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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资料:住建领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样本

2022-01-04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范文资料:住建领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样本”,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备汛工作重要指示,深入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清除隐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隐患排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排查时间

20xx年3月30日-4月7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按照责任、预案、物资队伍、整改措施、时限"五落实"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确保防汛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强化责任,整改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实时跟踪各地工作落实的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走形势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对因隐患排查责任人不履行职责,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监督范围。大力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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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我镇农户居住安全,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理,防止民房坍塌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在20xx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重新摸排全镇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10大类房屋: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六)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七)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

(八)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

(十)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

二、排查整治期限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部署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明确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挂点领导为各挂点村第一责任人,驻点干部及村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原则,全面抓好落实。

(二)排查阶段及整治阶段(4月30日前)。各村要立足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并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老人立即动员搬至子女安全住房中,其他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要动员其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1日前)。各村要结合排查情况,集中整治,动员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四复核考评(6月30日前)。规范验收程序,组建验收队伍,对处置房屋逐栋验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配合县指导服务组,对验收质量组织全面复核。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所有整治工作必须全部录入系统,建账销号。

三、排查处置规程

(一)排查

由乡镇组织村协同县下派的技术人员以派出所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摸排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包括违建、出租情况),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村、乡镇行业负责人层层签字确认后,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评估

将汇总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进行评估。经确认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整治。

(三)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经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评估后存在疑义的,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经鉴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进行整治。

(四)处置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我镇及企业、业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由镇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对改扩建厂房破坏承重结构的,责令、监督厂房产权人进行整改,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由镇组织村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装修破坏结构的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拒不整改的,由镇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厂房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由各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镇、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8.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组织清退人员,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镇村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要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10.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由各有关单位牵头,镇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五)验收

1.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由镇上报申请,县政府组织赴现场审核确认。

2.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至县政府复核。

3.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县政府复核。

4.镇、县级总体验收。镇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后,申请上报县政府组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高度,对房屋排查整治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排查的财力、人力、物力,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提升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任务。按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拉网式检查,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制定方案,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尽快采取封房、新建、搬迁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存在C级隐患的危房,要及时采取房屋安全加固改造,消除隐患。

范文资料: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示例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建液[20xx]16号)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依法管控,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液化气企业违法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液化气储灌站和供应站点安全事故隐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气瓶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查处瓶装液化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使用非自有钢瓶、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整治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含液化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存瓶量不符合规定,使用气液双相钢瓶、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无充装配送信息钢瓶,暗埋燃气设施等违规行为。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黄习坚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推进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适时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协调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组织联合督导和执法捡查。

三、职责分工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管理,引导液化气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指导液化气经营企业推进餐饮场所更换使用燃气安全软管。依法查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和超区域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压力容器(含钢瓶)、压力管道和液化气钢瓶的充装、检验环节的安全监察和瓶装液化气的质量、计量监督;查处液化气充装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未落实液化气钢瓶连锁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推进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卡式炉燃气罐、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或发送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子以查处,对在燃气场站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对废品回收站(或个人)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依法查处;配合其他部门对未经许可充装、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且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道路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已经安全许可的燃气场站、存储、经营、使用液化气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其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液化气企业、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应职责。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餐饮业企事业单位、个体餐饮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加强安全管理。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自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执法。要应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等监管平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该停产的立即停产,该关闭的立即关闭;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推动液化气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五、建立督查工作机制

(一)督查内容。(1)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是否履责,各乡镇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工作是否到位。(2)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黑气"店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二)督查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县、乡镇两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工作组,对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区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

(三)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责任不到位、办事拖拉、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任务的,督查工作组提请上级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瓶装液化气领域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季度督导、适时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本地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买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瓶装液化气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参加排查和督导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瓶装液化气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县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监督范围。大力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精彩范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实施方案合集


3月1日,应急管理部召开紧急视频会议,督促各地深刻吸取近期化工事故教训,主动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并对全国“两会”期间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根据县应急局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典型化工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主动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和近期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化工等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加油站)。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企业是否严格制定并执行复产复工方案。

(二)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

(三)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

(四)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开展。

(五)企业是否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名单;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数据真实、实时在线。

