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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流感流脑流行应急预案

2022-01-19
学院后勤绿化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学院饮食中心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院物业服务中心工作应急预案

学院后勤绿化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当大家准备展开紧急救援时,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及时控制事故的扩散,如何才能写好应急预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医学院流感流脑流行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医学院流感、流脑流行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控制、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及流脑爆发,充分做好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行发生之后的应急反应,在参考卫生部组织制定的《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基础上,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校应对流感流脑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

第一条工作目标

(一)普及流感、流脑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流感、流脑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流感、流脑不在校园内蔓延。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流感、流脑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流感、流脑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流感、流脑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流感、流脑的防治工作。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流感、流脑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管理。学院对本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流感、流脑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第三条组织管理

(一)学院党政部门职责

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学院流感、流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常态管理下由分管院长负责,各部门业务科室负责突发流感、流脑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主要职责如下:

1、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院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院内流感、流脑病例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院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学院防治对策。

4、指导、落实并督查各部门防治流感、流脑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流感、流脑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卫生部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二)各级各部门职责

各级各部门成立由部门负责的学校防控流感、流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的防控流感、流脑工作应急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控流感工作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防控流感工作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流感、流脑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校医院、附属医院或顺庆区/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流感流脑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第四条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学院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院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www.03kKK.coM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院集体食堂、副食品店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8、校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9、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流感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第五条流感、流脑流行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院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有关部门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疫情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院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禽流感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


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校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网络直报,请市、区两级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流感防控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由校医院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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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福田区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福田区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在我市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

3、三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染给人的现象。

4、二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新亚型流感病毒在我市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区三防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武装部、水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领导任副总指挥,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局、福田公安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工局、8个街道办事处、驻区武警部队、福田供电局、梅林水库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区政府对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3.2区三防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工作。主要职责是制订防洪防风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洪防风预案;负责特大防洪防风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洪防风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灾后的处置工作;统一组织防汛防风和灾后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3.3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防洪防风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区防洪工程;做好防洪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全区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按管理权限,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库等设施;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渔业的生产防灾措施与生产救灾物资的分配,及时指导农渔业的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及生产自救。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的工作;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安排防洪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资金。

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现场秩序和警戒;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洪抢险物资以及破坏防洪防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台风、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庇护场所的管理,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区避险场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把避险场所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建设局: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民房、厂房、仓库及在建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负责制定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协助市主要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对山体滑坡隐患点提出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区卫生局:负责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前线和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前往抗洪抗风一线,开展治病救伤,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清洁卫生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工作,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区教育局:负责教师、学生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制定学校防洪防风工作预案;协助开放庇护场所。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广告牌、霓虹灯等室外易坠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段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

区建工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确保工地及周边排水的顺畅;负责政府指定的防洪防风隐患工程的施工。

福田交警大队: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全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的交通保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洪防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抢险车辆的组织。

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街道辖区的防洪防风工作。

福田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区块单位:组织红线范围内企业做好防洪防风工作,做到谁的地盘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

驻区部队:执行抗洪防风的抢险任务。

3.4区三防办工作职责

承办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汛情信息

区三防办负责与市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

当市气象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暴雨和台风灾害时,区三防办应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4.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河道堤防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同时向市、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水库水位超过防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案泄洪,加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监测,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保证汛期库水位低于各阶段防限水位。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安全转移群众争取时间,并按已制定的预案组织群众转移。

4.1.3灾害信息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全面掌握受灾状况,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区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4.2预防与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性,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4.3预警报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洪、防风的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三防指挥机构,落实三防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三防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危险边坡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当年新

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

(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响应的其他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全市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相关领导、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监察局、民政局、国资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外办、台办、建筑工务署、政府新闻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市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相关客运企业等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轨道交通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

(2)落实上级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

(3)统一领导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运营等应急工作。

(4)组织制定全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5)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

(6)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随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建立轨道交通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8)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10)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3.3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由轨道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3.4现场指挥部

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由现场主导救援单位负责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官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新闻材料。

(5)当轨道交通突发事件达到重大及以上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12个基本应急组(以下简称"基本应急组"),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5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地面公交接驳及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专项预案;指定或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及滞留乘客的疏运。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科工贸信委: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协助轨道交通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4)市财政委:负责轨道交通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5)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6)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专项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

