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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精选】

2021-12-31
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学院后勤绿化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学院饮食中心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紧急事故突发时,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于我们的生活安全十分必要,应急预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分享: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精选】》,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为学院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和谐校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二次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水质监测:委托市疾控中心

供水安全员:z

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

1.加强供水系统的安全检查和水质监测,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各用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

2.发现水质污染或水体投毒,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展开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好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的保障工作,若断水二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供应。对水池、水塔、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3.传染病高发季节或传染病爆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4、如遇水池、水塔、及管网污染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同时采用城市备用供水方案,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120电话,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如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篇2:生态园机关内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以及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一登记汇总在册。由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生态园管委会各办局(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职工干部,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以干部职工每日健康状况报表形式汇总报送管委会疫情防控办公室。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二)场所防控对生态园管委会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对进入生态园管委会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生态园管委会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疫情期间,未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各办局(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五、应急措施一旦生态园管委会机关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疫情报告1.管委会职工干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由属地联络工作组负责1小时内向属地政府和街道报备疫情。(二)疫情处置(一)对人的处置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办公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管委会任何人员不得前往探望。(二)对物的处置1.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三)对场所的处置1.暂时停止生态园管委会任何项目工作,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工作场所封闭隔离等措施;加强对生态园管委会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2.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三)善后处置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做到"隔离不隔心";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2.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办局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篇3: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应急预案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应急预案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壹.目击报警(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贰.消防监控室报警(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叁.报警要求(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1、起火地点;2、起火部位;3、燃烧物品;4、燃烧范围;5、报警人姓名;6、报警人电话。(二)向"119"报警应讲清:1、小区名称;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3、火灾发生部位;4、燃烧物品;5、火势状况;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7、报警人姓名;8、报警人电话。肆.成立临时指挥部(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伍.人员疏散和救护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陆.警戒(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柒.善后工作(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三)安全负责人将小区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的全部经过上报公司各级领导。(四)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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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精选】


学院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堂正常的供餐秩序,保证一旦出现事故停电,停水或临时停电、停水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使事故危害降至最低程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一、大面积停电停水的概念以及应急预案的分类

1.事故停电;是指外供电线路发生事故造成停电,这种停电分大面积停电无法恢复和瞬间闪断两种。此类停电事故为I级事故。

2.计划停电:是指供电部门对线路进行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前两天会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停电准备。此类停电事故为II级事故。

二、两种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和首要措施

1.事故停电、停水: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发停电停水的情况下,食堂主任应在安排好现场工作后立即与办公室了解停电、停水情况,确认内部故障停电、停水还是外部停电、停水。若系内部故障,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事故发生,另一方面与办公室了解何时恢复供电、供水,并安排好来电、来水前的所有工作。

2.计划停电、停水:在接到停电、停水通知的情况下,食堂主任把停电、停水时间告知当天上班员工,做好蓄水准备,在不能发电的情况下,做好启用煤气供餐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停电、停水前的应变工作。

三、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1.停电、停水除做好必要的预案、安保工作外,还必须与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全力保障供餐。

2.根据停电、停水范围与可能的停电、停水时间启动相应应急安保措施,停电停水期间食堂主任安排好现场的安全维护,组织班组员工做好供餐准备工作,并联系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到场协助。

3.平时食堂主任定期对内部的应急照明设备及厨房设备做好维护工作,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4.在恢复供电、供水前10分钟内,食堂管理员协助水电班做好电源切换准备工作,保证正常供电启动。

四、做好防范,防患于未然

1.食堂要定期联系水电维修食堂协助做好食堂供电设施设备及线路的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用电。

2.食堂主任应按规定时间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如不能用,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维修。

3.加强对食堂全体员工的用电安全培训工作,保障设备的使用率。

篇2: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中毒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机构

成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食堂班长为成员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2.职责

(1)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

(2)抢救中毒人员。

(3)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

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5)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知道该事件起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07XXXX7。

三、食物中毒初步调查及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3.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3.组织病人标本(呕吐物、排泄物等)。

4.对可疑中毒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5.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6.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7.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

四、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学调查

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调查工作。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到达中毒现场进行卫生学调查时,发生中毒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人员有责任协助食品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调查,如实反映与本次食物中毒有关的情况,祥细说明供应食品的种类、品种,病人进餐的食物,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已知发病人数,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食品质量情况,保藏条件,烹调操作方法,加热温度与时间,食品是否烧熟,烧好后用何容器盛放,容器的卫生状况,是否专用,吃前存放多长时间,食品烧好后有无经过改刀,改刀时的操作卫生状况,必要时由当时操作食品的有关人员按可疑中毒食品的实际操作方法进步模拟操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本次食物中毒的原因。

五、中毒现场的处理

对中毒现场及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中毒食品一般可以采用煮沸15分钟后废弃,成型的食品废弃前应作消毒或无害化处理。操作食品用具、容器,先用12%的热碱水洗刷干净,用水壶清后采用煮沸或蒸气消毒。不宜用热消毒的工具、器皿,可采用200400PPm(每kg水放12片漂白粉精片)有效氯溶液消毒。