(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八)企业是否存在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是否对老旧化工装置加强设备管道检验检测,严格落实检修计划。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4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迅速将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排查整治阶段(3月5日至3月9日)。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重点检查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点指导目录》等,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业要于3月9日前完成自查,3月2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隐患整改台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镇应急办刘慧承处。应急办汇总后上报县主管部门。

(三)市县督查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上级主管部门将联合镇政府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对未部署或部署不到位,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企业,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整改的,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以案为鉴、以事为师,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跟踪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确保3月底前整改到位,个别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注重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整治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全力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方案范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整治工作抓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全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有效整治安全隐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3、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4、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水平。

5、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重点工作

1、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农路、农桥技术状况评定,确保农路、农桥质量良好和通行安全。

2、加大农路、农桥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据《公路保护条例》和《市农路管理条例》,请市综合交通执法支队(或授权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加强农路、农桥巡查,对损坏、破坏路产路权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保证农路、农桥安全完好、畅通。

3、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资料、横幅、公开栏、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并印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教育群众遵守法规、珍爱生命。

4、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用三年时间,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保障制度,明确县(区)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养护职责。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为加强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2、突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力量,全面实施对农村公路进行维修保养,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等。对存在重大道路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分期分步进行治理完善,及时将道路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建立健全安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工作范围,努力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4、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绩效考核”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政策。一是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按照省、市、县(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1:1:1的比例,县道每年每公里3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9000元给予配套,用于农路、农桥日常养护;二是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由原来按里程定额补助(“7351”补助标准)转变为按比例补助,比例为20xx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不能低于“替代养路费部分”的15%;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地方财政、交通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防控风险及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管理,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天林发〔20xx〕16号及《市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天林发〔20xx〕14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对四川凉山州森林大火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全面执行《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和分类整治,摸清底数,梳理问题,登记建档,认真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对森林草原火灾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排点

要从根本上排查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重大次生灾害,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重点排查。

(一)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林区通信机房等重要设施,特别是重军事设施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既要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又要防止重要设施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二)重要部位。深入排查林区、林缘区乡镇、村庄及县城周边、林区坟场墓地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三)重要区域。深入排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庙宇寺院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关键区域,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四)重点工程。深入排查林草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作。依据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重点排查乡镇、村组、林场、各类林草经营单位、公墓主要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护林员是否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深入排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进山路口、景区入口等关键部位是否设置防火检查站和防火二维码使用情况;深入排查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深入排查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监管情况;深入排查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农户、旅游景区、庙宇寺院了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效果;深入排查扑火队伍到位情况,机具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深入排查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预警监测、检查反馈、信息报送是否到位,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23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林草地带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突出林区、林缘区、景区、坟场墓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监管着重安排部署。

(二)排查阶段(20xx年1月24日至1月31日)。各乡镇按照排查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抹清底数,梳理问题,并将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查。村委会要与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的监护人签订责任书,签订的责任书留村级备查。

(三)整改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8日)。各乡镇、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规范防火制度,完善防火档案,确保防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防火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细致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人员查找火灾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台账,精准隐患描述,准确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排查,特别要加强小年、春节、春分至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

(三)积极整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各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县自然资源局防火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同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真正把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完全。

请各乡镇将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结果以正式文件于2月10日报县自然资源局,并附各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参考方案:住建局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实施方案


住建局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实施方案

近年来,县住建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扬建设为民情怀,紧紧围绕把县城建设得更美丽、更宜居的目标,大力开展脚步丈量城市“清晨行动”,深入排查城市建设存在的设施不精致、规划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全局上下付出艰苦努力,卓有成效地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但随着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住建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善于用新发展理念审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着力强化发展为民的价值取向、民生优先的行动指向、民意为重的评价导向,主动适应时代方位、发展阶段的变化,用长远的视角去研判住建领域的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排查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个更”内容,着力做好“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即:“全面深入排查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住房‘办证’遗留问题、物业管理服务、无障碍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足长远,紧盯薄弱环节,对近年来数字化城管交办案件、12345投诉案件进行梳理,系统性编排住建领域在民生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一)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基础设施是否齐备完善。重点排查小区主次干道铺装破损、园林绿化缺损、雨污管网堵塞、下水管网损坏、外墙网线杂乱、电梯运行不畅、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摆摊设点、家禽宠物散养、常态卫生保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投诉处理能否有效解决。业主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反应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到位;业主电瓶车充电困难是否进行规划解决;三是智慧平台能否投入运作。深入思考能否采用智慧管理系统,物业管理APP系统,让小区业主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利用系统终端第一时间反馈存在问题,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第一时间做好问题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网上查看问题处置情况,变现场“交办”为网上“查看”,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责任单位:物管中心)

