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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集锦

2024-03-17
护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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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1)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统领,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与处置等制度、机制,努力构建设施配套、制度完善、科学有效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防范各类涉校案件事故,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职责分工

市局治安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加强“护学岗”建设,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等工作的同时,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在安全教育机制建设、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设、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刑侦部门深化“打拐”专项行动,对涉校涉生失踪、失联案事件,全力开展查找和侦查工作。信通部门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建设,尽快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交警部门指导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推行“护学岗”岗位承包和民警实名制管理,依法从严查处学校周边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探索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消防知识进课堂、进军训活动,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定期组织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特巡警部门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网安部门加强网吧的审批和管理,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从陕西省榆林米脂县伤害学生恶性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对内部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挂账整改,盯办落实,严防存在死角盲区。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要报告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防止带病运转引发安全事件。

(二)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分解安全工作责任,促进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皖公办〔20xx〕106号)要求,推进校园视频监控、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及管理平台建设,年内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今年城市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要全部接入公安机关监控或报警平台。健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把校门安全关,防止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省厅《内保重点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区域、人群的管控。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落实警校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及时掌握、快速处理涉及校园安全的问题。

(四)探索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制度。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及时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依法取缔学校及周边违规开设的娱乐场所、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坚决查处非法销售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指导群防群治力量协助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协助处置各类涉校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强化显性用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推动乡镇农村校园逐步完善物防设施。

(五)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全面统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工作,加强部门和警种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限期缉拿归案。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六)建立学生欺凌治理机制。按照《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施暴学生实施训诫,协助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宽严相济地做好对施暴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对校外人员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按要求印发、张贴宣传海报和安全手册,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作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学生实际情况,分阶段加强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时间安排

“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中旬)。各地根据实际,成立组织、细化方案,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5月中旬-12月中旬)。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状态和周边治安状况。按照要求,对照标准,扎实推进,确保每项工作逐一落地、逐项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中旬-20xx年1月)。各地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地学校、幼儿园达标情况逐一验收。市局“护校安园”领导小组进行抽查,迎接省“护校安园”领导小组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地要将《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中具体的任务指标进行分解,配强校园安全工作力量,指定专人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大校园安全检查力度,结合学校开学、暑假、大型活动等时机,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对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年底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市局组织人员每季度对各地“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开展抽查并通报。

市局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月工作情况于每月2日前报治安支队。

各地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及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20xx年12月10前,各地公安机关牵头汇总综治和教育部门工作,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报送工作总结,并抄报各地综治办和教育局。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12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经本人深思熟虑,建议学校组建一支护校队。

一、成立的护校队的目的

自从去年学校被盗,我就开始思考如何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管,来保障学校的安全的问题。结合我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建议学校组建一支护校队,对学校进行24小时执勤的服务,打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舒适的良好校园环境。

护校队的组建不仅能提升学生的自身素质,达到学生爱校的目的,也是提高学生身体体能及了解武术的另一种技能。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更能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及学生相互之间的融洽关系。同时能对校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能快速作出反应,消除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护校队的组织机构

队 长:

副队长:

队员:

三、护校队的工作职责

1、夜间的分班值勤,晚自习的夜间训练

护校队作为护校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校内的安全与监督。护校队的管理与训练将由直管老师带队负责。每周一、三、五由老师进行安全理论讲解、武术指导训练来提升学生的自卫能力。除当晚值勤的学生外,所有护校队成员都要参与训练。夜晚的巡逻值勤包括:点对点的夜间巡逻机制,每隔半小时对校内的重要场地、死角进行安全方位清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校领导和老师进行处理。

2、学校的重大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学校每年都会有重要的领导及客人来我校进行参观、视察,护校队作为学校的一个警卫力量来维护和展现学校的安全亮点,出现在校门口站岗迎接。学校的日常杂物也可由护校队值勤人员进行协助工作。

3、与门卫对接,24小时进行协助值勤任务

学生在值勤的时候,都要统一穿上指定的服装同时佩带红袖章,每次门卫室安排两位值勤学生,点对点的调动,值班老师有什么交代的当时应当交代到位,以便值勤学生进行准备,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便与执勤学生和值班老师联系,共同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4、监督各班日常卫生,做好监督与协助清查卫生的职责 每周指定卫生大扫除时,应安排每班的班干部、护校队成员组建一个检查小组,对各班卫生区,教室、寝室等内务进行总体评分、公平公正,好差奖罚原则,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对于优差班级班主任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

