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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方案推荐 试点方案

2022-11-14
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工作方案 纪检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实施方案。

中国人提倡做事预先作好规划。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方案,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和可行性,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2022方案推荐 试点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根据《法学两院领导班子检查分析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经过两院领导班子的专题讨论,决定在重点解决检查分析报告中所提出的两个突出问题,即“探索和完善法学两院合作机制”和“完善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项与教职工利益和规范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以此切实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整改的具体事项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第三阶段将着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项规章制度:

《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

《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工激励机制的规定》。WwW.03kkK.cOM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上述整改事项均在7月30号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体思路

完善《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作为全国优势学科的刑法学和诉讼法学带动其他法学二级学科发展的途径和举措;进一步完善两院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协同规定,使法学两院创新体制的潜在优势得以更加充分地发挥。

制定《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巩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并以此为平台提高法学两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扩大北师大法学学利的影响和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管理实施要点》,巩固本科教学评估的成绩,规范教学管理活动,推动教学与科研和教学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结合,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院内的良性竞争局面,尤其是为青年教工的脱颖而出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基于法学院青年教师的比重较大而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促进教师结构的优化,并适当缓解青年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压力,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共享学院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三、整改任务的分工及进度

前述整改事项的具体分工和进度如下:

整改事项 牵头人 直接负责人 完成时间

法学院与刑科院调发展实施纲要 赵秉志

张远煌 阴建峰

黄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夏利民 熊跃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实法学院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夏利民

刘志伟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张远煌

赵秉志 魏天经

卢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张远煌 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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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县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县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中央财政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政府大力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家庭积极参与,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放开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建设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2.突出重点,统筹发展。重点保障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等特殊困难群体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科学制定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补齐服务短板,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及居家、社区、机构结合发展。

3.改革创新,提质增效。通过深化改革和试点创新,积极打造示范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开展多种形式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模式。

(三)总体目标。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全面形成“政府主导保基本、专业运作强服务、医养融合上水平、社会参与浓氛围”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目前,松源街道和城区中心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到20xx年末,30%以上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出台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

(二)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养老服务示范项目,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智能的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融合服务。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及医疗护理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到20xx年末,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三)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分类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标准,科学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开办长者食堂,兴建一批示范性项目,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松源街道、较大乡镇要按照星级标准建设具备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助急、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各社区按标准规范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四)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乡镇敬老院开展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发挥辐射作用,为周边村(社区)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老年人提供自费代养、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社区养老服务,把乡镇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倡导农村老年人开展互助式养老。

(五)推行“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积极对接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健共体”医养信息平台,构建“1+N”智慧养老服务模式:“1”即县级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具备信息管理、养老服务等功能,面向老年人、服务全社会的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N”即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自建的子系统,子系统与大平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对接。到20xx年末,为全县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至20xx年基本实现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服务。

(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对获评四星级以上的养老服务设施予以资金奖励。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同时鼓励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按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35/T1518-20xx)开展服务,推进居家养老设施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有序衔接、资源共享,形成“互动、互补、互联”的养老服务格局。开展“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对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帮扶。到20xx年末,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达70%以上。

