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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合集

2022-01-06
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我们必然需要编制一份完整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合集”,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民社救函〔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持续做好全区城乡低保审批、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镇街及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三项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项审批权下放镇街后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时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结合省市出台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规定,修订出台我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区的区、镇(街)、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困致困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三)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持续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帮扶对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推进开展“救急难”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运用进程,推动实现低保网上无纸化审批及社会救助其它各项业务办理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实效。

(四)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实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强区福利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针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五)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依托城市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工作示范点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

(六)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黎阳镇为重点,持续加强全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镇基础作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和“腾讯为村”平台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八)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村(社区)工作者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乡土社工人才。探索实施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扎根乡村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九)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审、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动态监测、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

1.重点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摸排两种家庭底数工作,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基础上,区民政局会同各镇全面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各镇摸底排查部署会;在各镇摸排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复核督导;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及时纳入救助,做好动态管理。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xx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1.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应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培训;组织部署各镇街对动态监测筛查出的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xx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补缺、巩固深化

1.重点任务: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各镇间互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并总结梳理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2.工作举措:组织开展一次镇街间工作互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xx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今年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务求落细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汇总整理后分别上报市民政局及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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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实用


为切实推进春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3月19日前将名单上报至县扶贫办。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县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乡镇要加强与县直有关单位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县扶贫办,并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消除风险。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和乡村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随来随办制度,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县住建局要对全县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水利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乡镇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乡镇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3月22日前,县扶贫办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103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4月底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组织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定,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审定,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县委、政府研究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力度。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在原有产业差异补助政策基础上,拓宽产业奖补覆盖面,提高产业奖补标准,优化产业奖补程序,充分调动脱贫户和边缘户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实现产业增收致富目标。(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乡镇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乡镇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对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提供上门信贷服务,不得设置贷款条件和门槛,做到应贷尽贷。对已获得贷款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严格核实贷款用途,防止出现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各乡镇要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县人社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乡镇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县扶贫办、县人社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乡镇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发电收益金额,制定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xx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xx年光伏发电收益。(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乡镇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xx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县领导挂乡帮村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申请报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拓展帮扶工作内容。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之计在于春,挂点县领导要深入帮扶乡村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推进乡村振兴调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一方面要协助乡村做好脱贫群众防贫监测、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乡村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县领导每月到挂点乡镇和村调研指导不少1次,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5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纪委监委、县直定点扶贫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强化搬迁群众后续帮扶。3月15日前,有关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凤安佳苑、阳光小区等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要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服务、有氛围、有队伍”要求,制定社区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场所、配齐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加强安置区卫生室、社区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安置小区扶贫车间建设。凤安佳苑、阳光小区安置点要积极招引园区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利用仓库、店面等资源,引进劳动密集型、手工加工型企业进驻小区或在小区附近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吸纳易地搬迁人口务工就业,进一步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编制

“十大工程”责任单位要在总结20xx年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新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在3月1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出台和项目安排上,要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新政策,精准确定项目资金规模、细化项目清单,做到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好工作力量,抓紧做好工作方案编制,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大工程责任单位;完成时限:3月底前)

(八)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中央和省市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县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县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施工表。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加密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方案精选】拓展脱贫成果推行防贫保工作方案模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全面建立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当前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注关爱,在扎实抓好巩固脱贫攻坚的同时,瞄准建档立卡户和录入国家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紧盯因病、因学、因灾等返贫致贫风险关键因素,加大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用改革创新的办法防贫堵贫,控制返贫致贫增量,从源头上构筑防止返贫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有效遏止因病、因学、因灾返贫致贫现象,确保全县按时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绩。

二、工作原则

全县统筹,上下联动原则。防贫工作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统筹集团资金购买防贫保险产品,探索政府主导下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模式,购买第三方服务,并由第三方负责完成相关数据调查核实和救助金的发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别建立监测台账和扶助台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监测。

事前框定,事后认定原则。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对因病、因灾、因学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户和录入国家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符合条件的纳入扶助。

创新务实,注重效果原则。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开辟符合实际、有效解决问题的乡村振兴防贫路径。

三、项目内容

(一)保险对象:

针对县实际情况,本方案以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清单列明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作为参保对象(特困供养户除外);存在因病、因学、因灾返贫致贫的监测对象,可以分类进行理赔。投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人员,完善相关资料后,及时交纳保费后纳入投保对象管理。

(二)实施主体:根据各家主体在穗纳税情况和商业非车险市场占比情况,本方案由人保财险支公司主承保,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支公司共保方式具体实施。

(三)保险期限:自20xx年8月1日零时至20xx年7月31日24时止。

(四)扶助内容:

1、因病返贫致贫保险扶助

医疗费用保险扶持。保险对象因病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用(包含住院发票列明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险内费用,不包括门诊费用、医院用药清单外相关自购药品清单)在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报销或救助后,自付部分超过合同约定的免扶额部分,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扶助资金。因病最高保险扶助不超过3万元/人。

计算公式:(自付医疗费用-免扶助额)×扶助比例

2、因学返贫致贫保险扶助

保险对象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不含成人自考、函授)期间,在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学年自付金额超过免扶助额的,根据应支出比例,给予一定保险扶助。因学最高保险扶助不超过1万元/人。

3、因灾返贫致贫保险扶助

保险对象因灾财产损毁扶助。保险对象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导致房屋的损毁,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给予一定的保险扶助资金。

计算公式:房屋损失程度=房屋主体建筑损毁面积÷房屋总面积

(2)保险对象因非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门诊费用),可以参照疾病医疗费用处理。

四、实施模式及流程

(一)阳光运作模式。项目运作模式为“群体式参保,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经办,阳光化操作”。

(二)县乡协同推进。“防贫保”项目的实施实行全县统筹,项目推进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下设乡村振兴防贫办公室在乡村振兴局,负责全县“防贫保”项目的把关、调度和监督。各乡镇为落实“防贫保”项目的责任主体,核实投保对象刚性支出和受损情况确定扶助对象及额度,及时建立台账并对接实施主体核查、落实扶助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申报核查及扶助流程。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实施主体在接到各乡镇上报的名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入户核查认定程序,对是否符合防贫标准进行初步综合评估判断,确定是否属于扶助的保障对象,对不属于扶助对象的,要及时书面向乡镇及村反馈核查结果;对属于扶助对象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扶助程序,将核查情况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扶助户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不低于5个工作日)于30个工作日内发放扶助资金。

(四)开通绿色通道。为防止因防贫对象监测不全而出现漏查、漏报,承保主体同时也要开通农户自行申报通道(拨打全国统一热线95518或人保财险支公司电话:0855-4522502),自农户申报之日起按申报核查及扶助流程及时办理。

五、经营保险主体

为有效保证“防贫保”工作项目的顺利开展,通过对县域保险主体的综合能力和贡献度评估,人保财险公司作为中央国有企业,服务能力强,乡镇服务网点便捷,当地所有保险主体创税贡献度最大,全力支持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国寿财险保险公司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发挥了效能作用。根据各家主体在穗纳税情况和市场占比情况,本方案由人保财险支公司按照50%份额主承保,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支公司按照15%、15%、20%份额进行承保,具体事宜由人保财险支公司负责经办。

六、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1.资金由财政统筹。县财政按照16元/人的标准,以县乡村振兴局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为投保对象(特困供养户除外),投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20xx年投保对象人数为61250人,统筹安排保费资金共计玖拾捌万圆整(¥980000.00元),一次性划拨至主承保公司账户。理赔金额按照共保主体份额进行分摊。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防贫保”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成立县防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推进“防贫保”工作。

2.强化督导调度。县乡村振兴局要将“防贫保”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来抓,会同县金融办定期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按月调度,按季通报。

3.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主体机构作为“防贫保”工作的服务主体,县乡村振兴局要指导督促实施主体机构开展好相关工作。实施主体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制定专项服务流程,开辟承保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确保理赔服务及时到位。

4.加大政策宣导。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通力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防贫保”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防贫保”政策知晓率。

5.严格资金管理。县银保监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定期对“精准防贫保险扶助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任何形式的套取、冒领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对敢于向财政扶贫资金伸手“动奶酪”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优秀方案: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措施、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现实需要,高质量做好第一民生工程的应有之义。全面系统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脱贫基础,切实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