(7)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

(8)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消防工作相关专项预案;负责组织指挥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9)市监察局:负责按规定向上级监察机关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以及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对政府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

(11)市国资局: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组织安抚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做好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稳定工作,组织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14)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

(16)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7)市政府新闻办:接受市委、市政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授权,提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稿起草、接待记者、新闻发布和舆情收集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8)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19)深圳警备区: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生化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灾难救援、生化救援等有关工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处置。

(20)武警深圳市支队:组织制定武警部队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救援的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动、指挥武警部队实施应急支援。

(21)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所辖供电网、所辖变电站的应急抢修物资储备,参与相关应急抢修工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轨道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24)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制定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企业层面专项预案;负责所管辖线路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相关客流规模预测并提供现场乘客应急疏导的需求;整理和保存相关材料,并协助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相关客运企业: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公交接驳专项预案;根据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提供的需求,提供人员疏散所需的运输资源。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预测与预警

4.1预警级别

按照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级别。

4.1.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4.1.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1.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1.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4.2信息监测

4.2.1监测机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立轨道交通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轨道交通运行状况、客流信息等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4.2.2监测网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结果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分级,建立数据资料库,及时变更动态数据资料,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数据共享平台。

4.2.3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潜在的危险源、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可能引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4.3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4.3.1蓝色预警信息: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3.2黄色预警信息: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3橙色预警信息: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4红色预警信息: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4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5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6预警响应

4.6.1蓝色预警响应

(1)进入蓝色预警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相关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4.6.2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黄色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巡查人员全部上岗,并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查。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进驻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隐患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5)必要时轨道交通停运,同时加强地面公交运力。

4.6.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6.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7预警变更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机构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劝阻乘客进入。

(2)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及时通过交通电台、告示牌、站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处置工作。

5.2分级响应

5.2.1Ⅳ级应急响应

(1)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自身可以处理和控制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安抚理赔,以减少乘客滞留,保证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2)需相关成员单位协助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根据情况需要,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时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成员单位,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信息后,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现场监控、抢险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主导救援单位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根据情况需要,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发布轨道交通运营调整相关信息、开展现场安抚理赔等工作。

5.2.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组织专家制定救援方案,并报市应急办和省级相关应急机构。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客流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5)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5.2.3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属地原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情况需要,现场指挥部及时启动基本应急组,开展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

5.2.4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工作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国家、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3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呈蔓延、扩大、发展趋势时,负责应急处置的企业或机构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4信息报告

5.4.1报告要求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快捷、简明、准确、连续。

快捷:最先接警的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简明: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

准确:报告内容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连续: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一段时间内,应连续上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5.4.2报告程序和时限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当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并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2小时内向省级相关应急机构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Ⅱ级和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时,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分别报送省级和国家相关应急机构。

5.4.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发企业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5.5信息发布

5.5.1信息发布要求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5.5.2信息发布机构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3)Ⅱ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4)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5.5.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5.5.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等渠道有效、及时发布信息。

5.6应急结束

Ⅳ级响应行动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或相关成员单位决定终止。

Ⅲ级响应行动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响应行动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Ⅰ级响应行动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与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与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6.2社会救助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与相关理赔工作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

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处置结束后的个人、组织或相关机构的物资和资金等社会救助,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

6.3保险理赔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4外事协调

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涉及到境外人士,应遵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涉外人员的医疗救护、经济赔偿、法律纠纷等事宜。

6.5新闻发布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对外发布有关善后事宜、处置进展、提示公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等有关信息。

6.6事件调查报告

6.6.1调查机构

Ⅳ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Ⅲ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Ⅱ级、Ⅰ级事件由省级或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6.6.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一周内,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周内,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办提交总结报告。

(3)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按《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进行调查总结。

6.6.3总结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轨道交通基本情况。

(2)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3)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4)主要经验教训和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7应急情况评估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6.8奖励和处罚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专用场所,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市轨道交通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7.2救援装备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特点,配备有关专用救援装备器材。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特种装备保障,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制度和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的档案管理制度。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轨道交通应急装备保障落实工作。

7.3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职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7.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委应利用现有资源,组织主要客、货运企业建立应急运力的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以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以及时调运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装备、物资等,满足现场应急工作的需要。

7.5物资保障

市科工贸信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

7.6资金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急需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各成员单位用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必须经费,由成员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

