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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03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荐】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大全》,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试点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建立“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农村公路是一次性投入大、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对带动沿线产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发展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路长制”实施合力,实现农村公路社会、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坚持协同共管,注重工作实效。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关键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以民为本,实现普惠共享。以交通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坚持创新理念,促进统筹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实现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县辖区内农村公路。

(二)任务目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警民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新机制,形成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农村公路管养“3+1”级路长制新体系。即:设县、乡、村道三级路长,同时每条公路设立一名警长。通过路长制的实施,实现农村公路管理由阶段性突击到常态化管理,由行业单一行为到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由点线重点实施到全覆盖推进的三个转变。不断优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公路安全通行水平;不断提升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通有序、文明整洁的交通环境;不断完善便民惠民服务设施,使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实施路径

(一)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路长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同时设立总警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总警长负责打击破坏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每条公路设路长,县道、乡道、村道按公路等级和区域范围,分别由县级相关负责同志、乡级相关负责同志、村级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每条公路设一名警长,由公安部门公安干警担任。

县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下设“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全县“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路长制”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负责对各级路长监督考核,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

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下设乡级“路长制”办公室,乡级“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区域内县道、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级“路长制”办公室的对接沟通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护网格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二)建立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建立“路长吹哨、部门报道”的工作机制,在路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执法、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运转高效。各相关部门分别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其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政府要求,整合省、市、县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落实县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政策范围内做好涉农村公路和路域开发建设的规划、指导和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好相关部门对路域范围内违建的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公路穿村路段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县林业服务中心负责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技术指导,全县农村公路林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设立。县水利局负责公路沿线水系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协助做好跨河工程建设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明晰的公路专管体系。县、乡级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量等实际情况,分级负责,通过设置公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农村公路专管员。严格专管员选任,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实施专管员收入与工作成效挂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和奖惩制度。

农村公路专管员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同时建立养护承包人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市场化、社会化养护。

(四)建立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将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机构运行经费,按照县乡职责分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安全防护等管理养护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其中。

(五)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明确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评估办法,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逐级建立、梯次推进、细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的依据,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农村公路各路长责任分工、保障措施、资金筹措、监督考核等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在县路长制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切实规范“路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路长制办公室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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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打造好普通国省道示范路,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推行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措施得力”的原则,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建设赣西新门户,让人民过得更好的目标任务,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新旅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公路分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路长由区领导担任,分路长由沿线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公路分局班子成员担任(路段安排详见附件)。

(二)职责分工

1.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路长(乡镇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所辖路段相关设施,制定路长牌,明确路段起止里程。完成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根据线路长度安排专职人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安排洒水车每天早上8点、晚上6点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混凝土拌合站、煤矿、石材厂等工矿企业,要求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所有县道、乡道、村道与国省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100米以上;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季度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区级路长制实施细则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具体职责如下:

(1)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治超日常巡查;开展24小时治超;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2)公路分局:及时修复处置国省道的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打击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或上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4)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5)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6)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公路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7)区水利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8)区林业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9)区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10)区文广新旅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1)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检查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精彩方案:县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县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积极探索省、市、县共建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美丽生态文明乡村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为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

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桥改造五大类项目。

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10个,63.12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22个,95.025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6个,37.22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33个,51.37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131座。

三、建设标准

(一)统一设计标准。

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

(二)统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7.5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6.5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5.5米。

(三)统一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5月底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

四、政策措施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统筹资金渠道。

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县级统筹。

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

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70%。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由县级统筹。

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

路基工程:①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业主体、县、乡镇三方3:5: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5:3: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②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7:3的比例分担费用。

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

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①在省厅危桥库中的桥梁,②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担。

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

(二)实行奖励制度。

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50%。奖励资金需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多方募集资金。

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村民同意。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

(二)明确各方责任。

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中。

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和补偿金额。对8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xx〕1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

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xx〕325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加强监督考核。

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养护机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xx〕4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xx〕6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xx〕8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部署,聚焦打嬴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规划城乡发展,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要素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管养分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保障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目标分三个阶段:

(一)到20xx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监督有效、政府激励考核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通客车路段安全性保障到位,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増强,实现旅游公路专用性。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路况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100%。

(二)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健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路况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三)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制定养护计划,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和绩效管理,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并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2.县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和政策引导。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拟定有关农村公路政策,强化业务指导。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安排县级养护补助资金。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3.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对村道进行管理养护。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养护工程。继续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执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按照实际需求对养护工程资金进行补助配套。20xx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

