理交接手续。为归还上述用品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200元/人。 人员的替补与更换 4.1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出增员需求,需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完成增员工作及上岗前培训。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出减员要求的,需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招回。 4.2乙方因故需要调换派出人员时,应征求甲方的意见,以保证对甲方服务的质量及人员的稳定。 甲方因乙方派出人员经考核无法胜任工作而要求乙方更换派出人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派出人员召回,并按照甲方的需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派出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进行替换。 4.3甲方因乙方派出人员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而要求乙方更换派出人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次日将派出人员召回,并按照甲方的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派出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进行替换。 4.4乙方需解除或终止与派出人员的劳动合同时,应尽可能征求甲方意见,以保证满足甲方对人员数量、质量的需要。对于依法与派出人员见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10工作日内,增派符合上岗要求的人员进行替换。 4.5甲方根据自身需要,要求乙方更换派出人员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派出人员召回,并按照甲方的需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派出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进行替换。 五、费用结算 5.1乙方每月的服务费由甲方于次月10日支付给乙方,乙方需对该费用开具统一税务发票给甲方,所需税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应参照甲方的意见由乙方制定、执行,乙方在发放后将清单抄送甲方。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派出人员的福利待遇必须如数到位,以切实保障员工的利益。 5.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人意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进行了解,以监督乙方对劳动法律的执行情况,保证排除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具备合理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通讯 6.1甲方通讯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6.2乙方通讯地址 :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邮箱: 以上联系地址作为双方共同认可的联系方式,在通知到达上述地址或者联系人时即视为通知送达。上述地址、联系方式等向发生变化时,变更方应当在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合同解除 7.1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4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签署解除协议。 7.2乙方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时(包含劳务派遣资质被吊销、撤销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3乙方派出人员不适合甲方工作,经甲方两次通知后,乙方仍不召回相关派出人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4乙方派出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甲方损失达到当月合同价款2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责任承担 8.1乙方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或者位于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8.2乙方派出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索赔,不足以偿付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8.3派出人员发生工伤,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伤流程,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乙方按月支付。 因工伤事故导致乙方岗位空缺,由乙方在5日内按照甲方岗位要求派遣劳动者。 六、其他约定 6.1甲乙双方均由遵守本协议条款的义务,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影响外,均不得违反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经济赔偿责任详见附件相关条款。 6.3乙方在与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本协议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向派出人员提供,以便于派出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增强责任心与稳定性。 6.4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于签订前已经在履行的部分,应在两周内完成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尚未落实的项目及时补正。 如乙方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保险费用、支付相应报酬,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两周内结清应付派出人员的款项、补办劳动合同、保险福利等相关手续。 七、合同的生效 7.1甲方的《 》、《》、《 》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甲方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的依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前 工作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续签事宜进行协商,逾期未协商视为自动按本协议继续履行。 7.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xx乙方(盖章):xx 代表人签字:xx 代表人签字:xx xxxx年xx 月 xx日 xxxx年xx 月 xx日

劳务派遣协议 篇4

甲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办公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业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需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续订。

第二条 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甲方要求派遣人员,甲方以《上岗需求书》(见本合同附件一)形式提供给乙方。

2、甲方决定使用的派遣人员,由乙方及时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 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由如下款项组成:

(1)每月甲方需乙方派遣人员的报酬。

(2)支付乙方服务费,标准为:当月实际产生派遣人员报酬总金额的 % 。

(3)支付乙方服务管理费,标准为: ¥5,000.00 元/月。

2、甲方负责完成派遣人员的报酬核算工作,按照乙方规范的表格样式提供发放明细,并于每月 8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乙方(乙方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

3、乙方应于收到上述核算发放明细后24小时内向甲方快递与当月派遣费用等额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票种类为服务费发票、管理费发票,票面付款单位主体为甲方及其关联方(甲方负责提供关联证明材料),具体明细见>,当月开具明细根据甲方届时要求确定,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列的主体进行增减。

4、甲方应在每月收到乙方开具的国家正规发票后五日内,支付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划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5、乙方在收到甲方核算明细及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后,应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发放到账,同时快递发放成功的银行相关清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达账,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决策钱款处理方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

1、乙方负责审核派遣人员的就业资格,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并负责派遣人员的入职、离职、适合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的管理。

2、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给派遣人员的报酬。

3、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等纠纷,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甲方有权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5、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7、若派遣人员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不胜任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人员,乙方应重新提供派遣人员,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

8、在派遣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不得再为其安排其他的工作,并不得随意撤回或调换。

