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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建设项目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精)

2022-01-03
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性情况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我们会提前做好应对事故的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加强有关人员的处理能力,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速建设项目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精),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高速建设项目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的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处置zz西建设项目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

三、监测和预警预报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有关部门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标段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单位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指、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单位要加强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项目部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直至乡、镇和村庄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四、应急程序

1、地质灾害发生后,省指、工作站、施工单位立即启动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当地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2、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3、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

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表

序号组织机构负责人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救护行动,全盘指挥救护工作,组织善后处理

2办公室安全处主任负责事故情况报告,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各种灾害应急计划。

3安全组工管处主任质量处主任实验室主任参加事故调查,编制应急计划,对安全措施督促检查。

4环保组技术处主任负责事故对环境破坏的处理,

5物资组机料处主任负责事故救人中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调拨供应

6治安组协调处主任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参加事故调查

7计财组财务处主任负责事故救治的人力、经费调善后处理。制定恢复工作费用开支计划,并及时提供应急用款

8纪检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救治各项费用开支监督检查

湖北zz西高速公路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手册

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五、信息报告和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事故的情况报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救援程序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内容按照《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执行。

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决策、协调和响应

应急救援指挥长做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决策后,按照该应急救援程序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各有关方面,调动各应急救援小组、物资和设备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七、应急处理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

发生事故后,负责事故处理中各救援队伍之间的通讯联系,并在指挥长的授权下向上级应急中心和地方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负责伤亡人员的亲属接待,善后问题。

2、抢险抢修组

接到任务后,以最快的方式赶到现场。和排除险情,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现场局面难以控制时,可联系附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处理(联系电话:###)。

3、医疗救护组

接到任务后,以最快的方式赶到现场。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现场抢救伤员。对事故中的轻伤人员,现场及时进行包扎救治,伤情严重的,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紧急抢救。(医疗急救120,具体项目应列出当地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的联系电话)。

4、疏散协调警戒组

接到任务后,以最快的方式赶到现场。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群众安全疏散工作,避免二次伤害,设置警戒,封锁保护现场。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及厂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

5、后勤保障组

接到任务后,以最有力的方式,确保准备应急救援车辆、物资、资金等所需物资的供应。

八、警戒、疏散、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可能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时,指挥长授权疏散协调警戒组组长负责发出指

令,动员可能受到事故危害范围内的公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或者紧急撤离危险场所。组织现场勘察和治安保卫,负责现场警戒和清理疏散现场方圆150米范围内的居民。副指挥长负责对媒体和新闻单位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九、应急救援资源的配置

应急救援资源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两个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由训练有素的专业救援队伍和培训合格的自愿人员组成。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配置应急救援资源,对现场、武警、消防、卫生、防疫、公安、医院等部门可用的应急设备。例如:发电照明器材、登高车、切割焊接机械、挖掘装载机械、通风机械、钻孔机械、抢险工程车船、起重吊装机械、简单医疗急救设备、个体防护设备(呼吸器、防护服)等。

十、应急救援工作的恢复

首先,根据事故情况,有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可能造成对基础设施、环境等的危害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决定应急程序的结束和制定恢复方案。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由事故调查单位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基础设施、环境等进行技术鉴定,制定技术措施,实施恢复。

十一、培训和应急演练

本应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按照《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九章"应急培训与演练"规定执行,由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记录收集。

十二、预案的维护与更新

根据演练情况和有关人员的变化本应急方案每年更新一次,由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更新和发放工作。

附件:

1、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所用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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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20xx年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作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法律法规,并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预案。

一、灾害性质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陷塌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应急分类

地质灾害应急分: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三、救灾机构及职责。

(一)、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及班主任

领导组主要职责:

1、建立学校及周边地质、地貌档案,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作好日常监控工作。

2、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指挥和下达其它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3、监督、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预防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分组及职责

指挥组负责人:XX

警戒组负责人:XX

救护组负责人:XX

疏散组负责人:XX及班主任

1、救灾注意事项:

①、当某处发生地质灾害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救灾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②、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等。

③、救灾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④、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2、各组职责:

指挥组:(1)、熟悉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清楚学校地质灾害的地点、范围;(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了解电线铺设的线路;(5)、了解灾害的走势;(6)、确定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救护方案。

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灾害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避险场所,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