7.7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组开展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技术、应急技术和装备开发等研究工作。

8宣传、培训与演练

8.1宣传与教育

8.1.1应急宣传

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宣传计划,编写相应的应急宣传资料。

各成员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网络、电视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编写轨道交通安全出行指南、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轨道交通车站醒目位置摆放以供市民取阅,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1.2应急教育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各成员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领域,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8.1.3应急实践

各成员单位对制定的预案应积极开展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并利用应急演练的机会,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8.2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别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类培训。

8.2.1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活动,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

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水平。

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相关应急知识和案例教育,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8.2.2运营企业人员培训

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培训。

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8.2.3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

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8.3演练

8.3.1综合演练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和方案,采用桌面和实战等方式开展演练:

(1)全市综合桌面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全市综合实战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

演练的效果评估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办。

8.3.2专项演练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

(1)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内部实战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实战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

9附则

9.1名词解释

9.1.1轨道交通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是指为深圳市范围内交通出行服务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9.1.2轨道交通运营中断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运营中断是指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轨道交通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列车行车中断。运营中断时间按照列车运行计划的理论载客时间与实际恢复载客时间的差值计算。

9.1.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关于轨道交通应急系统平台

为保证应急处置效率和日常监管力度,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相应的系统平台作为技术手段,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为轨道交通应急提供决策支持。

系统平台采用"政府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实施运作,政府负责轨道交通综合应急协调和系统平台的运行监管工作,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日常值守工作。

9.3预案管理

9.3.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和解释。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9.3.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9.3.3预案修订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或通信联络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本预案施行三年或启动特别重大应急响应之后。

(3)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9.3.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流感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感大流行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流感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流感的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对我院可能发生的流感流行及其危险因素,做到依靠科学技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对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预防保健科、院感科、医务科科长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流感大流行的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大内科主任

成员:临床各科室主任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医务科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急诊科医务人员、总务科人员

各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各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遣。

四、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本队专家组、工作组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应急信息,必要时参加市上的统一行动。

医院将对流感病例进行监测,发现有流行趋势时及时上报。

发现疑似病人收治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务。如遇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他呼吸道疾病病人要佩戴口罩。对密切接触者建议佩戴口罩。

医院在感染疾病科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并指定专人参加预检分诊工作。要求医务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样本,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六、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进行消毒。

利用各种形式对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宣传,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七、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发现流感大流行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卫生局。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和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预防流行性腮腺炎及流行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中学预防流行性腮腺炎及流行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春节是腮腺炎的高发季节,易在学校、幼儿园造成暴发流行。为防止腮腺炎的爆发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渭教安发[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区疾控中心和相关机构的指导下,以杜绝腮腺炎爆发流行为目标,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提高我校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防控并重原则。加强对腮腺炎的监控和防治,及时发现病例,在市区疾控中心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原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市区疾控中心和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操作,依法防控,果断处置。

(三)科学防控原则。在预防和控制腮腺炎时,应做到及时发现、规范报告、有效控制、科学治疗、有效消毒,努力把腮腺炎控制在最小范围。对确诊病例要立即通知家长,送医院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四)迅速处置的原则。要立即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积极处置疫情。在防治工作中,学校已发现腮腺炎病例时要严格进行控制,把防控工作做实做细,不能心存侥幸;没有发现病例时要安排晨检,以监测和预防为主,把疫情发现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校腮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及全体班主任

在组织机构领导下,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由政治处干事吴耀东统记各班晨检情况,及因病回家学生情况,并做好上报登记工作。

四、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治方案,对我校腮腺炎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组织各班做好腮腺炎的监测、预防、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开展防病科普和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班级是学校学生组织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腮腺炎防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要在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疾控机构提出的各项措施,积极动员学生接种腮腺炎疫苗。

五、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疫情临测报告。我校全面实行腮腺炎晨检制度,严格晨检工作程序,做到"五查、三记",即:班主任查班级人数、查学生未到校原因、查学生病情、查在哪所医院就诊、查返校证明;记录因病缺勤的学生、记录疑似病例的早期症状、记录病因。对晨检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督促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治。同时,由吴耀东负责对各班晨检情况的记录和疫情上报工作,以发现的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避免疫情扩散。

