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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篇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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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篇1】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快速反映、统一指挥、协同配合,迅速进行救援处置工作。

2)、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无论严重程度如何,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现场领导。施工队单位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经理办/安全部门/行保部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

3)、综合协调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报请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长赶赴事故现场;

4)、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5)、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接到通知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履行各专业组职责,同时启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处置:

6)、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7)、综合协调组:落实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8)、事故抢险组:立即组织调集施工队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工程/消防/设备抢险队员,迅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0)、救护组:立即组织救护员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处置,并协助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开展救护工作;

11)、物资保障组:协调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交通运输车辆;(项目部班车)

12)、现场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卫对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1、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开展事故调查,编写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善后处理组:迅速会同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作业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结合危险源辩识);

2)、应急指挥(包括个各专业组)机构与职责;

3)、工程抢险、消防、救护、保卫人员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职责分工;

4)、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人员逃生工具、人员安全避难所、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准备;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与响应;

6)、工程抢险措施、紧急处置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人员疏散程序、危险原材料应急措施、重要文件记录和设备保护措施;

7)、与社会单位(急救中心/医院、执法部门、属地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联系;

8)、日常协调机构与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本预案及项目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1、项目部每年上半年应由相关部门对总体应急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应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提高全体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2、项目部每年上半年应对全体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预案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并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培训记录。

1、项目部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一次,做好各个应急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和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协调指挥;

2、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演习,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项目部及外施队每年至少应组织对专项预案演练一次,以检验专项预案的可行性,确保应急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统一指挥,并填写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项目部安全部/行政保卫部,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篇2】

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篇3】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篇4】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_、__、__、__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洪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洪防汛措施

1、防洪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

(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洪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五、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单位负责人)。

1、行动组:负责现场扑救。

2、疏散引导组: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3、安全救护组: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4、通讯联络组: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篇5】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总指挥: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篇6】

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负责制定,经乡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备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批准后实施,并报乡备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

乡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办公室主任协助乡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2.2.1乡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领导和乡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2级):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3级):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报请市批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应急委员会备案。

(1)乡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应急委员会,经乡或上级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1)乡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乡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由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负责向上级请求援助。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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