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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汇总8篇)

2023-07-30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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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

县清理办:

根据〔麟办发(20xx)6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12月24日召开的清理公用住房专题会议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安排部署,在今年9月份清理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清查清理,现将清理情景报告如下:

按照〔麟办发(20xx)64号〕文件精神要求,局纪检组牵头负责,再次对本系统办公用房情景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统计,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严格了办公用房标准: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不超过9平米,一般人员办公用房不超过6平米。

12月25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办公用房整合方案。会后,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力亲为,从自身做起,带头清理整合,有效推进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局属各二级单位行动迅速全面清理,对办公场所再次进行合并、整合。清理后的办公用房面积由上次399平米减少到30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37.6平米,特殊业务用房203.03平米,贴合规定要求。具体整合情景是:劳动监察大队到五楼办公(5021室),将局长办公室和机关事业养老所所长办公室合并到5013室占一间。清理整合后,3名副局长只占一间半,办公室5人占两间,社保股、就业股两个股室4人占2间,公务员股3人占1间,人才交流中心与事业人才股合署办公3人占一间,监察大队2人占一间。

我们在认真扎实清理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全系统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制度,逐步把办公用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由局纪监组负责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确保本次办公用房清理不走形式、不走样貌、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2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景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职责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职责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景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景。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景。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神木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XX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景。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资料,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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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学习,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号)标准,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我部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并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现办公用房为××××××总共使用面积为××××平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无已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和无退居二线、转任人大或政协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

×××年×××月×××日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4

根据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我局对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底清理,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停建楼堂馆所项目

我单位现在没有在建楼堂馆所项目

二、现有办公楼房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办公楼三幢,使用面积共3009.43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516.6平方米,设备用房271.5平方米,公共用房2221.33平方米,现有办公室用房42间,个人单独使用11间,多人共用31间。

三、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

原有超标准的局长办公室已经腾换作为仓库使用;原有两名股室负责人的独立办公室超标,现已改为共同办公。

四、单位人员编制数和领导干部人数

我局在编人数共141人,领导干部人数1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1人(略)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O,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O,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6

自1988年以来,我国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然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却走上了歧路。今年,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中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四个月内三次提到“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并且表示在本届政府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如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计委在1999年发布的办公用房标准。《通知》表示,在今年9月30日之前,各地区须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办公用房腾退清理情况。

而作为XX省XX市的XX(职位),本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通知》的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对自己的办公用房面积和装修程度等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在办公用房面积上:

作为XX,按照《通知》的规定,本人的办公用房面积应为XX㎡。在本单位进行办公用房腾退清理的过程中,我也对自己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现今本人的办公用房面积为XX㎡,没有超过《通知》的数据。

第二,在办公室数量上:

我在担任XX一职的同时,也担任XX、XX部门的职位。为了节省国家资源,为更多的办公人员腾出办公地方,同时也为了让自己更专心地工作,让其他同事不致于东奔西跑,本人如今的办公地点只在XX部门XX楼XX层。

第三,在办公室装修上: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人民的公仆,我的职责更多地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办公室的装修上力求向朴素靠拢,坚决杜绝豪华办公室的出现,坚决不在党内刮奢靡主义、享受主义之风!

本人办公室在短短的两天内即装修完毕,使用的材料均是绿色无污染,且费用不超过XXX元。我不仅能够尽快投入到工作当中,而且办公室的新气息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让我更好地处理工作,为民办实事!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7

收到《关于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自查自纠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无违规使用情况。

(一)我局现有公务用车xx台,经自查,我局没有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且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二)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有xx人,按照正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18㎡、副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12㎡、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9㎡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我局所有干部职工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标准。对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一)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坚持把公车使用情况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严格按照县公车管理规定,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用车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8

根据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xx)》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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