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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13篇

2024-01-08
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

笔者根据您的要求特别整理了一篇“贷款合同”,我所给出的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对方必须完全接受。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的作用愈加重要。合同可以减少合作中的投资风险。

贷款合同 篇1

甲方(即借款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的银行贷款,办理银行贷款金额具体金额不限定。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额度

共有权证号为:号。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在为甲方成功办理完成贷款手续之前,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当贷款手续办理完毕,甲方即付给乙方实际贷款金额的2%作为费用。

2、为那保证乙方能顺利办理银行贷款,甲方因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人停止发放贷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查封等产权纠纷;

并符合贷款银行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材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甲方及贷款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达;

评估费、贷款印花税、贷款合同工本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相关问题;

准确的办理贷款手续,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完成贷款手续;并保证贷款人在工作日内将贷款放到账户上;

3、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合同;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中介或个人;

6、乙方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报酬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乙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文件、资料、发票等原件的,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协议变更与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因变更或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单方解除

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以通知的形式送达对方,当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在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时,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备注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受托方、委托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2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居间人)代表他人与另一方(借款人)进行贷款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合同。本文旨在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详细介绍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应注意的事项,以便在实际操作中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合同目的与甲方的权责


1.1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作为居间人在贷款交易过程中的角色、权利和责任,保证合同另一方的借款人的权益。


1.2 甲方权责


甲方将负责寻找合适的贷款方,向借款人提供信用评估和咨询,以及履行贷款申请所需的全部手续。同时,甲方有义务确保贷款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借款人的权责


2.1 贷款手续


借款人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申请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按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2.2 贷款还款


借款人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可能的违约责任。


三、贷款交易程序


3.1 居间人确认


甲方确认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并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查。


3.2 合同签订


在确定合适的贷款人后,甲方将协助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放款和服务费


一旦贷款合同签订生效,贷款人将按照约定将贷款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并支付甲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


四、保密责任


4.1 甲方的保密责任


甲方应对借款人的个人和财务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方披露。


4.2 借款人的保密责任


借款人也应对甲方提供的贷款方信息和业务过程保密,并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


五、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5.1 合同解除原因


合同可能因以下原因解除: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 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


- 贷款方提前终止。


5.2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6.1 争议解决途径


合同双方应尽力友好解决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6.2 仲裁执行


双方应遵守仲裁机构的裁决,并协助执行该裁决。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是贷款交易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确保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的平衡。合同的完善与执行对于保证贷款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风险控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双方应理解合同的每一条款,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保持合作关系的良好和稳定。

贷款合同 篇3

代理贷款中介合同范本

中介代理和中介的区别:

中介代理:直接与客户签约的;

中介:是业主客户之间的居间者,是帮业主与客户签约的。

中介收取费用:只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收费特点,收取服务费。

中介代理收取费用:以低价承租或购得房源,再以高价出租或出售房源,从中获取利润。

代理贷款中介合同范本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 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 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 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3. 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 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 乙方以 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 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 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9.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乙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贷款合同 篇4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解析与要点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是指在借贷活动中,由一方(居间方)为借款人与出借人提供中介服务的合同。该合同在借贷市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了平等、公正的服务保障。本文将从多年工作经验出发,对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进行深入解析,并详细阐述撰写合同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合同内容和结构:


1. 合同内容:


(1)合同主体:明确居间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


(2)居间服务内容:明确居间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方式,包括贷款咨询、撮合出借方和借款人、审核与审查等。


(3)权利与义务: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责任、出借人提供贷款的义务、居间方保密义务等。


(4)利率与费用:明确借款利率、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6)争议解决:明确在争议发生时的解决方式和仲裁程序。


2. 合同结构:


(1)封面:包括合同标题、各方名称、签署日期等。


(2)正文:详细说明合同的内容,各条款应有编号、标题和具体条文。


(3)签署页:各方签署合同的地方,包括各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4)附件:合同附带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


二、撰写要点:


