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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精选

2023-04-19
疫情防控方案 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方案。

零思考方案网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项目的正常实施,离不开合适的方案,当我们迷茫于不知如何开始做项目时。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准备,工作方案针对整个流程起到保护作用。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规范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疫情发生后医疗防疫应急物资有序按需保障供应到位,根据《杭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贴、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储备目录、储备数量,储备方式和储备周期;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调度、供应、发放和储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监控、调度本地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情况,提高我县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保障能力;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执法等监管;落实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快速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医药商业流通领域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对市场的物资投放;形成商业储备。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的资金预算管理,审核储备补贴预算,落实储备资金。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储备情况监督和检查。【gz85.Com 工作总结之家】

第二章承储企业

第四条承储企业,须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通过GSP认证,供应及配送能力强的医药流通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无亏损情况。浙江省、杭州市应急承储企业和具有资质的淳安县生产企业优先考虑。

第五条承储企业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供应能力、经营规模及效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愿等情况择优选定。为有利于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医药承储企业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承储企业须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承储协议。

第三章储备规模和资金

第七条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确定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年度储备规模,储备计划暂定三年,2020-20xx年储备资金暂定615万元。每年储备计划下达后,由承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拨付。

第八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主要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储备品种、数量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疫情、灾情的需要与承储企业商谈后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承储企业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的使用负责。

第四章储备管理

第十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的动态储备。在保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品种、质量、数量的前提下,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根据具体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及质量要求,对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适时轮换,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库存总量及分品种数量不得低于储备资金余额的60%。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入、出库管理,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入、出库实行复核签字制。

第十二条县域医共体统一向省市应急承储企业购置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承储企业应及时做好物资补充。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价格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域医共体单位谈判,原则上价格不高于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价格,并在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平台上采购。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其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季检制度,检查工作参照GSP实施指南。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要制定物资储备应急工作预案,切实做好所储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章调用管理

第十五条需要动用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时,经县卫生健康局确认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向承储企业下达调用通知。承储企业接到调用通知后,24小时内将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对调出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负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为紧急调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运输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情况紧急的,县卫生健康局立即通知承储企业先按要求发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实行有偿调用。提出启用医药储备申请的相关部门,事后要负责协调实际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时支付货款。储备物资的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

第十八条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储备物资调用台账,实时与承储企业核实,确保帐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承储企业对储备物资要单独设立台账,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实际储备情况按要求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第二十条承储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各项政策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连同年度储备工作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及储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承储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可会同县财政局调整或收回应急医疗防疫储备资金:

1.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储备或调运任务的;

2.由于经营保管不当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4.企业发生变故不具备药品承储企业条件的;

5.不能按时报送储备情况季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报告的;

6.发生其它不能履行储备任务情况的。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延误救灾防疫及突发事故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弄虚作假骗取储备资金,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药品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2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关于《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六指[20xx]30号)和裕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裕指[20xx]23号)及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同时因我局人员和疫情防控职责范围及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现将前期制定的方案调整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做好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区商务局关于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的主要工作任务涉及范围是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接受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明确职责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商贸流通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

第一组分管领导:罗东旭组长:杨乐友成员: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市场秩序股全体人员。联络员:王梦婷

负责平桥乡、高新区(平桥园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苏埠镇、石板冲乡、韩摆渡镇、分路口镇的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组分管领导:甘文平组长:鲍锐翔成员:商贸服务股全体人员、陈洋、马永三。联络员:冯德贵

负责西市街道、鼓楼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青山乡、西河口乡、徐集镇、江家店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组分管领导:葛洋洋组长:严加武成员: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李炳炎。联络员:汤登泽

负责小华山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独山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新安镇、顺河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四组分管领导:程刚组长:杨蕾成员:对外经济贸易股全体人员、年萍。联络员:吴昌俊

负责城南镇、高新区(城南镇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罗集乡、固镇镇、丁集镇、单王乡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五、检查重点内容

区局负责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部门,要紧紧依靠属地政府,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扎实细致的开展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并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商场、超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有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有应急工作预案,有应急处置区域,有员工健康档案,有经营场所消毒记录。

(2)商场入口处,有专人值守,进入人员要带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3)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通风换气,公共用品和设施做好清洁消毒,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5)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按时测量体温,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7)外省来(返)六安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成阴性方可入内。

(8)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2、宾馆酒店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大堂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0)减少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2)省外来客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海方向的顾客一律不予入住,如发现有上海方向顾客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13)顾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安康码绿码的基础上,于同时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设置了临时核酸采样点对所有省外返(来)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外出。

(14)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红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黄码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15、行程码带“*”号人员应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指三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三)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适时开展疫苗预防接种。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汇报防控指挥部并督促及时就医。

(3)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5)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6)加强公用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筒(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8)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9)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10)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4)省外来客,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显示阴性,方可进入。

