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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14篇

2023-12-17
河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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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__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__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__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__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嵩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听取了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上,分局局长肖林首先汇报了近年来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河长制”工作与水文深度融合的一些思考及建议。

听取汇报后,高嵩对昆明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给水文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水文如何在“河长制”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他要求:一是基础建设方面,根据需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支撑的权威性;二是对外服务方面,要积极为防洪减灾服务,增强在昆明市蓝线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行业管理方面,要找准“抓手”,在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加大水文在“水资源保护”、“高原湖泊”、“水生态”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滇池治理,高效发挥水文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方面的作用,努力创建河道排污口监测体系,保障在入滇河道管理体系中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借势发展,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体制发面得到全面提升。

最后,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主动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为水文融入“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的通知》(麒办发〔20xx〕110号)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度履职尽责、政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洁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社会各界朋友多提批评指正意见,继续关心和支持环保事业发展。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麒麟区环保局2002年6月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区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9名,内设办公室、污染控制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下属麒麟区环境监测站和麒麟区环境监察大队2个职能部门。

(二)工作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协调解决全区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区域内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区自然保护区;制定全区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4、依法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做好全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区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编制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区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环保行政复议案件。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并对项目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审批权限方位内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竣工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许可;审批权限方位内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

8、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污染治理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

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阅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麒麟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专栏”相关内容。

三、20xx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环保局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工作,始终坚持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社会评价代表对本部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整改,认真抓好落实。

(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结合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七项制度”、“建设一流软环境”的相关要求,区环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了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投诉方式等,公布了各科(室)、站、队的职能职责和电话号码。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公布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服务事项在线查询等相关的内容,开通了“96128”环保业务查询电话和“12369”环保热线投诉电话,确保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民情大调查大走访大征集”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实践特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一系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面推进,使全体干部职工在“科学发展意识、服务水平和执法业务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了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行政、文明履职、限时办结、及时高效。明确各科、室、站、队工作职责。各科(室)站、队规范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做到政策依据、程序、时间、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简化办事程序、不推诿、不拖拉。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制作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二是从政务中心成立后,我局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要求,抽调2名同志到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政务中心受理,在日常工作、业务办理方面,做到窗口与单位的良性互动,确保规定之外“零办理”,避免体外循环,真正做到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既方便了群众,又精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绩效

我们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印发了《麒麟区环保局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麒麟区环保局服务承诺制》、《麒麟区环保局限时办结制》、《麒麟区环保局首问首办责任制》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协作、狠抓落实、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为确实服务经济建设,对审批权不在我区的建设项目,我局极积主动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全力搞好重大项目推动的联系服务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三是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四是结合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五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目前为止,区环保局没有发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现象。没有滥发奖金,没有公款旅游,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没有被问责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

1.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持续宣传《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对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全年征订《中国环境报》120余份,订阅对象覆盖区四班子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环保所,业务联系比较紧密的区直相关部门,辖区重点企业等。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以6·5世界环境宣传日为契机,向公众发放《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余册,接受公众《环境保护法》知识咨询500余人次,悬挂宣传贯彻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宣传标语30余条。

2.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市人民政府下达麒麟区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9426万吨、0.1269万吨、1.1391万吨,与2015年持平;二氧化硫控制在0.8926万吨,同比减少2%。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12个,其中:管理减排项目8个,两江口污水处理厂、云南曲靖越钢集团有限公司1号90m2、2号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18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号2000吨/日、2500吨/日水泥窑烟气脱硝工程、曲靖联合印染有限公司深度治理+节水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捡测除云南曲靖越钢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停产外,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曲靖联合印染有限公司运行正常,机动车环保捡测两个站5条生产线全部建成。两江口污水处理厂20xx年1-11月,处理污水2701.90万m3,日均处理水量7.64万m3,化学需氧量平均进水浓度317.36mg/L,平均出水浓度21.11mg/L,削减量8008.66吨,氨氮平均进水浓度34.38mg/L,平均出水浓度1.90mg/L,削减量878.41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分别完成全年削减任务8226吨的97.33%、945吨的92.91%;工程及安排项目2个,云南东源曲靖电力有限公司2×150MW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ˎ2×150MW发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脱硫主体工程竣工,脱硝工程前期工作环评、施工设备合同已签订;结构减排项目2个,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公司拆除原30万吨焦炉,2015年5月由云南省工信委同云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意见已认定关闭淘汰,曲靖市麒麟区建仓煤业有限公司关闭30万吨焦化厂,已于2015年12停止生产。

3.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管理。根据国务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为确保达到三条红线要求,制定《麒麟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联动实施方案》,强化各部门信息沟通,落实好《麒麟区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情况记录台账》,安排专人值守监测平台,强化管理,通过不懈努力,麒麟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稳定在99.6%;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和一汽红塔两家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10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确保达到了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条红线的管理要求。

4.抓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整体工作原则,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竣工验收率、严格环保准入条件等工作,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转型,提升环评审批对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的影响力。一是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审批区级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登记表建设项目62个,项目总投资19845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2.28万元;组织项目选址的63个;组织验收项目29个,总投资4989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6.72万元。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和验收关,辖区未出现越权审批、降级审批行为,也未发生因违法违规审批导致污染事件发生的现象,从源头杜绝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项目落户辖区范围。二是加大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力度。根据省、市“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要求,区政府制定了《麒麟区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案》,下发了通知(麒区政办〔20xx〕68号),麒麟区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190个,其中“未批先建”项目77个,“未验先投”(已批未验)项目113个。为确保项目清理整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截止11月30日,190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重点项目均为20xx年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办理了35个项目环保相关手续,其中,依法按程序完成环评审批10个,分别为:“罗汉山物流产业园区道路项目(一期)”、“曲靖市迤东佳园老年养老服务中心”、“曲靖市第一中学紫光楼校舍安全工程”、“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曲靖印染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麒麟区2015年公共租赁房(麒麟区蛋禽副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点)”(审查意见)、“麒麟区2015年公共租赁房(三宝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点)”、“麒麟区北岸小学建设项目”、“麒麟中医院建设项目”(审查意见)、“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改造项目”(审查意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建设项目”(审查意见)。其余25个项目正在办理或督办中。

5.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摸清监管底数,强化全程监管,及时有效处理群众投诉,辖区涉源单位持证率100%。抓好危险废物登记申报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理等环节安全。20xx年,共向42家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出具通信基站审查意见26份、输变线路环评批复1份,督促5家医院新增射线装置办理完成环评验收手续。其中有6家企业共12枚放射源(核素均为铯-137),因停产而处于闲置状态。具体为:曲靖麒麟区越利煤业有限公司Ⅳ类2枚、曲靖市麒麟区兴胜有限责任公司V类2枚、曲靖市盛凯有限责任公司V类2枚、曲靖福盛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V类1枚、麒麟区华益工贸有限公司Ⅳ类1枚、云南省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V类4枚。二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辖区内涉重企业云南模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模二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云南模三机械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已于20xx年7月14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做到电镀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督促云南模二机械有限公司电镀废水改造工作,《污(废)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于20xx年9月24日签订,工程基建正在进行中,工程预计于20xx年11月完成,改造后无电镀废水封闭循环不外。三是开展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按照曲靖市环保局《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曲环通〔20xx〕75)要求,结合麒麟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麒环发〔20xx〕134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危险废物,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网上进行首次注册后,经区环保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再进行2015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同时,向纳入此次申报范围的单位填报《云南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提示书》,通过网上注册的42家,完成2015年度申报的25家,收到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提示书64家。20xx年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42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单位59家,转移72次。

6.严格环境监察执法。一是加大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执法,对重大、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查办。开展现场监察430余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720余人次。其中: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70场(次),减排项目现场监察50场(次),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128场(次),涉危重企业现场监察52 场(次),其他现场监察130 场(次)。对64 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89份,其中: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限制生产1件。处罚金额429.46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16万元,已缴纳95万元,241.0782万元强制执行中,剩余93.3905万元尚在法定执行期限内,1件行政处罚案件向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曲靖市环保局于20xx年10月24日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曲环复〔20xx〕21号),作出维持麒麟区环保局(麒区环罚字〔20xx〕019号)决定,维持麒麟区环保局《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曲环费字〔2015〕000145号),20xx年,辖区无环境安全隐患责任事故。二是辖区环境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政办〔2015〕99号)要求,将麒麟区监管区域涉及的14个镇(街道)划分为三个监管网格,分成三个监察组,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辖区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20家,采取软件摇号方式随机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对辖区107家一般性污染源至少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三是抓好投诉、纠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信访渠道,通过微信、微博、12369热线电话等渠道处理投诉案件222件,其中:涉及水环境问题26件、大气环境问题115件、声环境问题74件,辐射环境问题4件,其他环境问题3件,调查处理率为100%。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共7件,承办6件,协办1件,其中:人大建议意见2件,所办理件的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中高考期间,启动绿色护考行动,检查各类建筑工地 7家,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 8余台次,处理噪音扰民问题40余件,接办举报投诉 92 起,均得到及时依法查处,查处理率100%。四是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20xx年,收缴排污费 262.06931万元,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财政。

7.抓实环境监测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常抓质量管控,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一是完成地表水监测22个断面29个监测项目,上报监测数据2456个,20xx年辖区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基本稳定。二是完成20个点位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上报监测数据2400个,20xx年曲靖中心城区功能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三是完成点位62个总长74.554km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上报监测数据890个,20xx年昼间噪声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路段分布状况,评价达到好的道路比例占到95.2%,评价达到较好的道路比例占到4.8%,其余评价比例为0%。完成123个点位69.1875Km2,涵盖1、2、3类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上报监测数据861个,20xx年曲靖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3 dB(A),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昼间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四是完成辖区空气自动站监测,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等6项指标监测。一季度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90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为98.9%;二季度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87天,轻度污染4天,优良率为90.3%,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三季度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92天,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四季度截止11月30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61天,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五是完成1家国控污水处理厂、2家国控废气污染源、6家重点减排项目、2家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六是完成辖内潇湘江王家桥断面、潇湘江潇湘新区断面(潇湘江上游)、南盘江老吴大桥(出境断面)、篆长河石头寨(出境断面)以及南盘江三孔桥(入境断面)五个地表水断面河长制考核监测监测,监测指标22项,获得监测数据1344个,20xx年,河长制及市控各断面的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七是完成环境管理服务监测。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20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监测6期,纠纷信访监测及环境管理部门临时指令性监测117期。八是做好县域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及监测统计工作。完成117期指令及监督性监测、45期委托检测,采集水样1439个、噪声源监测点位682个、固定源废气样品596个、环境空气样品576个,总的样品量为3293个。出具各类监测报告486期,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0384个。完成辖区地表水监测、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督性监测、重点河流河长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各类环境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111份11314个监测数据,其中:监督性监测报告78份7950个监测数据,委托性监测报告49份3039个数据,比对监测报告6份325个数据。