篇3:学院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学院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按照后勤管理处抢险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抗洪抢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保证校园建筑物及周边设施和校园道路安全,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任务:负责分管片区内汛期校园建筑屋面排水系统的疏导及检查工作,汛期校园道路雨水箅子井盖的安全检查工作,校园围墙、挡土墙的安全巡检工作。

第一组:

负责人:唐Z15XXXX18、

任务:做好大型在建工程项目工地汛期安全防范通知。对接大型在建工地汛期安全防范指挥负责人,督促做其好汛期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需落实到个人。

第二组:

西区负责人:李X1529XX78、

东区负责人:何X1XXX25、马X

任务:做好抗洪应急用工队伍安排,从校园常用维修队中选用苏唐福、蓝学清两个维修队作为抗洪应急预备队伍,保证抗洪应急用工需要。

苏唐福(联系方式13877866160)队伍负责:在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指挥下做好抗洪应急抢修工作,搬运物资,应急救援工作。

蓝学青(联系方式13877865185)队伍负责:配合基建与维修管理科做好抗洪物资补给和发放工作。

二、抗洪抢险物资保障工作预案

物资准备:救援船2艘、柴油、绳索、救生衣、麻布袋,物资存放地点为西区怡园1号楼架空层。

物资供应工作负责人:Z清13XXXX9

任务: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根据学校抗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科室成员开展抗洪抢险工作。负责抢险物资保障工作。

三、抗洪抢险原则

一旦发生险情,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抗洪抢险小组成员按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协调,安排救灾的各项具体工作。两个应急预备队必须随时待命,保证抗洪抢险时用工需求。洪水退去后的建筑物安全检查和道路安全检查工作由指挥组另行安排。抢险工作中,所有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基建与维修管理科

分享:学院膳食管理中心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精选】


学院膳食管理中心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为适应后勤服务中心安全工作需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科学地进行应急除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根据目前我校校区比较分散的实际,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食堂发生的突发事件,成立应急反应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膳食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膳食中心管理员和各校区物管办主任为成员;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各校区物管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校区物管办膳食管理员担任,各校区食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对投毒、食物中毒方案

(一)一旦发生投毒和中毒事件,按照报告、抢救、调查、分析、核实、整改的原则,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由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及时向后勤主管领导汇报,视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市急救中心报警,组织车辆、人力护送中毒病人,并做好组织协调。

2.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膳食中心负责人根据情况,组织人员了解病人症状,记录病人姓名、就诊时间、病历等情况;

3.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或膳食管理员[必要时学校卫生部门人员参与]与病人见面,询问情况(包括姓名、院系、学号、就诊时间)特别要询问就餐时间、地点、饭菜品种,并做好详细笔录;

4.由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电脑值班员等人员根据调查笔录和留样饭菜,查询餐饮记录,核对患病者的姓名、院系、学号、就诊时间、地点是否一致;

5.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经过,[必要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汇报,并请求协助分析原因、处理问题]。

(二)善后处理

在经过调查、分析、核实后,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由领导小组组长、膳食管理员及有关人员组织看望病人,一方面表示慰问,另一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安慰病人,缩小负面影响;

2.由领导小组组长、膳食管理员负责处理病人的医药费,另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对病人给予经济补助,作为赔偿;

3.由有关负责人和膳食管理员负责对引起中毒的食物源进行封存和销毁,并及时追回已出售的食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发展;

4.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膳食管理员对引起中毒的食堂进行停业整改,在按要求整改的基础上,请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食堂防火方案

防火重点部位为学生食堂

一旦发生火灾,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由膳食管理员或食堂负责人向119、保卫处报警;

2.及时向后勤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由工作小组组长或膳食管理员指挥扑救;

4.由义务消防员迅速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

5.由膳食管事员负责维护现场,以待查明失火原因;

6.食堂全体人员应该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全力以赴灭火和抢救人员与物资。

四、匪警、盗警、政治事件应急方案

发现匪警、盗警、政治事件情况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有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发地点,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可疑人员,并迅速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保卫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0”。事件处理完毕,工作小组组长或食堂负责人作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并报后勤服务中心领导。

五、设备、设施突发故障应急方案

发现或接到水管爆裂,紧急故障等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通知有关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及时抢修。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

1.疫期做好消毒工作,坚持每日定期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

2.发现疑似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切断传染病病源,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同时逐级上报至学校主要领导和医疗部门,在医疗部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确保无人接触疑似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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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后勤绿化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一、防雪灾预案

1.发现险情:雨雪天气,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视;

2.组织抢险:立即通知绿化中心人员,将雪松等树木上的积雪清除掉,降低雪灾对园林树木的损害;

3.向上级汇报:将处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4.总结:将抢险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便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二、防止病虫害大面积发生预案

1.发现险情:每天要进行巡视,发现病虫害大面积发生时,要及时汇报;

2.查明原因:将病害枝或虫害枝剪下,找出发生的原因;针对病状进行有效的防治;

3.防止反复:病虫害往往一次难以根治,需要2-3次才能解决,所以第一次防治后,每隔3天再防治一遍,直到消灭为止;