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依据定期开展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明确需实施预防养护工程或修复养护工程的路段,充分考虑每年的应急养护工程需求,编制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和资金预算。(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2.日常养护。20xx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补助金额省、市、县按2:3:5的比例负担。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结合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市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5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财政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特色古镇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一般债券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巡查、日常保养,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小修保养、养护工程、专项养护等专业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通过市场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推动旅游公路专用性管理。对旅游公路特别是直通景区的主线、支线、连接线,按旅游专用公路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公路交通状况,在旅游公路重要节点设置交通运行监测,采取必要的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在旅游公路通行,提高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畅安舒美绿”的智慧旅游公路,在旅游公路管养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理念,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保护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坚持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完工后,要组织公安交管、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强化安全隐患治理,逐步完善已建成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病)桥隧改造、“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有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坚持绿色环保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百乡千村万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实现路与自然和谐相融。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与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工程,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同步部署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并于20xx年2月19日前将方案抄送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对县道、乡(镇)管辖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2.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或人员对所管辖区城的农村道路养护质量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县、乡每次进行的公路养护质量检查和考核情况在各自辖区内通报,抄送本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推进试点示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路长制、养护生产模式创新、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投融资机制创新、信用评价机制、政府考核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要择优选择部分农村公路工作基础扎实、典型示范带动强、养护体制改革取得实效的乡(镇)作为试点将经验推广全县。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综合运用多种媒介载体,围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扬改革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改革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方案精选】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安监〔20xx〕14 号)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灾险普办发〔20xx〕1 号),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实际,现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部署,全面获取我市农村公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和主要致灾信息,掌握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市农村公路承灾体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和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评估模型库,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交通运输承灾体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落实辖区内农村公路承灾体风险普查的主体责任,负责调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农村公路承灾体管养单位对提供的基础数据负责。

(二)逐层上报,逐级审核。基层单位的普查数据,由普查人员(或通过聘请第三方参与普查指导人员)通过交通运输部开发的信息采集系统上报;将普查数据逐级审核、逐级汇总分析,形成从下到上的信息获取、审核、传输、存储、分析为一体的调查数据处理体系。

(三)紧贴实际,因地制宜。根据承灾体现状和普查工作要求,科学严密组织实施,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类型、风险特征、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适当招聘第三方参与相关普查工作,确保数据全面、精准、细致,可适当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丰富完善普查成果。

三、主要内容

(一)信息采集

农村公路承灾体信息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农村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对象为各等级公路路基、路面、边坡及桥梁等结构物的分布、类型、数量、物理属性、空间位置数据、设防水平、服务能力等基本信息。在公路年报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设防等级、高边坡及其他信息。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采集对象为历史发生灾害的农村公路风险点(段)现状和虽未发生灾害但存在明显灾害风险点(段)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风险影响(段)。

(二)数据核查

根据数据采集结果,针对初步灾害评估风险较高的风险点和对数据采集结果存疑的路段,采取现场调查、勘察、监测、遥感等手段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补充调查风险点裂缝发展、破损情况等信息;结合各单灾种风险评估数据,进行自然灾害农村公路承灾体风险区划。

四、普查流程

(一)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全市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交通承灾体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全市辖区内所有县乡村道由第三方普查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数据核查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总体时间点安排

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xx 年完成全面普查工作;第二阶段:20xx 年 6 月底前完成综合隐患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第三阶段:20xx 年年底前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集,汇总普查成果。

(二)20xx 年度时间点安排

20xx年8月21日~20xx年9月10日,完成外业普查工作。

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21日,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及风险评估报告(初稿)编制。

20xx年9月21日~20xx年9月30日,配合市级审核,完成后全部风险点上报;道路基本信息表的编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路段航段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农村公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可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局各部门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把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爱军同志任组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负责普查的日常联络、协调推进等工作。同时,成立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专班,具体承担农村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灾体普查工作。

(三)聚焦工作落实。各部门科室要立足于本级本地实际特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分解任务,把灾害风险调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确保承灾体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办,做到重要问题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落实,把定下来的事情抓紧抓严抓细、部署好的工作干完干好干精。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要下沉一线,全程组织协调实施督导,做到每一个普查点数据都有专人审核把关,确保一线普查数据都可靠、详实、精准。

(四)注重协同联动。本次普查工作涉及部门科室多,且时间长、跨度大、范围广,需要各部门科室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效率高、反应快、配合好的联动机制,切实把本次承灾体普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灾体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有关方案、普查进展等重要信息。