1. 精确用语:在合同中使用精确、明确的语言描述,避免模糊、可解释性强的词汇。


2. 逻辑清晰:合同应按照逻辑顺序撰写,确保条款之间的关系合理且有序。


3. 法律合规:合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借贷法律规定、利率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等。


4. 补充细节:合同中可以适当补充一些细节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债权转让等事宜,以适应特殊情况。


5. 风险提示:合同中应加入风险提示,明确借贷活动的风险性、利率波动等可能导致的影响。


6. 保密条款:合同中应包括保密条款,明确涉及到的交易、客户和业务信息的保密义务。



在撰写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时,需要对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有准确的了解,并在合同中注重精确用语、逻辑清晰、法律合规、补充细节、风险提示和保密条款等方面。只有通过合同的明确约定,借款人和出借人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贷款合同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 (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中国人民XX银行 (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外汇贷款 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 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 借款利率: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五条 借款支用:__________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__________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

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 次还清。

第七条 还款担保: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 ‰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______%的罚息。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

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

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__(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签章)签字人: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资金融通,促进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发展甲、乙双方的信贷担保业务。为明确权责,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积极性,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以及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的规定和平塘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开展贷款保证担保合作业务。甲方以诚实信用和公司资产为担保基础,乙方确认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对乙方认可的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项目出具的保证担保为有效担保。

二、甲方将自有的股金和注册资金存入甲方在乙方开设的担保存款基本帐户,作为担保基金。

三、借款人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法人机构需开立基本帐户或专用帐户),甲方有责任督促借款人将营业收入存入在乙方所开立的帐户,乙方随时将借款人资金运行情况反馈给甲方。

四、甲方与乙方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申请:需贷款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应首先向甲方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经甲方初审并受理后,由甲方提供必备的有关材料报给乙方审批。

(二)审核:甲方独立对受理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双方可共同进行审核、评估或交换审核意见。03KkK.coM

(三)审批:甲方审核借款人所有资质及材料后,出具担保函与乙方,乙方审核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借款业务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甲方。

(四)办理:审批通过的借款业务,乙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借款业务和借款资金入帐(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除外)。

五、甲方担保的贷款规模,按甲方存入乙方基金帐户内的担保基金总额的1:5掌握。甲方担保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的占总担保贷款额10%以上,乙方有权停止办理新的担保贷款。

六、借款人生产经营、信用,偿债能力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查,乙方有义务提供咨询协助调查,并负审查之责任。借款人贷款期限不能超过甲、乙双方协议期限。

七、凡是甲方在乙方保证担保的贷款,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贷款逾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向借款户催收,催收期限为3个月。3个月后,借款人未能偿还则由甲方代为清偿,乙方可直接从甲方担保基金帐户划扣。

八、乙方收息采取按季收息(每季前20日收息),甲方担保的借款户在季末10天(含10天)未付息,乙方直接从甲方担保基金帐户划扣代付。

九、甲方担保单户借款(含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能超过甲方实收资本管理规定。甲方担保单户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额原则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单户企业在实收资本10%(含10%)以下。一年后,视贷款诚信情况而调整。

十、为支持甲方开展代理担保业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乙方对由甲方担保而发放的贷款利率按人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基准利率根据国家的调整而变动。

十一、在乙方有逾期、拖欠贷款本息的各类客户,必须在全面偿清乙方本息后才能在甲方办理担保贷款业务。

十二、甲方应制定出相应的内控制度,人员变动需有移交手续及审计手续,并送达乙方存档。

十三、对实施中的借款户保证担保贷款项目,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对担保债权的监管工作,定期检查借款户对保证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对不履行贷款合同规定义务或改变贷款用途,增大贷款风险的借款户,乙方有权依照《合同法》及《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终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采取强制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此,甲、乙双方有义务及时通报情况,充分协商、密切合作。

十四、甲、乙双方应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原则上对保证担保贷款情况互相通报一次,以利双方充分合作。

