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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18篇

2024-03-24
法律援助申请书

谈到“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那么这篇文章一定值得一读,当我们注意到社会在不断变化时,申请书可以从对象、用途的角度划分,写申请书时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呢?我们骄傲地欢迎您来到我们网站上阅读我们的内容!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

法律援助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一案,特向______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援助理由如下:(简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申请援助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申请书;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出具,出示残疾证、低保证可免开证明);

四、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相关证明、证据材料(复印件)。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2】

申请人:赵立昌,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六月五日,小学文化,住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永寨组。

申请事项:请求兴仁县司法局给予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谢!

事由:在申请人诉李开健、罗茂会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于申请人受伤后,四处投亲靠友借钱医治,现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请求兴仁县司法局给予批准提供法律援助为谢!

此致

兴仁县司法局

申请人:赵立昌

20xx年9月10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3】

法律援助申请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国籍:

民族: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健康状况:

职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邮编: 工作单位:

身份类别: □低保对象 □农村“五保”对象 □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人员 □特困职工 □农民

□农民工 □优抚对象 □军人、军属 □老年人 □未成年人 □其他

申 请 理 由

(简要写明时间、人物、地点、事件)

此致

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签名指印):

二○

月 日

申请援助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申请书;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出具,出示残疾证、低保证可免开证明);

四、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相关证明、证据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本申请书可复印,填写前请先打好草稿。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12348询问。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4】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5】

申请人:吕光伟,男,(6102XXXXX81)19XX年10月25日生,大专文化,汉族,住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崔家沟煤矿宿舍2号。

法定代理人:张玉梅,女,(申请人母亲)19XX年12月16日生,汉族,住陕西省兴平市店张街道办事处三村。

委托代理人:陈建祥,男,(系申请人妹丈)60岁,住陕西省兴平市东城一中家属院。邮政地址:西安市南小巷嘉福小区,“陕西通盛岩土责任有限公司”;陈建祥收,邮编:710xx2.联系电话:13289216644,134XXXXX8邮箱:XXXXXXXXX申请事项:请求法律援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5日XX时40分,申请人驾驶陕D80243号二轮摩托车由西兰公路店张段中间隔离带岔口向北行驶,被被申请人耿强(江苏双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司机)驾驶的苏BE0502桑塔纳小客车向北行驶与申请人摩托车相撞,申请人虽经多次手术治疗,但仍落下终身残疾;20xx年10月26日经咸阳市刑警支队法医鉴定:脑部五级伤残,右腿七级伤残,左腿伤残未鉴定,经多次调解无效,本次事故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同等责任。20xx年5月10日,申请人起诉到江阴市人民法院,20xx年7月XX日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xx)澄民一初字20xx号》申请人“医疗尚未终结,本案中止诉讼”。本案前期医疗费经江阴市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2日已判决【(20xx)澄民一初字20xx号】一审法院不顾申请人提出免于诉讼费的申请,违法判申请人负担诉讼费975元。因申请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上诉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免交上诉费的申请,二审法院同意了全部免交4900元上诉费。(申请人目前要启动程序,提出向被告双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索赔应判的所有费用)。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

自从申请人出交通事故住院后,其妻独自外出自今,不顾申请人及孩子死活,申请人由其母及兄弟妹子雇人照管,从20xx年自今,申请人全家四人全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综上所述:申请人:1.是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2.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3.是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定》无锡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暂行规定》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中心给与法律援助。

为什么要在这时向贵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原因有三:其表现如下:

1.自从20xx年5月申请人将被申请人江苏双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江阴法院以后,申请人向该院递交了先于执行的申请,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该使用裁定,而江阴法院不予理睬,(当事人申请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文字答复,剥夺了申请人的申请复议权)当申请人电话咨询,法官答复,领导研究决定。

2.新的《残疾人保障法》20xx年7月1日执行,该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

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而江阴法院在20xx年12月12日的判决中明知申请人既是城市低保户又是残疾人,应该诉讼费全免,就是不给申请人法律救助,判决诉讼费975元,另外还有违法的事实,不再举例。