9、在本合同期间及终止后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自行聘用派遣人员或将其派遣至第三方工作。

第五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2)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通过乙方对其负责本派遣项目的对接人进行管理、调整。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派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核对乙方和本派遣服务有关的账目等资料。

(4)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询问甲方与本派遣项目相关的事宜,有权利核实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开展劳务派遣服务。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一般政策咨询。

(4)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资质、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乙方应对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劳资等相关商业机密)履行保密义务,除本合同目的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及与本项目相关账目核对等工作需要。

(7)乙方应保证有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资质,并有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行劳务派遣服务,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双方沟通联络及任何送达信息地址发生变化,均应提前通报对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延迟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8小时内,该方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非因双方所能预见、避免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重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天气变化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足额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支付费用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或足额提供发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甲方支付相应赔偿。

3、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5、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导致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仍应按约定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保证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为加快 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及范围:劳务分包内容:3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定(不计息)。4、工期:4.1 进场施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4.2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4.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4.2.2 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4.2.3 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 篇7

劳务派遣协议书范本3篇

篇一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

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篇三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

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

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

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劳务派遣协议 篇8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顺利实验学校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基本信息。

第二条 乙方基本信息。

备注: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各自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均应当在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1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20xx 年 8 月31日止。本合同于 20xx 年 9 月 1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高中教师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为:

1、承担顺利实验学校高中双秀一班的高中课程教学工作

2、 承担顺利实验学校高中双秀一班的高中教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顺利实验学校高中部教学楼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甲方在考勤、工作态度、工作效果以及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周六、周日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1000 元。岗位津贴 1000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20xx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无 。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巴彦淖尔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巴彦淖尔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巴彦淖尔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巴彦淖尔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巴彦淖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因工作变动,所聘岗位不存在或者因经费来源中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按规定时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无 。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巴彦淖尔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顺利实验学校备案后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顺利实验学校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 篇9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派遣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使用甲方派遣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协议期限不低于两年),如果有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晚于本协议终止期限,则本协议自动顺延至最晚的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本协议终止前三十天,双方可协商续签相关事宜。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符合乙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也可由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推荐,由甲方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具体派遣人数、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详见附件。派遣员工的劳动、社会保险等关系建立在甲方单位,乙方须向甲方按时支付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费用(工资、企业社保费、服务费等)。

第四条

甲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各种法定的手续及证件,所需费用依法定要求进行支付。第五条

甲方根据法定规定,负责为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的申报,协助派遣员工的工伤事故处理、认定,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工伤派遣员工的善后工作。工伤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按法定规定承担。

第六条 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的,甲、乙双方为共同当事人,共同履行法定职责。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做好劳务人员派遣工作。

2.甲方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约定,督促乙方依法用工,并有义务对乙方违法用工及其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在收 到甲方书面意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负责与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签订、续签、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4.甲方负责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手续。

5.甲方代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以及其它福利,如乙方有年终奖的发放,甲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6.甲方负责对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的工作单位人事档案进行管理,甲方为劳动用工所需的社会档案进行管理乙方无任何异议。

7.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票据,在收到乙方依据票据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资金次日,应将工资核发到派遣员工个人账户,双方约定的工资发放日为15日,遇节假日提前,费用及给派遣员工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8.甲方负责帮助乙方适时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以规范派遣员工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将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派遣员工,并对派遣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岗位应知应会、劳动纪律、安全生产、防火知识等教育。

2.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措施。

3.乙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4.乙方应执行《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据核准的保障金金额进行费用支付。

5.乙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的书面材料提供给甲方归档。

6.乙方如工商登记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7.及时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薪酬(含税)、福利待遇及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配合甲方实施社保汇算清缴。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乙方应对派遣

员工实行同工同酬,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派遣员工在涉密岗位工作的,由甲方、乙方和派遣员工三方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一)、(二)款规定情形 的,乙方不能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条

(一)、(二)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甲方将按规定与 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以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为由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 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以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二)款规定情形为由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的,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规定通过甲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费用结算

甲方按照派遣到乙方工作的所有派遣员工每人每月 40 元收取服务费,按月结清。派遣期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支付管理费,当月只进行社保缴交或不满七天的乙方不用支付管理费。

劳务人员薪酬(含税)、福利待遇及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造具清册,作为一次性劳务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余费用待实际发生后据实支付。并由甲方按全部乙方所支付的金额开具劳务费发票。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新增人员参保记录、减少人员停保记录清单,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入账单复印件及员工工资发放银行回单复印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若未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如:因甲方社保申报不及时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全责,甲、乙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按照诚实守信、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

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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