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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四中突发性事件应急总预案【精选】

2022-01-18
实验室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性情况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室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人们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及时控制事故的扩散,什么样的应急预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分享:四中突发性事件应急总预案【精选】,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四中突发性事件应急总预案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zz、zz

组员:zz及全体保安人员.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zz

组员:z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z

组员:门卫、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救援和抢险。

3、救助医疗组

组长:zz

成员:没上课教职工

主要职责: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现场的最高领导即为现场抢救组临时指挥,每一个成员及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要参与到现场救助工作中。

4、善后处理组

组长:zz

组员:zz、级长

负责对死难、受伤职工家属及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5、通讯联络组

组长:zz

组员:zz、班主任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zz

组员:门卫

负责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施救与求助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在场最高负责人在抢救小组到达前应根据事态临时处置。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报告与通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学校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XXXXX1)和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和相关监护人,并在2小时内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教育局。

通联组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保护与维稳

(1)保卫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与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3)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小到最少。

(4)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6、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7、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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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县一中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样板


县一中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顾问:z

副组长:z

组员:z

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凡遇到校舍倒塌、洪水和集体罢课、示威游行、聚众斗殴、围困学校或安全事故等重大校园突发事件,应紧急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程序:

(1)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学校值班室或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告110,请示警方协助。

(2)在报警的同时,迅速向县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属于安全事故的同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学校安全员、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须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及时疏散有关师生;并在第一时间,在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转移师生至安全地带。

(2)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3)要迅速组成现场指挥机构,分工负责,高效处置。

(4)如遇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人员带离现场,驱散围观人群。

(5)如是打砸抢的,在人员驱散后,要保护好现场,以利调查。

3、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中的人员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地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2)确保师生、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4、注意事项:

(1)在场人员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

校内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报告程序:

(1)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

(2)学校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县教育局。

(3)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1)学校以最快速度将食物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或向110请求救助。

(2)饮食服务人员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菜处。

(3)迅速展开调查,及时发现曾食用此类有毒食品的人员,同时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述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4)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家长来校探视,学校应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4)事件发生后,经上级批准同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以免造成混乱。

四、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处置

1、报告程序:

(1)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

(2)同时速报县政府和县教育局。

2、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防疫部门、医院、县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2)学校领导应及时赶到,迅速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3)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4)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5)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进行全面的消毒,指导学生服用预防药品。

(6)班级或学校发病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征得卫生防疫部门和县教育局的同意,可以停课。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实事求是地向师生讲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不得渲染与夸大,以确保学校的稳定。

(2)及时和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事件发生后,在征得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许可后,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不多头多人分别接受采访,以免造成混乱。

五、校产被盗事件处置

1、报警程序:

(1)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2)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及时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作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火灾事故处置

1、报警程序:

(1)学校发生火警,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学校,学校须第一时间向110报警,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

(2)在报警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消防车辆。

(3)同时向县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2、救护措施:

(1)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教职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组织被困人员撤离,若一时撤离不出的,要迅速引导被困人员采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员救助,在撤离时必须坚持先学生后教师、先妇女后男士、先小孩后大人的原则。在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集注工作。

(4)根据燃烧物不同,选择以下消防器具进行灭火: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湿的棉被等。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6)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扑火。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实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4、注意事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七、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处置

l、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八、突发交通事故处置

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节假日,回家途中不能搭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要有高度安全意识,遇危险地段,自动下车,如突发交通事故:

1、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紧急预案。

2、拨打“110”、“120”紧急求救,将重病员送往医院。

3、封锁现场,派出警戒小组。

4、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摸排查人员,并通知家长。

6、学校各处室分人到片,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查清事故源头,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工作,稳定思想。依据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划清责任,并给予适当补偿、救助。

九、学生大型集体活动

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批,填写审批表。校内报主管领导审批,校外活动报县教育局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承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负责。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体育、艺术等大型活动,由组织者讲清运动前及演出前中后,过程前后的注意事项,要对参加活动的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实施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护活动秩序。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十、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晚自习班级的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例如学校突遇晚自习停电。

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在一定时间内分批组织学生离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严防楼梯间踩蹋事故发生。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

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

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行政、值周教师、晚自习班级的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轻上慢下楼梯。

7、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8、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

9、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10、突发事件处理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九中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样板


第九中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学校广大师生、职工身体健康,需制订详细并可操作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2、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校医室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和职工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学生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5、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二、一旦发生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以下传染病应急事件的等级确认、划分进行处置。

(一)第一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全校学生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生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学校通过核实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教体局体卫科、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病情况;按《学校学生发病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并于2小时内送至市(县、区)疾控中心;

(2)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并协助学生家长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班主任和相关处室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总务处应及时开展校内消毒隔离指导工作,重点班级(场所)重点消毒,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各相关处室应及时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用教室等;学校应减少或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总务处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38℃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离校就医;

(8)各年级部应加强疾病监测,建立学校晨检及逐级报病工作制度,力争在第一课时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总务处应每天追踪发病动态,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并在每日上午9:30时前将前一日9时到当日9时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至市(县、区)疾控中心,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学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学生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经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学生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生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生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县、区)疾控中心及所在地防保所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学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分级:学生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经市(县、区)疾控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学生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100例及以上。

(4)流脑: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生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

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县、区)疾控中心及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三、应急处置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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