5、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台账。

四、护校队的权限范围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公室或派出所处理。

五、不管校园内发生大小事情,护校队都应该及时向老师汇报。在值勤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遇到行凶、抢劫)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报警。

总之,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是学校安定和谐的根本。以生治校是很多学校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成功典例,让学生爱校、护校也是我校最终与时代结轨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希望各位领导斟酌我的想法,给予考虑。但是鉴于本人经验和时间的关系,有些想法还不太成熟,需要加以改进,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5)

在现代社会,校园安全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有效应对校园安全风险,提高师生们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决定成立一支专业且高效的护校队。本工作计划将详细介绍护校队的任务、成员招募和培训、工作安排以及与校方的沟通等方面。


一、任务:


1. 提高校园安全水平:


- 加强对校园入口和周边环境的巡逻盘查,保障师生出入的安全;


- 帮助维护校内公共秩序,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 及时发现并报告校内安全隐患,配合解决各类意外事件。


2. 提供援助和服务:


- 协助学生接送、疏导交通等,确保顺利有序的上下学;


- 协助校方进行校园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秩序控制;


-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常见事故急救知识培训。


二、成员招募和培训:


1. 招募:


- 征集志愿者,欢迎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入;


- 面向全校师生宣传护校队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


- 针对招募的人员进行筛选,确保具备必要的能力和责任心。


2. 培训:


- 组织培训,包括校园安全和急救知识、团队合作能力培养等;


- 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讲座,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 安排实操训练,模拟校园安全事件的处理和应对。


三、工作安排:


1. 值班制度:


- 设立护校队长和副队长,负责整体协调和组织工作;


- 制定值班表,确保每天都有护校队员在校内值班;


- 完善联络机制,保持队员与校方保持密切联系。


2. 巡逻和监控:


- 制定巡逻和监控计划,保证校园各个区域都有覆盖;


- 安装和维护监控设备,并设立报修通道,及时修复故障;


- 借助新技术手段,提升巡逻和监控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与校方的沟通:


1. 定期汇报:


- 护校队长每月向校方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情况;


- 参与校方召开的会议,介绍护校队的成果和问题;


- 准备工作总结报告,面向校方和师生进行展示。


2. 双向交流:


- 建立反馈渠道,充分听取师生对校园安全的建议和意见;


- 参与校方组织的校园安全相关活动,与师生进行面对面交流;


- 设置护校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等。



通过本工作计划,有信心建立起一支专业且高效的护校队,积极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的权益。护校队将致力于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减少校园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强师生对学校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同时,将与校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校园安全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6)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成立夹河镇中心小学护校队。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太雄

副组长:王彩虹

成员:柯大华、柯贤武、欧治国、吴方友、王冰、刘传学

二、工作宗旨

成立护校队,以加强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为目的,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为宗旨,树立“质量立校、安全第一”意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教育全校师生自觉讲法、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制观念。

2、宣传和发动师生作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暴、防灾害事故等防范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护校队成员都要热情关心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敢于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做斗争。

3、协同学校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学校破坏捣乱。

4、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5、搞好夜间治安巡逻,消除隐患,负责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的防盗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6、每周一到周五安排督促门卫和值周老师做好进出校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要求值周教师负责住宿学生的午间、课外活动的活动安全以及中午、晚上学生的就寝安全。

7、对不法人员在校内外进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坚决制止。

8、依法办事,文明办事,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6月25日和2018年1月25日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8)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职责分工

各级教育、综治、xx部门要在准确定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教育部门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内部防范指标的完成。综治部门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园护校志愿者队伍和乡镇农村校园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对校园巡防;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教育、xx部门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XX机关要依法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教育部门督导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将校园周边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周边社会巡逻防控;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内部安全岗位责任,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有关要求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城市校园保安标准配备率、器材配置率要达到95%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80%以上。()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加快技防物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XX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校园监控系统按有关标准验收后,城市校园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城市校园达标率达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60%以上。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校园内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全面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较多,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全面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织牢织密安全屏障。要继续大力推行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的经验做法,把校园周边作为社会面防控网的重要环节,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及时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原则上,每个城市校园要建立不少于1支的护校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农村校园都要有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巡防。