十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满后双方协商再重新签定,在协议期内办理的所有担保贷款,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担保义务后协议方能终止。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贷款合同 篇7

(甲方)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将自己的物品重量大于或小于_____克,向甲方作押。

乙双方认可现在该物品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4、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加收%违约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6、抵押期间甲方如丢失或损坏质押物品,甲方需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评估价值计算。

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本合同销毁,自行终止。

利息及综合费用。

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⑴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合同一式两份

⑵抵押(质押)物品照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8

黄金抵押贷款合同


黄金抵押贷款合同是一种金融服务协议,借款人将自己的黄金质押给贷款机构,以获取资金支持。这种形式的贷款合同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其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这种方式来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黄金抵押贷款合同给借款人提供了一种稳定和灵活的融资渠道。在传统的信贷模式下,借款人需要提供大量的财务信息和无可争议的信用记录,才能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对于一些财务状况较差或信用记录不佳的人来说,这种方式并不可行。而黄金抵押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繁琐的财务材料,只需要质押足够价值的黄金即可获得资金。这对于那些急需资金但无法满足传统贷款要求的人来说,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选择。


黄金抵押贷款合同的利率相对较低。相比其他形式的贷款,黄金抵押贷款的利率通常较低,这是由其具有一定的资金担保所决定的。贷款机构的资金风险较小,因为他们可以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将质押的黄金变现,以弥补损失。因此,借款人可以享受较低的利率,而不必担心支付高昂的利息。


黄金抵押贷款合同的期限较为灵活。贷款期限是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和质押黄金的价值来确定的。对于急需短期资金的借款人来说,可以选择较短的期限,以便更快地偿还债务。而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借款人,则可以选择较长的期限,以减轻负担并更好地规划资金运用。


需要注意的是,黄金抵押贷款合同同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借款人必须确保质押的黄金具有合法来源,并且在借款期间保持其完整性和安全性。借款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以免触发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小编认为,黄金抵押贷款合同为借款人提供了一种方便、灵活和低风险的融资方式。无论是用于紧急资金支持还是长期投资,借款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资金方案。借款人在选择黄金抵押贷款时应谨慎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并确保与贷款机构有明确的合同和协议,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只有在合理利用这种贷款方式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风险的最小化。

贷款合同 篇9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工作总结

我中心在局党组、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增资、扩面、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力促进了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进展。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和发放

2018年市小贷中心联合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22万元,扶持488人自主创业,带动1496人实现就业,到期还款率保持在9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4%,为解决我市各类人员在自谋职业和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开展贷后跟踪和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于1月22日-25日组织聘请养殖业、种植业专家在龙泉镇、东山镇等13个乡镇和地点开展贷后跟踪和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上门了解创业者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创业者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

积极推进《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工作,经十六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并于2018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

(四)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为落实市人社局扶贫方案,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我中心在龙塘镇等6个乡镇及桂林洋开发区举办了2018年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暨信用社区建设活动共7场,组织了266名贫困户人员参加,活动现场宣讲我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指导就业或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并聘请创业导师、农村种养殖技术专家与贫困户人员及创业人员进行交流和讲解,帮助克服实际困难问题。自2018年7月对口美兰区大致坡镇大东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以来,每周入户调查至少1次,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生活和发展生产情况,积极协调和跟踪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购买100颗柚子苗帮助贫困户陈衍山从事苗木种植,在我中心协调下,大致坡镇为贫困户罗涯购买6头牛,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帮助其从事养殖。

(五)海口市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

为了给广大创业者提供政策宣传、创业贷款、导师指导、成果推广和创业培训等服务,打造一条龙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小贷中心在龙泉镇开展了“海口市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截止2018年5月底,我中心已完成了龙泉镇的挂牌、创业贷款项目前期调查等环节前置、创业担保贷款办公耗材配备、创业贷款相关政策宣传栏设置、创业导师培训、创业项目定期跟踪指导等工作,初步打造了创业一站式服务体系。

