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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1500字汇集

2022-12-04
学前教育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工作方案。

当公司想要做重点工作的时候,为了顺利圆满的完成任务,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写工作方案时需要有深思熟虑的判断,那么工作方案要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幼小衔接是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教育阶段平稳过渡的过程,幼儿园时期主要是以游戏和能力发展为主的教育方式,而小学教育主要是以正规课业和静态知识的学习为主的教育,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衔接的幼儿教育阶段,既要充分认识它们的阶段性,又要充分认识它们的连续性;幼儿园的教育,要为幼儿入学做好必要的准备,减缓幼小之间的坡度,实现教育之间的衔接。由此可见,幼小衔接的意义重大。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形成一套相应的规范,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常规工作,列入每学期的方案。

2、组织各种活动,使教师了解各学段幼儿的行为习惯以及心理特点,从而使教师做好衔接准备,为幼儿尽快适应小学的学习生活打下基础。

3、通过幼小衔接活动,使幼儿

三、具体工作

(一)转换思想,做好心理衔接

1、通过幼儿参观小学一日活动,熟悉小学的生活环境,让幼儿知道为什么要上小学,了解小学与幼儿园的区别。[小学范文网 386h.Com]

2、组织毕业幼儿回园谈话,激发幼儿对小学的喜爱之情,加深幼儿对小学的向往。

3、教师及家长从正面鼓励幼儿,营造“我要上小学”的氛围,让幼儿对小学生活保持期待。

4、帮助幼儿树立起自信心和任务意识,让幼儿做一些简单的任务,并监督幼儿准时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锻炼,做好身体衔接

1、通过每天两小时户外体育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加强幼儿的平衡、跳跃、攀爬等能力的发展,使他们能够身心健康地迈入小学;

2、在日常活动中培养幼儿正确的读书、写字以及握笔姿势,同时,让幼儿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及各种感觉器官。

3、注重安全教育,在一日活动中渗透安全小常识,让幼儿懂得并遵守相关规则,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培养独立品质,做好生活衔接

1、通过谈话、故事、社会实践培养幼儿的独立意识,增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幼儿感知到,即将成为一名小学生了,生活、学习不能完全依靠父母和教师,要学会自己的事自己做,遇到问题和困难自己要想办法解快。

2、培养幼儿遵守合理的作息制度,有规律的学习与生活,早睡早起,培养幼儿的时间观念。

3、通过我会叠衣服、我能整理书包等游戏加强幼儿遵守纪律、规则,鼓励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培养幼儿做事有计划,并锻炼幼儿的意志与品质。

4、幼儿园教师要引导幼儿进行自我行为的管理,重点培养幼儿的时间意识,避免出现拖延的情况。

(四)增强学习动机,做好学习衔接

1、教师营造出良好的阅读下载氛围,引导幼儿进行阅读下载,利用看图讲述、故事续编等方式培养幼儿阅读下载兴趣。

2、幼儿园语言活动中有许多识字部分的内容,对于这部分的教学,教师可通过课堂、游戏、生活、阅读下载等方式让幼儿掌握这些汉字。

3、幼儿园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为幼儿搭建讲述的平台,提高幼儿的诵读水平。

4、书写准备技能的训练,让幼儿认识田子格和四线格,为书写奠定基础。

5、教师在一日常规中要适时组织一些有助于幼儿数学思维锻炼和提升的数学游戏活动,采用顺序选图、传递推理等方法解决,强化幼儿思维能力。

6、在进行五大领域教学时,可以选择音乐、故事、古诗等作品,培养孩子的倾听习惯。

7、大班定时开展拼音字母、智趣数学、创意绘画、趣味故事等游戏活动,培养孩子的听、说、读、写兴趣和能力。

8、培养孩子学习方面的动手操作能力,本学期,结合主题教学,运用操作包锻炼幼儿的动手能力。

(五)密切合作,做好家园衔接

1、通过全园家长会、《科学幼小衔接》讲座、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栏、校讯通、家长群、咨询活动等形式与家长共建交流的平台,宣传幼小衔接的重要性。

2、幼儿园要告知家长孩子的发展现状,给家长详尽地介绍幼儿园的幼小衔接计划,确保家长对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能理解,并积极地配合幼儿园。

3、举办专题研讨,幼儿园可以通过专题研讨会的形式,改变家长对于幼小衔接工作的态度。

4、邀请小学教师,对于幼小之间的差距进行分析,让家长了解自己的努力方向。

埃里克森认为,在人格发展中个人与其周围环境的互动起着主导和整合作用,做好幼儿与小学阶段的衔接,对幼儿逻辑思维形成和使用、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幼儿园要经常与小学进行沟通交流做到双向衔接,应当密切联系家长,及时沟通,不断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有的放矢地开展活动,从不同的方面去促进幼小衔接工作的完成,帮助孩子顺利地渡过幼小衔接阶段,开启自己人生的又一个新征程。

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 篇2

一、资助范围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二、 资助对象

残疾幼儿,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所需资金,由幼儿园所在县区筹措安排。市属实验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解决。市级以上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各县区资助政策落实、经费投入及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县区自行确定。

五、实施程序

1、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2、享受资助幼儿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低保幼儿持低保证;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社区)的证明),由幼儿监护人填写《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交幼儿园审核存档备查。

3、各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填报用于汇总资助对象相关信息的《xx省学前教育资助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备案。

4、各幼儿园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本学期实际资助情况填报《xx省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的实际落实情况,填写《xx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属实验幼儿园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并于9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在园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汇总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资助幼儿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

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1、幼儿入小学之前应做一些适当的准备,这已是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幼儿家长的共识。做好“幼小衔接”,不但有利于入学前后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而且能为孩子的后续学习乃至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尝试经过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班级工作、家长工作等多种手段多方位实施“幼小衔接”活动方案,将“幼小衔接”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活动目标:

1、经过“幼小衔接”系列活动的开展,和谐幼小衔接,帮助孩子向小学顺利过渡。

2、本着“真诚、尊重、互动、合作”的原则,增强幼儿园与小学的沟通衔接。(园校行政之间、园校教师之间、教师与幼儿、幼儿与小学生等。)

3、有效整合家园力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知识观。

三、活动时间:

5月30日

四、活动地点:

大三班教室

五、参加对象:

全班家长主持:金老师

六、活动准备:

1、班主任写好方案和发言稿。

2、家长签到表。

3、提前二天给每位家长发一份邀请函。

4、会场标语:幼小衔接家长会。

七、活动流程:

1、主持人致辞介绍活动流程。

2、由蔡老师讲座《幼小衔接》。

3、由班主任介绍班级情况。

4、有家长填写反馈表。

5、与家长交流。

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 篇4

一、实施范围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

四、资金分担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五、实施程序

(一)资助申请。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从20xx年春季开始按学年进行,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对象评审。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及幼儿家长身份信息,由园长和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各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将审批的资助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核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统一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

(四)档案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幼儿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资助评审工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园)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幼儿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本信息。各中心学校,相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资助材料、发放记录等要按照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做好资助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受助儿童信息和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财政部门将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二、主要内容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 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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