救护组:(1)、应具备救护常识;(2)、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4)、根据伤情紧急救护,或送医院治疗。

疏散组:(1)、利用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迅速报道逃生方案;(2)、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班主任有序疏导学生。

四、灾情调查

灾情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查明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

五、善后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过程中,应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尽量安慰受伤人员及家属,妥善解决他们的要求,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县教育局。


文章来源www.fDCEW.com

资料-高速建设项目桥梁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样板


高速建设项目桥梁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桥梁众多,多为高墩大跨桥梁,施工作业难度大,极易造成桥梁高空坠落等突发事故,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置各种桥梁突发事故,特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一、桥梁高空坠落事故

1、项目部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打电话"120"给急救叫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桥梁机械伤害事故

1、项目部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在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三、物体打击事故

1、项目部成立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急救援预案。

四、桥梁其它事故

项目部应成立各种桥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合理分工,正确调配、快速处理桥梁事故的发生及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请求协助,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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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护,使学校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及死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应急救援工作:

1、师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化学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线路短路、漏电及建设设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盗窃、抢劫事故。

6、校园周边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则: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

3、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4、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障、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四个专项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6、检查督促各班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安全保障组:由教导处、少先队组成。负责事故的现

场和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2、事故处理应急组:由后勤负责。采取一切措施,对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的进一步的扩大。

3、通讯物资保障组:由校长和后勤负责。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急救部门报告。

4、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提供简单的药品及简单的包扎、抢救、转运伤员工作。

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将事故的部位、时间、地点、简单情况、伤员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抢救受伤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做好现场保护。

3、有关当事人必须积极的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调查,绝对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否则,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做好校内外一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安抚工作。

六、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履行正当的报批手续。

2、组织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做好安全预案。

3、开展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组织。

七、责任追究:

1、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的。

2、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情况的。

4、阻碍援救人员执行任务或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的。

对上述责任人员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市第十六中学

20xx-10

P工业园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


工业园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总则和目的

E工业园区地处山区地理环境较差,特别是近年来气候条件恶劣,山体长年受雨水冲刷致使部分山体岩石松动,经常出现巨石滚落现象。为了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E企业、居民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编制依据。根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赤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2.适应范围。本预案适应于处置E范围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山洪爆发等与地质、天气有关的突发灾害。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气候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E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室、社区各施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灾害的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务任务

1、组织体系

副组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党政办副主任

成员:三个社区主任

(3)各社区设立地质、气候灾害抢险办公室。

三、职责与任务

1、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和E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园区内重大地质、气候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区域进行紧急救援;向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提出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建议;处理其它地质、气候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的重要工作;根据地质灾害级别,向市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赤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府联系电话:5353105。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理与救灾进展情况;如发生人身伤亡时还应及时向市机要室报告,联系电话:5350134传真:5350134。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负责与市有关部门和专家联系、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2)各社区地质、气候灾害抢险办公室职责

负责监测、收集本辖区内的地质灾情情况,及时向园区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在灾情发生时积极配合园区指挥部组织力量进行抢险;负责向www.pmceo.com园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有关地质灾害的有关数据、资料;负责本社区辖区内企业的灾害防治、防御工作;负责处理本社区内出现的其它灾害情况。

四、应对地质、气候灾害的措施、制度

1、由E园区灾害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E工业园区内的地质险情进行灾情分级(详情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赤政办发[20xx]109号文件),并按照赤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赤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统一要求及时上报险情、灾情。

2、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体系,做到园区灾害指挥部与各社区灾害办公室以及辖区内企业实行三体联动,及时发现险情以最快的速度排除险情,力求将灾害程度降到最低限度。

3、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园区内以基干民兵为抢、排险的骨干力量,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每个社区组织50名民兵作为抢险救灾突击队,并建立花名册,平时应开展抢险演练,确保在灾情发生时,指挥部一声令下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险。同时要将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做到灾时能战,战则必胜。

4、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抢险救灾50套工具和专用物质的储备和管理,确保抢险救灾物质的供应。

五、责任与奖励

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2、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本预案由E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速建设项目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高速建设项目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二、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三、应急救援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四、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资料-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模板


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省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省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连,连接省有关部门、市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县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县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县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县(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处置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事发地县(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市)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并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事发地市(州)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7应急响应结束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发展阶段,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已经基本稳定或缓解,可采取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勘查治理等措施,控制或消除灾情。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市)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由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准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各级政府必须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与管理按《湖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政府要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应急技术保障