(15)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不予入内,到指定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以上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将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及我区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宣传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当前,周边省份疫情多发,我省多市也出现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外防输入的压力很大,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持久战”“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盯紧关键区域、把握关键环节,做到常态化防控措施一刻不放松。

(二)主体责任再压实。严格按照市、区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要求,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宣传教育、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场所消毒、通风换气、防控物资配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督查指导再强化。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要求和各级防指的最新精神通过疫情防控微信群及时传达到各市场主体。同时要加强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区防指依法予以处罚。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3

区党政办:

为了切实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根据区委办海委办20__2号《关于印发《海陵岛试验区20__年春节期间有关活动方案》通知精神,为了配合区委的慰问工作,拟制定慰问工作方案如下:

一、慰问对象

根据区的工作要求和布署,我会拟出20__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劳模、特困职工及农民工、下岗工人6户,具体慰问对象安排。闸坡3户,困难劳模2户,特困职工1户。海陵3户,特困职工2户,下岗工人1户。

二、慰问活动安排

(一)区领导慰问分成二个慰问小组:第一组(原闸坡镇)和第二组(原海陵镇)。每组安排区领导带队,参加单位有区工会、区经发局、区人社局等。(见后《春节慰问“困难劳模、特困职工、下岗工人”安排表》)。

(二)全区慰问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下岗工人的慰问,由区委领导带队慰问,具体慰问工作由区工会负责。

三、慰问时间

慰问定于20__年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9:45集中区办公楼一楼大堂出发)第一组慰问原闸坡镇、第二组慰问原海陵镇。

四、慰问经费

区领导春节慰问部分困难劳模、特困职工及农民工、下岗工人6人,慰问金约3000元,购慰问品金额约20__元。

海陵岛试验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20__年1月6日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4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和不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局面,进一步做好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常态化防控

(一)经营场所防控

1.入口把控。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实行入口、出口分离,提倡红外电子测温,查看健康码,督促指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和高中风险旅游史客人重点查验核实,并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重点问询并引导接种。

2.环境防控。保持环境整洁,严格落实公共区域、电梯、推车、空调按标准要求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增加消毒频次,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提倡自助购物及非接触式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严格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二)人员防控

1.工作人员防护。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各地实际,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分梯次、有序组织好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并及时报备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加强个人日常防护,原则上不安排目的地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公务活动,确需出行的,强调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并对出差及外出返回的员工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对于来自疫情突发重点区域的业务人员,查验健康绿码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接洽或鼓励借助其他联络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2.顾客防控。在公共场所入口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通过广播循环播放等形式实时提醒进入商超、酒店的顾客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3.人员摸排。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防疫要求,及时配合对有相关旅居史人员进行摸排和登记造册,并及时与所属社区报备,按要求指导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瞒报、漏报。

(三)应急演练

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防疫新形式及时调整完善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从员工管理、顾客引导、消毒清洁、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群防群控。

(四)宣传培训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内部宣传平台、电子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本行业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普及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知识,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健康责任意识。

二、精准防控

1.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运行要求,各大型商超采购的拟进入寒亭区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于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仓检测消毒。

2.各大型商超在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设专柜、专人销售,并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进入我区生产、销售、使用。

3.严格落实进口冷链从业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着工作服,并对冷链工作人员进行“应检尽检”系统注册,通过实时查询,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无遗漏。

4.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各大型商超必须在冷链系统中流转和记录其购销行为,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应急处置

(一)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出现关联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

1.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发现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商超应急处置组或相关职责部门,并立即安排相关职能人员赶赴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至隔离(健康)观察室,执行标准防护(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护目镜乳胶手套、胶鞋等),并立即对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接触的设施或环境进行全面规范消毒。

2.商超、酒店防控指导员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做好确诊或疑似病例基本信息了解及记录;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运专车,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城区内大型相关商超、酒店无条件配合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排查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商场区域)消毒工作,停止营业,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4.相关大型商超积极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及时通知其他从业人员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商超秩序。

(二)我区范围内出现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非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区域)

1.加强口罩、消毒液、消毒湿纸巾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以满足本行业人员及顾客需求。

2.对每一位进入商超、酒店的人员必须一对一严格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求佩带口罩,对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劝阻进入商超、酒店。

3.设立商超、酒店人流控制标准,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顾客在一个购物区域内停留时间尽量不超过15分钟。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建议购物、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市商场管理人员要实时统计场内人数,在高峰时段采取分批分次进入,必要时禁止人员进入。

4.对日常生活需求量大的禽、蛋、肉、鱼、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柜台,增设操作人员,增加称量台位,缓解人员集中挑选。增加成品和半成品菜品和提前称重包装,方便顾客直接拿取。