(二)作好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各班按清洁区划分,对教室、厕所、餐厅、宿舍、污水沟以及其它卫生死角加大治理力度,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学习环境。对教室、宿舍、餐厅定时用过氧乙酸进行熏蒸消毒。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对学校环境卫生每日作好检查登记工作,确保教室、宿舍、餐厅、厕所等场所环境清洁卫生。

(三)加强腮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班级要利用展板、墙报、黑板报、班队会及纸质材料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流行性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预防腮腺炎的发生和流行。教育学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广大师生健康防病意识。

(四)做好对患病学生的医疗救治。学校要及时将患病学生送至医院就诊,对疑似传染病人在家休息,确保学校无交叉感染,警惕并发症、死亡病例的发生。

(五)作好保护易感人群的保护工作和腮腺炎疫苗应急预防接种工作。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电话联系等方式,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有效配合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对近三年内未按种腮腺炎疫苗的中学生进行腮腺炎疫苗应急接种。

六、政治处加强卫生检查工作,确保教室、宿舍经常通风,干净卫生。

七、后勤处加强两灶管理,确保灶具消毒,蔬菜食品新鲜。

参考资料:外国语学院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甲型H1N1流感是由近期出现的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为提高我院师生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理,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师生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理",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严控疫情进一步蔓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及时处置"原则,建立高效工作和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Z

四、全体管理人员和政工干部要严格落实"五早"要求,对于可能发生的流感疫情做出快速反应。

1、要早发现。要坚持实行晨检和查房制度。利用晨检和晚上查房时间,对学生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马上送至校医院诊治。建立缺课登记制度,辅导员要及时落实学生缺课的原因,并对生病学生进行跟踪了解。

2、要早报告。出现疫情时,要第一时间隔离学生并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同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要早隔离。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及时将学生送往校医院诊断,及时隔离。

4、要早治疗。一是要及时将疑似病人送往医院诊治,严重者直接拨打120将其送往肺科医院;二是对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暂时停止密切接触者与外界接触,送至校医院检查隔离。

5、要早处理。当一个班级出现一例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跟踪检查整个班级同学的健康状况。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痊愈后需持校医院确认后方能返校学习。要配合市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医疗部门,做好疫情检测和发生原因分析,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疑似患者或患者住所及所到场所进行科学消毒处理。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机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系统,建立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院、辅导员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密切关注卫生厅网站,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

1、学院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题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我院由黄锦生同志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2、严格执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学院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院应急预案,组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校医院报告。

3、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小组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院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二)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楼。

(三)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如果疫情加重时,学院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王跃琳老师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必要时可以报请教务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八)对于校外教育实习的学生,除按照实习学校的要求进行防控外,须执行上述的"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疫情报告责任人为苏炎奎老师。出现疫情,按以上应急响应执行。

七、全体师生必须把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对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师生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院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精选】


学院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堂正常的供餐秩序,保证一旦出现事故停电,停水或临时停电、停水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使事故危害降至最低程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一、大面积停电停水的概念以及应急预案的分类

1.事故停电;是指外供电线路发生事故造成停电,这种停电分大面积停电无法恢复和瞬间闪断两种。此类停电事故为I级事故。

2.计划停电:是指供电部门对线路进行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前两天会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停电准备。此类停电事故为II级事故。

二、两种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和首要措施

1.事故停电、停水: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发停电停水的情况下,食堂主任应在安排好现场工作后立即与办公室了解停电、停水情况,确认内部故障停电、停水还是外部停电、停水。若系内部故障,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事故发生,另一方面与办公室了解何时恢复供电、供水,并安排好来电、来水前的所有工作。

2.计划停电、停水:在接到停电、停水通知的情况下,食堂主任把停电、停水时间告知当天上班员工,做好蓄水准备,在不能发电的情况下,做好启用煤气供餐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停电、停水前的应变工作。

三、食堂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1.停电、停水除做好必要的预案、安保工作外,还必须与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全力保障供餐。

2.根据停电、停水范围与可能的停电、停水时间启动相应应急安保措施,停电停水期间食堂主任安排好现场的安全维护,组织班组员工做好供餐准备工作,并联系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到场协助。

3.平时食堂主任定期对内部的应急照明设备及厨房设备做好维护工作,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4.在恢复供电、供水前10分钟内,食堂管理员协助水电班做好电源切换准备工作,保证正常供电启动。