6.2.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由省国土资源厅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2.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加强专业监测技术与方法、预报预警设备的研究和引进,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

6.3宣传与培训

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常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4通讯与信息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5监督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7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市(州)、县(市)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抄送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本预案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9.3预案的实施

【预案分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本汇集(5篇)


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案,做好应急预案能够帮助缩小事故的损失,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比较高质量?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预案分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本汇集(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x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x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规范、高效有序的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中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济南警备区、武警济南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济南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国网济南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部署有关部门和受灾区县开展地质灾害紧急援救,指导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担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并督促落实受灾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撑,组织有关新闻发布、接待慰问、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文件,做好与省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汇报等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3.1预防预警

3.1.1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3.1.2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教育、水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3.1.3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预警级别从高至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黄色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市气象局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3.2灾情险情报送

3.2.1报送内容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3.2.2报送流程

发现地质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区县政府可越级上报省政府,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工作。

4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地的属地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设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等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组织疏散撤离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搜救被困或失联人员,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并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发生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在省指挥部领导下,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1.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Ⅰ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1.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贯彻落实省指挥部抗灾救灾工作部署,参加由省政府或省指挥部主持的会商。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支持。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2.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对灾区抗灾救灾作出工作部署。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上级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根据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县政府根据本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6.3.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认定灾情险情达到启动标准后,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3.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灾害信息。

(2)市应急局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

(3)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4)向省应急厅和省自然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

(5)视情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

(7)根据当地申请,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协助当地开展救援工作。

(8)根据当地申请或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6.4预警期的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济南市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1)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情组织地质专家,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后,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随时赶赴受灾现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督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清灾情险情。

(3)镇(街道)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或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将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区县政府和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

(4)群测群防员、村委会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6.5响应终止

参考下述指标,根据省应急厅、市政府或市应急局意见,启动响应的部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2)预警信息发布时段结束。

7保障措施

7.1预案保障

各级政府应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修订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生命线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7.2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各级各类地质灾害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水平及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7.3指挥平台

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做到灾情险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以及动态跟踪、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实现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7.4应急技术支撑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指导区县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监测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7.5资金与物资装备

市、区县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及应急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指挥、后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日常储备、监督管理和调拨分配等工作。

7.6应急避难场所

区县政府应建立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7.7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普及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县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区县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8奖励与责任

8.1奖励

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9.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__年11月23日印发的《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境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级组织、各工作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2.1镇指挥部

2.1.1镇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2.1.2镇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镇指挥部办公室

2.2.1镇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

副 主 任:

成 员:

2.2.2镇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镇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行政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镇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镇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镇指挥部文件,负责镇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指导行政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的业务工作;承担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镇指挥部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指挥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本行政区域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汛期值班制度

镇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实行监测巡查和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镇指挥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村委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镇指挥部要把上级部门发布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监测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信息通知到监测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镇指挥部对接到当地出现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到当地出现较大、一般地质灾害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

4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质灾害四级。

4.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Ⅰ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情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重大地质灾害(Ⅱ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情险情;

4.3较大地质灾害(Ⅲ级)

(1)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情险情。

4.4一般地质灾害(Ⅳ级)

(1)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情险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防治预案。

5.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Ⅰ级)

(1)发生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同时向县政府报告,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2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Ⅱ级)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同时向县政府报告,布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息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3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1)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报县政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较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4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1)发生一般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报县政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一般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镇政府领导下,由镇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请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政府可视情况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抢险救援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抢险救援组直接听从镇指挥部调度,负责险情发生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6.2转移安置组

组 长:柳庭武

副 组 长:孙海旺

成 员:叶文丽 汤琪琪 蓝鑫钗

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与安抚工作。

6.3医疗救助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医疗救助组负责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4安保维稳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安保维稳组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

6.5纪检监督组

组长:

成员:

纪检监督组负责做好抢险救援过程中干部的履职尽职与纪律监督。

6.6新闻宣传组

组长:

成员:

新闻宣传组负责做好信息宣传、舆情收集、舆论引导工作。

6.7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协调对接、物资保障、电力保障、通讯保障等后勤工作。

7善后工作

(1)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

(2)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要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以便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制订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政村应当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行政村的应急预案要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更新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9责任与奖惩

9.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9.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或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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