(六)2018年海口市创业培训工作

根据《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财社〔2018〕3181号)有关规定,我中心自2018年开始承担海口市创业培训(实训)工作,今年创业培训(实训)补贴资金192万元。本次创业培训(实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5家培训机构作为2018年海口市创业培训项目承办机构,并选定海口普信永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委托监督评估机构,自10月8日开始陆续开班,于11月11日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共开办58个班次,共为1659名合格学员发放了《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发放创业培训(实训)补贴共184.6万元。

(七)海口市创业一张图

为了给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宣传、创业贷款帮扶、创业资源推广、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服务机构等信息,小贷中心建立了《海口市创业一张图》,将历年来所有创业项目建库、绘图,按项目类别分专题形成项目分布一张蓝图,并提供地图浏览、坐标定位、查询检索、空间分析、统计输出等应用功能。通过项目邀标、评审、系统代码编写和功能测试、信息录入,现已正式上线,网址:59.50.130.171:7005。

(八)海口市“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

根据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财政局 中共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落实九条特殊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实施方案》(海人社发〔2018〕239号)的要求,我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活动。通过前期宣传发动,鼓励贫困户自主报名,由各区推荐了共40名备选人员,我中心组织创业专家团、大众评委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参加评选的创业个人及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从中选出30名为2018年海口市“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发放奖励金每人5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

小贷中心于2009年成立,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传统纸质材料审批,和纸质材料存档的工作模式,2013年6月,我中心委托海南蓝海新数据有限公司开发了“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将所有创业担保贷款档案录入进行数字化管理,具有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又分别于2015年5月、2016年7月,对该系统进行升级,加入了业务办理功能模块,可反映每笔贷款的进展情况、发放和到期时间及提醒、实时记录到场签名情况,初步将业务办理和档案管理进行了整合。但随着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对“不见面审批”的要求,该系统已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于办事效率的需求。

根据《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财社〔2018〕3181号),我中心现又承担了海口市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更加迫切需要建设新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创业贷款政策介绍、办事流程指南、网上申报和审批、信息公开、项目调查、创业培训补贴及创业补贴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培训学校基本信息录入、开班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功能,形成PC端、手机终端均可在线申报和审批。

(二)机构职能限制工作内容扩展

小贷中心自2009年成立至今为各类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贷款,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目标,但现有职能制约了创业贷款业务做大做强,主要体现在:小贷中心仅能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后跟踪,工作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和表面性,落实十九大和省人社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激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指导和监督”等工作要求不够全面深入,没有建立起全方位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无法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技术支持、创业培训、导师辅导、项目孵化、项目融资推介,成果推广等创业指导和服务,导致创业贷款的服务范围较小、服务能力较弱和服务质量较低,难于充分发挥创业贷款带动就业的杠杆作用,使得创业贷款规模和效益较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氛围不够浓厚。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建立新的信息化服务管理系统。

1.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在线审批

将现有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及档案资料迁移到新的系统中,并实现创业贷款政策介绍、办事流程指南、网上申报和审批、信息公开、项目调查等功能,形成PC端、手机终端均可在线申报和审批。

2.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业务管理

创业培训补贴及创业补贴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培训学校基本信息录入、开班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功能。

3.利用社保卡数据库进行人员情况查询

接入社保卡管理中心社保卡基础数据库,可通过社保卡查询申请人及反担保人的身份、参保单位、年限、工资收入等信息。

(二)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

积极探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式,做实做细做大创业服务工作,加快形成创业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组建创业服务专家库,通过全面普及创业者基础培训,开展创业培训督查指导,提升创业培训工作效能,建立创业培训管理标准,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精准、高效的一体化创业指导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实现“放得出,收得回,支持力度不断增强”的创业担保贷款良性运作,形成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贷款发放、跟踪扶持的“一条龙”的新时代创业海口模式。

(三)进一步加大《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宣传的力度。在保持政策宣传广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宣传深度,以乡镇为重点,深入到每个行政村和自然村,拉网式进行政策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能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