8.落实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目标任务。一是按照《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完成2015年、20xx年考核工作自查报告、自查软件资料系统、有关指标及证明材料、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三大类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完成软件填报所需36项资料、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监测报告等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数据录入、文本上报。二是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核查汇报材料、档案台账、现场准备等工作,于3月17日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现场核查。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云环通〔20xx〕81号),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向好”的态势:其中,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好”的有5个;“轻微变好”的有15个;“轻微变差”的有5个; “一般变差”的有3个;“基本稳定”的有101个。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三是依据《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注重日常工作中资料档案的收集,做好迎接2017年考核的准备工作。

9.落实好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督查云南期间共办理环保督查组转办件31件,其中重复举报案件11件,办结率100%;办理省级督办案件1件,查处率100%。办理市级督办案件1件,对3家采石场和1家骨粒生产厂(曲靖金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处率100%。

10.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为切实解决曲靖城南片区城市生活污水问题,由曲靖宇禾水业有限公司投资24856.7万元,新建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xx年9月27日对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批复。二是把“启动南盘江综合治理和保护工程”列入全区“狠抓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南盘江(麒麟段)流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计划20xx~2018年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3.39亿元,拟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88亿元。目前,11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已委托省环科院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获发改部门相关批复。20xx年优先申报桂花河、九龙河、北门河、竹园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项目,截止11月,桂华河污染治理项目资金1500万已到区级财政。

11.推进生态文明区建设工作。一是推进省级文明区创建工作。围绕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6大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协调,分解落实责任,完成省级生态区创建规划文本基础性材料的收缴工作,委托省环科院抓紧编制麒麟区省级生态区创建规划。二是推进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东山镇、越州镇、三宝街道和潇湘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创建申报工作,配合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开展创建申报环境保护规划修编、技术支撑材料、工作总结、图片等资料的编制,督促落实完成好各项创建设指标。目前,四个镇(街道)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区申报材料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和公示,待环保部予以命名。积极协助越州镇、三宝街道、潇湘街道21个村(居)委会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被曲靖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三是巩固创建成果,抓好绿色单位复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已取得省级绿色称号的.17家单位实施复查,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创建工作的持久性和长效性,提高绿色创建单位在社会影响力。同时,对去年年底申报的3所学校和10个社区进行了验收考核,13家单位均符合申报创建条件,被分别命名为区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

1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一是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力度,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分别在潇湘街道潇湘水库径流区、东山镇高家村、三宝街道雷家庄社区、东山镇克以黑村委会、越州镇潦浒社区、珠街街道珠街社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申报。六个项目总投资3299.25万元,拟申请中央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1100万元。项目的实施方案已上报到省环保厅待专家技术评审后可进入项目库。二是积极指导和督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20xx年,有3个项目争取到省、市环保专项资金。其中,珠街街道中所、墩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200万元;东山镇高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100万元;珠街街道小河湾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市级资金60万元。同时,指导和督促珠街街道开展西海、涌泉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该项目方案调整已经通过市环保局审查批复,目前正在施工,预计年内可以完工。

13.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启动“20xx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年”,广泛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指南”、“生活方式绿色化行为准则”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000份,悬挂宣传标语45条,接受公众环保咨询200余人。免费为区四班子领导,区直相关部门、镇(街道)党委政府及环保所,辖区重点企业征订《中国环境报》。

四、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认识不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二是少数干部职工服务企业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办事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污染减排工作困难多。全区工业企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工业比重大,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老企业多,环保设施落后,污染防治水平较低;经济总量、城镇人口和能源消费持续增长,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刚性增加;农村种、养殖业产生大量废弃物,农药、化肥的长期使用,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江河、水库,威胁着环境安全,增加了防范压力。五是环境治理协调机制难。环境保护工作从不认识、不需要、不重视变为过度地被“社会重视”,法律法规要求高,人民群众期望值大,一旦有环境问题,责任全部归咎于环保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部门责权交叉矛盾突出,工作协调难。六是环境监管压力大。环保能力建设薄弱,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滞后,技术装备落后,应急保障和应对能力不足;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较差。人员不足,保障不足,监管工作全覆盖十分困难。?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对我局在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进行广泛宣传,使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和理解。

(二)进一步优化测评体制,使测评机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不断改进测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意见箱、信函等多种方式开展测评工作,通过测评,找问题、找差距,及时进行整改,并严格运用测评结果,实行测评结果与目标考核和单位、个人评先创优捆绑,实现责、权、利挂钩,奖、惩、罚兑现。

(三)分解目标任务,让科、室、站、队将转变工作作风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将深入持续地把各年度作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部门,与全局中心工作相结合,形成层层落实、环环紧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对各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的督查力度,规范行政行为。注重规范行政与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相结合、配套完善政策措施与狠抓工作落实相结合,通过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各科、室、站、队及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振奋工作状态,及时查处在工作中发生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的问题,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制约。

(五)加强与企业联络,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聘请企业联络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倾听企业的呼声,上门为企业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六)畅通诉求渠道,严格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坚持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对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投诉、投诉电话、以及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热忱为群众服务,使投诉者带着怨气来、怀着满意归。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在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我局将乘势而上,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转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使各项工作让企业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率、一流的形象展示环保风采。

第三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认真组织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开展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州委“1+3+3”发展体系深度融合、与创建“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深度融合,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筑牢绿色屏障,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抓住重点、破解难题,环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保责任不断压实,统一监管持续发力。坚持把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作为绿色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加强压力传导和宣传呼吁。一是着力构建“大环保”格局。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在全州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监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在“环保网格化监管机制”基础上,报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黔西南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主体职责,合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二是着力强化环保督政问效。强化环境质量通报预警约谈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扭转环境质量下滑的被动局面。第一、二季度,分别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排位在全省60位以后的兴义市、贞丰县、晴隆县、望谟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地方政府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污染联防联治管控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联合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4次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州通报并纳入“党建约谈”内容。以环保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组织环保明察暗访3次,向各县(市、区)及州直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63份,督办各类环境问题200余件。三是着力统筹环保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将年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推进及通报、督办等措施,统筹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十二件环保实事”、“环保攻坚行动”、“环保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共淘汰燃煤锅炉30台39.98蒸吨,超任务数172%;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超任务1座;提前完成20xx年提标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的任务;兴义市清水河、威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工业渣场封场2个、建成标准化渣场3个,完成年度任务;万峰湖生态治理项目任务10个全部完成。四是着力营造环境保护氛围。把宣传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作为长期要务,深入开展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四进”活动,发放《生态文明宣传“十进”系列》、《携手共建生态文明》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环保宣传投入,拓展以专题学习、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考试、大型宣传活动等多方位宣传模式和以微信、电视媒体、网络等多平台宣传模式,制作《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美丽黔西南》环保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在州内各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增强公众绿色发展意识,营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良好氛围。

(二)突出环保问题导向,攻坚行动成效明显。坚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措施,聚焦“黑烟囱、黑废水、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和项目环评遗留问题,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城乡生活垃圾和扬尘污染严重、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不足、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滞后等六大方面的环境突出问题,从今年9月起,在全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强化目标任务。报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黔西南州20xx年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目标、定步骤、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全方位谋划好攻坚行动作战“战术”。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战”,各有关副州长分别“领战”实施,确保组织有力。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工作目标任务未能全面完成的县(市、试验区)和州直牵头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均不能参与各项评先选优。四是强化督促整改。先后向各县(市)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和州直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61份,督办要求整改问题200余项。五是强化任务落实。百日攻坚行动中,共打击黑烟囱企业34家、黑废水企业25家、黑废渣企业11家、黑废油企业67家、黑数据企业3家、黑名单企业4家,妥善化解“项目环评”遗留问题202个,环保“风暴”真正刮痛、刮醒“六黑企业”,环保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共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投用、发挥功效,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2座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4座在建。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巡查巡检,查处违规建筑工地79个、渣土车122辆。党政机关率先淘汰公务黄标车288辆,州、县先后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全年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27辆(其中黄标车3258辆)。

(三)策应发展积极作为,环保改革稳步推进。坚持把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作为绿色发展的硬任务,全面落实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争取上级环保资金不断突破。积极“跑部跑厅”汇报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助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万峰湖治理在2015年获得200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因项目实施绩效较好,今年再获1.2634亿元中央资金支持。20xx年,共争取上级各类环保资金1.7亿元,是2015年争取资金量的3倍以上,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二是严格把关,守住生态底线。在空间上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行业上守住排放总量、项目上守住环境准入标准,为我州“大山地旅游”战略提供环境支撑和发展引擎。一方面,坚持污染物“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原则,把住环保关,防止准入“门槛”过低带来风险,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和污染“上山下乡”。今年来,对选址不合理、存在环境隐患等制约因素的6个建设项目进行退件处理,不予审批。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涉嫌盗用环评资质的3家公司,依法撤销对其出具的环评批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其盗用资质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另一方面,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一律开设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做到既为绿色发展扩增量,又为生态文明建设负面清单减存量。三是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下发了《黔西南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xx年本)》,除法律法规明规定由州及州以上环保部门审批权限外的全部下放县级环保部门审批,取消项目建成后试生产(试运行)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审批等环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环评豁免管理,真正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制定印发《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突出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和属地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地方接得住、管得好。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050个(州级16个,县级1034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70个。

(四)监管执法坚强有力,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坚持把铁腕治污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加强环保法治建设。一是完善环保执法机制。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环保司法联动。与安顺、六盘水、黔南及云南曲靖、广西百色等周边市州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开展污染跨界联防联治。二是从严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成效,全面推进环保“大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风暴”执法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7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183件,处罚金额624.3万元),运用新《环保法》配套措施处理案件90件(其中:限产停产71件、按日计罚2件处罚款1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件18人、查封扣押1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司法1件),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强力震慑,“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得到扭转,我州20xx年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环境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分别获全省第一、全省第三的好成绩。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按期完成整改,通过复核摘牌,115项具体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征收排污费2104万元,稽查追缴煤炭排污费338万元。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积极化解突出环境信访案件209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积极融入“大安全”发展体系,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修订《黔西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贵州宜化贵州兴化公司环境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执法、环境应急处置州市联动“三合一”应急体系。四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出台《黔西南州环境污染举报奖惩制度(试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风险管控。对全州55家核技术项目利用单位进行年度核辐射安全评估,督促落实整改意见25条。办理辐射项目环评审批29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3个。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71家,正常产生危废的64家单位,54家达标,10家基本达标,达标率为95%;正常经营危废的3家单位全部达标。五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监测。对25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对重点企业30套废水、16套废气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全年监督性监测完成率100%,监测结果公布率100%,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99.6%、公布率100%。