二、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的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的所有农户。

三、排查内容和方式

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所有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和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彻底。

四、排点

(一)排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情况

1.机制建立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发〔20xx)6号)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监测范围;是否充分宣传和利用防返贫动态监测平台及“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开展摸排监测,做到应纳尽纳。

2.程序标准规范。“两类人群”进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家庭情况核查、比对、公示、公开,标准掌握是否严格。

3.农户申报途径。农户自主申报“二维码”,是否宣传推广到位,脱贫户和其他困难农户是否知晓“二维码”用途,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是否掌握“二维码”的操作使用方法,是否能够帮助有需要但不会操作手机的农户使用“二维码”填报。

4.干部走访摸排。村级是否建立干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上户走访摸排制度,村干部对农户提出的申报诉求是否及时上户核实,对走访摸排和上户核实情况是否组织村两委会议集中评估研判,研判处理结果是否及时向农户反馈。

5.部门筛查预警。扶贫部门和教育、住建、医保、水利、民政、残联等部门是否定期开展相关数据比对,及时更新信息;部门之间数据是否及时共享,排查出疑似问题和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信息是否及时推送到乡村核实。

6.分类帮扶效果。是否做到根据主要风险原因因户施策、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帮扶责任是否落实,消除风险效果是否稳定,做到“应消尽消”。

(二)排查防止返贫政策落实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劝学返校、法定监护人责任落实等教育扶贫政策是否有效落实;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其他农户家庭是否存在因贫辍学。二是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做到脱贫不脱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

2.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一是农村脱贫人口是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二是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报销比例控制在90%适度范围。三是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四是村级卫生室是否配备合格医生、是否正常运行。

3.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一是是否存在居住C级或D级危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户。二是危房改造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排查鉴定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

4.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一是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户是否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要求。三是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得到有效维护。

5.兜底保障政策。一是低保对象、低保残疾人、特困人员等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得到落实。二是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是否加强,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否到位,救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三是脱贫重症精神病患者、重症残疾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

6.产业就业帮扶政策。一是产业就业扶贫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群众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二是收益分配是否合理。三是《关于建立健全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要求是否落实,回访排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开展定期回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就业务工情况。四是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管理是否规范。

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一是搬迁群众产业带动和务工就业政策是否落实,搬迁群众是否稳定增收。二是搬迁群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更新,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各乡(镇)于5月21日前将本地全面排查报告和全面排查汇总表,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党委政府盖章后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一并报邮箱。县直相关行业扶贫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根据职责分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21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一并报邮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制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履职尽责,排查工作要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为摸排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三)强化纪律作风。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较真碰硬开展排查整改,切实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做到排查问题不遮掩、不遗漏,解决问题不躲避、不走虚。要把严的纪律、实的作风贯穿排查整改全过程,力戒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作风严实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进行暗访督查,督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荐】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工作方案


一、解读人

县扶贫办负责人

二、制定背景及起草过程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县20xx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文件初稿,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审批通过后,于20xx年9月18日形成正式文件并下发。

三、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集中时间、人力、资源,全力化解疫情灾情影响,全力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全力提升脱贫质量成色,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四、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2.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三户一体”重点人群,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0.16万贫困人口如期完成脱贫任务。10月份启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为重点,10月底前完成贫困户信息采集和录入。

3.全面加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核查,坚持立查立改,严格审核销号,确保9月底前问题解决到位。对因灾导致住房安全受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11月底前要完成危房修缮和重建,并妥善解决好过渡期居住问题。要及时修复水毁取水工程、水厂和输配水管网以及户内供水设施,修复期间采取临时应急供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抓好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县所有水厂开展水质月巡检,实现20/d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年度水质检测全覆盖,对20/d以下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分类、分区域抽检,确保饮水安全。要切实抓好贫困家庭学生秋季入学工作,精准落实资助政策,防止因疫因灾等原因辍学。要规范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对受灾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全额代缴基本医保个人付费部分。