四、做好防范,防患于未然

1.食堂要定期联系水电维修食堂协助做好食堂供电设施设备及线路的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用电。

2.食堂主任应按规定时间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如不能用,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维修。

3.加强对食堂全体员工的用电安全培训工作,保障设备的使用率。

篇2: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中毒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机构

成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食堂班长为成员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2.职责

(1)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

(2)抢救中毒人员。

(3)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

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5)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知道该事件起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07XXXX7。

三、食物中毒初步调查及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3.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3.组织病人标本(呕吐物、排泄物等)。

4.对可疑中毒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5.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6.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7.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

四、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学调查

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调查工作。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到达中毒现场进行卫生学调查时,发生中毒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人员有责任协助食品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调查,如实反映与本次食物中毒有关的情况,祥细说明供应食品的种类、品种,病人进餐的食物,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已知发病人数,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食品质量情况,保藏条件,烹调操作方法,加热温度与时间,食品是否烧熟,烧好后用何容器盛放,容器的卫生状况,是否专用,吃前存放多长时间,食品烧好后有无经过改刀,改刀时的操作卫生状况,必要时由当时操作食品的有关人员按可疑中毒食品的实际操作方法进步模拟操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本次食物中毒的原因。

五、中毒现场的处理

对中毒现场及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中毒食品一般可以采用煮沸15分钟后废弃,成型的食品废弃前应作消毒或无害化处理。操作食品用具、容器,先用12%的热碱水洗刷干净,用水壶清后采用煮沸或蒸气消毒。不宜用热消毒的工具、器皿,可采用200400PPm(每kg水放12片漂白粉精片)有效氯溶液消毒。

篇3:学院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学院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按照后勤管理处抢险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抗洪抢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保证校园建筑物及周边设施和校园道路安全,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任务:负责分管片区内汛期校园建筑屋面排水系统的疏导及检查工作,汛期校园道路雨水箅子井盖的安全检查工作,校园围墙、挡土墙的安全巡检工作。

第一组:

负责人:唐Z15XXXX18、

任务:做好大型在建工程项目工地汛期安全防范通知。对接大型在建工地汛期安全防范指挥负责人,督促做其好汛期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需落实到个人。

第二组:

西区负责人:李X1529XX78、

东区负责人:何X1XXX25、马X

任务:做好抗洪应急用工队伍安排,从校园常用维修队中选用苏唐福、蓝学清两个维修队作为抗洪应急预备队伍,保证抗洪应急用工需要。

苏唐福(联系方式13877866160)队伍负责:在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指挥下做好抗洪应急抢修工作,搬运物资,应急救援工作。

蓝学青(联系方式13877865185)队伍负责:配合基建与维修管理科做好抗洪物资补给和发放工作。

二、抗洪抢险物资保障工作预案

物资准备:救援船2艘、柴油、绳索、救生衣、麻布袋,物资存放地点为西区怡园1号楼架空层。

物资供应工作负责人:Z清13XXXX9

任务: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根据学校抗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科室成员开展抗洪抢险工作。负责抢险物资保障工作。

三、抗洪抢险原则

一旦发生险情,基建与维修管理科抗洪抢险小组成员按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协调,安排救灾的各项具体工作。两个应急预备队必须随时待命,保证抗洪抢险时用工需求。洪水退去后的建筑物安全检查和道路安全检查工作由指挥组另行安排。抢险工作中,所有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基建与维修管理科

学院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样板


学院(校)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学校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各项工作,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依法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国家关于应对突出社会安全事件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有本校师生参与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对本校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伤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有本校师生参与的或者是针对本校师生的非法传教或政治性煽动蛊惑事件的应急处置。

4.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级

4.1定义

本预案所指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是指:

⑴发生于校园内外,有师生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事件;

⑵发生于校园内外,有师生参与的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⑶有本校师生参与的或者是针对本校师生的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煽动蛊惑事件;

⑷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⑸由于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踪等原因引发的严重影响校园稳定和工作秩序的事件。

4.2分级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各级事件的基本情形是: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其他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他视情形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发生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其他视情形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在100人以下,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端;其他视情形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其他视情形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5.工作原则

⑴稳定压倒一切;

⑵先控制,后处置;

⑶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慎重处置;

⑷属地管理;

⑸以人为本,爱护师生;