(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巩固加强。坚持把治污防污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有效支撑,认真落实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个“十条”。在水污染治理上,加快万峰湖、马岭河等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进程,加强与周边市州合作,建立南北盘江、红水河“两江一河”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和生态修复区域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治污。在对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的基础上,延伸对流域一二级支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河长制”管理,我州2014和2015年连续两年“河长制”管理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全州150个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1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全州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已开展监测的3个地级、11个县级、71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主要河流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重要湖库万峰湖2条垂线水质均达规定功能类别。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整治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黄标车等污染源,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将PM2.5浓度纳入县市约束性考核指标,对1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下达治理任务。配合公安、质监、农委等部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27辆,淘汰燃煤小锅炉30台,完成127家加油站、1个储油库、122台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制定《黔西南州露天焚烧管理办法》,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严控秸秆焚烧污染。全州县城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99%以上,综合指数为2.84,在全省综合测评考核排第4位。在土壤污染治理上,启动黔西南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土地分类管理,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申报和储备。选取典型区域进行布点监测,全州范围内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基础点位37个、特定点位60个、背景点位6个,初步建成我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成义龙试验区红星工业园区、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共10个土壤风险点位土壤监测工作。在生态示范创建上,以创建“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为抓手,坚持项目带动,实施“环保扶贫工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生态环保资金1.7亿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为主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行动计划,认真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三级”联创工作,共申报获省级命名生态镇11个,比上年增加8个,命名创建生态村16个,比上年增加9个。创建命名州级生态示范镇10个、州级生态示范村45个。兴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指标完成25项,基本完成1项,已申请省环保厅进行预评估。扎实开展册亨县、望谟县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监测,实现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17236万元(望谟县9423万元、册亨县7813万元)。

(六)党风廉政从严从实,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坚持把环保队伍建设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研究修订了《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共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48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做到了“承诺书”、 “责任书” 签字背书全覆盖。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正反典型案例,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同时,以典型案例为鉴,时刻绷紧廉政“红线”,坚守约束“底线”,筑牢阵地“防线”。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以约谈常态化为抓手,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和“四位一体”干部管理机制,全局职工“六大纪律”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xx年,全局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在环保能力建设方面,州级财政对环境监管执法经费和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分别预算100万元给予保障。州委从我局考察提拔副处长级干部1名,我局组织考察提拔任用副科级干部3名、聘用高级工程师3名。报省环保厅批准,引进环保专业人才6名,环保队伍编制、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主动融入“大统战”体系,选派了3名优秀干部到环境保护部挂职锻炼,落实试验区干部挂任职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部对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挂职干部大力向上宣传推介黔西南工作。州级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得到保障和改善,环境监测1个二级站、5个三级站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州环境监测站、兴仁县、安龙县等3个重金属实验室建成。普安县、册亨县、义龙试验区、晴隆县加快推进监测站房建设。环境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地区地级以下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环保部立项并获30万元资金支持,《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课题获省级资金10万元支持,《风景区负氧离子研究》、《万峰湖富营养化研究》2个课题获州科技项目立项并获15万元资金支持。

二、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清醒认识环保工作新形势

20xx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有了较大进步,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等历史原因,许多薄弱环节仍然不容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问题仍较突出,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仍较突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运不完善,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有的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自觉守法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不够,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进行多次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产能增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加,在不利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企业即便实现达标排放,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环保部门自说自话、自干自活、自怨自艾、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和协调不够。环保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普遍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是当前环保部门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日慎一日,如履薄冰,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措施,精心谋划,实现环境保护弯道取直

20xx年环保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紧紧围绕“五个绿色”做文章,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补齐生态“短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强化环保督政,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的落实问题为导向,环保职责从以查企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倒逼决策者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倒逼决策者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和追责力度,形成环保问责和打击环境违法的双高压态势。做好迎接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二)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着力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一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能源、交通、工业、畜牧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产业规划环评。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区、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督查。三是坚决打击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和新《环评法》规定严厉处罚,重点加强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强化污染防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河长制”,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抓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万峰湖治理项目实施。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整治,深入推进马岭河等重点流域重点支流整治。按季公布全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排名,对不达标的,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区域限批。积极配合水务、住建等部门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加大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加密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情况,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深入推进工业废渣整治,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督促完成3个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任务。四是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强化法制保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动态更新环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依法公告实施。二是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涉危涉重领域环境犯罪行为、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以及自动监控数据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巩固司法联动成果。三是持续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防护评估,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五)强化生态修复,协同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完成10个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创建任务。以建制村为单元,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二是根据十二件环保实事、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攻坚行动等,明确环保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在行政审批环节开设“绿色通道”,会同、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方案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所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六)强化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风肃纪。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化作风治理,驰而不息纠“四风”。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行政审批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党建约谈.行动培训”,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环保干部约谈常态化,强化“不想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进一步打造“制度铁笼”,以制度明责任,以制度促落实,强化“不能腐”的制度保障机制;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案件查办,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强化“不敢腐”的纪律惩诫机制。突出问责导向,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一、着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经济运行突显新常态。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街道上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做好平台搭建、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各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改善,区域经济保持了平稳向好发展态势。1-10月,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3.93亿元,同比增长负2.74%;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43.5亿元,同比增长0.075%,实现利润总额16.45亿元,同比增长4.60%。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8.3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97.66%。完成正常性税收收入17.96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7%;完成引进三产税收312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73%;完成新增三产税收435.7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29%。

转型升级迈上新台阶。坚持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并举,抓好产业链衔接度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产业基地发展迅速。目前基地入驻企业23家共43个项目,总投资7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1亿元,数控机床、注塑机械、电气机械和新能源装备等为主导的产业集聚效应初具规模,截止10月,基地实现工业产值106亿元,税收7亿元,并成功创建全市唯一“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工业转型力度加大,“机器换人”、“腾笼换鸟”及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有效实施,完成“小升规”入库培育企业51家,培育“鸿鹄”计划入选企业3家,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二次开发,促进8宗3.4万平方米闲置厂房重新利用,5家低产田企业实现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亩。

招商选资取得新进展。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充分整合区域招商资源,继续深化“部门+园区”招商模式,加快形成区级招商部门统筹、街道园区联动、社会资源参与的大招商格局。建立健全重大重大项目引进、跟踪服务和限时落地制度,形成招商工作强大合力。以现代物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为招商重点,综合运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虚拟招商等方式,以企引企、以商联商,不断丰富区域经济业态。截止目前,累计引进企业203家,注册资金达8.93亿元,包括一产企业3家,二产企业77家,三产企业123家,其中1000万元以上18家,新增亿元企业1家。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坚持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密集深入企业,动态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形成稳增长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注重创新驱动,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改与新产品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截止目前,韵升机芯、广源纺织等4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斯达弗液压传动系统开发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完成发明专利申请207项、实现专利授权443项,海天、贝发等企业成为专利大户。加快人才引进、培育与集聚,强调高校及科研院所支持,搭建北京大学博士生产学研合作平台,实现区域人才、资源与成果共享。强化节能减排,坚定不移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低、小、散”企业梯度转移,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区域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55%。

二、着力落实省市区一系列重点工作

征迁安置稳步推进。街道全力做好历年项目扫尾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大地块交付力度,做好开工建设保障。在拆迁方面,截止11月,已累计完成拆迁36162㎡,其中拆迁住宅22户,面积4743㎡;非住宅签订协议6份,签约面积25564㎡;拆除临时建筑41户,面积5855㎡。任家地块、渡头董村绕城高速、江邵线改造、东岗碶新农村等拆迁扫尾项目顺利清零,小浃江片区黄山路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坟头乐老年房地块的交地工作,做好甬江南岸滨江大道建设前期调查工作。在征地方面,全年应征土地33亩,目前已新征用土地共计15.41亩,发生征地协议4个,完成经十二路坟墓迁移280余座。在安置方面,顺利完成长山地块水木轩、陈山地块菁华园及滨海府国有商品房安置工作,涉及6个村563户。建设坟头乐老年解困房已完工,新立村228套老年房建设工程完成招投标已开工。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完成61户157人移民土地承包、股份入社工作。

“三改一拆”深入攻坚,深入推进涉水违建、占压管线等十二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村“一户多宅”、城镇危旧房屋管理等整治力度,有序推进辖区企业闲置厂房改造,截止11月,已处置违章建筑148户24.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135.46%,改造旧厂房34051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133.33%。加大新建违法建筑防控体系建设,本着“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积极争创“无违建街道”,相继出台《小港街道“无违建街道”(2015-2017)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实行“新增违建”处置报告制的通知》,累计发现各类新增违法建筑31处5228平方米,已全部予以拆除。

“五水共治”铁腕整治。深化落实河长责任制,坚持“一河一长、一河一策”,全面覆盖区域内90条河道,促进河长制体系化。加大涉河违章查处力度,累计清除河道两侧违法占绿50处6万余平方米。强化“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理念,今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12个,其中续建5个,新增7个。截至目前,2个村完成整治、6个村污水治理、4个村前期准备工作;启动7个工业区块截污工程,3个村已完工;2个正在施工中,预计年底完工;丁家山、姚墅工业区块已完成前期准备。持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电镀中心污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城镇片区截污及经三路污水管网接入工程完成方案设计会审工作。继续推进小浃江水系整治工程,四期完成85%工程量,五期正在抓紧施工,小浃江水质达到IV类,好于上游鄞州水质。

“两路两侧”动真碰硬。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认识,按照省市区总体部署,街道成立“两路两侧”工作班子,建立监督巡查、难点会商、定期例会、工作考核等四项制度,紧盯专项整治点位,切实克服“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量大面广、历史遗留等实际困难,通过排查底数,倒排时限、专人包案等措施,提升区域整体形象。截止目前,7项省定任务28项市定任务也将于11月底全部完成。截止11月,112处整治点位已完成103处,完成任务数91.96%。其中,省定任务7处和市定任务28处已全部整治完成,区定任务77处已完成整治68处,剩余整治点位也将于12月初全部完成。