4.全面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建立健全贫困群众从种养到产销的帮扶机制,实现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支持带贫主体扩大生产,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持续增加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有序开展第三季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全面降低洪涝灾害损失。各乡镇要跟踪摸排受灾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因灾困难群众基本台账,对解决过渡期临时性困难后生活困难仍持续较长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照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以及临时救助对象范围进行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认真落实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带动断链风险、失业风险、家庭变故风险等“五防”机制,着力防范影响脱贫攻坚质量成色的各类风险。

6.全面实施“双提升”行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提升行动。结合脱贫攻坚普查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逐户排查贫困户家庭收入、政策落实、帮扶情况以及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对收入较高、实现稳定脱贫、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退出政策享受范围,切实解决“两该两不该”问题。开展医疗保障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深入排查并解决贫困户过度医疗和医疗报销比例过高等问题,规范慢性病卡审核办理,防止出现医疗保障“福利化”。

7.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优化提升特色主导产业。全面完成农特产业扶贫园区建设个数、农特产业项目占具备条件户覆盖率、“四带”主体带动贫困户数、自种自养产业达标户数等四项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夏季作物早秋补、粮食作物蔬菜补、牲畜损失家禽补、产业损失就业补”等政策措施,优先发展蔬菜、家禽等“短平快”产业项目,帮助受灾贫困群众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对因灾受损的自种自养项目,前期已经过认定的,尽快兑付奖补资金;未经认定但实际已完成的,经村“两委”或驻村扶贫工作队确认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对贫困户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的,优先予以立项,抓紧启动实施。

8.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大力推广“四帮四促”“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和返乡回流监测机制,依托驻外招商机构、流动党组织、商会和第三方调查机构等力量,动态掌握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采取各项帮扶措施防范贫困劳动力就业转失业风险。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千方百计将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全面贯彻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费减免等系列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县内用工主体增产达产,巩固提升带贫效益。大力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参与村级公益事业临时性务工。强化受疫情灾情影响贫困劳动力特别是返乡贫困劳动力精准帮扶,落实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发护水护路、卫生保洁等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返乡贫困劳动力实现再就业。

9.扎实推进消费扶贫。9月份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大力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开展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扶贫产品展销等活动,于10月30日前在大型商超、宾馆、物流配送中心等试点设置扶贫产品展示栏,全面推介推销我县扶贫产品。积极运用“扶贫832”销售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等模式促进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有食堂的预算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和组织食堂通过“扶贫832”平台等渠道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单位工会通过“扶贫832平台”组织采购节日发放的农副产品、慰问品等,确保9月底前完成消费扶贫月采购任务。

10.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各承贷银行要加大新增贷款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边缘户,做到“应贷尽贷”。对到期日在20xx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可延长至20xx年3月底。要加大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范,加强存量“户贷企用”贷款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化解逾期风险,确保逾期率控制在1%以下。

11.扎实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确保9月底前各类帮扶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因地因户因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创业。要聚焦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加强动态监测、识别标注、救助帮扶和审核销号,9月底前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12.扎实推进社会扶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帮扶联系人集中走访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帮扶责任,着力发挥驻村工作队生力军作用;以开展扶贫日活动为契机,深入推动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百企帮百村”等工作;强化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责任,落实好年度帮扶计划内容,大力推动帮扶单位帮销代销贫困群众农副产品。

13.扎实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各地、县直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恢复因灾停滞及滞后的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和跟踪服务,力争9月底前扶贫项目全部完工。要加快组织扶贫项目验收,确保11月中旬完成项目验收、12月上旬完成项目审计。要推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10月中旬前推进第三季度扶贫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将监控和自评结果报县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核实扶贫资产底数,规范扶贫资产管理,9月底前完善好扶贫资产登记和确权。