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6.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6.1.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组成。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一般设在党委书记办公地点;总指挥得根据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需要设置指挥地点、吸收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6.1.2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工会、宣传部、保卫处、团委、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各系党总支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党委办公室主任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学工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地点一般党委办公室,也可由指挥部决定。

6.2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及善后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

⑵负责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报告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请示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以便共同应对、妥善处置事件;

⑷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⑸负责其他应当由指挥部处理的事项。

6.2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⑵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工作意见和建议报总、副指挥决定;

⑶总结学校有关工作经验和教训;

⑷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督促、检查学校各有关部门落实事件处置的各项措施;

⑸根据指挥部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

件的调查、分析,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完成相关书面总结或报告。

⑺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其他工作。

7.预防和预警

7.1信息报告

7.1.1信息报送原则

⑴迅速。最先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党委办公室报告或直接向院党委报告,不得延报。党委办公室根据党委的决定迅速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报告。

⑵准确。信息报告的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⑶续报。对事件后续变化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动态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⑷有关信息除按照规定渠道报告外,不得擅自向社会散布。如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应当由党委宣传部或者党委指定的发言人来接待采访。

7.1.2信息报送机制

⑴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最先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以紧急电话方式向党委办公室报告或直接向院党委报告;党委办公室根据党委的决定迅速以电话方式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报告,以尽快得到上级和当地有关部门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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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为学院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和谐校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二次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水质监测:委托市疾控中心

供水安全员:z

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

1.加强供水系统的安全检查和水质监测,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各用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

2.发现水质污染或水体投毒,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展开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好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的保障工作,若断水二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供应。对水池、水塔、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3.传染病高发季节或传染病爆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4、如遇水池、水塔、及管网污染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同时采用城市备用供水方案,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120电话,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如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篇2:生态园机关内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以及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一登记汇总在册。由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生态园管委会各办局(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职工干部,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以干部职工每日健康状况报表形式汇总报送管委会疫情防控办公室。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相应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二)场所防控对生态园管委会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对进入生态园管委会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生态园管委会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疫情期间,未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各办局(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五、应急措施一旦生态园管委会机关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疫情报告1.管委会职工干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由属地联络工作组负责1小时内向属地政府和街道报备疫情。(二)疫情处置(一)对人的处置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办公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管委会任何人员不得前往探望。(二)对物的处置1.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三)对场所的处置1.暂时停止生态园管委会任何项目工作,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工作场所封闭隔离等措施;加强对生态园管委会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2.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三)善后处置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做到"隔离不隔心";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2.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办局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篇3: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应急预案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应急预案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壹.目击报警(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贰.消防监控室报警(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叁.报警要求(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1、起火地点;2、起火部位;3、燃烧物品;4、燃烧范围;5、报警人姓名;6、报警人电话。(二)向"119"报警应讲清:1、小区名称;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3、火灾发生部位;4、燃烧物品;5、火势状况;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7、报警人姓名;8、报警人电话。肆.成立临时指挥部(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伍.人员疏散和救护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陆.警戒(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柒.善后工作(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三)安全负责人将小区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的全部经过上报公司各级领导。(四)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技术学院电梯困人应急处理预案范文


技术学院电梯困人应急处理预案

1、若电梯运行时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通过梯内电话与运行保障中心或电梯维保单位联系,等待救援。

2、拉开电梯主电源,防止电梯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

3、确定电梯轿厢位置。

4、当电梯停在距某平层位置约±60cm范围时,救援人员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专用的厅门机械钥匙打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5、当电梯未停在上述位置时,则必须用机械方法移动轿厢后救人。

步骤如下:

a轿门应保持关闭,如轿门已被拉开,则要叫乘客把轿门手动关上。利用电梯内电话,通知乘客轿厢将会移动,要求乘客静待轿厢内,不要乱动。

b在曳引电动机轴尾装上盘车装置。

c两人把住盘车装置,防止电梯在机械松抱闸时意外或过快移动,然后另一人采用机械方法一松一紧抱闸,当抱闸松开时,另外两人用力绞动盘平装置,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d按正确方向使轿厢断续地缓慢移动到平层±15cm位置上。

e使抱闸恢复正常,然后在厅门对应轿门外机械打开轿厢,并协助乘客撤出轿厢。

6、当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救援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承包商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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