三、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重大项目进展良好。加快推进滨江汽车4S城、华生国际家居广场二期等项目建设,目前滨江汽车城已落户汽车4s店16家,其中上海大众、荣威、五菱、别克等4家已对外营业,奔驰4S店计划12月正式开业,保时捷、宝马等高端品牌入驻待建,园区内基础设施正在全面推进;华生二期紧扣新立地块拆迁进度正在建设中。孔墅渣土中转场完成方案设计、渣土处理初步主费用估算及总平布局。轻轨2号线、油管改迁移位、小港医院三期项目、小浃江商业综合体、滨江文化中心等前期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区面积持续扩大,由红联老城区向南拓展,面积由3.8平方公里拓展到1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集聚和辐射能级逐步提高。积极推进路网、绿网体系建设,谢墅小学配套道路、姚墅军民共建路、兴邵公路1号桥改建、石龙线道路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等项目顺利完工。加快渡口新村及陈家塘老小区改造,整治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计划年前完工。振兴小区等5个老小区改造工程进入结算审核阶段。启动新民村老年公寓改造工程,完成预算编制审核等前期工作。江山九九、滨海府等房地产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小浃江景观工程初具雏形,城区品位和形象明显提升。

美丽乡村有序推进。突出“一村一品、一户一韵”规划理念,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姚张村新农村建设进展迅速,房屋墙面弹涂、屋脊修补、绿化提升及停车场工程等顺利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完成50%工程量。“一事一议”有序落实,新棉、五盟、合兴等小公园验收完成,下邵、新权农贸市场已立项或开工。投入27万元资金,继续开展对6个村的见缝插绿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贯彻“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北仑”行动计划,坚持以“抓提升、抓美化、抓细节”为着力点,重点攻坚“脏乱差”突出村,实现“四无”整治目标,目前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农业产业化加快提升。充分发挥街道农业产业、山水资源和地理区位等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和整合,粮食生产、生猪、家禽、水产品种养殖产量逐年提升;进一步扩大以“丁家山”葡萄为主体的影响力,带动农民增收创收积极性。今年全街道葡萄种植面积达到3400余亩。新棉都市农业精品园完成设施大棚的搭建、项目招租,部分精品水果已有产出。潜龙水生植物园完成绿化水草种植;杜鹃研发中心开始杜鹃培育工作;鲍家洋村月亮边蔬果专业合作社完成四季蔬果种植。“红阳猕猴桃”引进示范推广精品园项目进入稳产期,今年产量达4万余斤,比去年增产六倍,辐射效应显著。

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强势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区创建现场验收。启动内河水质提升行动,完成河道清淤、水系沟通三年计划任务,合兴村高俞大河、新立村庙江河等生态河道整治工程通过验收,甬江塘绿化、大石门经十二路河道绿化及钦寸水库移民房河道水环境整治顺利完成。继续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实行动态保洁,跨镇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全面落实扬尘、机动车尾气、有机废气等污染整治要求,完成区定黄标车淘汰计划,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大于75%。积极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工作,申报市级森林村庄2个,完成方前村和顾家桥村林地抚育共1400亩,加强林地保护利用。配合做好枫林生活垃圾焚烧厂关停工作,全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滨江都市田园休闲区谋划实施。积极推进滨江都市田园休闲区建设,按照“以自然生态保护为核心、以农业旅游增值为导向、宜农、宜游”的目标,着力打造全区生态文明的“桥头堡”。首期规划重点为下邵片区和江南路两侧11个村,总面积为12.28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休闲区第三稿会审,结合滨江新城指挥部水生态规划设计,预计2016年初可以完成具体操作方案。节点项目方面,“水.果.花”及体验休闲为主题稳步凸显,合兴区块新农村建设基本成型,水上旅游休闲项目、蔬果花卉产业基地及农业观光体验基地不断完善,今年起,已列入宁波市“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工程。

四、着力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持续强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鼓励自主创业,累计新增就业2537人,新增就业岗位2152个。土保转社保业务有序开展,社会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完善社会救助机制,落实扶贫帮困各项政策,加强对农村困难户的救助,1—10月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累计筹得善款56万余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街道福利院管理,严格各项制度,重视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街道“三无”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和院务挂钩。完成1家AAA级、6家AA级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创建,兴岙村薛教远被评为“全国百名最美敬老志愿者”强化殡葬管理工作,规范迁移坟墓进公墓地手续,杜绝先建后批和违规建墓现象,继续实施生态方式安葬逝者骨灰奖励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公共服务统筹优化。坚持教育优先,修正出台2015年教育奖励政策。启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加强名优骨干教师培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浃江幼儿园、谢墅幼儿园9月正式开园,做好红联幼儿园过渡工作,配合做好长山幼儿园前期工作,有效缓解辖区适龄孩子入学难问题,力争年底成功创建市级“学前教育示范街道”。全面实施外来务工子女积分入学资格查验,累计查验合格542人。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按照14个区块的社区布局,统筹整合各类服务,目前58个服务项目全部下放到村;计生服务教育有序开展,截止目前街道共出生279人,计划外出生控制在2‰以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性别比整治专项行动,查封性别鉴定非法窝点2处,新建2个村婚育文化园。完善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区域市场化保洁村达90%以上,超额完成区献血办考核献血量,完成复评省级卫生村1家,区级卫生村4家。

区域文化繁荣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发展企业、社区和乡村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心组织第三届小港“葡萄节”盛会,着重打造“钱老师故事会”,打响“小蜗牛”亲子阅读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举办“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图片展。着力培育龙舟文化,相继举办下邵区域龙舟赛,承办北仑区首届“秀美浃江”龙舟赛等活动,吸引上万名居民前来观看,并引起国内媒体的高度关注。深挖“浃江文化”,召开小浃江文化研讨会,有效传承民间文化。加强文明创建长效化、常态化步伐,深化志愿者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深入推进兴岙村文明创建,推选宁波好人3人,谢墅社区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春泥团队”。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建立街道微信公众发布平台;深化“乡贤驻堂”制度,建立“一堂一乡贤”工作体系,继续推进文化礼堂建设,鲍家洋、红联社区文化礼堂相继建成。今年4月,全省召开文化礼堂现场推进会,小港作为全省唯一一个街道在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城区管理提质增效。着眼于城区品质品位提升,借力智慧城管驱动,强化精细管理,推动城市管建融合步伐。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区城管局完成1318项执法类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探索建立网格化智慧城管分中心,聚焦城区核心地块,加强综合执法与环卫保洁、市政管理、园林养护等工作有机结合,科学配置运作,完善资源共享,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稳步推进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加大对户外广告、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在视觉上达到整体统一。推动街道垃圾转运系统提升,从源头上破解“垃圾围城”难题。深化建筑渣土、流动摊贩等联合治理行动,推进街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和标识路牌规范化,强化拆后土地使用管理。截止目前,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72起。先后完成渡口路、振兴路、江南公路、小浃江路灯10余条主干道的路面及市政设施维修工作,解决周边校企、村庄的安全隐患问题。

五、着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和完善2015年度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党工委共约谈班子成员13名,组织集体廉政谈话2次,并对18名村书记、4名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或廉政谈话。积极打造廉政文化新亮点,红联社区朝阳花宣讲团“廉政活动”套餐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宣传。深化“清风督查”评价模式,推行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与“廉情指数”评估、村干部廉政激励金相挂钩,加大“送纪下村”力度,抓好“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标后决算资金等环节“廉情会审”,加大村级小型工程变更“先斩后奏”等现象核查力度,截止目前,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了77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涉及交易金额约7084万元,其中街道本级36个,村级41个,共节约资金390.44万元,增收资金425.98万元。

抓深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挥街道党工委核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实施村、社区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强化基层支部书记主业意识。率先推行农村党务工作清单制度,明确农村党务工作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抓好2个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实施党建“强基固元”工程,排摸出10个“准”软弱落后党组织进行巩固提升。积极优化区域化党建统筹工作,14个区域化党建区块基本形成,“三位一体”构架进一步完善,探索建立区域党建联合体,着力破解全域城市化背景下城郊社区利益交织、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难题。联合区委党校共同举办首届村官读书班,采取小班化教学,创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混合培养的教育机制。坚持深化村级后备干部“体外培育、体内开花”模式,继续开展村级班子动态评估,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为2016年村级组织集中换届的顺利进行夯实基础。

抓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八规六禁”等制度,抓好机关及基层作风效能建设,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查处违规工作人员20余人。着力建设一支“敢担当、有作为”的基层干部队伍,从抓先进激励和软弱帮扶两头着手,旗帜鲜明地树立起奖励先进的导向。坚持选派干部到支大支重、三改一拆、矛盾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急难险重的岗位进行锻炼,加大干部多岗位锻炼力度。扎实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强化干部住夜,推行联村干部到所联村任“党支部第一副书记”制度,深化联村干部履职清单,实现了联村工作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行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完善临聘人员工资制度;强化执纪问责执行力,加大办案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一年来,工青妇、关心下一代、残疾人、慈善、武装、统计、档案、保密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全街道上下心齐气顺、政通人和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巩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矛盾,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还较为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仍需不断增强;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城市形象和品位仍需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考验,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政府自身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干事创业能力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工作抓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4】

一、我市省骨干河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省骨干河道11条,分别为流域性骨干河道长江,区域性骨干河道季黄河、夏仕港,重要跨县河道靖泰界河,重要县域河道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

我市东南西三面环江,境内长江岸线长52.3km;闸外江港堤防长95.69km,其中主江堤50.653km,港堤45.037km。沿江共建有通江涵、闸、站140座,其中节制闸34座,套闸2座,涵洞91座;穿江、港堤排涝站13座。我市境内港道密布,沟河纵横,现有港道95条,多为南北走向,沟通长江。其中夏仕港为通南地区引排河道之一,长13公里, 沿线建有涵洞49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9座;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组成全市“六竖一横”骨干水系,总长123公里。其中夹港长14公里,涵洞60座,排涝泵站3座;上六圩港长16公里,涵洞59

座,水闸1座,提排泵站24座;下六圩港长17公里,涵洞92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69座;十圩港长22公里,涵洞54座,提排泵站17座;罗家桥港长18公里,涵洞25座,提排泵站5座;安宁港长10公里,涵洞13座,提排泵站2座;横港长26公里,涵洞2座,水闸10座,提水泵站9座;季黄河长15.2公里;靖泰界河长53.4公里,涵洞41座,水闸9座,提排泵站11座。

二、推行“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方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今年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及时对11条省骨干河道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制定了河长工作职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扎实开展11条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

2.不断完善河道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制订《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办法,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标准、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使河道管护做到有章可循。修订完善河道保洁、工程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并便于操作。二是基本建立全市河道管护网络。明确市堤防管理所、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为流域性河道长江的管

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为一、二级河道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通过签订管护责任状、协议书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委托10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对全市一、二级河道进行管护。全市共落实骨干河道管理人员42人、堤防、河道保洁人员61人,巡逻艇1艘,保洁船8艘。三是落实配套保障资金。2014年,我市共落实省骨干河道和一、二级河道长效管理资金228万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386.9万元。四是全面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截止2014年11月底,已按照考核内容完成11条省骨干河道“一河一档”的编制工作。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管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管护归档需求,加强巡查日记等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管护资料日趋完备。