(四)继续对精准扶贫对象进行跟踪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利用政策给予他们脱贫致富的帮助。

(五)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服务条款,并将不断总结试点工作,努力在各区都分别开展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为今后在全市范围开展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摸索经验。

贷款合同 篇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币种、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六、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八、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计算单位.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十、借款担保

《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2.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4.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十一、借款人和贷款人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6.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7.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十五、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11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手机: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手机:

丙方:深圳盛泽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守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四楼 电话:0755-82763688 传真:0755-82763412

鉴于:

乙方已将交易房产在 银行深圳分行 支行(简称原贷款银行)设贷款抵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简称 原贷款),目前尚有贷款余额约(小写) 元(具体以还款当天原贷款的剩余本息金额为准)。

3、甲方已向 银行深圳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按揭银行)申请购买上述交易房产的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已获按揭银行审批同意并签订了有关按揭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现甲乙双方约定以甲方向按揭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偿还乙方的原贷款。乙方清偿原贷款后,解除原抵押登记,将交易房产过户给甲方,甲方以交易房产为按揭银行设定抵押。

4、丙方与按揭银行签署了相关业务合作协议。

因此,甲方请求丙方为其与按揭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乙方为出售交易房产,委 托丙方办理相关事项,为保证各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及保障各方的权益,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 担保事项

1、如具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条件,丙方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为甲方向按揭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具体详见丙方向按揭银行出具的担保函。 3、担保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按揭银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交易房产过户至甲方并办妥以按揭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在担保期间内,甲方应当依据其与按揭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每月按期向按揭银行足额供款;若因甲方未按时足额供款或其他甲方原因而导致丙方向按揭银行代偿的,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追偿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第二条 担保条件

丙方同意在具备以下条件时为甲方向按揭银行提供担保:

(1)甲乙各方已向丙方提交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完整; (2)甲方已与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原贷款银行已同意乙方提前还款;

(4)丙方根据业务具体情况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或提供的资料。 第三条 担保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费为人民币 元,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须在本合同订立时向丙方支付。

2、如丙方的担保保证责任在上述保证期限内未解除而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经按揭银行和丙方同意,可适当延期,每延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丙方有权另按担保金额的 0.3%加收担保费。如在延期期限届满后无论何种原因仍未能解除丙方担保责任的,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偿还丙方担保的按揭贷款以解除丙方担保责任,否则,丙方有权按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罚金。

3、甲方同意,一旦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受理甲方的担保申请,并已经对甲方的担保申请予以审查或调查,只要丙方向按揭银行出具担保书且/或担保款项已发放,无论何方原因出现何种情况,丙方均有权收取全部的担保费用,甲方无权要求返还或减免。

第四条 委托公证

乙各方同意委托丙方业务代表免费全权代理交易房产赎楼、产权过户、抵押登记及其它有关事项(具体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由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中约定)。甲、乙各方同意承担办理公证及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查档费、汇划手续费、税费、抵押登记费、评估报告费等其他费用,并同意根据具体情况预先支付或在收到丙方或相关部门、机构的缴付通知后及时缴付。

乙各方承诺一旦办理了公证委托书后,不擅自撤销委托书。否则,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按揭银行的贷款,解除丙方的担保责任。或以任何合法方式处置交易房产,以所得价款提前偿还按揭银行的贷款,以解除丙方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贷款的划转和赎楼

1、为确保甲方取得的按揭贷款用于偿还乙方原贷款,立约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授权按揭银行将按揭贷款直接划至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深圳盛泽担保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并由丙方委派的受托人员代乙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以解除交易房产的抵押登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自行领取按揭贷款。

2、丙方收到按揭银行划转的按揭贷款后,应当确保以该款项偿还乙方向原贷款银行的借款,并代乙方办理原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在办理交易房产过户至甲方名下前,乙方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由丙方保管。