3.事故发生自今已六年有余,申请人长期瘫痪在床,(申请人私下请法医看后,认为最低三级伤残)申请人妻离子散,母亲年迈七十有余,长期患有冠心病,因病借债十五万元,本案长期不能结案,申请人得不到赔偿,案情比较复杂,属于跨省区法律援助案件。以上就是申请人这时向贵院申请的原因。

此致

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

附证据目录材料

申请人:吕光伟

二〇XX年九月二十四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6】

说明:1、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须仔细阅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人的实际情况。

3、请按照栏目要求使用正楷文字填写,或在适当□内打√。

―――――――――――――――――――――――――― ――――――

法定代理人(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填写):

□残疾人 □老年人(60岁以上) □未成年人 □妇女 □优抚对象

――――――――――――――――――――――――――――――――――

□请求国家赔偿 □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因工伤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因产品质量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因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司法保护的.□其他民事、行政案件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侦查 □起诉 □诉讼(□一审 □二审 □审判监督程序) □申诉 □仲裁 □调解 □行政处理 □行政复议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自诉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劳动仲裁代理 □调解□其他 )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7】

本人哈斯亚提·热依汗,女,哈萨克族,31岁,现住沙湾县金沟河镇洪沟村,本人与丈夫吐尔逊·居马什于20xx年7月13日XX时许,在沙湾县柳毛湾镇沙门子家庭农场打工时,因乘坐由我丈夫吐尔逊·居马什驾驶的柳毛湾镇兽医站退休职工史玉江所有的东方红454拖拉机,当拖拉机行至一陡坡处,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大翻,造成我丈夫吐尔逊·居马什当场被压死,我本人严重受伤的农机事故,现因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诉讼及代理费用,特向沙湾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请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二OXX年八月十九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8】

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9】

法律援助简单的说,就是政府设立的,免费给不能负担官司费用的人打官司的。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是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0】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文盲□小学□中学□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健康□残疾□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残疾人□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

□妇女□一般贫困者□进城务工人员□其他

是否曾申请过法律援助,□否□是前次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编号,________________

是否持有法律援助受援证,□否□是(受援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

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

劳动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

非诉讼,□申请人□被申请人

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自诉□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其他,________________

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民事诉讼代理(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劳动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中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执行阶段的执行援助□尚未进入法律程序□诉讼中□侦查□起诉□一审

□二审□审判监督程序□仲裁中□调解中□行政处理中□行政复议中□投诉无答复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及理由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基本经济情况,

□无收入□有稳定收入(含工资、离退休金),每月________元

□救济金,每月________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1】


尊敬的法律援助机构:


我谨代表本人,就我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向贵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协助解决我当前遇到的困境。我理解您机构长期以来积极为社会提供法律支持,并且我深信贵机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为我的问题提供正确的解决方案。


我想向您描述我所遇到的困境。这个问题牵涉到我个人的权益和利益,我无法以自己的力量和知识来解决。我相信通过法律援助,我能够获得您和团队的专业帮助和指导,从而寻求公正与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的难题是关于婚姻家庭问题。近年来,我和我的配偶遭遇了一系列矛盾与纠纷,尽管曾尝试过多次沟通与和解,但是问题似乎越来越深,难以自行解决。如今,痛苦地意识到,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来寻求解决方案。事实上,关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幸福,更重要的是未成年子女的福祉和利益。


我深知贵机构在提供婚姻法律援助方面的丰富经验。我希望贵机构能够提供以下方面的帮助:


1. 新颖、系统化的法律分析:请贵机构就婚姻法的相关条款与先例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以评估和确定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的本质。这将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法律适用和的权益。


2. 合理的解决方案:请贵机构根据所提供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提供一系列可能的解决方案。真诚地希望能够在尊重法律和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找到一个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各方的利益。