3.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坚持“五无”管理

河道管护必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坡石驳挡土墙无杂草,无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耕翻种植,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乱扔,栏杆无藤蔓牵游;河道内无未达标的污水、废水排放;河道出水口流水畅通;河道工程设施(如栏杆、挡土墙、台阶、宣传牌等)无损坏,启闭机械运转正常等。

4.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市对镇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知督查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杀回马枪式复核相结合。市水利局定期对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市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单位积极推进“日巡、月评、季考”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管护报酬挂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实行末位淘汰制,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辞退,有力的促进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三、“河长制”管理实施的效果

1.长江堤防管理力度加大

2014年共制止、拆除违章搭建26起、清除江堤堆放物8处,开展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整治52次,实施24家单位擅自占用江堤防汛通道整治,清除耕翻种植220亩,清理内坡杂树杂草166亩,清除坟包、坟头227个,蓄意破坏江堤林木、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对我市33.4km白蚁危害段全面治理,重点治理段3260米,共清杂110556平方米,设置引诱坑18667个,引诱桩1352处,埋设灭蚁药20000包,查找到地面指示物地碳棒12处,挖除成年蚁巢5处,实施上九圩港至合兴港段1280米的堤防灌浆,灌浆累计进尺3584米孔,解决白蚁危害、堤防窨潮渗漏等隐患。

2.河道管理有效加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省骨干河道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建立农村河道“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和“河长制”互补机制,全市河道实现“无盲点、全覆盖、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大了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村民随意向河道抛投秸秆情况。清除城区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650吨、杂草1500吨,打捞漂浮物2400吨,清理出水口28个,查处违章违规行为14起、损坏河道公共设施8起,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开乱挖10起。

3.依法治水工作扎实推进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起,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65次,拆除非法采砂船的采砂设施5条,抓获不按规定停靠的采砂船只5条,处理4条非法采砂船只,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势头。

4.水资源管理严格有效

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紧扣三条红线,创新举措,节水管理取得新突破,饮用水源地顺利达标,水生态建设稳步前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5.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全年组织检查活动29次,整改安全隐患22处,组织35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6.涉水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强化。

今年以来对靖江市上五圩港务、新天地港务、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沿江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闸站、护坡、堤防连接及补偿工程等水利专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水利批复要求建设。组织沿江企业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目前江苏华澄重工有限公司已具备验收条件,正在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七是水情调度卓有成效。重点围绕防汛防旱、“四城同创”加强引排水工作,全年沿江各闸共引水5.72亿立方米,排水14.98亿立方米;十圩闸全年排污3.5亿立方米;下六圩泵站提水0.71亿立方米;城区泵站调水冲污0.63亿立方米,确保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区域河道水质稳定。八是水质监测工作逐步推进。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水质监测工作成为一项基础工作,委托泰州水文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河道水质监测报告,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5】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成立xx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

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

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xx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

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xx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

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

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

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

3、城管分局: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

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4. 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

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

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

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镇主流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6】

市委书记李小豹主持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我市“河长制”有关制度及工作规划,推进今年相关工作。李小豹指出,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萍乡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推动“河(库)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萍乡”。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出席并讲话,市领导潘先贤、聂晓葵、欧阳清新、颜剑彬等出席会议。

李小豹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推进源头治水,坚持从源头上发力,认真排查污染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到位;要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存量”,做好去产能工作,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产能,积极引进高产出、低污染或无污染的企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要推进工程治水,着力推进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认真落实两个“三年计划”,努力把萍乡打造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推进系统治水,坚持上下游同治、河湖同治、干群同治的治水模式。要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铁腕手段推进河流治理。

李小豹强调,“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等重点工作;要坚持统揽全局,加强指挥调度,注重上下游、左右岸的协调和联动,科学调配各方力量;要强化问责,以科学的考核和严格的问责推动“河长制”落到实处。

李江河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和赣江省级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科学谋划“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因河精准施策推进治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提升河库管理水平;要重点破解河库污染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治理,强化系统治理,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要常态化开展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非法采沙、非法设置入河库排污口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河库保护能力;要推进“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库水工程建设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全面增强综合治水效率;要完善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工作落实。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7】

为搞好全区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涉及相关工作的7名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1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同时,要求19个有关乡镇、7个区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兼职环保人员,层层加强对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有关乡镇、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我区积极组织实施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12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率100%;生活垃圾治理项目5个,完成率100%;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屠宰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农村沼气池建设1946口,完成率100%;足额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计投入资金2677.8万元。

1、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任务4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任务,我区对高粱镇、太安乡、同福乡、苏家乡、新店乡等5个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采用厌氧净化和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治理工艺,修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计总投资约1600万元,现正进行主体工程土建施工。

2、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今年我区对石子镇等5个乡镇的场镇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5个乡镇已建成垃圾收集池12个、垃圾库5个、垃圾桶86个、新增垃圾转运车4台、年清运垃圾3654吨,总投资206.3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3、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屠宰治理情况。畜禽养殖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其中治理1户、自然关停1户,总共投入3.2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畜禽屠宰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总共投入3.8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4、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1425口,已完成1946口,共计投入资金875.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6%。

5、河流漂浮物打捞情况。今年我区共计打捞河流漂浮物1386次,打捞水葫芦28536平方米,清理河道长度26.8KM,清理沿河垃圾1254吨,清理淤泥3482立方米,共计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所有乡镇均对河流漂浮物进行了打捞,部分乡镇还固定专人定期对河面进行打捞清理,保证了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8】

11月24日-25日,中央电视台河长制工作采访组在省水利厅陪同下,到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题采访。

采访组听取了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丁万河、徐运新河的管理情况,就河长在河道综合整治、后期管理工作中发挥的协调、督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采访,对我市的河道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市境内河湖水利工程众多,有微山湖、骆马湖2个天然湖泊,中小型水库72座,大沟级以上河道1233条。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被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市”契机,突出河湖长效管护,创新体制机制,搭建管护平台,提高管护效率,落实管护责任,倾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制”管护制度 保障徐州“水更清”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在省规定的97条骨干河道基础上,全市1233条大沟级以上河道、72座中小型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护责任范围。通过在媒体公布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明确河长职责、管护单位、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全市形成协调有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统筹推进、合作治水的联动机制。

为强化河湖长效化管理,在河长制基础上,我市还按照统一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机构、职责、经费和标准,市级成立市区河道管理处,各县(市)区分别成立河道管理所,全市河湖都有专门的'机构监督管理,为长效化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市场化保洁,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把适合市场经济运营的部分全部交由市场参与竞争,招标选择优质企业实施专业化运作,城区河湖管护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了市场化保洁养护全覆盖,农村河道坚持因地制宜、“以河养河”,积极筹措资金,管护效果大大改善。坚持标准化管护,制定了《徐州市河湖保洁质量标准》,实行分等级、标准化养护,主要河湖实现每40分钟巡回保洁一次。推进综合化执法,整合市、县水政执法力量,组建市级水政监察专业大队10个,完善县级大队11个,健全基层中队56个,实现了全市河湖执法范围全覆盖。落实考核化评比,先后制订了徐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市区河道考核办法等,建立市、区、物业公司三级考核制度,并按照考核等次拨付管护资金。

我市先后被列为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市、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市,20xx年先后在水利部召开的全国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全国河长制与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9】

根据省、市、县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XX县“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推进工作,现将半年来我镇河长制推进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下汇报:

环山河又名泥槽河,为嘉陵江的一股支流,起源于马桑垭8社新政镇马桑水库流经林家沟村、九道拐村、柳树店村、七星桥村、朗山寨村、白鹤林村、燕子窝村、安溪潮村、龙滩子村、朝阳桥村、夹马石村、田氏祠村、新云寺村、困牛石、金桥村、埃湾村、四方山村,在石佛岩村九社汇入嘉陵江,经19个村全河长30.4公里。

1、全河段防洪未完全达标;

2、流域内管网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3、污染负荷超过河流自净能力,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

4、河流管养尚未安排专项经费,管养未实现常态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镇、村两级河(段)长责任体系,制定了新政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河长制工作制度。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各村联动。

(二)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四张清单。全面对新政镇境内河流、塘库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库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及时动员部署,推进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新政镇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新政镇所辖河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各河段均安置公示牌进行公示,利用村村响和镇QQ群微信群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普及。

(四)强化河道保护,推进污染治理。按照县河长办要求做到镇级河长对河流进行一周一次的巡查及村(社区)做到一天一次的巡查。在20xx年,我镇累计查处养殖场4处,处理污水口问题3次,“水葫 芦" 打捞专项行动,本年累计出动机械1台次,出动人员4人次,打捞水葫芦0.25吨,本年累计出动机械17台次,出动人员60人次,打捞 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近达6.5吨,整治拦河养鱼装备1次。

我们将按照总河长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明确工作目标,健全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好每一阶段任务,确保环山河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继续完善城镇污染治理设施;重点整治养殖场污水排放及部分村的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二)制定明显的关于河长制工作的标语,并将其置放在人流量较大的江岸两侧。

(三)在新的一年里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工作制度,争取早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任务。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0】

2017年,我局班子成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精诚协作,勇于开拓,全力推进“生态水利、民生水利、安全水利”建设,实现水利水务工作新突破,为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新xx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年累计完成水利水务投资3.2亿元,创历史新高。

一、突出抓好生态水利建设。

一是完成凤鸣漙水源工程。投资3500万元,将水面从原来的30亩扩大到300亩,蓄水量从原来的30万方增加至100万方,在解决北部山区2万亩农田抗旱水源问题的同时,又成为泉城新区东部的一颗生态明珠,有效带动了泉城新区加速东扩。二是完成锦凤溪贯通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开挖拓宽河道4.2公里,新建梯级拦水坝8座,将原来的一条常年干涸的河道打造成为连接凤鸣漙和玉龙湾的一条生态河道,融汇新老城区,实现常年碧水畅流,为xx城区增添了灵动之气。三是完成玉龙湾北段(凤凰泉)改造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开挖凤凰泉100亩,治理河道1.86公里,新建橡胶坝2座,新增蓄水量20万方。工程的完成,将城区北部水系与新城区水系连为一体,变“死水”为“活水”,形成一道亮丽的城市水景观带,彻底改变了城区北部“脏乱差”的灰色印象。四是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工程。投资778万元,疏浚区级和乡级河道7条,30公里,土方59万方;整治16个行政村,河道46 条,汪塘17座,土方44万方,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和谐水环境。五是完成焦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500万元,治理排洪沟2.5公里,新建拦水坝2座,拆建拦水坝3座,增大了流域内的蓄水保土能力,形成生态良性循环。六是加快建设督公湖扩容工程。总投资1.36亿元,目前已完成大坝填筑和泄洪闸建设,正在进行大坝护坡。工程完成后,总库容将由原来的162万方增至485万方,灌溉面积也将由原来的5000亩增加到1.5万亩,极大改善水库水体水质,提升库区生态环境。