第六条 结算退款

乙双方知晓划至丙方账户的按揭贷款是专用于清偿乙方的原贷款。如有剩余,丙方应在解除按揭银行担保责任后3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划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如划至丙方帐户的按揭贷款不足以偿还乙方原贷款银行全部借款本息的,乙方应按丙方要求及时补足差额。 第七条 甲乙各方保证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的,未隐瞒房产交易的真实背景或特殊情况,如因提供资料虚假或失效或无效等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向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缴纳相关税费及银行划款等手续,以顺利解除丙方担保责任,保证不因市场价格、税收政策等变化或与交易相对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争议而拒绝履行、变更履行、延误履行。如买卖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或甲乙双方虚假买卖交易,或甲乙方隐瞒相关事实误导丙方担保的,丙方有权根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追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5、乙方对交易房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交易房产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共有人的同意并授权。

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被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等情况。

在委托事项办理期间,甲方或乙方如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丙方办理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第八条 反担保约定

乙方同意为本合同项下丙方为甲方向按揭银行提供的保证担保向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乙方反担保范围为丙方向按揭银行覆行保证责任的担保范围加上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手续费、违约金、代偿款项利息等;

乙方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丙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止或丙方代偿款项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九条 合同解除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丙方受到损失的,过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各方与各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未得以履行的; 乙各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保证; 3、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担保条件未成就;

乙方的信誉或信用记录存在瑕疵或其它任何可能影响丙方是否接受担保申请的判断不明因素。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征信

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有权依据《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法规,向经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信用征信机构提供本人及本人信用信息;有权向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征信查询费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以及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交易房产被查封、不能完成过户、不能设定以按揭银行为抵押权人之抵押登记或其他可能危及按揭贷款债权安全等情形的,甲方应提前偿还按揭银行的贷款或向按揭银行提供其他担保以解除丙方的担保责任,或者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足值的反担保。

拍卖、变卖交易房产等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向甲方进行追偿;同时丙方有权要求乙方覆行反担保责任。

此外,丙方有权自代偿之日起,除按代偿总额的日息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利息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代偿总额利息及应付违约金等。丙方行使追偿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催收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3、在丙方代甲乙各方保管房地产证和其他文件或证件或凭证期间,甲乙各方不得谎报遗失和办理挂失手续。否则,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将按双倍赔付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与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甲乙方签约声明

乙双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相关配套文件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收费标准、责任承担、以及黑体部分的内容,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成交/过户价格、按揭银行、税费、评估费及担保费等相关费用承担等)且对具体环节及交易风险有充分了解,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等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一切概与丙方无关。

不良还款记录、虚假交易状况/背景等原因,导致业务申请未获批准,甲乙方同意取消相关委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丙方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方各执 壹 份,丙方执 贰 份,经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甲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丙方(盖章):深圳盛泽担保有限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名):

签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4楼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12

编号:

自 然 人保

证 合 同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及单位电话: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配偶: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及单位电话: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债权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于年日签订的编号为 《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向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5.3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方式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法规,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或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且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6.3 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且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已征得配偶书面同意。

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保证人依本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并按债权人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入、财产、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主要财产清单经保证人及财产共有人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自愿接受债权人对其收入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

打印和保存保证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6.7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和其他费用的义务,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保证人自愿如实提供在其他银行的个人帐户,清单如下:

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 户名: 帐号:

法规规定解除主合同,或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权时,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在《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6.9 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

、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资产和债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债权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等;

股权变动;

质押担保。

6.10 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公司章程修改、组织结构调整等;

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被停业整顿、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6.11 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住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或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个人身份关系、婚姻状况、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发生变化;

6.11.2 出现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

6.11.3 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

增加主债权金额、提高贷款利率或变更币种之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6.10和6.11款所列事件或其他事件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

6.16 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2 保证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作虚假声明,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所作出的承诺,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3 非因债权人过错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保证人配偶、债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8.4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归还主债权本息和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采用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9.1.1 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10.2 。10.3 。 第十一条 附则

债权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债权人给保证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经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保证人。

债权人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贷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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