14.扎实推进“双基”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特别是永天圩内的,要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快推进贫困村电网改造,确保9月底前完成7个贫困村项目建设。要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确保9月底前384.44公里全面完工。要加快实施山区乡镇应急供水保障工程,确保114眼应急深水井于9月底前完工验收。要加快推进下仓镇卫生院、汇口镇三洲村卫生室和洲头乡泗州村卫生室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加大对扶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双基”建设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5.扎实推进后续工作衔接。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增加基础投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改善民生福祉。认真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防止精力转移,切实把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各乡镇、村要针对“秋季攻势”要求,逐项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出工作任务清单。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要发挥战斗员作用,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要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围绕“秋季攻势”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秋季攻势”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要严防松劲懈怠,保持攻坚态势,始终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始终,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方案范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实用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的通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本镇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督战内容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情况。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孤儿保障待遇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对象要及时纳入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重点按《县民政局关于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再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排查,落实专人负责汇总录入,按要求上报。

(二)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以及国家和省巡视、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清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清理、脱贫攻坚责任和工作落实“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是20xx-20xx年政策、资金到位落实情况。

(四)新增对象审批工作情况。

(五)扶贫领域兜底保障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二、督战方式

按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户、行业部门包政策落实”的方式,以及分类挂牌、分级督战的要求,深入进村入户,认真对照全镇所有贫困对象在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既督又战、以督促战,切实推动本镇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

三、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

镇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督战步骤

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3-4月,彻底清理20xx-20xx年政策、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问题清零;3-6月,开展新增对象审批工作,资金及时到位;5-6月,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查漏补缺。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所有档案资料收集归档,装订成册,口径统一,数据真实有效。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统一要求,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辖区督战工作。

(二)加强统筹调度。为推进督战工作有序开展,脱贫攻坚

兜底保障挂牌督战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问题整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村入户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见人见事,反馈问题要实事求是,指导整改要较真碰硬。被督战村要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进一步改进或逐步解决的,要在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村民委员会要把此次挂牌督战作为精准补齐短板弱项的重要机遇,督战中,发现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滞后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地方乡村振兴年度实施方案合集


一、指导思想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展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精选】乡镇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范本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15日。

二、预评估范围

此次脱贫攻坚预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覆盖全镇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全镇所有745户1888人贫困户(含已脱贫和未脱贫)。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社干部开展预评估,同时按该村贫困户数1/2的比例调查走访非贫困户。

三、预评估内容

本次预评估的重点任务是查看今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查看已退出村、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看20xx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20xx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实现情况

(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

(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大病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

(3)三有: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入户情况。

2.20xx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1)一低: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

(2)五有:实地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达标建设情况。

(二)查看20xx年已退出村,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

查看20xx年已退出村“一低五有”和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一超六有”“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和政策保障情况,以及“回头看”发现的少数脱贫户个别指标未达到脱贫标准的“回头帮”进展情况。

(三)查看20xx年拟退出贫困村、拟脱贫户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查看20xx年拟退出村“一低五有”和拟脱贫户“一超六有”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脱贫户收入和政策保障情况。

(四)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

查看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四项扶贫基金”作用发挥情况;查看扶贫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情况,特别是查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是否存在超标、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自筹资金和负债情况,今年实施易地搬迁户搬迁入住情况,旧房宅基地复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查看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情况,已脱贫户和今年拟脱贫户的危房改造是否完成,是否居住在安全房屋内等情况。

(五)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

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每个村核查不低于5户贫困户信息,与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数据进行对比,重点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六)查找脱贫攻坚推进中的新问题

重点注意精准识别中是否存在贫困户漏评(即:符合贫困户标准但未纳入贫困户序列)、错评(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但纳入贫困户序列)和错退(达不到脱贫标准但标注为脱贫)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帮扶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镇脱贫办负责制定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汇总整理各村各部门评估情况。

二是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做好协调联络、组织实施、意见反馈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是各挂片领导负责督促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入户调查,填写好农户评估表和村级评估表,评估发现问题台账,并抓好问题整改。

四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再次检查农户评估表、村级评估表、贫困户脱贫成果表和贫困户脱贫评估验收表,科学分析每一户的退出脱贫情况,拿出具体意见,准确评估他们是否能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如实填写评估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各村附件2、3、4、5、7表,请于8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镇扶贫办汇总。

镇扶贫办在汇总基础上,填写20xx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评估验收汇总表和20xx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未达标明细表,撰写20xx年全镇脱贫攻坚评估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评估结论及下步打算建议。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好脱贫退出质量关,按照退出标准,对标核查,客观公正反映真实情况,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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