二、更加注重民生水利建设。

一是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1298万元,涉及青山泉、紫庄、江庄3个镇以及大吴、潘安湖2个办事处10个行政村,总计2.65万人,百姓已陆续吃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二是实施老不牢河上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773万元,疏浚河道10公里,新建防汛道路6公里等。目前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三是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项目区位于江庄镇、青山泉镇、xx镇和塔山镇,投资2711万元。该工程在今年全省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四是完成206国道北段排水工程。投资200万元,开挖土方10万方,建设暗渠2千米,铺设排水管6千米。此外,先后实施完成投资50万元的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700万元的江庄镇山区水源工程,投资500万元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三、切实加强安全水利建设。

围绕防汛抗旱,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及早开展汛前检查和整改,对河湖堤防、穿堤建筑物、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尤其是针对去年汛期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水毁工程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检查图片及检查记录建档登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同时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和抢险专业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度汛既定目标。

四、大力推进水务建设工作。

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1.24亿元。完成3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铺设配套污水管网53.5公里;区域供水工作稳步推进,完成省区域供水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争取省区域供水资金950万元;先后完成鸿福路东延供水、城区至凤鸣漙风景区供水、206国道绿化供水、府左路南延、马山路南延、体育路等道路供水、新建小区消防管道安装等工程,共计铺设供水管网约45公里;安装和改造户表约1340块;完成青贾线污水管网清淤6公里,城区下水管道清淤30公里,更换窨井盖1152个。

五、着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坚持把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计划进笼子、项目进本子,资金进盘子”,了解掌握最新的水利政策和投资方向,分析研究、科学规划,高质量地做好相应项目的可研编制、上报等前期工作。同时,积极赴部跑省进市,汇报我区水利工作。中小河流重点县规划、老不牢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督公湖扩容工程、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山区水源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等先后获批。

此外,其他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定《关于建立“河长制”管护制度 保障xx“水更清”的意见》,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完成2017年度“河长制”自查考核。全面落实“水更清”行动计划,完成控源截污、水质提升、清淤贯通、生态修复等工程24项。强化水资源管理,申报省级水资源项目4个,圆满完成上缴区政府610万元的水资源费上缴任务。做好南水北调调水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全线通水提供切实保障。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先后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受水区节水配套改造、老不牢河上段治理、督公湖扩容、影山水库、锦凤溪贯通、朝阳渠改造、大中型病闸除险加固等10余项规划,xx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共填报普查表1204张,形成纸质档案117卷,照片档案30张,光盘10张,为水利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全市“水更清”现场会在xx召开。潘安湖成功晋级为国家水利风景区,为全区首家,全市第四家。

六、精心开展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双合同制”,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惩防体系建设逐步深入,重点水利工程督查得到强化。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十条禁令”,树立机关良好风气。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职工多次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水利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成功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来贾开展“建设美丽中国看水利”主题采访活动。积极参加全区元旦健身长跑、“一日捐”、“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圆满完成2017年计划生育的目标任务。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形成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三级信访网络体系,信访件报结率100%。全年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1个,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抓好“四位一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聘请15位责任感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观摩水利工程,发放征求意见表近200份,组织参加“行风热线”节目4期。在全区“四位一体”政风行风评议中,我局名列前茅。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先后荣获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七、不断提高整体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周一、周五学习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同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同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整体政治水平、执政能力和把握大局能力,提高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八、持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工作,交流思想,坚持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集体决策,做到了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集思广益,杜绝一言堂。班子成员之间,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多商量。一年来,局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还存在诸如思路不够开阔、执行效率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发扬成绩,正视不足,将继续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佳绩,以实际成效,开创水利水务事业新局面。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1】

流江河XX段境内河道长12.8公里,流域面积25.2平方公里,涉及余家坝、李家寨、五通嘴等8个村,37个社,辖区内总人口8000余人。

1、按照文件要求我乡成立以党委书记陆华铭同志为组长,乡长龙新同志为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设立以乡党委书记陆华铭同志为总河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分段河长,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乡、村二级“河长”全覆盖。村级河段长负责协助乡级河长掌握相应河流段河长制工作推动情况,向乡级河长和乡河长办公室作出报告;协助乡级河长组织审定相应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协助乡级河长组织实施对相应河流段的管理保护和督导检查;受乡级河长委托,协调解决河流段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成乡级河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设立XX乡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马绍波,成员张斐、何佳负责日常事务的办理,软件资料归档。

按照文件精神,我乡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我乡水环境,完善水治理体质、保障用水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我乡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机制、巡查制度、会议制度。工作机制明确了乡级河长、村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巡查制度明确了乡级河长及村级河长的巡查频次、方式、主要内容,巡查处置以及工作要求。会议制度中制定了总河长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四)制定XX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四张年度工作清单,一河一策保护方案

1、由乡级河长牵头,乡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分级编制、分级负责,分类编制,分步编制、分步实施,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根据河流、水库、堰道管理保护六大主要任务,组织编制了流江河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2、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提出4张年度工作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报乡党委会议审定执行。依据年度工作清单,组织开展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按照河长制巡查制度要求,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4次,村级河长每天至少巡查1次,巡查当天,及时、准确记录巡查情况,填写《XX乡河长制巡查记录表》,保存好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每月至少开展2次乡级河长制联系会、村级河段长碰头会,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按“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的治水目标,一是大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投资750万元的金锅场村、严家桥村两连片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于20xx年12月开工,场镇污水管网整改项目已于上月底实施。二是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建成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乡所有场乡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规范处理;出台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实施方案,关停沿河两岸规模养殖场3家;投入资金26万元,完成全乡河道12万平方米的水葫芦和漂浮物清理打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考核及监督。三是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建立沿河两岸设施农业、规模种养殖等准入制度,严格进行审批;最大程度降低了对河流的污染。

3、在全面摸清全乡河(库)名录、入河排污口位置、污染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完成流江河“一河一档”建档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制定安装河长公示牌3张,全面厘请各级河长、河段长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出台河流经常性保洁维护经费,加大河(库)管理资金保障力度,每年安排资金3万元,全面落实乡村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日常管护、排污监管等;有效保障了管护工作开展需要。

群众垃圾分类处理意识还需进一步引导。

1、深刻认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意义,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继续全力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体系,为维护流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提供保障。

2、乡村两级河长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全程留痕。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继续深化完善辖区内河道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全面制定有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着力推进辖区内河道的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3、继续坚持河长制促进河长管、长护、长治。切实推动制度“真落地”、责任“真落实”,让乡村两级河长切实担负起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责任。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上年底考核,实行“挂图作战、节点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究责任。

4、继续加强部门衔接,落实群众义务监管人。引导热心群众争做河段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小事立整理改,大事定时定则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乡化解”。

5、在上级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完善垃圾、污水科学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2】

一、概述

根据《**县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办字〔20xx〕90号)要求,我县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实施了“河长制”管理模式。我局也立即确定了1名科级干部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并及时上报了县“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河长制”责任单位,环保局积极开展了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

二、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和“水质恶化倒查机制”两项目标任务,经自查自评,均已完成目标任务。

1、**县政府于2014年8月20日出台了《**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办字〔2014〕39号),开展了全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

2、**县环保局于20xx年5月4日制定《20xx年**县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源水质监测工作。

3、**县环保局于20xx年6月14日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

三、做法与成效

1、开展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县于2014年就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制定《**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办字〔2014〕39号)。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公、检、法会同环保、工商、矿管、林业等部门于2014年8月出台了关于从严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县16个乡(镇)在圩镇等人口密集场所、各村委会所在地,特别是小矿产品加工集中地等醒目位置,刷写、悬挂宣传标语和宣传横幅,张贴《通告》,累计张贴303份。二是2014年9月开始我县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单位停止向拟停产整治的污染企业贷款,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工商、公安、供电、矿管、安监、水利等部门于2014年9月底依法取缔了31家无证非法小矿产品加工作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扬眉江流域21家小矿产品加工厂,进行了约谈并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县环保局联合县供电公司和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组成工作组,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8—9日对上述21家小矿产品加工厂采取拆表断电的措施,实行全面停产整改。2015年8月-11月,开展**县大江、小江、章水3大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对21家违法矿产品加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取缔1家家庭作坊式小矿产品加工厂;拆表断电,停产整改19家违法小矿产品加工厂;依法拆除1家非法小矿产品加工厂选矿设施。20xx年对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加强了日常监管,巩固了水质污染整治活动成果,各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河长制”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响应省市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我县制定了《监测工作方案》,按规范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我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有两处,分别在大江、杰坝七星湖断面和扬眉江、龙勾乡东山村断面,水质监测每月开展一次。根据20xx年根据**县国家重点功能示范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断面常年监测平均值符合ⅲ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率100%,氨氮、cod等部分指标浓度低于往年。根据有关监测结果,如出现水质不达标情况,我局将立即启动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认真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找到污染源头并妥善予以处理。

2、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完成了长龙、关田、思顺、过埠、扬眉、龙勾、文英、聂都等8个乡(镇)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以上8个乡(镇)饮用水地10个取水口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日常监管。依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保护区内的群众实行严格的环保措施。禁止修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严格管控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使用,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确保农户保护水源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持续增强。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标识、警告设施和隔离防护工程等建设工作。

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我局于20xx年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局结合环陡水湖农村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序推进,在我县过埠镇(我省首批“百强中心镇”)、横水镇茶滩村、铅厂镇长河坝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第一批新建了5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下一步,随着我县环陡水湖农村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面铺开,我局将对环陡水湖周边11个乡镇内继续新建56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确保城镇生活污水不直接下河。

四、存在的问题

1、水源地保护有待改善。水源地树种结构不够合理,封山育林管护还不够到位,村民在山里生产生活,开荒种粮、种果树,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倒入河里,严重污染饮水水源现象依然存在。

2、历史遗留包袱沉重,影响流域环境质量。我县有色金属的采选有一百年的历史。长期的开采遗留下了大量含重金属的废渣、尾矿、尾砂,大部分没有得到妥善处置,重金属经过淋溶源源不断地进入土壤、水体,影响了流域环境质量。

五、自评结果

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我局主要涉及制定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方案、治理进展及水质情况、水质恶化倒查机制、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等四项目标任务。前两项我县无此项工作,可直接得分,计18分;后两项已完成目标任务,计13分。环保局总自评分31分。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3】