(二)燃气供水方面。重点排查燃气供水缴费方式,收费营业厅设置是否便民窗口,气压、水压是否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运行是否安全、质量能否保障,燃气供水报修是否方便、反应是否迅速,燃气供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能否形成联运机制。(责任单位:燃气中心、水务中心)

(三)园林市政方面。重点排查城市主次干道路面是否完好、窨井盖是否缺失破损,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馆)无障碍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到位,城市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齐全;城市公园绿地、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布局是否均衡,能否满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需要;公园、道路林荫系统建设是否到位,围绕林荫系统、城市绿道能否将城市景观串联,编制县城旅游导览和赏花地图;城市绿化苗木是否有枯死、倒伏、残缺、病害、虫害现象,乔灌木形态是匀称、平篱边线是否流畅、横纹色块色彩、层次配置是否科学;林下空间利用、游乐设施配置是否合理安全。(责任单位:园林中心、市政科)

(四)雨污处理方面。围绕“城市污水不外溢、雨季不看海”的目标,重点排查城市雨污管网建设是否做到全覆盖,污水处理是否做到全部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是否达标,污泥是否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发生特大暴雨时城市雨水管网是否能满足排涝需要、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责任单位:水务中心)

(五)住房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是否达到应保尽保;交房难、办证难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保障性住房延期交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化解。(责任单位:房产中心)

(六)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房屋建筑从进场施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环节能否得到保障;群众对房屋质量安全的合理投诉能否即时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中心)

(七)施工监管方面。重点排查城市建设施工是否影响市民生活和工作,尤其是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是否得到根本解决;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影响市民出行现象是否得到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水务中心、市政科、园林中心)

二、时间节点安排

住建领域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分三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阶段(5月1日—5月31日)。局属相关部门、科室,围绕职责范围,坚持民生导向,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梳理,不遮丑、不护短,全面梳理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针对问题清单,列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做到问题整改早实施、早推进、早见效。针对社会关切、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民生实事,相关部门要深入谋划、加强论证,争取分批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事项。对受客观条件制约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合理引导预期。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局属相关部门、科室要进一步深化对薄弱环节的认识,深入剖析研判,围绕“加强改革创新,破解体制障碍”的工作思路,加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手段,通过政策集成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住建领域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制定具体配套方案,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问题解决。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表呈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各责任部门、科室对交办排查出的涉及民生问题事项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脚踏实地,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让工作实效体现在千家万户高品质的生活中,映衬在群众阳光灿烂的笑容里。

(三)强化督查推进。办公室要加强对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一些只提口号不做事,哗众取宠走形式的部门和个人严肃执纪问责,把民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确保高质量把民生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精彩范文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1.4”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消防[20xx]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对安全隐患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本行业本单位分类分级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点台账清单,并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特别对中、高风险隐患,紧盯不放,立即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私自改装、迁移煤气管道、制氧管道设施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设置不规范的制氧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科室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如门诊大楼,住院大楼、老危旧建筑、制氧供氧室及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搭、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

4.强化“小场所”火灾防范。要组织对医疗卫生单位员工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老化、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5.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对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组织对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督促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定期组织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做到全覆盖式宣传和排查。

(三)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整合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会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加强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的联勤联训,完善调度指挥,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1月15日前,本系统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拉动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警示性宣传,针对服务对象特点大力普及门诊急诊部、预防接种点、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带头、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问題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等3个清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录入“双控”平台动态监管系统,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每天的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填报“区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清单”(附件1),每日17:00前上报局安办。

四、加强监管问责

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体系覆盖各层级和各环节,做到齐抓共管。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发现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切实抓出实效。对个别单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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