(八)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开展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及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经济状况评估工作,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数据库。全面实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继续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九)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考核制度。依托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养老服务人才。到20xx年,每年培训30名以上养老从业人员、3名以上养老院负责人。严格执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政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十)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组织(企业)服务质量、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评估制度,完善服务组织(企业)等级评定办法。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养老服务对象、爱心人士等组成的评估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组织(企业)、照料中心进行服务评估,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收费、政府购买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依据。建立完善食品、医疗、设备、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摸清养老服务现状、短板,有针对性谋划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研究制定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细化试点建设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和具体时限。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汇总形成全县改革试点工作书面总结,做好迎接民政部、财政部验收评估准备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长期)。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果,并在全县进行推广,提升社区养老综合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原则,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社会氛围。深入挖掘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参考方案: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近年来,坚守“生态立县”方针,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耕“治山理水”文章,探索出一条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绿色崛起新路径。为更好发挥生态优势,使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进一步擦亮“中国最美乡村”品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通知》要求,我县已编制完成了《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20xx-20xx)》(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了省、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为确保该《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开展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为引领,以“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为主线,以森林、流域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渠道,着力完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着力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综合效益,着力增强生态保护地区“造血功能”,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增强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确保空气常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并重,积极推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创新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文化兴县的体制机制,在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整合、非公有林赎买、生态扶贫、湿地银行、“政融保”绿色金融创新取得试点改革成效,初步建立生态保护、生态资源利用、生态建养提升和生态环境整治的长效补偿机制,美丽中国“样板”绿色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激励引导生态产业的发展机制。通过风险补偿、特许经营等方式,生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不断放大,到20xx年,绿色产业引导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力争引入社会资本8亿元以上,林权抵押、质押融资规模达到0.2亿元,绿色金融资金规模突破30亿元。二是试点以非公有林赎买、湿地银行促进自然保护区保护提升。到20xx年底,力争在核心保护区非公有林赎买、湿地银行试点领域形成突破,改善提升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水平,探索景区、民宿垃圾分类收费改革、绿色金融制度创新,形成切实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三是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氛围。到20xx年底,市场化、多元化、法制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更加完善,初步健全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的政策环境,促使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人民生活得到新改善,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成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呵护自然保护区

1.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机制。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跨乡镇统筹整合管护责任区,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聘用制;规范公益林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园区)]

2.探索生态受益行业付费机制。逐步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统筹安排公共管护支出,探索建立天然阔叶林禁伐与经济发展联动调节体系。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从农、林、水利、电力、矿产、风景名胜等生态受益行业企业提取一定资金,用于提高重要区位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标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3.开展以森林鸟类国家自然保护区、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为试点区域的非公有森林赎买(置换、租赁等)和禁伐补贴、协议封育试点,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托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多种流转方式,将保护区内非公有商品林逐步赎买,实现资源集中储备并分类进行开发、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4.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经济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项目,推动森林和湿地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森林休闲项目开发。[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协调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建立流域共治机制

5.加强沟通交流力度。积极与乐平、德兴等下游市沟通协调,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联防联控沟通合作;厘清和量化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实行“谁达标准受益、谁超标准赔付”的资金赔付机制;共同建立重大决策、重要信息、预警应急交流制度,共同维护乐安河、饶河、共产主义水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流域和库区水质。[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有关乡(镇)]

6.建立流域共治机制。建立跨县、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产业项目准入协调机制,共同研究污染治理方案,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7.完善补偿资金管理。补偿(赔付)资金下达后,应专项用于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搬迁、监测保护站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等。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流域综合整治和绿色产业投入;健全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补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三)做大生态绿色产业平台,唱响全域旅游品牌

8.做强旅游产业平台。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战略,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培育旅游新路线;做大国有控股旅游股份公司,支持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做活民宿和农家乐协会,扶持引导村集体和村民组建合作型企业,规范推动乡村旅游全域发展、全民参与;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品质,加速“智慧旅游”建设和高铁片区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游客转运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9.做精有机农业平台。构建以茶叶、皇菊、油菜花、荷包红鲤鱼、山茶油、铁皮石斛、娃娃鱼、毛竹、脂药材等为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体系,推动茶叶、酒糟鱼、茄子干、山茶油等农产品深加工,创建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深化茶产业供给侧改革,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绿茶产业园)项目建设,建立“绿茶”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激励机制;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保护功能、休闲观光旅游功能、农耕文化体验功能,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新型流通业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模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各乡(镇、街道、园区)]

10.做大生态工业平台。加快工业园区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工业平台,重点发展文旅商品、鞋服家纺、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等四大生态友好型主导产业;积极引入中高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商务局)