一、“十二五”回顾和20xx年工作总结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事业在六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了重要成绩,为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首先荣获浙江省“大禹杯”金奖、全国水利工作先进集体、浙江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是在全省率先启动“五水共治”。2013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累计完成治水投资554.39亿元,水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全面消除666公里垃圾河,全部完成黑臭河整治471条、573.1公里,新建生态河道583.5公里,新增滨水公园501座,全省八大流域水质最差的鳌江水质由劣五类提升为三类,全市平原河网主要污染物浓度相比2013年降幅近30%。

二是水利投资连续五年全省第一。水利投资力度空前,“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总投入为549.93亿元,完成“十二五”规划投资493.7亿元的111.39%,比“十一五”增长了231.28%,连续五年投资额位列全省第一。

三是防汛防台取得重大胜利。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台,成功防御了“海葵”(20xx年)、“菲特”(2013年)、“苏迪罗”(20xx年)等强台风袭击,最低程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防汛抗台取得重大胜利。

四是珊溪水源保护成为全国典型。从20xx年起,把珊溪水源保护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五年投入16.3亿元,深入开展珊溪水源保护综合整治,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珊溪水源保护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并被收录为中央电视台党员远程教育科教片。

五是滩涂围垦工程突飞猛进。大力推进滩涂围垦造地建设,重点建设了浅滩一期、洞头布袋岙等11项生态围垦工程,围垦面积总计13.4万亩;另有瓯飞一期、龙湾二期、黄岙二期、平阳西湾北片、洞头环岛西片等5个围垦项目18.3万亩在建。

六是水利改革创新屡树典型。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先进做法在全国推广;水利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全国领先;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改革创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五水共治”多项指标名列全省前茅;水利投资再创新高,连续五年位列全省第一;获评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亲近水源地·爱心献库区”公益品牌荣获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温州召开,先进做法在全国推广。

(一)“五水共治”成效显著。全年完成治水投资306.3亿元(计划212.5亿元),完成率达144.1%,各项治水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多项指标名列前茅,建成省级示范生态河道13条,累计治水捐资6.86亿元,环境执法移送公安案件数195件、行政拘留32人、刑事拘留258人,均居全省第一。二是河网水质明显改善,瓯江和飞云江水质稳定在3类水以上,曾经污染最严重的鳌江7月份江口渡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三类;平原河网氨氮、总磷、高锰酸盐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29.7%、30.2%、13.4%。三是创新推出“水岸同治”,以市区温瑞塘河“一环三线”核心区为示范,带动全市“水岸同治”攻坚,打造了一批美丽水乡示范片区,全市各地治水成效得到集中展示。四是全民治水氛围更加浓厚,成立公益环保组织50多家,治水志愿者队伍800多支、成员3万多人,森马集团等一批企业积极投身治水,形成了全民治水的“温州现象”;乐清10万民兵参与治水被央视《焦点访谈》聚焦报道,成为浙江全民治水的先进典型。

(二)重点工程推进顺利。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36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为113.3%;17个省级重大防洪水项目完成投资22.9亿元,完成率106%。其中:“强库”工程完工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工率为100%;“固堤”工程全年完成省计划45公里海塘河堤加固,完成投资24.76亿元,完成率99.89%,已完工30.14公里,完工率67.0%。“扩排”工程完成投资7.78亿元,完成率94.36%。河道综合整治完成215公里,完工率为187%。“围垦”工程完成投资48.27亿元,完成率95.43%。

(三)防汛防台有序有力。今年我市先后经受了“灿鸿”、“苏迪罗”和“杜鹃”等多个台风的严峻考验。特别是在防御“苏迪罗”台风中,面对台风强度强、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等诸多不利因素,市水利局干部奋起防台抢险救灾,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准确调度,使整个防台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灾情发生后,组织抢险队伍350多人次,赶赴平阳、文成等灾区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能力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历次台风期间,全市水库河网共预泄水量2.45亿方,各类水库共拦蓄利用洪水6.45亿方,尤其是在“苏迪罗”期间,珊溪水库拦蓄洪水3.12亿方,极大发挥了水利工程的防洪减灾效益。

(四)“两河”整治提升并重。全市今年计划整治黑臭河35.0公里、深化提升整治146.8公里,截至11月底已分别完成97.2公里、265.1公里,完成率分别为278%、178%。积极组织申报省“清三河”达标县评比,目前我市瓯海区、洞头区和泰顺县已被列为省里“清三河”达标县考核对象。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常态化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若干工作制度的通知》、《温州市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对两河整治工作履职情况的督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常态化。

(五)生态建设深入推进。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扎实推进“13579”建设行动,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135.2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3.7%。全面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考核暂行办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荣获2014年度全省考核第一名。

(六)民生水利持续提升。以发展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为核心,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农业“两区”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截至11月底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67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2.42万亩,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88%、138%。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人口10.23万人,完成率达109%;累计完成投资7280万元,名列全省第二。

(七)围垦造地进展顺利。截至11月底,全市围垦造地累计完成投资53.9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46.18亿元的117%,其中围垦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9.3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5.78亿元的123%;造地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4.6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30.4亿元的114%。在建围垦(促淤)项目共9项实施面积18.3万亩,在建造地项目9项,目前除瑞安丁山三期西片正在开展施工招标准备工作未开工外,其余工程总体进展顺利。

(八)改革创新强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温州市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先进做法得到了李强省长批示肯定,要求印发全省各地参阅学习。出台《温州市小微型水利工程施工队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州市小微型水利建造员管理办法(试行)》、《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平台。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地方标准《温州市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建成6座水利部一级标准化达标电站,全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先进经验。水利工程标化工地创建成果不断扩大,2项工程获得水利部文明标化工地称号。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海塘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等地方新标准,为顺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规范依据。

(九)水利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水利审批精简高效,审批事项从原先的47项精简到11项,幅度近3/4,20xx年度共审批办件160件,近5年办件数达500多件。二是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采取飞检、交叉检查等措施,严格监督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施工质量,全年共受监水利工程40项56个标段,施工质量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内在和外观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三是水文测报精准科学,对全市遥测站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测站故障排除及时率100%;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报汛畅通、预警及时,为防御“苏迪罗”等台风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四是强化科技支撑,谋划实施“智慧水乡”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先进治水技术和理念,在防汛防台、水文测报、河道治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科技。五是大力加强治水宣传,制定了《20xx年温州市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宣传工作方案》、《20xx年五水共治公益宣传“十进”活动总体方案》;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主题宣传、“河长论坛”等活动,推出《瓯越江河千里行》、《大美江河.航拍发现》等20多个专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五水共治和水利工作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核实处理网民举报反映的问题。

(十) “千人万项”蹲点帮扶。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确定了202个蹲点指导服务项目,组建了12个蹲点指导服务组,深入开展“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累计投入14401人次,指导服务项目3044项次。特别是在省厅领导、专家的挂钩指导下,21个列入省厅挂钩联系的水利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计划19.11亿元),完成率达105%。

(十一)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水利中心工作,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水利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突出实绩选拔干部。重点关注干部在完成中心任务、重大工作中的实绩表现,及时将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今年以来提拔使用中层副职3名、选拔中层正职1名、交流轮岗中层干部9名。二是积极引进外部人才。重视水利专业人才的引进选拔工作,从外单位选调3名专业技术骨干到重点岗位工作,直接招录6名全国“985”、“211”高等院校水利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充实水利队伍。三是上挂下派提升能力。精心选派7名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水利局和重点项目、水利审批窗口等基层一线,以及省水利厅挂职锻炼,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实践锻炼,促进年轻干部不断成长。四是传经送宝帮助基层。在全省率先组建水利讲师团,聘请水利专家学者32人为讲师团成员,今年共开展各类专题讲座27次,受课人员达3500余人次,帮助基层解决治水、建设、管理、审批、执法等实际问题。

(十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总要求,以抓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水平,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主动肩负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召开局系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明确党建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带头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每位局领导联系一个局直属党支部,坚持局领导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深入开展党支部“五星争创”和“红色细胞”活动,以机制建设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中心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支部。二是打造精品学习教育平台。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所在支部讲党课。今年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3次,平均到会率达到92%。开设水利道德讲堂8期,局领导带头在水利道德讲堂讲党课,并邀请多次要求专家、学者为水利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辅导。开辟水利处长论坛,今年共开展了7期处长论坛,为相关领域的干部职工提供学习、交流平台。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局党组1号形式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责任主体。制定《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一览表》,加强局系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深入开展“破两难.纠四不”和万人双评议活动。抓好日常监督工作,每月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指导有关处室(单位)进行整改。确定6月为党风廉政主题宣传月,全方位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二、“十三五”及20xx年工作思路

(一)“十三五”工作思路

“五水共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将严格按照《温州市“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总体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美丽浙南水乡。一是“治污水”方面。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建村覆盖率保持100%。二是“防洪水”方面。市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市防洪能力50年一遇,中心城镇防洪标准20年一遇,沿海重点区域防潮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95%,乡镇防洪达标率达到90%。三是“排涝水”方面。主要平原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基本达到1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涝标准30-50年一遇,县城排涝标准20年一遇,控制河道最高水位不超过地面控制点高程。城市排涝能力达标率95%,乡镇排涝能力达标率90%。四是“保供水”方面。总供水量需满足总用水量需求,保持供需平衡。新增年供水能力1.8亿m3,城市供水保证率98%,32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五是“抓节水”方面。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0m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5%,农田灌溉有效水利用系数0.573,节水器具普及率85%,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95%,年取水量10万方以上非农业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100%。

水利工作:“十三五”期间,将以“一库二闸三江四网,百亿围垦”等重大项目为引领,实施五大类工程,三项管理改革,建成二大体系。“一库”指建设南岸水库工程,提高流域防洪及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二闸”指建设楠溪江河口大闸及鳌江河口大闸,减轻河口风暴潮影响;“三江”指瓯江、飞云江及鳌江等三江治理工程,建设干流堤防、海塘防洪闭合圈;“四网”指温瑞平原河网、乐柳虹平原河网、瑞平平原河网及南港平原河网等四大扩排工程,提升平原河网排涝能力;“百亿围垦”指投资113亿元推进10项重点滩涂围垦、促淤工程建设,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助力温州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温州水利规划总投资541亿元,计划实施重点工程20项、完成360亿元。