5.增加收银人员和收银通道,鼓励顾客到自助区结账,缓解顾客排队时间,顾客结账排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6.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优先选用开窗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商超营业开始前及结束后,集中空调新风系统多运行1小时。

7.建立从业人员监测制度,每日记录从业人员体温、询问是否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并做好登记,不得带病上岗。

8.必要时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落实停工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封城状况时

在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应急处置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强化大型商超日常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落实我区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具体可参照《寒亭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寒亭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寒亭区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党组书记陈卫光、局长秦丽男任组长,王苗苗任常务副组长,金波、孙丽萍、范伟才、邵农波、张红玲、徐颖、张晓叶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领导包靠机制(附件3),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做到联防联控,人物同防。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全力做好防控保供稳价工作。

(二)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为提高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疫情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建立分管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安排总值班的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不脱岗。值班人员和办公室接收到行业领域疫情相关信息后,根据情况应迅速报局相应科室和分管领导,并上报区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5

20xx年春运从1月7日起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分类削峰控量,着力打造健康、平安、便捷、温馨、诚信、绿色春运,根据国家、省、泉州、南安市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

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

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要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客运、冷链物流、普通货物运输要严格落实行业防控措施,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长途客车、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实名购票、对号入座。车站候车区空间要强化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三)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交通运输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客运要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驾驶员、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照上级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交通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

二、加强运力组织,统筹安排工作

(一)研判春运形势。20xx年春运我镇人口流动规模相比去年有一定的回升,但还是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量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压力将减轻,小客车出行量明显增加。应对寒潮等恶劣天气,需要高度关注农村道路安全等风险。

(二)加强运力保障。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完善组织方案,科学安排班次计划,严格控制超员率,强化客运场站、旅游景区景点、农村地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积极开展定制客运等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提前了解各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及人员流动方向,组织专车、定制公交,为学生往返学校提供便利。

(三)优化运输衔接。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客运企业要积极跟踪铁路、民航等部门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春运信息服务产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保障货物运输。20xx年春运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开展,居民生活习惯依赖电商采购比重增加,统筹做好油品、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油品供应企业要确保春运车辆燃油供应,邮政、快递企业要保证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保障全镇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

三、坚持底线思维,保障春运安全

(一)坚持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坚持排查整治隐患。结合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我镇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尤其是农村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及时排除隐患;对陡坡、弯道要备好砂石、草包等防冻防滑物料,对损坏的公路、桥梁、路标等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并设立醒目的标志、标牌,对仍在施工的路段能在春运前完成的要抓紧完成,来不及完成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车辆的安全畅通。

(三)坚持抓好安全防范。客运站要严格执行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强化车辆动态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车站重要部位、驾驶员从业资格、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提前组织参加春运驾驶员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状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加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排查治理,严禁车辆违规挂靠经营、挂而不管、以包代管。

(四)坚持一线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梅山派出所和梅山交通执法中队要把更多人员力量投放到路面一线,要在省道和高速出入口设置“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坚持固定站点检查和道路流动巡查相结合,对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的从严整治。要强化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内河水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一线警力的投入,防止恐暴事件发生。

四、提早谋划安排,保证处置能力

(一)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大风、寒潮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车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有效应对道路拥堵。充分预判公路车流高峰及易堵点,针对人流车流激增可能引发公路道路拥堵情况,细化通行保障方案措施,前置保障力量,协助引导车流。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

五、合理分工协作,维护春运秩序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做到同频共振,共同抓好春运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汽车站务必做好运力的调剂,确保旅客运输顺畅安全。市监部门牵头,联合派出所、交管等部门组成春运执法督查小组,加强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售票、哄抬运价、甩卖旅客、欺诈旅客等损害旅客权益、扰乱春运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净化春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旅客及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道安、执法中队、派出所等部门要及时整改危险事故路段并及时设置警示牌。派出所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站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卫健办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暖冬行动”;学区、工会等部门要引导学校错峰放假,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大中小学生春节回家、节后返校及寒假期间和外来务工往返乘车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微信吧要做好春运期间天气的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水过节职工的后勤生活保障工作;各村要同时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六、提升服务品质,强化便民举措

(一)优化重点区域服务。车站要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要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服务区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

(二)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车站服务区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

(三)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原则,稳妥开展“情暖泉州志愿通行”春运志愿主题活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行动、春运志愿服务行动,加强规范管理,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七、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一)持续推进信用建设。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失信惩戒。以车站等交通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

(二)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三)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春运有关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6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此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西秦小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购买。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学校卫生室,学校卫生室管理员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最新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应急救灾物资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强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编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20〕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xx〕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20〕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响应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组织保障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提出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调动、严重紧缺物资的计划采购、物资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处置措施;

3、协调发改委、财政、交通、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采购、运力保障和物资供应工作;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3、检查督导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长:

许武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炎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五、应急物资准备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六、响应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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