4.做好每次病虫害防治的档案记录;

5.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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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处置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学校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突发灾难性事故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难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校园突发灾难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突发灾难性安全事故的定义

本预案所指突发灾难性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

⑴学校各类建筑物重大火灾事故;

⑵人员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

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剧毒、强腐蚀性化学药品等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⑷锅炉、燃气、电梯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⑸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⑹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实训、参观、考察、学习、旅游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⑺校内外发生的对师生造成伤害的重大交通事故;

⑻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⑼学校危险物品污染事件;

⑽后勤保障意外中止,导致学校一时不能正常运行的事件;

⑾校园及校园周边发生的重大刑事或者治安案件、重大突发事故,对学校安全有严重影响的事件;

⑿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对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险或实际损害的事件;

⒀其他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灾难事故。

5.工作原则

⑴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⑵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

⑶属地管理。

⑷师生生命安全高于财产安全。

⑸全校教职工都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对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危险的抢险救灾工作。

6.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6.1.1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工会、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以及各系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组成;院长为总指挥,副院长为副总指挥。

6.2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及善后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

⑵负责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请示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以便共同应对、妥善处置事件;

⑷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⑸总结学校有关工作经验和教训;

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完成相关书面总结或报告。

⑺负责其他应当由指挥部处理的事项。

7.预防和预警

⑴学校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⑵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⑶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完善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确保事故预防、控制和处置必需的经费开支。

⑷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和各系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严密防范因学生间的矛盾而引发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⑸安全保卫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与管理,规范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

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扑救火警。负责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检修;负责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⑹保卫处、学工处和各系党总支,要做好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要在校内各主要干道上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要主动与市交巡警部门联系,在校园周边各交通要道完善交通安全防范设施和警示标志,以防范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⑺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必须预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对活动场所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活动期内的秩序,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应对预案。

⑻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预先进行安全教育,防范发生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种事故。

⑼后勤部门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确保后勤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防范各种后勤保障事故的发生。

⑽安全保卫部门要经常对学校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整治,预防因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而影响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安全。

8.信息报告

发生灾难性事故的现场人员或者首先发现灾难性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向院办公室、保卫处、学工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任何一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人应立即向指挥部总、副指挥报告。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指令办公室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告,并根据灾难事故的性质决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报告,请求支援。

旅游学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


旅游学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篇2: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xx)

穗府办函〔20xx〕10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6月27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全面履行职能,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助的首要任务,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有关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协作和配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工作机制。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实现群众自救、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组织体系

2.1市减灾委

市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主任: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卫生计生委、城管委、体育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应急办、公安消防局、科协、地震局、红十字会。

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救灾工作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协调做好救灾粮食调拨工作,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会同市农业局确保受灾期间粮油市场价格稳定;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政策。

(3)市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指挥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灾害现场治安,配合做好受灾地区人员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收集、汇总并统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和储备市级灾害救助物资;指导做好灾民安置、慰问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吃、穿、住等生活救助;申请、分配、管理中央、省下拨以及市配套的救灾款物;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相关职责。

(6)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7)市国土规划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查地质灾害灾情与诱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灾情、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建议;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报送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规定对灾后重建有关用地审批手续给予优先办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8)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鉴定,以及灾后重建设施施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开展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9)市交委:负责组织灾民和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组织抢修负责管养的损毁道路及其他重要交通设施,保障抢险救灾车辆的优先免费通行,核定管辖交通设施因灾损失情况和损失数据。

(10)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务系统的三防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储备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实施水务灾害的抢险救援;修复毁坏的水利设施;核定水务灾害损失情况和损失数据,损失数据及时报送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

(11)市农业局:组织开展农业、海洋、渔业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核定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损失数据及时报送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

(12)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火灾扑救;组织开展林业病虫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治;核定林业因灾损失情况,损失数据及时报送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

(13)市卫生计生委:做好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4)市城管委: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灾后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

(15)市体育局:负责提供市属公共体育场地(馆)设置应急避护场所;救灾工作需要时,开放市属公共体育场地(馆)设置的应急避护场所,协助做好接收、安置灾民工作;指导做好市属公共体育场地(馆)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6)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1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8)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负责气象灾害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救灾气象保障,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和宣传工作。核定本系统气象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数据及时报送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

(19)市应急办:协助市领导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和指示。

(20)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扑救火灾,做好消防科普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21)市科协:负责协调所属学会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服务活动;组织所属学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

(22)市地震局:负责开展地震灾害的监测及趋势分析;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演练;协助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地震灾害调查及损失评估,并同时报送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规划。

(23)市红十字会:负责在救灾救助中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灾害救助活动;参与救灾、抢救伤病员和灾后重建。

2.2市减灾委办公室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市减灾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拟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指导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及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会同有关单位拟订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2.3区减灾委

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有关单位进行指导。

2.4专家组

市减灾委设立专家组,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灾情评估和灾后救助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3预警处置

3.1预警预报

国土规划、水务、农业(海洋)、林业、地震、气象等单位要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灾害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市国土规划委负责)、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市水务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市农业局负责)、森林火灾和林业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市地震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气象局负责)等。