到2020年,努力实现十大目标:一是全市江河干流和主要平原防洪排涝达到规划标准,保护重要城市的江河干流50年一遇及以上标准,保护县级城市的江河干流堤防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二是要新增年供水能力3.9亿立方米,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三是要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流域(区域)综合治理,治理长度600 km以上,总投资超45亿元以上;四是实施河湖水系沟通工程,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五是要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六是要加强围垦造地建设,缓解区域土地供需矛盾,同时严格控制12%的规划水面率要求;七是要着力完善水治理制度体系,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非工程措施体系,全面贯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八是完善多元化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九是健全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十是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基本建成系统完备、功能综合、安全可靠、科学规范、管控有力、运行高效的水利现代化。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十三五”水利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五水共治”的关键之年。2016年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以及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防洪保安工程、水生态保障工程和水利设施标化管理工程等“四大工程”为抓手,精心谋划,奋勇拼搏,努力实现五大目标:一是继续牵头抓总推进“五水共治”,努力实现治水“解决突出问题”的阶段性目标;二是继续加大水利投入,水利投资争取达到67亿元,争取水利投资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加快推进33个亿元以上重大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大幅提升我市防洪减灾能力的目标;四是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努力实现全市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目标;五是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努力实现水利工作法治化管理的目标。重点抓好九方面工作:

1.继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继续牵头抓总推进“五水共治”,认真制定治水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督促河长工作常态化,借势发力加速推进治水。要按照“三年解决突出问题”的总体目标,坚持“水岸同治”的.治水理念,全年计划投资超200亿元,紧盯河网水质、城镇污水、农村污水、防洪排涝、供水节水等五大目标,深入推进八大任务:一是深入推进“清三河”和水质提升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水岸同治”重点片区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五是深入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六是深入推进“保供水”工程建设;七是深入推进“抓节水”工作;八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2016年水利计划投资超100亿元。继续加快鹿城区瓯江治理一期工程、瓯海区桃源水库工程、永嘉县瓯江治理工程、灵昆南线标准堤工程、苍南县湖前水闸工程等在建工程建设,争取于2016年主体完工;加快推进瓯江绕城高速至卧旗山段海塘、瑞安飞云江治理一期、文成飞云江治理二期、永嘉三江标准堤工程、平阳鳌江干流治理、苍南县横阳支江治理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防洪减灾能力。围垦造地计划完成投资25.55亿元,续建瓯飞一期、龙湾二期、洞头黄岙二期、平阳西湾北片、洞头环岛西片等围垦工程,续建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大断面)、大门物流促淤工程等促淤工程,续建瓯飞围区生产配套区块回填、龙湾二期3#围区涂面整理工程一阶段等8项围区造地工程12.8亩,争取开工丁山三期西片围垦工程3.58万亩。全面开展“两个百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全市计划建成坡耕地节水工程2.246万亩,水稻田节水工程1.325万亩;进一步推进山塘综合整治工作,以病险屋顶山塘整治为重点,计划完成1-10万方山塘综合整治48座,使山塘病险率下降5%;大力开展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有效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计划完成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

3.扎实推进活水畅水改善河道面貌。大力实施黑臭河整治提升工作,通过重污染行业整治、城镇污水处理、截污纳管等措施,防止河道污染反弹,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加快劣五类水质监测站位的消除工作,确保再消除2个省控劣五类水质站位。探索研究温州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瓯江翻水站提升改造等工程,增强城市供水保证率,增加城区生态用水总量;通过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打造立体水体修复带,切实有效地改善温瑞塘河水体水质;在完成花柳塘河节制闸等8个试点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温瑞水系活水畅流工程,完成焦下河闸泵、三廊桥节制闸等工程建设,同时加快河道打卡拓宽等工程的前期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河网生态补水调水能力。

4.加紧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永嘉县南岸水库前期工作,争取完成可研及有关专题报告审批;进一步加快沿海平原排涝工程前期工作,温瑞平原东片、西片排涝、乌牛溪(永乐河)治理、苍南县江南垟平原排涝等扩排项目要完成可研和初设报告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乐清市乐柳虹平原、瑞安市温瑞平原南部、平阳县瑞平平原及苍南县江西垟平原等排涝工程争取完成可研审批。

5.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认真研究、及时下达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2016年建设计划,继续推进“13579”建设行动,加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水岸同治”、创模、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在各地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谋划建设一批水生态文明“亮点区块”,带动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五水共治”、浙南美丽水乡等工作相结合,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报道,使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实施“生态化战略”,切实加强珊溪水源地保护工作。

6.全面提升水利管理水平。切实按照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定标准、定方案、定人员、定经费、定方案的“五定”措施,在水电站、中型水库、水闸、海塘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组织管理、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检查巡查、重大事故报告和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标准,把标准化管理推向水利工程全领域。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本地化,针对温州水资源水环境特性,建立相应的管理与支撑保障体系,建立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机制和与考核相配套的水资源监控体系,规范水资源基础信息监测计量和统计,切实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

7.不断提升水利执法水平。加强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继续抓好涉水“三改一拆”,组织开展专项和集中整治活动,继续加大沿河拆违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河道、破坏水资源、影响水安全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通报。完成《温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温州市水土保持规划》批复工作,完成全市水质监测断面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取用水计划管理和入河排污口调查;加强水政监察和涉水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依法护水、治水、管水能力。

8.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将“标准化”理念贯穿于水利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全面推进标准化工地、标准化水电站、农村饮水安全、水库海塘水闸等的达标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资产;在现有成果基础上,推广和扩大PPP等融资模式,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困难;主动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趋势,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在防汛防台抗旱、水文监测、水资源配置、农业节水灌溉等方面,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和水利建设管理水平。

9.加强新时期水利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行动,不断改变工作作风,切实为基层解决各类水利困难和问题;大力弘扬大禹治水精神,加强对水利干部职工的培养教育,努力提升其素质和业务能力,时刻保持“团结、碰硬、巧干和创新”的四个精神状态,做一名“守规矩、有作为、讲奉献”的新时期水利干部,合力推动“五水共治”和各项水利事业发展。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4】

20xx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法治水利建设任务。

1、制定《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实现依法治水,自2013年6月起,我厅即着手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相关制定工作,历经1年半时间,经多方征求意见,于2014年12月份正式发布《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规划纲要》提出“将法治贯彻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始终,推进各项涉水事务法治化”,全面提升各级水利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水利观念等7大方面,明确26项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任务。

2、制定并印发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根据《法治江西建设20xx年工作要点》、《江西省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水利系统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责任承担单位:一是进一步做好水事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三单一网”制度;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六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七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八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九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积极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破解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等水安全问题以及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西以平均每年至少出台1件水事立法项目的速度,着力填补相关水事立法领域的空白,相继完成《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等3件省政府规章制定或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待20xx年3月第二次审议。

2、强化水事立法项目储备。近年来,我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水事立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推进立法项目储备,在已有7件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将《江西省湖泊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项目纳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将《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项目纳入省政府规章项目库。

3、以课题研究为先导筑牢立法基础。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江西省湖泊保护立法可行性研究》、《江西省农村供水制度研究》、《江西省水权水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等20余个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立法、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努力保障社会公正。

1、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三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江西政务服务网)工作要求,省水利厅于2014年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以来,通过省水利厅各处室部门梳理,厅法规处汇总查漏补缺,以及与省编办审核组沟通协调相关梳理项目,完成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水利厅权力事项168项,最后对外公布142项(不含19项行政审批权),含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事项34项(含备案、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权力清单公布后,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布置,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开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8月17日,责任清单经第4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8日对外正式公布。对形成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已编印成册发至厅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直单位。

2、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2014年,我厅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10项,调整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以来,我厅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赣抚平原灌区超计划用水审批和在赣抚平原灌区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许可),下放5项(按省政府赋予赣州市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单独下放给赣州市3项水务管理权限;将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项目,以及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项,并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印发《水利厅工作规则》《省水利厅党委议事规则》《江西省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对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厅政法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今年以来,厅政策法规处累计审查各类行政决策文件80余件次。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省水利厅厅本级组建了以厅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吸收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除与华邦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外,还将部分省内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律师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内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吸收进来,打造一支懂法、懂行的高水平法律顾问队伍,为厅本级乃至全省水利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公信力。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水利厅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必经程序。在制定《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升级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以厅名义印发、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以及代省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清理结果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有效维护水事管理秩序。

1、大力查处了违法水事案件。针对全省上下高度关注的共产主义水库和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拦汊筑坝,省水利厅多次督促两水库所在地市、县政府,要求加快拆除整治进度,并多次派员对拆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办,大力推动拆除整治工作。共产主义水库完成12座非法拦汊坝的拆除,恢复水域面积2800余亩,占非法违占面积的70%;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围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未再新增一起非法围汊,水库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及分类处理办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全面开展全省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鄱阳湖区违法围堰及其他河流非法侵占水面等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全面掌握全省各河湖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各种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993次,参加检查8909人次,检查河道累计590条,检查河道长度累计约16530公里,检查湖泊水库累计2636个,检查湖泊水库面积累计约15241平方公里;检查涉河湖活动2097处,提出整改措施562条,完成整改460条,拆除违章建筑3901平方米;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07起(其中:违法建设34起、违法采砂452起、水工程案21起);省厅挂牌督办大案要案3件,直接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6起,通过这次活动,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3、创新联合执法机制。一是针对涉水执法涉及面广,执法难等问题,各级大力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加强与涉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部门间协作机制和交界水域合作机制,省水政监察总队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渔政局、省地方海事局建立省级涉水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水信息,商讨研究涉水管理措施,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与交界水域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与湖北、安徽水利部门建立了长江鄂赣皖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管理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明确了三省间定期会商制度、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非法采砂查处等工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沿江社会稳定;九江市、都昌县、星子县与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共同建立了鄱阳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向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了《江西省水利厅涉及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在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详细分析讲解;与省检察院、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水利部开展非法河道采砂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所采纳。

4、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推荐南昌市作为全国水政综合执法试点市,认真按照水利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水行政执法模式,整合原水政监察队伍河道执法职能、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保监察执法职能、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城市供节水执法职能,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大队),统一水行政执法和处罚,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2014年以来,市级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480多人次、执法车船1300多台次,巡查执法服务项目70多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0多起。

5、全力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我省的水事纠纷现阶段主要体现为采砂和侵占水面纠纷。目前全省采砂、河湖管理,尤其是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采砂、河湖管理,已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治到逐步规范。但受利润驱使,一些敏感区域的非法采砂、非法围湖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交界水域。为此,省水利厅双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涉水矛盾纠纷。认真贯彻采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采区开采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采砂许可方式的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河道采砂许可工作,防止因采砂许可不当引发纠纷矛盾;严格按照赣综治办〔2013〕1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省重点水域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定期排查与重大节日活动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调处机制。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以调处南昌县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余干县、都昌县与鄱阳县、余干县与鄱阳县等涉砂矛盾纠纷为重点,指导全省范围较好地化解和控制涉砂矛盾纠纷。目前。新建与余干因鄱阳湖余干02号采区纠纷得到有效控制,新建、南昌县与丰城交界处的锦江口采砂纠纷得到较好化解,南昌县与余干县大沙荒湖围堰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五)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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