11.做响绿色产业品牌。出台扶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政策,创新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建立区域品牌+企业商标的“母子”商标模式,探索“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优势产业+生产基地”的品牌培育机制;推进生态产品标准建设工程,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提高地理标志商标及其他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2.打造生态入股“篁岭模式”。以“篁岭模式”的生态入股形式为示范,在条件成熟的景区与农户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将村庄的水口林、古树、古建筑等生态资源纳入股本,并将农民的山林、果园、梯田等资源要素进行流转,与农户共同开发农业观光体验项目,从而实现企业与农户“共同入股、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可持续共建模式。[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四)完善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生态补偿基础制度

13.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实现对辖区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国家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并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实现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4.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类型、主体、形式和内容,建立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将污染修复与生态恢复费用纳入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5.加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打分公榜,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等的基础条件,打通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推进同步公开;制定差别化的环境监管政策机制,针对不同信用的企业制定不同的监管和激励措施;实施对环保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各乡(镇、街道)]

四、机制创新

(一)整合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完善使用管理办法

16.整合生态环保专项补偿资金。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变、各自实施的模式,整合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权责匹配、相互协调、步调一致的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省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省政府代为举借环保专项债券对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立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任务安排,会同财政部门科学确定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上级及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的生态建设重大工程、重大规划项目、新设试点任务。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明确支出方向、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不限定具体项目。约束性任务资金定向使用,不得统筹整合。指导性任务资金允许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

(二)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实施湿地银行

17.建立健全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以土地产权明晰与交易准入为核心的土地开发和土地经营的新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8.试点实施湿地银行制度。在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地域空间恢复受损湿地、新建湿地、加强现有湿地功能,保存湿地及其他水生资源,并将这些湿地以“信用”的方式通过合理的市场价格售给湿地开发(占用、破坏等)者,达到补偿湿地损害的目的,使湿地公园地域空间内受损湿地得到有效修复。对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核心区)和恢复重建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合理利用区内,相关企业可以适度开发建设,并按照市场价通过第三方评估后支付一定费用,以“湿地银行”形式反哺湿地保护,以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从而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三)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19.建立横向补偿市场化投入机制。以乐安河流域段乡镇为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推进乐安河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完成城区饮用水源地搬迁,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德兴市与县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关系,构建生态保护市场化补偿制度。考核跨界断面位于玉坦大桥处。[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有关乡(镇)]

20.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编制采购清单,制定和完善服务收费政策以及价格调整、补贴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在有条件的景区和民宿实施实行垃圾分类收费制度,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制定收费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垃圾排污收费标准,按照实际的垃圾排放量来支付相关的垃圾处理费,促进对垃圾分类和回收,减少垃圾的排放量。准确区别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对分类垃圾不收费或低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降低生态负担。(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21.建立“政融保”绿色金融制度。以“政府主导增信+融资支农+保险保障+龙头企业带动”的运行模式,探索出台“政融保”金融扶贫项目对接服务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等融资服务,试点绿色保险参与生态建设的途径,保障项目落地,精准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全县农业产业良性发展,助推农业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银行、县人保财险公司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2.成立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统筹解决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加强对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的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指导,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解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按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期做好实施调度,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二)强化政策支撑

23.积极争取省、市两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公益林区划和补偿标准调整、自然保护区非公有天然林赎买、重点工程用地和林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生态红线范围划分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积极引进央企、省属国企就茶叶、皇菊、油菜花、荷包红鲤鱼、山茶油等特色产业发展、绿色金融创新开展合作,帮助企业在品牌建设扩大影响力,提升产业的价值。积极探索出台项目审批、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和支持政策,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三)加快协同推进

24.建立重大生态环保项目筛选和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县“十四五”规划,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整理一批生态环保项目,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健全信息公开与制度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协商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四)抓好监督考核

25.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生态保护补偿的目标任务纳入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强考核权重,落实奖惩措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抓好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形成高效运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各职能部门、乡镇要将各自职能与生态补偿工作有机结合,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生态补偿制度规范化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执法制度,充分调动和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资源,有效运用规划、审批、资金、管理等手段,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快速反应的联防联控联治体系。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意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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