方案范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整治工作抓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全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有效整治安全隐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3、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4、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水平。

5、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重点工作

1、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农路、农桥技术状况评定,确保农路、农桥质量良好和通行安全。

2、加大农路、农桥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据《公路保护条例》和《市农路管理条例》,请市综合交通执法支队(或授权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加强农路、农桥巡查,对损坏、破坏路产路权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保证农路、农桥安全完好、畅通。

3、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资料、横幅、公开栏、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并印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教育群众遵守法规、珍爱生命。

4、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用三年时间,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保障制度,明确县(区)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养护职责。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为加强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2、突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力量,全面实施对农村公路进行维修保养,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等。对存在重大道路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分期分步进行治理完善,及时将道路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建立健全安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工作范围,努力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4、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绩效考核”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政策。一是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按照省、市、县(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1:1:1的比例,县道每年每公里3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9000元给予配套,用于农路、农桥日常养护;二是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由原来按里程定额补助(“7351”补助标准)转变为按比例补助,比例为20xx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不能低于“替代养路费部分”的15%;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地方财政、交通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防控风险及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管理,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优秀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促进公路建设的良性发展,全面提高我县公路管养质量,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xx〕4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xx﹞64号)和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坚定实施县委“三优两区”发展战略,以推动“四好农村路”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落实乡镇主体责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监督有效,政府激励考核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旅游公路专用性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80%,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县、乡(镇)两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

到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治理体系基本健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履行好主体责任

各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级政府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二)落实好乡村两级责任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乡级政府在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要求,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待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

(一)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

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不得低于20xx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收入的比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20xx年起,上级转移支付的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其中:省级切块到县级资金部分,由县自行安排养护工程项目;省级“7351”(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级资金部分,采取先养后补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具体补助方式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制定相关办法执行,省级其余项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计划执行。县乡道大中修养护工程由县人民政府保障养护工程资金投入,足额落实工程养护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日常养护资金财政保障力度

20xx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其中,省市投入县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4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600元。县级需投入县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6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400元。省、市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与县农村公路养护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市、县两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市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养护金使用监督管理

县政府建立对县、乡、村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县级财政和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小修保养、养护工程、专项养护等专业性工程,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日常巡查、日常保养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参与;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动旅游公路专用性管理

在具备条件的辖区,对旅游公路特别是直通景区的主线、支线、连接线,按旅游专用公路管理。县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公路交通状况,在旅游公路重要节点设置交通运行监测,采取必要的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在旅游公路通行,提高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畅安舒美绿”的智慧旅游公路。在旅游公路管养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理念,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保护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按照《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实现旅游公路专用性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物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

坚持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县级政府组织行政审批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管理站、劝导站、交管员、劝导员)的经费保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理念,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积极推行路面再生利用,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巩固好“百乡千村万里美丽路”创建工作。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考核

县交通运输局对乡(镇)管辖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或人员对所辖区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二)注重示范引领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择优遴选部分养护试点加强跟踪指导,将示范性强可复制的试点经验进行全县推广。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

(三)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改革主要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媒介载体,准确解读政策举措,深入发掘和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改革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改革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街道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关于建设“四号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街镇道路管理体制,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和群众生活品质,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治理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路长制”管理模式,采取“一路一长”管理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乡容镇貌提升、加强街镇整治力度,消除街镇道路乱停车、乱堆物、乱建乱挖等各种“乱”现象,是通行情况得到明显提升,道路环境明显改善,推进街镇道路实现“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发展。

二、“路长”主要任务

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要求路肩平整、整洁,无堆占、杂草、车辙、压痕、坑洼、隆起、沉陷、缺口,坡度适度,与路面接茬平整。边坡稳定、平顺,无冲沟、松散,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急流槽、截水沟等排水设施通畅无杂物、杂草,维护完好。路面整洁,无堆占、残损、抛撒物。涵洞无淤塞、杂物、杂草、水流畅通。及时处理山洪、水毁造成的塌方。

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各级专管人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心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保、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各级行政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推进交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积极整合无极客运站、养护道班、邮政所、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大招“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等综合交流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护一体化服务全覆盖。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路天分家”等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做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三、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

办公室设立在街镇农村公里管理所,由石佳担任负责人,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保障道路整洁;督导、考核农村公路专管员和村级路长的履职考核;进一步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度等。

四、保护措施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针对道路问题成立街镇“路长制”办公室,明确目标任务。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向村委会下发宣传材料,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作用和典型经验,营造全镇村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镇“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道路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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