3. 法律手续的指导:请贵机构提供关于法律程序和制度的准确指导。了解到,婚姻纠纷往往涉及许多法律程序和文件,希望能够获得贵机构专业团队的指导,确保在法律手续上没有疏漏和错误。


4. 法律援助的经济支持: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困境,无法负担昂贵的法律费用。真诚希望贵机构能够在此方面提供帮助,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取法律援助。


我愿再次强调我对您和贵机构工作的高度信任和期望。我坚信,通过您的帮助和支持,我将能够解决我与配偶之间的纠纷,并为我的子女创造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


再次感谢您和贵机构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努力。我期待着能尽快收到您的回复,以便能够就我的问题继续展开讨论。


顺祝商祺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2】

请求法律援助的报告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我叫杨初云,男,现年43岁,系冷水江市同兴乡崇北居委会五组人。2011年5月7日,我驾驶的货车途径冷水江市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门前路段时,正面遇上驾驶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的当事人李超,导致两车相撞,李超当场死亡,乘做摩托人陈显齐受伤。因我家庭非常困难,都无业,又有两个年幼待抚育的子女,并已欠债三十多万元。我已无力承担伤者提出赔偿的一切费用要求,现特请求贵中心给予法律援助为感!

申请人:杨初云2011年8月6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3】

申请人XXX,(性别),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

丹巴县司法局:

我叫xx,43岁,汉族,无业,于12月17日与xx结为夫妻,因两人都无经济来源,xx属城镇低保户,我又无业,婚生女李xx现年14岁,正是长身体,读书用钱之际,而xx又于6月22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我家无钱为其请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向贵局申请法律援助,为xx申请援助律师为谢。

[法律援助申请书格式]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4】

申请人X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XX省XX县XX镇XX村村民,系该村低保户。联系电话:XXXXXXXXX

申请事项:因申请人与XXXX、XXX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XX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XX县XX乡XX村二社村民XXX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XXXX及其叔叔XXX的要求下,6月20日申请人向XXXX及其叔叔XXX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XXXX叔叔XXX家。后于7月23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XXXX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8月2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XXXX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XX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5】

丹巴县司法局:

我叫xx,43岁,汉族,无业,于20xx年12月17日与xx结为夫妻,因两人都无经济来源,xx属城镇低保户,我又无业,婚生女李xx现年14岁,正是长身体,读书用钱之际,而xx又于6月22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我家无钱为其请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向贵局申请法律援助,为xx申请援助律师为谢。

申请人:xx、xx

20xx年7月5日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6】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人们对自己的权益也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保护的要求。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个人常常无法独自承担起维护自己权益的责任。于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出现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了一个途径,使他们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与支持。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相对复杂,而法律援助申请书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法律援助申请书是援助申请人的个人介绍,也是表达其诉求与需求的途径。以下是本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书,以期能够向法律援助委员会展现个人的困境和需求,以便获得应有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尊敬的法律援助委员会:


我是XX市的一名普通居民,自小生活在一个寒门家庭中。年幼时,父母双亡,我只能借助奶奶的慈爱和亲戚的帮助,艰难度过了童年。虽然生活艰辛,但我一直以来都保持着勤奋好学的态度,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


上大学后,我在学习方面勤奋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获得了奖学金的资助。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我遭遇到了一些不公正待遇。我所就读的大学存在着一些违反法律法规和平等原则的规定,这直接影响了我的学习和发展。


学校存在强迫学生签订不公平合同的行为。作为学生,被要求签署一份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极不平等的约定。合同规定,如果我不按照学校的规定行事,将被停发奖学金、延迟毕业或者取消学籍。这种强迫性质的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剥夺了作为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学校存在隐瞒信息的行为。我在入学时被告知,学校会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学校并未真正履行承诺。图书馆的图书数量有限,设备设施老旧,实验室的设备也无法满足教学需求。这些不足的资源配置严重影响了我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潜力。