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地区通报。

3.2预警响应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及时启动预警响应,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指导各区民政部门提前做好群众转移安置、调运救灾物资和开放应急避护场所等防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4)及时向市政府、市减灾委报告,向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5)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应急响应

按照自然灾害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

4.1Ⅰ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要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万间或7000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5%以上,或50万人以上。

4.1.2启动程序

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市减灾委主任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命令。

4.1.3响应措施

市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市减灾委会商会,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专家组及有关受灾区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市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市减灾委专家组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民政局、财政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市公安机关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

(6)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市水务局指导灾区水利设施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镇村应急供水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7)市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市民政部门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市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市民政局、受灾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2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Ⅱ级响应:

(1)死亡(含失踪)20人以上、3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要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2万间以下,或4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0%以上,或3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4.2.2启动程序

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报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命令。

4.2.3响应措施

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组织协调全市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组及有关受灾区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市减灾委副主任或民政部门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市减灾委专家组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民政局、财政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市卫生计生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6)市委宣传部等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7)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8)灾情稳定后,受灾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市减灾委。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9)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3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2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要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或2000户以上、40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5%以上,或2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4.3.2启动程序

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报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命令。

4.3.3响应措施

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组织协调全市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民政部门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民政局、财政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4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Ⅳ级响应:

(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要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或1000户以上、20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或10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4.2启动程序

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报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命令。

4.4.3响应措施

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市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民政局、财政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5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救助应急工作结束,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减灾委相应领导决定。

5信息报告和发布

5.1信息报告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收集和提供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减灾委。

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部门间共享工作。

5.2信息发布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或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区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要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有关政府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灾后处置

6.1灾情评估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以上自然灾害,市减灾委办公室在灾情稳定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综合会商等方式核定灾情。

6.2过渡期生活救助

(1)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区民政部门按照"无住房、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核定标准确定过渡期需政府救助对象,填写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报送市民政局。

(2)市民政局、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下拨(或联合行文向省民政厅、财政厅申请)市级救助资金,对符合过渡期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给予生活救助。

(3)市民政局、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6.3冬春救助

(1)区民政局每年9月下旬开始调查汇总当年灾区群众的生活情况,核查生活困难的灾民,确定冬春需政府救助对象,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10月15日以前报市民政局。

(2)市民政局、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下拨(或联合行文向省民政厅、财政厅申请)市级救助资金,为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提供御寒物资、粮食等基本生活救助。

6.4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1)因灾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灾害发生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房屋重建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

(2)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灾区群众意愿,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途径解决。

(3)市民政局、财政局按照市级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下拨(或联合行文向省民政厅、财政厅申请)重建补助资金。

(4)倒损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6)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专业和技术优势,统筹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帮助灾区群众做好基础设施、倒损住房修缮和重建等工作。

(7)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安排市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区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市、区两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

(1)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2)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3)救灾资金预算不足时,市和区财政安排的预备资金要重点用于灾民的生活救助。

7.2物资保障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xx)的要求,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各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整合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仓库,对所储备的救灾物资和储备仓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2)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要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要求,储备救灾所需物资,并根据救灾物资消耗、变质、过期等情况,及时补充储备相应救灾物资。

(3)建立健全救灾物资代储制度,对容易过期变质的救灾物资,应与供应商(厂)家签订紧急供货协议,保证救灾工作的需要。

(4)编制和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和救灾物资代储商家名录,完善救灾物资应急采购、更新、紧急调运等工作制度。

(5)市、区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救灾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7.3人力保障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灾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7.4通信保障

通信运营等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信息渠道畅通,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7.5交通保障

要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运输保障体系、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机制和应急救助"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交通运输统一指挥调度。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部门做好灾区救灾和受灾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装备和设备的优先运输。

7.6设施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人口密度、分布以及城市规模等情况,充分利用学校、礼堂、广场、公园、体育文艺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护场所,设置统一、规范的明显标志,储备必要物资,用于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

7.7动员保障

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镇)、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制订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

8.2宣教培训

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全市性防灾减灾教育和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针对基层社区特点和居民群众实际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方式,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灾害防范意识。

8.3责任与奖惩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以及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管理

(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本预案中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3)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修订,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4)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穗府办〔20xx〕67号)同时废止。

篇3: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简本)

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简本)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本预案旨在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和暴雨(雪)、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部队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民兵、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2.1全省范围内或者局部地区,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的人员死亡、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倒损房屋达到一定标准;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用民垸行洪或分蓄洪区蓄洪,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启动本预案。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遭受威胁,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省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可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

3.1省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2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3.3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害种类和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可临时设置综合协调、灾情评估、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医疗救护、交通运输、转移安置、通信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社会治安、救灾捐赠、宣传报导等工作组,作为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每年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和灾区恢复重建。

省和市、州、县政府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并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省和各市、州、县财政安排的预备费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区恢复重建。

4.2物资准备

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各级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

