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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实验中学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精选】

2021-12-31
学校后勤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后勤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我们必须将应急预案准备好,好的应急预案能够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害,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资料-市实验中学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精选】”,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市实验中学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1、健全食物管理制度和中毒报告制度。加强检验、储藏、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学校的饭堂、小卖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相关《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加强食物采购管理,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对食物进货渠道严格管理,做好定点采购工作,加强对定点采购站的检查。

4、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饭堂、小卖部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必须做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主要措施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

5、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6、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菌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7、人为破坏投毒的预防措施。加强对食品、水库等地方的巡视、检查,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高度警惕。对食品的卫生、库存要有专人管理。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医务室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同时上报教育局。

(二)紧急处理

救护组

组长:z

组员:z、校医室医生、司机等

主要职责有:(1)立即组织护送中毒师生去医院救治。(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随时与领导小组保持联系。(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三)原因调查

组长:z

组员:校医室医生

主要职责:(1)迅速赶往现场并做好现场保护,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2)协助公安、医疗鉴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取样食物进行技术鉴定。(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4)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形成综合性材料及时报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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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荐】


z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E一中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EE一中关于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商店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知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总务处: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上报。

EE一中

20xx年2月6日

资料-第四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荐】


第四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资料-学校后勤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样板


学校后勤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类人员职责

1、发现学院食堂食物中毒时间学生或炊事员职责

学院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时,发现情况的同学或炊事员要迅速报告有关单位,如餐厅负责人、学院医务室、学生处、保卫处和所在系,并且要保护现场。

2、餐饮中心主任职责

餐饮中心主任立即向主管领导、学生处和保卫处报告学院食堂食物中毒详细情况,同时通知医务人员做好救治准备工作。协助学院保卫人员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封存可疑食物,保护好现场情况,以便向市防疫站送检化验,协助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3、医务人员职责

接到学生食堂发生食物中毒通知后,医务室主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对症状较重者及时转诊治疗。

4、学生管理部门职责

学生处或各系有关人员接到学生食堂发生食物中毒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做好食物中毒学生的陪护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院教学和学生生活秩序。

二、食堂食物中毒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情况,餐饮中心立即通知保卫处值班人员和医务室,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维持好现场秩序。

2、有关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及时到位,同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及上级领导报告。

3、对重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通过售饭机等多渠道查找就餐人员,对症状明显者送医院诊治。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查;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查找中毒事件的起因,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5、公寓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现场就餐同学停止就餐,并组织学生迅速有序的由安全出口疏散。

6、救护车赶到后,应及时准确地引导救护人员到达救护的目的地,并要介绍目前的基本食物中毒情况,详细向医务救护队介绍学校食堂的内外情况,现场情况及学生食物中毒人数等,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侦查。

参考资料:区第一中学处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精)


区第一中学处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单位zz中学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后勤领导及有关人员、综合治理部门负责人、卫生室人员和值班人员、校分管领导、校主要领导。

二、报告程序:

1、所在部门领导,学生要同时报告班主任。

2、后勤领导及有关人员。

3、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部门领导。

4、校分管领导。

5、校主要领导。

6、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区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后勤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陪护人员队伍,由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院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和学生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党支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中急性化学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荐】


四中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化学实验中引发的急性化学中毒事故,提高师生应对急性化学中毒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依据市公安局、劳动局、化学工业局编印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培训教材》,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急性化学中毒事故的原因

引起急性化学中毒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危险化学品储藏中发生渗漏、标识模糊不清、稀释过程引发的,演示实验过程和学生实验过程中引发的,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等原因。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管理和实验操作规则,并配备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专柜、加锁的措施。

2、加强对学生实验课的规范教育。

3、加强实验课前对化学用品、实验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启动应急处理小组:

(1)做好现场抢救,落实现场抢救人员,减轻中毒程序,防止并发症,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2)做好现场疏散工作,控制事故势态的扩大。

(3)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告知家长工作。

(4)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和其他学生及家长思想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并及时做好随访工作。

3、现场抢救:

(1)气体或蒸汽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松解中毒者颈、胸钮扣和裤带,以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并要注意保暖,毒物污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15--30分钟。

(2)经口中毒者,毒物为非腐蚀性者应立即用催吐的办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压迫舌根催吐。

(3)对于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人工呼吸法(口对口呼吸):患者仰卧,术者一手托起患者下颚并尽量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捏紧患者鼻孔,术者深吸气后,紧对患者的口吹气,然后送开捏鼻的手,如此有节律地、均匀地反复进行,每分钟吹14--16次。吹气压力视患者具体情况而不同。一般刚开始吹气时吹气压力可略大些,频率稍快些。10--20次后逐步将压力减少,维持胸部升起即可。心跳停止者立即做人工复苏胸外挤压。具体方法是患者平仰卧在硬地板或木板床上,抢救者在患者一侧或骑跨在患者身上,面向头部,用双手的掌根以冲击式挤压患者胸骨下端略靠左方,每分钟60--70次。挤压时应注意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发生肋骨骨折、血气胸等。

(4)及时送医院急救,给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的名称等情况,送医院途中人工呼吸不能中断。黄磷灼伤者转运时创面应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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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鄂卫发〔20xx〕92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现将《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影响特别重大的食品中毒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学校、幼儿园、承办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接待单位,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的。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⑵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经同级卫生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⑶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⑷建立并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分析,作出预警;

⑸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⑹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⑺拟订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制订食物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⑼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⑽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⑾承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和管理;

⑵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⑶履行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职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食物中毒样本(标本)的采集与实验室检测;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对食物中毒现场采取临时行政控制措施;

⑵依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并报告中毒情况;

⑶依法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5、医疗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承担责任范围内食物中毒的监测报告工作;

⑵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

(一)卫生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⑴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补充和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切合我省实际的、科学的、完善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⑵组织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⑴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资料库;

⑵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⑶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装备建设和管理,提高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

3、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

1、健全全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预警;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的畅通、及时、准确;

(三)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依法报告食物中毒事件。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⑵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⑸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法定接受、报告和公布单位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时限规定

⑴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⑵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Ⅳ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Ⅲ级),应当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的1小时之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同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4、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

制情况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进程。

事件发生地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

事件发生地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及中毒情况。

⑴首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地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中毒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同时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已)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报告人员等。

⑵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发展和变化(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中毒人员情况等)、处置进程、事态评估、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⑶结案报告。按照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的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原因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技术型总结报告及结案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每半年,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分析汇总通报,并上报卫生部。

(三)应急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1、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响应

⑴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支持。

⑵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与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处理工作,开展现场调查、医疗救治、样品采集等控制措施,按照规定向市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要加强对事件发生地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现场进行督导,同时组织专家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根据需要向本省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

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样品采集等控制措施,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必要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支持。

⑷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2、应急处理措施

⑴医疗救治

食物中毒发生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省、市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⑵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⑶卫生监督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响应终止

1、响应终止条件

中毒食物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没有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经专家组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响应。

2、响应终止程序

⑴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的响应终止程序。

⑵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⑶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报告。

⑷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信息发布

按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管辖原则,由负责应急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信息。

(六)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章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

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各级应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建立1个相应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并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

每个县(市、区)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处理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省级和市级应急处理骨干进行定期培训,各地负责对本级应急处理队伍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通讯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的储备。

省、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检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提供有效医疗救治。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各级政府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四)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预案进行不定期演练评估,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整体方案的综合演练。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应急预案的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的可以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卫生检验和医疗救治机构等有关管理人员和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

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事件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

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物中毒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二)本预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20xx年12月22日印发

资料-实验中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总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我校发生的各种特大事故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市教育局及市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组长:Z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Z副校长

Z副校长、总务处主任

Z副校长

成员:Z德育处副主任、

Z教导处主任

Z宿管主任

Z人事干部

Z总务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Z

四、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任何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行政、级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

4、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5、全体师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6、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后教职员工。

7、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说明: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的确立,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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