学校管理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不正当评奖、停学等处罚。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这是一种公正和合理的评价。在实际操作中,评奖标准经常变化,且评选流程不透明。我经历过一次正常被评为奖学金获得者的案例,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学校却告诉我错误,将我的名字划除在获奖名单之外。这种对学生权益的不公平评价不仅损害了我的利益,也对其他学生的期望和动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尊敬的法律援助委员会,我通过此申请书向您陈述了我在大学期间遭受的不公平对待和侵害,请您给予关注和帮助。我希望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能够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让学校认识到他们违法和不公平的行为。希望法律援助委员会能够帮助我进行此事的调查和解决,还我一个公正和公平的学习环境。


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我相信通过法律援助,我会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或信息,我将随时提供以便解决此事。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申请人:XXX


联系方式:XXXX


以上是我向法律援助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法律援助申请书。我希望通过这份申请书能够让援助机构了解我的困境和需求,给予我合理的支持和援助。同时,我也期待能够通过法律援助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让正义得到维护,为公民提供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7】

座谈会是我们调查所采取的最主要方法。由该地区司法局组织的座谈会,也邀请各个律师所的代表、负责法律援助的司法局官员或律师参加,由他们介绍本部门或本单位或本人的基本情况的过程中,调查组不断插话,有针对性地提问,并启发其他与会人员的积极讨论。这种方式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从整体上把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并且由于与会人员一起讨论,相互提醒、启发、补充和纠正,形成对事物的全面而准确的认识。对于调查者的提问,常常在与会者七嘴八舌相互补充或纠正中获得圆满答案的,调查者则往往通过现场对提问的反应程度来判断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程度。此外,我们在小范围内的随机性拉家常式的座谈会-甚至在吃饭席间-所获得的信息,往往能够弥补正式座谈会上没有机会表达或不愿当着领导和同事的面公开提供的信息。

在通过座谈会对被调查对象及其一般性和共同性的观点获得基本和大致了解之后,我们随机选择了一些基层司法所个别访谈,特别是对从事过法律援助的司法所长的调查,主要是以个别访谈的方式进行的。不过,由于时间成本的限制和联系当事人的难度,本次调查所进行的个别访谈对象的数量和类型都无法保证其代表性,所以个别访谈获得的信息只能成为其他信息的一种印证。这种印证由于调查者直面消费者(实际上也正是本项目预期的行动对象)进行考察,因而对于项目结论的合目的性特别重要。

实地/参与观察。百闻不如一见。调查组充分利用实地调查的宝贵时间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实地观察,从单位的物质设备、办公条件到人员着装、谈吐等都进入调查者的视野,对基层情况的感性认识极为深刻。无论这些信息能否用言语来表达,在感性上对于我们最终观点和结论的形成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或者说这些信息或印象是我们的演绎观点和结论所不可或缺的若干链条。

当读者看到我们并不经意地在空落落的大街上以简陋破旧的司法所为背景留念拍照时,同一地区的西装革履的律师和衣着简朴的法律工作者之间所形成的对比,也许不用语言说服或理论论证,读者会得出直观的结论:取缔了法律工作者,谁来为当地的法律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

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篇18】

吉木萨尔县司法局:

我叫甘小莉,女,汉族,18岁,家住三台老庄湾村。20xx年8月25日15时21分,在X180吉木萨尔县辖区29公里加90米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我奶奶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的妈妈当场死亡,我的爷爷当场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至使我失去3位亲人,打乱了我平静的生活,现在善后处理已经完成。已经支出一大笔钱,债台高筑,医院还在追债,到现在肇事方没有出一分钱,我本人是一名脑瘫残疾贰级,须专人陪护,我失去了妈妈,没有人监护我。我的家境也不好,父亲在外打工,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学,已无力支付这高昂的.费用,被逼无奈,现在家里已经无力聘请律师为我追讨各项医疗费用和我的一切费用,我恳请县司法局能给我法律援助。

申请人:甘小莉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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