救灾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等,由民政、粮食、供销、红十字会等部门结合各自救灾职责进行储备和筹集。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主要包括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市、州、县级救灾储备物资,除省下放地方管理的救灾帐篷外,以衣、被、粮、油等生活物资为重点。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制度和救灾物资快速运输制度。

4.3通讯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以省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省、市(州)、县三级救灾通讯网络,确保省和各市、州、县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以民政厅救灾辅助决策中心为依托,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救灾装备准备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省民政厅及各市、州、县民政局配备救灾必需的交通、通讯、计算机、摄像(录像)机等设备和装备。

4.5人力资源准备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与非专业相结合的紧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专家队伍及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4.6社会动员准备

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和社会捐助机制。

4.7宣传、培训和演习

开展减灾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省每年组织12次市、州、县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州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及乡镇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组织指挥和响应能力。

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灾害预警预报

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部门及时向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通报预警信息。

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做出灾情预警,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州、县通报。

省和有关市、州、县根据灾情预警做好应急准备、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必要时应提前启动应急预案。

5.2灾害信息共享

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

5.3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灾情信息报送实行初报、续报和核报制度。对一般性灾害,实行县(市)、市(州)、省逐级上报制度。对于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县(市)同时上报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和民政部。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市(州)、县三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采取部门会商核定或专家小组评估核定灾情。县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在灾情核定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

6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当地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级、县级、市(州)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省依次设定四个响应等级。响应等级据灾情相应启动,视灾情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等级。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应急需要,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6.1I级响应

灾害损失情况达到一级响应指标后,按程序启动一级响应。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救灾工作。

(1)省委、省政府向灾区发慰问电。

(2)指挥长主持会商会议,决定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

(3)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办事机构联合办公,进入24小时应急状态。

(4)灾情发生12小时内,省委、省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6)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7)积极申请国家救灾支持,及时调拨救灾款物。

(8)省民政厅全部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9)省政府组织开展全省性救灾捐赠活动。

6.2II级响应

灾害损失情况达到二级响应指标后,按程序启动二级响应。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省政府向灾区发慰问电。

(2)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组成相应的工作组进入救灾应急状态,并展开工作。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省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省民政厅协调有关部门,派出由厅级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安置灾民,掌握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省民政厅有关处室实行联合办公,统一组织开展救灾工作。

(5)紧急调拨救灾款物,并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6)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7)省政府组织开展全省救灾捐赠活动。

6.3III级响应

灾害损失情况达到三级响应指标后,按程序启动三级响应。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厅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2)省民政厅有关处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厅厅级领导带队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掌握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紧急调拨救灾款物。

(5)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6)开展救灾捐赠。

6.4IV级响应

灾害损失情况达到四级响应指标后,按程序启动四级响应。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2)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省民政厅派出由处级干部带队的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掌握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紧急调拨救灾款物。

(5)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6.5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或办公室决定终止响应。

6.6紧急应急措施

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交通管制,统一发放和分配灾民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等紧急应急措施;灾区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对应急救助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事后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予以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6.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正确导向的原则。

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救灾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

公开发布的信息,根据信息内容由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布。重大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由省民政厅统一发布。地方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由灾区民政部门统一审核发布,其中水旱灾情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发布。

6.8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需启动本预案响应程序的,参照本预案响应等级指标实行应急响应。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灾后救助

县级民政部门每年9月(1月)下旬开始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

省民政厅会同市、州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省政府根据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的请款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缺粮群众,实施开仓借粮。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

7.2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灾情稳定后,县级民政部门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重大灾害发生后,省民政厅会同市、州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对农作物损失、灾民住房倒损和公共基础设施损毁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核查灾情。并根据全省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明确恢复重建的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等具体措施。

省政府根据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的请款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发展改革、民政、教育、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讯等企业,金融机构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福利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讯、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8附则

8.1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为烈士的,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或部队系统办理。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本预案由省民政厅制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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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的防治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和控制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和蔓延,及早发现病人和可疑病人,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不明原因肺炎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的该病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我院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危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应对疫情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呼吸内科主任,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

医院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传染病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内科副院长

成员:护理部、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医务科、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科长

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动。

四、本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不明原因肺炎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五、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法: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立即报告本院医务科,医务科立即组织全院专家组会诊,会诊仍不能明确者,应当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附件一: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方案

医院为落实《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管理方案》。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呼吸内科、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的全院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调动人员和物质。

2、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3、专家组负责所发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救治、会诊、并完善抢救记录。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现场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现场后勤保障工作队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赴现场开展消毒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级各类人员随时听从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安排。

二、目的

1、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疫情处理的规范管理。

2、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

3、及时发现其他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

三、病例定义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四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亲密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的其他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四、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我院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上班时间)或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通知专家组到场会诊、排查、救治病人。经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疑似“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立即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并进行网络


直报。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五、病例管理

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病例收治入院,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治疗。

医务人员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诊疗时,要采取基本个人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等)。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SARS,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者。须按照卫生部相应的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后,仍不能确诊SARS和人禽流感时,须与疾控中心配合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进行SARS和人禽流感病原检测。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集相关标本进行SARS和人感染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的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填写标本登记表。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如病人死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即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七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六、医院的职责