(四)全面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特别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会同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滋事肇祸。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民警的作用,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矛盾纠纷,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要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防止矛盾升级;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要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6月-11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各县(市、区)于20xx年12月5日前完成本县(市、区)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对各项指标进行验收,20xx年12月25日前上报总结报告。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要于20xx年1月中旬前对各县(市、区)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定期交换通报校园安全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和治安形势,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和周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定期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周边治安秩序逐年向好发展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要建立校园“三防”建设达标进度排名制度,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对未达到工作指标要求的,在通报约谈的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三)注重典型培养,强化机制建设。要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四)加强检查考核,及时报送情况。各级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XX机关要按照《全省XX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随后下发)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各地要由XX机关牵头于5月25日前,将县(市、区)级领导机构、联络员名单上报“护校安园”行动办公室(通过办公自动化报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15天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9)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盟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20xx年全盟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镶黄旗公安局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底,在全旗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抓好全区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校闹”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全盟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要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各项反恐怖措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逐一列名挂账、督促整改、盯办落实,严防出现死角盲区,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落实整改的学校应报告当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身份背景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及时调换或调离相关岗位。特别是对校园保安员、门卫等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保保卫队伍安全可靠。公安局要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充分运用大数据,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安防能力建设。

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标准,持续推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全面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逐校摸排安防建设的短板和缺口,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校一策,针对性研究解决办法,强化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技防系统建设,确保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到100%。公安机关要结合“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要持续巩固深化校园安防建设成果,指导辖区校园加强安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大数据精准赋能,提供信息研判支撑,打造智慧校园安防升级版。

(三)进一步强化涉校矛盾风险预警防范。

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公安局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政法委、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群防群治力量,深入辖区学校和百姓家庭,全面排查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严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严防激化升级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形成舆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坚决依法联动治理“校闹”。要深入摸排校园周边重点人员,逐一纳入工作视线,落实动态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力度,督促落实日常监护和治疗措施,严防在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危害师生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政法委要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学生儿童安全感。要牵头制定细化“护学岗”工作规范,完善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维护学校门口良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五)进一步强化联动应急处置。

要充分发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作用,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架构、专业力量和制度规范,突出各部门协调配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作,优化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整体联动效能。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快侦快破,健全完善发案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教育、政法委等部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要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和法律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对于有虐待、猥亵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副校长,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部署推进落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问效。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聚焦“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集中精力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将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地方和学校作为重点加强专项督导,切实补齐安防漏洞短板,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倒查问责。

(三)推进创新试点。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固化常态工作机制,总结提炼新发展阶段校园安保模式,推动提升本地安保工作整体水平。

(四)凝聚工作合力。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对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切实发挥好我国制度优势,切实强化工作合力。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市领导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6月15日和2018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宣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我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始终把全园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主要工作:

1、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开学初,利用各种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各项规定,宣布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到人人有责任,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将利用“家与园”、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的重视,在接送幼儿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谦让。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5、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安全管理员要尽心尽责,经常组织和开展

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对幼儿园有关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实施监督。

6、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为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要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护校队工作方案免费(篇12)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转发《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市政法委员会、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体系,按时完成《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年度日标,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事件发生,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对20xx年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中小学封闭化管理率,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加强挂账销号管理,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达标任务的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结合20xx年度达标要求,提出本县区具体落实计划安排,推进按时完成达标任务。要把学校安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面加强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着力提升校园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建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学校自查,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检查,责任督学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校园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期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特别是针对今年由于疫情防控造成各县区学校开学早晚不一的情况,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公安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切实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三)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机关要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机制,增加巡逻密度和频次,保护学生儿童安全.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四)强化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县区政法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依法依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防范虐待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健全完善校园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和可防性案件倒查工作机制,增强主动打击、主动防范能力。

(五)强化联防联动应急处置。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防联动机制。各县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涉及当地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指导学校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清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深入研判核查相关线索苗头,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进一步做实做强校园警务,提升校园案事件预警防范能力。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健全究善校园安全教育机制。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公安、政法委等部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公安机关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警示。各县区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重点对各县区落实《行动计划》达标情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的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选树示范典型。各县区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成型安保模式,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固化完善常态工作机制,带动提升本地校园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四)加强保障支持。各县区要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中央财政相关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经费投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协调解决,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请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20xx年1月底前,县区级公安机关、政法委、教育部门要分别向市公安局、武威市政法委和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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