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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应急预案汇总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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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应急预案。

当紧急事故来临时,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好的应急预案能够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害,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人防工程应急预案汇总,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1】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指的是在公共建筑物、工厂、商场、办公楼等场所的防火设备和防火安全措施的基础上,为应对火灾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规定策略、措施和行动步骤的文件和操作程序。应急预案不仅是防范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而且对于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具有重大的意义。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案编制。预案编制是制定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第一步,包括确定预案编写的范围和目标、明确编写的方法和步骤、明确编写的时间和任务分配等。

二、预警机制。预警机制是指在火灾事故发生前提前发现并加强防范。在制定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时,应当考虑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包括设置感烟探测器、消防报警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预警设备,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三、人员疏散。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防火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人员疏散措施、疏散路线、疏散拐点、疏散口等详细的疏散方案,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可以快速、安全的撤离险情现场。

四、火灾扑灭。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扑灭火源是避免火灾扩散的有效措施之一。防火应急预案应当规定火灾扑灭的方法、设备和工具,预估火源面积和火势,制定灭火计划。

五、现场指挥。在火灾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现场的指挥和救援工作。防火应急预案应当规定现场指挥的职责、权限和指挥程序,明确指挥的方式和方法。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全面考虑现实情况,充分了解各项安全设施性能以及建筑物的使用特点,在考虑解决突发事故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方案的实施效果,确保人员的安全以及减少财产损失。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演练和优化,逐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2】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住宅小区密集化的进展,消防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在防灾减灾的基础上,必须制定和实施消防应急预案,以减少灾害发生和灾害损失。本文将从“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这一主题入手,详细介绍这一预案。

一、人防工程概述

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避难设施。人防工程在防护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典型的公共工程,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对于公众安全保障、城市防护体系建设、消防防灾工作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消防应急预案概述

消防应急预案是指在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机构组织人员、车辆、器材,进行救援和处理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文件。消防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是为了维护公众安全和保障城市消防安全而制定的。

三、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是综合运用人防工程和消防的理念和技术,建立灾害应急办公室,制定相关的预案和流程,计划和管理各项消防工作的预案。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贯穿了灾害应急系统的整个过程,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和恢复等环节。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四、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1、建立应急机构

为了落实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应当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信息处理室、应急救援分队等。

2、明确责任分工

各个机构之间人员和责任的分工应该明确。责任分工应基于其职责范围和能力资质,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工作计划。

3、制定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灾害应急预案是最为关键的任务。预案应当包括灾害应急处理流程、组织机构、管理措施、专业队伍、装备器材、医疗救治和后续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4、加强培训和训练

组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培训和训练。在培训和训练过程中,组织各种模拟演习,掌握救援技能和救援流程,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效果。

五、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按照预案中制定的相关措施进行实施。组织好专业队伍,分工明确,快速反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和救援。同时,要加强现场指挥和统筹调度,及时汇报灾情,掌握应对方法和救援情况,保证灾害应对的快速、准确和有效。

六、结论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是城市消防工作的重要方面,它的建立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制定和实施预案过程中,必须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加强训练和建立科学的应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对于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城市消防能力有着重要的价值。因此,城市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既要做好预案的制订工作,更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和公众的安全和保障。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3】

人防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火灾事件频发。火灾的影响范围广泛,除了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外,还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纷纷把建设消防工程作为重点任务加以推广。

人防工程是城市建筑保卫工程,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其中,消防设计是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工程的核心。在消防设计中,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内容。

二、消防应急预案的定义

消防应急预案是指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制定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建各类救援队伍和装备,为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消防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防范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消防应急预案必须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应用。

2、可行性原则:消防应急预案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可以实现。

3、科学性原则:消防应急预案必须依据科学数据和分析结果制定。

4、灵活性原则:消防应急预案必须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整。

五、消防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消防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应急处置方案:制定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现场救援工作、火源燃烧物质控制、疏散预案、消防设备的使用等。

2、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分工,对各项应急工作进行统一调度。

3、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消防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火灾事故的发生情况及其影响范围。

4、应急材料设备储备:建立应急材料设备的储备制度,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六、消防应急预案的执行与评估

消防应急预案的执行包括实施前的装备准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和实施后的指挥调度、现场救援和后续处置。消防应急预案制定的目的是实际应用,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地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消防应急预案的评估是对应急措施的可操作性、应急处置流程是否合理以及效果的评估。评估结果将被用于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提高应急处置的质量和效果。

七、总结

消防应急预案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其制定和实施将在防范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其他各项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消防应急预案这一重要手段的发挥和运用,必将推动和促进城市消防工程的建设和发展。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4】

(一)目的

为了提高人防工程施工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的综合应变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省人防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设立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省级指挥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快速、有效、妥善地统一指挥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2、分级管理原则

各市发生的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由市人防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市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处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受省指挥部的.指挥。

3、信息共享原则

各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施工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应急突发事故进行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救援。

4、分工协作原则

参与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保证安全原则

发生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后,参与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和安排,防止出现人身伤亡和造成财产损失。

(三)本预案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6、《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

7、《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8、《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类别和事故危害程度,将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划分为A、B二级。

A级:施工现场大面积坍塌或局部严重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死亡、严重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级:施工现场局部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受伤、有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的可能、造成财产损失。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5】

人防工程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目 的

为了提高人防工程施工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的综合应变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省人防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设立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省级指挥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快速、有效、妥善地统一指挥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2、分级管理原则

各市发生的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由市人防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市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处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受省指挥部的指挥。

3、信息共享原则

各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施工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应急突发事故进行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救援。

4、分工协作原则

参与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保证安全原则

发生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后,参与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和安排,防止出现人身伤亡和造成财产损失。

(三)本预案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6、《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

7、《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8、《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类别和事故危害程度,将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划分为A、B二级。

A级:施工现场大面积坍塌或局部严重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死亡、严重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级:施工现场局部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受伤、有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的可能、造成财产损失。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监管和预报

3.1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救援和处置

4.1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

4.3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附则

7.1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篇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特制定北京华泰龙安物业城市月光管理处《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一、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领导机构

1、小区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办公室设在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

值班电话:

二、认真组织防汛工作检查,做好各项防汛准备

1、按照北京市防汛办发布的汛情时间:6月1日(上汛)—9月15日(下汛)。防汛办要在汛期到来前,认真组织对所管的人防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作好人防工程防汛的各种物资准备工作(如:水泵、铁锹、沙袋等)。

3、汛期各使用人防工程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报防汛办公室。

4、负责防汛工作的各级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三、突发汛情的应急处理

(一)、处理要求

各人防工程发现汛情在第一时间,相关负责人要赶到现场进行防汛的抢险指挥。

(二)、各类事件应急处理

1、遇有连降大雨的天气,防汛办公室和各使用人防工程的部门负责人要引起高度的警惕,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密切关注降雨的情况和水位的高低,加强巡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汛情快速反映及时处理。

2、遇有汛情对人防工程造成威胁,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和拦堵,要保证人防工程和人员的安全。

3、发现有塌方的隐患时,要做到积极疏散人员、保障人身安全。并立即报防汛办公室、防汛领导小组。

人防工程防汛抢险任务由保安消防中心和维修中心担任,负责小区防汛期间的应急处理施工任务,保证人防工程防汛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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