1、医院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断、排查工作。医务人员在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史时,应注意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及其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现象。

2、医务人员在做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后,应立即向院感管理科(上班时间),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报告,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

3、对不明原因肺炎病病人应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4、负责对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所在医院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及资料上报。

5、为流行病学调查及各级专家组会诊提供相关临床资料。

6、医院院感管理科按相关规定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及后续的订正报告。

7、协助疾控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8、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临床标本,并妥善保存以备送检。

9、按县卫生局的相关规定与疾控中心配合进行标本转运。

七、信息收集:

1、医院应完整系统的收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卡、个案调查、会诊纪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标本送检表和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表等。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由医院保存,相关资料及时录入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3、医院组织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纪录原件保存在病案中,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会诊纪录复印件应逐级上报。

4、病例标本送检表应由医院或疾控中心填写。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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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物业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一、电梯设备被破坏应急预案

1、事件发生后,服务中心主任立刻带领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及学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时查看设备损坏情况,了解电梯困人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等第一手资料。

2、迅速与所困业主取得联系,安慰业主,稳定业主情绪,安抚业主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专业电梯施救人员到达现场前,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

3、若维修人员和电梯维保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

4、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二、火灾应急预案

1、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2、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大吵大叫,同时报告119火警和物业管理办公室。

3、如果是火灾发生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4、如果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报警,报警要求: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有无人员被困;

F.报警人姓名;

G.报警人电话。

H.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5、引导现场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6、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与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经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7、带电物品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严禁用水灭火,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8、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物业办公室值班人员。

9、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值班经理、当班领导,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扑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10、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火灾扑灭之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三、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何员工发现盗窃或破坏事件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等,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秩序维护员前往现场查验。

2.秩序维护员巡逻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的,应立即向秩序维护班长或办公室汇报,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等,以方便破案,并注意自身安全。

3、秩序维护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尽快组织适当数量的人员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秩序维护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秩序维护员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秩序维护员应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拍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四、防暴炸应急预案

1、发挥门岗秩序维护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把关,尤其是要重点留意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进入小区;

2、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并凭借驾驶员有效证件换取临时车辆出入证,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

3、陌生外来人员进入前要仔细询问有关拜访业主信息,若回答不上来则要求其先用电话联系业主,待业主同意后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4、发现可疑物品处理必须慎重,不可随意乱动,必要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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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园洪灾人员疏散、物资转移救灾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工作,细化XX学院抗洪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我校汛期实际,特制定XX学院校园洪灾人员疏散、物资转移救灾应急预案,确保校园汛期人员疏散、物资转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疏散人员、转移物资,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二、工作内容

应对和处置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及时疏散人员、转移物资到安全地带。

三、工作原则

1.西校区学生宿舍人员疏散办法

怡园1#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7号宿舍的学生往东楼梯口疏散、0814号宿舍的学生往西楼梯口疏散。

怡园4#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4号宿舍的往东楼梯口疏散、0508号宿舍的学生往西楼梯口疏散。

怡园5#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7号宿舍的学生往东楼梯口疏散、0814号宿舍的学生往西楼梯口疏散。

怡园7#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9号宿舍的学生往东楼梯口疏散、0918号宿舍的学生往西楼梯口疏散。

2.西校区教工住宅区人员疏散办法

当听到疏散报警信号后,教职工及时从各自的住宅疏散到集结地点。

3.财物转移办法

(1)学校发出应对洪涝灾害事件警报后,低洼地带居住地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做好贵重财物的整理工作,提前做好财物转移准备工作。

(2)居住在西校区一楼的学生宿舍财物,搬迁到二楼对应的房号。由学生所在的教学单位负责统一派出救援小组帮助转移财物到指定地点。

(3)居住在西区8栋、10栋、11栋、16栋一楼的教职员工的财物原则上搬迁到本栋楼的对应二楼或西区食堂二楼。由这些教职员工所在的单位和部门负责统一派出救援小组帮助转移财物到指定地点。

(4)应急响应启动后,西校区的教工住宅9栋、12栋、13栋、14栋、15栋、17栋、18栋、19栋、20栋、21栋和22栋住宅的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通知上述楼栋的教职工做好一楼杂物房的搬迁工作,并派出救援小组帮助转移财物。

(5)处在淹没区域的机动车辆由校保卫处负责通知车主统一转移到东区一号办公楼周边的停车场及逸夫实验楼周边停车场,以便统一管理。

(6)体育学院要组织人员用沙袋封堵体育馆各扇大门,避免洪水浸泡塑胶球场,同时将体育馆一楼物资及西区田径场移动器材箱的物资转移到体育馆二楼。

1.东校区学生宿舍人员疏散办法

当听到疏散报警信号后,宿舍内学生及时从各自的宿舍疏散到集结地点。

雅园1#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8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南楼梯口疏散、09-17号宿舍往东面(中间)楼梯口疏散,1625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北楼梯口疏散。

雅园2#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8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南楼梯口疏散、09-17号宿舍往东面(中间)楼梯口疏散,1625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北楼梯口疏散。

雅园3#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8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南楼梯口疏散、09-17号宿舍往东面(中间)楼梯口疏散,1625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北楼梯口疏散。

雅园4#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8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南楼梯口疏散、09-17号宿舍往东面(中间)楼梯口疏散,1625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北楼梯口疏散。

雅园5#学生(男)宿舍楼每层0110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南楼梯口疏散、11-20号宿舍往东面(中间)楼梯口疏散,2133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北楼梯口疏散。

雅园6#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106号宿舍的学生往东楼梯口疏散,07-12号往西面楼梯口疏散。

雅园8#学生(女)宿舍楼每层08-11号宿舍的学生往西楼梯口疏散、留学生宿舍的学生往东楼梯口疏散。

雅园9#学生(男)宿舍楼每层0110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南楼梯口疏散、11-18号宿舍往东面(中间)楼梯口疏散,1827号宿舍的学生往西北楼梯口疏散。

静园2号楼(男)每层01-07号宿舍的学生往西面楼梯口疏散,08-14号宿舍王东面楼梯口疏散。

静园3号楼(男)每层01-04号宿舍的学生往南面楼梯口疏散,04-08号宿舍往北面楼梯口疏散。

静园4号楼(男)每层01-07号宿舍的学生往西面楼梯口疏散,08-15号宿舍往东面楼梯口疏散。

静园5号楼(男)每层01-05号宿舍的学生往中间楼梯口疏散。

2.东校区教工住宅区人员疏散办法

当听到疏散报警信号后,教职工及时从各自的住宅疏散到集结地点。

3.财物转移办法

(1)学校发出应对洪涝灾害事件警报后,低洼地带居住地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做好贵重财物的整理工作,提前做好财物转移准备工作。

(3)居住在西区8栋、10栋、11栋、16栋一楼的教职员工的财物原则上搬迁到本栋楼的对应二楼或西区食堂二楼。由这些教职员工所在的单位和部门负责统一派出救援小组帮助转移财物到指定地点。

(4)应急响应启动后,西校区的教工住宅9栋、12栋、13栋、14栋、15栋、17栋、18栋、19栋、20栋、21栋和22栋住宅的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通知上述楼栋的教职工做好一楼杂物房的搬迁工作,并派出救援小组帮助转移财物。

(5)处在淹没区域的机动车辆由校保卫处负责通知车主统一转移到东区一号办公楼周边的停车场及逸夫实验楼周边停车场,以便统一管理。

(6)体育学院要组织人员用沙袋封堵体育馆各扇大门,避免洪水浸泡塑胶球场,同时将体育馆一楼物资及西区田径场移动器材箱的物资转移到体育馆二楼。

4.疏散和财物转移工作要求

(1)当听到疏散和财物转移警报后,不要惊慌失措,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进行有序的疏散和财物转移,统一集结到指定地点。

(2)校直各单位迅速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疏散和财物转移工作,迅速行动,不允许任何师生员工滞留在疏散点。

(3)师生员工搬离后要将电源切断,避免出现电路故障和触电事故。后勤部门要根据水位情况及时做好供电、断电工作,同时做好疏散集结地和公共场所的供电工作。

(4)加强疏散人员和财物转移的领导,统一集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没有任何命令不准解散集结人员,也不能随意搬迁财物。

(5)集结完毕后,校直各单位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报告人员疏散、集结和人数基本情况。

(6)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巡逻工作,师生员工要看护好自己的物品,防止学校财产和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三)救援人员到位,启动救援方案

1.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到位。统一领导和协调防御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洪涝灾害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应急办公室迅速将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划分若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防疫、人员安置、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讯、综合信息、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生活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具体应急工作小组按照《XX学院20xx年应急抢险抗洪预案》的分工实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要求如下:

(1)保障通信与信息畅通。要确保应急通讯畅通,信息传递无阻,建立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建立和完善预防处置洪涝灾害事件信息报送网络。

(2)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到位。启动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的物资的调拨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3)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运转。保障应对洪涝灾害事件期间车辆正常运转,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正常运送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通知下达后,后勤部门和学校卫生所负责人在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及时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救治行动。

(5)保障治安稳定。启动有力的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迅速调度物业的保安和学校的保卫人员,进行布控、执勤和防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以及学校的稳定。

(6)保证物资救援迅速到位。启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预案,将平时储备的救援物资调拨到位,保证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物资的供应。

(7)经费落实到位。启动处置洪涝灾害事件工作所需专项经费预案,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保证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8)动员师生员工参与救灾。在必要时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处置洪涝灾害事件。

(9)保障紧急安置场所足额到位。迅速确定应急安置场所,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应急安置场所。

(10)保障用水用电的供应。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学校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满足救援工作对用水用电的基本需求。

2.启动救援方案

应急响应发布后,全院各单位各部门首先要立即布置防范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切断无关电源、加固重要设施,清理悬挂物,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并及时将应急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位。

3.妥善安置被疏散的人员

居住在被洪水淹没区的西校区学生宿舍的学生,原则上安置到自己所在的教学系(院)的教室,由学工处、各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暂住。

居住在8栋、10栋、11栋、16栋一楼的教职员工,统一安置到西校区食堂二楼暂住。由这些教职员工所在的单位和部门负责安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事件对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巨大危害性,迅速行动起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2.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针对我区正值汛期和学校实际,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建立健全防御洪涝灾害事件安全预警制度和制定应急预案工作,确保在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时,及时、主动、有序、全面地应对洪涝灾害,有效地防止和减轻损失。

4.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汛期规章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在汛期要明确工作职责,提前做好预警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请假制度。

5.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报告信息。学校各级领导汛期必须保障通讯畅通,确保信息报告渠道正常。

6.做好宣传工作,适时进行演习。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各种应急预防、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宣传避险、自救和互救措施,适时组织师生开展演练或训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补充说明的是,汽车疏散预案已由学校保卫部门编制,具体疏散按该预案实行。

篇2: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就餐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饮食服务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生食堂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员:办公室及直属人员等各班组长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中心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警戒组、抢险救护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兼

成员:管理人员

任务: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告知全体就餐师生员工,报险救灾

(二)灭火警戒组:

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分管设备的副主任

成员:各食堂(餐厅)、维修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任务: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部各部门和食堂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险救护组:

组长:水电机械维修员

成员:办公室人员等各班组长

任务: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组长:食堂管理员

成员:班长等班组员工(负责第一食堂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师生员工疏散与逃生)。

(五)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员工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2.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警戒组:①了解食堂建筑格局及通道情况;②了解食堂电力铺设的线路情况;③了解食堂内装修材料的性质;④清楚食堂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⑤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⑥了解火的走势;⑦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⑧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抢险救护组:①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②应配备急救箱;③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④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紧急疏散组:①了解消防设施所在地;②了解食堂装修材料的性质;③了解火的走势;④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三、灭火工作预案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食堂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珍贵物品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或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相关学院或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员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有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消防部门火灾调查组,并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及时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四、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火灾发生后,中心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篇3: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定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z

组长职责:作为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抗洪抢险安全工作第一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的抗洪抢险指挥工作,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有效、安全。

副组长:z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各项抗洪抢险的指挥工作,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有效、安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

办公室职责:

(1)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

(2)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的水情和灾情,在第一时间报送抗洪抢险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起草有关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安全及防汛工作的通知;

(4)指导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汛期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检查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各种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6)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以及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指挥工作;

(7)负责汛情信息的采集,充分利用后勤网、OA系统、QQ工作群等及时发布及传达。

办公室联系电话:梁X182XXX6、黄Z19XXXXX0

(二)成立抗洪抢险队伍,具体展开各项抗洪抢险工作。

1.物资保障组

组长:Z。

副组长:覃Z。

成员:Z。

任务:(1)在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合理采购、调配各种抗洪抢险物资,主要物资包括沙袋、塑料编织布、铁铲、排插、铁船、船桨等;

(2)提前储备抗洪抢险物资;

(3)做好抗洪抢险人员伙食保障和师生伙食供应预案。

2.抢险抢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任务:(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各中心、科室抢险队伍赶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及抢救工作;(2)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教学区、学生和教职工生活区等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抢修,消除隐患;(3)在接到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撤离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交通运输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任务:(1)保障抗洪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2)抢救受灾区域的人员和物资;

(3)协调、组织前来援助的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抗洪抢险;

(4)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

二、抗洪抢险的阶段性工作

(一)汛前准备应急反应

1.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地抗洪抢险指挥部和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和水情预报即可宣布进入临讯准备应急反应阶段;

2.各小组进入警戒状态,对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报告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3.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小组报告的信息做综合判断,确定重点部位的防护计划,同时下达抢险命令;

4.各小组按分工进入指定位置抢险。

(二)汛中抢险应急反应

1.出现决口后要用麻袋、草袋、编织袋等将决口堵住;

2.决口太大无法堵住时,要将洪水引流,以免洪水冲毁有关重要设施;

3.迅速抢修相关设施,防止灾情扩大;

4.洪水威胁严重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同时将有关重要物资抢运到安全地带。

(三)汛后恢复应急反应

1.制订排洪救灾工作计划;

2.布置排洪救灾工作,组织各工作组进行排洪救灾,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3.加固防洪设施和物资仓库;

4.检修机器设备、恢复供水、供电、修复道路。

三、工作重点

(一)对职工进行汛期安全教育;

(二)汛期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的安全工作管理;

(三)汛前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

(四)汛期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的消除;

(五)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抗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有效的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1.要充分利用讲座、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要切实使职工增强防汛抗洪意识,掌握防汛抗洪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二)加强汛期各种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相关中心、科室要对学校校舍、围墙、校园周边的防汛隐患及地质环境隐患进行认真、仔细、彻底的检查,不留死角;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围墙,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进行修复、加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对院内的排涝渠要组织力量进行加固和疏通;

3.对交通、能源设施实行重点检查、保护。地处低洼的校园交通干线、输电线路、变压器等重要设施实行责任人负责制,要及时进行检查,在超标准洪水预警后,要对这些设施进行关、停、保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汛期的值班工作

当达到警戒水位(127.00m)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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